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国企,农村政府可以征用集体土地地被征用;后面国企倒闭,国企又讲这块地卖给私企,之后村里又花钱从私企手里购回

为什么长辈都觉得去国企好,工作稳定,而去私企就不靠谱? - 知乎有问题,上知乎。知乎作为中文互联网最大的知识分享平台,以「知识连接一切」为愿景,致力于构建一个人人都可以便捷接入的知识分享网络,让人们便捷地与世界分享知识、经验和见解,发现更大的世界。<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1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965,478分享邀请回答11K835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5.6K596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楼主邀你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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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4-06-26 16:26
以下是引用 第1楼 @南京大固 的话:
而那些企业的改制老板可以相安无事,...
不是相安无事,事实是这些个企业老总人人成了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的新权贵!大批的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了他们的私有资产!
发表于:14-06-26 16:32
这一反动的政策必将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最烦留言飞语广告
收到一律删除并举报
发表于:14-06-26 16:56
当初高喊口号的人没有跳进万丈深渊和踏入地雷阵,倒是下岗工人现在有陷入地雷阵的感觉,99口留给了下岗工人,。。现在应该给下岗职工讨个说法;让他们能提前退休才是明智举措。
发表于:14-06-26 17:21
回复 第4楼 的 @南京大固:
回复 第3楼 的 @最烦留言飞语:
那是猪干的事吧?
发表于:14-06-26 17:40
以下是引用 第5楼 @njliji 的话:
回复 第4楼 的 @南京大固: 回复 第3楼 的 @最烦留言飞语: 那是猪干的事吧?...
发表于:14-06-26 18:28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最烦留言飞语 的话:
这一反动的政策必将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让领导先走
自行车是污染最大的交通工具
汽车最环保
发表于:14-06-26 19:58
厦门远华案在朱亲自督办下被成功侦破,这件事可以说明朱了不起。
发表于:14-06-26 20:27
引用 [] []
发表于:14-06-26 16:26 []
以下是引用 第1楼 @南京大固 的话:
而那些企业的改制老板可以相安无事,...
不是相安无事,事实是这些个企业老总人人成了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的新权贵!大批的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了他们的私有资产!
发表于:14-06-26 20:34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林海雪源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1楼 @南京大固 的话: 而那些企业的改制老板可以相安无事,... 不是相安无事,事实是这些个企业老总人人成了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的新权贵!大批的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了他们的私有资产!...
在企业改制中,有人披着“改革合法“的外衣,利用手中的权利疯狂掠夺国有资产,至今这些人还以企业“改革者”身份,掌握企业的大权。成千上万企业职工下岗分流,企业人员下岗每月只有几百元最低生活费,这些“改革者”的年薪收入几百万有的甚至几千万。有的企业给这些“改革者”搞破产或者兼并,国有资产流入到他们个人腰包。企业在改制中存在触目惊心腐败,追回国有资产迫在眉睫!希望中纪委能看到企业在改制中存在重大腐败问题,决不能让这些人逃脱法律制裁!
发表于:14-06-26 20:42
以下是引用 第8楼 @第一把位1 的话:
厦门远华案在朱亲自督办下被成功侦破,这件事可以说明朱了不起。...
结局就是油价大涨
发表于:14-06-26 22:37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林海雪源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1楼 @南京大固 的话:而那些企业的改制老板可以相安无事,...不是相安无事,事实是这些个企业老总人人成了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的新权贵!大批的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了他们的私有资产!...
土地,厂房,成倍增值,下岗工人拿可怜的生活费!!!退休工人推到社区,一分钱也别想看到,这些领导确变成了百万,千万富翁,谁之过???
旭日东升,扬帆起航!
发表于:14-06-27 08:32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林海雪源 的话:
不是相安无事,事实是这些个企业老总人人成了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的新权贵!大批的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了他们的私有资产!...
发表于:14-06-27 10:18
以下是引用 第10楼 @zhanwenxue 的话:
在企业改制中,有人披着“改革合法“的外衣,利用手中的权利疯狂掠夺国有资产,至今这些人还以企业“改革者”身份,掌握企业的大权。成千上万企业职工下岗分流,企业人员下岗每月只有几百元最低生活费,这些“改革者”的年薪收入几百万有的甚至几千万。有的企业给这些“改革者”搞破产或者兼并,国有资产流入到他们个人腰包。企业在改制中存在触目惊心腐败,追回国有资产迫在眉睫!希望中纪委能看到企业在改制中存在重大腐败问题,...
