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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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如何正确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5:30:16
一、房地产企业是否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日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日起施行。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而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项目土地基本都是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因此依据《条例》第二条规定,可以判定房地产企业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国税发〔2003〕89号原规定"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规定对房地产企业在取得土地至自用、出租、出借、出售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期间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作明确。
在2006年下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中给予了明确规定(同时将国税发〔2003〕89号原规定给予废止):"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中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同时废止。"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如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应该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关于纳税地点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向土地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即不能向房地产企业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局申报缴纳,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四、关于计税依据的规定
《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之前《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对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也进行了明确,即文件的第六条规定:" 六、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此外,《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第六条还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以土地使用证上确认的土地面积,减去配套公共用地的面积作为计税依据,乘以当地政府规定的每平方米年税额,计算缴纳。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还可以享受相关优惠,具体请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一、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税收政策(二)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纳税义务终止时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上述规定,可以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销售交付给购房人的当月月末,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
而在实际业务中,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项目在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随着房产的不断销售,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到商品房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就要注意计算方法,尤其要跟土地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沟通,确认合理的计算方法。您的位置:&&&&&&&&& > 正文
土地与房地产常识: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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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对纳税人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4.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
  计算公式如下: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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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 投诉电话:010- 建议邮箱:&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关于房土两税 这些政策要知道关于房土两税 这些政策要知道中国江苏网百家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房土两税)是地税机关征收的两个基础性税种。其中,房产税是以营业性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拥有营业性土地使用权或营业性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纳税人在拥有房产和城镇土地使用权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我市规定,企业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按季申报。下月是房土两税按季申报期,本期税务专版整理了部分热点问题,帮助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房土两税相关政策。缴纳土地使用税起始时间要弄清近期,江宁地税工作人员在辅导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自查时发现,其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上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为2015年9月,但企业因种种原因2016年6月才办理好土地使用证,财务人员误以为只有等到办好了证,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为了帮助财务人员弄清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准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税务人员向其详细解读了相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以是否办理、何时办理土地使用证为依据,而是根据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约定。因此,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应从2015年10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不是从2016年7月起缴纳。此外,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如何确定,税务人员也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辅导与提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地下停车场应当缴纳房产税秦淮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16年自建自用了一处带地下停车场的楼宇。因为地下停车场既不是房屋,也没有单独的产权证,财务经理高先生对其投入使用后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产生了困惑。秦淮区地税局工作人员向高先生解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号)第一条的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显然,地下停车场是具备房屋功能的,因此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该文件的第二条第三款更是明确指出: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因此,该地下停车场的原值应当计入地上房屋的原值,视为一个整体一并缴纳房产税。不征房产税的“临时性建筑物”需符合条件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售楼处临时占用了公司四期项目用地,四期项目开工时该售楼处将被拆除。企业会计不知道该售楼处能否作为临时性建筑,不计入固定资产,免征房产税。对此,税务人员解释,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根据上述规定,不征房产税的“临时性建筑物”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其一必须是为基建工地服务,其二必须处于施工期间。而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售楼部虽然今后要拆除,但并不是为基建工地服务,而是为售楼服务,因此不满足不征税的条件。所以该公司应从售楼处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与此同时,临时售楼处启用后就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原值还应包含地价。自建商品房转出租经营需缴纳房产税南京一家小型地产开发公司看准出租房市场的广阔前景,想要逐步转型经营房屋租赁。于是公司调整了发展战略,把公司建造的商品房办理产权证到公司名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经营。但是,公司的唐会计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上犯了难,这事关下一年的公司财务预算,唐会计便向税务人员求助。听了唐会计的情况,税务人员指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的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办理产权证到企业名下,如果仍然用于销售,则不征房产税;如果用于自用(包括抵押)、出租或者出借就要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中国江苏网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中国江苏网是由江苏省委、省政府组建的省级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手楼房是没有营业税的,只收契税的###这个营业税是按照开票的额度来缴的,具体的政策请咨询相关人员###营业税是按开票额缴纳,具体税率要问专管员。
