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节约成本实施中央政令的成本

有关于法律的论文 如何节约中央集权的成本?&&
当前位置:----推荐论文 站内搜索& 科目列表&&&&如何节约中央集权的成本?&【有关于法律的论文】尽管中国是一个以中央集权为主导的单一制国家,中央和地方关系并没有完全理顺。问题突出表现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的某些政令-尤其是那些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政令-到地方难以实施,或在实施过程中走样甚至变质。例如尽管国务院三令五申,“三农”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民负担依然相当沉重。最近的“铁本事件”也显示,地方政府有时会瞒着中央违法审批,不仅破坏了国家的宏观经济秩序,而且也损害了当地被拆迁群众的利益。如何从制度上保证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中央为保护基层群众的利益而制定的政策和法律,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笔者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央集权带有不可忽视的制度成本,而要降低这种成本,只有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民主与法治。 笔者在这里假定,中央所要推行的法律或政策是“合理”的,也就是它对全国或至少某个局部地区的人民有利,且其实施将带来相对最高的成本效益。当然,这个假定是完全不一定成立的,但笔者并不打算在这里处理中央“越权”的问题(譬如管了根本不该管或本该地方政府管的事情),因而在此将自己局限于那些确实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政令。另外,中央还有可能强行要求地方实施其没有能力实施的政策。例如在某些贫困地区,地方财政已很难维持,而中央在不提供资助的情况下要求税费减免。这种措施虽然维护了当地人民的利益,却堵死了地方政府维持生存的正当途径(在此且假定基层政府的存在对于维护公共利益是必要的),因而也注定难以得到落实。本文也不处理这个涉及到更深层次的问题,而只是限于探讨地方政府不仅应该而且有能力实施的中央政令。 合理的中央政令之所以推行不下去,主要是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222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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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论著目录
作者:张千帆&&&点击量:6218
张千帆论著&&一、&&&&&& 著作1.& 《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2.& 《美国宪法与政府体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3.& 《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4.&&& 《西方宪政体系(下册·欧洲宪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5.&&& 《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第二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6.&&& 《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7.&&& 《宪法学》(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8.&&& 《宪政、法治与经济发展》(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9.&&& 《西方宪政体系(下册·欧洲宪法)》(第二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二、论文1.& “法国国政院与行政行为的司法控制”,载于《中国法学》1995年第3期,第 107-117页。全文收入《法制现代化研究》第一卷,公丕祥主编,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第311-340页。2.& “美国经济的法律秩序”,《法制现代化研究》第二卷,公丕祥主编,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 487-519页。3.& “宪政与民主:论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与政党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6年春季刊,第145-167页。4.& “资本主义之分析:一项政治经济学的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6年冬季刊,第153-176页。5.& “欧洲共同体的法律构架”,《法制现代化研究》第四卷,公丕祥主编,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91-630页。6.& “《法国民法典》的历史演变”,载于《比较法研究》1999年第2期,第251-260页。7.& “以中央制约地方:美国联邦宪法中的州际贸易条款的潜伏效应”,《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9年秋季号,第216-230页。8.& “法官不宜‘亲自出马’执行判决”,《法制日报》日。9.& “法律是一种理性对话”,《法制日报》日。10.&&The Idea of Human Dignity: A Reconstruction of Confucianism, 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 (“人格尊严的理念:论儒学的重构”).《中国哲学杂志》) September 2000.& 27 (3): 299-330.11.&“十年民告官,胜诉难执行”专家点评,《江苏内参》日,第14-15页。12.&“法官选总统?(上)从美国大选看法治的力量”,《法制日报》日。13.&“法官选总统?(下)透视美国大选中的民主与法治”,《法制日报》日。14.&“传统与现代:论‘礼’的宪法学定性”,《金陵法律评论》2001年春季刊,第119-127页。15.&“美国联邦政府对州际贸易的调控”,《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第141-150页。16.&“论美国总统大选中的宪政问题”,《中外法学》2001年第4期;部分转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2年第1期,第33-36页。17.&“在自然法与一般法之间:关于‘礼’的宪法学分析”,载《法大评论》,方流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36-368页。