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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毛姆?
Val Wang,先做好自己。
、、知乎用户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已之私跟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尖刻。我不是那样。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每当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欢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限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我时刻关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厌烦显现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便改变方式。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
这段描写太细致,太触碰人心,我记得最清楚,也最感同身受。
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事物剖析清楚,以便你看的更清楚。
在这一点,他做的极好。
作者保留权利
Pan Fan,我有一只超棒的公众号panfan007
知乎用户、、
毛姆脑残粉坐喷气式飞机赶到。毛姆实在不是那种擅长搞出一个大格局的作家。打个比方,与他同时期的作家詹姆士乔伊斯,就是一个既晦涩又在搞格局方面有所长的典型作家。可能这么说有点片面,我只读过他的代表作《尤利西斯》和《青年艺术家的画像》,这里只是…
毛姆脑残粉坐喷气式飞机赶到。
毛姆实在不是那种擅长搞出一个大格局的作家。
打个比方,与他同时期的作家詹姆士乔伊斯,就是一个既晦涩又在搞格局方面有所长的典型作家。可能这么说有点片面,我只读过他的代表作《尤利西斯》和《青年艺术家的画像》,这里只是说我个人的感受。《尤利西斯》没能读完,因为实在读不下去了,我太肤浅了,读着读着差点吐了,战线拉太长太晦涩太折磨人了。《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已经算是公认的乔伊斯最最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作品了,但即便这样,他也没忘记搞出一整套爱尔兰的光辉岁月来。而人们是怎么评论乔伊斯的呢?“20世纪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后现代小说奠基人”,“爱尔兰文学始祖”,甚至为他搞出个“前乔伊斯和后乔伊斯的文学时代”。
但评论家们怎么评价毛姆的呢?“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家”。
毛姆擅长的是写细里面的东西。当然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他擅长,还是他在写作过程中将自己蜕变成这样的。就是那些个平凡甚至有点平淡的东西(代表作《月亮与六便士》不算,咱单另说),他就专注于把它们写得个有滋有味的。我觉得这种一种特别深厚的功底,是一种天赋也是生活赐予的能力。在这个问题中,我看到第一名的答案说他“感触不敏锐”,我心里一惊:“哗!”毛姆感触不敏锐?恰恰相反,他是对日常生活和对人生都有着非常敏锐的触觉的人,这也是由他的人生所决定的的。毛姆是什么人?“做过助产士,做过间谍,做过演员,做过救护车司机,做过二战宣传员;写过短篇,写过长篇,写过戏剧,写过电影剧本。”结着享誉名流社交圈社会的婚,谈着花里胡哨的男盆友,响当当的活到耋耄之年。这样的人,会不敏锐?不是的,他简直像针尖一样敏锐。
随便摘一段。他在《寻欢作乐》里面写着:
“我发现要是有人打电话来找你,而你恰巧不在,于是他留下口信,请你一回家就打个电话给他,说他有要紧的事,那么这件事多半是对他要紧,而不是对你要紧。如果是要送你一样礼物,或是帮你什么忙,大多数人都不会急不可耐。 ”
我当时看到这儿大大的会心一笑,觉得他好厉害啊。是没啥,文笔用词真的的好普通,可是我觉得换个人就是写不出那种随随便便一带却又带着力道的讽刺劲儿,就仿佛用眼睛斜斜的瞟了你一眼似的,那个眼神让你记好久。棒不棒?我反正觉得棒极了。
再单另说《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事实上才是奠定毛姆在许多人心目中地位的作品。我不知道别人读这本书时怎样,但我在读完之后,将它奉为我的人生指南。虽然他简简单单就是讲一个男人,好好的日子不过老婆不要抛弃一切跑去从零开始画画最后贫困潦倒得了麻风病在一个丛林的破房子里嗝儿屁的故事,但因为毛姆非凡的讲述故事的能力,把整本书写得让人心神荡漾。他在写的过程中,既不判断人性,也不指责和评论任何角色的任何行为,单纯的只讲述,就只凭借这样的形式,他就能让人心里激荡起对释放自我的向往。整本书他都在让我们不断的拷问自己:
月亮和六便士都在眼前,是为一份六便士的生活疲于奔命?还是为仰望心中那轮明月而有所放弃?
我将它奉为人生指南,就是因为它始终提醒我那轮明月还在。
哪怕毛姆只有这一本书,我认为也足以成就他了。
所以我觉得那些个评论家是不公允的,有两种读者总会非常欣赏毛姆。
一种是心中有一片自留地,在内心深处还多少对人生保留一些天真的梦想和期待的人;另一种是对世事非常通透,眼光毒辣但是不厌世的人。如果一个读者能精准的的定位于这两种类型的话,就会觉得,毛姆真的太了不起了。
我就是第一种读者。毛姆真的超棒的。
回答完毕。
作者保留权利
张佳玮,公众号:张佳玮写字的地方
、、知乎用户
谢邀。毛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作家。非常,聪明。写东西好的人其实不一定聪明。他是真聪明。他是个非常认真的读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读的书多到逆天。而且他还很八卦,看看他写的司汤达评传和福楼拜评传好了。他对作者心理的把握极高明。也只有他敢说巴尔扎克、…
毛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作家。非常,聪明。
写东西好的人其实不一定聪明。他是真聪明。
他是个非常认真的读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读的书多到逆天。而且他还很八卦,看看他写的司汤达评传和福楼拜评传好了。他对作者心理的把握极高明。
也只有他敢说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们的文笔不好,但“伟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笔,而是激情和叙述欲”。
他距离不朽,其实缺一点激情。他太聪明了,简直聪明到缺一点鲁莽。所以历史很难把他归类到托尔斯泰们中间去,但他估计也不在乎这个。
到了20世纪,他还在写19世纪式的小说。但他写得确实好。那些"我有个朋友"式小说,莫泊桑就写得很好,但毛姆写得不下于前者。
做个对比,董桥先生也喜欢“我有个朋友”。看看他和毛姆写的,就明白毛姆写得多好了。
毛姆不太会为了戏剧性刻意造巧合,也不会为了个情节硬拽着人物性格扭着走,瑰丽斑斓的手法也不多,又带点英国范儿不肯跳到前台讲大道理,点到为止。所以就像没有管弦搭配的钢琴单奏。有点儿薄,不厚润,但是滴溜溜溜溜明净流畅。
毛姆哪怕在企图说教之余,也不会丢了自己讲故事的文体,所以他讲故事时喜欢润物无声,带着英国式的浅笑抹过去。硬想插说教,反而很别扭,不像巴尔扎克和雨果说故事时间隙插话自然而然爱什么时候插什么时候插。毛姆对司汤达和狄更斯的巨大推崇,都是针对他们讲故事方面的。
在对政治正确的无视、对传统的刻意嘲讽方面,毛姆其实有点纳博科夫范儿——虽然他二人气质还不大同,而且真遇到一定会彼此掐起来。
但毛姆又不是个冷淡到会嘲弄一切情怀的人。《月亮与六便士》里,他的情怀表露得够明显了。
搬另一个问题里的回答。
这以后我把我听到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的情形给他们讲了一遍。我认为没有必要提到爱塔和她生的孩子,但是其余的事我都如实说了。在我谈完他惨死的情况以后我就没有再往下说了。有一两分钟大家都没有说话。后来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划了根火柴,点着了一支纸烟。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罗伯特说,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样子。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朵纳尔德逊太太满腹虔诚地低下头来。我一点儿也不怀疑,这母女两人所以表现得这么虔诚是因为她们都认为罗伯特刚才是从《圣经》上引证了一句话。说实在的,就连罗伯特本人是否绝对无此错觉,我也不敢肯定。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这里的褒贬取向,终于明显了。
在毛姆看来,斯特里克兰德,一如《刀锋》里的拉里一样,求仁得仁,得其所哉,为了自己的梦想,在边陲之地,以一种文明人无法理解、他自己很快乐的方式,结束了人生。而直到书的结尾,文明社会的那些人,还在道貌岸然的评断他们。在这里,毛姆对激情燃烧的艺术家流露赞美之情(虽然还是很克制),而道貌岸然,拿着成型语录批判他们的人,都被他当成庸俗的魔鬼,不值一哂。
当然,毛姆表达得很含蓄。他对不喜欢的人会刻薄嘲讽,但对喜爱的形象,赞美起来很节制。
因为他是个聪明到有些扭的人。他不喜欢既定的虚伪情怀,喜欢嘲讽一切(对他在意的,他会嘲讽得温柔些),他太聪明了,对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让大家很难抓住他的把柄,明白他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但如果读细一点,你会发现他许多玩世不恭的毒舌聪明其实又是摆的姿态。骨子里,他是个情怀深沉的小说家。
只是他太傲娇,得用毒舌来遮盖自己,而已。
作者保留权利
朱航辛,吃到老 玩到老
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到美德。作者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毛姆是一个对人性有敏锐的洞察力且擅长聪明的讲故事吸引读者,却不忘低调刻薄的嘲讽世人又有着属于自己的情怀的作家。人性敏…
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到美德。作者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毛姆是一个对人性有敏锐的洞察力且擅长聪明的讲故事吸引读者,却不忘低调刻薄的嘲讽世人又有着属于自己的情怀的作家。
人性敏锐的洞察
在读《面纱》的时候,我原以为爱情是主题,越到后面发现其实在写人性,爱情仍然是那种不受理性控制的恼人的热情、膨胀的欲望、不可名状的冲动,引领人走向背叛、耻辱、疯狂和毁灭。毛姆擅长通过爱情来表达人性,《面纱》也好,《月亮与六便士》也好,在毛姆眼中,爱情其实并没有那么伟大,在人性面前根本不堪一击。但爱情本来就是人性的体现。
爱情不是艺术,而是人生本身,是既残酷又浑浊不堪的东西。
我们也许会被「 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绝望。继而变得愤怒和尖刻。我不是那样。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想过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每当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快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限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所打动,可是我仍忘不了瓦特尔死前在那间阴暗的屋子里的画面,脸颊凹陷的他瞪大了眼睛,神志昏乱,口中却异常清晰地念出那句:“死的却是狗。”爱不是那么伟大,太多欲望占有复仇,有了爱其实就无法做光鲜亮丽的好人,连装都装不出来。