发表于:14-06-27 10:22
回过头看这场所谓的改革【国企改制】就是各级“国企官员”公开分赃国有资产,三文不值二文吞并国有资产,摇身一变成了身家亿万的民营老板董事长【有的就是官员家族化,子女成了CEO和老板】。4千多万工人随之被失业下岗,2千万40-50被强制内退.亿万家庭被牵累。这一幕经济浩劫,将永远铭刻在亿万工人阶级心中,终将;会有向他们清算的一天。
发表于:14-06-27 11:46
历史轨迹是这样走过来的:破四旧――红卫兵――插队。造反夺权――工人阶级――下岗。挨批挨斗――黑七类――涅盘。
发表于:14-06-27 12:47
被系统删除于: 16:33:40
发表于:14-06-27 13:12
不是相安无事,事实是这些个企业老总人人成了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的新权贵!大批的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了他们的私有资产!看国家对这些违法老板,如何及早调查和处理!!!
发表于:14-06-27 13:24
反思改制中的国资流失
发布用户:125.42.152.183&
近几年,国有企业搞管理层收购在不少地方很是时髦。这类改制活动在一些地方却产生了少数掌权人私拿、私分国有企业资产的“掌勺者私吞大锅饭”的结果。
  与私企资产处置属于私人财产领域,适用的是私人契约原则不同,该不该把国企的所有权变为某位官员的私产,属于公共财产领域,适用的应是民主的原则。
  在今天整体经济朝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社会分配是否公正的问题是不可回避的,社会不应该对在改制的旗号下,少数人私拿、私分国有资产的现象视而不见。而国企要提高效率,要降低经营者的道德风险,特别要消除“穷庙富方丈”现象,当然需要产权改革,也需要一部分国企走向民营化。但这必须是一个有立法、有监督、有秩序、公正和公开的公共选择过程。
  重庆嘉陵化工厂是个原有职工1200多人的中型国有企业,该厂生产的高锰酸钾销量一度占到全国市场的40%左右。几年前,在当地政府体改委指导下,实施了管理层收购的改制活动。嘉化厂原董事长、法人代表李某实际出资27万多元,然而,他在1053万元的总股本中却占到了15.78%的股权;同在该厂工作的其妻苏某实际出资68万元,但占有总股权的19.25%。李还获得了139万的企业法人股,而苏则获得了40万余元的企业法人股。对此厂内多数职工都不知情。
  改制半年之后李用嘉化有限公司的名义提出了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注册资本由1053万元变为2588万元,除了嘉化公司的股本由1053万元增加到近1400万元之外,还增加了两个大股东:嘉华贸易总公司和青城贸易公司。这是由李氏夫妇及其家族人员掌控的公司。这样,嘉化在通过“模糊”的过程完成增资扩股后,李氏家族通过“债转股”方式“从幕后走向前台”成为了嘉化公司的当然大股东,加上李、苏两人在嘉化原来就持有的可观股份,以及在第二次股权变更中以自然人身份追加了一部分股份,至此,李某及其亲属实际上已绝对控制了嘉化公司的股权,约在90%以上。
  嘉化厂职工的一份反映材料说,当初由全体职工买下的国企,已经在黑箱操作下成为董事长李某的私人企业,“而我们作为‘企业百分之百的主人’,失去了任何发言权。”
  改制时对嘉化厂的资产评估情况是:总资产1.5亿元,债务1.36亿元,净资产为1400万元。为支持国企改制,经过无形资产让利、一次性买断优惠、职工安置等减免,最后作价450万元。嘉化厂前任厂长指出,即使完全承认厂方在股权改革方案中提供的年亏损数字,累计也不过2800余万元,与总负债数字1.36亿元差距甚大,该总负债中有近8000万银行贷款。原因是,经李某操作使数千万银行贷款流失到了他掌管的嘉华、青城等关联公司。
  在法人代表李某及其家族成员靠改制成为持大股者后,他们不断采取各种“蛇吞象”之术转移和侵吞企业资产。例如,嘉化厂每年需冰醋酸4500吨,以市场价每吨约4800元计算,嘉化与嘉华签订采购合同后,每吨平均将高出当年市场价200元左右,仅此估算,5年间嘉华公司便赚取嘉化厂400万元左右。此外,嘉华还垄断了煤、氯化钾等大宗原材料采购,到后来连包装袋、桶,甚至厂内职工劳保、生活用品发放也由它过手。至于产品销售,则由厂里低价卖给嘉华,嘉华再加价卖给市场。再者,从工商登记看,嘉华公司当初的注册资金(由嘉化厂投人)不过100万元,青城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到改制前,两公司的年营业额分别达到4238万元和2106万元,而它们的“对外投资”分别达到了1000万元和128万元。所谓的“对外投资”实际上就是嘉化厂欠它们的钱。