以下内容完全有相关法律支撑,请放心食用=v=1.单纯未办房产证通常是不能退房的。但可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合同另有约定除外。2.验收不合格是否指房屋质量问题?如是的,还要看双方的合同如何约定,未约定、约定不明或无相反约定的,可以退房。但手续上通常需要进行质量鉴定(起诉后申请法院安排,先垫付鉴定费,后将由败诉方负担)。3.建议将相关合同内容提供给我们,以便更为对症下。4.确要起诉的,建议您注意诉讼时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觉得有帮助请点赞并加关注。更多问题欢迎咨询,但可能有咨询费用(智力成果也是劳动,请理解)。祝好。
还要建设高压配电室,你说的这些都要,如果是高压自管户这个要看开发的项目是不是高压自管户
将您的房子漏水情况照下来就好了 还有您的收据那好找开发商 如不赔偿可以上报法庭
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不同点是,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征收的税,是一次性征收的;而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就使用土地的行为征收的税,是按年计征的。由于在征收中这两种税有部分重合,为避免对一块土地同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在规定上作了相应的衔接。即对新征用的耕地,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之日起满一年后才征收土地使用税。
我想不是被开发商忽悠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吧 我想不是被开发商忽悠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吧###不清楚啊,房地产公司很多的,您要哪个公司的啊,这个范围太广了###那边目前住的人少,以后会发展起来。但不存在你说的销售模式
近日,中国银行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几乎囊括了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建到销的各个环节,字里行间透出央行对规范住房贷款的“重拳出击”。 其中对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贷款规范的内容涉及三大方面: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引导规范贷款投向 房地产开发贷款对象应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信用等级较高、没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应重点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住宅项目,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应适当限制。对商品房空置量大、负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审批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并重点监控。 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
的政策是调控房价,开发商方面是应付政策所以才送装修的。###你想问什么问题,不过你说得对。现在因为政策一个接一个的出,而成本又高,所以开发商就采取送装修,从装修中提高价钱 的政策是调控房价,开发商方面是应付政策所以才送装修的。###您好,可以再网上搜索一下了###您好,房地产开发总体来说是对社会有益的,促进GDP增长,没有这个,几乎完蛋。 您好,房地产开发总体来说是对社会有益的,促进GDP增长,没有这个,几乎完蛋。###的政策是调控房价,开发商方面是应付政策所以才送装修的。###您好,可以再网上搜索一下了
认购书也是合同。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根据你所说的房屋是的准现房,而且是由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的。在这过程中你需要让其提供其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如果有,下一部就需要让其提供5证,虽然是改建房,但也是商品房的一种,所以手续是必须要有的。况且,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在合同备案后的90个工作日内,这是限制的一个工作日期,并非是180日。如果这些东西他们都提交不出来的话,我建议你就不要购买了!###其实要看房子盖的程度,如果是期房,没有房产证是正常的。到时候一样可以办理房产证。但你说的这个情况有点复杂,建议去承建局,规划局,房管局去了解下情况。不管是什么样的房子都要报批。审核。登记。到时候应该有结果,再看下一步是 不是可以买。安全。钱还是放在自己兜兜里放心。###我建议你这样的房子不要买,不要贪图,以后是个麻烦事。希望你到当地的房产部门核实一下。还有你想买的
转让旧房,是按评估价格计算扣除的,这里的税金,不分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了,计算的方法是一致的,所以要包含印花税。属于个人推理,不敢保证准确!
查看原帖&&
别墅(Villa):“口”
双拼(Two Family House):“日”
排屋(Town House):“目”
排屋有公摊面积,中间有共体墙。别墅是没有公摊面积的,别墅花园的占地面积均是有产权的。
别墅的买卖双方合同一般都有注明:
1、本商品房户型为:别墅;
2、独立别墅所属地块(包括别墅占地)占地面积???平方米。
国土资源部对别墅的定义:是指独门独户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又非常低。
别墅是包括地下层在内的最多三层的独栋住宅形式,带室内车库。像很多亚别墅、类别墅,如:“四层独立洋房”、“联排、双拼排屋”、“叠加小高层”都是高档住宅,也叫排屋、洋房,不是别墅。
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例如,在1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筑总面
2013年央行没有调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现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仍然是按照日调整后的标准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短期贷款
1.六个月(含)5.6%
2.六个月至一年(含)6%
二、中长期贷款
1.一至三年(含)6.15%
2.三至五年(含)6.4%
3.五年以上 &&6.55%
三、贴现 && &&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
注: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贷款利率,可以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在央行允许的浮动范围内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给房地产贷款的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0%以上。
排名全国前20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在银行的贷款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20%。
今年一些中小的开发商也开始进入银行的考虑范围,只不过风险高
五证是指: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是通过招标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下面还有很多分包,就是各个施工队了。
建议对公司办公室进行如下植物工作:
1、请专业植物租赁公司进行植物租摆;
2、办公室的植物摆放注意风水和个人喜好;
3、摆放的植物以以下为主:
3)富贵竹、富贵塔;
7)鸿运当头。
其他的植物可问植物公司
我觉得岳阳宏鑫居装饰还不错,去年我家就在那装修的,效果还不错,zhi的推荐
其实,我觉得你可以去智慧源咨询试试,感觉这里的都很专业,有实战经验,我们就是找他们做顾问的,业务能力强的,能帮你解决这些问题,给公司带来利润。
现在土地资源有限 基本上都不审批建设公建手续了。
1、以此文发表时间截止向前,即过去的某段时间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竣工的面积达至5万平米。
2、这应该是某种性质的工作总结,5万平米并不算大,时间结点应为一年内。
3、这句话应该还没有说完,结构上还差几句,一般是,房屋完成多少,其中多少是住宅,多少是公共配套等。最后为结论:达至我市(或某区域)一个怎样的速度和怎样的规模,未来还将怎样;
4、从这句中,还可以看出提问者,可能认为这个数据有假或虚报的嫌疑;
5、结论:一个无聊的人在无聊的时间为一个有目的的人在无聊的时候提出了一个无聊而目的明确不需要答案的一个无聊的问题。& 谁清楚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缴纳?
谁清楚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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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后每季度申报的计算土地使用税是:
建议直接咨询税务部门。
土地使用税征税是按土地面积征收的,当然只是范围内的征收。
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 .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2 .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
一般企业的临时用地是先交土地使用税,等你工程完了再去税务申请把这税退给你。国家重点工程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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