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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告日期:
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二〇一五年八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等原因,需要提请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予以充分关注,并应认真考虑相关风险因素。
1、前五大客户对公司收入影响较大的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9.19%、96.82%、100.00%,但鉴于:
1)公司核心产品TSM平台系统定位于整个可信服务数据传输链条中的核心环节,我国现有三大通信运营商及关联企业符合公司TSM平台系统的市场定位。同时,公司在持续研发针对其他行业的细分TSM平台系统,比如针对城市综合服务业、一卡通、商业服务业的产品,这将为后续扩大市场服务领域奠定坚实的基础。
2)通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等客户由于自身集团性经营模式的特点,其更换产品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维护成本及客户体验成本较高,通常情况下仍会选择原有服务商进行系统升级、运维、运营等业务,客户资源较为稳定。
3)NFC近场非接触通信行业尚处发展初期,现阶段行业内产业链各方均处于投入期,传统运营商作为移动通信领域的主要经营者,拥有难以替代的资源整合能力,而TSM平台作为运营商在多功能安全芯片智能卡信息整合的主要工具,将持续发挥作用。
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前五大客户并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但仍然面临前五大客户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较大的风险。
2、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宏观经济波动的方向一致,公司主要为通信运营商、城市综合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多功能智能卡应用方提供TSM平台系统和OTA平台系统的系统集成、运维支撑、运营合作等服务,公司TSM平台
系统和OTA平台系统的最终客户为移动终端用户,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移动终端用户基于公司TSM平台系统和OTA平台系统上的消费量,亦将影响公司客户对公司TSM平台系统和OTA平台系统产品的多功能性需求及后续服务需求量。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我国GDP的增长率分别为7.75%、7.69%和7.40%,近期增速放缓,但一直保持在7%以上的相对较高水平。受我国国内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的影响、受国外经济运行情况的影响以及突如其来的重大事件(如2008年金融海啸等)发生的影响,国内宏观经济增速均有可能进一步放缓,而且始终存在不可预估的反向变动风险。这意味着公司面临的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客观存在。
3、核心人才流动风险
公司依赖自身的技术和创新优势不断发展,业务发展各环节需要核心技术人员和高效的营销人员去提供专业化服务。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经验丰富且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营销团队和经营管理团队。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发展,需要更高层次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的不断支撑,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对相关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将导致人才资源竞争不断加剧,公司未来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员不足甚至流失的风险。
4、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前沿技术及应用发展与变革速度较快的一个行业,虽然各项技术及应用的发展与变革均基于现有行业标准技术的基础上,但是仍需要行业从业者始终具备将行业标准技术与行业发展趋势相结合的技术创新能力。随着产品不断升级换代,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及时对产品进行升级换代或开发新产品,公司可能失去技术优势,进而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5、管理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对涉及采购、销售及日常管理等环节制定了较为齐备
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但未制定“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内控体系不够健全。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内控制度。但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上述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未经过一个完整经营周期的实践检验,特别是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后,新的制度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需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
公司近几年处于快速发展期,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加,公司管理层若不能严格遵守股份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将面临管理不到位而影响公司业绩发展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6、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试点地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3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的规定,公司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公司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号)享受“四技减免”增值税税收优惠。
如果国家未来调整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未来一段时期内,基于TSM平台系统的相关业务及服务将是公司发展的主要方向,虽然公司TSM平台系统拥有包括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的稳定客户资源,但是TSM平台在数据互联互通领域的重要战略作用及可期盈利空间,使得部分已经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逐渐参与到本领域的竞争中来(比如上市公司天喻信息、新开普),公司与该类企业相比,在资金量及规模上处于劣势。
综合总体竞争态势而言,一方面,公司在拓展现有业务时,仍将继续面临原有市场参与者的竞争;另一方面,新兴业务领域的快速增长所带来的盈利空间提升,可能会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加入,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声明......2
重大事项提示......3
目录......7
释义......10
第一节基本情况......18
一、公司基本情况......18
二、股份挂牌情况......19
三、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20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49
五、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简表......52
六、公司本次挂牌相关机构......53
第二节公司业务......56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及其用途......56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与主要业务流程......74
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85
四、公司经营情况......99
五、公司的商业模式......107
六、公司业务发展规划......109
七、公司所处行业概况、市场规模及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110
第三节公司治理......139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139
二、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141
三、报告期内有关处罚情况......141
四、公司的独立性......142
五、同业竞争情况及其承诺......144
六、公司权益是否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损害的情况145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说明................................................145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其原因......148
第四节公司财务......150
一、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150
二、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51
三、公司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60
四、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数据情况及说明......180
五、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26
六、需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37
七、资产评估情况......238
八、股利分配政策和报告期内的分配情况......238
九、控股子公司情况......239
十、风险因素......239
第五节有关声明......24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43
二、主办券商声明......244
三、律师声明......245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46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247
第六节附件......248
一、主办券商推荐报告......248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48
三、法律意见书......248
四、公司章程......248
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248
六、其他与公开转让有关的重要文件......248
在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名词释义
公司/中广瑞波/股份公司
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身;北京中广瑞波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5月由
泰康亚洲有限更名而来
公司前身;中广有限及其前身泰康集思有限、泰康亚洲
公司前身;北邮泰康集思(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泰康集思有限
