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到500万元后的税收风险自评标准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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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税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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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国税发[2018]71号
各市(州、区)、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按照甘肃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和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2018〕15号)精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结合国务院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梳理出了36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税收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 日
&&&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
&&& 1.提升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重点落实好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等税收新政,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高新化、智能化、清洁化、绿色化的改造。
&&& 2.巩固和发展我省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地优势,抢占&通道制高点&。重点落实好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的税收新政。全面落实好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收派服务等物流行业简易计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 3.支持甘肃中医药产业绿色发展。重点落实好农产品税率由11%降至10%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按照12%计算抵扣政策。充分运用农产品加工行业和中药材购销行业核定扣除增值税政策,积极推进当归、党参、黄芪、红芪、大黄、甘草、板蓝根、柴胡等道地药材种植及饮片生产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 4.支持初创期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月销售额3万元(季度销售额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年应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从扶持军转干部、退伍士兵、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残疾人创业等方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创新创业,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 5.支持市场主体成长壮大。重点落实好工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新政,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税率计税的优惠。
&&& 6.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全面落实好对&走出去&企业境外所得实行综合抵免和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税等政策,认真执行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全面提升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 7.积极拓展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落实好货物、劳务和服务出口退(免)税政策;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免)税政策,推动我省企业的产品、项目、技术、服务&全链条&出口,促进我省外贸经济稳定发展。
&&& 8.强化税收对科技企业研发创新的促进作用。重点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政策;对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究专用设备,允许一次性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减免增值税政策。落实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推动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 9.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活动。重点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对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的税收新政。全面落实好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技术转让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 10.支持高新技术孵化成长。全面落实好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孵化器、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激发技术创新的市场活力。
&&& 11.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税收政策推动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好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政策。积极落实好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 12.助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面落实好符合条件企业外购和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退免消费税以及企业新增不动产抵扣进项税政策;全力落实好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政策;企业、事业单位符合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对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免征契税。
&&& 13.支持甘肃金融行业做大做强。全面落实好银行联行往来业务、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同业存借款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政策,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 14.助力打造&交响丝路?如意甘肃&旅游品牌。全面落实好旅游企业提供旅游服务收入差额征税政策;从事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农家乐、以农产品为原料开发的旅游产品等按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和寺院、宫观、清真寺及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加快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旅游业态升级。
&&& 15.落实环境保护税优惠促进生态保护。重点落实好对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纳税人,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政策;对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纳税人,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政策。发挥环境保护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进一步促进企业关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综合利用。积极落实好通过充填开采方式开采出的矿产资源减按50%征收资源税政策,促进企业采用对环境友好的充填开采方式开采矿产品,推动资源完全开发,矿山高效利用。
&&& 16.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好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 17.促进绿色产业和绿色消费发展。全面落实好利用风力、太阳能、煤层气、沼气生产的电力产品销售及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等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节能环保电池和涂料免征消费税;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征新能源汽车、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车辆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推动清洁能源产业提质增效发展。
&&& 18.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好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企业销售电影拷贝、版权转让、电影发行等收入以及在农村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增值税;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出口图书、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退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 19.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好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幼儿园(托儿所)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服务、国家助学贷款免征增值税,提供教育辅助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可选择简易计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院校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研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 20.支持医疗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制剂免征增值税,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如果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21.推动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全面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 22.大力支持循环农业发展。全面落实好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及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综合利用农村生活废弃物、农作物秸秆、林业及畜禽粪便等养殖废弃物生产沼气、电力、热力、秸秆浆、箱板纸、刨花板、活性碳、水解酒精、糠醛等产品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和林业清洁生产。
