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卖给人家的买了还建房真后悔,手写协议,因为一直没

本人在农村有块地,但是已卖给别人,卖的钱还没收完,本人与买方签订手写合同现在我想收回,请问要怎么办_百度知道
本人在农村有块地,但是已卖给别人,卖的钱还没收完,本人与买方签订手写合同现在我想收回,请问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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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弟所有权是国家,个人买卖无效。但可以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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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自用房中的一间存放物品,手写协议,未写期限,房费为取物时交,请问这样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出租自用房中的一间存放物品,手写协议,未写期限,房费为取物时交,请问这样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租客几个月未来搬物品,也联系不上。请问房主能单方面终止协议吗?房主能把物品搬出去吗?麻烦知道的朋友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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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合同里漏写一条啊,就是在XXXX时间后不取货物,视为弃货了,由房屋主人自行处理。这样的话约束力就大了点,万一有一天房租超过货值了,他肯定就不来了。你处理又不敢处理,又怕万一哪天人家来拿货。这样的合同真是无限期执行了。对你极~~~~~~~~~~不利啊!!!!
采纳率:55%
如果不是非法物品的存放协议应当有效,问题是没写存放期限,那房租如何计算呢,如果是无期限的,取物时一并支付费用的话,只有几个月联系不上,你无法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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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妈买了一套拆迁户的二手房,但是没有房产证。后来因为欠别人钱被迫卖给了债主。没有房产证。手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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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异乡哭泣:一个律师的成长手记&
2003年春,深圳火车站。
我背着重重的行囊,随着人流走进候车大厅。不经意回头,这个城市留给我的最后印象,是满街戴着口罩的人群和天空中的阴霾。
一年前,我刚刚通过全国首届司法考试,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我满怀信心从老家来到深圳,希望在这个年轻的城市有一席之地,实现自己的律师梦想。但是,在这里我处处碰壁,内心非常失落。突然爆发的“非典”疫情,更让我心灰意冷。来到深圳一个月后,我离开了这个让我伤心的城市。
2009年春,北京西客站。
我提着大包小包,随着人流走出检票口,来到西客站北广场。柳絮飞舞,阳光刺眼。我再一次出发,寻找自己的梦想。这一次我的目标是首都。经过六年时间的历练,我的心态平和了很多。北京一家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已经接纳了我,我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在这个城市里开始我新的征程。
和当初在深圳一样,和大多数刚刚来到北京的外地人一样,在这个城市,我举目无亲,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律师这个职业,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就像鱼儿离开了水,几乎是寸步难行。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下来,能坚持多久。在拥挤的人流中,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叶孤舟,渺小,茫然。
我终于坚持了下来,找准了自己的位置,一步一步,走到了现在。
而今,我已经是国内一所超大型律所的高级合伙人、部门主任。我和我的团队,承办着全国各地的重大刑事案件。在报纸、杂志和电视上,不时能看到我的身影。每个学期,我都会出现在北京一些著名高校的讲台上,向法学院的学生讲授律师实务。在2011年的北京市律师辩论赛中,我获得了“最佳风采奖”和团体第一名……每一天的生活,忙碌而充实。
从故乡到异乡,从县城到京城。三百六十五里长路,我走过了十年的时间。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突然从梦中醒来,独自走到阳台上,看着窗外的月光,听着马路上的汽笛声,想念着千里之外家中的亲人,想着自己已经走过的路和即将面临的未来,思绪万千,难以入眠。
我从事律师职业已经整整十年,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异乡漂泊。我这十年经历的风雨和沧桑,悲伤和喜乐,这本薄薄的书毫无疑问是承载不下的。我喜欢律师这个职业,自由自在,每一天都充满了挑战。然而,我和大多数律师刚入行的时候一样,心中一片茫然,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坚持,又怎样坚持下去。尤其是远离家乡,独自在外地工作,要面对的困难,更是超出自己最初的想象。回首自己的成长经历,我有很多的感慨和领悟。我把这些过程记录下来,这一个个或深或浅的脚印,对远离故土、追逐梦想的年轻朋友,也许会有一些启发。
感谢一路陪我走来的师友,感谢一直支持我的亲人。这份成长和漂泊的记录,献给你们。你们的关注和鼓励,是我黑暗中的火花,是我前行的动力。每当我疲惫不堪的时候,想起你们就在我的身后,为我撑起遮风挡雨的伞,在为我加油和祝福,我就有了无尽的力量。
就像那首诗里说的:
所有的日子都去吧,都去吧,
在生活中我快乐地向前。
多沉重的担子我不会发软,
多严峻的战斗我不会丢脸。
有一天,擦完了枪,擦完了机器,擦完了汗,
我想念你们,招呼你们,
并且怀着骄傲,注视你们……
&&& 易胜华
&拔剑四顾心茫然
拔剑四顾心茫然
2002年9月,我在司法局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那一年,我所在的九江市,500多考生只有25人通过司法考试,据说全市法院系统的考生全军覆没,没有一个人通过。我所在的县城,有十几人参加考试,通过者也只有我一人。这样的考试结果,使得法院、检察院当年的招聘工作陷入困境。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领导先后向我伸出橄榄枝,建议我报考他们单位的公务员,并且特意根据我的个人情况修改了岗位要求。
我思前想后,下定决心,婉言谢绝了他们的盛情邀请。我本来就是公务员身份,还要去报考公务员,简直有点莫名其妙。而且,我已经厌倦了公务员的生活,虽然安逸,命运却操纵在别人的手中,太多的约束,太多的不确定性。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我毅然决然地辞去了公职,开始我全新的人生。
我是一个恋家的人,吃饱饭之后坐在自家阳台上晒晒太阳看看书,是我人生最大的乐趣。所以,最初的时候,我选择在县城的一家法律服务所上班。县城虽然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却是县司法局下属的国办所,里面的几位律师属于事业编制,有很浓厚的官方色彩。而法律服务所里只有我一个人具备律师资格,我又是以高分通过的司法考试,其他人遇到问题都要请教我,令我有点小小的满足。
但是,虽然法律服务所的领导和同事们对我非常器重,我却很快感到了失望。每天上班除了看报纸,几乎无所事事。县城很小,只有三万常住人口,全县人口也不到三十万,法律服务市场非常小,一年难得有一两起相对重大的案件。当事人但凡有一点经济实力,根本不会在县里请律师,都是去市区或者省城找大牌律师。即便有一两个登门咨询的,也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夫妻之间打架,邻里之间闹矛盾,小偷小摸,小打小闹。大部分当事人也出不起费用。据说县城律师事务所全年的业绩,还不到十万元……
有一次,一个当事人来服务所咨询,我接待之前跟他说明,法律咨询要收咨询费的,他说:“行,多少钱?”我说:“三十块钱。”他顿时跳了起来,大声嚷嚷说:“我们辛辛苦苦工作,风吹日晒一整天也才挣三四十块钱,你跟我说十几分钟的话,嘴皮子动动就收三十块钱,抢钱啊!”
我无言以对。确实,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收费标准。如果拿律师的收费和民工每天辛勤工作的收入做比较,任何人都会觉得律师挣钱太容易了。我没办法向他解释律师工作的含金量,说了也白搭。
有一次,我收了当事人50元代书费,给他写了份民事诉状。当天下午那个当事人再次找上门来。原来,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看了我写的诉状之后破口大骂,说是请的什么人写的狗屁诉状,居然把应该分成两个案子的诉讼请求写在了一份诉状里面,拿回去重写。我陪着当事人一起到法院向立案庭法官请教,法官在当事人面前毫不客气地训斥我,我听得面红耳赤,无地自容,恨不得撞墙。司法考试成功带给我的荣誉感,瞬间崩塌,灰飞烟灭。
理论和实践的差距太大。虽然我是全市司法考试的状元,却是司法实践的白痴。在县城里,不但接触不到有点意思的案子,挣不到钱,而且没有人能够教我实践方面的知识。只有去市区的律师事务所,才有更多的学习锻炼和挣钱的机会。
市区离县城有四十多公里,乘坐班车要一个小时才能到。以前除了出差和去看望住在市区的大伯,很少去九江。我已经习惯了家里安逸舒适的生活,但是,为了自己的律师事业,只能离开县城我那个舒适的安乐窝,到虽不遥远、却比较陌生的市区做律师。
在市司法局律师科工作人员的热心推荐下,我进入九江市最大、号称律师界“黄埔军校”的国办律师事务所实习。虽然是九江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律师也只有十几名。在三线的地级市,这样的规模在当时已经算不错了。
“万事开头难”。但是,可能没有哪个职业的起步阶段,比“律师”这一行更艰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律师这个职业靠的是人脉和经验。没有人脉,就没有案源,没有案源,就没有收入。没有办案经验,那些背得滚瓜烂熟的法条顿时变成一堆废物。律师这一行,“纸上谈兵”肯定是不行的。毕业于名校、司法考试高分,都不能为你带来案源,也不能让你瞬间就成为办案能手。