如果说凯蒂爱上唐生这样肤浅浮华的男人是因为她本来是个浅薄虚荣的女人,那么瓦特尔,如此深沉、内敛、机智的瓦特尔,又是为什么会爱上这个浅薄虚荣的女人,且最终被自己的爱给吞噬了?在毛姆的笔下,爱情是种骇人的东西,不要去判断爱情,只能去感受爱情。
我从来都无法得知,人们是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的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它是个空洞,呼呼的往灵魂里灌着刺骨的寒风。所以我们急切的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来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的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却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所以你填不了。一个女人不会因为男人品德高尚而爱是他,很遗憾,凯蒂没有爱过,连恨都没有,因为根本不爱。
所有《面纱》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在瓦特尔死后,凯蒂再遇到唐生,明知道对方是如此混蛋的一个人,却还是和他上了床。没有那么伟大,人性中藏着的卑鄙比我们自己相信的下作的多。但我想毛姆想表达的也是正式这些人性的缺点才更真实更加的有血有肉。
而在《月亮与六便士》里写道:我不能相信思特里克兰德会爱上了勃朗什-施特略夫。我根本不相信这个人会爱上一个人。在爱这种感情主要成分是温柔,但思特里克兰德却不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不懂得温柔。爱情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而这些性格特点都不是我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所能找到的。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真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
而在女人对爱情的态度上更加了解:女人对一个仍然爱着她、可是她已经不再爱的男人可以表现得比任何人都残忍;她对他不只不仁慈,而且根本不能容忍,她成了一团毫无理智的怒火。勃朗什-施特略夫倏地站住了,用尽全身力气在她丈夫脸上掴了一掌。趁他张皇失措的当儿,她急忙走开,三步并作两步地登上画室的楼梯。自始至终她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一边给我讲这段故事,一边用手摸着脸,好象那火辣辣的痛劲儿到现在还没有过去似的。他的眼睛流露着痛苦而迷惘的神色,他的痛苦让人看着心酸,而他的迷惘又有些滑稽。他活脱儿是个挨了训的小学生;尽管我觉得他很可怜,却禁不住好笑。
写得真实又残忍。因为人性本就是丑陋不堪的
对人生的思索
之所以认为爱情的残忍,是因为人生的残忍:“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象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象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的只不过是象“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里”这类话。”
人要是太聪明了,就不有趣了,他得遇到同自己一样聪明的人才找到的有趣。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愚昧反而是一种幸福。这是毛姆自己的傲娇。
创作的情怀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抬头却看见了月亮。
也许不太实际,另一方面也许很实际,总之非常有趣,你决计想不到读奥德修纪的原文时多么令人兴奋,仿佛只要踮起脚伸出手来,天上的星星就能碰到似的。
对人性的洞察,对世界的独孤的认识,毛姆依旧相信自己喜欢的东西,他不在意是否比别人走得更快,而是具有从容地行走在无人知晓的荒原上的勇气。
“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来说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这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的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在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作者保留权利
知乎用户,已告别知乎~
、、知乎用户
毛姆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这题不能不答。毛姆的书我看过《月亮和六便士》 《人性的枷锁》 《面纱》 《刀锋》 《毛姆读书随笔》 《巨匠与杰作》 《毛姆短篇小说集》 《寻欢作乐》《时常》《环境的产物》《在中国屏风上》。基本包括了他的所有代表作,因此算是…
毛姆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这题不能不答。毛姆的书我看过《月亮和六便士》 《人性的枷锁》 《面纱》 《刀锋》 《毛姆读书随笔》 《巨匠与杰作》 《毛姆短篇小说集》 《寻欢作乐》《时常》《环境的产物》《在中国屏风上》。基本包括了他的所有代表作,因此算是勉强有资格来回答这个问题。
冯唐的评价是‘文体家水平’,深以为然。看英文原版你的感觉会更加强烈。kindle没在身边,有空贴原文。毛姆无法像杜拉斯在《情人》或者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起笔就那么流光溢彩、惊为天人。但毛姆的文字细腻,细致,清楚,简约而又生动。他可能缺乏那种天马行空,充满想象力的句子。但不是只有李白才是诗人啊!不是只有马尔克斯才是小说家啊!
他不懂得在人生的旅途上,非得越过一大片干旱贫瘠、地形险恶的荒野,才能跨入活生生的现实世界。所谓‘青春多幸福’的说法,不过是一种幻觉,是青春已逝的人们的一种幻觉;而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全是从外部灌输到他们头脑里去的,每当他们同实际接触时,他们总是碰得头破血流。
这是《人性的枷锁》中的一段。大家体会一下,毛姆是如何挑战语言表达效率与力度结合的极限的。
2. 思想深度
毛姆探寻的命题主要是人性,成长,孤独和自由之类的。他比较轻视女性,估计与他的性取向有一定关系。你可以说他关注的命题不够宏大,不够深远,或者干脆说是逼格不够高。但你不能说毛姆没有独到深刻的理解。看他的书我一直都在摘抄,有太多的共鸣了。简单摘录两段吧。
论人生格局:
人生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既无意义,也无必要,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从生活、行为、感情和思想的五花八门的事件中剪辑些材料,他完全可能设计出一种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图案,一种错综复杂的图案,或者一种色彩缤纷的漂亮的图案。虽说这兴许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他认为自己可自由选择的幻想,虽说这兴许总是一种荒诞不经的幻象与缕缕月光混杂在一起的戏法而已,但这一切均无关紧要,生活看上去就是如此……有一种格局,最明显,最完美无缺,同时也最漂亮动人。这种格局是一个人呱呱坠地来到人间,渐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生儿育女,为挣片面包而含辛茹苦,最终登腿弃世而去。但是生活还有别的样式的格局,这些格局虽杂乱无章,却是妙不可言,幸福从未涉足其间,人们也不追逐功名,但从中可以感觉到一种更加乱人心思的雅趣……菲利普认为他抛弃了追求幸福的欲念,便是抛弃了他的最后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用幸福这根尺来衡量,那他的生活就显得很可怕;然而当他意识到还有别的尺来衡量他的生活时,顿然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幸福跟痛苦一样的微不足道,它们的降临,跟生活中出现的其他细节一样,不过是使得人生格局更趋纷繁复杂罢了。霎时间,他仿佛超然物外了,感到生活中的种种意外和不测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使他的情绪为之波动了。眼下,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过是使得生活的格局更趋复杂罢了,而且当最后的日子到来之际,他会为这格局的完成而感到由衷的高兴。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即不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毛姆最为人称道的就是讲故事能力。他自己都说‘I am a good storyteller’. 另外,董桥在接受采访时也特意提到毛姆描述Philip小时候被欺负的故事,写得很真实,很贴切,简单而又动人。即使对毛姆再不感冒的人,比如梁文道,也都称赞毛姆出类拔萃的讲故事能力。这方面我就不赘述了。
4. 人物塑造
人物塑造是评价小说的一个重大指标。毛姆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跟他本人敏感细腻的性格也有关系,他所塑造的人物都体现着复杂的人性,精微,很少脸谱化,但又十分鲜明。斯特克里兰德,菲利普,达雷尔哪一个不是文学史上令人印象深刻的经典人物呢?
斯特克里兰德简直给高更套上了光环。看着斯特克里兰德下面这段话,很难不对这样一个内心强大到混蛋一般的人印象深刻。短短几句话就勾勒出角色的鲜明形象,挑战着读者的固有世界观。
“你简直太没有人性了。” “我看就是这样的。” “你一点儿也不觉得害臊。” “我不害臊。” 我想再变换一个手法。 “谁都会认为你是个没有人性的坏蛋。” “让他们这样想去吧。” “所有的人都讨厌你、鄙视你,这对你一点儿都无所谓吗?” “无所谓。”
而且配角也不乏很出彩的人物,比方说《人性的枷锁》里的绿茶婊米尔德丽德,和《月亮与六便士》里为了斯特克里兰德出轨的斯特略夫夫人。
5. 文艺评论
如果你想了解西方文学,想在文艺鉴赏上有所精进,不妨看一看《毛姆读书随笔》。然后你就会大致明白什么是好的文字,什么是好的小说,什么是好的文学。你想知道西方文学史上的八卦就看看《巨匠与杰作》吧,有很多彩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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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拼脸的季节,不上这样一张照片恐怕是难以服众的吧。
我非科班出身,没什么理论知识,不过是毛姆的忠实读者中的一个。才疏学浅,见笑大方了。总的来说,虽然他即使在世估计也拿不到诺贝尔文学奖,也难与马尔克斯,托尔斯泰等人比肩。但我会把毛姆的书推荐给任何一个朋友,也希望有更多的人通过毛姆的书找到共鸣。
愿平安喜乐~
作者保留权利
@张佳玮 文中提到纳博科夫,我这边心中一动,一下子明白了毛姆为什么止步于畅销。这感受原本就有,只是热乎乎雾蒙蒙的不清不楚。突然拿出个冷冰冰的纳博科夫一对比,才骤然醒悟:纳博科夫和毛姆的老辣刻薄,无视主流价值观,区别在哪?慈悲心。毛姆真的太爱…
@张佳玮 文中提到纳博科夫,我这边心中一动,一下子明白了毛姆为什么止步于畅销。
这感受原本就有,只是热乎乎雾蒙蒙的不清不楚。突然拿出个冷冰冰的纳博科夫一对比,才骤然醒悟:纳博科夫和毛姆的老辣刻薄,无视主流价值观,区别在哪?