18.&&“认真对待宪法”,《法制日报》日,《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02年第1期全文转载。19.&&“联邦德国的《基本法》与宪政法院,载《法制现代化研究》第七卷,公丕祥主编,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35-675页。20.&Evolution without Democracy: Toward a Uniform Framework of Analyzing the Success and Failure of Chinese Communism, Journal of Chinese Political Science (《中国政治学刊》) 6(2): 1-42 (Fall 2001).21.&“法学研究的‘新范式’?建立严密的新实用—实证主义法学体系”,《法学文稿》2001年第2期,第19-32页;= 。22.&“法治、德治与宪政”,《法商研究》2002年第2期,第34-39页。更详细的版本载《江流有声——北京大学法学院百年院庆文存之宪法行政法学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3-51页。23.“从农民负担问题看民主与行政法治的作用”,载《法治的力量》,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3-197页。24.&“‘先例’与理性——为中国的司法判例制度辩护”,《法制日报》日。25.“法国宪政院与人权的宪法保护”,载《公法研究》第一辑,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编,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198-232页。26.&“宪法是什么?”,《江苏法制报》,日。27.&“从宪法到宪政”,《人民法院报》,日。28.“论现代宪政的基本价值与特征”,《中国法学》2002年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特刊,第33-37页。29.&&& The People’s Court in Transition: The Prospects of the Chinese Judicial Reform (“转型中的人民法院:中国司法改革展望”),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当代中国研究》) Spring ): 69-101; Suisheng Zhao (ed.), Debating Political Reform in China: Rule of Law vs. Democratization (《中国政治改革之争——法治还是民主》), Armonk, NY: M.E. Sharpe (2006), pp. 138-163.30.“法律是一种理性对话——兼为司法判例制度的合理性辩护”,《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第5卷第1辑,第69-100页。31.“认真对待宪法——论宪政审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中外法学》2003年第5期,第560-580页;全文转载于《中国宪法学精萃》,法苑精萃编辑委员会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卷,第438-465页。32.&“论法院在防止就业歧视中的意义”,《法制日报》日。33.“法治过程中的权力制衡”,《法制日报》日。34.“论宪法效力的界定及其对私法的影响”,《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2期,第1-18页。《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5期全文转载,第14-31页。35.“建立中国的法律规范审查制度——兼对修宪理论的一点探讨”,《战略与管理》2004年第2期,第61-69页。36.“建立中国的弹劾制度”,《法制日报》日。37.&“先例与理性——也为中国的司法判例制度辩护”,《河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第8-12页;《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4年第8期全文转载,第52-56页。38.“流浪乞讨与管制——从贫困救助看中央与地方权限的界定”,《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第39-51页;部分转载《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4年第4期,第43-45页;全文载《北大论坛法学论文集——第三届“北大论坛”论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47页;《中国宪政之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13-332页。39.“中国宪政时代开始的标志”,《法制日报》日。40.“流浪乞讨人员的迁徙自由及其宪法学意义”,《法学》2004年第7期,第51-61页;《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9期全文转载,第38-48页。41.“实现自由与秩序的良性平衡——对流浪乞讨问题的宪法学分析”,《中国法学》2004年第4期,第55-65页;部分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5年第1期,第13-15页。42.“如何节约实施中央政令的成本”,《法制日报》日。43.&“中央特区放下成见、合力推民主”,“中港增互信、和解露转机”,《香港经济日报》、17日。44.“宪法人权保障还需要保障什么?论刑事正当程序入宪的必要性”,《法学家》2004年第4期,第21-24页。45.“‘先例’是什么?再论司法判例制度的性质、作用和过程”,《河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第1-6页。46.&“论人大职能的强化与转变”,《法律科学》2004年第5期,第6-8页。47.&“宪法保护色情网站?”,《中国法律人》2004年10月第2期,第18-19页。48.&“大国的祸与福——关于国家制度安排的随想”,《大国》2004年第1期,第199-206页。49.&“让‘危险最小’的分支发挥最大的作用——论司法独立对市场经济的意义”,《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第99-110页。50.&“完善人大职能的十项关键制度”,纪念五四宪法颁布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理论研讨会纪要,《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第19-20页。51.“‘公共利益’是什么?社会功利主义的定义及其宪法上的局限性”,《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第28-31页;《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5年第5期全文转载,第50-53页。