2000年5月成立,2000年12月更名为泰康亚洲(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前身;泰康亚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00年
泰康亚洲有限
12月由泰康集思有限更名而来
公司前身的股东;公司前身泰康集思有限2000年5月
泰康亚洲公司
成立时的股东,2000年12月更名为泰康亚洲集团有限
公司前身的股东;公司前身泰康集思有限2000年5月
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的股东为泰康亚洲公司,泰康亚洲公司于2000
年12月更名为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北京信诚盈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员工持股平台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限公司阶段
指北京中广瑞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两年及一期
2013年度、2014年度及月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律师、金杜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大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师、开元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三会”议事规则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可比公司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可比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人民银行/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专业名词释义
TrustedServiceManagement的简称,中文意思是可信服
务管理,通过TSM平台,发卡机构可安全、高效地将
多张金融智能卡信息集中在手机或IC卡上,既方便用
户携带、使用,又便于自身发卡和管理。
OvertheAirTechnology的简称,中文意思为空中下载
技术,是通过移动通信(GSM或CDMA)的空中接口
对SIM卡数据及应用进行远程管理的技术。
SubscriberIdentityModule的简称,中文意思为客户识别
模块,也称为用户身份识别卡、智能卡,GSM数字移
动电话机必须装上此卡方能使用。
IntegratedCircuitCard的简称,中文意思集成电路卡,
也称智能卡、智慧卡、微电路卡或微芯片卡等,是将一
个微电子芯片嵌入符合ISO7816标准的卡基中,做成
卡片形式。IC卡与读写器之间的通讯方式可以是接触
式,也可以是非接触式。根据通讯接口把IC卡分成接
触式IC卡、非接触式IC和双界面卡(同时具备接触式
与非接触式通讯接口)。
Near FieldCommunication的简称,中文意思为近场通
信,是一种短距高频的无线电技术,在13.56MHz频率
运行于10厘米距离内。NFC技术支持卡模拟、P2P、
读卡器三种模式工作。
SecureElement的简称,中文意思为安全(芯片)元素。
指可根据设定的规则和安全需求能够安全地执行程序
与存储密钥等信息的设备或组件。比如说SIM卡,终端
嵌入式芯片,SD卡,金融IC卡等。
SecureElementIssuer的简称,中文意思为安全(芯片)
元素发行方,包括智能SIM卡、城市一卡通、金融IC
卡等的发行机构,如:通信运营商、城市公交公司、银
ServiceProvider的简称,中文意思服务提供商,是指移
动互联网服务内容应用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负责根据用
户的要求开发和提供适合手机用户使用的服务。多功能
安全芯片智能卡中各功能对应的服务提供机构。
ContactlessFrontend的简称,中文意思为非接触前端,
一般指NFC技术中天线与射频信号处理的芯片模块。
CertificateAuthority的简称,中文意思为证书授权中心,
或称证书授权机构,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中受信任的第三
方,承担公钥体系中公钥的合法性检验的责任。
MobileNetworkOperator的简称,中文意思为移动网络
SMS为ShortMessageService的简称,中文意思为手机
短信服务。
BearerIndependentProtocol的简称,中文意思为承载独
HyperTextTransferProtocoloverSecureSocketLayer的
简称,是以安全为目标的HTTP通道,简单讲是HTTP
的安全版。即HTTP下加入SSL层,HTTPS的安全基
础是SSL,因此加密的详细内容就需要SSL。它是一
个URIscheme(抽象标识符体系),句法类同http:体系。
用于安全的HTTP数据传输。https:URL表明它使用了
HTTP,但HTTPS存在不同于HTTP的默认端口及一个
加密/身份验证层(在HTTP与TCP之间)。这个系统的
最初研发由网景公司(Netscape)进行,并内置于其浏览
器NetscapeNavigator中,提供了身份验证与加密通讯
方法。现在它被广泛用于万维网上安全敏感的通讯,例
如交易支付方面。
AndroidPackage的简称,即安卓系统中的程序安装包
中文意思为推送,是一种基于客户服务器机制,由服务
器主动的将信息发往客户端的技术。
指针对SE中各应用信息进行加载、删除、锁定及解锁
SE管理/SE发行方
等业务管理功能。
SimpleModel的简称,中文意思为简单模式,指完全由
SEI(发卡机构)代替SP(服务提供商)将应用信息加
载到多功能智能卡中的一种SE应用信息管理模式。
DataAuthenticationPattern的简称,中文意思为数据认
证模式,指在SP(服务提供商)提供数据鉴权后由SEI
(发卡机构)代替SP(服务提供商)将应用信息加载
到多功能智能卡中的一种SE应用信息管理模式。
DelegatedManagement的简称,中文意思是委托管理模
式,是管理SE下的SSD的一种管理模式,指在SEI(发
卡机构)提供授权后由SP(服务提供商)将应用信息
加载到多功能智能卡中的一种SE应用信息管理模式。
AuthorizedManagement的简称,中文意思是授权管理模
式,指在SEI(发卡机构)划分独立SE空间后由SP(服
务提供商)自由地将应用信息加载到多功能智能卡中的
一种SE应用信息管理模式。
IssuerSecurityDomain的简称,中文意思是主安全域,
也称“SE发行方安全域”
PPSE是ProximityPaymentSystemsEnvironment的简
称,中文称为近距离支付系统环境。
UniversalIntegratedCircuitCard的缩写,中文意思为通
用集成电路卡。作为3G用户终端的一个重要的、可移
动的组成部分,UICC主要用于存储用户信息、鉴权密
钥、短消、付费方式等信息。
BusinessSupportSystem的缩写,中文意思是业务支撑
系统,BSS系统包括客户关系管理、数据采集系统、计
费帐务、综合结算、营销支撑等功能模块。
MobileTrustablePublicService的简称,中文意思是移动
可信公共服务平台,指中国人民银行的移动金融安全可
信公共服务平台。
GPMESSAGE是满足GP规范实现的一种系统消息通
GPMESSAGE接口
信接口,它使用XML方式定义,用于消息通信。
SingleWireProtocolSIM卡的简称,中文意思为单线协
议SIM卡,指在NFC应用中通过SWP协议与CLF模
块连接进行数据交互的SIM卡。
APP狭义指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广义指所有客
户端软件,现多指移动应用程序。
GlobalSystemforMobileCommunication的简称,中文
意思为全球移动通信系统,由欧洲电信标准组织制订的
一个数字移动通信标准。
在数字技术的分支——扩频通信技术上发展起来的一
种崭新而成熟的无线通信技术,CDMA体制具有抗人为
干扰、抗窄带干扰、抗多径干扰、抗多径延迟扩展的能
力,同时具有提高蜂窝系统的通信容量和便于模拟与数
字体制的共存与过渡等优点。
WirelessApplicationProtocol的简称,中文意思为无线应
用协议,是一项全球性的网络通信协议。它使移动英特
网有了一个通行的标准,其目标是将英特网的丰富信息
及先进的业务引入到移动电话等无线终端之中。
GeneralPacketRadioService的简称,中文意思为通用分
组无线服务技术,是GSM移动电话用户可用的一种移
动数据业务。GPRS可说是GSM的延续。GPRS和以往
连续在频道传输的方式不同,是以封包式来传输,因此
使用者所负担的费用是以其传输资料单位计算,并非使
用其整个频道,理论上较为便宜。
CDMA1X又称为CDMA20001X,是一种已经被商用的
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
作为3G标准之一,CDMA1X技术允许用户通过手机快
速下载铃声和图片,实现屏幕保护动画,并能使用手机
进行动态游戏、多媒体聊天、卡拉OK,享受电子书籍、
股票信息、移动银行、电子交易等各种信息服务。
CDMA1X手机上网的传输速率可达每秒钟144Kb,比
现有CDMA产品高出10倍。
是一种通过POS终端实现对SE应用信息进行管理的形
SatelliteToolKit的简称,中文意思为卫星工具包,提供
分析引擎用于计算数据、并可显示多种形式的二维地
图,显示卫星和其它对象如运载火箭、导弹、飞机、地
面车辆、目标等。STK的核心能力是产生位置和姿态数
据、获取时间、遥感器覆盖分析。
BearerIndependentProtocol的缩写,中文意思是指承载
独立协议,是指基于移动数据链路对卡片数据及应用信
息进行空中管理的一种技术。
PUSHOTA应用
通过OTA平台远程推送OTA应用。
InternetProtocol的简称,中文意思为网络之间互连的协
议,是为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进行通信而设计的协议。
在因特网中,它是能使连接到网上的所有计算机网络实
现相互通信的一套规则,规定了计算机在因特网上进行
通信时应当遵守的规则。任何厂家生产的计算机系统,
只要遵守IP协议就可以与因特网互连互通。
PreferredRoamingList的简称,中文意思为优选漫游列
表,是存储在UIM卡上的一个参数文件。
中文意思为简单网络管理协议,由一组网络管理的标准
组成,包含一个应用层协议(ApplicationLayer
Protocol)、数据库模型(DatabaseSchema)和一组资源
对象。该协议能够支持网络管理系统,用以监测连接到
网络上的设备是否有任何引起管理上关注的情况。
UIMcardToolKit的缩写,中文意思为思是“UIM卡开
发工具包”。UTK是USIM卡片与手机终端进行交互的
一种技术。
User Identify Module的简称,是用来接入中国电信
CDMA网络,是接入网络系统的标识,卡里面存储接入
网络必须的数据,如UIMID、鉴权数据AKY值、IMSI
WebBaesedPointofsales的简称,中文意思为基于WEB
技术实现SE应用信息的POS化发行。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的缩写,中
文意思是国际标准化组织
3GPP的目标是实现由2G网络到3G网络的平滑过渡,
保证未来技术的后向兼容性,支持轻松建网及系统间的
漫游和兼容性。
EuropeanTelecommunicationsStandardsInstitute的简称,
是由欧共体委员会1988年批准建立的一个非营利性的
电信标准化组织,总部设在法国南部的尼斯。
指由Europay(欧陆卡,已被万事达收购)、MasterCard
(万事达卡)和Visa共同发起制定银行卡从磁条卡向智
能IC卡转移的技术标准组织。EMV标准是基于IC卡
的金融支付标准,已成为公认的全球统一标准。
PaymentCardIndustry(PCI)DataSecurityStandard的缩
写,中文意思为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
是跨行业的国际标准组织,致力于开发、制定并发布安
全芯片的技术标准,以促进多应用产业环境的管理及
其安全、可互操作的业务部署。作为一个国际标准组织,
其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安全单元(SE)、可信执行环境
GlobalPlatform
(TEE)和系统消息(MobileMessaging)等领域,其
成熟的技术规范是建立端到端可信业务解决方案的工
具,并服务于产业环境的多个成员,支持多种商业模式。
GP是全球基于安全芯片的安全基础设施统一的标准的
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的简称,中文意思为无线
射频识别,是一种通信技术,可通过无线电讯号识别特
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而无需识别系统与特定目标之
间建立机械或光学接触。
是一种USB接口的硬件设备。它内置单片机或智能卡
芯片,有一定的存储空间,可以存储用户的私钥以及数字
证书,利用USBKey内置的公钥算法实现对用户身份
Java是Sun微系统为智能卡开发平台而制定的一个开放
的标准,JAVA卡是一种可以运行JAVA程序的CPU