跟其他职业不同,绝大多数律师在刚刚入行的时候,是没有固定工资的。即使应聘律师助理成功,薪水之低也令人难以置信。全国大多数城市律师助理的工资水平,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一致。例如在北京,2012年的律师助理工资,一般都在2000元上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助理,工资只会更低。如果一个人刚刚通过司法考试,离开他土生土长的地方,去另外一个城市做律师助理,他每个月领到的薪水,可能连交房租都不够,更别说还要吃饭、坐车、打电话、交朋友……很多人就是对此望而生畏,不敢进入律师这个职业,从而选择考公务员、到公司做法务。
我到市区的律师事务所上班,没有选择做律师助理,而是纯粹的实习律师。也就是说,没有一分钱的固定收入。和刚走出校门的学生相比,以前的工作使得我略有一些积蓄,而且又是在离家只有几十公里的市区实习,经济压力不算太大,心态相对比较好。
我深深明白创业阶段“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必要性。每个星期,我只带50元到律师事务所上班。扣除交通费用,吃饭都够呛。刚开始的时候,我借住在大伯家,跟堂姐的孩子挤在一张单人床上,很不方便。后来,所里给我提供了一间单人宿舍,离单位有五六站地。每天的日常开支,我需要精打细算,为了节省公交车费,我经常冒着烈日寒风,步行半个多小时上下班。午餐我总是买最便宜的盒饭,早餐和晚餐则是买几个包子对付过去。有时候收了一笔咨询费,我就去南门湖边的拉面馆,叫上一碗大份的兰州拉面,狠狠地解一回馋。为了省钱,我还准备了两个空矿泉水瓶,每天早上带去上班,下班时从单位的饮水机接满水后带到宿舍,足够我一晚上喝水。
我的单身宿舍在四层,是一处废弃的写字楼中的一个小单间。到了晚上,整栋楼只有我一个人,楼梯间黑灯瞎火,只能点亮打火机摸索着上楼。我原本并不觉得害怕,但是,可恶的同事神神秘秘地告诉我,这栋写字楼之所以很少有人租,是因为两三年前这里曾经发生过一起轰动一时的命案。一位年轻女子被杀死在我斜对门的屋子里,尸体隔了好几天才被发现,都已经臭掉了,案件至今未破。而且,因为晚上楼里没什么人,常有一些地痞流氓跑到这来鬼鬼祟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勾当。同事的话令我毛骨悚然,难怪会有免费的房子给我住啊。每天晚上回到单身宿舍,我立即紧锁房门,看书,写材料,或者蒙头大睡,不管外面有任何奇异的响声,我也绝不开门。有时候不得不出去上厕所,我手里也要拿着一根长长的木棍,胆战心惊,东张西望,随时准备应付突如其来的状况。
我实习的这家律所临街,所里在一楼的门面有个“咨询接待室”。老律师很体谅我,每当来了咨询的当事人,或者有人要求代写法律文书,他们总是让我去接待,自己在一边指导。收取的咨询费和代书费,全部算作我的收入。这样一来,我的生存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刚开始上班的时候,我有点不修边幅,头发蓬乱,胡子拉碴,衣服也穿得很随意,甚至穿个大裤衩,踢踏个拖鞋就去上班。我认为,“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名律师如果打扮得油头粉面,反倒会让人觉得浮华、不实在。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我和同事们在接待室坐着,上门的当事人打量了整屋子里的人后,大多会绕过坐在前排的我,直接找身后的同事咨询,让我觉得特别沮丧。即使接待室只有我一个人,当事人在听我解答问题的时候也是心不在焉,左顾右盼,一脸的不以为然。
我终于领悟了“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的道理,不能蓬头垢面地玩个性。我是律师,不是文艺青年,把自己整得跟济公活佛一样,当事人心里当然不踏实。一名成功的、经验丰富的律师,当然是衣冠楚楚、仪表堂堂的啊。换了我是当事人,也不敢随便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一个穿拖鞋上班的屌丝。我立即咬着牙到大商场里采购一番,给自己置办了几身价格不菲的行头。既然当事人都喜欢以貌取人,那我就得把自己收拾得英气逼人。果然,拾掇一下之后,当事人不会见着我就绕道了,有的当事人还主动和我攀谈。
咨询接待室设定了值班制度。如果不是我值班,我就要在自己的办公室工作。我最开始和一男一女两位资深律师在一间办公室,他们都有将近二十年的执业经历。女律师的业绩在所里是最好的,几乎占到了全所总收入的一半。她老公在市政府部门担任要职,所以她的顾问单位很多,而且收费较高。那位男律师是她的合作伙伴,案源基本上来自这位女律师。
两位律师对我都很好,但是如果来了当事人,他们会要求我回避。我只能到会议室去看书。他们也没有时间专门教我,我只能翻出他们以前的案件档案,仔细研读。这些档案基本上是按照案件的发展顺序装订成册的,我最先看到的是《起诉书(状)》,接下来看到的是案件的相关证据,最后看到的是《判决书》或《裁定书》。
我尽力压制自己看《判决书》的欲望,先对前面的材料反复研究,作出判断后,才和《判决书》比对。如果我的判断和最终的结果吻合,心里会有一些小小的得意;如果不一致,我就要认真找出原因,看看《判决书》的理由是什么。有时候找不到原因,百思不得其解,就问两位律师是怎么回事。多数时候,他们会正面解答我的疑惑。有些时候,他们会神秘地一笑,说:“慢慢你就知道原因了。”后来,我就明白了他们的意思。
这种学习方法还是“纸上谈兵”的性质,我迫切需要有案子亲自操刀。老师出去办案很少带上我。有时是因为案件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不方便让其他人介入,有时是因为多带一个人就会增加费用开支。我必须有自己的案子。但是,该怎样去寻找案源呢?这是与法律知识完全无关的一个全新课题。我的心中一片茫然……
我想,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是法律服务,既有一定的商业特征,同时又与一般的商品营销有区别。法律服务的基础在于“信任”。我们到商场买东西,到餐馆吃饭,花的钱不多,我们也会货比三家、挑挑拣拣,服务如果不满意,我们还会投诉。而当事人在没有见到任何实实在在的商品、还没有进入实质性的法律服务之前,就要先交纳一笔可观的费用给律师,难免会有疑虑。因此,客户只会选择自己信任的律师。
明白了“信任”是法律服务的基础之后,就需要思考“如何获得当事人的信任”的问题。中国是熟人社会,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当事人往往会通过熟人的介绍来找律师。我也了解到,有些律师通过公检法的朋友介绍案子获取案源。我虽然羡慕,却觉得这种做法风险太大。首先,这种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刚刚入行就去踩这个雷区,我没有这个胆量;其次,既然是公检法熟人介绍的案子,当事人对律师的期望值必然很高,但是介绍人拿走一大笔介绍费后,并不会在案件进展中发挥作用,律师背负着巨大的压力。这是一条险路,我决定舍弃。
无论如何,既然是服务,品牌是第一位的。即使是熟人推荐案源,也需要有推荐的理由,必须把打造自身品牌摆在重要的位置。
我一改过去“资深宅男”的性格,经常抛头露面,参加各种各样的亲友、同学聚会。隔三差五,我还会主动约上一些朋友一起吃饭、唱歌、郊游。只要时间允许,亲友的婚丧嫁娶这些事情我必然到场。在这些场合里,既不能太低调,也不宜过分张扬。如果像拉保险一般喋喋不休死缠烂打,会引起反感。律师这个职业,与做保险还是有区别的。同时,我还拉出一张拜访名单,把所有的人脉关系(老师、同学、前同事、前领导、亲戚、亲戚的亲戚……)全部列入,定期登门拜访或者打电话拉家常。
做律师,必须要有一张自己的资源网,越大越好,不断扩张,不断向外辐射。如果网里的人都知道你的职业,并且对你印象深刻,他们都是你的潜在客户,总有一天会找到你。
“打铁还需自身硬”,还有一句名言说的是“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我要让自己快速成长起来,免得当案子真正来到的时候,却没有能力去完成。为此,我积极参与同事之间的讨论,珍惜每一个实践锻炼的机会,努力积累自己的办案经验。同事让我跑腿做一些事,我不计报酬,想尽一切办法快速、高效完成,事后还让他们给我提点改进意见。很多时候,为了帮这些先入行的同事做一件事情,我不仅要搭进去时间和人际关系,甚至还抢着付路费,请他们吃饭、洗脚。同事们很乐意有我这样一个办事利落、脑瓜灵活的免费助手,也愿意带我参与一些案子了。
空闲的时候,我尝试着制作一些常见案件类型的法律服务手册,包括《妇女维权法律手册》、《劳动者维权手册》、《交通事故法律知识》等。我通过在妇联、劳动局、交警队工作的亲友关系,将这些资料放在他们的办事大厅里,供人免费取阅。这些手册上印了我的联系方式,不时有人打电话向我咨询,我总是耐心解答,有些人还找上门来,成了我的客户。
与此同时,我开始上网。此前对电脑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学校的电脑课上。我想,既然律师职业是全国性的,那就必须保持和外界的联系,改变司考期间“独学而无友”的状况。掌握电脑知识,对于查找资料,结交朋友,学习外地律师办案经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经常上的一家法律论坛人气很足,很多网友在上面交流司法考试的经验,一些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的人,则在交流执业经验。我初来乍到,很难在律师业务方面有发言权,但是,我认为网络与现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要以诚相待,就一定能交上朋友。于是,我将自己的司法考试过关经验发表在网站上,和大家一起分享,解答疑问。同时,我还把实习中的一些迷惑和领悟发表在论坛上,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共鸣。很快,我被任命为“实习律师”版块的版主,后来又成为“律师实务”的总版主、论坛管理员。
在网站上,我结交了全国各地的网友,他们大多是司法考试的考生,有些人后来进入了检察院、法院、外企。我的真诚付出得到了大家的信任。直到今天,我在全国各地出差,当地的网友总是会热情接待,提供很多方便。如果有合适的案件需要协作,他们也会想到我。我从业后第一笔超过万元的代理费收入,就是来自在论坛上认识的一位北京女律师。她的网名是“娃娃”,在一家非诉所执业。基于对我的信任,她将顾问单位的一项调查业务交给我去处理。其实,那项业务的办理地点,在距离九江还有一两百公里的南昌市,她完全可以找到比我更合适的人来做。
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在经历了一段艰难时期后,我总算“开张”了。老家的朋友给我介绍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实习律师不能独立办案,必须挂指导老师的名字。而“行规”是,指导老师只要挂了名字,就要和实习律师平分收入。我永远都记得,我的第一个案子收费是1000元,扣除税款和所里的管理费,纯利润是450元。我和指导老师一人一半,我的第一个案件收入是225元。
虽然收的钱很少,我还是很兴奋、很认真地去代理这个案子。在为这起案件辩护的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大的压力。而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让我品味到了律师职业的风险和成功后的极大乐趣,也让我开始对自己从事律师职业有了一定的信心!