  多年来,改制后的的重庆“嘉化”法人代表李某及其家族成员不断通过掌控的“嘉华”和“青城”等关联公司“过手”嘉化公司的进货及销售渠道,侵吞、转移嘉化厂的资产。多年来已使“嘉化”欠下上述两家公司巨额债务,并且拖欠了几千万元的职工社保资金。目前这一当年曾被中央电视台的报道称为:“大中型国企改制为民营企业第一例”,所谓的“嘉化模式”一度成为在全国推广的样板之一的重庆嘉陵化工厂已濒临破产。这是又一起搞MBO导致国资流失的典型事例。
  一、改制中的国资流失现象不容忽视
  近些年来,国有企业搞管理层收购在不少地方很是时髦。一些专家、官员曾大力宣传,称全面推广MBO是“最佳路径”,他们将国外企业之所以成功的原因解释为;就是搞了让经营者们持有了企业的股份,因而有效地激励了那里的企业家。
  其中,张维迎教授的观点是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之一。他在许多场合都表达了如下的观点:就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而言,由于效率最大化要求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相对应(所谓剩余控制权是指委托--代理契约中没有作出特别规定的代理者的决策权;剩余索取权是指代理者对企业收入在扣除所有固定的合约支付如固定工资、利息、原材料成本等的剩余份额,即利润的要求权),我国国有企业在相当程度上已被个人以各种形式所“占有”。这些国企经营者们已有了剩余控制权,要激励这类最具信息优势又最难以监督的人,最好的办法是尽可能地分配给他们剩余索取权,使之成为企业所有者,让他们自己监督自己才会有高的效率。所以,国企需要通过产权明晰的改革“把这种事实上的占有变成法律上的所有”。多年来,这类观点在张教授及其他一些学者的课题报告、论文、专著和访谈中都有详尽的表述,国内媒体也做了大量宣传。这些又与不少地方的政府部门急于甩包袱、出政绩的愿望结合到一起,便到处搞起了国企管理层收购、经营者持大股一类的改制活动。
  现实中,这类改制在一些地方却变成了少数掌权人私拿、私分国有企业资产的“掌勺者私吞大锅饭”的活动,特别是在那些一哄而起的、不受监督制约的由经营者自行定价、自买自卖国有企业资产的活动中。其中有自行定价、自行收购国企后,立时从国家干部转为私企所有人者;有挪用企业资金或银行贷款为个人购股付款者;有乘机搞变卖资产、破产转移、注册自己的公司,或通过合谋将国资转移至私企后再跳槽任职等方式,使原来的国企消失者;有经理在改制中暴富,同时使大批原有职工要么被除名推向社会,要么只能带着安置费才能再进改制后的工厂。而一些主管部门的官员不是视若无睹,就是在内幕交易中得了个人好处后放弃了责任。这类后果,在一些地方使企业改革走人歧途,非合理地拉大了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发生在重庆嘉陵化工厂的事情则是又一个典型案例。
  二、国外经营者持股现象的产生机理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里,确实存在让企业经营者持有一些企业股份的做法,但这只是私人企业老板(私人资产所有者)激励他们所看中的经理人员的方法之一(而不是唯一方法)。在企业的运营中,如何防止代理者损害委托者的利益确是有着理论和实际意义的课题之一,经济学理论上将其称之为“平等契约下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这一问题到了企业管理实际中,便成为企业所有者如何防止他们所挑选的经理人员,在所有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各种有损所有者利益的事情。
  这本是一个由财产所有者们主导“在信息非对称的条件下”要设法维护并增加自身合法权益的抉择,而不是相反,由作为代理者的经理人员主导,通过损害所有者去增加自身的利益。
  因此,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财产所有者们面临的只是就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作出选择。随着生产和分工的不断深化,便出现了是老板自己经营企业,还是聘用专职经理;是只给经理付薪酬还是让其持股;是只给经理持股,还是搞全体员工的持股;是搞家族企业、合伙制,还是搞大企业甚至跨国公司等各式各样的实践或日模式。这些制度安排尽管在外形上不同,但都是各类财产所有者们,包括有财产的公司老板、虽无财产但有经营技能的职业经理(他们是经营技能的所有者)、作为某专项技术所有者的工程师和各种操作能力所有者的员工之间通过平等契约作出选择或日达成交易的结果。它们的共同之点在于各方所有者在交易中行使自己的权力,做出了自主选择。