IOS是由苹果公司开发的移动操作系统,主要运行于
iPad、iPhone等苹果设备上。
中文意思为蓝牙低能耗技术,采用可变连接时间间隔,
这个间隔根据具体应用可以设置为几毫秒到几秒不等。
BLE技术采用非常快速的连接方式,平时可以处于“非
连接”状态(节省能源),此时链路两端相互间只是知晓
对方,只有在必要时才开启链路,然后在尽可能短的时
间内关闭链路。
MicroSDCard,原名Trans-flashCard(TF卡),即手机
储存卡的一种。
是SIM卡片上的命名为C6的接脚,终端在“NFC卡模
式”下工作时,移动终端NFC控制器通过C6接脚与
SIM卡连接实现数据交互。
AppStore是苹果公司iTunesStore中的一部分,是
iPhone、iPodTouch、iPad以及Mac的服务软件,允许
用户从iTunesStore或MacAppStore浏览和下载一些为
iPhoneSDK或Mac开发的应用程序。
Machine-to-Machine/Man的缩写,M2M是指应用无线
移动通信技术,实现机器与机器、机器与人之间数据通
信和交流的一系列技术及其组合的总称。
EmbeddedSIM的简称,中文意思为嵌入式SIM卡,能
够有效提升物联网特殊的应用环境下的用户体验,降低
SIM卡及终端设备的发行和维护成本。
网元由一个或多个机盘或机框组成,能够独立完成一
定的传输功能。网管系统中的网元其实和这个差不多,
简单理解就是网络中的元素,网络中的设备。
是指拥有某种或者某几种能力(如技术能力、设备供应
能力、市场能力等)与电信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
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电信运营商按照一
虚拟运营商
定的利益分成比例,把业务交给虚拟运营商去发展,其
自身则腾出力量去做最重要的工作,同时电信运营商自
己也在直接发展用户。
代表当今还不存在的产业,也就是未知的市场空间。
是指移动业务接入管理平台,是联通支付公司对移动业
务接入的管理入口。
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有限责任公司: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
注册资本:3,3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A座6层
营业执照注册号:454
法定代表人:邵强华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一般经营项目:开发网络信息技术;生产计算机软件、硬件;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开发楼宇自控系统;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依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电话:010-
传真:010-
邮编:100044
电子邮箱:
互联网网址:www.chinarainbow.com.cn
董事会秘书:熊茜
组织机构代码:
二、股份挂牌情况
(一)股票挂牌概况
1、股份代码:【】
2、股份简称:【】
3、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4、每股面值:1.00元
5、股票总量:33,000,000股
6、挂牌日期:【】
7、股票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股份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无法公开转让。
公司挂牌后,可公开转让的股份及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情况
可公开转让
其他股份转
股份(股)
让限制情况
北京信诚盈嘉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33,000,000
33,000,000
三、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0.00%8.00%
2.34% 1.20%
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持股数量(股)
北京信诚盈嘉投资管
有限合伙企业
理中心(有限合伙)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4****。
个人简历详见本章“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基本情况”。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04****,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至1992年8月,在第二汽车制造厂任工程师;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1995年8月至2003年9月,在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任高级销售经理;2003年9月至2004年11月,在亚洲无线(中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04年12月至今,在北京世纪金沙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0****。
个人简历详见本章“三、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4、北京信诚盈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诚盈嘉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日核发的注册号为999的《营业执照》,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邵强华,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60号4层60-62-2,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自日至日,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诚盈嘉的合伙份额如下:
单位:万元
出资者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比例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5****,研究生学历,教授。1988年9月至今,在北京邮电大学任教师;2008年7月至今,在北京邮电大学科研院任院长。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07****,大专学历。1991年12月至1994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
行襄樊支行任行长秘书;1994年7月至1998年5月,在三峡经济发展总公司北京分公司任业务发展经理;1998年6月至2000年5月,在北京慧达集团任项目经理;2000年6月至今,在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法定代表人。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5****,本科学历。1987年10月至1997年2月,在八达民生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任法律总监;1997年3月至2005年4月,在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5年5月至今待业。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4****。
个人简历详见本章“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二)监事基本情况”。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08****,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2009年10月,在上海月星集团有限公司任市场部专员;2009年11月至2012年10月,在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助理;2012年11月至今待业。
10、唐光新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07****,研究生学历。1990年5月至1998年8月,在SIEMENS AG 任销售经理;1998年9月至2000年5月在NOBLECO任市场部经理;2000年6月至2012年12月在中广有限任市场销售总监。2013年1月至今待业。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或持有挂牌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
其他争议事项。
(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邵强华是北京信诚盈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
公司目前的第一大股东为自然人郑慧卿,其持有公司股份7,550,362股,持股比例为22.8799%。根据《公司法》二百一十六条关于控股股东定义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根据此规定,公司目前并无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邵强华作为公司的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根据徐勉、郑慧卿、刘有耀、刘杰、信诚盈嘉与邵强华6名股东(其时共计持有中广有限60.54%的股权)于日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对2010年成为内资公司以来中广有限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的书面确认》,以
及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刘有耀、徐勉、刘杰、郑慧卿的访谈记录,结合公司重大会议记录、重大财务决策事项审批记录、重大人事决策事项审批记录、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审批记录等依据,认定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
自2010年中广有限成为内资公司至2015年第一次股权转让期间,刘有耀、徐勉、刘杰、郑慧卿作为中广有限的股东,分别持有中广有限21.23%、17.41%、10.8%及7.5%的股权,与中广有限股东及总经理邵强华共计持有中广有限58.14%的股权。
在上述时间段内,(1)刘有耀、徐勉、刘杰、郑慧卿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均需和邵强华的意见保持一致(上述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质押及其他处置;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权;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委派;指示共同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的表决等);(2)邵强华作为中广有限的总经理,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拥有最终决策权(上述重大财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支出、年度预决算、重大合同审批等);(3)邵强华作为中广有限的股东、董事、总经理,对公司的重大人事任免事项拥有最终决策权(上述重大人事任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聘财务部门、技术部门、销售部门等的负责人,确定公司薪酬福利标准,代表公司签署所有劳动合同等);(4)邵强华作为中广有限的股东、董事、总经理,对其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拥有最终决策权(上述其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召开公司办公会议、制定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计划、选择公司业务合作对象、决定对外销售定价等)。
