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热锅炉、成渝钒钛脱硫脱硝除尘、地面除尘站合并一个车间,叫什么名合适

&&&&2.废水直排周边土地问题。该处置中心在填埋场外设置了截洪沟,并设置导流坝和顺水沟等,防止雨水冲击填埋体或雨污混流、混排。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MBR膜反应器处理+超滤+纳滤处理+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设备24小时运营,安装COD自动在线监测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直接排放周边土地现象。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废水经处理后用管道输送至填埋场西南部1公里处的塘水坝用于农灌。群众反映“固体废物处理中心下游的小型水库被污染”应为该处置中心西南部1公里处的塘水坝。9月10日,莒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处置中心下游塘水坝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COD浓度46mg/L、氨氮0.890&mg/L、总磷0.16&mg/L、总氮56.8&mg/L、PH7.66.氯化物45.7&mg/L,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表2中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旱作类标准(COD≤200mg/L、氯化物≤350mg/L)。&&&&3.周边有七八个村庄、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问题。九莲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选址符合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J302-2004)要求,根据《莒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该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处置中心场址西南偏西、西侧的前申家沟村和后申家沟村,其距离填埋场最近均在700米外,满足5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周边村庄居民生活问题不构成明显影响。&&&&4.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处理及5月25日向环保部12369反映、当地部门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问题。日,莒县环保局收到了日照市环保局转来的关于反映该固废处置中心在生活垃圾场倾倒工业有毒废料等问题的信访案件。对此,莒县环保局立即对该固废处置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反映情况不属实,未对其进行处理。日,莒县环保局收到了环保部12369微信举报平台转来的关于反映莒县九莲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信访案件,经调查,该固废处置中心外排水监测结果超标0.31倍(CODcr78.3mg/L,标准值为60mg/L),莒县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款人民币723元。此次外排水超标原因为,该处置中心之前对纳滤池储水罐进行冲洗约8个小时,因储水罐内绿藻水垢较多,造成出水短时超标现象。莒县环保局未有对莒县九莲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罚150元的情况。&&&&5.求证上级划拨垃圾处理费用的去向问题。该固废处置中心自2010年运行以来,由县财政承担垃圾处理费用,上级没有划拨垃圾处理费用,截至2016年底累计运行费用1329.4万元,其中人员费用569.5万元、电费258.7万元、燃修费169.2万元、药剂104.3万元、雨污分流等材料227.7万元。&&&&6.建议搬迁问题。莒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于日正式启用,专门负责处理莒县县域全部生活垃圾。之后,除莒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停运检修外,该固废处置中心将不再有生活垃圾进场。莒县未有对该固废处置中心进行搬迁计划。&&&&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固废处置中心已对进场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作业区附近有明显臭味,厂界处未闻到异味;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常运转,出水水质在线监测COD浓度为43&mg/L;莒县环保局对下游的九龙口水库进行了水质取样检测,主要指标监测结果为COD46&mg/L、氨氮0.89&mg/L、总磷0.16&mg/L、总氮56.8&mg/L、氯化物45.7&mg/L,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是责令改正、其他&&&&&责成莒县住建局加强对该固废处置中心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及时处理进场垃圾,加大垃圾异味和污水处理力度;责令莒县九莲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及时处理进场生活垃圾,缩小填埋作业面,强化污水处理能力,加宽场址周边的绿化隔离带,加强对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提高除臭剂喷洒频次,定期对水质、空气进行监测。&&&&日,莒县县域全部生活垃圾即可进入莒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九莲固废处置中心除莒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停运检修,将不再有生活垃圾进场。&&&&下步,莒县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提升辖区内各类垃圾处理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群众公开环境信息;举一反三,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853896&&&&潍坊市高密市姜庄镇刘家口子村东杜某某的养猪场,养殖废水乱排,粪便堆积路边,异味大,苍蝇多。潍坊市水、垃圾、大气&&&&1.高密市姜庄镇刘家口子村东杜某某养猪场距离最近住户约10米,属于控养区范围。&&&&2.该养猪场将粪便堆积于场南路边,养殖废水排入场东坑塘,存在粪便异味大,苍蝇多现象。是责令改正、关停取缔&&&&责令该户于9月13日前将场东坑塘中的养殖废水和堆放在场南路边的粪便自行清理干净。目前已清理完毕。根据生猪生长周期该户将现存育肥猪最晚于12月13日前清栏并清除养殖设施,在此时间段内,做好养殖废弃物处理,清栏后不再进行养殖活动,关闭养殖场。&863899&&&&潍坊市坊子区蒋家村,新方热电厂东临一院内,有人无手续进行铸造、泡沫、做砖等生产,存在安全隐患,属于违章建筑。潍坊市潍城区、昌邑市、诸城市人造石加工行业小作坊很普遍,厂址都很隐蔽。很多小作坊,仅在执法部门检查时关门停产。曾向12369反映,未彻底解决。潍坊市其他&&&&坊子区:该院内共有4家企业,分别为潍坊金刚碳化硅陶瓷有限公司(手续齐全)、潍坊鑫润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办理工商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其余手续不全),潍坊飞耀建材有限公司、潍坊市坊子区瑞丰机械厂(除有工商执照外,无其他手续)。4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无反映的铸造、做砖生产厂家。前期区安监局对上述4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均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上述企业于日前整改完毕,目前正在停产整改。该地块没有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地上附着物为违法建设,共计罚款17.4万元,对违法建筑物处以没收。&&&&潍城区:今年5月份,潍城区下发“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通知,将责任细化,重点做好石材加工和铸造企业的清理整顿,结合政务服务热线和12369环保热线反映问题,做到查实一起,清理一起。对于石材加工比较聚集的偏凉子工业园、豪德广场南石材加工区和豪润石材市场的37家石材加工、批发业户均已采取“两断三清”措施,恢复原貌。&&&&昌邑市:昌邑市范围内无信访人反映的人造石加工行业小作坊,也未曾接到过关于反映人造石加工行业小作坊问题的信访投诉,不存在向12369投诉仍未解决问题。&&&&诸城市:诸城市范围内无信访人反映的人造石加工行业小作坊,也从未接到12369环保热线转来的投诉。是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坊子区:国土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按照已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环保部门责令潍坊鑫润特种陶瓷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在通过环保设施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对无环保手续的两家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分别罚款1.6万元和1.9万元,责令2家企业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潍城区: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小微企业改造提升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小微企业改造提升整合发展实施方案》,坚持“取缔关闭、淘汰整顿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产业发展要求和环保治理要求进行筛选,以整顿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 & & & & &&873900&&&&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羊口港装卸货物未按规定进行覆盖,存在扬尘污染。潍坊市扬尘&&&&1.羊口港现有4-8#码头5个生产性泊位,港口运输货物主要有铝矾土、原盐、粮食、砂石等货种。&&&&2.自2017年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以来,羊口港根据各级交通港航部门的要求和羊口镇属地管理的安排,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作业过程中:(1)对装卸货物进行喷淋降尘,并及时对货物进行疏港运输,未及时运走的货物全部用防尘网进行覆盖。(2)配备专门的道路清扫车、洒水车,每天不间断对港区的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3)对所有疏港车辆全部配备防水雨布,装货后对车辆进行全方位覆盖,出港前配备专人对车辆进行冲洗,并由专人进行检查,做到出港车辆不苫盖、不冲洗坚决不允许出港。&&&&3.虽然羊口港在装卸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防尘、降尘措施,但由于铝矾土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自然力作用易产生扬尘,装卸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4.9月12日上午,对羊口港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在现在的扬尘防治措施基础上进行完善。是其他、约谈&&&&1.责令羊口港在现在的扬尘防治措施基础上进行完善:(1)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增加洒水车1部、喷雾车1部,配备降尘、吸尘设施,设喷洒水抑尘装置,并增加喷洒频次。(2)堆场四周增加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等设施。(3)出港运输车辆必须覆盖严实,设置洗车台,冲洗干净方可出港。(4)港区内道路必须硬化,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洒水不少于四次,遇有大风天气时停止作业,并增加清扫、洒水频率。&&&&2.将进一步加大对扬尘整治情况的督导,确保2017年10月底前,装卸过程中存在的扬尘问题整治完成;如果不能限期完成,将进行停业整顿。&883902&&&&济南市天桥区粟山路54号,垃圾处理厂城肥处理站,异味严重,废渣废水去向不明,怀疑污染地下水。济南市大气、水&&&&转办件反映的单位是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城肥处理站,该处理站项目已通过天桥区环保局环保验收(济天环建[2017]8号)。&&&&1.关于异味严重的问题。该处理站所有车间及设备均有臭气收集管道,生产处理车间均为微负压设计,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臭气散发,收集后的臭气进入专门臭气处理车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至大气中。