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年多退休能转管理岗位退休时间吗?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我在2012年10月由管理岗转为工人岗(当时是49岁),今年6月份年满50周岁还是要转岗满一年后才可办退休?
我在2012年10月由管理岗转为工人岗(当时是49岁),今年6月份年满50周岁,到50周岁是否可办理退休,还是要转岗满一年后才可办退休?
相似推荐解答问题工勤岗与管理岗退休后的工资差别2013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退休金是怎么计算的吗?下面找法小编给大家讲讲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退休金计算方法及公式: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详细>>回复律师:河北-石家庄回复时间: 08:41相似精选解答 问题关于管理岗转工人岗问题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回复律师:辽宁-沈阳回复时间: 08:41问题年满50周岁社保还没交满15年可以退休吗不可以,缴费年限15年是退休的最低门槛,迈不过这门槛不能退休。允许你延长缴费时间继续缴费,直到满足15年为止。回复律师:广东-深圳回复时间: 08:41
无锡推荐律师律师加盟热线:400-678-6088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正文
我妈妈今年50岁,在企业管理岗已经很多年,按规定应该是55岁退休。但是企业现在强制转岗,让她到工人岗
我妈妈今年50岁,在企业管理岗已经很多年,按规定应该是55岁退休。但是企业现在强制转岗,让她到工人岗50岁退休。请问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提问者:***时间: 13:08:10地点:2个回答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要求恢复原来的工作岗位。
答:委托律师代为起草...
已帮助: 人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
已帮助: 人
答:您好,公司这样是违法的。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
已帮助: 人
答:转岗是公司的自主用工权,但改变工资结构及降薪则是违法的,你可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已帮助: 人
答:只有两种做法:1、办理与上家的合同解除事宜,把该给的工资、奖金、经济补偿全额支付...
已帮助: 人
其他类似咨询
答: 你好。我方目前已经确定了想并购的企业,并购主要分三个阶段:一、基础阶段:1.搜集
答: 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答: 如企业破产,按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即可,如未破产,可向法院起诉,待判决生效后,企业不
答: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
答: 企业养老保险按月能领取三百多块钱。如果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是每年2000元,那么
法律百科专题
热门知识推荐
最新咨询回复
回答: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回答:你好,如果有欠款的证据,可以起诉。
回答:你好,死者生前的债务,债权人可以找死者的继承人偿还。
回答:你好,这属于相邻关系纠纷,最好能协商解决。
回答:你好,如果工作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用人单位还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回答:你好,你可以向工商局投诉。
回答:你好,这属于交通事故,你们应当报警,由交警部门调查处理。
回答:你好,这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回答:你好,你们可以报警,由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并划分事故责任。
回答:你好,这属于网络诈骗,不要上当受骗。
回答:你好,如果你女儿不是担保人,担保债务与她无关。
回答:你好,可以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
回答:你好,你姐姐只能上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
回答:你好,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要求帮助解决。
回答:你好,法院执行得个过程。
回答:你好,如果你交了诉讼费,就算正式立案了。
回答:你好,如果房子归男方,房贷也应当由男方偿还。
回答:你好,游乐园是婚后开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太小,一般以跟女方为宜。建
回答:你好,你可以向当地的交警部门和车管所咨询。
回答:你好,建议与对方沟通一下。
回答:你好,你如果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答:您好,有签订协议吗,看合同怎么约定的,一般这种预付款学校不会予以返还,建
回答:您好,每个地区收费标准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土地局和地税局
王丽侠律师团队
刘焕廷律师
陈奇斌律师
顾红霞律师
陈惠斯律师
程智华律师
郜云团队律师
为您推荐地区及合同纠纷专业律师、优质合同纠纷法律咨询、优质合同纠纷法律知识等内容,如果有法律纠纷寻求帮助,可以在线!
