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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桐庐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桐庐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桐庐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号)有关精神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不断健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加工制造等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形成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努力实现本县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基本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确保违法欠薪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劳动者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其中:国有企业、政府项目、交通和项目实现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不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不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不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三、实施重点专项治理
(一)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
1.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审核)。
(1)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各项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切实规范招投标行为,严格招投标管理,严查虚假招标、恶意低价中标。
(2)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严格规范初步审计变更审核、项目概算调整等制度,设计变更、项目概算调整,需按发改、财政等部门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项目概算调整有关制度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包括因设计变更而增减的工程量)为基数,按照约定条款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
(4)完善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审计)制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实行跟踪审核(审计),分阶段、分部位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5)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
(6)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及补充条款。
(7)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资金应按时到位,并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不得拖欠。
(8)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行政(招管办);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县旅委、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强化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监管。
(1)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监管,强化施工过程监管,严查违法分包、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2)规范工程款结算。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
(3)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予审核发放其新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确其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项目,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同时探索建立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4)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公开制度。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全面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存缴办法。
完善工资支付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努力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对三年内未发生欠薪的企业及时退还保证金,对发生欠薪的企业加倍收缴保证金。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提高工资支付保证金使用效率,对资金周转遇到暂时困难并可能拖欠工资的,可以优先使用已缴纳的工资支付保证金支付工资。[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4.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的办法。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建设、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出台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2018年起新开工工程项目实现全覆盖。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项目覆盖率达到80%,到2019年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人民银行桐庐支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5.全面推行用工实名制管理。
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行全员实名管理,运用电子化考勤等信息化手段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用工管理办法和制度。在各工程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岗位(工种)技能资格证书、进出场登记、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书面记录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安全培训、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并与有关部门共享信息。 2018年底前覆盖率达到90%,到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6.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
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并保存工资支付记录至少2年。2018年底前覆盖率达到90%,到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7.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
在所有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日期、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工资维权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监督所管建设项目落实告示牌制度。[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8.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实施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应结合实名制管理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分包企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直接或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人民银行桐庐支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9.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强化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动机制,按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每年元旦春节、中小学开学前,集中力量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适时实行实体化办公,统筹协调全县重大欠薪案件,确保案件处置快速高效。[牵头部门:县人社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二)制造业企业专项治理
1.加强基层执法维权能力建设。
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配足监察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兼顾辖区面积、交通和通信条件等情况,配齐配强劳动保障监察员,企业较多的重点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配备2-3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执法窗口、案件接待室、调查室、调解室、档案室、会议室等办案场所建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辖区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牵头部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建立健全防欠薪智慧预警监控处置机制。
依托县社会治理平台,完成防欠薪智慧预警信息系统搭建,实现防欠薪智慧预警处置。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电力、水务等重点单位实时或定期向防欠薪智慧预警平台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异常状况信息,智慧预警平台依据预警等级对相关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网格化基础建设,完善欠薪预警处置机制,根据防欠薪智慧预警处置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控,落实工资支付信息采集、企业经营状况动态调查、欠薪矛盾排查化解等管理职能。[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维稳办)、县人社局、县智慧治理中心、县经信局、县商务局;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地税)局、县政府信息中心、国网桐庐供电公司、人民银行桐庐支行、县水务公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深入开展下沉式为企&体检&服务。
深入企业开展&体检&服务,通过上门指导、审查、现场走访、问卷调查和职工座谈等形式,对企业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对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会诊分析,帮助企业及时查找和发现经营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和用工制度上的漏洞,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建议,有效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欠薪隐患的发生,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和谐发展。[牵头部门:县人社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4.强化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监管。