2017年2月,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测,站区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最高浓度为≤10,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最高浓度为1318,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规定的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关于废渣去向问题,该处理站生产中共产生两类废渣,一类为粪便预处理时产生的废渣(粒径>10mm的固体物),通过专用车辆运输至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填埋处理。二类为粪便预处理时经絮凝脱水后产生的废渣,通过政府招标(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NCZ-GK-),由济南联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厂无害化处置后,作为绿化苗木用土或垃圾覆盖土使用。&&&&3.关于废水去向问题。该单位承担全济南市粪便污水处理任务,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服务方式,由北京世纪国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粪便污水进行处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NCZ-GK-),处理排放标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中的A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问题。是其他&&&&天桥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单位各类处理设备的巡查监管和环境监测频次,确保废气、废水、废渣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和处置。&893903&&&&日照市PM2.5监测点设置在银河公园,认为设置点不合理。虎山镇西林子村山钢南侧的日照钢铁,有时冒黑烟。认为山钢在日照设厂不合理。日照市其他&&&&1.群众反映的设置在银河公园的PM2.5监测点,实为市政府广场站点,同属于国控和省控站点,被列入全省每年的环境监测计划。1999年,为科学布设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为环境管理提供具有代表性、可比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监测依据,我市按照山东省环保局《关于进行城市环境空气监测优化布点工作的通知》(鲁环发〔号)、《山东省城市环境空气监测优化布点实施方案》及国家环境监测规范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开展了日照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优化布点工作。通过优化布点,2001年确定了港务局、市环保局和自来水厂3个监测点位。随后,我市又按照省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的通知》(鲁环发〔2001〕23号)要求,根据规范进行了点位调整,将监测点位调整为港务局、市监测站和市政府广场(即群众反映的银河公园监测点),并上报省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专人对调整的点位进行了检查和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环保局,省环保局同意验收后的点位调整方案,并于日下发了《关于山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点位增设和调整的通知》(鲁环发〔2002〕21号),对我市调整的点位予以审核确认。市政府广场站点坐落在现在的银河公园内。当时,银河公园尚未全面建成,因点位所处位置靠近市政府广场,故命名为市政府广场站点。按照优化布点原则要求,在优化布点时,应结合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突出反映不同类别区域空气污染的特点。市政府广场站点反映了我市快速发展的新市区的空气质量状况。新市区作为日照市政治、文化中心,设置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也是非常合理的。&&&&2.日照钢铁冒黑烟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日照钢铁全称为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岚山区沿海路600号,是一家集烧结、炼铁、炼钢、轧材、酸洗、涂镀、制管、发电为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该公司共安装除尘器420套,12台烧结机全部建成深度净化脱硫除尘设施,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37台,烧结、球团、炼钢、炼铁等主要工段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由于该公司废气排放源较多且采用湿法脱硫,冷却塔等部分工段有大量水蒸气蒸发,在静稳气象状况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大量烟气集聚在低空,看上去像是冒黑烟,会产生污染严重的视觉。经调阅该公司近期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有超标排放现象。&&&&3.山钢在日照设厂不合理问题。群众反映的山钢全称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该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尚未建成。该公司环评文件于2013年2月经国家环保部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方案》、《山东省钢铁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及《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在周边居民实施搬迁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可行,不存在选址不合理问题。否&&&903904&&&&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辛庄村东北角,姜某的食品冷藏厂无环评手续,有异味(怀疑制冷剂泄露),靠近养殖小区,担心存在交叉感染。潍坊市大气、其他&&&&该厂有营业执照,通过安全生产评价,无环评手续;该厂建有冷库一座,使用液氨制冷,现场查看无液氨泄漏的记录和迹象,未发现有异味(怀疑制冷剂泄露)的情况;该厂不进行产品加工,不饲养动物,只是为附近养殖户储存貂食,不存在交叉感染问题。是立案处罚、停产整治&&&&环保部门已对该厂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环保手续完善前不得恢复生产。9月11日,已经断水、断电,冷库内存放的貂食等已经清理完毕。&913905&&&&前期反映“济宁市曲阜市时庄街道办事处孟林村北50米,村委委员开设的养鸡场,排放刺鼻气味,鸡粪露天堆放,仅用黄土覆盖,一直未清理,距离水源很近,污染严重。”的问题(受理编号2566),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环保局到过现场处理,目前未采取任何措施,仍维持原貌。济宁市其他&&&&1.该信访件同第二十批2566号转办件,为重复信访。8月31日,曲阜市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走访了周边群众,针对投诉问题制订了《关于对时庄街道孟林村刘某强养鸡场异味问题的整改方案》,确定整改完成时限为9月20日前。&&&&2.8月31日曲阜市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现场未发现鸡粪露天堆放问题。&&&&9月1日,时庄街道孟林村委托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取孟林村饮用水井水样进行了检测。经检测,28项指标全部合格。&&&&9月2日,养鸡户与山东汇富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曲阜分公司签订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协议》。市畜牧兽医局提供消毒药品,养鸡场按防疫规程进行了消毒灭源工作。&&&&养殖户将鸡舍改造为干粪棚,正在施工,目前已完成了地面硬化、顶部防雨。开工建设了50立方米的沉淀池。雨污分离系统正在铺设。对场内靠墙道路进行了硬化。对外环境进行美化绿化,在靠路的一侧,栽植了绿化树,对靠路的西墙进行了水泥抹皮。否&&&923906&&&&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前古镇加油站北200米的煤场,前期有不明人员来收保护费,咨询过环保局,答复说做好抑尘措施,无扬尘污染即可。街道环保办8月29日要求,9月2日前拆除厂房并将煤装袋搬离,9月4日全区将统一按照该标准进行。并说带头拆除给奖励,目前未给任何奖励、赔偿,且区里别的煤场均未拆除搬离。投诉人房后是城管执法局的违章建筑,未给拆除,认为执法不公。青岛市其他&&&&1.前古镇社区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西北,西侧与寺后社区相连。该加油站位于银河路北,其北侧有散煤经营业户7家。经调查并走访周边业户均未看到有人来收保护费,城阳公安分局夏庄派出所也没有接到有关报警。2.经查,城阳环保分局曾接到过投诉人电话咨询,向其介绍了开办经营性煤场的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措施要求等。但无扬尘污染只是要求之一,开办煤场还应包括选址、审批等其他条件。3.经查,8月21日,夏庄街道接到反映银河路张家庄煤场尘土污染问题投诉件,8月23日安排环保督查小组进行了现场查处,发现该区域7家散煤经营业户均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从事散煤经营,存在违章建筑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属“散乱污”企业。环保督查小组随即对7家业户下达了关停搬迁通知书,要求3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并清理现场存煤。8月29日,夏庄街道组织对没有自行停产搬迁的散煤经营业户进行了现场取缔,拆除简易板房6处,移走箱式铁片屋4处,拆除简易棚体2处。整个执法取缔拆除过程未涉及“全区统一标准、带头拆除给奖励”等事项。4.根据《山东省煤炭经营储煤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储煤场地不得设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涵养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夏庄街道全域在省级崂山自然保护区内,按要求不得设置储煤场地。5.经查,该建筑物为前古镇社区居民陈某某所有,建于2005年,约40平方米,砖混结构,属历史存量违章建筑,并不是城管执法局的违章建筑。是关停取缔&&&&1.夏庄街道办事处已组织对该区域7家散煤经营业户全部关停,并对散煤进行了清理。2.前古镇社区居民陈某某所属的砖混房屋已进入违章建筑拆除程序,已于9月13日前拆除。3.城阳区工信局继续牵头开展涉煤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散煤经营业户、煤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煤场的经营行为。&933907&&&&青岛市黄岛区千山北路566号的“润勃水产有限公司”:目前夜间不生产,白天生产,噪音仍然很大,担心检查过后夜间恢复生产。青岛市噪声&&&&1.此事9月6日信访人投诉过,黄岛区政府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26批受理编号3357号的转办事项后,对信访相关问题进行了处理。2.9月10日,经现场核查,企业正常生产,经查阅企业生产运行记录,自日起,该企业夜间已不开机制冷,改为白天开机制冷。黄岛区环保分局9月11日对该企业开机制冷状态下的厂界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值为56.9分贝,噪声未超标,但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是其他&&&&1.黄岛区环保分局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调整压缩机开机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开机,开机作业时紧闭门窗等措施。2.黄岛区环保分局督促该企业于9月20日前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对空压机房两个窗户共11平米更换隔音窗。&943908&&&&潍坊市临朐县骈邑路,夜间无车牌的拉沙货车、白天改装过的摩托车噪声扰民,严重影响生活。潍坊市噪声&&&&&2016年以来,临朐县共接到骈邑路夜间拉沙货车、渣土车噪音扰民的群众投诉3起,白天改装过的摩托车噪音扰民的群众投诉2起。县交警大队先后组织夜间集中行动11次,在骈邑路与南环路路口重点设卡,共查缉各类拉沙货车、渣土车221台次,均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组织相关驾驶员、车主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但是此现象并未得到彻底根治。9月8日晚、9月10日晚,县交警大队与县交通局联合又组织2次集中行动,查获各类拉沙货车、渣土车23台次,查缉改装过的摩托车13辆,其中无牌拉沙货车1台次,目前正在进行严肃处理。是责令改正&&&&对骈邑路夜间拉沙货车、渣土车运输情况继续严格管控,严肃查纠,并视情况每周组织1-2次集中行动进行严厉打击。对查处的车辆驾驶员、车主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班,签订安全运输、文明行车责任书。