地区律师:
热门城市律师:
湖北律师: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合同纠纷法律知识:我现在是工勤岗想转为管理岗,离退休年龄还有8年,是否可以转?那个划算些?转后退休年龄是否可以延长?谢_百度知道
我现在是工勤岗想转为管理岗,离退休年龄还有8年,是否可以转?那个划算些?转后退休年龄是否可以延长?谢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不知你是男还是女,男到60岁,女同志正常55岁,如果转了管理岗可以到60岁,另外你还有八年就退休了,现在工资肯定要比转以后的高,自己再算一下.
采纳率:29%
最后还是按以前的定
什么意思?是转好还是不转好?
想要提前休息 不工作 回家天天睡到自然醒就不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对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详见《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号)国务院文件 国发[号 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已经党中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则批准,现在发给你们,请你们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再普遍实行。 各地的试点工作,要在省、市、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试点的情况、经验和主要意见,请于十月份报送国务院,并抄送中央组织部、国家劳动总局、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
附一: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当前,我们党和国家有一部分干部,由于年龄和身体关系不能继续坚持正常工作。这些干部,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为党和人民做了许多工作,对革命事业作出了宝贵贡献。妥善安置这些干部,使他们各得其所,是党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是我党干部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人总是要老的,这是自然规律。由于年龄和身体的关系而离休、退休、担任顾问或荣誉职务,是正常的,也是光荣的。对离休、退休的干部,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及时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困难。同时,也要教育老弱病残干部,一切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出发,服从党组织的安排。认真做好老弱病残干部的安置工作,对于精兵简政、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建设老中青三结合的精干的领导班子,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妥善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特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 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司局级机构,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及其所属部门,省辖市、行政公署一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县(旗)革命委员会,相当于县级和县级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都可以根据情况设顾问,在同级党组织和革命委员会领导下,根据他们的特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各级顾问安排同级或高一级的干部担任。安排对象是:担任实职有困难,有斗争经验,尚能做一些工作,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署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 第二条 各级政协、视察室、参事室、文物管理委员会、文史馆等单位,可以安排一些老同志担任荣誉职务。安排的对象是: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署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 第三条 对于丧失工作能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署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工资照发。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条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四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 第六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干部;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上有特殊贡献的干部;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七条 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干部,应当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第八条 离休、退休和退职的干部的安置,要面向农村和中小城镇。在大城市工作的,应当尽量安置到中小城镇和农村,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到本人或爱人的原籍安置;在中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镇和农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实际困难的,也可以就地安置。跨省安置的,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应当积极做好安置工作。对于其他省、市、自治区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 第九条 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第十条 离休干部的住房,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负责解决;回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安置的,由接受安置的地区负责解决。确需修缮、扩建或新建住房的,由接受安置的省、市、自治区列入基建计划统一解决。 退休干部的住房,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负责解决;回中小城镇安置的,其住房由接受安置的地区尽量从公房中调剂解决;确实不能调剂解决,需要修缮、扩建和新建住房的,也由接受安置的地区列入基建计划统一解决;回农村安置,住房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原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离休或退休的干部确需修建住房的,其住房面积和标准,应当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家庭人口和当地群众住房水平确定,不要脱离群众;自己有房屋可以居住的,不得另建新房。 第十一条 干部离休、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用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离休、退休、退职干部本人,可以享受与所居住地区同级干部相同的公费医疗待遇。 第十三条 规定发给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就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易地安置的,分别由负责管理的组织、人事和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第十四条 干部离休、退休、退职,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老弱病残干部安置工作的领导。党委的组织部门和革命委员会的人事、民政部门,要在党委和革命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离休、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就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单位管理;易地安置的,分别由接受地区的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管理。要注意安排他们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按照规定阅读文件、听报告。要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物质、文化生活。要及时研究解决离休、退休干部的实际困难,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离休、退休干部中的好人好事。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以及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委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老弱病残干部的安置,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可以参照本办法作出具体规定,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所定的标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达之月起实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的干部,符合本办法所定离职休养条件的,可以改为离职休养;退休费标准低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可以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给,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不满二十年的,只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退休改为离休以及改变退休费标准后的差额部分,一律不予补发。已经担任荣誉职务的干部,不再重新安排。已经退职的干部,不再重新处理。 注:有关干部离职休养的待遇应按照国发〔号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
附二: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第十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 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第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对应该退休、退职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退职。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和招工条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而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和降低招工质量。 第十三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退职,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所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过去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费标准低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自本办法下达之月起,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给,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只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改变退休费标准后的差额部分一律不予补发。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职的工人,其待遇一律不再变动。2011年
是转好还是不转好?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退休年龄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我是工人身份,但一直在管理岗上工作16年。能按55岁退休吗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我是工人身份,但一直在管理岗上工作16年。能按55岁退休吗
湖北&03-13 22:35&&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0)
我是工人身份,但一直在管理岗上工作16年。能按55岁退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无锡推荐律师
最佳律师解答
(王丹丹)()&
(毕丽荣)()&
(年遇春)()&
(柯朝政)()&
(李保忠)()&
(陈铠楷)()&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99134
人气:113093
人气:591911
人气:831345
人气:74026
人气:16446律师加盟热线:400-678-6088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正文
我能按管理岗55岁退休吗?