52.“宪政审查与公民权利”,《青年思想家》,2005年第1期,第7-15页。53.&“从‘人民主权’到‘人权’——中国宪法学研究模式的变迁”,《政法论坛》2005年第2期,第3-9页;《北大讲座》第十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1-84页。54.&“‘公正补偿’与征收权的宪法限制”,《法学研究》2005年第2期,第25-37页;部分转载《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5年第3期,第44-48页。55.“从五元罚款看中国的行政法治”,《法制日报》日。56.“是拒绝治疗,而非‘安乐死’”,《法制日报》日。57.&“谁有权决定特丽的生死?”《法制日报》日。58.&“《宪法》前言”,《美国法律精要》系列影印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59.“从管制到自由:论美国贫困人口迁徙权的宪法演变”,《北大法律评论》2005年第6卷,第564-592页。60.“宪政、法治与经济发展——一个初步的理论框架”,《同济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第80-90页;载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编:《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第二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8-235页;《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5年第7期特别推荐,第3-13页。61.“宪法不应该规定什么?”《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第25-33页;《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5年第8期,第8-15页。62.&“潮安果脯事件呼唤中国的宪法审查制度”,《南方周末》日。63.&“‘公共利益’与‘合理补偿’的宪法解释”,《南方周末》日。64.“‘公共利益’的困境与出路——美国公用征收条款的宪法解释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第36-45页。65.“‘公共利益’的构成——对行政法的目标以及“平衡”的意义之探讨”,《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5期,第1-14页;《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6年第1期,第43-51页。66.“论行政中立——从美国行政法看行政公正的制度保障”,《法商研究》2005年第6期,第135-145页。67.&“宪政、法治与经济发展——走向市场经济的制度保障”,《博览群书》2005年第12期,第4-7页。68.From Administrative Rule of Law to Constitutionalism: The Changing Perspectives of Chinese Public Law, 3 Asia Law Review 47-75 (2006); also in Nak-in Sung ed., Constitutionalism and Constitutional Adjudication in Asia, College of Law,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and Korean Legisl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2005), pp. 3-32.69.“中央放松人事,解一国两制困局”;“中央与特首不必事事保持一致”,《香港经济日报》、13日。70.“歧视还是纠偏?——高考录取分数线差别的合宪性检验”,《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第118-122页。71.“宪法的用途与误用——如何看待物权法中的宪法问题?”,《法学》2006年第3期,第33-38页。72.&“高考招生应废除地区指标”,《南方周末》日。73.“再论高考招生的地区指标和录取标准”,《南方周末》日。74.“如何保证村民代表的公正选举?”,《中国经济时报》,日。75.“物权法中的宪法问题”,《中国经济时报》,日。76.&“学生惩戒与行政救济”,载湛中乐主编:《大学自治、自律与他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2-128页。77.“如何鉴别歧视?———从年龄歧视看平等权的宪法标准”,《南方周末》日。78.&“突发事件中的新闻自由与管制”,《财经》2006年第14期(7月10日),第100-102页。79.“三农问题的宪法学思考”,《法学研究》2006年第4期,第39-50页。80.“论欧洲联盟的行政责任及其司法救济”,《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5期。81.&“美国行政立法程序的模式选择与变通”,《浙江学刊》2006年第6期,第143-151页。82.&& 《哈佛法律评论之经典——宪法卷》译序83.& 在情与法之间——植物人生死引发的宪政问题&三、& 译作:1.&&& 麦迪逊(James Madison):《联邦论丛》(The Federalist Papers),第10、39、51篇,《知识分子》,1994年春季号,第26-32页。2.&&& 墨菲(Walter F. Murphy):“宪政主义”,《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秋季号,第1-5页。3.&&& 霍姆斯(Oliver Wendle Holmes):“法律的道路”,《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秋季号,第6-19页;全文转载于《中国法理学精萃》,法苑精萃编辑委员会编,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第71-88页。4.&&& 波斯纳(Richard A. Posner):“超越法律的道路”,《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秋季号,第20-23页。5.&&& 凯尔森(Hans Kelsen):“立法的司法审查”,《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春季号,第1-9页;全文转载于《中国宪法学精萃》,法苑精萃编辑委员会编,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第277-288页。6.&&& 合众国诉微软公司(United States v. Microsoft)——法官、媒介与司法公正,《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春季号,第178-188页。7.&&& 布莱斯特(Paul Brest)等:《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Processes of Constitutional Decisionmaking,第四版•上下册),张千帆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8.