毛姆真的太爱生活,也太爱世人了。。。(哭)
毛姆的聪明,是入世的聪明。读他的小说你明显能觉出,他对自己的人物,对世人的爱。所有表面上的凉薄讽刺,揭露荒唐对的都是人性的缺点,而不是人生这件事。他虽无畏于世俗价值观,却有一个自己的价值观——在这一点上,正经跟他无限相似的张爱玲倒比他看得开——毛姆讲故事告诉你的,是“为什么不这样考虑问题?”而不是一个眼中真相。他有主张,他在教化,他其实在为你好,他心里住的是一个梁文道啊。再说通俗点儿,就是有盼头儿。放不开生活,放不开自己,文字上着了痕迹,审美上便不够格局。反观纳博科夫许是天生秉承了俄国的悲凉之气,叙事便是叙事,和“我”无关,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悲剧,谁也别想逃。
能放下牵挂,无所扬抑的小说家,不是天赋异禀,便是大悲喜过。也因此我一直不同意说曹雪芹写宝黛先抑后扬,因为他其实无所扬抑。
我其实是爱毛姆胜过纳博科夫的,虽然单从欣赏上来说,毛姆妥妥的输给了自己的爱。
作者保留权利
周律,一个精神富裕的理想主义者
试着回答这个问题:一、有个很媚俗的词:艳遇。按照百度知道的说法,艳是美丽,遇是遇到,艳遇等于遇到美丽。这篇文字当然不是讨论在丽江、双廊、7天、如家发生的那档子事儿,说的是和文字的偶遇。读书也有这种类似艳遇的体验,既然是艳遇,重点自然在于第…
试着回答这个问题:
有个很媚俗的词:艳遇。
按照百度知道的说法,艳是美丽,遇是遇到,艳遇等于遇到美丽。
这篇文字当然不是讨论在丽江、双廊、7天、如家发生的那档子事儿,说的是和文字的偶遇。
读书也有这种类似艳遇的体验,既然是艳遇,重点自然在于第一次遇见时的那种惊艳,比如,读王小波时第一次发现原来“屁股”可以写得像月亮这样的唯美,读冯唐时第一次发现原来小时候“读禁书”是一件特么伟大的事,读刘瑜时第一次发现不光男的在意淫女的,女的意淫起来也是这么销魂。
而读书这些年,与书本最让人面红心跳的一次艳遇是碰上毛姆和他的小说。
读毛姆是因为刘瑜和张家玮,一直羡慕这两个人能用特不正经特牛逼的文字把一个人人都唾弃的大道理说的让人信服,让人接受。而我一直相信,牛逼的写字功力必然来源于牛逼的阅读能力,于是,我就开始在这些个牛人的博客,知乎问答,还有有限的几本书籍中寻找,寻找这种“不正经背后隐藏正经”的来历,后来,终于让我发现这个同时被他们多次提及的名字:毛姆
第一次读毛姆,这种惊艳的体验尤为强烈,记忆中最早读的是毛姆短篇小说集,译林出版社出版,书的封面是一张毛姆肖像画,画中的毛姆长长的胡须,笔挺的燕尾服、雪白的衬衫,还有不管走到哪里都叼着的赛布鲁斯雪茄,书的扉页上这样介绍:一个医生、一个剧作家、一个小说家、一个双性恋者、一个伟大的讲故事的人。
阅读外国作家的作品,在这个以庸俗为美的年代,一不小心就会被戴上“装逼”的高帽子, 但毛姆的好处又是显而易见的,他的文字能给你一种深刻的快感,这种快感不像是在夏天,你蹲在路边,看着来来往往哪些露胸露大腿的辣妹而分泌的低层次荷尔蒙,而是与你心爱的人灵与肉交流后产生出的充满真爱的多巴胺。
阅读毛姆的小说应该有一定的次序,我的建议是这样:先读他的短篇、再读长篇。短篇可以多读一些,他的短篇比长篇好,长篇读完《月亮和六便士》、《刀锋》、《人生的枷锁》这三部也就够了。
你一定要读读毛姆,因为他的文字充满趣味。按照冯唐的说法,文字的趣味性是一篇文字的基本要求,无趣的文字说的道理再怎么正确都是扯谈。我特别赞同这种观点,一直认为一个人文字写得有趣味,他心中必然是根植了刻薄和幽默,而毛姆就是这种刻薄和幽默强力混合之后的产生的怪物。
他一则很有名的短篇《午餐》中:主人公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作家(穷困应该是一个作家的常态,这点我深以为然),有一天,兴致勃勃的邀请一位女粉丝吃午餐,女粉丝优雅地说着减肥、只能吃一点点这些巴拉话,但一上桌却如狼似虎,誓要把作家兜里的每一分钱花光。
作家一边看着端上来的昂贵菜式,一边盘算着口袋里越来越少的生活费,一顿饭吃得心惊胆颤,临走时,还被女粉丝嘲笑。本来这就是一个小青年被大妈占便宜的故事,却因为毛姆在文章的最后一句冷笑话而充满讽刺和趣味:
“十年之后,我再见她时,她已经是一个体重300磅的老太太”
你一定要读读毛姆、因为他的文字让你荷尔蒙指数直线上升。有句话,叫做“与其苦逼的活一辈子,不如牛逼的活一天”。毛姆的文字中从来不缺少为了追求极致和梦想而舍生忘死的人。在他最著名的《月亮与六便士》中,写了这么一个人:40几岁,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每个人都有梦想,这个梦想不是老师教的,不是爸爸妈妈说的,而是真正切切在你心中自然产生的。每每读到《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情节,我总是感叹梦想这种力量的强大,梦想虽然性感,但也异常锋利,虽然丰满,但也不那么容易上手。
人们在奔向梦想的明天时,总是会在今天妥协,向房子车子妥协,向老婆孩子妥协。但毛姆笔下的主人公却拒绝妥协,街道上到处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你一定要读读毛姆,现代人总在一些基本的问题上犯迷糊,比如爱情和欲望的关系,三流的小说家总是企图去调合这两者的关系,毛姆则从来都采取决绝的态度对待爱情和欲望。
在他的短篇小说《美德》里,用一个对爱情厌倦、对欲望又胆怯的女人、一段看似坚固却能在瞬间崩塌的婚姻,一个男人的死亡。说明了一个道理:对爱情的厌倦固然是一种痛苦,但好在也算人之常情,但在欲望面前胆怯,并把这种胆怯看成一种美德,那么这些可恨的美德就可能造成终身的痛苦。
毛姆当然也有不妥当的地方:毛姆歧视女性。
毛姆的文字,可能会让很多女性主义者很不是滋味。从《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到《刀锋》,再到他的各种短篇小说,凶残、背叛、低能、愚蠢的女性角色,占据了毛姆关于女性描写的大部分篇幅。
毛姆从来都不喜欢女人,他认为女人对男人的爱,实际上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它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有人需要自己的沾沾自喜,对建立起家庭的洋洋得意。而这些在冲动的热情面前,很容易就被击溃。
最后毛姆得出结论:一般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会嫁给笨蛋,因为有脑子的男人都不会娶哪些讨人喜欢的女人。
这也许和他的同性恋倾向有关。
最喜欢毛姆的短篇小说《爱德华的堕落》。
高富帅爱德华·巴纳德因为家族破产,被迫来到太平洋小岛塔西提岛,本来打算发了大财之后荣归故里抱得美人归,因为受了他人的影响和大自然美色的感染,忽然全盘否定了以前的生活追求起真善美来,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在略微假装伤心之后,很快投入了另一个好朋友贝特曼的怀抱,从此过上贵族式的生活。
我一直在想,追求精神生活的人与追求世俗生活的人,到底哪个更快乐?
读完小说,我总是会释然,既不会为现在追求的生活而沾沾自喜,也不会再去嘲笑哪些追求物质满足的人了。因为毛姆用含蓄而锋利的文字说明了一个道理:追求精神或是追求物质的人,都是只为自己活着的人,谁也不比谁更高尚。这段关于精神和物质的文字,也许就是我和毛姆的文字最面红耳赤的一次艳遇吧。
毛姆把写作描述为“最迷人的人类活动”,一个可以找到安慰的地方。而他也以这种“迷人的活动”获得了全世界广泛的赞誉和关注。
按照他传记作者的说法,毛姆是有史以来最受欢迎也是最多产的作家。而他在我心中也一直拥有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一个教我我如何讲故事的人。
没有什么别的原因,如果你喜欢文字,喜欢听人讲故事,你就一定要多读读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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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月亮和六便士》、《毛姆读书随笔》、《在中国的屏风上》。正在看《刀锋》。读的不多,了解也不多,只敢浅谈一下吧。从读者的角度来说,毛姆肯定不是最受宠爱的那一类。相信很多人读王小波、读马尔克斯,都会瞬时倾倒,俯首愿为脑残粉。但毛姆不会,只…
看过《月亮和六便士》、《毛姆读书随笔》、《在中国的屏风上》。正在看《刀锋》。
读的不多,了解也不多,只敢浅谈一下吧。
从读者的角度来说,毛姆肯定不是最受宠爱的那一类。相信很多人读王小波、读马尔克斯,都会瞬时倾倒,俯首愿为脑残粉。但毛姆不会,只有一小撮带着点儿灵动的青年,将他奉之瑰宝(我不在其列)。即使是他最出名的、常见于各张书单的《月亮和六便士》,不少人读完也如饮温吞水,不太糟,但也不太受触动。
真正觉得毛姆这人有意思,是看他的《读书随笔》,里面是一系列关于读书的散文。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人极聪明。现世间风行各种针对阅读的时间规划,思维导图番茄时间法主题阅读不一而足,毛姆老人家读书却只为消遣娱乐。他读各家哲学,并做对比分析,还写了几篇散文鼓励你也来一起读读哲学,因为哲学很有趣,足以见此君理解力水平之高。若是听了就信,兴致勃勃去翻笛卡尔,大概要败兴而归,因为头脑不是一个量级的。
同时,也可看出毛姆的平易近人。他分析福楼拜、莫泊桑、巴尔扎克们,不谈高深的理论,先腹黑地从私生活谈起,谁结识了哪位贵妇、谁在情场失意、谁和谁有了私生子,调侃完这些,再对各家代表作品做一针见血的点评。读完他对各家的评说,还真提起了兴趣,有点想去读读《包法利夫人》或者《高老头》。
毛姆不光读万卷书,还行万里路。甚至中国也在他的游历范围之内,《在中国的屏风上》即是零散片段集合而成的游后感。不过不适合当作读毛姆的第一本书。
聪明、游历、平易近人,这些特点也体现在他的小说里。按我的理解,毛姆不是那种把故事讲得惊魂动魄的作家。他的故事,更像是雨天围炉而坐,斟一杯酒为你娓娓道来的那种风格。你不会发了疯地着迷,不会不顾一切为下回分解,但是等过了一段,等到故事里那股机巧、调侃、洞察、轻快的劲头慢慢被你消化完,
你突然很想找到那个讲故事的人,请他添酒回灯重开宴。
作者保留权利
changd Fei
比较毛姆的小说,我更喜欢他看的随笔和散文。(好吧,小说也就看过一本刀锋好么!!)百科说法毛姆是个会讲故事的人,对剧情的掌控很有技巧。我倒是觉得毛姆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他的文字更多的是表现自己的想法,用诙谐的,简单直白的,吐槽式的文字,告诉你…
比较毛姆的小说,我更喜欢他看的随笔和散文。(好吧,小说也就看过一本刀锋好么!!)百科说法毛姆是个会讲故事的人,对剧情的掌控很有技巧。我倒是觉得毛姆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他的文字更多的是表现自己的想法,用诙谐的,简单直白的,吐槽式的文字,告诉你他的观点,让人非常放松,没有生涩吃力的感觉!而这种有趣的文字确一点不肤浅,有深度,有魅力,甚至有点臆想的美!