85年至今连续从事管理工作31年,工人,机关普工,大学本科,2012年单位开始实行聘用制,工作做了一部分具体工作人员调走,直到2015年我们听说有转岗的文件找人社局,他们回答只要单位报他们就给办理。在我们强烈要求下2015年单位才和我们签订聘用合同,定管理九级,科员。合同签到2016年3月,签了一年。现在还没给套改工资,单位现在让填退休表.让50岁退休。说连续签聘用合同3年才可以按管理岗55岁退休,请问我可以按55岁退休吗?(2012年到2014年单位没和我们签合同还能补签吗?我们该怎么办???)
提问者:wl3454***时间: 09:43:09地点:0个回答
其他类似咨询
答: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
答: 向城管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的报案材料,具体操作可来电咨询。
答: 协商不成建议及时起诉,以免造成损失
答: 你好,一、起诉要准备的材料1、提供能够证明欠款的证据,如合同(你司提供的相关服务
答: 可向国土房管部门中主管物业管理公司的部门投诉。其实物业公司无权阻止你们入住,因为
法律百科专题
热门知识推荐
最新咨询回复
回答:建议先协商,也可以向12315投诉。
回答:你可以报警处理的。。
回答:搜集证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答:你好。伤者干活时邻居是否清楚他也在帮他盖。如果知道并不拒绝的,视为同意接
回答: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继续租住房屋
回答:可以报警解决相关问题,
回答:不可以,一个案子只能由一个法院立案
回答:如果还在合同期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回答:与酒店负责人协商解决,
回答:你好,如果写的是母亲的名字,一般属于母亲所有。
回答:你好,可以在购买的保险公司查询购买的保险类型金额,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回答:你好,离婚证明和离婚证性质相同。
回答:你好,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员工,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公司。团体意外
回答:由担保人偿还。
回答:作为担保人有义务还款。
回答:建议在赔偿没有处理完毕之前不要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根据案由和案件情况不尽相同。但是一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诉讼费
回答:建议携带离婚证等证明文件,当面向贷款银行管理人员咨询。
回答:如果没有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委员会同意,则可能构成了侵权,侵害了村集体
回答:好了五年后来他离开我了,说好每月给我钱的,不给了,后来我发信息说他要不给
回答:一般月利不超过二分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已经托欠多年,需要看你们的借条是如
回答:那你得赶紧提供合同及订金条向法院起诉,否则时间长了一旦找不到人诉讼就会受
回答: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做个财产保全以便将来判决下来及时拿到钱
回答:你继父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回答:司机的责任比较大。
回答:可以起诉。
回答:需要审查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
回答:你好,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经营必须是3
王丽侠律师团队
魏宪合律师
王晓鸣律师
张福恒律师
陈惠斯律师
郑利烈律师
为您推荐地区及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优质婚姻家庭法律咨询、优质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等内容,如果有法律纠纷寻求帮助,可以在线!
地区律师:
热门城市律师:
内蒙古律师:
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企业退休时管理岗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