在完成中广有限2015年第一次股权转让之后,信诚盈嘉(邵强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成为中广有限股东,徐勉、郑慧卿、刘有耀、刘杰、信诚盈嘉与邵强华共计持有中广有限60.54%的股权。日,上述6名股东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对2010年成为内资公司以来中广有限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的书面确认》,约定在一致行动事项上的意见需与邵强华的意见保持一致(上述一致行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质押及其他处置;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权;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委派;指示共同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会
议上的表决等)。
在完成中广有限2015年第二次股权转让之后,刘有耀不再作为中广有限股东,徐勉、郑慧卿、刘杰、信诚盈嘉与邵强华仍共计持有中广有限60.54%的股权。日,上述5名股东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一致行动事项上的意见需与邵强华的意见保持一致(上述一致行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质押及其他处置;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权;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委派;指示共同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的表决等)。
根据上述股东签署的协议、对相关股东的访谈情况,以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实际审批情况,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邵强华作为公司的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主办券商、律师认为,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充分、合法。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邵强华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6年9月至1997年3月,在北京海关任职员;1997年4月至2000年5月,出国留学;2000年6月至2015年6月,历任中广有限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15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任期3年。
(五)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京)企名预核(外)字[2000]第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泰康集思有限名称为“北邮泰康集思(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日,泰康集思有限的股东泰康亚洲公司(TaiHongAsiaLimited)签署公司章程。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成立外资企业“北邮泰康集思(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章程的批复》(海园外经[号),同意泰康亚洲公司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设立外资企业泰康集思有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章程;泰康集思有限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
日,泰康集思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外经贸京资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日,泰康集思有限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独京总字第0148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日,北京信佳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第一次验资报告》([2000]信字2-F358号),经审验,截至日,泰康集思有限已收到股东泰康亚洲公司首期缴纳的实收资本20万美元。
根据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及泰康集思有限设立时的公司章程,泰康集思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泰康亚洲公司
货币(待缴)
2)有限公司延长出资时间、变更企业名称
日,泰康集思有限股东泰康亚洲公司做出股东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泰康亚洲公司”变更为“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TECOMAsiaGroupLimited)”、泰康集思有限的注册资本延期3个月缴足、公司名称变更为“泰康亚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修改原公司章程的议案。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外资企业“北邮泰康集思(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股
东名称及延长入资期限的批复》(海园外经[号),同意泰康集思有限名称变更为“泰康亚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股东的入资期限由“注册资本自外资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变更为“注册资本自外资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入资20万美元,余下部分九个月内缴足”;同意修改章程相应条款。
日,泰康亚洲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外经贸京资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日,泰康亚洲有限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企独京总字第0148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日,华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实[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日,泰康亚洲有限收到股东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增加缴纳的实收资本80万元美元,连同首期已缴纳出资,泰康亚洲有限的实收资本累计为1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3)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日,股东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决定,将泰康亚洲有限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由原来的美元100万元增加至200万元,所增资本为美元现金;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泰康亚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海园外经[号),同意泰康亚洲有限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增加至美元200万元,增资为美元现金。
日,泰康亚洲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外经贸京资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日,华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实[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日,泰康亚洲有限已收到股东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美元100万元,泰康亚洲有限的累计实收资本为美元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日,泰康亚洲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独京总字第0148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价格为1美元/出资额。
此次变更后,泰康亚洲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4)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股东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决定,将其持有泰康亚洲有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同时,同意修改原公司章程。
日,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与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泰康亚洲有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泰康亚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海园外经[号),同意原投资方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泰康亚洲有限全部股份转让给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日,泰康亚洲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外经贸京资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日,泰康亚洲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独京总字第0148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无偿转让。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与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股权转让系同一控制下的内部调整。
此次变更后,泰康亚洲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5)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资
日,股东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作出决定,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将其在泰康亚洲有限的出资额美元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转让给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泰康亚洲有限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由美元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所增资本由中方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折合美元100万元作为出资;企业类型由外资独资经营变为中外合资经营;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日,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与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在泰康亚洲有限的出资额美元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转让给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数字园区管理服务中心核发《关于外资企业“泰康亚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增资、增设董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转为合资企业的批复》(海园外经[号),同意公司股东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将其在公司出资额美元50万元转让给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由美元200万元增至300万元,增资部分全部由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以折合美元100万元的人民币现金投入,变更股权及增资后,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额分别为美元15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50%;批准合资公司合同、章程生效。