  现代厂商理论认为,私人所有者的自由选择能够成为企业创新、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因而无须政府机构或是专家事前设计并推行某种具体的企业制度安排。在自由市场国家的实际中,企业家的激励方式与各式中小企业、家族制、合伙制、大公司制并存一样,是多样化的,并不存在对所有企业都适合的“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必须对应”,即公司老板和经理必须为同一人的唯一模式,更不是由专家设计一个“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必须对应”的方案,再由政府在全国强行推广。选择什么模式是由私人所有者自己决定。今天,作为众多分散主体自主选择的结果,实际中更多采用的是所有者、经营者、员工共享剩余的分配。例如,在很多公司内,股东、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收人中都含有随公司利润变化的部分,并不是一定要使“经理成为老板”。
  例如,美国著名企业家亚科卡一直是位职业经理人。
  国内有些学者和官员总试图将人家那里丰富多彩的企业运营方式描绘成某种唯一的模式,过去认定就是搞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如今又认定就是得搞两权合一,该种思想方法起码存在着盲人摸象的毛病。职业经理的出现是分工的产物,一个私人老板拿出一部分钱去雇用专职经理取代他自己搞管理,不是基于他不知道用职业经理的道德风险,而是经过权衡,道德风险的预期小于他自己管理企业的利润损失预期。换言之,如果非经理持股变为所有者不能消除道德风险的话,那么,得持多大比例的股权?若只持30%股权,岂不还有70%的道德风险?只有把整个企业都给经理才行吗?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不能无视在国外各种企业制度安排的产生,包括让经理人员持股的激励方式都是财产的所有者们在行使自己的权力,以追求自己财产增值的过程和结果。这与国内推行的无所有者委托。甚至是在所有者不知情时,只由代理者单方面作出的选择完全不同。
  三、国内改制中的滥用
  的确,在国有企业的经理岗位上,存在着“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非对等”,但是否只能靠“两权对等”才能有效激励他们呢?能否可以不问条件地让他们自行追求两权的对等呢?首先要搞清一点,与私企资产处置属于私人财产领域,适用的是私人契约原则不同,该不该把国企的所有权变为某位官员的私产,属于公共财产领域,适用的应是民主的原则。这同公共权力领域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性质是一样的。举例来说,在一个现代国家的社会委托、政府代理关系中,政府部门行使的各项权力均为公共权力。这就要求此类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社会公众的利益和意志。按经济学的说法:在这一政府官员的权力范围与个人收入待遇之间,即实际控制权和索取权之间也是“信息非对称的”。面对可能的“道德风险”,正是为了防止官员滥用权力损害委托者的利益,故所有现代国家都需有各种监督、制约官员权力的制度安排,各种重大决策的产生需有公开和民主的程序。并把廉洁奉公、“不要说国家给了你什么,而要说你为国家作了什么”作为对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因此,任何现代社会都不会允许、更不会主动把“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的对应”提供给官员。若按国内有些经济学人的时髦说法,在信息非对称的领域,要激励最具信息优势又最难以监督的人,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剩余索取权,使之成为所有者,让他们自己监督自己才会有高的效率,那岂不成了只有把整个国家变成为官员的私产才能激励为官者吗?如此岂不是没有了现代国家,只剩下封建王朝的家天下吗?国企改制问题有着同样的逻辑。
  在国企改制的时候,由政府人事组织部门委任的国企经营者只是企业资产的基层监护者,相当于直接的“看门人”。他们手中的“剩余控制权”只是使用、监护国有资产的权办,属于一种公共权力。本来,由于历史的原因,国企原有职工的权利界区不清。他们是体制转型中的弱势群体,此时的公共权力部门及国企经营者有责任界定、保障本应属于他们的权利。“这就与国外厂商、经理和员工面对是否搞MBO时完全是财产所有者之间在作交易完全不同。