&&& 止戈为武
这是我从事律师职业后,独立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被告人熊老三在超市购买矿泉水的时候,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对方找来帮手,熊老三见势不妙逃离超市。在逃跑途中,熊老三看到一些朋友来给自己助阵,于是几个人手持菜刀返回,再次发生打斗。这时,被害人廖老大出来劝架,混乱中被熊老三砍伤头部。经法医鉴定,廖老大为轻伤甲级。
熊老三的父亲来律所找到我,介绍完案情,我有点惊讶。熊老三只是对廖老大造成轻伤甲级的后果,虽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这类案件既可以由被害人自诉,也可以提起公诉,但是老家公安的办案习惯,大多作为治安案件处理,由致害人赔偿被害人一些治疗费用,然后再处以一些罚款。最多再给个治安拘留,很少会起诉到法院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提起公诉,这类案件一般也会走简易程序,处理结果不会太重,很少有被告人为此聘请律师。熊老三家属已经赔偿被害人3500元的治疗费用,而廖老大声称自己的手机和手表在当天被打坏和遗失,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2500元。
熊老三的父亲谈到,他之所以不想在县城请律师,是因为廖老大在老家势力很大,与公检法的关系都很熟。而且他听到风声,法院会顶格判处熊老三,最终很有可能是3年有期徒刑。他担心县城的律师不敢为这件小案子仗义执言,得罪公检法,更不敢得罪廖老大,所以找到我这个在市区执业的本地律师做辩护。
我向熊老三的父亲仔细询问了一些情况,了解到:廖老大是本地一霸,当晚实际上是对方的帮手。廖老大原以为自己出面,熊老三会乖乖认输,没料到熊老三不但不给面子,反倒在自己头上砍了一刀,以至于破相。所以廖老大要想尽办法出这口恶气。
熊老三父亲还谈到,打架的事情发生以后,熊老三知道得罪了廖老大,后果很严重,特意躲了起来。廖老大带着很多人冲到了他家,手上都拿了刀、棍,到处寻找熊老三。廖老大没找到人,他的手下为了泄愤,用铁棍把他家的门砸烂了。
我出道以来辩护的第一个刑事案件,就遇上黑道火拼这种棘手的事,有点头疼。我知道,当事双方都不是善茬,处理起来要加倍小心。
办理委托手续后,我和同事一起去看守所会见熊老三。他已经被关押了将近5个月。会见中,我们了解到:他并不是被民警抓获的,而是在打架的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他去县城的药店买药,被廖老大手下的几个人看到。那几个人一直在街上四处寻找,发现熊老三的踪迹后,那些人拿着砍刀追杀。他一路狂奔,最终还是被追到。廖老大的手下人拿刀架在他脖子上,把他押上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开始拒绝让他们搭乘,在他们的威胁下,司机才被迫发动汽车。
熊老三被送到城外十几公里远的一座山上。廖老大和手下将他捆起来吊在树上,对他拳打脚踢,殴打几个小时,逼问他是不是受人指使砍廖老大的。后来,廖老大见他被打得奄奄一息,这才打电话给派出所报警,派出所的民警开车把熊老三送到看守所关押。看守所值班民警见熊老三被打得浑身是血,害怕承担责任,不同意收押,非要派出所先送熊老三去医院做体检。看守所拿到体检报告后才同意接收。
熊老三讲述的这些情况,虽然不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却对我的辩护有很大的帮助。有些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的时候,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案件本身,忽略了案件以外的一些因素。“功夫在诗外”,司法实践中,影响到案件最终处理结果的,有时候往往是这些案外因素。所以,律师代理案件需要“深入浅出”,既要吃透案件本身,又要跳出案件,了解一些看似无关的东西,综合考虑,制订相应的辩护策略。会见的时候,如果时间宽裕,律师和当事人聊完了案子,还可以聊得更广、更深,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
我告诉熊老三:“廖老大非法闯入住宅和非法拘禁、殴打他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是,你是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还是要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是要把对方送进班房,还是希望自己早点出来?”熊老三一脸茫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解释道:“廖老大在本地有这么大的势力,我们要把他送进监狱,虽然不是没有可能,但是难度很大。这样一来,会使你自己的处境十分不利。但是,如果我们以此为条件,要求对方作出一些让步,也许会起到很大的作用。”熊老三权衡利弊以后,表示愿意放弃对廖老大的指控。
我把本案涉及的一些法律知识向熊老三做了讲解。我对熊老三说:“你的行为实际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不可能做无罪辩护,只能要求从轻量刑。即使廖老大不再追究你的责任,法院也会作出有罪判决。”
熊老三说,对于被判有罪有思想准备,毕竟砍伤了人,而且已经关了快半年。但是,判刑在一年以上会被送到外地服刑,希望量刑在一年以下。我表示尽量去争取。
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这个案子干扰太大,如果只是就事论事,我的辩护目标很有可能得不到实现。廖老大与公检法的关系相当好,只有说服廖老大,让他去做法院的工作,他的一句话胜过我在法庭上说一百句。而我手里的筹码只是廖老大事后对熊老三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可以拿这个作为交换条件,要求廖老大作出让步。
为了实现我的目的,我让熊老三的父亲找周围的邻居作证,对事发当晚自己家里遭到暴徒冲击提供证言,并拍摄照片交给我。
我到法院送委托手续的时候,对承办法官说:“廖老大在事后对被告人及其家属实施了非法侵入住宅和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我们要依法追究。”法官表示,如果有证据显示廖老大有犯罪行为,当然同样要追究的。
我知道,我对法官说的话,一定会传到廖老大的耳中,我只是敲山震虎而已。
接下来,我便开始取证工作。
由于时隔5个月,本案发生的经过已经没有办法取证,而且很多人因为廖老大的原因,不愿意为此作证。所以,我决定把取证的重点放在熊老三遭到非法拘禁上面。
我在熊老三当天被追杀的药店附近进行调查,询问路边的店主和摊贩是否看到过当天有人持刀追赶他人。结果一无所获。我想到出租车司机。虽然我很努力地寻找,但是大海捞针,一无所获。
于是,我考虑直接去找当时押送熊老三去看守所的派出所民警。他们在接到廖老大的电话以后,开车前往郊外把熊老三带回县城关押。熊老三是否遭到非法拘禁,是否遭到殴打,这些情况他们是最清楚的。
我来到派出所,找到那位民警。我猜想,这位民警和廖老大肯定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不出我所料,在问及当天的情形时,民警表示他不好说。因为他知道作伪证的后果。
我理解他的处境。我说,其实我们并不是想追究廖老大的刑事责任,我们只是希望廖老大作出一些让步。我告诉这位民警,我想和廖老大谈谈,大家就这个问题坐下来商量一下。民警说,他一定转告廖老大。我留下名片后告辞。
为了给廖老大施加心理压力,我向法院递交了《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要求法院在本案开庭的时候,传唤押送熊老三的民警出庭讲述抓捕经过。法院接受了我的申请。
没多久,我接到了廖老大打给我的电话。电话里,廖老大口气非常强硬,完全是一副黑道的口吻。
廖老大问我:“你知道我是谁吗?熊老三花了多少钱请你?你在哪里做律师?”
我不卑不亢,尊称他为廖总,说自己和他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只是在这个案件里面作为熊老三的辩护人,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希望得到他的理解。我声明,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是熊老三的意思,熊老三是在我的劝说下,才表示放弃追究责任,但是希望廖老大与司法机关通个气,也别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样的话,我们就不会在法庭上提起这个事情。
廖老大表示,他不怕被追究责任,这点小事情不会难倒自己。
我开始向廖老大分析利弊得失。
我说:“您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不就是要出一口恶气吗?熊老三砍了您一刀,他已经赔偿了您的医疗费,您还把他抓去打了个半死。他现在也已经关在看守所5个多月了,这口气您应该说已经出得差不多了。”
我话锋一转,接着说:“我知道您和各路朋友都玩得很好,但是如果熊老三抓住您不放,他只有故意伤害一个罪名,最高也就是判3年。而您却是两个罪名,数罪并罚的话,您的刑期一定比他长。您何必为了这件事情把自己搭进去啊?即使您在本地有很大的关系,您的那些朋友敢不敢出面帮您还是个问题。熊老三如果豁出去了,把案子往上面捅,您的那些朋友不见得帮得了您,而且还可能牵连到他们。就算您最终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您为了这件事情不知道要动用多少关系来摆平,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精力和财力。明明是一点小事情,您又何苦这么折腾?现在就看您自己的意思了。”
我的一番诚恳的话语,打动了廖老大。但是他依然表现得满不在乎。
此后廖老大又联系过我几次。我知道我的一席话起到了作用,廖老大越是联系我,越说明他已经感到了不安。
开庭前一天的晚上,我再次接到廖老大的电话。廖老大说,他不打算出席庭审,希望我慎重考虑明天在法庭上怎么说,相信我不会为熊老三这件事而得罪他。廖老大说,虽然他明天不在法庭上,但是我说了些什么,他会知道得一清二楚。
廖老大的话里有着明显的恐吓意味,但是我依然表明我的立场:“我只是作为熊老三的辩护人发言。熊老三如果不追究您的责任,我当然不会说什么。但是如果熊老三因为自己判得太重,觉得心里不平衡,要让您陪着一起坐牢的话,我没得选择,只能按照他的要求做好我的本职工作。”
廖老大说,这件事情他不想多管,他很忙,不想再过问这件事情,不想有什么麻烦,民事赔偿他也不要了。
听到这句话,我知道,我的目的达到了。
第二天一早我来到法院,派出所的那位民警已经在等候出庭作证,抽着烟,一脸的不安,在法庭外的过道里走来走去。
开庭之前,公诉人和法官约我到办公室交换意见。法官向我建议,能不能就事论事,其他的案外情节,开庭的时候就不要涉及,作为另外一个案件处理?我心照不宣地说,尊重法院和公诉人的意见,今天不谈及案外的事情。
庭审很简单,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
当晚,我再次接到廖老大的电话,说请我出去吃饭。我推辞说,手里有事情脱不开身,下次再一起坐坐吧。廖老大说,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愿意和我交个朋友,以后有什么事情还要请我多多帮助。我笑道,我也是喜欢交朋友的,办完这个案子,我们就是朋友了。
几天之后,法院通知我去取判决书。熊老三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留在本地服刑。扣除已经羁押的日子,他还有6个月就可以出狱。宣判后,我在看守所再次见到熊老三,他说对这个判决结果十分满意,很感谢我为他所做的一切。廖老大也时不时给我打电话,向我咨询一些法律问题。
刑事辩护要做到双赢,达到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满意的效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当事双方都是“黑道人物”的时候,对于律师更是重大的考验。不但需要智慧,更需要勇气。