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的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优化市场环境。[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5.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
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审效率和执行效率,畅通人民法院支付令申请渠道和执行绿色通道,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牵头部门:县人社局;配合部门: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6.加强工资支付检查监管。
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督促企业严格依法支付工资,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每年定期集中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加大对工资支付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县人社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7.健全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加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规范指挥权限、分级响应和处置措施,落实属地监管,部门相互协同的处置机制。讨薪过程中因采取过激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配合部门: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8.完善欠薪案件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
依法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健全人力社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协商沟通、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继续完善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和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等制度,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探索建立欠薪类行政处理决定及时财产保全制度,研究推动先予执行制度,确保劳动者工资债权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配合部门:法院、检察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三)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1.实施欠薪失信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
(1)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2017年底前,制定并组织实施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情况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交换和更新机制,及时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信息和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报送相关信息系统主管部门。[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发改局(信用办),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属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欠薪失信的,同时相应纳入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监管平台,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牵头部门:县发改局(信用办)、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配合部门:人民银行桐庐支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加强对欠薪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直接责任人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公共服务机构可依据《浙江省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采取惩戒性措施,使失信行为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违法成本。[牵头部门:县发改局(信用办)、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配合部门:人民银行桐庐支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县发改局(信用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水电局、人民银行桐庐支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动工作,调整完善县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桐庐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相关工作。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各自主体责任,把&桐庐无欠薪&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将&桐庐无欠薪&行动推向深入。
(二)推进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建立欠薪防范处置工作责任制,具体负责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欠薪处置的监管责任。完善欠薪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指标。
(三)强化监督问责。建立治理欠薪问题的督查检查机制,加强对治理欠薪问题的督查工作,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缺位、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健全问责制度,对落实防欠责任不力,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失职失责问题,导致出现欠薪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欠薪问题多发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强部门协作。对因欠薪等劳动关系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各乡镇(街道)、重大平台、行业主管、公安、人社等部门要即时现场响应,及时介入控制,依法处理。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沟通传递欠薪不稳定因素和信息,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力以赴做好欠薪事件的处置。
(五)营造社会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多种载体,向社会、企业以及广大劳动者广泛宣传&桐庐无欠薪&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桐庐无欠薪&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和&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系列主题活动,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用工和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营造&桐庐无欠薪&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方案自日起施行,暂行2年。由县人力社保及牵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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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山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来源: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外事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萧山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8日&&&&&&&&&“萧山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萧山无欠薪”是指全区各类企业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健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机制,一旦发生欠薪案件,确保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置,劳动者工资得到足额兑现。 “萧山无欠薪”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对于建立良好就业创业环境,实现劳动者劳有所得、体面劳动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平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落实相应主体责任,把开展“萧山无欠薪”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实现“萧山无欠薪”各项目标。&&& 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不断健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无欠薪”镇街(平台、单位)创建活动,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加工制造等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形成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至2020年,努力实现全区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基本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确保违法欠薪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劳动者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创建无欠薪区&&& 1.把“萧山无欠薪”列入政府工作目标  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和镇街两级政府要完善“萧山无欠薪”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将治理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健全问责制度,对失责行为进行问责。对因政府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工作不到位,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不配合,引发欠薪重大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追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 2.