  如果政府主管部门放弃职责,任由或是去推行企业经营者们自买自卖国企资产,搞管理层收购,要让现任国企的经营者成为私人所有者,或是持大股的时候,就会演变成以滥用公共权力为特征的掌勺者瓜分大锅饭,制造出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分配不公的不良结果:一边为少量监守自盗、以权抢钱的暴富者,另一边为众多正当权益遭劫掠后的下岗者和国有资产的大流失。
  四、政府部门应当反思搞MBO的教训
  人们看到,不久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这一文件对许多地方正在实施的国企管理层收购(MBO)行为作出了新的限制性规定,严禁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改制中自买自卖原属于国有的产权。很显然,以往在国企改制中各地大行MBO的做法所产生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高层管理部门的注意。这是个具有积极意义但又远远不够的信号。
  靠此等姗姗来迟的规定,是否就能纠正不少地方在改制的旗号下,少数人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仍是令人生疑的。该不该搞现职的管理层持股,如何去搞,并非只是个操作技巧问题。时至今日,如何有效防范“法人代表”们利用国企改制中的漏洞,在“持大股”的过程中,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以及职工权益被侵夺,已成为中国国企改制中的焦点课题。
  国企如何实施民营化已成为改革中最为重要的领域之一。今年8月,媒体上报道了关于国企能否搞成“老板的”企业的争论。然而,就多年来国内各地国企民营化的实际做法和产生的结果而言,问题早就并非该不该搞民营化,而是如何实施和怎样面对已经完成了的“民营化”的问题。无论如何,实施中也不应该放任“看门人监守自盗、有权者靠权抢钱”。这是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事情。当前,由高层政府部门出面制止上述不良行为是非常必要的,政府部门应当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对于经济学者而言,今后他们在工作中不仅需要注意泊来理论应用的前提和条件,还需要有社会正义的道德判断。否则,他们的主意到了实际中只会是“东施效颦、貌合神离”。
发表于:14-06-27 17:43
这是改革开放成果吗?谁能给下岗工人伸冤啊
发表于:14-06-27 17:44
我们是双职工同时失业下岗的
发表于:14-06-27 17:46
以下是引用 第19楼 @xiaodahua 的话:
反思改制中的国资流失 发布用户:125.42.152.183 近几年,国有企业搞管理层收购在不少地方很是时髦。这类改制活动在一些地方却产生了少数掌权人私拿、私分国有企业资产的“掌勺者私吞大锅饭”的结果。
与私企资产处置属于私人财产领域,适用的是私人契约原则不同,该不该把国企的所有权变为某位官员的私产,属于公共财产领域,适用的应是民主的原则。 在今天整体经济朝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社会分配是否公正的问...
唉!只能叹息
发表于:14-06-27 17:46
右派分子的作为
发表于:14-06-27 17:47
这个不能够怪大领导,连企业的领导都不能怪!要怪就怪工人自己!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自己的权力都要自己争取,别人是指望不上的!工人本来就处在生产的第一线,但第一线的都是最低端的,比如士兵,但有一段时间,工人的地位有所提高,呵呵,不是当老大哥的时候,而是民国!那时的工人团结起来,有一个世人皆知的组织,从此工人就渐渐地抬起头来,甚至影响到了政权的更替。政权的更替后,按理说,工人该扬眉吐气了,呵呵,还真的是,他们成了国家的主人,他们被称为“老大哥”,成为姑娘们择偶的对象,他们不知道,这时的地位高只是一个假象,他们的核心,就是那个组织里的人,已经都变成了资方的人,就是他们自己也已经被分成了国企职工和集体职工,集体职工苦呀!可国企职工们更加的甜美,更加的自豪,可等到这刀子真的到了他们自己的头上时,他们无力了,他们呆掉了!找组织,组织上是他们的人,找集体的个体的工人同情,没有人同情,自己是一盘散沙,如何能够捍卫自己的权力?有很多的工人还在怀念当“老大哥”时的风光,你们该清醒了!你们稍微动动脑筋想想,世界上哪里有真正的老大被废掉时连扑腾几下的力气都没有?所以呀,当你们认为自己是主人时,是老大时,一定有真正的老大慢慢的把你们的骨头给抽走了,想想看,是不是这个理?