发放拉沙货车、渣土车运输告知书,讲明严格管控的内容和要求,力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953909&&&&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泊子村的“农乡饲料厂”24小时生产冒烟,有刺鼻气味,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向12345.街道反映多次,一直未解决。要求搬迁。潍坊市大气、噪声、其他&&&&潍坊农乡饲料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泊子村,主要从事猪饲料的生产、销售,无环保手续。&&&&1.日,环保热线接到反映该公司存在环境污染的投诉,立即进行了现场检查:厂内有一台1T/h的天然气锅炉。其整个生产流程均在一个密封车间内进行,豆粕和玉米磨粉环节会产生粉尘和噪音,该生产环节配套了脉冲除尘器;预混料混合环节在密闭容器中混合,无粉尘外溢。现场检查时,加热制粒和冷却过程中车间内存在少量异味,车间外无明显异味。高密市环保局已责令停止生产,处5万元罚款。&&&&2.日,再次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治状态,环保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是停产整治&&&&加强对潍坊农乡饲料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未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963910&&&&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的“金石科技”(石化厂),距离桥南头新村不到50米,夜间排放刺鼻气体,周边地下水被污染。认为环保部门执法力度不够。苏鲁交界处,污染严重。日照市大气、水&&&&群众反映的“金石科技”(石化厂)实为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岚山区化工大道1号,主要以进口重质燃料油和进口基质沥青为原料生产轻质油、蜡油和各种沥青。该公司先后完成了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脑油下装车改造、安装石脑油装车等异味治理工作。经整治,该公司异味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但由于其生产装置规模大、各类管线闸阀多,在设施故障、检修或不利气象条件下,产生的异味仍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因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尚未投用,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暂存于厂区西南侧密闭污水池中,使用罐车临时性转移至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严格过程监管,按规定建立转运台账记录。经核实,该企业主要生产装置自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公司仍处于停产整治期间。&&&&1.公司距离桥南头村不到50米问题。经查,桥南头村距该公司厂界实际距离约60米,距基质沥青生产装置和改性沥青装置约280米,距罐区约150米,距污水处理站、硫氢化钠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约1500米。该公司《300万吨/年高品质道路沥青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基质沥青生产装置和改性沥青装置外150米、罐区外50米、污水处理站外500米、硫氢化钠装置外900米、酸性水汽提装置外700米。经核实,目前该公司各类生产装置到桥南头村的距离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公司夜间排放刺鼻气体问题。该公司异味问题已在中央环保督察组9月6日交办的案件(受理编号:3364)中涉及,联合调查组于当日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查,该公司生产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生产,岚山环保分局多次进行夜间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夜间偷排刺鼻气体现象。岚山环保分局于9月6日夜间、9月7日昼间对该公司厂界下风向区域进行了取样监测。经监测,该公司厂界下风向区域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不大于20(无量纲))。&&&&3.公司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岚山环保分局于9月10日下午对位于该公司厂区西北、北、东北侧3个观察井及西侧桥南头村(地下水水流方向上游)2个地下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项目为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挥发酚等4个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Ш类要求。&&&&4.环保部门对该公司执法力度不够问题。针对该公司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擅自试生产问题,日照市环保部门均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016年4月、2017年6月,日照市环保部门分别对其异味污染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该单位停产整治3个月,并处罚款。自该公司成立以来,日照市、区环保部门多次复函不同意其进行试生产,并对企业违法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处理,不存在执法力度不够问题。&&&&5.苏鲁交界处环境污染问题。经查,日照市岚山区与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接壤,赣榆区在交界区域建设了柘汪临港产业区,该园区主要发展石化、化工、钢铁及临港物流等产业,现有新海石化、镔鑫钢铁等大型企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为有效解决苏鲁交界处环境污染问题,日,岚山区、赣榆区环保部门签订了《岚山区、赣榆区边界区域环境保护联合联动工作协议书》,在环境质量、监督执法、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环境信访等方面建立联合机制。7月5日,两区政府共同签订《岚山区、赣榆区边界区域环境保护联动工作备忘录》。两地环保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信息沟通,跨界协作联动取得良好成效。是其他&&&&鉴于虎山镇桥南头村位于化学工业区内且距离化工企业较近,虽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但在检修或不利气象条件下,仍可能经受异味影响,对此,岚山区政府已将桥南头村增加列入搬迁计划,安置楼已开始建设,待建设完成后予以拆迁。&&&&下一步,岚山区政府将按照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居搬迁进度,责成虎山镇政府及环保部门继续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异味监测网格作用,严格落实异味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现场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继续深化异味治理,严防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维护群众环境权益。&973911&&&&潍坊市临朐县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安村南,多家养殖场距离居民近,异味大,养殖废水直排水渠,粪便倾倒在养殖场北侧的土坑,现已被填埋,污染地下水。潍坊市水、大气&&&&群众反映的养殖户有五户,位于城关街道西安村村南100米,属限养区。其中四户已于8月底之前完成搬迁。9月11日,另一养殖户4200只蛋鸡已经全部运走,两个养殖棚全部清扫消毒后断水断电查封,化粪池彻底清理并掩埋消毒完毕。上述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均未将养殖废水直排到水渠。经监测,地下水水质未发现超标现象。是关停取缔&&两个养殖棚已全部清理完毕。&983912&&&&日照市五莲县许孟镇车村工业园路口西南角,有家“长石粉加工厂”,无环评、土地手续,私自开挖长石,露天存放,球磨水洗造成水污染。督察组进驻后已暂时停产,设备未拆除。日照市水、其他&&&&群众反映的长石粉加工厂实为日照四通工贸有限公司,位于牛许路与汉福路丁字路口西北侧,于2009年8月开始建设,2012年4月建成投产,以长石矿石为原料,通过湿法球磨、水洗工艺生产长石粉,年产长石粉1.2万吨;无环评手续、无土地手续(县国土局于2010年10月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11年3月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企业向国土局缴纳了15.75万元的集体建设用地保证金)。&&&&该企业原料长石矿石全部从烟台、沂水等地采购,不存在私自开挖长石行为。湿法球磨、水洗后长石粉和水的混合物经袋式浓缩脱水一体机、板框压滤机处理后,产生的清水进入蓄水池(体积约400立方)回用于研磨和水洗工艺,长石粉为成品,不存在球磨水洗造成水污染问题。&&&&日,因该企业无环评手续、无土地手续,许孟镇政府将该企业纳入“散乱污”停产整治类企业,切断了该企业的生产用电;并责令该企业于12月2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未责令其拆除设备。8月30日,该企业已委托编制项目环评报告。不存在督察组进驻后暂时停产问题。&&&&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处于断电、停产状态,长石矿石、长石粉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已苫盖,不存在露天存放的问题,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是立案处罚、停产整治、其他&&&&9月10日,检查组责成许孟镇政府靠上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治。9月10日,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该企业停止建设,处0.86万元罚款。9月12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9月10日,该企业立即准备相关资料,报县国土局办理土地手续,并要求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加快编制进度,尽快报县环保局审批。&&&&下步,五莲县政府责成许孟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逾期完不成任务,将其纳入“散乱污”关停取缔类企业,实施“两断三清”。&993914&&&&临沂市郯城县胜利镇张塘村东,有家“德伟搅拌站”和“永发砖厂”,无环评手续,存在扬尘污染,要求拆除。临沂市扬尘&&&&1.反映的“德伟搅拌站”为郯城德伟建材有限公司,建有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立项、用地、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也无建筑业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备案证明。该商砼站已硬化场地,配备雾炮机2台,现场黄沙覆盖不彻底,料场大棚封闭不彻底。属于“散乱污”企业。&&&&2.反映的永发砖厂,实为永法砖厂,有工商营业执照,无其他手续。使用黄沙、石子和水泥生产预制板,建有生产线2条。该厂原料覆盖不彻底,生产车间封闭不彻底,地面未硬化,生产时有扬尘。属于“散乱污”企业。是关停取缔&&&&郯城县胜利镇政府已于9月11日对该2家企业落实了“两断三清”措施。&1003915&&&&东营市广饶县开发区广瑞路西头的“德瑞宝轮胎厂”东临,有家酸化油作坊,无任何手续和环保设施,借用其他公司排污许可证购买植物油皂脚。使用大量硫酸加工,偷排废水,有刺鼻性气味,多是夜间生产。东营市水、大气、其他&&&&1.举报为东营市圆方化工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该项目有环评手续和环保设施,企业原料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控制性原料,企业不存在“借用其他公司排污许可证购买植物油皂脚”的行为。&&&&2.该公司主要经营植物油存储和销售,全过程无生产加工工艺,无使用大量硫酸加工工序,也无废水产生,未发现偷排废水现象。&&&&3.项目外排废气主要是进出槽车尾气,储存过程中打料开盖过程中挥发出来的废气,通过感官感受,厂区内有轻微脂肪酸气味,9月7日对厂界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检测不超标。&&&&4.该公司存储物流槽车装卸一般在白天进行,不存在夜间“生产”问题。是责令改正、其他&&&&1.&责令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异味。&&&&2.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对区域内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工业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油品仓储行业环境监管。&&&&3.