这个案子是我独立办理的第一起辩护案件,能够做到这一步,我感觉不错。本案成功的关键在于,我抓住被害人的过错,迫使其作出让步,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天堂在左,深圳在右
天堂在左,深圳在右
在实习渐入佳境的时候,我萌发了到大城市发展的念头。同批通过司法考试的朋友,有几个人一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就南下广东。每次回家探亲,他们说起大城市的律师生活、收入状况、案件影响力,总是眉飞色舞,令我艳羡不已。
我所在的这座城市风景秀美,生活舒适,但毕竟还是属于中小城市。在律师业务方面,虽然比县城强很多,但是接触的案件类型还是比较单一,难得出现一两个有全国影响力的案子。律师收费也不太高,一般都是几千元的代理费。我们成天打交道的,都是那些公检法的老面孔。年轻人总希望有更大的舞台,能够施展自己的拳脚,实现自己的梦想。于是,2003年初春,我收拾行囊,满怀豪情南下深圳。
三月的深圳,已经是热浪滚滚。我上火车的时候穿着毛衣和外套,一下火车,汗珠子沿着额头一串串往下掉。在深圳的住处脱下衣服,内衣已经被汗水湿透,身上冒出一层雾气。
刚开始几天,我借住在一位朋友租来的房子里,我们挤在一张小床上。本来他是和女友同居的,我的到来打乱了他们的生活。所以那位朋友一个劲地催我,别着急找工作,赶紧先租房子。我租好房子便识趣地搬了出去。
我新租的房子在深圳水库边上的一个小区里,环境还算不错。房东是一位和善的老太太,她和女儿住在一起。我住她家的一个小单间,包括水电,房租每月550元。
我从来没有求过职,不知道从何下手,根据经验应该先去人才市场。于是我坐车来到人才市场,交了五块钱的入场费后,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
人才市场里人山人海,每个摊位前都排起了长龙。那些招工单位一个个牛气冲天,负责招聘的人大多面无表情,应聘者点头哈腰,满脸堆笑,恨不得赶紧把自己贱卖出去。符合我条件的法律类职位很少,求职者众多。招聘条件非常苛刻,包括年龄、工作经历、户籍、语言,等等。排在我前面的,要么是名校毕业,要么是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要么是复合型人才,既懂法律又懂财会。几乎每个人都有法律职业资格。我心虚气短地扔下几份简历,不抱任何希望地溜之大吉。
深圳的朋友让我买几份报纸,看看招聘信息。我注意到,报纸上有一些“总经理助理”的职位,要求不高但是收入特别丰厚,令人怦然心动。虽然这样的岗位与我期望的法律职业不符,但是我带的钱不多,解决生存问题是首要任务。至于律师梦想,只能先放在一边。不止一个朋友提醒我,这是深圳,现实一点。
我拨通招聘广告里的一个电话号码。一位女士接的电话,约我第二天下午在罗湖区一家商厦门口见面。我心里有点疑惑,又不是特务接头,为什么这样安排呢?我按照约定到了商厦门口,过了一会,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士出现,带着我到附近的一家肯德基坐下谈事。她看过我的简历后问了我一些情况,然后表示满意,说她是替老板物色秘书的,老板是位富婆,试用期满后月薪可以有八千。这样的待遇已经非常好,我却淡然一笑,起身告辞。我要是相信这样的骗术,就白活这么多年了。
我又接到另外一个电话,通知我去面试总经理助理的职位,地址是某大厦的写字楼。虽然觉得不靠谱,我还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前去。到了某大厦,一楼的保安电话确认我是面试人员,放我进了电梯。来到一个类似于住宅的套间里,我的心已经凉了半截。一名女文员让我填表,然后领我走进一个单间,说是老板要面试我。我走进房间一看,一位胖胖的中年妇女坐在办公桌后面,她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硕大的蓝宝石戒指,看上去雍容华贵。
女老板问了我的基本情况,并向我介绍了工作内容,也就是陪她应酬,帮她拎包,等等,说是很看好我如何如何。我频频点头,暗自好笑。退出房间后,女文员说我面试通过了,要交2000元押金。我说,我不想干了。女文员一副惊愕的表情,问我为什么。我说就是不想干了。女文员说,那要交20元填表费。我说凭什么啊,转身就要走。女文员拽住我的衣服不放,房间里又出来几个男人。我见情形不对,扔下20元就离开了。
这两次的遭遇,让我再也不敢相信报纸上的招聘广告了,还是老老实实做我的律师本行吧。
我从网上查找到深圳所有的律师事务所的地址和电话,打算一家一家去投简历。
在制作简历的时候,我除了基本信息、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外,还附上了我写的办案手记,详细介绍了我在九江办理的几起案件和体会。我想,律师很希望来应聘的助理能为自己做实实在在的工作,这些办案手记,能够展示我的工作能力和办案经验。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我几乎每天都要上下几千层电梯。一辈子都没这么集中地坐过电梯。有的大厦里面有好几家律师事务所,我上楼、下楼,下楼、上楼,坐电梯坐得天旋地转,分不清东南西北,蹲在电梯里干呕。烈日炎炎下,我西装革履,打着领带,人模人样,内心却蜷成一团,充满了焦虑。
在福田区联合广场一家律师事务所投简历的时候,我认识了也是来求职律师助理的一位女孩子。她姓田,是位湖南妹子,和我同期通过司法考试,也是刚刚来到深圳。我们一见如故,说起这些日子的求职经过,说得天昏地暗,说得肚子呱呱直叫。于是,我们一起去寻找便宜的盒饭。走了很久很久,终于闻到盒饭的香味,我们站在路边,反复比较哪一家的盒饭更经济实惠。我笑着对小田说,这哪里像两个未来的大律师啊!小田说,将来要在这条破烂的小街树立一个雕像:“田大律师和易大律师吃盒饭处”,纪念两位大律师刚刚来到深圳时的穷困潦倒。
吃饭之前,小田说要去买一个文件袋,我跟着她走进一家文具店。小田问老板:“一个袋子多少钱?”老板说:“两块钱。”小田问:“一块五卖不卖?”我差点笑倒。老板说:“不行。”小田为了砍五毛钱的价,和老板叽叽喳喳说了有十几分钟,我都听得不耐烦了,说:“还是吃饭要紧。”小田从口袋里掏钱,没想到掏出一大把硬币,全是一毛的,算了一下还不够两块钱,她又从挎包里拿出钱包。我想,这下可以看见大钞票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钱包里面竟然只有三块钱!最大的票子面额是两块的。我差点昏倒在地上。那一瞬间我明白,午饭只有我请客了。
坐在小吃店里,我们吃着五块钱的盒饭,边吃边笑。两个未来的大律师,尤其是田大律师,落魄到如此的地步,五块钱的盒饭都买不起,五毛钱要动用律师雄辩的口才去还价。什么世道啊!
吃完饭,在联合广场立交桥边的草坪上,我们席地而坐,畅想自己的未来。这个城市是美丽的,诱惑我们放弃在家乡已经得到的,不顾一切扑入她的怀中。我们是这个城市的边缘人,不知道这个城市会不会接纳我们,虽然我们比民工有一些文化,但是我们现在却过得不如民工!
那次以后,我们更加关心对方求职的情况。我们互相打气,互相调侃,深夜里,我们的短信在深圳的上空穿梭。我们不敢打电话,用小田的话说,太贵了。也是啊,那是粮食,是我们的盒饭啊。
第二次跟小田见面,我们约好一起去宝安区求职。关内的律师事务所这么难找工作,关外的总不会有那么高的要求吧。深圳的关外和关内好像是两个世界,关外的楼不高,车流也不多,一到中午,大街上看不到什么人。这里哪像是深圳啊?既然来了,我们还是一家一家地找吧。
跑完法院周围的几家律所,小田说,根据资料显示,宝安区司法局一楼也有一家律所,不妨前去看看。我们一路打听司法局在哪里,结果走着走着横穿了整个宝安区。正是中午时分,太阳火辣辣,肚子咕咕叫,我们有气无力地一直往前走,每到一个路口就要向路人打听司法局。好容易看到司法局的招牌,走上前向保安打听律所在几楼。保安说,律所已经搬家了。我一听,再也没力气往前走了。小田说还有一家,回去我请你吃饭。这句话一下子令我精神抖擞。
在宝安区的广场大厦,小田在一楼大厅等我,我上楼去律所投递两人的简历。律所只有一位律师在上班,我放下简历离开。刚到楼下,看到小田在接电话。原来那位律师打电话叫她上楼谈谈。
我心里一酸。两份简历在一起,那位律师叫小田去面试,那就是看上她了。女孩子就是有优势啊。我在楼下中国移动的大厅里等小田。肚子饿得痛,我拼命地喝中国移动的不要钱的水,喝了一个水饱。等了很久,带来的一份报纸我连广告都仔细看完了,小田还没有下楼。
我开始有点担心。有这样面试的吗?我怀疑那位律师是不是趁着中午没人,想欺负小田。我给小田短信,问她是不是差不多好了。过了很久小田都没有回复。我终于忍不住,站起来准备上楼,这时我的手机响了。小田说马上就下来。原来那位律师和她是老乡,中午闲得发慌,找老乡聊聊打发时间。
小田请我吃饭的时候已经将近4点,她大发慈悲请我吃饭,前提是进关的车票由我买。我一狠心点了一瓶啤酒,心痛得她直皱眉。小田一再强调,她很久没吃水果了,我装聋作哑。她反反复复地说,我实在招架不住,提出只买一个苹果,多了没有。水果店的老板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也许他是第一次看见如此吝啬的男人,只买一个苹果给女孩子吃吧……
从那以后,我和小田好几天没有见面。但是每个晚上,我们都会用短信联络,打听对方求职的进展。我容易泄气,小田经常给我鼓励。我闲着没事,也发几个短信过去损她几句。我求职成功以后,小田面试了无数家律所,总是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下文。深圳就是这样!他们都很客气地让你等通知,让你觉得自己好像希望很大。深圳这个地方人才济济,我们的法律职业资格证在这里没有任何优势。
我的简历投出之后,有几位律师约我面试。他们看过我的办案手记,对我的办案思路比较赞赏。面谈之后,他们得知我不会说也听不懂广东话,而且刚来深圳,不熟悉深圳地形,纷纷表示抱歉。有一位女律师本来已经决定以1000元的月薪聘请我,考虑再三还是打了退堂鼓,令我沮丧万分。
最终,我在联合广场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求职成功。聘请我的梁律师对我说,他看中了我营销的特长。因为他看到我的简历中谈到,我做律师之前曾经成功地将一位下岗女工打造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梁律师的太太在开化妆品公司,他哥哥在增城有个项目由他负责打理。
对我来说,在深圳有人肯要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虽然这份工作好像跟律师业务有点不沾边,虽然我的月薪只有1200元(每天坐车上班就要10元的车费,吃饭最少也要30元,还有房租,必然入不敷出)。想想还在苦苦求职的小田,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周末的时候,小田发短信让我借本书给她,我们约好一起参加一个法律网站的聚会。聚会时我接到小田电话,她已经到了荔枝公园,但是找不到聚会地点“青青假日酒廊”。我叫她慢慢找,公园就这么大。直到聚会结束小田都没有来。我打电话给她,她一直没接,让我觉得奇怪。那天下午,因为梁律师要我赶往莲花山公园和他碰头,就没有去找小田。
晚上接到小田短信,说,来到公园的池塘边,对着一池湖水,不由得悲从中来,坐在湖边埋头流泪。看到这条短信,我鼻子一酸。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我和她是一样的。她感到累,我也觉得累。深圳这个地方是不相信眼泪的,我没有时间在这里流泪,我要让自己变得麻木,才能在这个城市存在下去。
小田的短信是我的噩梦。每到深夜,我疲倦不堪地钻进被窝,好容易在蚊子叮咬中昏昏睡去,小田的短信总是惊醒我的好梦。我就像当年巴格达的市民,不得不面对她短信的轰炸。直到我向她求饶,叫她做姑奶奶,小田才得意洋洋地收兵。然后我已经没有了睡意。等我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她那边却已经关机,留我在深夜里对着天花板数绵羊……
几天之后,小田打电话给我,说她也找到了一份律师助理的工作,老板是位女律师,但是薪水只有1000元一个月,比我还少200。小田很豪气地邀请我去她那边,说是请我吃饭,好好庆祝一下。我大喜,特意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横跨整个市区,去她工作的地方。
我在小田工作的大厦附近给她打电话,告诉她我已经到了。小田说,她还要一会才能下班,老板让她处理一个材料。我在马路上溜达了半天,天渐渐地黑了下来,路灯一盏盏地亮起,人流如织,一个个行色匆匆。我饥肠辘辘,夹着公文包站在路边。不时有一两个鬼鬼祟祟的人过来搭讪:“先生,要发票吗?”我很郁闷,难道我的装束和气质很像来深圳出差的村镇干部吗?