发表于:14-06-27 20:21
回复 第24楼 的 @你挑水来你浇园:
& & & & & & 言之有理。
发表于:14-06-27 20:55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林海雪源 的话:
不是相安无事,事实是这些个企业老总人人成了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的新权贵!大批的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了他们的私有资产!...
发表于:14-06-27 23:45
&&[第3版 06-27 23:45]
     一个无能的小小人?
一生最恨两个贪:腐败之王-贪教授、猪扒皮
发表于:14-06-28 07:28
以下是引用 第7楼 @翱翔鸵鸟 的话:
这一反动的政策必将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 61频道正在放《正义的承诺》电视剧,上面有国企改股份制,用六千万买了资产两个亿的国企!工人下岗,肥了头头那几个人。
& &如果没有生活原型,能把电视剧编出来吗?南京无线电元件不知是几厂,工人打出横幅,四千元卖掉这厂,普通工人能买到吗?上海一局长,先儿子投资移民,后老婆去,再后这局长退后也已移民,问问这人,他管辖下的20多个厂,现在到哪里去了?全部没有了,全部改成私企了。
发表于:14-06-28 07:34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林海雪源 的话:
事实是这些个企业老总人人成了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的新权贵!大批的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了他们的私有资产!...
有位完税后年薪20多万美元的在美经济分析人士,听说我们这里厂长书记可以依法律变为董事长,董事,他听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来才搞懂是怎么回事,直摇头,直叹气!因为他是华人美籍,他盼望中国强大!
发表于:14-06-28 15:39
回复 第24楼 的 @你挑水来你浇园:许多事情都是两面性。2003年我们单位因为政府需要关闭。政策略比因亏损关闭的同系统好一点。内退的按原档案工资百分之八十拿,几百元,但是5-6年都是一年比一年拿得少,因为每年交社保钱都增加,大家去市信访反映,先就因多交社保不减内退钱,2年之后才每年增加50元。但是反映企业私分资产等问题都没有效果,因为他们都在利益链条上,老百姓无法去喊冤。其中一个还有几个月就可以进社保的却因为无钱买药,竟到原来上班地方上吊自杀。可悲可叹。特别是这些问题媒体是不敢去涉及报道。不是经常有群体上访,但是从来没有报道,如果是什么拆迁等问题媒体还敢报道,所以不要怪老百姓。这个是体制下产物。
发表于:14-06-28 17:13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最烦留言飞语 的话:
这一反动的政策必将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发表于:14-06-29 10:00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最烦留言飞语 的话:
这一反动的政策必将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发表于:14-06-29 14:53
被系统删除于: 16:31:25
发表于:14-06-29 16:35
&&[第2版 06-29 16:35]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最烦留言飞语 的话:
这一反动的政策必将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确切地讲,这是一场红色贵族变身红色资本家地一场盛餐!
野菊花野菊花
默默开在山坡下
山坡下山坡下
以天为路地为家
冰清傲骨玉无暇
发表于:14-06-29 16:38
以下是引用 第10楼 @zhanwenxue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林海雪源 的话:以下是引用 第1楼 @南京大固 的话: 而那些企业的改制老板可以相安无事,...
不是相安无事,事实是这些个企业老总人人成了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的新权贵!大批的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了他们的私有资产!...在企业改制中,有人披着“改革合法“的外衣,利用手中的权利疯狂掠夺国有资产,至今这些人还以企业“改革者”身份,掌握企业的大权。成千上万企业职工下岗分流,企业人员下...
企业改制就是个巨大的腐败!
发表于:14-06-29 17:19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林海雪源 的话:
事实是这些个企业老总人人成了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的新权贵!大批的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了他们的私有资产!...