比如毛姆说过,他觉得读书就应该读自己喜欢的,有意思的书,什么耐心的阅读一本书,必然能发现其中奥秘的,都不是读书的真理。就是应该任何时候拿起它,能引人入胜,希望继续看下去,滋滋有味的那才叫读书!原话不记得了,但是大概就是这么个理!毛姆的态度就是这样,真是大爱!(难道不是为自己懒的看书找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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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佳客,牙快掉光了,《唐人街探案》联合编剧
《月亮和六便士》是我在火车上看的,从北京到上海,买的是夜里的硬座,压根就没睡,一口气看完。我看推理小说会一气呵成,看金庸、丹布朗和史蒂芬金的一些大部头,也会一蹴而就,看名著基本上就是几十页一次,一看看好些天。《月亮和六便士》这种体验,很少…
《月亮和六便士》是我在火车上看的,从北京到上海,买的是夜里的硬座,压根就没睡,一口气看完。
我看推理小说会一气呵成,看金庸、丹布朗和史蒂芬金的一些大部头,也会一蹴而就,看名著基本上就是几十页一次,一看看好些天。《月亮和六便士》这种体验,很少,很意外,也很惊艳,况且当时已经凌晨三点了,本应该困得不行。
大概因为毛姆的小说能一口气看完,大家就把他归为二流作家,貌似一流作家的作品都他妈不是能一口气看完的,像什么卡夫卡乔伊斯普鲁斯特,看几十页就犯困,当然还有托翁妥翁。
还有一位大师的小说我能一口气看完,就是福克纳,他和毛姆有一个共同点,两个人都喜欢推理小说。哦也,估计这就是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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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骑士,我有一只猫,名字叫咪咪。微博:梨花狸花…
75年前,人们觉得毛姆顶多算是个出色的通俗作家
文长,图多,慎点1901 年1月22 日,南面六秩有余的维多利亚女王以八十一岁遐龄溘然长逝,其子威尔士亲王当了多年王储,终于得登大宝,如愿加冕为爱德华七世;这意味着持续六十四载的维多利亚时代正式落下帷…
75年前,人们觉得毛姆顶多算是个出色的通俗作家
文长,图多,慎点
1901 年1月22 日,南面六秩有余的维多利亚女王以八十一岁遐龄溘然长逝,其子威尔士亲王当了多年王储,终于得登大宝,如愿加冕为爱德华七世;这意味着持续六十四载的维多利亚时代正式落下帷幕,以现实主义为主要风格的维多利亚文学,也已走到穷途末路的尾声。
1837年之前的乔治时代是浪漫主义文学的鼎盛期,在这百余年间,虽然出现过亨利·菲尔丁、玛丽·雪莱和简·奥斯丁等少数名留青史的小说巨匠,但绝大多数享有盛誉的文学家,如罗伯特·伯恩斯、威廉·华兹华斯、萨缪尔·泰勒·科勒律治、约翰·济慈、乔治·戈登·拜伦和珀西·比希·雪莱等,无不以诗歌名世。小说很少受到当时文人的认真对待,甚至在有些作者心目中也无非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而已。现在恐怕很少有读者知道,像《弗兰肯斯坦》这样在后世有巨大影响的作品,原本竟然是几个朋友无聊打赌的产物:1816年,珀西·雪莱夫妇和他们的好友拜伦及约翰·珀里多利约定各自写一个恐怖故事,看谁写得最为成功,于是年方十八岁的玛丽·雪莱在无意间变成了现代科幻小说的鼻祖。
及至维多利亚女王登基,诗歌的地位依旧崇高,但就社会影响而言,却渐渐不如小说重要。19世纪叱咤风云的文坛巨子,是查尔斯·狄更斯、威廉·萨克雷、乔治·艾略特、托马斯·哈代、勃朗蒂三姐妹和乔治·吉辛等小说家。而提及小说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流行,则不得不先谈大不列颠帝国的勃兴。
(日,维多利亚女王在维斯敏斯特大教堂加冕。她在位期间,正是英国所谓最强盛的“日不落帝国”时期。)
肇始自18世纪中期的工业革命经过数十载演变,到19世纪30年代已然大功告成。蒸汽动力的广泛应用带动纺织、冶金、采矿、化工等行业迅猛发展,工厂和煤矿
如雨后春笋般在英格兰各地冒出来,大量劳动力从传统的农牧业转移到新兴的工商业,许多小镇化身为城市,城市间日益增长的人员与货物流通促成了铁路的诞生,
后者反过来又加速了城市化的进程。
孤悬海外的英格兰因而得以在人类历史上率先迈过工业化门槛,其国力急剧增长到足以在国际上笑傲群雄的地步,最明显的象征莫过于日在白金汉宫门外不远处海德公园揭幕的万国工业博览会。
万国工业博览会(Great Exhibition of the Works of Industry of all Nations)一景
这场有“全世界第一次世界博览会”美誉的盛典为期五个多月,让六百余万名观众见识了包括绝世巨钻“光之山”在内的超过一万三千件新奇玩意;展品来自大不列颠帝国本土和海外殖民地,以及四十四个欧洲和美洲国家,大有“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气派。
泰民安的盛世给维多利亚文学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客观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是人口数量的暴增和识字率的猛涨。1831年,全英人口不足2403万,到
1901年已飙升至4522万。至于识字率方面,1840年,英国只有67%的男人和51%的女人能够在结婚登记时签署自己名字;旨在推动基础教育的《教
育法案》于1870年实施,仅仅三十年后,英国成年男女的识字率分别高达97.2%和96.8%。这意味着维多利亚时代潜在的文学图书消费者比先前的乔治
时代多出了两倍有余。
穆迪图书馆(Mudie‘s Library)一瞥
有个几乎同样重要的因素是流通图书馆的兴起。直到维多利亚时代中期,图书仍然非常昂贵,三卷本小说的定价为31先令6便士(约11.5克黄金),是中下等
阶层负担不起的奢侈品,他们想看书只能去教会图书馆或者私人图书馆查阅。19世纪中期,少数精明的生意人从中发现商机,创办了流通图书馆,提供收费的图书
外借服务,其中的翘楚有穆迪图书馆(Mudie,s
Library)和威廉·亨利·史密斯父子公司(W.H.Smith&Son)等。以穆迪图书馆为例,读者只需缴纳一几尼的年费,即可每次借阅一
本图书。这些流通图书馆降低了人们阅读的代价,并拓宽了各种图书的销路。
速发展的印刷术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1814年,弗里德里希·柯尼希和安德烈斯·鲍尔成功说服伦敦《泰晤士报》购入两台他们发明的滚筒印刷机,自此揭开
工业印刷的序幕。两位德国工程师随后改良了这种蒸汽驱动的新型印刷机器,新增双面同时印刷的功能,极大地提高印刷效率之余,亦大幅拉低了生产成本。虽然图
书定价并没有因为工业印刷普及而立竿见影地降下来,要直到1885年,新出版小说的价格才锐减到每部6先令,但另一种重要的文学载体却应运而生,那就是杂
《玉米山》(Cornhill)杂志(年),此为1945年12月刊封面
得益于极低的生产成本,兼且没有官方审查制度,维多利亚时期的杂志层出不穷,某些年份新办刊物多达百余种,影响力较大的有《玉米山》(Cornhill)、
《回音》(Echo)、《嘉言》(Good
Words)等数十家。为了吸引读者持续购买,绝大部分杂志设置了固定的小说连载栏目。像查尔斯·狄更斯的《艰难时世》(Hard
Times)和《双城记》(A Tale of Two Cities)等代表作,最初均以连载的形式在杂志上出现。
狄更斯还曾先后编辑出版过两份重要刊物:《家长里短》(Household Words)和《春夏秋冬》(All the Year
Round)。这些杂志大多内容丰富,价格便宜。比如著名的《每周一刊》(Once a
Week),每期十八至二十页,配有五到七幅木刻插图,售价仅为三便士;《家长里短》低至两便士,《春夏秋冬》的圣诞节特刊也不过四便士。由于定价低,维
多利亚时代杂志拥有的读者群之广大,完全是前人所不敢想象的。例如《春夏秋冬》在日上市,主办方事先在英国各地散发三十万份传单和海
报,预告即将连载狄更斯最新力作《双城记》,于是创刊号热销十二万五千册,尔后获得读者持续追捧,以至于到当年7月,狄更斯不无得意地在给朋友的信中宣
称,他非但已经偿清筹办杂志拆借的本息,银行里还多了五百英镑的盈余。
《春夏秋冬》当年传单,预告将连载狄更斯小说《双城记》
在上述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维多利亚时代的英语文学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世。诗歌的艺术继续发展,阿尔弗雷德·丁尼森、罗伯特·勃朗宁和马修·阿诺德等杰
出诗人引领风骚数十年。英语文学史烂熟于胸的读者或许还记得,诸如科勒律治、济慈和拜伦之流的前朝墨客,也是在这个时代才登上声誉的巅峰。但正如前文指出
的,此时小说已经上升为最主要的文学体裁,其社会影响远非诗歌所能望其项背。狄更斯的封笔之作《共同的朋友》(Our Mutual
Friend)共分19卷出版,第1卷在1864年5月推出时,短短三天便卖出了三万册;乔治·雷诺德兹(George
W.M.Reynolds)的《军嫂》(The Soldier’s
Wife)前两卷在出版当天各卖了六万册;最惊人的莫过于来自大西洋彼岸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声讨黑奴制度的作品在1852年至1853年间涌现了
四十个版本,仅在英国及其海外殖民地便售出了一百五十万册之巨。
这里面的原因并不难理解。新增的阅读人口绝大部分是中下等阶层,限于家庭出身、生活环境、知识水平和审美趣味,他们偏爱的当然不是需要深厚学养和仔细推敲方
能理解和欣赏的诗歌,轻松易读、可以满足好奇心的小说,尤其那些有关犯罪和暴力的小说,才是他们首选的读物。而主要购买力量来自中下等阶层的市场环境,则
反过来决定或者说至少影响了维多利亚小说的主要特征。
狄更斯小说《双城记》1958年由拉尔夫·托马斯搬上大银幕,从电影海报亦可窥及作品的现实主义特征。
维多利亚小说的主要特征有如下几个:首先,就人物角色而言,主角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皇亲国戚或者雄霸一方的贵族士绅,而是奔波劳碌的贩夫走卒或者命运多舛的乡
间农夫;其次,在背景设定方面,故事通常不再发生于古代或者某个虚构的空间,而是同时代某个真实存在的地方,尤其是当时世界首屈一指的大都会伦敦;再者,