小田终于出现在我的面前,一脸的疲惫。我兴致冲冲地跟着她走进一家快餐店。服务员拿来菜单,我笑嘻嘻地对小田说:“难得你请客,我就不客气了?”很久没吃大餐,看着菜单上那一行行诱人的菜名,我胃口大开,头也不抬地指着菜单,对服务员说:“这个,这个,这个,这个,这个……”突然,我觉得好像有点不大对劲,猛一抬头,对面坐着的小田已经没有了人影。服务员一脸不解地看着我。我目光四处搜索,发现小田背着包,正气呼呼地往外走。我扔下菜单,对服务员说:“我出去一下。”然后去追小田。
我莫名其妙地跟在小田身后,问她发生什么事了。小田不理我,头也不回,一个劲地往前走。我生气了,怒喝一声:“到底怎么回事啊?我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过来找你,还在你楼下等了这么长时间,你说请我吃饭,又这样一言不发地走掉,有病啊?”
小田回过头来站住,已经是满脸泪痕。她说:“你知道吗,我到现在早饭都没吃!我卡上只有300块钱!”我说:“300块钱请客足够了啊!”小田说:“这是我全部的家当!本来身上有一百多块钱的,上午陪老板上街,她要做头发,说没带钱,让我帮她付的钱,回到办公室也不说还给我,我怎么好意思问她要啊!我现在身上只剩下30块钱。一个月1000块钱工资,每天要做十几个小时的活,还要陪她逛街,做美容,帮她抱狗!离发工资还有二十多天,我怎么活啊!衣服都买不起!”
我插了一句:“东门的衣服挺便宜的,我前几天看到那里还有一块钱一套的西装……”小田一脚踢过来,好在我早有防备,及时闪开。小田捂住脸,蹲在路边抽泣。我心如刀割,半天憋出一句话:“别哭了,今天我请客吧!”
小田破涕为笑,说:“真的吗?”我咬咬牙说:“算我倒霉,跑这么远来请你吃饭。”我们重新回到快餐店坐下,饭菜上来之后,我要了一瓶啤酒,一口接一口地喝着闷酒,小田边吃边用纸巾擦眼泪。我说:“是不是被我感动了啊?”小田说:“嗯。大哥,我能再叫个水果盘吗?”我顿时被气乐了,说:“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人啊!”……
新工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梁律师把我带到增城时我才知道,他所说的“项目”原来是正在建设中的陵园。而我的工作任务是协助他推广陵园的骨灰灵位。我顿时傻眼了。我搏命参加司法考试,就是为了卖墓地?我背井离乡来繁华的深圳追梦,结果到偏僻的增城郊区跟骨灰盒打交道?我脑子进水了啊……我的心中悲愤莫名!
愁眉苦脸地在增城待了几天,我跟着梁律师又回到了深圳。梁律师从他的办公室里拿出几大摞名片,足足有几千张,放在我的工位上,对我说:“给我把这些名片的所有信息输入电脑里。”不管怎样,这项工作总比推销骨灰灵位要强一些。
于是,我每天对着电脑,把案头堆积如山的名片录入进去。刚开始还没觉得什么,时间一长,就头昏眼花了。名片上的电话号码都是很小的字号,看多了眼睛就一片模糊。梁律师嫌我进度太慢,时不时又翻出一大堆名片交给我。我边敲电脑边骂自己:让你来深圳!让你来深圳!现在见识了深圳吧!每个月房租550!坐车300!吃得比民工还差!每个月饭钱最少要900!工资只有1200!
我对深圳已经绝望了,这里不是我梦想中的黄金天堂。在这里我根本没有办法生存下去,更别说实现我的律师梦想了。我看不到任何希望。
这时,“非典”疫情爆发,广东成为重灾区,街上行人寥寥,而且都戴着口罩。我只能打道回府了。
决定离开深圳的时候,我给小田打电话,用光了卡里全部的话费。知道我要辞职回家,小田非常伤感。她知道无法挽留我,只能开玩笑地说:“等你下次再来深圳的时候,给我做助理吧!”我满口答应,笑着笑着却哽咽了。电话那头,小田想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
我给梁律师打电话,告诉他我要辞职回家了。他表示同意。我问他,我工作了半个月,工资怎么支付?梁律师让我开一个深发展的银行卡,把卡号告诉他,他会把工资打到我卡里。但是,直到今天,我都没收到我的工资……
在返乡的火车上,我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就像歌里唱的:“我曾经豪情万丈,归来却空空的行囊。”
这一个多月时间里经历的重重磨难,让我彻底打消了对律师这个职业不切实际的幻想。外面的世界确实很精彩,但是,对于没有做好充分准备的人来说,外面的世界也确实很残酷。
我认真总结了在深圳失败的教训:
首先,语言是极大的障碍。本来已经有好几位律师看中了我,但是因为我不能听说广东话,不熟悉深圳地形,无法承担起相应工作,导致求职失利。
其次,没有充足的物质准备。刚到陌生的城市,一切需要从头开始,必然会有一个极其艰难的过程。如果完全依靠微薄的工作收入生活,很难坚持下去。没有物质基础,也导致了心态浮躁,不能脚踏实地。
再次,没有充足的思想准备。过于自信,把深圳想象得太美好,对困难估计不足。遇到挫折产生了畏难情绪。
最后,没有坚持自己的目标。我去深圳是做律师,结果为生活所迫,只要有一份工作就心满意足,现实与梦想差距太大。
我在深圳的这段经历,虽然时间很短,却给了我很大的教训。我经受了挫折,开阔了眼界,我知道了自己要的是什么,我该怎么做。
&&& 新面孔
从深圳回来后,我大病一场,在家里休整了一个多月。由于是从疫区回来的,又有一些发烧的症状,所以我担心自己染上了“非典”,怕传染给别人,一直不敢出门。直到身体彻底康复,我才重新回到市区的律师事务所上班。
我离开的时间不长,律师事务所这种单位,你两三个月不过来上班也属于正常现象。除了师父外,其他的同事们并不知道我之前在深圳经历了那么惨痛的一段。我迅速调整好心态,重新开始我的实习生涯。
在师父的鼓励下,我开始独立办理一些案件。九江的律师执业环境相对宽松,只要委托手续上挂着师父的名字,即便是实习律师也可以单独出庭。
但是,我这张新面孔在出庭的时候还是遇到了很多挫折。
我非常珍惜手里的办案机会。每一个案子都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查找大量的资料,一丝不苟地撰写代理意见。可是,当我在法庭上念代理词或辩护词的时候,甚至是在法庭上向对方当事人或证人提问的时候,总是被法官粗暴地打断,有时候他们还在庭上不留情面地嘲弄我。我本来心里就有点紧张,法官当着众人的面批评我,更让我面红耳赤,手足无措。
师父安慰我说,谁都是这么过来的。法官训斥你,你应该先找找自己的原因。可能主要还是因为你的提问不妥或者绕的弯子太多,你的代理词太长,人家没有耐心听你引经据典。你以后的代理词尽可能简短,尽可能脱稿来讲,开庭的时候要有时间观念,都快到吃饭时间了,你还在那里不慌不忙一字一句地念稿子,人家当然要催你啦。
师父接着说,你是新面孔,法官以前没有见过你,想给你一点颜色,杀杀你的傲气。让你明白,在法庭之上,他才是老大。回头见面的次数多了,大家混熟了,也就不会这样不给你面子了。
这里面的门道还真多啊。一段时间以来,我经常莫名其妙地被法官训斥,还以为我和这些法官有什么私仇呢。这下子总算找到了原因。
虽然每个案子我都很认真、很用心,但是案子的最终结果却总是令我大失所望。有一天上午,我在中院和区法院领到了四份判决书,全是我方败诉。我拿着这四份判决书,失魂落魄地走出区法院,梦游一般走在马路上,不知不觉走到了湖边。
我没有吃中饭,独自在湖边坐到太阳下山,呆呆地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一点一点陷入黑暗。我觉得自己的心已经沉到了水底的淤泥之中,暗无天日,了无生趣。
是我不认真不努力吗?所里只有一台电脑,老是被同事占着打游戏。为了查资料,我带着草稿本泡在网吧里,把查到的资料一字一句地抄下来。密密麻麻的几十页资料,可想而知我花费了多少时间。为了写代理词,我坐在散发着霉味的单身宿舍里,忍受着蚊叮虫咬和外面的喧闹嘈杂,认真分析,反复修改,直到自己挑不出一丝毛病。如果这样的努力都会是失败的命运,那么我到底该如何去做才行呢?