完善和落实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  强化镇街(平台)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落实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工资争议绿色通道、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规定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等机制,依法有效解决欠薪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应急周转金使用办法,明确适用地域范围、发放标准、垫付条件,规范启用程序,落实追回责任,在充分发挥应急兜底保障作用的同时,确保政府财政资金安全。&&& 3.创建无欠薪镇街(平台、单位)  在全区镇街、平台和区管国企中开展创建“无欠薪镇街(平台、单位)”活动,至2019年底,力争所有镇街(平台、单位)达到“无欠薪”目标要求。“无欠薪镇街(平台、单位)”的建设标准比照“无欠薪”县(市、区)欠薪案件发生数量(比率)标准及相应处置工作机制设定。在年度结束后,由镇街(平台、单位)自查自评,相关部门抽查核实,报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 4.加强监管,有效降低欠薪案件发生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编制配足人员。在各镇街(平台)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齐配强劳动保障监察员或者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对辖区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加强工资支付日常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督促企业严格依法支付工资,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按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定期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工资支付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二)实施重点专项治理&&& 1.制造业企业专项治理〔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及相关部门配合〕&&& 实行基层网格化管理。以网格为单位,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近年来发生过劳动违法案件企业,按照行业、街道条块结合,开展“滚动式”“地毯式”常态化分类排查。对梳理出来的各类隐患信息定期化解和排除。&&& 完善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探索推行租赁企业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高工资保证金使用效率,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鼓励其优先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工资。&&& 实行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制度。各镇街(平台)和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电力、水务(环境)、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每月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异常状况信息并实施重点监控。&&& 强化无证照经营查处。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优化市场环境。&&& 及时处理工资争议案件。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组织的作用,就近解决工资争议。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辟工资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及时办理工资争议调解协议书仲裁审查确认或法院确认手续。挂牌督办重大集体工资争议或涉案金额较大工资争议案件。&&& 2.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由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水局按分管行业领域分别牵头,各镇街(平台)及区人力社保局、区招管办、人民银行萧山支行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监管。切实规范招投标行为,禁止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设计变更涉及工程合同价调整的,需按《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权限审批后方可实施。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应按时到位,并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不得拖欠。&&& 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监管。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监管,强化施工过程监管,严查违法发包、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予审核发放其新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全面落实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完善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以银行保函、工资支付保险、现金等多种形式实现工资保证金全覆盖。2017年年底前出台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到2017年底覆盖7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2018年起新开工工程项目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用工实名管理,2017年底前覆盖7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实现月清月结,到2017年底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加强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在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时同步检查工资支付情况。每年元旦春节、中小学开学前,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在所有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日期、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工资维权信息。&&& 3.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由区发改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及相关部门配合〕   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情况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更新机制,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信息和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实施欠薪失信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2017年底前制定严重欠薪行为部门合作联合惩戒备忘录,进一步加强各相关主管部门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将恶意欠薪企业纳入区市场主体“黑名单”予以公示,并报送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平台。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加大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四、行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8月至12月)  全面部署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各镇街(平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完善组织体系,制定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分解考核指标,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要求,积极创建“无欠薪镇街(平台、单位)”,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二)攻坚阶段(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  各镇街(平台)、各部门对照“无欠薪”县(市、区)考核验收标准,全面推进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各项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举措,不断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实现“无欠薪”县(市、区)的各项目标要求。&&& (三)巩固阶段(2019年3月至12月)  各镇街(平台)、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推广典型经验,查漏补缺提升,进一步形成责任落实、监管高效的欠薪治理格局。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动工作,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维稳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具体名单及职责见附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省市防欠薪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等。各镇街(平台)、各部门必须建立相应欠薪防范处置工作责任制,落实欠薪防范处置工作。&&& (二)推进责任落实  各镇街(平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积极作为,真抓实干,不断推动“萧山无欠薪”行动向纵深发展。要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向区领导小组专门报告一次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区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发生重大欠薪事件、考核验收不达标以及履职缺位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三)营造社会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多种载体,向社会、企业以及广大劳动者广泛宣传“萧山无欠薪”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萧山无欠薪”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和“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系列主题活动,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用工和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营造“萧山无欠薪”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平台)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开展“萧山无欠薪”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1.萧山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2.