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资

图片报道&&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徐学干
会议资料&&
&&&&【时间】日(周四)中午12:30
&&&&【地点】龙蟠中路338号,南京电视台2楼演播大厅
&&&&【主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
&&&&【内容简介】从日开始,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通过集中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意识。
文字实录&&
  主持人:从日开始,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通过集中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意识。今天,我们就请来了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徐学干,来详细为我们介绍一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的相关问题。  徐学干: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那么在访谈开始之前,让我们先来看一条插片。徐队长,那我们刚刚也看到了,劳动监察支队也是开展了一系列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集中宣传活动,那么为什么要举办这些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宣传哪些内容呢?  徐学干: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是建设领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高峰期,按建筑公司支付工资的特点,农民工平时领取生活费、工资,剩余工资都是在春节前兑付,现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集中宣传就是要求在这期间,督促建筑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辛苦一年的劳动报酬,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理性维权。这次主要是向单位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额意见》、苏政办发【2016】85号文件精神以及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院等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  主持人:年底期间,农民工工资维权渠道有哪些?  徐学干:农民工在平时干活期间,要注意收集相关拖欠的证据,一旦遇到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以拨打全省统一投诉电话12333投诉反映,投诉时说清楚单位的名称,项目所在地,从事的岗位,拖欠额数的等基本信息;农民工还可以通过向南京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办公室反映,询问项目所在区清欠办电话,由市清欠办协调属地区清欠办处理。  主持人:市清欠办事由哪几个部门组成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徐学干:南京市清欠办的全称是南京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办公室,是由建委、人社局、公安局、总工会等10多个职能部门组成,主要是协调处理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具体办理在各区清欠办。  主持人:我们建筑施工单位在年底需要做哪些工作?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施工单位我们有哪些处罚措施?  徐学干:进入到两节期间,我们的施工单位要统筹各项目部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项目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备足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我们在这提醒建筑施工单位严禁将民工工资交由工程班组长、“包工头”或其他组织和个人代发,必须直接支付到民工个人手上。  一旦发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其不良记录记入诚信档案,对欠薪失信行为进行联动惩戒机制,推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定期予以公布。年底前我们将曝光一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拒不还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典型案例,限制不良施工单位在以后无法承接相关业务,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主持人:对农民工还有什么要提醒的?  徐学干:我们农民工出来打工不容易,一旦发生施工单位拖欠工资时,及时向有关主管职能部门反映,通过合法渠道理性维权,切记不能采取堵路影响交通、围堵办公场所影响办公秩序的非法手段,公安机关对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或以欺诈手段讨要工资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加大打击力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徐学干,为大家介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的相关问题,谢谢您!  徐学干:谢谢主持人,谢谢观众朋友!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input type="hidden" value="" id="gskey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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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工资垫付清偿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的通知
&&&&时间: 16:23&&&&浏览次数:&&&&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琼建管函〔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工资垫付清偿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好《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琼府办〔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8〕32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明确工资拖欠时垫付清偿责任通知如下:
一、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一)总承包企业要对承包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对于分包人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企业应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二)项目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首先由总承包企业垫付。如总承包企业未及时支付,可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建设单位垫付金额以应付未付的工程款为限。
(三)项目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总承包企业应先行垫付,建设单位应监督总承包企业做好垫付工作。施工总承包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一时难以支付的,建设单位应先行垫付工资,垫付的工资可从后期工程款中扣除。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会严重影响农民工权益、造成群体性事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时,总承包企业未能及时垫付时,可由建设单位垫付工资。垫付的工资可从剩余工程款中扣除。
(五)需要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垫付农民工工资时,申请人应向垫付方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接到垫付申请后,必须2日内做出是否垫付的答复,并积极解决。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或未按约定垫付到位,申请人可报告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便督促执行。
(七)垫付农民工工资时,应优先采用银行转账支付,并做好相关资料及支付凭证的收集保管工作。
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责任单位要承担相应清偿责任
(一)发包人违法发包工程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人未及时清偿的,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实际施工人未及时清偿的,由违法发包方(转包方或出借资质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三)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的工程,若承包企业未及时清偿农民工工资,可由建设单位代扣承包企业的工程款用于清偿。
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在处理拖欠时,严格落实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按照通知要求配合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对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项目,要对参建各方实施倒查,严厉惩处恶意欠薪企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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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维护: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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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见成效 国务院实地核查评定为A级
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见成效
国务院实地核查评定为A级,排名全国前十
华声在线7月12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谢忠东)今年上半年,我省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在国务院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实地核查中,我省的核查结果评定为A级,排名进入全国前十。
我省认真组织实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制度。在省、市、县三级建立以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总召集人、相关部门参加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全省人社系统全面设立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门接待窗口,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派驻人员,实行集中联合办公,取得很好成效。
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在2017年12月中旬至2018年春节前,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003户,涉及职工人数55.75万人,其中农民工44.98万人。共查出674家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涉及农民工3.04万人,涉及工资金额2.58亿元,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共计2.42亿元。
出台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湖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等,为考核各市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依据;印发《应急周转金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由财政安排应急周转金1000万元,用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垫付农民工工资;积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失信惩戒动态监管机制。上半年各市州劳动监察机构共公布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20余家,有1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被列入黑名单,有力地震慑了欠薪企业。广东规定政府投资工程100%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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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广州4月5日电(记者刘宏宇)《广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日前公布。根据办法,广东省政府将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00%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考核办法还要求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的制度;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名制管理覆盖在建工程项目;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
  考核办法强调,将依法治理欠薪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察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案件联动处理机制;落实“双随机”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日常巡视检查机制,制定市内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建立欠薪案件快裁快审机制,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
  同时,办法还将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县(市、区)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定期督查,对欠薪问题高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生集体欠薪和重大欠薪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责任编辑: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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