也许是我不适合这个职业吧。和我对庭的那些律师,他们并不像我这样严阵以待,大多是两手空空出现在法庭上,和法官谈笑风生。发言的时候不知所云,前言不搭后语,有的对手甚至连基本案情都搞错。我原以为他们必败无疑,没想到我才是最后的输家!难道我非要像他们那样不学无术,才能在这个圈子里混得像模像样?这不是我想要的律师生涯……
我拿出判决书再一次认真分析。在这四份不同的判决书里,法官驳斥我的理由,是一模一样的八个字:“于法无据,不予采纳。”这八个字,字字锥心。我呕心沥血准备的长篇大论,就被这千篇一律的八个字剿杀。我不服啊。至少法官你应该告诉我,我败在哪里吧?!
我想起在区法院领判决书的时候,我说了一句“要上诉”,那位中年女法官气势汹汹地说:“你爱上诉就去上诉吧!我告诉你,我做这么多年的法官,判了这么多的案子,还没有一个案子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无论如何,我不服气!这几个案子,我没有道理输掉。还有上诉的机会,不到最后关头,我绝不轻易认输!天道酬勤,我就不信,我的努力会没有回报。我一定要坚持到底,就算二审也输了,我还要申诉,只要认准了自己应该胜诉,就一定要申诉到底!你们都是见不得光的老鼠,我是一头越挫越勇的狮子!
我站起身,这才发现天已经黑了,路灯一盏盏亮了起来,马路上人声鼎沸。我就近找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餐馆,点了几个好菜大吃一顿,还喝了两瓶啤酒。就算输了,我也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我要用旺盛的精力去打响下一场战斗!
几个月后,我终于咸鱼翻身,在中级法院领到了改判的判决书。拿着中级法院的判决书,我扬眉吐气,很想去找那位骄横的女法官,把判决书砸在她脸上,跟她说: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改判了!你不是说从来没有被改判过吗?这个记录我给你破了!……
做律师跟打仗一样,士气很重要。一旦士气振作,似乎运气也就跟着来了。
在漫长的实习结束之后,我终于获得了一个在全市同行面前亮相的重大机会。
这年三月,郊区发生了一起特大森林火灾。我得知消息时,正在宿舍里彻夜加班赶写一份材料。一位在机关工作的朋友打电话告诉我,他正赶往扑火现场,火势已经接近庐山风景区,九江市在编的干部、职工全部被组织起来,轮番上山灭火。一名消防战士在扑火时牺牲,几十名战士受伤。正值“两会”期间,在京开会的省领导闻讯非常恼火,责令有关部门想尽一切办法灭火,确保庐山风景区的安全,同时,要尽快将犯罪分子缉拿归案,严惩严办,以儆效尤。
我站在窗口望着远处庐山上的火光和浓烟,默默祈祷大火赶快被扑灭。因为这座山,是避暑圣地,是大自然的宝贵遗产,是我从小生长的地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嫌疑人,真的是罪孽深重啊。
几天后,大火终于被完全扑灭,庐山保住了。我驱车路过火灾发生地点,只见以往秀美的群山已经变得满目疮痍,一片狼藉,到处都是被烧成焦炭的树木,有些地方已经是寸草不生。
朋友告诉我,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钱海洋已经抓获归案,对失火行为供认不讳,痛哭流涕。出于职业本能,我随口问了一句:“他请了律师没有啊?”朋友说,这个人真够倒霉,刚刚从牢里放出来,才一天就出事了。家里穷得都揭不开锅了,哪有钱请律师啊。大家都觉得没有必要请律师,能保住一条命就算不错了。
顿时,我对这个案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刚刚从监狱放出来,家里的被子还没有捂热,又因为失火而被关进看守所,面临着法律的再一次惩罚,这个倒霉蛋我想见识一下,也许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呢?
我想方设法和犯罪嫌疑人钱海洋的亲属取得了联系,决定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办理了委托手续之后,我来到看守所,见到了钱海洋。钱海洋面无表情地坐在我的面前,眼睛里没有一丝神采。看得出来,他对我并没有什么期待。
我说:“我刚刚去了你家,见到了你的母亲,还有你弟弟和你的孩子。”钱海洋目光呆滞,一言不发。我接着说:“你母亲身体还好,她让我一定要想办法救你,她说好不容易把你盼回来了,你又要去坐牢,她不甘心。她让我转告你,她等你回家,给她养老送终。”钱海洋捂住脸,开始抽泣。
有些当事人基于种种原因,在会见的时候排斥律师,拒绝和律师交流。这种情况下,律师拉近与当事人距离的最佳办法,就是动之以情,让他感受到亲人对他的关心和期待。侦查人员审讯嫌疑人的时候,经常用这一招击溃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律师也需要用这个办法来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我说:“大家都知道,这次的事也不能完全怪你,谁会想到放一串鞭炮会惹出这么大的事情啊。很多人都同情你。”
钱海洋抱着头号啕大哭:“我真倒霉啊!我一个人死也就算了,还害得我老婆和我表姐也坐牢,我造孽啊!”
等他渐渐地平静下来,我说:“事情没有你想得那么糟糕,你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能垮,我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
钱海洋抬起头,问我:“律师,我还有救吗?监号里面的人说枪毙我十次都不算多啊。”
我笑了,说道:“别听他们胡说八道。失火罪最多也就是判七年,你老婆和表姐的罪行更轻,顶多一两年就放出来了。”
钱海洋如释重负,开始向我讲述事情的经过:
钱海洋原在山脚下务农,由于要赡养父母,还要照顾有精神病的弟弟,家境非常困难。后来,他见别人做木材生意发了财,也做起了贩卖木材的小生意。在一次交易中,他动了贪念,谎称有一大批优质木材,收了买家货款后躲了起来,结果被判刑五年。他入狱后,父亲又急又气,不久就去世了,他没能回家奔丧。为了早日得到释放,他在监狱里努力改造,多次获得减刑奖励,提前出狱。出狱后,他第一件事就是到家里附近的温泉去洗澡,希望洗掉晦气,重新做人。
第二天,他独自去给父亲上坟,没想到一串鞭炮引发了山火。他拼命打火,但是,突然刮起的大风使得火势越来越大,他跑下山喊人来救火,火势已经失去了控制。他感觉到巨大的恐惧,偷偷地溜下山,跑到水库边上呆坐了半天,觉得自己命苦,想跳水自杀,最终还是没有勇气。这时,他的妻子找到了他。两人一起去了岳父家里,商量了半天,决定先去看看在外地打工的儿子,然后躲到了表姐家。几天之后,警察在表姐家里抓获了他,他的妻子和表姐也被拘留了。
我陷入沉思。一般情况下,放鞭炮不至于造成这么大的灾难。钱海洋的过错到底有多大?本案之所以引起各方面重视,并不完全因为烧毁了大片树林,还因为发生在“两会”期间,而且有消防战士在救火时牺牲。我该如何展开我的辩护,尽可能地减轻钱海洋的处罚?
接下来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一直留意搜集有关的案例、法律规定和当时的气象资料,到开庭前,我搜集的资料已经有几十万字之多。
根据我搜集的资料,最近一段时间出现了百年不遇的夏秋冬连旱,地表植被干枯,很容易起火,而且火势容易蔓延。省气象台发布的信息显示,日至日,全省平均降水量仅382毫米,创下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最低纪录。国家林业局通知要求,“要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广大群众控制野外用火,增强防火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消灭防火死角,提高扑救能力;重点林区要24小时值班守候,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也就是说,钱海洋出狱的时候,恰恰是防火形势最为严峻的时候。刚刚从监狱释放的他,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呢?正常年份下,三月份是多雨潮湿的季节,在野外放一挂鞭炮,相对还是比较安全的。这倒霉孩子啊。
我会见钱海洋时,正好遇到警察提审,我问警察:“火灾损失的数据出来了吗?”警察给我看《鉴定结论》。我问:“怎么只有烧毁林地的面积和最后的损失金额,没有单价,这是怎么算出来的啊?”警察自信地说:“放心,这后面再加一个零都不算多。”我不再说什么了。《鉴定结论》毫无疑问是存在瑕疵的,我已经找到了辩护的角度。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我复印了整个案卷。抱着几百页的案卷材料,我反复研究,苦苦思索。《鉴定结论》破绽百出,包括鉴定单位的资质,鉴定人的资质,计算方式,等等。但是,如果只是盯着《鉴定结论》,我的辩护显然太单薄,还能从哪些角度进行辩护呢?
一位同事和我讨论时,随口说了一句:“森林公安是干什么的啊?火灾案件应该由他们来侦查吧?”我觉得有道理,交通肇事案件是由交警先处理,然后再移交给刑侦的,火灾案件照说也应当由森林公安先处理啊。这个案件在程序上是不是有问题?
我查找到了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根据该规定,火灾案件必须由公安消防机构制作《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在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十五日内有权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但是,案卷里没有这个材料。也许是本地司法机关很少办理火灾案件,不了解这一程序规定。他们的工作失误,为我的辩护提供了基础。
抓到了程序上和证据上的漏洞,我信心倍增。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我利用送交手续的机会,找到主审法官交换观点。我拿出一份《人民法院报》,上面登载了某地前不久的一个失火案判例,被告人也是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发现失火以后立即逃跑,没有叫人来救火。法庭认为其行为非常恶劣,因此从重判处六年。我说,本案中钱海洋参与了救火,如果比照这个案件,钱海洋应当获得更轻的处理。
法官很直率地说:“这个案件麻烦在于有武警牺牲,而且发生在“两会”期间,领导高度关注,所以案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很可能要顶格判处七年。”据说,上级领导甚至提出,要判处被告人无期,起码是十年以上。他们向领导汇报说,刑法规定最高刑期没有那么长。所以,如果不顶格判刑,没办法向领导交代。
虽然知道案外的因素影响到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我还是决定,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我一定要放手一搏!