加大该类企业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13917&&&&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后左山村西北,有家“瑞达陶瓷地板砖厂”,排放黑烟和烟尘,气味刺鼻,土地手续与实际生产不符;后左山村恐龙公园西侧,徐某的养猪场和纸箱厂,垃圾堆积,异味大,无土地手续。临沂市大气、垃圾、其他&&&&1.反映的“瑞达陶瓷地板砖厂”名为山东瑞达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陶瓷),年产450万平方米耐磨砖项目于2009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日通过验收;年产650万平方米内墙砖项目于2014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6月通过验收。&&&&反映的“徐某的纸箱厂”名为莒南县振杰纸箱厂(以下简称纸箱厂),于日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使用原纸及纸板为原料加工纸盒、纸箱。养猪场紧邻纸箱厂,建有15个猪栏及部分管理用房,位于适养区。&&&&2.瑞达陶瓷建有内墙砖、耐磨砖共2条生产线,配套建设二段式煤气发生炉2座,烟尘处理系统2套、脱硫处理设备4套、脱硝处理设备4套。厂区内煤气发生炉附近有异味,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正常,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显示,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3.养猪场已于2014年停养,现场无养殖废水、粪便留存,无明显养殖气味。纸箱厂产生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定点放置的垃圾桶;纸板下脚料收集后外卖造纸厂,无明显异味。&&&&4.瑞达陶瓷总占地面积129.48亩,日,经批复使用建设用地面积36488平方米(合54.73亩);日,经批复使用建设用地面积49834.2平方米(合74.75亩)。不存在“土地手续与实际生产不符”问题。纸箱厂用地于日,经批复使用建设用地面积1946.9平方米(合2.92亩)。养猪场属设施农业用地,占地面积约2.5亩,可用于养殖,不需办理用地手续。是责令改正&&&&责令瑞达陶瓷对煤气发生炉酚水收集池、煤焦油储存池进行密封,降低气味散发。&1023920&&&&临沂市临沭县曹庄镇后辛庄村西,旅游保护区内正在建设砖厂,无土地手续,非法开采土地,存在粉尘污染,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未处理。临沂市大气、其他&&&&1.反映的砖厂为原临沭县安泰新型建材厂,位于临沭县曹庄镇新庄村西沭马风景旅游区-沭河古道景区内,始建于1999年。2015年6月该砖厂因大气污染防治提升改造工作未完成,停产至今。原有轮窑已部分坍塌,孟某某于2017年7月初在原轮窑西侧5米处擅自圈地,计划建设新轮窑。&&&&2.孟某某非法占用3509平方米集体土地,规划用途均为设施农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违法占用土地。日,县国土局向当事人孟某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于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8月21日临沭县国土局依法向孟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509平方米土地;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以87725元罚款。&&&&3.现场检查未发现非法开采土地行为,现场未施工,无粉尘污染,周围500米范围内无村居。&&&&4.日,接群众反映曹庄镇新庄村西有土地违法行为,临沭县国土局立即派人前往制止,并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是其他&&&&临沭县责成曹庄镇政府拆除违法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土地恢复原状。目前,违法建筑和附属设施已拆除,土地已恢复原状。&1033921&&&&青岛市胶州市铺集镇张家屯村东,有家“精美实木家具厂”,噪声扰民,喷漆产生刺鼻气味,废渣随意填埋。青岛市噪声、大气、固废&&&&1.青岛精美实木家具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胶州市铺集镇张家屯村,主要从事木门生产加工,无环保手续。2.2017年6月,铺集镇政府排查辖区“散乱污”企业,已发现青岛精美实木家具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要求其停止生产,补办环保审批手续。该企业于6月28日与环评单位签订合同,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对部分车间和原有喷漆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停产期间,铺集镇政府定期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均未发现该企业恢复生产。现场检查并调取企业车间监控视频,未发现企业有生产行为。但企业前期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噪声及气味扰民的问题。3.经实地调查,该企业厂区内及周边范围路面全部硬化,未发现填埋痕迹。是责令改正、立案处罚&&&&1.胶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存在的违反“三同时”行为,日进行立案调查,罚款3万元,并下达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2.胶州市铺集镇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整改,若发现违规生产行为,将采取关停、取缔等强制措施。&&&&&临沂市蒙阴县坦埠镇龙虎寨村,中信钙业的矿区未办理任何手续,违规采矿、毁林、占用耕地,粉尘、固体废物严重污染大气和土壤。临沂市大气、固废、土壤、生态、其他&&&&1.反映的矿区为中信钙业的龙山矿区(废弃)和康山矿区(在用)的加工区,位于旧寨乡龙山村,与坦埠镇龙虎寨村紧邻。&&&&龙山矿区于2013年8月因资源量开采完毕而关停。目前,该矿区正在进行综合治理。&&&&康山矿区的国土、安全生产、环评手续均已办理。其加工区环评在《蒙阴县旧寨乡康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包含,且通过验收,并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2.在龙山矿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前,存在破坏林地情况,已与康山矿区破坏林地行为一并进行了处理。该综合治理项目区实施以来,没有新发生破坏林地行为。&&&&2015年4月,蒙阴县林业局接举报后查实,蒙阴中信钙业有限公司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旧寨乡龙山村南山周边区域挖山修路、剥离开采面、毁坏林木,破坏林地面积较大,涉嫌犯罪。日,蒙阴县森林公安局将该行为列为刑事案件,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于日被取保候审。日,蒙阴县森林公安局将案件移送至蒙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2016年7月,蒙阴县检察院以“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故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依据,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对该案件的后续处理,蒙阴县林业部门多次向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驻合肥专员办汇报请示。2017年8月份,合肥专员办领导来我县进行现场指导,并提出了处理指导意见。根据专员办意见,由企业缴纳生态修复基金用于恢复植被。&&&&3.该区域所占用的地类为未利用地、园地和采矿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现象。&&&&4.粉尘主要来自加工区。日,蒙阴县环保局委托检测机构对矿区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反映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加工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的土石、职工生活垃圾。粉尘作为产品外售;少量土石用于矿区建设、填方;生活垃圾由旧寨乡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当地大气和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是其他&&&&蒙阴县旧寨乡政府、国土局、安监局加强对龙山矿区综合治理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施工企业加快项目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达到治理方案设计的治理要求,有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逐步恢复生态环境。&&&&&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苏呈旺村西,苏某某将渣土倾倒在“苏家旺”内,严重污染环境。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解决。临沂市生态、固废、其他&&&&1.“苏家旺”实为八湖镇苏呈旺村西的一处汪塘,为村集体所有。2017年6月,村民苏某某运土私自填塘,作业时有扬尘污染。日八湖镇政府发现苏某某私填汪塘行为,当场制止并要求其自行清理。&&&&2.日,接到12345转办单后,八湖镇政府再次督促苏某某自行清理,恢复汪塘原状;9月10日,再次核查发现汪塘清理不彻底。是其他&&&&日,八湖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汪塘进行彻底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对“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联泰中心城项目”问题,举报人认为处理结果不属实,事实上,街道领导为了逼迫搬迁,将建筑垃圾堆积成山,堵塞交通,气味刺鼻;拆迁过程使用报废车辆,噪声、尾气污染严重;街道领导在文化路以南的耕地上私建菜市场、饭店等,垃圾污水随意排放;文明路沿岸常年堆积污水,臭气熏天。临沂市大气、水、垃圾、噪声、其他&&&&1.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为817-16.817-145.824-226.831-65.901-48的信访件,均是省级棚户区改造项目联泰中心城引起的信访。&&&&2.该项目于2015年底启动,郯城县郯城街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实施拆迁,拆迁共涉及843户,目前已拆迁815户。不存在将建筑垃圾堆积如山、堵塞交通、气味刺鼻、逼迫拆迁问题。&&&&3.该项目拆迁时没有使用报废车辆。因前期拆迁已经结束,无法监测噪声、尾气排放情况。&&&&4.反映的菜市场,为郯城县星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临时简易农贸市场,面积2.32亩,地类是林地,规划性质属允许建设区,是星空喜园二期工程预留用地。对该起无用地手续建设临时农贸市场的行为,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3月进行查处,罚款3.87万元。该临时简易农贸市场将在星空喜园二期工程开始建设时自行拆除。农贸市场内不存在饭店,未有污水排放,垃圾已及时清运。&&&&5.文化路与文明路交汇处的污水,由窑上干渠渠水经涵洞灌入此处,在低洼处滞留,积成一潭死水,天热发酵形成的,有轻微异味。是责令改正&&&&1.郯城县国土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临时农贸市场在星空喜园二期工程开始建设时拆除。&&&&2.郯城县住建局已制定治理方案,将窑上干渠污水管网工程纳入2018年城市建设规划,明年7月底前建设污水提升泵站,铺设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与受理编号817-16.817-145.824-226.831-65.901-48并案处理。&&&&&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吴家白庄村村民焦某某举报尚某某、王某指使“临沂银隆钢管有限公司”人员趁夜雨天将墙体打洞偷排油污,导致举报人的苗圃花木受污染而死。罗庄区环保局在查处环境污染案件中存在失职渎职的问题,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者。临沂市其他&&&&1.反映的“尚某某”为临沂银隆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隆公司)总经理,“王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日至9日,陷泥河盛庄段受暴雨影响,水位剧增,河堤破裂,河水沿电厂河旧道(原华能电厂取水沟渠,现已弃用)倒灌,两岸多处居民点及企业遭受水灾。银隆公司位于电厂河畔,河水裹挟该公司生产废水流到隔壁焦某某的花卉种植场,废水中污染物在其养殖的花木上附着。事发后,焦某某认为银隆公司涉嫌故意排放生产废水,导致植株受损,并通过盛庄街道吴白庄村委与银隆公司协商赔偿事宜,由于赔偿数额双方存在巨大分歧,协商未达成一致。&&&&2012年8月,罗庄区民政局将此次陷泥河盛庄段河水倒灌事故定性为自然灾害,并于日、9月4日分别向盛庄街道拨付救灾资金1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0万元。焦某某于日领取救助资金500元。&&&&2.