日,泰康亚洲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外经贸京资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日,华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泰康亚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实(号),经审验,截至日,泰康亚洲有限已收到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人民币8,277,039.59元,折合美元100万元,累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美元300万元。
日,泰康亚洲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企独京总字第0148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和增资的价格均为1美元/出资额,按照原始出资额定价,由公司股东协商确定。
此次变更后,泰康亚洲有限由外资独资经营变为中外合资经营,股权结构如下:
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
6) 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日,泰康亚洲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将其在泰康亚洲有限的出资额美元1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5%)转让给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将其在泰康亚洲有限的出资额美元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转让给徐勉;同意修改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
日,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与徐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在泰康亚洲有限的出资额美元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转让给徐勉。
同日,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与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在泰康亚洲有限的出资额美元1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5%)转让给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泰康亚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转股和变更董事会组成的批复》(海园发[
号),同意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将其在泰康亚洲有限37.5%的股权转让给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在泰康亚洲有限12.5%的股权转让给徐勉。
日,泰康亚洲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京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日,泰康亚洲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企独京总字第0148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美元/出资额,按照原始出资额定价,由公司股东协商确定。
此次变更后,泰康亚洲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
112.5万美元
37.5万美元
7) 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名称变更
日,泰康亚洲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泰康亚洲有限的出资额美元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转让给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中广瑞波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修改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
由于当时泰康亚洲有限亏损,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决定转让部分股权,将其持有的美元37.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公司股东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日,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与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在泰康亚洲有限的出资额美元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转让给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合资企业“泰康亚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股权及董事会组成的批
复》(海园发[号),同意股东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泰康亚洲有限12.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后,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美元18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5%;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美元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徐勉出资额为美元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
日,中广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京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日,中广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企独京总字第0148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美元/出资额,按照原始出资额定价,由公司股东协商确定。
此次变更后,中广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187.5万美元
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
37.5万美元
8)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日,中广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7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5%)转让给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意修改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
日,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转让予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
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泰康亚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北
京中广瑞波科技有限公司”。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合资企业“北京中广瑞波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海园发[号),同意股东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中广有限2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后,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美元18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5%;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美元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徐勉的出资额为美元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
日,中广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京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日,中广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企独京总字第0148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价格约为0.17美元/出资额,由于当时中广有限持续亏损,原股东武汉明珠电信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退出,经与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此次变更后,中广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187.5万美元
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7.5万美元
9)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日,中广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外方股东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广有限增加注册资本美元1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中广有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美元400万元;同意修改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