开庭前几天,法院通知我,由于本案影响重大,决定将本案开成“观摩庭”,届时将有包括上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在内的各机关领导、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为了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法院决定,开庭前一天,公诉人与律师在法院主持下交换证据和辩护观点。
这令我十分为难。如果提前告知辩护观点,公诉人有了防备,在法庭上我岂不是被动挨打?说是“交换观点”,公诉人的观点早就体现在《起诉书》里面了,实际上就是要求辩护律师提前亮底牌,免得公诉人在法庭上措手不及。
交换证据的当天上午,我再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询问有没有收到过《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钱海洋说没有收到。我这就放心了。就算公诉人发现了这个问题,时间上也来不及了。
交换证据的时候,看到公诉人出示的补充材料,我不由得展颜一笑。他们不但没有把漏洞补上,反而又给我落下口实。新补充的材料竟然只有一名鉴定人的签名。法官要我表明态度,对没异议的证据,第二天庭审就不出示。我想,还有一个晚上就开庭,就算亮出底牌,他们也回天无术了。我于是提出《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公诉人听完呆坐了半晌,说,他们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向鉴定单位提出了要资质证明的事情,但是这个单位确实没有资质。
法官进一步指出:证据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牺牲的武警连个死亡证明都没有,怎么印证《起诉书》中武警牺牲的事实?看来法官对我的观点还是表示认同的。
交换证据结束后,公诉人、法官留我在检察院食堂吃晚饭。我试探着向公诉人打听量刑可能性。公诉人说,对于钱海洋的量刑建议为五到七年,对于另外两个窝藏、包庇的量刑建议是从轻。
我提出:最好量刑五年以下,如果量刑在五年以下,看守所可以向省公安厅申请将钱海洋留所服刑,看守所领导已有这个意愿。法官说:如无意外,肯定会顶格判七年,明天休庭后会立即召开审委会,当庭宣判。
晚上,我继续挑灯夜战,做开庭的各项准备工作。我犹豫再三,决定提醒一下公诉人和法官,这个案子程序上存在一些问题。我担心,如果在明天的法庭上,我突然提出程序问题,肯定出乎公诉人和法官的意料,可能会给庭审制造麻烦,让他们不愉快,影响到最后的结果。我不能为了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现,而损害到当事人的利益。审委会的讨论,他们都是有份参加并发表意见的。我的主动示好,能不能让他们在量刑上作出一些回应呢?
我分别打电话给法官与公诉人,告诉他们程序上存在的严重问题。他们听到以后,询问我具体的法律依据。公诉人还对我说了一句“多谢”。
凭现有的两点辩护意见,一是程序违法,二是证据不足,理论上完全可以做无罪辩护。但是,如果真做无罪辩护的话,那就是哗众取宠了。不但得不到法官支持,反而会丧失可能取得的成果。但是,如果不做无罪的话,我的两个观点就与“罪轻”辩护矛盾。在中国做律师,很多时候被迫自相矛盾。
第二天开庭,旁听席上坐了几百人,黑压压的一片。法庭四周架着好几台摄像机,几个记者模样的人背着照相机在法庭里走来走去,闪光灯不时亮起。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么多观众面前亮相。为了配合庭审,我特意穿上律师袍出庭,意气风发。
当我询问钱海洋有没有收到《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审判长(法院院长)、第一公诉人(检察长)突然脸色一变。旁听席上,前来观摩的上级检察院、法院的人也是一愣。钱海洋大声回答:“没有。”法庭顿时变得特别安静。
质证时我提出《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法官当庭决定,对公诉人提交的该份证据直接予以确认,对我的异议不予采纳。昨天交换证据的时候,法官还对我的观点表示认同,坐上审判席就马上变了。法官确认“证据合法有效”的时候,冲我嫣然一笑。我倒没指望法官能认同我的观点。如果法官确定《鉴定结论》无效,这个案子就没法往下审理了。
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我一听到量刑建议为“6—7年”,感觉被涮了。昨天他说量刑建议是“5—7年”。枉费我一片好心,半夜打电话告诉他我的辩护观点啊。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能放弃。法庭里面温度很高,空调没有开放,我热汗淋漓,顾不上形象,脱下律师袍,穿着短袖衬衣发表辩护意见。
当我亮出自己的第一个观点“侦查程序存在严重失误,证据存在严重问题”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公诉人,发现检察长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审判长也是眉头一皱。旁听席上主管刑侦的公安局副局长,也是阴沉着脸。
发表辩护意见的时候,法庭上很安静,只听见我的声音在法庭回荡。尤其是旁听的上级机关人员,更是全神贯注听我发表意见。我渐渐进入状态,开始配合一些手势,语气也渐渐有了感情。
我最后以一段煽情的话结束我的辩护意见:“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这起火灾是一个不幸的悲剧。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不希望它重演,但同时,我们也不希望这起火灾酿成更多的人生悲剧。我请求法庭慎重量刑,因为,量刑不仅仅影响到钱海洋的一生,还影响到他75岁的老母亲,精神病的弟弟,7岁的小女儿。这些不幸的人,正用他们充满期待的眼神注视着我们,他们正忐忑不安地等待命运对他们的宣判!”钱海洋听到这里,泣不成声。法官、公诉人和旁听群众,一个个面色凝重。
钱海洋按照我会见时面授的机宜做最后陈述,语气和感情把握得特别到位。说到最后,三名被告人一起掉眼泪,钱海洋边说边趴在栏杆上大哭。最后,钱海洋突然转向旁听席,跪下来向牺牲的武警战士遗像磕头谢罪。如此动情的场面,引得几个记者冲上来,闪光灯亮成一片,法警赶紧把钱海洋扶起。法庭的气氛一下子扭转过来,观众们都面带同情,审判长也似乎动容了。
休庭时间原本为十五分钟,最后延长四十多分钟才继续开庭。我不知道审委会讨论了些什么内容,他们重新走进法庭的时候,神情肃穆。
当审判长念道“辩护律师认为本案程序和证据存在瑕疵,本院经审查认为程序与证据合法,该辩护观点不予采纳”,虽然是意料之中,但是我心中还是有些失望,只有仰天苦笑。明知道我的观点正确,判决书中却偏偏不采纳。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庭审吧。
最后钱海洋被判刑六年。虽然不是我期盼的五年以下,但是至少没有按照领导的意图顶格判七年。难道是我的辩护打动了他们?
走出法庭,一些认识或不认识的人纷纷向我打招呼,我面带微笑一一握手致意。我这张新面孔,从今天开始定格在大家的脑海中了。
&眼泪为你流
&&& 眼泪为你流
渐渐地,我在本地开始有了点小知名度,慕名找我的当事人多了起来。每天都要接待好几拨,咨询电话不断。虽然收入不高,但我已经不再为生计发愁了。
律师这个职业的特点是,上至达官贵人、富商巨贾,下至下岗工人、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成为你的客户。刚才你还和一个鲜衣怒马、牛气冲天的大款一起吃饭喝酒,回到办公室里,等着你的,可能就是一名破衣烂衫、满脸愁苦的老农。律师事务所可不像某些星级酒店,会在门口竖着“衣冠不整谢绝入内”的牌子,也没有凶神恶煞的保安站在门口虎视眈眈。不管有钱没钱,不管穿成什么样子,律师事务所的大门永远是对所有人敞开的。即使你一分钱没有,只要符合条件,律师事务所也有可能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当然,有钱有势的人是不屑于找刚入行的新律师办理业务的,他们要找那种经验丰富、名气响亮、交际广阔的大牌律师。每当有豪车在我们律师事务所门前停下,打开车门走出来的,男人基本上是大腹便便、目空一切,女人更是妖艳美丽、香气袭人。我们这些律师新人,很自觉地闪在一边,等着师父去接待他们。有时候,师父会招呼我们端茶倒水,拿个资料什么的。我们手脚麻利地跑前跑后,那些客户眼角都不会抬一下,似乎我们是透明的空气……
我们新律师的客户,大多是走着路来的,或者是搭公交、骑自行车摩托车过来的。风尘仆仆,目光哀怨。他们咨询的事情,要么鸡毛蒜皮,要么复杂纠结,诸如拖欠工资、夫妻吵架、邻里矛盾,等等,有时候争议的标的数额只有几百、数千,害得我们连咨询费都不好意思收,只当做了回善事。
我们时常陷入苦恼之中。前来咨询的当事人,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比如被老板拖欠了一两千的工资,比如轻微的人身损害事件,赔款只有几百块,比如对方赖账,标的额也只有几千块钱。当事人不懂法律程序,也没有证据意识,如果他们自己去起诉,很有可能打不赢官司,反倒丧失了胜诉的机会。但是如果委托律师,这点钱付律师费都差得远。而且,法律援助对象的要求很严格,绝大多数人是不具备援助资格的。这样一来,他们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我也很想帮助这些可怜的人。但是,要帮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了。而且,虽然案件的标的很小,操作起来却和普通案件没有太大的区别,律师需要付出的工作量是相同的。除非我衣食无忧,把打官司当成打游戏来消遣,否则我还没来得及帮几个人,自己就饿死在马路上了。
所以我能做的,就是耐心和蔼地为他们做法律咨询,把问题分析透彻,给他们指一条明路,有时候,我也会劝他们跟对方和解,或者干脆自认倒霉。有些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对我产生了很大的信任,一脸诚意地对我说:“我就请你做我的律师,你的律师费是多少?”吓得我忙不迭地连连摆手:“别别别,我没有时间……”
我一无所有,只有“时间”。但是,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是要吃饱了以后才有“时间”去做的啊。如果有一天,我挣够了钱,不买豪车,也不买别墅,专门替人打这种小官司。而现在,做一次两次我可以咬牙挺过去,但长期不懈地做下去,我真的是有心无力啊。
保护普通当事人的小额权益,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最直接有效的是惩罚机制。通过加大惩罚力度,督促侵权人、违约人尽快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如果他们不在规定时间内兑现,而法院最终认定侵权或违约事实成立,等待他们的将是极为严厉的经济制裁。
举例来说,某个欠款纠纷的标的额只有500元,如果按照现行的制度,债权人不但请不起律师,也耗不起时间去打官司。如果法律规定,债务人必须在收到债权人催款通知的一周之内付清全部欠款,否则,一旦拖欠的事实被认定,从一周后开始,每日按50%计算赔偿,上不封顶。如此一来,债务人是绝不敢拖欠的,普通老百姓也敢于挺起腰杆打官司了。律师可以通过事后收费的风险代理方式,为普通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但是,立法机关并没有对侵权人、违约人规定严厉惩罚措施,甚至后来还出台规定,禁止律师在工伤、人身损害等案件中采用“风险代理”的事后收费方式。这就导致更多普通当事人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难以得到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制度的设计者,哪里知道民间疾苦啊。
当然,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利弊,对侵权人、违约人的严厉惩罚制度,可能会被人钻空子,利用来作为生财之道。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制度的时候更加周密,考虑得更完善一些,但因噎废食肯定是不可取的。
值得欣慰的是,国家的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针对劳资纠纷的一裁终局制度和民事诉讼中的小额诉讼快速审理程序也已经出台。但是,如果惩罚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小额诉讼中的当事人仍然很难得到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我们律师事务所的隔壁就是“法律援助中心”。闲着没事,我经常串门过去和里面的律师聊天。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分为公职律师和没有律师资格的法律工作者。他们告诉我,有些地方的法律援助中心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私底下经常做一些收费的案子。当然,他们也做法律援助案件,不过是挑选那种简单易行、影响力大的案子。案件结束之后,赚几面锦旗撑撑门面,报纸电视上作作秀,皆大欢喜。如果他们对申请援助的人来者不拒,就凭法援中心那几杆枪,早就全累趴下了。还不如省点力气,挣点外快。
做律师,谁都喜欢挣钱多、来钱快的案子,三下五除二处理完毕,收钱走人。我做过几个这样的案子,感觉特别痛快。最怕拖泥带水的案子,一拖就是几个月、一两年。当事人以坚忍不拔的精神与我长时间切磋,喋喋不休,没完没了。看到那熟悉的号码,手机瞬间变成通红的烙铁,不敢触摸。结束通话,手机又要充电了。有时在睡梦中听到电话响起,不由得悲从中来:“做律师真不容易啊,想睡个完整的觉都不行!”