日,焦某某到罗庄环保分局初次举报,反映“临沂银隆钢管有限公司7月9日雨夜时违法排污,要求企业对其赔偿”,但因距事发时间已有44天,无法开展水样采集等现场取证工作,罗庄环保分局建议焦某某到相关部门进行损害鉴定。日、日,市环保局、罗庄环保分局、盛庄街道两次对焦某某与银隆公司信访问题进行调解,均告失败。日,罗庄环保分局向举报人送达《关于盛庄街道村民反映银隆钢管厂污染问题的调解书》,告知焦某某如对调查及调解情况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5年12月,焦某某就索赔事项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日,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告焦某某在被告临沂银隆钢管有限公司享有赔偿经济损失560500元的债权(该公司于日申请破产)。在此信访处理过程中,罗庄环保分局依法依规开展了处置、答复和上报工作。否&&&&&&&淄博市高新区辛曹村以南,238省道以东200米的山东迪芬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废气超标排放,大量固体废物隐蔽倾倒,污水通过暗管偷排,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淄博市大气、固废、水&&&&1.山东迪芬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项目,距离最近的辛曹村约四百米,一期项目自2013年停产至今。二期项目于2017年4月建成尚未验收,被环保部门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至今。接到该投诉件后,现场检查发现其批建不符。&&&&2.该公司配套建设有脱硝、除尘设施。-27日对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监测,达标排放。&&&&3.该项目固废为边角碎料和次品,两种固废均可作为原料收集后经配料再回炉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4.现场原料中部分废玻璃、石粉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蓬盖抑尘措施,有轻微扬尘现象。混料工序有除尘设施,管理不到位,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5.该项目所有用水均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进入化粪池,定期由淄博洁宇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清理外运。&&&&6.2017年共接到四次对该公司的投诉,四次投诉集中在日到6日这三天时间。接到投诉后,环保局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于日责令其停产整改并给予了行政处罚。已经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回复。是停产整治、责令改正&&&&1.由环保局对该公司批建不符问题进行处罚,督导企业停产治理,拆除批建不符设施。&&&&2.责令该公司限期一个月内拆除批建不符设施,立即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确保厂区露天物料全部进料棚密闭存贮。&&&&3.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尽快完成整改。&&&&&淄博钦盛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批建不符,对周边造成噪声污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向淄博市环保局临淄分局举报,未得到任何回复。淄博市噪声、其他&&&&1.该企业于2013年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2015年6月,新上退火炉等机械加工生产设备,未办理环评手续,与原环评不符。&&&&2.噪音污染问题因企业停产,无法进行检测。该公司石油机械配件加工项目安全生产手续齐全,评价结论为“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3.经调阅相关投诉记录,未发现关于该企业信访记录,不存在多次投诉未回应问题。是关停取缔&&&&1.经与企业协商,企业自愿放弃未办理环评手续设备,已于9月12日拆除完毕。&&&&2.责令临淄环保分局、敬仲镇加强企业监管,企业复工前进行噪音检测,达标后方可复工,并严格落实有关环保要求。&&&&3.责令敬仲镇政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未批先建事件发生。&&&&&淄博市张店区恒基花园2号楼南侧有家“月满大江酒店”,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淄博市油烟、噪声&&&&1.月满大江酒店位于张店区新村西路192号甲1,恒基花园2号楼南侧,属沿街商业房。酒店注册名称为张店头鼎火锅店。&&&&2.该酒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消防、环评等手续齐全。&&&&3.现场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不规范,存在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现象。9月10日进行油烟、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是责令改正&&&&1.责令月满大江酒店加强管理,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降低噪声。&&&&2.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巡查,杜绝油烟、噪声扰民现象。&&&&&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街道青龙山路欣科驾校以东有一白色物料堆场,露天存放,粉尘污染严重。欣科驾校西南方向一废弃仓库内生产石灰,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仓库周围海存有红色化工废渣。淄博市水、土壤、扬尘、噪声&&&&1.欣科驾校位于四宝山街道青龙山路一破产企业院内,院子东侧有一堆白色物料,露天存放。经核查,该堆白色物料为渣状陶瓷原料,颗粒较大,表面凝固,不易产生粉尘。&&&&2.该驾校西南方向有一废弃仓库,为石膏存储仓库,石膏于2016年冬季存入,现场检查未发现扬尘、噪声污染。因该仓库较为简陋,起风或外运时易产生扬尘。&&&&3.反映的周围红色化工废渣实际为石膏存储仓库南边存储的脱硫石膏,属一般工业固废,可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等进行再利用,不属于化工废渣和危险废物。该存储场地地面硬化,有简易棚盖,基本符合一般固废的存储要求。但起风时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粉尘污染。是责令改正&&&&1.责令业主对欣科驾校院子东边的白色物料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2.责令业主对欣科驾校西南方向仓库内及周边存储的石膏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3.责令宝山生态科技园区加强对该企业院落的监管力度,发现影响环境问题依法处理。&&&&&泰安市五马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异味扰民。泰安市其他&&&&五马肉类水产批发商城建于1991年,占地面积110亩,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拥有禽类加工、鲜活水产、生肉佳肴、干货特产、冷冻海鲜、蔬菜水果六大功能区,共有经营摊位1270多个,可容纳经营户3000多家。&&&&9月11日上午,岱庙街道办事处经现场查看,五马市场存在问题如下:&&&&&&1.经营秩序混乱,部分摊位乱摆乱放、占道经营、有商业噪音产生。&&&&2.街面卫生脏乱,市场公共道路垃圾、烂菜、污水较多。是其他&&&&1.执法人员当场对乱堆乱放、噪音扰民商户进行了劝诫、教育,责令其自行改正违法行为,并与五马市场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员联合发力,从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竭力维持五马市场经营秩序。&&&&2.岱庙街道立即组织五马市场管理人员、环卫保洁人员对街面垃圾进行了清理,对影响容貌的垃圾桶进行了更换,并扩充保洁队伍、加大清扫频次、扩大保洁时间段,保证五马市场环境卫生良好。&&&&&德州市平原县恩城镇的“平原采河消毒制品有限公司”夜间违法生产,噪声扰民。德州市噪声、其他&&&&平原县采河消毒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平原县恩城镇刘庄村,建于2007年8月,主要经营液体消毒剂的生产及销售。在平原县“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中,被列入清理取缔类范围。日,恩城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企业进行了清理取缔。&&&&经走访周边居民和现场核查,该企业8月下旬私自运回了原料及小型生产设备,并从8月29日起,经常在夜间利用生活用电擅自违法生产。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气泵灌装机进行灌装,灌装机运行时有噪音产生。是关停取缔、问责&&&&日下午,恩城镇政府、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厂区内原料、产品、设备进行了清理,并对厂区内外用电线路进行了拆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诫勉谈话1人&&&&枣庄市山亭区水泉滕水路龙泉寺路口有一罐头厂直排污水、刺鼻异味气体;&&&&滕州市蒋庄矿驻地附近村庄养牛场污染环境、洗煤厂粉尘污染环境。枣庄市大气、水&&&&1.反映的罐头厂为枣庄市喜乐多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水泉镇滕水路(实为李滕公路)北侧,南侧100米为城郭河水泉支流。公司配套建有1000m?/d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未发现直排废水现象;异味气体主要是企业在产品初加工阶段水果果皮下脚料晾晒等处理不及时腐烂产生的。日,山亭区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排污口及其下游城郭河水泉支流化石岭村断面进行现场采样和化验,监测结果:排污口COD22.0mg/L,氨氮0.36mg/L,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及其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3]59号)要求;化石岭村断面河水COD13.2mg/L,氨氮0.21mg/L,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要求。&&&&2.在南张庄村西南侧有一处养牛户,占地约2亩,存栏肉牛29头。该养殖户位于控养区内,已在镇畜牧兽医站的技术指导下,建设了简易沉淀池及临时储粪场,现场环境保持较好。&&&&3.蒋庄矿周边原有洗煤储煤企业4家,分别是明远物流公司、泰顺工贸公司、善远商贸公司、善儒洗煤厂,西岗镇均已按照全市洗储煤企业集中整治要求,于8月25前对4家企业进行了清理取缔,签订了《经营性储煤场清理取缔具结书》。企业现已无任何生产经营条件,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是责令改正、关停取缔&&&&1.责成山亭区环保局督促枣庄市喜乐多食品有限公司初加工阶段水果果皮下脚料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相关要求及时处置(手工去皮、去核过程产生的果皮及果核1050t/a收集后作饲料外卖)。&&&&2.责成水泉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和巡查频次,实施明察暗访夜查,确保不出现污水直排现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3.考虑到养牛场距离蒋庄矿商贸房较近,为保障周边住户环境需求,经过做工作,业户主动对肉牛进行出售。该养殖户现已全部出售完毕,院内所有粪物彻底清理。&&&&4.加强对4家洗煤储煤企业的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德州市夏津县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遭野蛮开发,非法建设,大量古树被非法砍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一直未处理,现在非法破坏仍在继续。德州市生态&&&&1.关于反映野蛮开发,非法建设问题。目前,森林公园内正规划建设德百旅游小镇项目,该项目是结合夏津县旅游和桑椹两个特色产业规划打造的服务业特色旅游小镇,立项、环评等手续均已办理。&&&&2.关于大量古树被非法砍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中,按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与开发有关要求,对项目区内古树、地势地貌等予以保护,项目用地涉及10年以上树木全部进行了保留或移栽,不存在非法砍伐古树的情况。但现场发现,部分地方存在土地裸露、遮挡不到位问题。&&&3.关于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一直未处理,现在非法破坏仍在继续问题。8月25日,市民热线接到过群众“关于德百集团旅游小镇项目将多年的杏树等树木全部砍伐,破坏生态环境”的举报,夏津县林业局、苏留庄镇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了核实。