萧山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萧山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 名 单  组 长: 顾春晓&&& 副组长: 来和平 (区政府办公室)&&&&&&&&&&   华保华 (区人力社保局)&&&&&&&&&&   谢国民 (区住建局)&&& 成 员: 沈建华 (区委政法委、区委维稳办)&&&&&&&&&&   尹哲军 (区委宣传部)&&&&&&&   &&&何铁峰 (区考评办)&&&&&&&&&&   陈金灿 (区法院)&&&&&&&&&&   来国祥 (区检察院)&&&&&&&&&&   楼向东 (区公安分局)&&&&&&&&&&   孔建东 (区信访局)&&&&&&&&&&   来巧玲 (区发改局)&&&&&&&&&&   陆佳伟 (区经信局)&&&&&&&&&&   赵条娟 (区司法局)&&&&&&&&&&   金国升 〔区财政局(地税局)〕&&&&&&&&&&   瞿 毅 (区人力社保局)&&&&&&&&&&   沈福兴 (区住建局)&&&&&&&&&&   郑晓媛 (区招管办)&&&&&&&&&&&& &王海林 (区交通运输局)&&&&&&&&&&&& &凌 钢 (区农水局)&&&&&&&&&&   沈茂龙 (区商务局)&&&&&&&  && &朱赛云 (区市场监管局)&&&&&&&  && &朱建兴 (区总工会)&&&&&&&&&&   庄 平 (萧山国税局)&&&&&&&&&&   陈 坚 (人民银行萧山支行)&& &&&&&&&&  陆柏尧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陆 峰 (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骆 军 (钱江世纪城管委会)&&&&&&&     王国灿 (楼塔镇)&&&&&&&&&&   金畅益 (河上镇)&&&&&&&&&&   叶建华 (戴村镇)&&&&&&&&&&   施海军 (临浦镇)&&&&&&&&&&   蒋海芸 (浦阳镇)&&&&&&&&&&   倪琰青 (进化镇)&&&&&&&&&&   吴浙明 (所前镇)&&&&&&&&&&   胡国柱 (义桥镇)&&&&&&&&&&   王 卓 (衙前镇)&&&&&&&&&&   肖志惠 (瓜沥镇)&&&&&&&&&&   周建生 (益农镇)&&&&&&&&&&   许 丹 (党湾镇)&&&&&&&&&&   许建平 (城厢街道)&&&&&&&&&&   俞佐明 (北干街道)&&&&&&&&&&   张海清 (蜀山街道)&&&&&&&&&&   洪泉良 (新塘街道)&&&&&&&&&&   傅幼中 (闻堰街道)&&&&&&&&&&   钱国恩 (宁围街道)&&&&&&&&&&   陈文景 (新街街道)&&&&&&&&&&   周 杰 (靖江街道)&&&&&&&&&&   瞿雪明 (红山农场)&&&&&&&&&&   余 蓉 (国网萧山供电公司)&&&&&&&&&&   王宇烽 (萧山环境集团)&&&&&&&&&&   叶卓明 (萧山广播电视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日常事务。瞿毅(区人力社保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福兴(区住建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萧山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萧山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善依法治理欠薪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镇(街)、平台及有关部门落实防范和处置企业欠薪举措及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区政府办公室汇报,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区委政法委(区委维稳办):牵头抓好全区面上和谐稳定,加强不稳定信息的收集研判,及时做好信息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在群体性欠薪事件发生时,积极协调各街道和区级职能部门快速妥善处置,确保事态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转化。&&&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政策法规宣传、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举措、典型案例宣传等工作。引导广大职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加强企业欠薪网上舆情的监测、巡查力度,及时与相关涉事部门分析、研判欠薪舆情,指导做好舆情应对口径拟定、舆情引导处置等工作。&&& 区考评办:负责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精神,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依法受理和查处拖欠工资的违法案件。指导各镇(街)、平台及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企业欠薪工作。做好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因欠薪引发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性事件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做好对区人力社保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的接收立案和侦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检察院:负责协同区人力社保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区法院:负责协同区人力社保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针对经营者恶意欠薪逃匿或转移资产的,提前介入,依法采取诉前财产保全,依法查处转移资产的行为。开设“绿色通道”处理职工工资支付诉讼案件,依法发出工资支付令,依法实施财产拍卖,加大欠薪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工资的业主,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区信访局:负责对欠薪引发的到省、市越级集体上访,及时与上级信访部门加强对接沟通,并协调相关单位组织现场劝返,及时妥善处置;对到区本级的集体上访,做好信访接待,并督促事权单位按规定从快处理。&&& 区总工会: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工会组建,深化企业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完善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监督。&&& 区财政局(地税局):负责会同区级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监管。做好区本级财政支付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及时通报企业欠税等异常情况。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欠薪事件防范处置工作,在税费征缴中发现用人单位拖欠税费等欠薪苗头,以及有涉嫌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及时上报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管国有企业加强用工管理,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督促解决所监管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 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对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欠薪案件的企业进行处罚。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督促落实劳务实名管理制度、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协同人力社保部门全面规范本行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对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欠薪案件的企业进行处罚。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督促落实劳务实名管理制度、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协同人力社保部门全面规范本行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区农水局:负责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对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欠薪案件的企业进行处罚。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督促落实劳务实名管理制度、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协同人力社保部门全面规范本行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区招管办:负责规范招投标行为,禁止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应用依法处罚决定,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区发改局:负责加强对区财政性建设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审批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没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区经信局:负责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信息化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依法支付工资。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享相关经济运行信息。会同区人力社保部门加强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及时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 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做好企业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将执法单位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区信用系统。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依法予以限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区属国有专业市场发生的欠薪矛盾纠纷处理工作。配合镇街、平台开展对其它专业市场和餐饮行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萧山国税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欠薪事件防范处置工作,对租赁场地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查处。&&& 人民银行萧山支行: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配合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配合完善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项目抵押偿付支付等。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国网萧山供电公司:负责及时通报企业欠缴电费等可能引发欠薪隐患的异常情况。&&& 萧山环境集团:负责及时通报企业欠缴水费等可能引发欠薪隐患的异常情况。&&& 萧山广播电视台:积极做好依法治理欠薪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做好欠薪“黑名单”企业公开曝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各镇(街)、各平台: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宣传、排查、信息上报等工作,全面负责辖区内企业欠薪事件处理的各项工作。发生群体性欠薪事件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稳定员工情绪,维持现场秩序,核清拖欠工资金额,搭建劳资协商平台;对集体上访人员组织应急劝返,对谋划肇事的视情况依法处理。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向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和应急处理进展情况。&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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