&&& 23.助推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壮大。全面落实好制种企业繁育、深加工后销售种子的免征增值税,农膜、饲料、有机肥以及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机等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粮食生产、设施蔬菜、优质林果业发展壮大,提升马铃薯、现代制种、草食畜、中药材、酿酒原料等特色优势产业。
&&& 24.促进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全面落实好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对从事鼓励类产业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生产和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符合产业政策但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可按程序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县域内空间布局优化,增强产业集聚度和支撑力。
&&& 25.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重点落实好金融机构对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单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饮水工程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免征增值税;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等政策。用足用好农林牧渔业、乡村旅游、光伏发电、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教育、医疗等领域促进产业发展、扶贫济困和改善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 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
&&& 26.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主线,从增强政策确定性、管理规范性、系统稳定性、办税便利性、环境友好性等方面落实5类20项便民办税措施。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提升纳税人税法税制认同感、依法纳税公平感、办税渠道畅通感、申报缴税便捷感、税法遵从获得感。
&&& 27.持续推进&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完善&银税互动&工作机制,拓展&银税互动&线上平台功能,争取将更多的合作银行纳入,促进&银税互动&工作全面提速增效。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着力提高&银税互动&小微企业受益户数比例和纯信用贷款比例,争取让更多小微企业享受&银税互动&的政策红利,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28.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进一步推进电子税务局与相关业务系统功能整合、数据互通、一体运维,优化系统功能,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制发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业务清单,逐步扩大&全程网上办&范围,让纳税人享受更加便捷的办税服务。推行电子签章和多元化缴税,实现网上开具完税证明,利用信息化手段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 29.持续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式服务。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对《清单》所列涉税事项要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对&全程网上办&涉税事项100%实现&零上门&,服务再提速,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 30.持续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大最新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税法宣传的及时性、精准度。借助纳税人学堂、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和答疑机制,避免纳税人因政策误解产生的税收风险,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 31.持续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把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主要抓手,作为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的重要载体,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有力举措,从纳税人的期盼和需求出发,立足工作实际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解决广大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办税难、办税慢、办税繁等突出问题。
&&& 32.持续推行国地税业务统一办理。日起,全省税务系统所有办税服务厅统一标识为&办税服务厅&,进驻政务中心的国地税窗口统一为&税务窗口&,所有办税服务厅工作人统一标识,国地税业务统一办理。
&&& 33.持续做好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按照&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提供针对性纳税服务;以风险防范为导向,实施科学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管理&目标,确定千户集团名册,建立健全多层次沟通联系机制、诉求快速相应机制、税企合作机制,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体系,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建立大企业税源监控体系,开展税收经济分析。通过有效的遵从引导,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支持大企业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做出新贡献。
&&& 34.持续服务&走出去&企业。开展国际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主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服务。围绕企业关注的投资目的地的税收、税制、协商程序、税务争议等问题提供政策支持。加强境外税收风险提示工作,积极为企业提示对外投资税收风险。实行无纸化退税和实名办税双网试运行,进一步加快退税进度、优化退税服务、做好退税工作。加强跨境税收理论研究,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服务我省企业&走出去&。
&&& 35.持续创新税收征管方式。简化纳税人省内跨市、县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登记流程,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与退出。完善实名办税制度,全面推行实名办税,构筑全社会诚信纳税体系。规范和减少税务检查,推行进户检查计划制度和审批制度。拓展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营业网点,便利临时取得收入的个人开具发票、缴纳税款。改进税收优惠备案方式,实施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
&&& 36.持续净化税收管理环境。强化失信惩戒、协同打击,联合省公安厅、兰州海关、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共同查处一批重大骗税、虚开发票案件,严惩专业骗税、虚开犯罪团伙,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营造合法竞争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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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15:58:46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何为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
  【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何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
  【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另外,此次营改增试点开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税服务营业额÷103%”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如果某公司在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后,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为了帮助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快速适应小企业会计准则与营改增带来的变化,为企业创造效益,畅捷通会计家园举行了一系列的关于一般规模纳税人的专家视频讲座。在讲堂栏目中参加学习,财税专家为小规模纳税人解读当前政策。
责任编辑:初晓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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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a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小规模纳税人超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常见问题汇总
来源:财税小律师
作者:财税小律师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销售额标准是多少? 答: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大于 50 万元;(二)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大于 500 万元。(三)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大于 80 万元。都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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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屋提示&&依据决定,从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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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销售额标准是多少?
答:(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大于50万元;(二)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三)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大于80万元。都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依据:《》、《》()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中的年销售额中的&年&如何理解?