我办理的一起学生溺水案,花了半年的时间搜集证据,还没有起诉。想到后面还有无数个关卡,我就头大。我接受委托的时候,还没有出台禁止性规定,所以和当事人约定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刚开始,为了案件获胜后可以得到巨大回报,我干劲冲天。但是时间长了,我已经深深地陷入案子里,情绪随着案件进展而波动。到后来,完全是一种精神力量,支撑着我继续前进。
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死者是一名来自广西农村的大二学生,暑假期间学校开运动会,他作为学生会干部留在学校担任裁判。一天傍晚,他在学校的游泳池溺水,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学校清理了他的遗物,通知家属来学校,说是孩子病重。他妈妈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农村妇女,赶到学校,在殡仪馆看见儿子的尸体,顿时昏倒在地。学校对她作出了种种承诺,包括给死者的弟妹安排工作,给死者发起捐款活动,等等。农妇很开通,学校给她的8000元钱,办完丧事还剩下2000元,她全部退给了学校。
回到广西以后,农妇和她的丈夫茶饭不思,相继病倒在床上,她家里很穷,还有两个孩子在读书,家里靠两亩农田生活,死者读大学的钱是贷款的。现在田都荒了,将近60岁的两位老人百病缠身。他们在家里等了一段时间,学校一直都没有什么反应,于是去电询问。学校的态度变得很冷漠,不像当初那么热情。农妇觉得不对头,儿子的遗物有很多不见了,学校好像有什么事情瞒着家属。农妇认为儿子的死有很多疑点,于是贷款几万元,从广西带着律师来到学校,跟学校讲理。学校矢口否认当初作出的承诺,并把农妇带来的律师赶出办公室(这个学校一向十分霸道,据说他们的保安都敢阻挡110巡警进校门)。学校的做法令农妇寒心,决定起诉学校,讨一个公道。她觉得只有聘请学校当地的律师才行,于是委托儿子的同学找到我。我和她没见过面,一直是电话、信件联系。
农妇在委托我之前,通过电话跟我接触了两个月。每次接到她的电话我就心惊肉跳,因为第二天早上我的手机必然会欠费停机(当时还没有“接听封顶”的话费套餐)。有时候我在洗澡,肥皂已经涂满全身,她的电话来了,也只好边冷得打哆嗦边接听。因为,电话的那头有一位伤心的母亲。我要是没有及时接听电话,她又该胡思乱想了。
农妇说,她拿不出多少律师费。我给她的方案是,先预收3000元费用,剩余部分按照风险收费,标准是20%。农妇接受了我的方案。交费时又遇到问题,老人家心急如焚去市里汇款,账号少写了个数字,我一直没收到钱。农妇每天几个电话打过来询问,我的回答都是还没收到。农妇急了,认为我是骗子,电话里差点哭出声来。我百口莫辩,恨不得把心挖出来给她看。后来她又去了一次市里,重新核对了账号,把钱再次汇过来。我收到钱之后马上给她电话,让她放心。
农妇委托我的事项不仅仅是起诉学校,更重要的是调查她儿子的死因。她觉得儿子的死疑云密布,希望我能像电视里的神探,找出她儿子的真正死因。我后悔答应了她的要求,我差点被折磨疯掉。农妇遭受丧子之痛,开始怀疑一切,甚至有幻觉。我把辛辛苦苦调查得到的结果汇报给她,由于排除了他杀、自杀等死因,农妇很不满意,认为我办事不尽心,可能是受到了外界的压力,甚至怀疑我被学校收买了。我除了赌咒发誓别无他法。
很多事情跟农妇没办法沟通,农妇让她在上海工作的侄女跟我联系,由侄女从中协调。毕竟都是年轻人,侄女也是上海的白领,不会蛮不讲理。我和她侄女经常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信件联系。信息时代的联络方式,除了对讲机,我们几乎都用了个遍。
办理这个案件,我一直不敢偷懒。寒风萧萧的冬夜,我守候在大学宿舍门口,等死者的同学下课,一个个找他们调查,冷得跺脚,连饭都顾不上吃。为了节省费用,我舍不得打出租车,只好挤公共汽车。起诉还没开始,农妇汇来的3000元,律师事务所提走了一半的管理费,后面路还很长,不知道还有多少开销。我们说好了经费包干,如果超支了由我自行承担。每次需要复印材料,我总是精打细算,能省就省。每次累得吃不消时,我总是拿风险代理费来给自己提劲:“咬牙撑住啊,拿到了代理费,好好犒劳你,可以买笔记本电脑,可以换手机,可以去旅游……”
我知道,胜诉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是,我忍心收这笔风险代理费吗?我暗暗告诉自己,不能仁慈!我不是富人,也不是慈善家,我不收费谁来养我?拿什么孝敬父母?世界上受苦人那么多,我一个小律师怎么顾得过来啊。我自己还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律师呢,每天要吃两顿包子充饥,喝的是饮水机里免费的水,为了省下一两块钱的车费,我每天都要步行五六站地。在这个城市,我连个落脚的窝都没有,一个人住在闹鬼的单身宿舍里,我有什么资格去怜悯别人呢?
我又想,要么我就少收一点吧。收一半也好啊。这样我也算做了善事吧。毕竟,这可是人家孩子的命换来的赔偿啊……
我埋头苦干,写好了起诉状。可是看到自己算出来的数据,索赔金额居然只有十几万!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扣除我的律师费,扣除死者读大学的贷款,所剩无几了。我怀疑自己计算有误,让同事帮着再算了一遍,还是这个数字。这就是一条人命的价钱,还是大学生呢!品种纯一点的宠物,也不止是卖这个价格吧!
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坏。这时,我收到了农妇侄女发来的电子邮件。她告诉我:姑妈前段时间摔断了手臂,这几天又查出得了子宫内膜癌,她现在反倒感觉解脱了,因为快要见到自己的孩子了,在睡梦中她总是张开双臂,那是在拥抱儿子……
那一刻,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我趴在办公桌上,如果不是边上有同事,真想放声大哭!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要那20%的风险代理费了,这个案子我一定好好做,我如果收了一分钱,我会不得好死,做一辈子噩梦!……
几个月后,法院通知开庭。农妇夫妻和两个亲戚一起过来。我打车陪他们到法院先跟法官见个面。下车时我把车费付了。他们给我车费,我不肯要。
进了法官办公室,农妇号啕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法官一边安慰她一边告诉我,经过和学校的反复沟通,学校答应给一些抚慰金,但是数额不会多,希望我们有思想准备。
我联系在律所实习的一位助理,让她过来帮我照顾一下农妇。助理来了,帮我搀着农妇离开了法院。我找了一家酒店,帮他们付了住宿费。
刚刚住下,农妇就躺在床上哭,浑身发抖。我们决定先去吃饭,等会给她带饭过来。吃完饭,我到服务台买了单,把给农妇的饭菜装好端到了楼上。农妇还在昏睡。我叮嘱她丈夫,等她醒过来,一定要让她吃点东西,就说是律师说的,要是不吃饭,律师就不管这个案子了。
我和助理一起走出楼道。农妇的丈夫追了出来,手里拿了一个黑袋子往我手里塞,嘴里说道:“律师辛苦了。”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他说:“一点小意思,乡下的特产。”我坚决推了回去。他只好作罢。
在回去的车上,我拿出几百块钱对助理说:“明天辛苦你一下,我上午有事不能陪她们。她这样的精神状态,需要有个人陪她说说话,你明天早上过来和她们一起吃早饭,陪她们在街上走走,一定不要到学校附近,免得她触景伤情,这是车费和饭钱。”助理满口答应。
第二天下午,我们到法院调解。学校派的是法学院的三个老师,其中一个还是法学院院长。
调解开始,我郑重地提出:“我们有几点要求,第一个要求,鉴于学校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导致原告痛失爱子,我们要求学校向原告道歉;第二个要求,鉴于学校在处理善后事宜中存在严重过错,给原告造成了精神痛苦,我们要求学校向原告道歉。”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们几个人都是收到《起诉状》以后才介入的,此前我们对这个案子并不知情。”
我说:“这是今天能否调解的前提,学校必须向原告赔礼道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我的当事人虽然来自农村,虽然家境贫寒,但是也有尊严,希望对方代理人正视我们提出的要求,诚恳道歉。”农妇开始抽泣。
对方沉默了一会说:“我们今天是抱着解决问题的诚意来的,我们代表学校向家属道歉。”
我代表原告接受道歉,然后提出我们的赔偿要求:共计18万元。
经过整整一下午艰难的谈判,法官也一再从中协调,给双方做工作,赔偿金额最终确定为11万元。
双方签完调解笔录后,我拿出代理协议,对农妇说:“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这是我们签订的代理协议,按20%的标准,你要给我两万两千元的代理费。这个钱我不要了,协议还给你们。”我把协议递给农妇。
嘈杂的法庭顿时变得安静,法官、校方代表、家属都瞪大眼睛看着我。过了一会,农妇明白了我在说什么,满面悲戚朝我走过来,要向我跪下。我赶紧扶住她,对她说:“阿姨,对不起,我没能为你争取更多的赔偿。”
农妇说:“谢谢你啊,你真是一个好人啊。”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农妇的丈夫、妹夫一起走了过来,紧紧抓住我的手:“谢谢谢谢,谢谢你啊律师。”
我笑着摇摇头说:“只争取到这点钱,真不好意思。”
农妇说:“这样的结果,我们已经很满意了,你一直做得很好,我们相信你。”
走出法庭,我突然想起,今天正好是那位大学生遇难一周年的日子,而且,

我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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