&&& 威克斯勒(Herbert Wechsler):“走向宪法的中立原则”,《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春季号,第1-24页。9.&&& 詹姆斯·赛尔(James Thayer):“美国宪政理论的渊源与范围”,《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第2期,第141-153页。10.《哈佛法律评论•宪法学精粹》,张千帆组织编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四、&&&&&& 会议论文:1.& Individual Rights and National Interests: Toward the Constitutional Protection of Human Dignity (“个人权利与国家利益:通向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Annual Meeting of Association of Chinese Political Studies(中美政治学研究年会),Buffalo, NY, August 1996.2.&& Human Dignity in Confucianism: Toward a Balanced View of Rights and Duty (“儒学中的人格尊严观念:权利与责任的平衡”),The Twentieth World Congress of Philosophy (第20届世界哲学年会),Boston, MA, August 1998.3.&& Ideological Commitment and Dilemma of Social Choice: Dynamic Simulations of Social Capital (“意识形态与社会选择难题:社会资本的动力学模拟”),Annual Meeting of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美国政治学会年会),Boston, MA, September 1998.4.&&& Confucianism and Constitutionalism: On Characterization of Li as a Constitution of Society (“儒学与宪政:论作为社会宪章的礼”),Annual Meeting of American Philosophical Association (美国哲学协会年会),Washington D.C., 27-30 December 1998.5.&&Applying Spatial Theory to New Democracies: A Model for Analyzing the Aggregate Data of the 1996 Russian Presidential Election (“空距理论在转型民主中的应用:分析1996年俄国总统选举的总量数据之模型”),57th Annual Meeting of Midwest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第57届中西部政治学协会年会),Chicago, IL, 15-17 April 1999.&&&&& 6.&&Applying Spatial Theory to Aggregate Data: Theory and Simulations (“空距理论在总量数据中的应用:理论与模拟”),Political Methodology Meeting (美国政治方法论年会),University of Texas A&M, 15-17 July 1999.7.“公共政策的基本目标”,公共政策与管理国际会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主办,北京,-14日。8.&& The People’s Court in Transition: On the Prospects of the Judicial Reform in China (“转型中的人民法院:论中国司法改革前景”),Annual Meeting of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美国政治学会年会),Washington D.C., September 2000.9.&&Toward a Global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 The Idea of Human Dignity in Confucianism (“走向全球化的宪政原则:论儒学中的人格尊严观念”),Annual Meeting of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美国政治学会年会),Washington D.C., September 2000.10.&&“传统与现代:论‘礼’的宪法学定性”,第三届亚洲法哲学大会(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主办),南京:2000年10月。11.&&Toward a Global Legal Culture? On the Prospects of the Chinese Judicial Reform (“走向法律文化的全球化?中国司法改革前景展望”),China Facing the New Millennium: The Challenge of Globalization (中国面临新千年:全球化的挑战), Annual Meeting of the Association of Chinese Professors of Social Sciences (全美中国社会科学教授协会年会), Kennesaw State University, Atlanta, GA, October 27-29, 2000.12.&“论《立法法》的局限性与司法审查的必要性”,江苏行政法学第四届年会(苏州大学法学院主办),苏州,-19日。13.&&“法学研究的‘新范式’?建立严密的新实用—实证主义法学体系”,“中国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变”学术研讨会(北京大学、《中外法学》、《法学研究》和《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等单位主办),北京,-30日。14.&&&& Humanity, Benevolence, and Right to Food: A Confucian Perspective, International Law: Right to Food and Right to Development, Academic Meeting IV.& Organized by Xiamen University, the Danish Centre for Human Rights, the Norwegian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 and the Raoul Wallenberg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 and Humanitarian Law.& Xiamen, 28-30 March 2001.15.