叙事情节不再追求耸人听闻或怪诞离奇,而是偏重入情入理,对各种器物的描写也细致入微,旨在让读者觉得和现实生活所去不远;最后,维多利亚小说往往带有强
烈的文以载道、匡扶道德的色彩,那些作者热衷于告诉读者,男主角或女主角也许出身贫寒,历经挫折,但终将得到圆满的结局,而这一切归根到底是因为其拥有高
尚的情操和正直的人品,又或者是因为其对上帝有着虔诚的信仰。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将无数维多利亚小说所共同呈现出来的这些特征统称为现实主义。
现实主义小说狂飙突进数十载,至19世纪末期已然疲态毕现,慢慢走进了庸俗的死胡同。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早期荒诞不经的哥特小说(如《弗兰肯斯坦》)、天
马行空的演义小说(如《艾凡赫》)和桑间濮上的爱情小说(如《傲慢与偏见》),描绘引车卖浆者流生活的故事无疑有着革命性的突破,但这种促使其大获成功、
备受欢迎的新颖手法,经过众多良莠不齐的作家反复运用长达半个世纪之后,变成了多少有点惹人生厌的陈腔滥调。
维多利亚女王1837年继位,1901年逝世。她的统治给20世纪的文学艺术事业带来深远影响
当维多利亚女王在世纪之交退出历史的舞台,查尔斯·狄更斯、威廉·萨克雷和乔治·艾略特等现实主义先驱久已魂归道山,后继中坚如托马斯·哈代和乔治·吉辛也迈入了风烛残年,此时英国文坛可谓山雨欲来,一场现代主义的革命正在蓄势待发。
现代主义文学包含了众多不同的风格和流派,很难扼要地对其进行界定,但简单地说,正如现实主义是对浪漫主义的背弃,它也是对前者的反叛。总之在多数出生于
19世纪70年代以后的英国文人看来,内在世界高于外在世界,意识活动高于故事情节;至于让前辈作家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礼教观念,尤其是各种严厉
的性禁忌,因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所向披靡,更成为这些作家争先恐后想要打破的桎梏。
现代主义文学和现代主义美术相辅相成,共通的特征是:反对写实。图为抽象派代表人物康定斯基画作
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炮火正酣的时候,现代主义运动在大西洋两岸已经蔚为大观,诸如多萝西·理查德森(Dorothy Richardson)的《尖尖的屋顶》(Pointed Roofs)、戴维·赫伯特·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远渡重洋》(The Voyage Out)和詹姆士·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之类新式小说均已付梓刊行。
和上述作家比起来,当时在英国本土和美国享有盛誉的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有点像是异类。出生于1874年的毛姆年龄和他们约略相当,文学旨趣却大相径庭,更接近正统的现实主义。他早期的作品,从《兰贝斯的丽莎》(Lisa of Lambeth),到《主教的围裙》(The Bishop’s Apron),再到带有些许荒唐色彩的《通灵术士》(The Magician),都是典型的维多利亚小说。不过这些小说销量平平无奇,社会反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毛姆在一战尘埃落定前极高的知名度完全来自其成功的剧作。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1897年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面世后,这位弃医从文的作家一直坚定不移地走在缪斯的道路上,随后十年出版了五部长篇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然而长年累
月的辛劳始终没有换来丰衣足食的回报,微薄的版税仅能勉强维系捉襟见肘的日子。对由衷热爱文学的创作者来说,经济的困窘或可一笑置之,心血长久无人问津却
会造成致命的信心动摇,至少毛姆的情况便是如此。1907年,他心灰意冷之余决定重操旧业,准备返回圣托马斯医院进修,以便能够当上一名远洋轮船的随船医
生,讵料突然蒙受命运女神迟来的眷顾:那部已经被十七个戏院经理拒绝过的剧本《弗里德里克夫人》(Lady
Frederick),因为机缘巧合,居然得以在伦敦著名的皇宫大戏院(Royal Court Theatre)上演!
这部喜剧情节出人意料,对白诙谐有趣,10月26日首演过后轰动全城,各大媒体好评如潮,想要一睹为快的观众纷纷涌入戏院,竟至于其连续上演了四百二十二场
之多。翌年,伦敦西区的戏院见证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第一次出现某个剧作家有四部作品同时在演的盛况,而且除了《弗里德里克夫人》以外,其他三部的票房
也很惊人,分别演出了四十八、两百七十二和三百二十一场。毛姆因此摇身变为炙手可热的名人,极具影响的《幽默画报》(Punch)不失时机地刊登了一幅漫
画,画上是愁容满面的莎士比亚,妒忌地盯着一面墙壁,墙上贴满了毛姆四部剧作的宣传海报。
时来运转的毛姆从此过上优渥的生活,但说起来也好玩,尽管备受观众群推崇和出版商看重,然而在他名闻遐迩以后,部分宵小之辈却热衷于用花样百出的刻毒言语来
攻击其作品。这大部分是因为他这人口无遮拦,说过许多让某些人听起来如芒刺在背的话。比如他曾经公开宣称:“创作剧本的难度向来被夸大,我自己脑里总是有
六七部作品,只要想到合适的主题,我立刻便能将其分解成几个场景,每一幕都会呈现在我面前,所以我写完一部戏以后,可以毫不费力地立刻另起炉灶。”诸如此
类的言论得罪了许多喜欢故作高深的同行,其中不少人专门在报刊上撰文对毛姆进行挞伐。各种接踵而来的恶意抨击给毛姆造成了持久的困扰,以至于他到晚年依然
无法释怀,在1938年出版的回忆录《总结》(The Summing Up)中仍不忘为自己辩护。
毛姆一生多受攻讦,看世界的眼光略带几分苍凉
另外小部分原因在于,现代主义文学在爱德华时代方兴未艾,毛姆却拒绝随波逐流,依旧固守着现实主义的套路,自然难免被目为前朝的遗老遗少。比
如1915年,拿了出版商多达五百英镑(约3650克黄金)预付金的毛姆在因为周游列国而拖稿四年之后,终于将五百多页的《人性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交由声誉卓著的威廉·海恩曼公司(William Heinemann
Ltd)付梓;仅仅几天之后,也就是8月21日,伦敦最具影响力的文学杂志《雅典娜神殿》(The
Athenaeum)竟然刊登了一篇匿名的评论短文,该文极尽嘲讽之能事,给这部后来被公认为英语文学经典的巨著贴上了“腐朽的现实主义”(sordid
realism)的标签。尽管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篇尖酸刻薄的书评显得特别像跳梁小丑的胡言乱语,但话又说回来,《人性的枷锁》的现实主义特征确实非常
突出,很容易让读者联想起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
毛姆对现实主义的坚持,绝非由于对新写作技巧及理念缺乏了解而迫不得已采取的故步自封;恰恰相反,他常年在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游历,除了精通这些国家的语言,亦谙熟欧美文学的历史与现状,现代主义的来龙去脉于他可谓了如指掌。毛姆从一开始便清楚地知道,现代主义和现实主义、浪漫主义以及更早之前的理性主义一样,无非是历史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而已;它诚然更为新颖,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艺术价值高于其他流派。
这可以从《月亮和六便士》第二章里看出来:
如今战争业已来临,它带来了新的风气。年轻人信奉的是我们以前从未听说过的神明,我们的后辈将要朝哪个方向走,现在也可以看出端倪了。躁动不安的年轻世代在
意识到他们的强大之后早已登堂入室,这些人夺门而入,抢占了我们的位子。空气里充满了他们喧闹的喊叫声。有些为老不尊的长者滑稽地模仿年轻人的吵吵嚷嚷,
想要证明属于他们的时代尚未逝去;他们像最有活力的后生那样振臂高呼,但喊出的口号是那么的空洞;他们就像人老珠黄的荡妇,试图通过梳妆打扮和卖弄风情来
重获青春永驻的幻觉。那些较为聪明的前辈则大大方方地让开道路。他们无奈的微笑中带着些许宽容的嘲讽。这些人记得当初他们将踌躇满志的前辈踩在脚下时,也
正是如此大叫大嚷、出言不逊;他们还预见到这些高举火炬的勇士终有一日也要让出他们的位子。谁也不能够一锤定音。哪怕是新福音,到尼尼微繁荣昌盛的时候不
也已经变成旧福音。那些慷慨激昂的人自以为他们说的话是前人闻所未闻的,殊不知此类豪言壮语早已被说过上百遍,而且连说话的腔调也是大同小异。钟摆甩过去
又荡回来。这个过程永远往复无休。(第010页)
这段话是在1918年5月写下的。此前半年,因为不幸罹患曾经在他年幼时夺走其母亲生命
的肺结核,他一直在苏格兰的疗养院治病。往前三个月,他充当英国军方情报人员,旅居彼得格勒,游说孟什维克临时政府总理亚历山大·克伦斯基让俄罗斯继续留
在协约国。再往前到1916年底,他和同性恋人杰拉德·赫克斯顿结伴云游,自旧金山出发,经夏威夷、萨摩亚、斐济、汤加、新西兰,最终抵达法属波利尼西亚
群岛的塔希提,日才扬帆返回美国。此次长达半年的南太平洋之旅催生了一部短篇小说集《叶子的颤动》(The Trembling of a
Leaf)和一部中长篇小说,也就是《月亮和六便士》。
《月亮和六便士》,封面是高更自画像
毛姆对南太平洋的兴趣由来已久,其中部分源于各种描绘那片海域的文学作品,比如赫尔曼·梅尔维尔的《提比》(Typee)和罗伯特·刘易斯·斯蒂文森的《海
岛夜谭》(Island Nights,
Entertainments);部分来自他1903年旅居巴黎时产生的对著名法国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及作品的痴迷。1918年春天,经过几个月的治
疗,毛姆的身体大有起色,得到医生的首肯之后南下英格兰,到伦敦附近萨里郡一座占地多达十七英亩有余的别墅休养。是年5月,他动笔创作《月亮和六便士》,
用三个月完成了这部尚不足七万五千个单词的小说。
尽管《人性的枷锁》出版后备受攻讦,销量乏善可陈,但毛姆这次并没有更弦改辙,反而顽固地沿着现实主义的道路前进。几年前遭到的恶评,他明显仍旧耿耿于怀,于是用上面那段引文活灵活现地描绘当时文坛的风气,紧接着又以乔治时代的诗人乔治·克雷布自许,作出某种意义上的反击:
有时候,一个人在属于他的风云岁月过去之后,还能活着进入全新的时代,这时好奇的人就能
看到人间喜剧中最为奇特的场面。比如说,现在谁还会想起乔治·克雷布呢?他曾经是个著名的诗人,当时所有人异口同声地称赞他的天才,这种现象在更为复杂的
现代社会里并不多见。他师法亚历山大·蒲柏那个流派,用押韵双行体撰写了许多德育故事。后来爆发了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许多诗人唱起新的歌曲。克雷布
先生依然用双行体写他的德育故事。我想他肯定读过那些轰动一时的年轻人所写的诗歌,我还想象他会认为那些诗写得很差。当然,大多数确实写得很差。但济慈与
华兹华斯的颂诗,柯勒律治的少数诗篇,再加上雪莱的几首名作,确实开辟了前人未曾探索过的精神境界。克雷布先生已经是明日黄花,但他依然用押韵双行体写着
他的德育故事。我曾随意翻阅过年轻一代的作品。也许他们当中会有更为激情澎湃的济慈、更为超凡脱俗的雪莱,已经出版过将会流传千古的名作。这我并不清楚。
我钦羡他们优美的文笔,我赞美他们欢畅的风格。这些后生虽然很年轻,但已经取得很高的成就,再把他们视为初露锋芒之辈会闹笑话的。但尽管他们的作品很多
(他们的词汇量非常丰富,仿佛在摇篮里就开始研读罗杰特的《词林正典》),我却没有读到新意:在我看来,这些人学识有余,而涵养不足。我消受不起他们猛拍
我后背的那种热切和扑进我怀里的那种激情,我觉得他们的情感有点苍白,他们的梦想也有些乏味。我不喜欢他们。我已经是老古董。我会继续用双行体撰写德育故
事。但假如我这么做除了自娱自乐以外,还有什么别的指望,那我就是个无可救药的大傻瓜。(第011页)
尽管故事主角和高更本人之间存在太多的差异(比如前者是英国人,后者则是法国人;前者从来没有“提起过风格和他大抵类似的画家,比如说塞尚或者梵高”,后者则与
塞尚、梵高是颇有酬酢往来的朋友;前者死于麻风,后者死于梅毒),但相同的地方也很多:两人都曾在交易所卖过股票,都是人到中年方始立志献身艺术,都曾在
潦倒不堪之际接受朋友的扶持、尔后竟和对方的妻子暗通款曲,也都曾远赴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并在该岛了却余生。总而言之,高更跌宕起伏的生平充当了素材,
经过毛姆的艺术加工,演绎成斯特里克兰扣人心弦的故事,而且高更种种乖谬绝伦的举动,在斯特里克兰身上统统得到合理的解释:一切全是因为不受羁绊的艺术创
作冲动和沉闷乏味的布尔乔亚生活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毛姆本人谦称写这部小说只是“自娱自乐”,没有“什么别的指望”;其出版人威廉·海恩曼最初也持谨慎的态度。海恩曼学识渊博、眼光独到,旗下作者既有约瑟
夫·康拉德、鲁德亚德·吉卜林、约翰·高尔斯华绥、亨利·詹姆斯这样威望尊崇的严肃作家,也有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和赫伯特·乔治·威尔斯之流红极一
时的通俗作家。但即便是他,在出版《月亮和六便士》之际,也万万没有想到,毛姆即将压倒上述驰名多年的小说家,成为其公司最畅销的作者。
威廉·海恩曼(),著名出版人,1890年创办声誉卓著的威廉·海恩曼出版公司
年4月,《月亮和六便士》率先与英国读者见面,不出所料地遭到了媒体的讥讽和市场的冷落;但转机很快在大西洋彼岸出现:其美国版在同年7月推出,首印五千
本旋即售罄,到年底竟然卖掉将近十万册,进而让沉寂数年的《人性的枷锁》重见天日,并最终在文学史上奠定了无可撼动的经典地位。正是由这个时候开始,毛姆
才在成功剧作家的身份之外,再拥有畅销小说家的头衔。
奇怪的是,尽管《月亮和六便士》和《人性的枷锁》、《蛋糕和麦芽酒》(Cakes and
Ale)等作品一样,极受几代读者欢迎,数十年来从未绝版,尽管这部作品在毛姆的小说家生涯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但它却遭到长久的忽略。比如1940
年9月,《英语杂志》(The English
Journal)刊登了哈佛大学英文系副教授西奥多·斯宾塞的综述性文章“萨默塞特·毛姆”,该文第三部分宣称“毛姆的小说家生涯大抵可分为两个阶段:第
一个阶段是从《兰贝斯的丽莎》(1897)到《人性的枷锁》(1915),第二个阶段是从《蛋糕和麦芽酒》(1922)到《圣诞假期》(1939)”,偏
偏漏掉了1919年出版的《月亮和六便士》。甚至在2009年出版的《萨默塞特·毛姆的隐秘人生》里,作者萨丽娜·赫斯汀斯(Salina
Hastings)对这部小说也是仅用寥寥数笔带过而已。
《月亮和六便士》遭到低估乃至忽略的根源在于其自身的欺骗性。经过长达二十年不辍的笔耕,毛姆在这部小说中展现出炉火纯青的叙事技巧和优美准确的遣词造句,然
而这种精熟的匠艺却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为读者提供了行云流水的快感,即便是那些故意站在毛姆对立面的吹毛求疵者,也无法否认他的作品——当然包括《月
亮和六便士》——令人不忍释卷;但另一方面,他巧妙埋藏的线索和用心良苦的寓意,却消弭在这种流畅得几乎无需动脑子的阅读体验里。换句话说,无论是普通的读者还是专业的学者,往往会因为这种高度易读性而错误地将这部堪称现实主义典范的作品等同于平庸的通俗小说。
《月亮和六便士》1942年被搬上大银幕,但观众认为电影并未诠释出小说的精髓
最常见的误读莫过于将保罗·高更的化身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当成小说的主角;就我看到的众多文献而言,绝大部分评论者都是这么认为的。基于这个错误的假设,他
们对《月亮和六便士》提出了两种严厉的批评:斯特里克兰的人物形象并不真实,其舍弃家庭投身艺术的动机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然而毛姆无意为斯特里克兰立传,他要做的是“继续用双行体撰写德育故事”。
既然毛姆以乔治·克雷布自况,这里的“双行体”,当然就是现实主义。就人物角色、背景设定和叙事情节而言,《月亮和六便士》的维多利亚色彩并不难辨认。小说的角色是寻常的平民百姓:叙事者是怀才不遇的作家,德克·斯特罗夫是
庸常蹩脚的画家,尼科尔斯船长是离乡背井的流民,缇亚蕾·约翰逊是开门揖客的商人,至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原本是再平凡不过的股票经纪,充其量只能算是
中等阶层,离开伦敦后主要以打零工为生,最终还沦落到依靠塔希提岛上某个土著女子的祖产过日子的地步。小说的背景全都设定在真实的地方,如伦敦、巴黎、马
赛、塔希提等,书中关于这些地方的文字,无论是社会风气还是地理景观,均是现实的写照;尤其是毛姆对伦敦生活、巴黎市井、马赛妓院和塔希提景色的描写,简
直就像历史纪录片般精确。叙事情节更是毫无突兀之处,整个故事随着叙事者在伦敦、巴黎和塔希提之间辗转而逐渐推进,跟作者本人的生活轨迹如出一辙。而且不
仅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其他人物的性格谈吐,也都有真实的原型:露丝·沃特福德取材于毛姆的好友维尔丽·汉特(Violet
Hunt),德克·斯特罗夫则来自休夫·瓦波尔(Hugh
Walpole);至于可怜的布兰琪·斯特罗夫喝草酸自绝于世,显然是嫁接了毛姆的哥哥哈里的悲剧:这个郁郁不得志的文学爱好者在1904年7月喝了硝酸
自杀。《月亮和六便士》还有更多的细节来自毛姆的生活,限于篇幅,这里就不继续展开了。
正如前文已经指出,文以载道是现实主义小说必备的特征,不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寓意却没有那么容易被发现。那些误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当成小说主角的评论
者,有的觉得毛姆旨在阐明艺术创作和世俗生活的矛盾,有的认为小说揭示了唯有艺术才能真正永恒的道理,甚至还有人在罗列了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的种种“不
足”之后,又自作多情地替毛姆开脱,宣称“《月亮和六便士》的教训是天才不可能用笔墨来形容”。如果没有遭受蒙蔽,能够避免过于流畅的阅读体验引发的粗心
大意,仔细到小说中寻找作者精心设置的伏笔,我们将会发现,这个“德育故事”所要讲述的,其实是一个和毛姆一样老派的道理。
要明白这个道理是什么,首先必须厘清整部小说的结构和基调。《月亮和六便士》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开篇到第十七章,主要讲述叙事者在伦敦生活时所了
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第二部分从第十八章到第四十四章,描绘了叙事者客居巴黎后和斯特里克兰的交往;第三部分从第四十五章到结束,着墨于叙事者游历塔希提期
间所听到的关于斯特里克兰死前几年的情况。无论在哪个部分,叙事者都占据了绝对核心的位置,斯特里克兰自始至终从未直接登场,他的生平事迹和内心活动完全
由“我”通过转述、观察、推测和解释来呈现。换言之,小说的主角是而且只能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
这个叙事者的声音,亦即小说的基调,是谨慎而克制的。我们可以看到,每当叙事者对某个人、某件事形成观点或者判断,他都会紧接着自我反省,甚至于说出“我所
做的猜测都是毫无根据的”这样的话来。《月亮和六便士》反复证明了这种谨慎和克制的必要性。比如在小说的开头,叙事者在没有见过斯特里克兰以前,根据露
丝·沃特福德的转述,错误地“把他想像成弱不禁风、其貌不扬的样子”,见面后才发现“实际上他长得魁梧雄壮,手和脚都很大,晚礼服穿在他身上有点滑稽”。
至于斯特里克兰太太,叙事者在第四章认为她“算是心地最纯良的”,到第十五章却发现这个貌似温柔体贴的女子“竟然如此阴险歹毒”。又比如在第二十三章,叙
事者觉得德克·斯特罗夫及其妻子的家庭生活“宛如悠扬的牧歌,别具一种独特之美”,而他们之间不可弥补的裂痕要直到第四十一章才真相大白。当然最大的反差
来自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他外貌粗野、言行粗俗,相处多年的连襟把他当作不折不扣的恶棍,塔希提的白人视其为游手好闲的混混,甚至连他自己的子女,在听完
他惨死的情状之后,也认为其罪有应得;但他其实是个值得同情的伟大艺术家,为世人留下了许多别开生面的杰作。
诸如此类的强烈反差不仅仅是为了增加阅读的快感,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为小说最后一段揭示的寓意进行铺垫。在《月亮和六便士》的结尾,毛姆写道:
有句《圣经》上的话来到我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
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第257页)
熟悉《圣经》的读者应该能够猜得到,叙事者没有说出口的经文,显然便是《马太福音》和
《路加福音》中那句“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又或者是《约翰福音》里的“不要将表象作为判断的根据”。《圣经》反复告诫凡人不能彼此论断是有
道理的,因为人和人的相互了解往往肤浅、局限而片面,能够做出公正的评判只有全知全能的上帝——假如这样的上帝果真存在的话。老年毛姆
具体到《月亮和六便士》,艾美·斯特里克兰连同床共枕十七载的丈夫偷偷在伦敦学了两年绘画都不知情,所以会将决意为艺术献身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视为寡情薄
幸的负心汉;罗伯特及其妹妹无从获悉他们的父亲内心承受了多少折磨和痛苦,对艺术更一窍不通,所以对斯特里克兰离家出走的行为恨之入骨,竟至于耳闻其悲惨
下场以后完全无动于衷。小说中最有资格对其他人做出评判的当然是叙事者,但他是——用鲜花酒店老板缇亚蕾·约翰逊的话来说——“老成持重”的,无论对谁都
是同情理解多于指责非难,哪怕是对他明明极其厌恶的艾美·斯特里克兰,也无非是善意讽刺了几句而已。不要随便评判别人这个来自《圣经》的古老道理遥遥呼应
了毛姆在小说开头“老古董”的自我定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月亮和六便士》是对当时那些差评师的回应,提醒他们不要急于言之凿凿地做出审判:既然乍看俗不可耐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其实是个伟大的
天才画家,那么同样道理,貌似落入现实主义窠臼的《人性的枷锁》及《月亮和六便士》,也可能是流芳后世的煌煌巨著。自1919年算起,将近一个世纪过去,
至少从目前来看,光阴已经证明毛姆的谨慎和自信是正确的;从前种种针对这部小说的非议,连同那些非议者的名字,早被埋葬在旧纸堆里,除了极少数文学史研究
者,再也没有人会去挖掘。
但不要随便评判别人并不等于没有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毛姆借由《月亮和六便士》所亮出的观点是精神优于物质、个体大于社会;而这种反世俗、反传统的立场,正是几代读者为之潸然泪下的关键所在,因为普通读者毕竟既不了解小说这种文学体裁的历史演变,也不知道文坛的私人恩怨。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毅然舍弃舒适的中等阶层生活,甘愿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艰苦日
子,在世人看来已经非常难以理解;他甚至还决绝地抛下妻儿、背叛朋友,按照传统的道德观念更是十足的混蛋;但到最后,他却是一个得到作者和读者的同情、在
艺术领域奏响凯歌的大英雄。在小说的第五十章,叙事者讲述了两名师出同门然而命运截然相反的医生的轶事:医术高超的亚伯拉罕听从内心的召唤,丢下伦敦的优
职厚禄,到亚历山大港当了朴素的检疫员;技艺稍逊的卡迈克尔则幸运地顶替了亚伯拉罕留下的空缺,成为趾高气扬的社会名流。叙事者在讲完这个与斯特里克兰的
传奇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故事之后,提出了两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第217页)
这些拷问人生终极意义的难题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小说的名字正好再现了两者之间的对
立。《月亮和六便士》这个书名来自日《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上一篇持论较为公允的书评,该文作者称《人性的枷锁》的主角菲利普·卡雷“和
许多年轻人一样,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
的亚伯拉罕所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所引以为傲的豪奢。月亮和六便士之间理应如何取
舍,叙事者并无定论,只是谨慎地说:
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第217页)
但千万不要误将毛姆当成亨利·戴维·梭罗的信徒,他其实并不反对、甚至非常讲究物质的舒
适。因为幼失怙恃,毛姆早年的生活虽然谈不上艰难,却也相当清苦。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在伦敦和朋友合租一套每周租金仅需一英镑的两室户公寓,而且经常陷于
入不敷出的窘境。1907年声名鹊起以后,日进斗金的他从此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经常在当年伦敦四大豪华酒店出没,横渡大西洋前往美国访问时也非头等舱不
坐。三十六岁那年,他花八千英镑(折合现在的人民币约一千五百万元)买下一座临近海德公园的五层住宅,耗费巨资修葺一新,尔后聘请了厨师、女佣和管家,他
的朋友休夫·瓦波尔参观后艳羡地称其为“最理想的写作地点”。至于他晚年定居那座位于法国南部的海滨别墅,更是占地广达九英亩、随时可以欣赏地中海万顷碧
波的顶级豪宅。
这也是毛姆的小说非常难以准确理解的重要原因。有些作家文如其人,笔下抒发的是真实的胸
臆;有些作家深藏不露,作品发出是杜撰的心声。但毛姆总是游刃有余地在虚实之间来回切换,不经过细致考证和深入探求,你永远不知道某段貌似简单的文字,到
底蕴藏着多少深意。比如小说第四十六章写道:
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但他们有些人由于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他们无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违背了这种旨意。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同情的人。(第195页)
这段文字看似慨叹尼科尔斯船长的不幸,但又何曾不是毛姆的顾影自怜。写下这段文字的一年
之前,也就是1917年5月,与同性恋人杰拉德·赫克斯顿携手同游的南太平洋之旅刚刚结束,毛姆屈服于良心的约束,勉强和离婚不久的西丽·贝纳多共结连
理。他们相识于1913年,有过几次逢场作戏的露水姻缘。由于性情志趣迥然有别,最初的相见恨晚慢慢变成了同床异梦。但西丽使计两次怀上毛姆的孩子,执意
生下他们的女儿丽莎,最后如愿与前夫离婚,毛姆无奈之下只得就范。这段未曾开始便注定要破裂的婚姻持续到1928年,男方以两处伦敦豪宅、一辆劳斯莱斯轿
车和每年三千英镑赡养费的代价恢复了自由身。“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这句话也是意味深长。如今在欧美蔚为风尚的同性婚姻对毛姆
那一代人来说不啻天方夜谭;当年同性恋是大逆不道的罪行,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即因为龙阳之癖败露而声名扫地。嗜好断袖的毛姆毕生如履薄冰,结婚时曾被
西丽用这个把柄要挟过,难免会觉得单身是最好的选择。
但将毛姆登峰造极的文字艺术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的,莫过于前面已经引用过的一段文字,也就是《月亮和六便士》最后两句话:
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第257页)
我相信绝大多数读者和我一样,从未见过还有哪部小说的结尾如此突兀。说其突兀,既因为亨利叔叔这个人物在前文只出现过一次,也因为这两句话和上文貌似没有任
何关联。我也相信,当你首次翻读这部小说,一口气看到最后这些文字时,很有可能会像我最初一样热泪盈眶,然而又不知道自己何以如此感动。秘密便埋藏在毛姆
非常高明的小说技艺里。
年,毛姆的父亲在巴黎亡故,年仅十岁的他随即被其叔父亨利·毛姆接到惠特斯特布尔。惠特斯特布尔是伦敦东南肯特郡出产各种海鲜的小镇,全盛时每年输送往伦
敦的牡蛎超过六千万只,因而有“牡蛎之都”(Oysteropolis)的美誉。维多利亚时代初期的牡蛎很廉价,一打只卖四便士,是贫困工人阶级补充蛋白
质的重要来源。但1875年以后,产量下降促使其价格逐渐上升,每个售价涨至大约一便士。在毛姆撰写《月亮和六便士》的1918年,伦敦市场的牡蛎零售价
是每个四便士。“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就是1875年到1885年之间那段岁月。
毛姆的叔父早在1897年去世,在1918年“怀念”那段日子的只可能是他本人。因而这个突如其来的结尾有着两层重要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呼应开篇;那十年
恰恰是维多利亚文学如日中天的巅峰期,这段文字再次强调了毛姆对现实主义的珍重和坚持,从而为整部充满怀旧气息的小说划上了完美的句号。第二层含义则是顺
应上文;前面几段文字描绘了艾美·斯特里克兰及其子女的天性是多么的凉薄,作者在同情斯特里克兰缺乏家人关爱之余,不禁感怀自己的身世也几乎同样孤苦;他
怀念一个先令就能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是因为当时他的父母尚在人世,那是他毕生中唯一享受到家庭幸福的光阴。也就是说,毛姆成功地将怀旧和凄凉灌注在
这个奇峰突起的结尾里。最令人赞叹不已的是,它和上文的结合极其巧妙,以至于敏感的读者纵然不知究竟,也会深深受到感染。
从出版至今,《月亮和六便士》以其精彩的故事和出色的技巧感染了读者将近百年;而毛姆当初的预言早已实现,曾经高举火炬的现代主义勇士终究拱手让出了他们的
位子,他们的信条和现实主义一样,也变成了历史的陈迹。我想起在1940年,评论界普遍认为毛姆顶多算是个出色的通俗作家,西奥多·斯宾塞曾经说过:“毛姆能否永垂不朽,取决于批评家和公众之间哪个是对的。”在七十五年后的今天,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亲爱的读者,你觉得呢?