1按照日汇率计算。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合资企业“北京中广瑞波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变更董事会成员的批复》(海园发[号),同意中广有限的注册资本由美元300万元增至400万元,由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美元100万元现汇增资。
日,中广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京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日,中广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企独京总字第0148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价格为1美元/出资额,按照原始出资额定价,由公司股东协商确定。
此次变更后,中广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87.5万美元
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7.5万美元
10)有限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日,中广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转让给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5%)转让给深圳市博康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同意修改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
同日,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转让给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同日,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博康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5%)转让给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合资企业“北京中广瑞波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海园发[号),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2.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中广有限6.2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博康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后,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美元28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1.875%;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美元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徐勉的出资额为美元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375%;深圳市博康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为美元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5%。
日,中广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京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日,中广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企独京总字第0148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价格约为0.17美元/出资额。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决定退出,收回投资,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北京泰康瑞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此前受让该股权时的价格定价。
此次变更后,中广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87.5万美元
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公司有限
37.5万美元
1按照日汇率计算。
深圳市博康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1)有限公司第七次股权转让
日,中广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转让给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博康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5%),全部转让给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徐勉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3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375%)转让给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徐勉、深圳市博康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与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50万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2.5%)转让给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康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25万(占注册资本的6.25%),全部转让给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徐勉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37.5万(占注册资本的9.375%)转让给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合资企业“北京中广瑞波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转为外资企业的批复》(海园发[号),同意公司原公司股东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徐勉、深圳市博康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将各自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现股东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后,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公司转为外资企业。
日,中广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京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日,中广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4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美元/出资额,按照原始出资额定价,由公司股东协商确定。
此次变更后,中广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12)有限公司第八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公司)
日,中广有限股东决议同意中广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意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中广有限22.22%的股权转让给潘晓峰,将其持有中广有限21.23%的股权转让给刘有耀,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7.41%的股权转让给徐勉,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0.8%的股权转让给刘杰,将其持有中广有限7.72%的股权转让给黄嵘,将其持有中广有限7.5%的股权转让给郑慧卿,将其持有中广有限5.98%的股权转让给迟护杰,将其持有中广有限2.34%的股权转让给刘尚炜,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2%的股权转让给董佐霖,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2%的股权转让给周鹏,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2%的股权转让给唐光新,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2%的股权转让给邵强华;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日,中广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原注册资本为美元400万元,按入资时的汇率共折合人民币3,282.84万元,其中潘晓峰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729.45万元;刘有耀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696.95万元;徐勉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571.55万元;刘杰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354.55万元;黄嵘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253.44万元;郑慧卿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246.21万元;迟护杰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196.31万元;刘尚炜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196.31万元;邵强华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39.39万元;董佐霖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39.39万元;唐光新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39.39万元;周鹏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为39.39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日,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与潘晓峰、刘有耀、徐勉、刘