经查,不存在乱砍乱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市热线办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是责令改正&&&&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项目方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目前已完成;2018年底项目完成后,增种树木,扩大绿化面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莱芜市钢城区凤凰路沟里水库大桥东,有家“桂祥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直排污水、粉尘,严重污染环境。公司法人刘某与分管市领导关系密切,胡某某为其充当保护伞。莱芜市水、大气、其他&&&&1.反映的企业为山东桂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山东桂祥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审批该公司十万吨铝合金型材加工项目,2016年7月由于企业批建不一,钢城区环保局针对该企业批建不一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10万元罚款。后企业重新报批环评,项目名称为十万吨铝合金型材加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于日获得审批。企业废水为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喷塑工序未投运,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为原料,不存在粉尘严重的情况。2017年7月底,该公司已全面停产,9月10日,区环保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直排污水、粉尘,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东部为刘某龙租赁该公司场地从事矿粉储转,无环保手续,主要从事矿粉储转,对购进的高硫矿粉,经石灰水浸泡后退油、脱硫,形成矿粉外销,&月左右开始生产,2017年7月停产。&&&&2.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分管市领导与其不存在关系密切、充当其保护伞的问题。是关停取缔&&&&颜庄镇人民政府对矿粉储转场地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9月18日已完成。&&&&&莱芜市莱城区高庄镇沙埠子村村口大路边集装箱加工厂露天作业,排放刺鼻异味气体,随意倾倒固废,污染环境。莱芜市大气、固废&&&&沙埠子村口集装箱加工厂名为莱芜市莱城区宏达方舟移动板房安装中心,于2017年7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移动板房加工及销售。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进行作业,但有明显生产迹象,存有未安装完成的板房。经勘查作业流程,该单位在完成板房焊接后进行露天喷漆作业,产生异味。该单位小仓库堆有10个废旧油漆桶,现场存有部分用于垫平场地的建筑垃圾和煤矸石。&&&&&该厂有工商营业执照,无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是责令改正、关停取缔&&&&1.现已对莱芜莱城区宏达方舟移动板房安装中心按照“三清两断”已关停取缔。&&&&2.已对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现该单位已对10个油漆桶进行封存,并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对“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福莱特皮革厂污染环境问题”的处理结果,举报人认为与事实不符。高密市环保局上报的污泥年生产量与实际不符;该厂一直未对污泥进行干化处理,目前厂区内存放大量危废,等待外运。潍坊市其他&&&&山东莱福特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醴泉街道工业园盛泉大街1880号,主要从事皮革制品的生产、销售,环保手续齐全。&&&&1.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于日晚将含有危废污泥的建筑垃圾约20余吨,用渣土车运至高密市醴泉街道小屯村西侧的坑塘内倾倒。公安机关已对2名当事人依法刑事拘留。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处罚款九万元,限于日前将倾倒的含有危废污泥的建筑垃圾全部拉回危废暂存库封存。日,该公司向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掺有大量建筑垃圾的污泥22.2吨。污泥倾倒违法事实清楚,处理及时,处罚合理。来件反映“污染环境问题的处理结果,举报人认为与事实不符”情况不属实。&&&&2.通过核对该公司日通过验收项目报告中评估的污泥产生量以及日高密市环保局出具的环保备案意见中污泥产生量,核查污泥产生台账,核对暂存污泥量(包括未干化污泥量)及转移量,该公司的污泥产生量与实际情况相符。来件反映“高密市环保局上报的污泥年生产量与实际不符”情况不属实。&&&&3.公司污水处理站的南侧有一个10米×5米×2米带顶棚的浓缩干化池,用来浓缩干化污泥。来件反映“该厂一直未对污泥进行干化处理”情况不属实。&&&&4.日,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对厂区内所有车间和库房进行勘查,危废库内存污泥约10.31吨,厂区内有污泥浓缩池6个,合计容积约为390.5立方米,内有待浓缩的污泥。原锅炉房已改造成污泥晾晒场所,内存有约34.8立方米待干化污泥。来件反映“目前厂区内存放大量危废,等待外运。”的情况属实。是其他&&&&进一步加强对山东莱福特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处置及转移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确保其依法按期转移,确保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潍坊市青州市谭坊镇“田津塑料厂”无手续经营,属于散乱污企业,无环保设备,化工废水随便乱排。潍坊市水、其他&&&&潍坊市田津塑料有限公司,位于谭坊镇谭中村,主要经营塑料农膜加工、销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生活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存在化工废水外排现象。否&&&&&&&对“潍坊市昌邑市龙池镇二甲村村东多家养殖场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的问题,当地政府部门仅用木板将排水沟覆盖,养殖区仍未搬迁,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当地政府欺上瞒下,要求彻底解决。潍坊市其他&&&&昌邑市龙池镇二甲村东共有养殖户14家,从2000年陆续开始建设,其中养猪户9家,养鸭户3家,鸡、狐狸养殖户各1家。养殖户距离居民区的距离最近的1家为40米,其余均超过50米,全部属于限养区范围。在前期养殖过程中,存在粪污不规范暂存,雨污不分流及异味污染等问题。2017年8月中旬,龙池镇政府向相关养殖户下达了《限期改造通知书》,要求14家养殖户在9月13日之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储粪池和污水储存池配套建设,确保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并对两池进行覆盖,最大程度防止气味外泄;二是对粪污收集输送沟渠进行防渗、密封改造,暗沟布设,严格实行雨污分流。&&&&9月10日,龙池镇政府、市环保局联合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上述养殖户排污沟均用水泥板和塑料布进行了覆盖,并进行了覆土密封;均配套建设了储粪池和污水池,且大部分养殖户已用塑料布进行了覆盖密封,有效减少了异味污染。&&&&根据《昌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的规定,要求对限养区内有养殖污染的养殖场(小区)进行限期治理,逾期无法完成治理或治理后仍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依法予以关闭。目前,上述养殖户均处于限期治理阶段,不存在搬迁的问题。&&&昌邑市高度重视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布署,积极落实,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不存在“欺上瞒下”的问题。否&&&&&&&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高山里村村主任陈某某霸占集体水库,投粪养鱼,造成水源污染严重。陈某某毁坏耕地,私建养殖场及饭店,多次向即墨区环保局举报,一直未解决。青岛市水、生态、其他&&&&1.信访人反映的“集体水库”实为高山里塘坝,2013年高山里村民陈某良(并非村主任陈某龙),私自在该塘坝放养鱼苗,并安装了加氧及饵料投放设备。鳌山卫街道办事处2014年6月已责令陈某良拆除养殖设备并将水库里的鱼清除干净。以后由村委会对该塘坝进行监管,没有养殖行为。日,经即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塘坝及自来水井取样监测,PH值、COD、氨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2.信访人反映的饭店,位于村庄北面,共18间房屋,上述房屋为村主任陈某龙使用经营饭店,未签订承包合同,也未向村庄缴纳承包费。在该饭店南侧,一米左右落差的坡下,有约800平方米小树林,四周有围挡,树下散养18只鸡。3.近年来即墨市环保局未接到该项举报。是责令改正&&&&1.鳌山卫街道办事处责成高山里村委加强对该塘坝的监管,防止污染问题产生。2.鳌山卫街道办事处要求陈某龙于9月13日前清理散养鸡,确保不因养殖问题造成环境污染。目前已完成。&&&&&烟台市牟平区华南路710号“山东天鑫液压机有限公司”废水直排,废机油随意倾倒。烟台市水&&&&山东天鑫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日通过牟平区环保局环评审批,日通过牟平区环保局验收,主要从事矿山通用支护、气动、液压设备制造。经查,该公司因厂房无消防手续,厂房材料属于易燃材料,日被牟平区消防大队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新建酸洗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建设有沉淀中和池、酸雾回收装置。该公司未生产,检查中未发现废水外排,未发现液压机内部废液压油随意倾倒现象。是责令改正、立案处罚&&&&1.酸洗工序未经环保审批,日,牟平区环保局对山东天鑫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月15日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3670元,已责令企业拆除酸洗设备。&&&&2.责令山东天鑫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对今后产生的废液压油依法处置,目前该企业已与烟台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1.烟台市牟平区宁海镇陈家疃村耕地被当地政府侵占,私建烂尾楼,骗取国家补偿,并将大量垃圾运到农田里,破坏耕地。2.牟平区化工厂污染严重,沁水河与鱼鸟河上游有多家化工企业,污水直排到河里,气味刺鼻,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烟台市水、土壤、垃圾、其他&&&&1.陈家疃村耕地被当地政府侵占、破坏耕地问题。群众反映的为两块用地。一是建设安置楼用地。牟平区政府日第14号会议纪要,将该村纳入旧村整体改造计划,安置楼可以边建边完善手续。2013年1月,在村东建设搬迁安置楼,4栋安置楼建设共占地面积48.39亩,其中24亩为存量建设用地(鲁政土字[号文征为国有建设用地);24.39亩为农用地(鲁政土字[号文批复了农转用手续),现已转为国有土地。二是滨海东路南侧(通港路东)土地为已征用的土地(鲁政土字〔号批准征用)和黄金海岸开发项目预征收的预留地(地上附作物补偿已发至农户),不存在破坏耕地问题。陈家疃村旧村改造项目符合规划,建设单位为烟台市莱山区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牟平区住建局于日、日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该项目已于2016年5月停工。铁路征迁的所有资金全部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发放给了征迁户。但是,陈家疃村旧村改造项目2013年列入棚改项目,山东省拨付奖补资金91.4万元,由于该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一直在宁海街道办事处没有发放,于2017年7月退给区财政局,转入棚改账户统筹使用。反映的“大量垃圾运到农田”问题的地块,其中建设安置楼的地块,2015年已将该地块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干净,不存在运到农田的问题。滨海东路南侧(通港路东)地块,经检查,该地块确有零星的建筑垃圾堆,主要是因该地块原有沟渠,且长期闲置撂荒,致使周边群众常将垃圾等废弃物在此堆放。&&&&2.沁水河上游有化工生产企业1家,为烟台金丰有机肥有限公司。该企业距牟平区城区16公里,位于玉林店镇南曹格庄村北路东,目前企业已停产2年,且公司与沁水河相隔一座山丘,该公司利用鸡粪作原料,经发酵生产有机肥,没有污水排放。日,经现场查看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均处于停产状态,且空无一人。&&&&鱼鸟河上游曾有化工生产企业1家,为烟台市牟平区阳光涂料厂,位于牟平区武宁街道西牟乳路北(武宁街道桥西路北),因鱼鸟河公园规划建设,5年前已拆除,不再生产经营。日,经现场检查,企业已拆除。是责令改正、立案处罚&&&&1.