&&&& Confucianism and Constitutionalism: On the Social and Political Functions of Li(“儒学与宪政:论‘礼’的政治与社会功能”),政治哲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北京,-29日。16.&“公民诉政府:变化中的中国行政法治”,中德“经济、法律与法治国家”国际研讨会,联邦德国,哥廷根,-30日。17.&&&&“公共政策与管理的使命”,公共政策与管理国际会议,上海交通大学主办,-17日。18.&&&“美国诉微软——法官、媒介与司法公正”,第六届全国部分省、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研讨会,江苏省高级法院主办,南京,-28日。19.&“认真对待宪法”,中国宪法学年会,苏州大学法学院主办,-19日。20.&&Right to Education: A Case for Judicialization of the Chinese Constitution?& International Law: Torture Prevention and the Right to Education, Academic Meeting V. Organized by Fudan University, the Danish Centre for Human Rights, the Norwegian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 and the Raoul Wallenberg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 and Humanitarian Law.& Shanghai, 25-27 October 2001.21.&&“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从行政法治到宪政?”,中德“基础设施建设和公民参与”学术研讨会,南京大学、德国外交部主办,南京,-6日。22.&&&“关于法学著作汉译的基本原则”,“美国法律文库”暨法律翻译与法律变迁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主办,北京,-16日。23.&&&Comments on Ethics in Action: Defending the Rights to Life and Article 2 of the ICCPR, Ethics in Action: The Successes, Compromises, and Setbacks of Transnational Human Rights and Humanitarian NGOs.& Carnegie Council on Ethics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15-16 February 2002.24.&& Human Dignity in Classical Chinese Philosophy: A Reconstruction of Confucianism, Conference on Political Philosophy in China, Oxford University.& 9 June 2002.25.&Human Dignity in Classical Chinese Philosophy: Reinterpreting Daoism and Mohism, Conference on Political Philosophy in China, University of St. Andrews.& 22 June 2002.26.&&“认真对待宪法——论宪法审查的可行性”,纪念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学术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北京,日。27.&&“认真对待宪法——论宪法效力的界定及其对私法的影响”,中国宪法学年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武汉,-18日。28.&From Administrative Rule of Law to Constitutionalism? The Changing Perspectives of Chinese Public Law。“市场经济与宪政建设”,国际宪法学协会北京圆桌会议,北京,-30日。29.&&“宪政、法治与市场经济”,第二届江苏法治论坛主题发言,日。30.&“认真对待宪法——论宪法效力的界定及其对私法的影响”,比较法研究会第七届年会:“契约精神与宪政”,湖南大学法学院主办,长沙:日—11月1日。31.&&&“建立中国的法律规范审查制度”,中国宪法学年会,上海交通大学主办,日。32.&&&“平等、公正与理性——论法院对防止就业歧视的作用”,北京大学人权研究中心,2003年12月。**33.&“宪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座谈会,日。34.&&“从管制到自由:论美国对流浪问题的宪法变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中国宪政之路理论研讨会,北京大学法学院百年院庆论坛,日。35.&&&“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日。36.& Humanity or Benevolence? Interpretation of Confucian Ren and Its Modern Impacts, Taking Confucian Ethics Seriously: Symposium on Confucian Ethics,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28-29 June 2004.37.&&&“宪政文化与制度建构刍议”,北京论坛“文明的和谐与共同繁荣”,-25日。38.&&“论人大职能的强化与转变”,纪念“五四”宪法颁布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理论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举办,日。39.&“二十一世纪中国宪政的走向”,五四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学术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主办,日。40.&&“沟通中西宪政对话的桥梁——浅论中国宗教活动管理的宪法问题”,宗教与法治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主办,-19日。41.&&“‘公共利益’的困境与出路——美国公用征收的宪法解释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中国宪法学年会,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日。42.&&“村民自治的司法保障”,全国村民自治学术研讨会,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主办,日。43.