杰、黄嵘、郑慧卿、迟护杰、刘尚炜、邵强华、董佐霖、唐光新和周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88.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22%)转让给潘晓峰;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84.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23%)转让给刘有耀;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69.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41%)转让给徐勉;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43.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8%)转让给刘杰;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30.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2%)转让给黄嵘;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转让给郑慧卿;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23.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98%)转让给迟护杰;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9.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4%)转让给刘尚炜;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转让给董佐霖;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转让给周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转让给唐光新;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美元4.8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2%)转让给邵强华。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外资企业北京中广瑞波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海园发[号),同意公司原公司股东麦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广有限22.22%的股权转让给潘晓峰,将其将其持有中广有限21.23%的股权转让给刘有耀,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7.41%的股权转让给徐勉,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0.8%的股权转让给刘杰,将其持有中广有限7.72%的股权转让给黄嵘,将其持有中广有限7.5%的股权转让给郑慧卿,将其持有中广有限5.98%的股权转让给迟护杰,将其持有中广有限2.34%的股权转让给刘尚炜,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2%的股权转让给董佐霖,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2%的股权转让给周鹏,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2%的股权转让给唐光新,将其持有中广有限1.2%的股权转让给邵强华;同意变更股权后,中广有限转制为内资企业。
日,中广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4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出资额,按照原始出资额定价,由公司股东协商确定。
此次变更后,中广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万元人民币)
13)有限公司第九次股权转让
信诚盈嘉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根据经公司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北京中广瑞波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激励计划》(中瑞字[2014]第007号),公司经营者代表(公司总经理)与所有激励对象共同发起成立的信诚盈嘉持有本激励计划中约定的标的股权,即中广有限10%的股权。公司股东徐勉持有的公司4%的股权、刘杰持有的公司1.2%的股权、郑慧卿持有的公司1.2%的股权、邵强华持有的公司1.2%的股权、董佐霖持有的公司1.2%的股权、周鹏持有的公司1.2%的股权按照日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给信诚盈嘉,作为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
日,中广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北京信诚盈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同意股东徐勉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131.33万元转让给信诚盈嘉;同意股东刘杰将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39.39万元转让给信诚盈嘉;同意股东郑慧卿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39.39万元转让给信诚盈
嘉;同意股东邵强华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39.39万元转让给信诚盈嘉;同意股东董佐霖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39.39万元转让给信诚盈嘉;同意股东周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39.39万元转让给信诚盈嘉;同意股东徐勉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275.42万元、股东刘有耀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77.16万元、股东郑慧卿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75.5万元、股东刘杰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52.53万元转让给邵强华;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日,徐勉与信诚盈嘉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徐勉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131.33万元转让给信诚盈嘉;刘杰与信诚盈嘉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刘杰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39.39万元转让给信诚盈嘉;郑慧卿与信诚盈嘉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郑慧卿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39.39万元转让给信诚盈嘉;邵强华与信诚盈嘉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邵强华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39.39万元转让给信诚盈嘉;董佐霖与信诚盈嘉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董佐霖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39.39万元转让给信诚盈嘉;周鹏与信诚盈嘉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周鹏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39.39万元转让给信诚盈嘉。
日,徐勉与邵强华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徐勉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275.42万元转让给邵强华;刘有耀与邵强华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刘有耀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77.16万元转让给邵强华;郑慧卿与邵强华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郑慧卿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75.5万元转让给邵强华;刘杰与邵强华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刘杰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52.53万元转让给邵强华。
日,中广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454的《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0.88元/出资额,为公司日每股净资产金额。
此次变更后,中广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万元人民币)
北京信诚盈嘉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14)有限公司第十次股权转让
日,中广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刘有耀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619.79万元转让给郑慧卿;同意修改章程。
日,刘有耀与郑慧卿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同意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出资额619.79万元转让给郑慧卿。
日,中广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454的《营业执照》。
刘有耀与郑慧卿为夫妻关系,此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中广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出资额(万元)
北京信诚盈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股份公司设立
○1公司设立的程序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发(京海)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0024851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中广有限名称变更为“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审字[号《审计报告》,截至日,中广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4,137,922.65元。
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开元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以日为评估基准日,中广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36,294,800元。
日,中广有限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中广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日,潘晓峰等10名发起人签署《关于共同发起设立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中广有限截至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34,137,922.65元,按1.0345:1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3,000,000股,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超出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选举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号《验资报告》,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0,000.00元进行了审验。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向中广瑞波核发注册号为454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名称为“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系由中广有限以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公司股本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有限以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34,137,922.65元,其中33,00,000元折合为公司的股本,各发起人按各自的出资比例计算应持有的股份数,其余1,137,922.65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股)