答: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中的年销售额中的&年&是指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销售额。
例如纳税人2016年5月正式开业,则从2016年5月这第一个月开始,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和前面月份累计超过标准,就要在该月开始登记一般纳税人。
而超过12个月之后,滚动计算,比如2016年5月到2017年4月,12个月累计没超标,后面再算就从2016年6月到2017年5月、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
依据:《》()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中的销售额具体包括哪些?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其中特别注意的是,对于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比如某稽查局对一个小规模纳税人检查,发现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3月少申报收入100万元,然后2017年4月下达处理处罚决定书,小规模纳税人当月补缴了税款,则要把这100万并入到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4月,来算是否超一般纳税人标准。
四、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中的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答: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中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具体换算方法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这里特别注意,一是计算销售额是否超标时,要加上免税销售额,如某纳税人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含税销售额50万,免税销售额40万,这时候该纳税人连续十二个月销售额=50&(1+3%)+40。
二是按照差额征税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比如某劳务派遣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600万元,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等扣除项累计为500万元,这时候计算时,应按扣除前的600万元计算=600&(1+3%)
依据:《》( )、
五、小规模纳税人超过标准时,适用税率还是征收率的时点怎么把握?
答:例如大世足球用品公司,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累计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大世足球用品公司应在2017年3月15号(申报期结束日)后,即3月16号开始计算的2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哦)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假如大世足球用品公司在2017年4月5号提出申请,在2017年4月10号被税务机关正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2017年3月、4月仍然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7年5月的销售按税率(17%等)来计算缴纳增值税。
依据:《》()、《》()
六、小规模纳税人在超过标准后,不主动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还是征收率的时点如何把握?
答:例如全蛋娱乐公司,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累计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假如全蛋娱乐公司在2017年3月15号(申报期结束日)后开始的20个工作日(至4月13号)内没有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税务机关在4月14号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4月14号正式送达纳税人,规定纳税人应从15号开始的十个工作日内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等资料,假如纳税人一直没有报送。
则至《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的十个工作日结束前纳税人销售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计税,至《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的十个工作日结束次日起产生的销售额,按一般纳税人计税。
依据:《》()
特别标注:按税总函〔2015〕311号文件,假如《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的十个工作日结束次日是月中,比如4月17号,那么可能17号前是按3%,17号及以后按17%,但是在现在系统下,纳税人申报表设计上,一个月内只能要么是小规模纳税人,要么是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现阶段,纳税申报表系统设计上,只能是单一,而不能一个月内纳税人既是小规模又是一般纳税人。鉴于此,建议按照《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的十个工作日结束次月开始按17%一般纳税人来计税。
七、稽查查到小规模纳税人以前年度偷税应按税率还是征收率计算补缴税款?
答:例如稽查局2017年3月对小规模纳税人全蛋娱乐公司2016年进行检查,发现2016年累计少报收入600万,这时候这600万虽然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但由于税务机关未下达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所以应按3%计算补税。
依据:《》()
八、一般哪些一般纳税人要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答: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一)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除此以外的商贸企业可以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无需进入辅导期管理。
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
批发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中有关批发业的行业划分方法界定。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其他一般纳税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骗取出口退税的;
3.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
九、针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的特殊规定?
答:(一)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取得专票当月不能抵扣,而是在次月比对相符后才能抵扣。
(二)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1.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2.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3.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4.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依据:《》
十、什么情况下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也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答: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包括:1.其他个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2.不经常发应税行为,主要是指很少涉及或缴纳增值税,只是偶尔一次或两次的销售行为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样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或个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除自然人外,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如果需要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的话,需要提交《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进行申请说明,由税务机关判定是否允许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税。
依据:《》()、《》( )
十一、总分公司可否分别按各自标准认定或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答:由于企业的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即以各自的情况来衡量其是否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而不是以总销售额计算。因此,总分公司可以分别按各自标准认定或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但是,如果是总分公司增值税汇总申报的,则按一个纳税主体来确认,不能分别衡量。
依据:《》、各省《增值税汇总纳税管理办法》
十二、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是否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答: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因此,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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