&“‘公共利益’的构成——对行政法的目标以及‘平衡’的意义之探讨”,法律的社会科学研究研讨会,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主办,日。44.&&“学生惩戒与行政救济”,海峡两岸高等教育法学术研讨会,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主办,-15月。45.& From Administrative Rule of Law to Constitutionalism: The Changing Perspectives of Chinese Public Law, Asian Forum of Constitutional Law,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and Korean Legisl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22-25 September 2005. 46.&&“自由还是法治?论宗教信仰的豁免权及其界限”,宗教与法治学术研讨会,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与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主办,-16日;中国宪法学年会,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23日;中日公法学课题于展望国际学术研讨会,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日。47.&&“走出‘公共利益’的困境——美国公用征收条款的宪法解释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不动产财产权的自由与限制学术研讨会,南京大学第七届费彝民法学论坛,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日。48.&“‘三农’问题:中央应该管什么?——再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农村宪政与行政法治主题研讨会,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办,-26日。49.&&The Chinese Legal Reform in the Aftermath of the Sun Zhigang Incident, What is an Adequate Life? Vital Citizenship, Moral Experience, and the Governance of Life in Post-Mao China, Organized by Harvard-Yenching Institute, 19-20 May 2006.50.&&“从宪法到宪政——中国大陆宪法审查制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两岸四地法律发展研讨会,台湾中央研究院主办,-3日。51.& Propriety, Law, and Harmony: A Functional Defense of Rule of Virtue, Governance for Harmony: Linking Visions, Organized by Governance in Asia Research Centre,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9-10 June 2006.52.&“法治国家的新闻自由”,信息公开与媒体责任研讨会,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主办,-2日。53.&&&“新农村建设的制度保障”,&五、&&&&&& 采访发言:1.&&& “‘宪法司法化’还有多远?”《周末》日。2.&&& “人大代表职业化”,《经济观察报》日。3.&&& “机会均等:对公民就业权利的思考”,《法制日报》3月20日。4.&&& “非典十大问题评析”,《现代快报》2003年5月。5.&&& “以良好的制度设计保障法官的职业道德”,《法制日报》9月18日。6.&&& “监督美国选举”,《瞭望东方周刊》,日。7.&&& “先例判决制度”,河南电视台法制时段节目,日。8.&&& “高招指标改革能否促进教育公平”,《新京报》时事访谈第60期,日。9.& 从“招改”谈公民受教育权的平等问题,中国法学会专家座谈会,日;《民主与法制》2006年第9期,第10-11页。&六、&&&&&& 学术讲座:1.&&& “司法审查的模式”,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1998年6月。2.&&& “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趋势”,南京大学政治学系,1998年6月。3.&&& “法律是一种理性对话”,南京大学,2000年3月。4.&&& “从宪法到宪政——中国未来之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日。5.&&& “宗教信仰自由”,湖南大学法学院,2003年10月。6.&&& “从宪法到宪政”,华东政法学院,2004年10月;郑州大学法学院,2004年9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04年11月。7.&&& “从人民主权到人权——中国宪法学研究模式的变迁”,华北工学院分院,2005年2月;北大公法论坛,日。8.&&& “言论与宗教信仰自由”,中国西部地区人权法师资培训班,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日。9.&&& &“宪政国家的言论自由”,四川大学法学院,日;山东大学法学院,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日。10.“言论自由与宪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日。11.“‘三农’问题:中央应该管什么?”,北京大学学生会主办,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协会主办,日;河海大学法律系,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名家论坛”,日。12.“为什么五四运动没有产生中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对宪政文化与制度建构的初步思考”,中国政法大学“宪政文化的历史审视——西方与中国”讲座,日。&&评论文章:包万超:“法学教科书的一个学术范本——评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法制日报》日?。&黄建军:书评(《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载吴敬琏、江平、梁治平主编:《洪范评论》第3卷第2辑(2006年6月),第247-261页。&赵& 娟:《宪法学何以成为一门科学?——评张千帆教授〈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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