中国企业工人【国企】人人都是亲眼所见的【所谓企业改制;就是官员伙同企业负责人,分赃国有资产,亿万资产被三文不值二文贱卖给了领导子女,和亲属,他们摇身一变;就成了身价千万的老板董事长】随之就是千万工人失业下岗,40-50被强制内退,亿万家庭随之被贫困和生活无着】当时的朱泳基还说;这叫【长痛不如短痛,改革就要有人做出牺牲。。】的论断。
发表于:14-06-29 17:24
以下是引用 第34楼 @盛开的野菊花 的话:
确切地讲,这是一场红色贵族变身红色资本家地一场盛餐!...
中国近代史上的一场经济大浩劫,今天的很多所谓“企业家,福布斯排行榜,和央企精英”,都是靠抢劫侵吞国有资产发迹的,这段历史中国5亿工人阶级,铭记在心,不会忘却。
发表于:14-06-29 20:05
它们当时有个说法,叫“壮士断臂求生存”,所以断了创造财富的手臂,留下了长了恶性肿瘤的大脑,和只知道吃喝和吹牛的大嘴。
发表于:14-06-29 21:53
国企改制本质上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反攻倒算!
发表于:14-06-29 22:04
到底是谁干的?
发表于:14-06-29 22:12
企业在改制中存在触目惊心腐败,追回国有资产迫在眉睫!希望中纪委能看到企业在改制中存在重大腐败问题,决不能让这些人逃脱法律制裁!
发表于:14-06-29 22:52
以下是引用 第36楼 @PZF0707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林海雪源 的话: 事实是这些个企业老总人人成了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的新权贵!大批的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了他们的私有资产!...
中国企业工人【国企】人人都是亲眼所见的【所谓企业改制;就是官员伙同企业负责人,分赃国有资产,亿万资产被三文不值二文贱卖给了领导子女,和亲属,他们摇身一变;就成了身价千万的老板董事长】随之就是千万工人失业下岗,40-50被强制内退,亿万家庭随之被贫困和生...
说得对,说得好
发表于:14-06-30 07:20
以下是引用 第15楼 @PZF0707 的话:
<font color="#千多万工人随之被失业下岗,2千万40-50被强制内退...
加上大集体2000多万,小集体1000多万,加上有编制的国企零时工....受害群体过亿呀.....
发表于:14-06-30 11:27
以下是引用 第41楼 @zhanwenxue 的话:
企业在改制中存在触目惊心腐败,追回国有资产迫在眉睫!希望中纪委能看到企业在改制中存在重大腐败问题,决不能让这些人逃脱法律制裁!...
发表于:14-09-05 19:31
&&[第2版 09-05 19:31]
以下是引用 第41楼 @zhanwenxue 的话:
企业在改制中存在触目惊心腐败,追回国有资产迫在眉睫!希望中纪委能看到企业在改制中存在重大腐败问题,决不能让这些人逃脱法律制裁!...
说得对!还要给企业工人赔偿,弥补企业退休工人的损失
发表于:14-06-30 11:35
正规的国营(爰)是没有下岗。下岗的企业都是地方政府自作主张,拍脑袋、截留国家用于城市建设资金兴办的地方国营、集体、大集体。
发表于:14-07-01 20:53
回复 第46楼 的 @刁得一:你讲不全对,部属企业七二O原长江机械厂,南京电子管厂(华飞),像这样大型部属企业在全国多了趣,特别是东北三省重工业基地,大批企业在改制中破产和倒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谁来追回???企业的工人不是主人,曾经的“主人”已经下岗或者买断工龄回家。这个问题靠执政党中纪委来解决!
发表于:14-07-02 09:12
以下是引用 第45楼 @国庆十点钟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41楼 @zhanwenxue 的话: 企业在改制中存在触目惊心腐败,追回国有资产迫在眉睫!希望中纪委能看到企业在改制中存在重大腐败问题,决不能让这些人逃脱法律制裁!...
说得对!还要给企业工人赔偿,弥补企业退休工人的损失...
发表于:14-07-02 09:25
&&&& 还不是制定“高新养年”的人,腐败之三
一生最恨两个贪:腐败之王-贪教授、猪扒皮
发表于:14-07-02 10:17
以下是引用 第49楼 @松林低语 的话:
还不是制定“高新养年”的人,腐败之三...
工人下岗,高薪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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