本文选自李继宏版《月亮和六便士》导读,作者:李继宏 原载于微信公众号:路老师读经典
已获得许可转载于知乎,其余若想转载请联系。
Saul Goodman,DUI? Dealing Drugs? Better Call Saul!
在今天的评价已大不如前。——《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毛尖强奸毛姆已久,仗着跟他同姓,叫他叔。他的书大家自己会看,要你复述?极讨厌那种抒情文。这里要说的,是他本人。人名大部分忘记。毛姆,1874生,少年丧母,母亲在世时常给他零花钱,后随叔移居法国…
在今天的评价已大不如前。——《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
毛尖强奸毛姆已久,仗着跟他同姓,叫他叔。他的书大家自己会看,要你复述?极讨厌那种抒情文。
这里要说的,是他本人。人名大部分忘记。
毛姆,1874生,少年丧母,母亲在世时常给他零花钱,后随叔移居法国,叔很严肃,只有婶婶对他还可以,年轻时遇到王尔德泡过的女人,也没泡上。
学医日子苦,四十上下才出头,倒经常旅游,婚后育有一女,有钱了,替老婆开了家商场卖衣服,后离婚,曾在街上目睹爆炸波澜不惊,一战后遇男友A,今生挚爱之一,在里维拉别墅天天派对,包括Isherwood和Evelyn Waugh等人。A给毛当管家,并随他旅行,一次毛溺水,没A,已见阎王,A喝酒死掉,毛痛下葬。
30年代当过间谍,去俄国,至少懂5种语言,二战,法西斯来袭,被迫独自逃亡,挤在轮船里差点要命,退伍军人B从天而降,成为毛一生最后真爱,B大笔花钱,买游艇,夜笙歌,毛渐老,看在眼里,爱恨交加。女儿长大,为几幅画与父打官司,遂断父女关系,晚年毛没安全感,写了自传又马上叫出版商销毁,经常双手乱抓,暴躁之际,自知大限已至,拼命通知亲友:把一切有关我的信件烧掉。1965,享年九十一。
葬礼,B哭肿眼,殡仪馆员工告诉B:如果毛要火化的话,我们必须要把他骨头打碎,才能塞进去。B强忍泪水,点了头。
于是,锤子砸在大作家身上。B去了美国,1986死于艾滋。
作者保留权利
吸吸君,一个聪明的傻瓜。
最近刚读完毛姆的《面纱》,不敢说评价毛姆,就简单讲讲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吧。我不是什么深度文学爱好者,可能讲得比较浅。嗯,但是总有一个领悟的过程嘛~一开始决定看这本书,是因为读到了瓦尔特说的这段话:“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他说道,“我知道你愚…
最近刚读完毛姆的《面纱》,不敢说评价毛姆,就简单讲讲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吧。我不是什么深度文学爱好者,可能讲得比较浅。嗯,但是总有一个领悟的过程嘛~
一开始决定看这本书,是因为读到了瓦尔特说的这段话: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他说道,“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己之私跟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和尖刻。我不是那样。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每当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欢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限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我时刻关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厌烦显现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便改变方式。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
这种对人性的把握,如此精准又细腻,深深地触动了我。让我想起白瑞德对斯嘉丽,也是爱得如此之深。
然而,读完整本书,却发现,原来整本书最打动我,叫我心潮澎湃的,只有这一段话了。
总觉得毛姆的这本小说,原本应该是一道美味佳肴,但细细品尝起来,总感觉好像放少了一样关键的食材,让人觉得不够味道。
这是看似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但其实更多的是关于对人生,成长,孤独,精神世界的探讨。
1,关于人性
要是查理重新向她发出召唤,她会无所顾忌地回到他的怀抱,虽然现在她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她爱他,哪怕他曾经出卖了她,抛弃了她,哪怕他再对她冷漠无情。
他有孩子一样的虚荣心,她会因为这个更加爱他,同情他,安慰他。她醒过来的时候,泪水已经流了满脸。
我看到这个定语:。孩子一样的 。忍不住笑着叹了口气。如果是真的爱过一个人,就会明白这种感受。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哪怕是你的缺点,哪怕是爱慕虚荣,在我眼里,也是像孩子一样让人爱怜。
其实根本不能说毛姆有多么锐利的目光可以看透人性,开启上帝视角。他只是用一种淡淡的语气,细致的角度,把我们普通人的情与欲描写得入木三分。于是每个普通人都能够在这些角色与人物身上找到自己的感情共鸣点,好像自己一直想讲但是又讲不清楚的情绪,终于找到了共鸣,找到了宣泄口一样痛快。
2,关于文笔
她模糊地领悟了瓦尔特的阴谋——如同夜里一篇黑暗阴霾的景物,被一道闪电照亮,继而又重新回到黑暗之中。她被她在那一瞬间看到的东西吓得全身发抖。
瓦尔特的智慧,是如何让凯蒂大惊失色的呢?毛姆作出了如上引用的描写。
再看看毛姆如何描写修道院子的性格:
修道院长的性格就像一片乡土之地,初看起来广阔而荒凉,但是不久你就会在巍巍高山间发现怡人的村落小舍,果树依依,草场茵茵,河流缓缓。
然后我就发现了,毛姆的文笔,没有什么晦涩高深的词藻,都是非常地平易近人。(当然,也有可能因为我看的不是英文原版,中间还隔了一层”翻译“。)他的比喻,也说不上是奇绝,让人回味悠长,只能说有点儿意思。大概像他自己说的,其实他并没有许多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就像一顿精致的下午茶,说不上多么好吃多么丰盛,就是让人觉得,嘛,还行,不错,就是吃不饱。
3,关于主题
”我不懂的事情,实在太多。生活是那样的奇特、陌生。我就像一个一辈子坐进观天的人,一下子看见了大海。我喘不过气来,同时又兴致盎然。我不想死,我想活下去。我感到了新的希望。我就想一个顽固的水手,又升起帆向着未知的大海起航了。我的心渴求着未知的世界“
我相信看到这段的很多普通人,大概都得觉得深有同感。尤其是在知乎上,看到了更宽更广阔的世界的各位。世界如此多姿多彩,如此宽广辽阔,而我却困在了井底,身不由己却又心怀希望,期待探索这个世界。这大概就是一种成长,从一个狭隘的自己,到一个渴望更宽广的世界的自己。
凯蒂忽然生出一股奇怪的感觉,似乎世俗众生的忙忙碌碌、苦乐哀愁,在这位满人面前都是荒诞不经的。
我在寻找某种东西,但是到底找的是什么我也不能确定。但是我知道这对我很重要,如果我最终找到了,我的生活将会变得不大一样。
对她们所有人来说,这个世界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流放地。生活是一个她们情愿背负的十字架,在她们的心里始终希望———不,比希望强烈得多,是向往、期待、渴求最终死亡将她们引向永恒。
引用的这三段话,用来说明凯蒂如何从一个空虚、肤浅、虚荣的女人,渐渐成长为一个慢慢拥有自己的精神世界的独立女性,她的思绪变化。
其实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真的想骂人。毛姆,你特么到底是说下去啊!!!
到底是什么,能够让人超越低级庸俗的生活,能让人超然物外,不必陷于凡尘俗世。是信仰吗?可是到底是怎样的一种信仰呢?
毛姆他没告诉我。他掀开了面纱的一层,告诉我在面纱后面有一个崇高的精神世界哦。结果我发现面纱之后发现,面纱下面特么是另一层面纱!!(详情参照下火影里的卡卡西。)
我想大概毛姆他自己也未必清楚,他自己也没有参得透。这是他的思想境界和格局的局限性吧。
第一次让我有超然感的是,读了史铁生的散文集《我与地坛》之后。大概人在生死之间徘徊过后,看待世界的方式是不同的。我忘了他说了什么了,但是我记得那种感觉。会让人想得很遥远很宽广,想到了星辰大海,亿万光年之外的宇宙,想到自己的渺小与虚妄。曾经那些存在过人,从远古到今日,那些繁华的图景,他们曾经也笑过哭过痛过,如今他们到哪里去了呢?我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我来这个世界走一遭,演绎了我该演绎的部分,完成我该完成的使命之后,我的肉体化为泥土,消失于永恒。原来人生真的是一场幻梦,我们都是来共演一场戏的。我还是我,可是我又不是我了,我的灵魂漂浮到半空中,冷冷地看着我,看我如何做完这场梦。
不能说毛姆是要揭露人性的虚妄和无畏,他只是一个超然的旁观者,客观地真实地把人性的复杂还原出来而已,以及人性里的孤单,荒诞,幻灭。哪怕理智,智慧如瓦尔特,也无法控制自己的心,他偏偏爱上了凯蒂,这个头脑空虚的女人,他鄙视自己的爱,可是他也无法自拔,最后被自己的爱毁灭。“死的却是狗。”这大概就是人性的荒诞所在。
他的其他小说如何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面纱》这部小说美中不足的是,它缺乏一种时代的深度。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特定的时代里面,社会塑造了我们,深刻地影响了我们。毛姆似乎没有把时代对人的作用描写出来,让人觉得缺乏一种纵深感。
总之,毛姆是一个擅长讲故事的人,他行文流畅,结构严谨,人物丰满,语言平易近人,情节有趣,仅此而已。关于他的书,我会去图书馆借阅,但并不会反复看,细细品尝咀嚼吧。
他的这部作品像一个长相清秀的邻家小妹,少了让人心动的惊艳,缺乏成熟女人的美丽,性格又不够热烈生动。我大概觉得和这个小妹一起在一个雨天喝杯下午茶,聊聊天还不错,然后一个道别之后就再也记不起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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