加大动态巡查检查力度,组织宁海街道、区城管局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发生随意堆放垃圾等现象。&&&&2.9月18日牟平区住建部门对烟台市莱山区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30000元,责令在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允许施工。&&&&&烟台市莱州市郭家店镇下徐家村小沽河边有众多养殖场,气味刺鼻,污染水源,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烟台市大气、水、其他&&&&1.郭家店镇下徐家村有生猪养殖户5家,属非禁养区,共存栏生猪623头。该村5家生猪养殖户中,有2家建有沉淀池、沼气池等配套设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其余3家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堆存在简易化粪池中,但不排入河道(距离河道超过100米),场区及周边存有异味。&&&&2.经调阅市环保局、畜牧局及郭家店镇政府接访记录,近几年,未接到过反映该村养殖问题的举报。是责令改正&&&&1.郭家店镇政府调集铲车、垃圾清运车等工程机械车辆,立即对无粪污处理设施的3家养殖户粪堆进行清理,运到远离村庄的地里集中堆放,加盖覆膜并进行土培处理。截至9月10日晚上,已清运结束并覆盖完毕。&&&&2.责令无粪污处理设施的3家养殖户建设粪污沉淀池。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沉淀池建成前,做到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并运送到指定农田,加盖覆膜并进行土培处理。截至9月11日下午,沉淀池已建成完工。&&&&3.责令养殖户购置消毒除臭药剂和除臭菌苗,每天两次对养殖区全覆盖除臭灭菌消毒。&&&&&青岛市黄岛区镜台山路64号恒泰花园8号楼一路,有4家饭店占用公共广场营业,油烟、噪声污染严重,多次投诉未果。青岛市油烟、噪声&&&&1.黄岛区镜台山路64号恒泰花园位于镜台山路以东,滨海大道以北,其中8号楼西邻镜台山路、北邻兴海路,属商住一体住宅楼,网点建设时未预留烟道。8号楼一楼有锦晟源海鲜食坊、天下大象烧烤店、金豆鱼府饺子馆、雅鑫轩海鲜饭庄4家饭店,主要从事烧烤、面食加工、水饺、小吃等经营活动,均属小型餐饮店,厨房均已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装置,现场查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油烟属低空排放。2.经查,4家饭店将酒瓶、货物、桌椅等物品摆放在店外,存在占用公共场地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油烟净化器运行时户外设施产生噪声,净化后的油烟低空排放,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3.经查,临港管区收到此区域举报三次,接到举报后对投诉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要求餐饮经营业户加强油烟净化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减少油烟和噪音扰民。8月25日、9月1日、9月3日对此区域餐饮经营业户门口摆放的物品进行了规范整理。是责令改正&&&&1.临港管区责令4家餐饮店9月11日前将摆放在店外的物品清理完毕,9月15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设施隔音降噪处理。2.临港管区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9月16日前对4家餐饮业户的油烟排放和噪音情况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将下达停业整改通知,整改达标前不得营业。已完成。3.临港管区对该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占路经营行为及时清理。&&&&&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中铁华胥美邦小区北侧玉霞路、景康路上大型车辆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小区东南方石子厂扬尘、噪音扰民;小区西侧华东石材周边及景康路西侧道路扬尘严重,周边企业多数无环评,废品回收站经常焚烧有毒垃圾。青岛市大气、噪声、垃圾&&&&1.中铁华胥美邦小区(以下简称美邦小区)位于城阳区湘潭路以北、玉霞路和景康路以南,座落在丹山工业园内,属于工业区和居住区混合区域,小区周边共有企业11家,废品收购站7家。2.经查,美邦小区附近道路(玉霞路、景康路和天安路)经常有大型货车经过,产生的噪音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2015年以来城阳区公安分局对玉霞路和景康路上2处路口安装了信号灯和禁鸣标志,并加大了夜间执法力度。2017年初,夏庄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增加了4名保洁人员进行道路保洁,安排洒水车每天3次进行路面洒水抑尘。3.美邦小区西南方向有一处石子厂,名为青岛泉林建材有限公司,该厂2015年4月已关停,厂区现存约500立方米石子,已覆盖,拟用于企业内路面硬化,不存在扬尘与噪音问题。4.小区西侧华东石材厂内有9家大理石销售业户,属于前店后厂模式,石材切割使用水切割锯,部分未被水吸附的粉尘外排造成污染。5.小区周边共有11家企业,其中7家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青岛皇冠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新正远服装有限公司、青岛益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四季工坊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青岛银丰金属有限公司、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青岛分所、青岛舒洁纸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嘉宝印刷有限公司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验收;青岛丰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恒丰塑业有限公司;青岛美象纺织品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或备案手续。6.小区周边共有废品收购站7家,回收的废旧物资堆放在院内整理后集中外运出售,现场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痕迹。是责令改正、立案处罚&&&&1.城阳公安分局负责10日内对美邦小区周边道路设立大货车夜间禁行标志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针对该区域为期15日的集中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查处大货车撒漏和超载问题,减少扬尘和噪声污染。2.夏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管理,提高保洁标准,将洒水频次增加为每天4次。3.&城阳环保分局对4家环保手续不全或无手续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合计处罚13.2242万元。继续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整改措施不到位不得进行生产。&4.夏庄街道办事处责成废品收购站业主5日内对废品进行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将于日前组织人员依法取缔。&&&&&青岛市即墨市灵山镇段埠庄村东南的大水塘,被镇长宋某指派垃圾清运公司倾倒生活垃圾,污染地下水,目前停止了违法行为,采取掩埋、遮挡手法进行掩盖。青岛市垃圾、其他&&&&1.信访人反映的大水塘是废弃的石坑,位于段埠庄村东南约2公里处,占地约8亩。日,灵山镇政府研究决定与青岛北安园艺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项目承包合同,委托该公司负责全镇垃圾收集、清运和镇村道路保洁工作,将灵山镇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到即墨市垃圾填埋场处理。2017年1月起该公司把该废石坑作为生活垃圾存放点。2.经查,今年7月份,灵山镇政府决定停止暂存,并委托专业防渗公司对该暂存点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先期对暂存点空余位置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后将周边暂存的垃圾清理到已防渗位置,防渗工程结束后,将继续暂存灵山镇生活垃圾。3.经查,灵山镇政府组织对暂存点四周进行了围挡,设立了严禁倾倒垃圾标识。由于受雨季影响,暂存的垃圾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灵山镇政府已委托有污水处理能力的专业公司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即墨市环保局监测站于9月11日对垃圾暂存点东南100米左右的地下水井取样监测,监测结果为:高锰酸盐指数2.9mg/L、氨氮0.176mg/L,符合地下水III类水质标准。是责令改正、立案处罚&&&&1.灵山镇政府督促防渗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加快施工进度,10月底完成。2.灵山镇政府督促污水处理专业公司在防渗处理和暂存期间,对垃圾暂存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的将废水运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3.灵山镇政府对青岛北安园艺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4.灵山镇政府逐步将暂存点的垃圾清运到即墨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青岛即墨市长江二路与嵩山二路交叉路口西南角,有家‘明亮手足骨科医院’,乱倒医疗垃圾”。青岛市垃圾&&&&1.青岛明亮手足外科医院,位于即墨市长江二路239号,为二级专科医院,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尚未验收。2.经查,该医院与青岛洁城储运有限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由青岛洁城储运有限公司每周二、周五两次收取医疗废物,并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上均标注了日期、医疗废物重量、双方交接人员签名和交接时间。现场查看了医院内部科室与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科室医疗废物产生重量与暂存处交接登记本登记重量一致,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登记重量一致。3.该医院有东门和北门,东门外有三个垃圾桶,现场查看未发现有倾倒医疗废物的迹象。现场查看了医疗废物暂存处,其设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该医院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医疗废物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青岛市、即墨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近两年共6次对该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该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存在违法违规现象。是责令改正&&&&1.即墨市环保局督促该医院尽快办理环评验收。2.即墨市卫生计生局要求该医疗机构今后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送交工作。&&&&&青岛市浮山后新区附近,青岛银海联谊汽车驾驶学校、清真寺周边非法市场、青岛浮山运动体验中心无环保设施,破坏山体,产成大量粉尘和垃圾。青岛市生态、大气、垃圾&&&&1.经查,青岛银海联谊汽车驾驶学校实为青岛市联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队,位于市北区银川路主要开展驾驶员培训业务。现场未发现破坏山体、产生大量粉尘和垃圾的情况。2.经查,市北区同安路581号清真寺东北侧地块属市管宗教活动场所,清真寺管委会和伊斯兰教协会为满足全市穆斯林人员的生活需求,计划利用该地块旁的闲置场地筹建清真市场,目前该市场尚未获得审批,但部分经营业户在该区域经营牛羊肉等少数民族食品,自发形成了现在的清真市场。该区域共有经营场所14家,分别由信奉伊斯兰教的维族、撒拉族、回族、东乡族人员从事牛羊肉等少数民族食品经营活动。清真寺作为清真寺庙,每逢礼拜和节日期间,大量穆斯林群众聚集到此处购买商品,产生垃圾乱扔乱堆的问题。现场未发现破坏山体、产生大量粉尘的情况。3.经查,浮山运动体验中心位于银川西路87号南侧,浮山市南、市北交界处,由青岛小球体育服务有限公司租赁青岛园林工程总公司土地投资建设高尔夫练习场。现场核实,该中心现状植被和绿化较好,未发现大量垃圾,仅有装修产生的少量木板和装饰材料等,该处山体没有发现被破坏的痕迹。是其他&&&&1.市北区政府责成青岛银海联谊汽车驾驶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教学,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保护好周边环境,保障院区的整洁卫生。2.市北区政府联合清真寺管委会和伊斯兰教协会,加大该清真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清运产生的垃圾,进一步规范市场的日常经营秩序,在满足广大穆斯林同胞生活需求的同时,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3.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浮山运动体验区内遗留的少量垃圾责令当事人清理完毕。&&&&&青岛市黄岛区积米崖瑞港度假村14号楼有居民养鸽子,鸽子粪便和羽毛污染空气和环境。青岛市大气、垃圾&&&&经查,瑞港度假村小区14号楼1单元501户户主系中国信鸽协会会员,其阁楼外平台建有一鸽舍,饲养信鸽45只。当事人每天对鸽舍进行清扫并进行消毒,鸽舍内有鸽羽及粪便。是责令改正&&&&该户主已于9月12日自行拆除鸽舍,将阁楼外平台恢复原貌,粪便、鸽羽清理干净,杜绝污染环境及扰民问题。&&&&&青岛市即墨市环秀街道,有家“青岛吉昂特电子配件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不全,违规生产,私排污水。&青岛市水、其他&&&&青岛吉昂特电子配件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庙头村,主要从事铝合金来料表面氧化加工,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根据日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水中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等所检测项目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表1标准要求。否&&&&&&&滨州市无棣县水湾镇路杨村南山道同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违法生产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废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滨州市水、大气、固废、其他&&&&1.山东同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两个项目,分别为1000吨/年50万IU/G维生素D3饲料微粒项目和胆固醇及去氢项目。&&&&2.该公司1000吨/年50万IU/G维生素D3饲料微粒项目,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建成,2014年1月投产,项目环评文件于2012年11月经无棣县环保局批复,2014年7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4月,该公司将燃煤锅炉改为生物质锅炉,项目产生的废气甲醇、正乙烷通过二级冷凝器冷凝回收后重新回用于生产,不凝气体通过15米冷凝器排气口排放;粉尘主要是淀粉,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固体废物)投入淀粉仓内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及危险废物。日,因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合同纠纷,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扣押、查封了该公司库存的胆固醇1吨、维生素D3光华油4.5吨、维生素D3粉15吨;冻结了该公司法人银行存款2000万元并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该项目停产至今。&&&&3.该公司胆固醇及去氢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于2015年12月擅自开工建设,2016年9月建成投入试运行,由于试运行不成功,项目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产生废水及危险废物。2016年12月,县环保局联合水湾镇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胆固醇及去氢项目未批先建,县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2万元。由于该项目一直未办理环评手续,县环保局于2017年3月下达了《关于责令山东同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胆固醇生产及去氢项目恢复原状的通知》。2017年6月,因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查封,导致该公司胆固醇生产及去氢项目的生产设备部分拆除,未全部拆除完毕。是关停取缔  及时跟进该公司合同纠纷案件进展,待该案件办结后,责令其立即拆除胆固醇及去氢项目剩余生产设备,恢复原状。&&&&&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沙河村有家“新佳涂料厂”,夜间违法生产,噪声扰民。济南市噪声&&&&1.山东新佳涂料有限公司现场调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水性建筑涂料的生产销售,产品为内墙、外墙涂料,年产量1000吨。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配料-投料-混合分散-研磨-投入乳液-混合-分装-成品。因工艺要求,生产过程中的配色环节必须在白天进行,因此无法进行夜间生产。&&&&2.该公司东西两面均为农田,南边为蔬菜大棚,北邻为编织厂,距北边沙四村居民聚集地最近处700米。且生产均在车间内进行。&&&&3.日,该单位年复配分装1000吨水性建筑涂料项目取得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济环报告表[2012]50号),日,通过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验收文号:济环建验[2014]35号)。&&&&4.日23点左右、8月31日24点左右,历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分别到达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5.日,历城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对该厂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检测(济历环监(声)字2017年第024号),检测结果符合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是其他&&&&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监管,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环保网格员重点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菏泽市成武县的“山东省成武县有机化工厂”非法生产,污染环境。菏泽市其他&&&&1.山东省成武县有机化工厂于1989年建厂,位于成武县南鲁集镇原三中院内,年产300吨56%磷化铝片剂,1999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通过了全国工业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许可证号:xk13-003-00415)。该企业日至今,一直未生产。&&&&2.该公司主要原料为赤磷和铝粉,经烧成、粉碎、拌混、添加化工辅助材料压片制成,合成磷化铝上料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和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烧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水密封吸收后排放。今年3月份,成武县环保局检查发现该企业布袋除尘器老化,存在粉尘污染问题,成武县环保局已于号责令其停产,更换布袋除尘器。是责令改正&&&&成武县有机化工厂已更换新的布袋除尘器。&&&&&济南市邢村立交桥药谷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直排化学废水、有毒气体,严重污染环境。济南市水、大气&&&&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药谷实验室项目位于药谷实验楼2号楼12层和14层,8月17日以后未进行实验。该公司废水通过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不存在废水直排问题。12层和14层实验室建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但实验室内有化学试剂的气味,楼外环境未闻到异味。该实验室项目已于日办理环评报告表审批手续(环评审批号﹝2016﹞G33号)。&&&&8月17日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在对该实验室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设备运行管理混乱,当场下达“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通知”,责令该公司全面停止实验,进行整改。是责令改正、停产整治&&&&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创业服务中心责令该公司于9月30日完成整改,待后期整改完成经高新区环保分局和创服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辛南村“泽嘉农牧养殖场”粪便直排至巴公河和南潘引黄济津干渠内,造成水源污染严重,多次反映均未解决。德州市水、其他&&&&泽嘉农牧养殖场位于辛南村西南,占地108亩,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7月份建成投入使用,手续齐备。现存栏生猪5960头,其中母猪660头,育肥猪2200头,保育猪2300头,产房哺乳仔猪800头。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距最近的村庄1200米,位于适养区。目前该养殖场建有与生产相适的防雨防渗防溢流的粪污处理设施,并配有清粪车、清粪铲车等粪污处理设备。&&&&1.粪便处理情况。该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工艺,不存在粪便直排问题,建有粪便堆放场,用于粪便堆放,猪舍产生的粪水,通过管道汇集到搅拌池,经过搅拌机的搅拌,粪水中的固体与液体均匀混合,通过固液分离机的作用,把粪水中的粪与水分离开,分离出的粪,运到粪便堆放场进行堆积发酵。该养殖场与辛南村辛某平、辛某生签订有猪粪销售合同,由两人负责将发酵后的猪粪进行销售。&&&&2.污水处理情况。2016年7月该养殖场投资160多万元,由山东达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污水深度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量30—50立方。污水通过干湿分离进入沼气池,经过厌氧处理后进入气浮器,净化后进入好氧池进行暴氧,然后经过滤进入蓄水池,蓄水池内的水清淡无味,达到农田灌溉的标准。2016年3月该养殖场在南潘引黄干渠坝上与辛屯村53户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坝上耕地120.53亩种植杨树。养殖场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灌溉标准的水,通过管道输送到流转租赁的土地上,用来灌溉该场杨树地,实现种养结合。&&&&3.自2017年以来接到反映该养殖场问题的群众举报2起,主要是反映粪便堆放不合理及粪污直排的问题,针对这2起举报仁里集镇政府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置,其中对粪便堆放不合理的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粪污直排不属实问题给予了解释,不存在“多次反映均未解决”问题。否&&&&&&&济南市章丘区绣德镇闫家村南有家酸洗磷化厂、电动三轮车厂,违法生产,排放粉尘、污水,污染环境。济南市水、大气、其他&&&&此件为重复件,该企业为济南强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位于绣惠街道闫家村南,主要产品为三轮车车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1.该企业酸洗磷化液存放于防渗、防腐池内,酸洗磷化废水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强酸废水泄露现象。&&&&2.该企业已经对喷漆线进行封闭改造,并安装了光氧化和水帘等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周围耕地庄稼生长正常,未发现存在排放粉尘、污水及污染环境现象。该企业为整改提升类企业,已立项,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是责令改正、停产整治&&&&1.8月28日,章丘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进行了立案查处(济章环听告字号,罚款5.42万元)。&&&&2.9月7日,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会同章丘区环保局等部门对该企业做出如下处置:1.为防止企业私自恢复生产,立即对其采取断电措,2.责令该企业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并整改,完善环评手续,手续未完善前不得进行生产。&&&&&东营市广饶县中一橡胶厂、华盛橡胶厂稻庄厂非法使用燃煤锅炉,超标排放废水;恒丰热电厂污染环境。东营市水、其他&&&&1.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无环评手续,广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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