北京信诚盈嘉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33,000,000
截至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71,784.62元,盈余公积为337,738.03元,存在以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况,各自然人股东就本次股份制改造事宜已经办理完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手续。
中广有限的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全部由中广瑞波承继,各发起人已投
入公司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各发起人将该等资产投入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中广有限以经审计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未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不存在以评估值入资设立股份公司的情形。
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发起人资格、条件和方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法履行了审计、评估、验资和企业变更登记等必要程序。
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均为中国公民,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中发[1984]27号)、《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中纪发[2000]4号)、《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中纪发[200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办发[1988]11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军发[2010]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公司非自然人股东信诚盈嘉目前未投资于除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企业,属于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以投资活动为目的的投资基金,不属于前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股东信诚盈嘉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
公司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任职单位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公司股东适格。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进行过3次增资,10次股权转让,未进行过减资行为,增资及股权转让行为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决议通过,相应地修改了公司章程,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符合当时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亦不存在股权代持行为,现有股权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情形,符合“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
2、关于徐勉设立境外公司并返程投资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历史沿革中,徐勉设立境外公司并返程投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1)2002年6月,境内居民自然人徐勉与境外自然人FrankMeng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群岛共同设立MaxdataTechnologyLimited(即麦斯数据计算有限公司)。2002年9月,根据泰康亚洲有限的股东决定,并经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泰康亚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海园外经[号)批准,麦斯数据计算有限公司从泰康亚洲集团有限公司处受让泰康亚洲有限100%的股权,成为泰康亚洲有限当时的唯一股东。
(2)2002年9月,徐勉与FrankMeng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DidgitalPowerTechnologyLimited。该公司于2002年9月从徐勉及FrankMeng处受让麦斯数据计算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3)2008年3月,FrankMeng从徐勉处受让DidgitalPowerTechnologyLimited75%的股权,成为该公司的唯一股东。至此,徐勉不再直接或间接控制麦斯数据计算有限公司及DidgitalPowerTechnologyLimited。
(4)2010年10月,根据中广有限股东会的决议,并经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外资企业北京中广瑞波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海园发[号)批准,麦斯数据计算有限公司将其在中广有限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予境内居民自然人潘晓峰、刘有耀、徐勉、刘杰、黄嵘、郑慧卿、迟护杰、刘尚炜、邵强华、董佐霖、唐光新和周鹏,中广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转制为内资企业。
(5)国家外汇管理局于日颁布《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以下简称“75号文”),要求境内居民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之前,应持相关文件向所在地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在通知实施前,境内居民已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已完成返程投资,但未按照规定办理疆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应于日前到所在地外汇局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根据公司及徐勉的说明,徐勉未在上述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照“75号文”的要求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根据徐勉的说明及承诺,并经查询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违法信息查询系统”等,(1)徐勉参与设立麦斯数据计算有限公司及DidgitalPowerTechnologyLimited的出资均来自于其境外收入和境外借款,上述公司的设立不存在境内资金的跨境支付情形;(2)麦斯数据计算有限公司持有及转让公司股权均已取得相关外商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且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3)麦斯数据计算有限公司及DidgitalPowerTechnologyLimited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且完成相关注销登记不存在实质性障碍;(4)徐勉已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公司;(5)公司及徐勉未因上述未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事宜而受到外汇主管部门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基于上述,主办券商、律师认为,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中广瑞波已转为内资企业,公司目前的股权明晰;公司自然人股东徐勉未按照“75号文”的要求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次挂牌及公开转让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基本情况
1、邵强华先生
董事长兼总经理
邵强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章“三、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郑慧卿女士
195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7月至1989年4月,在纺织部财务司基建系任干部;1989年4月至1992年11月,在纺织部经调司直属处历任副处长、处长;1992年11月至1998年4月,在中国华诚财务公司,历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年4月至2004年5月,在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副董事长、总裁、常务副董事长;2004年6月至2015年6月,在中广有限任董事;2015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任期3年。
3、丁健先生
1965年5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利福尼亚Hass商学院EMBA。1999年6月至2003年4月,任亚信集团首席执行官;200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亚信集团董事长;2014年2月至今,任北京世纪金沙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朱旭东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
朱旭东,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5年6月,任中国机电贸易网软件工程师;2005年6月至2007年7月,任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任联合永道(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8年6月至2015年7月,任中广有限研发部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经理、
董事,任期3年。
5、熊茜女士
董事、董事会秘书
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8月至2014年6月,在北京美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在中广有限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
(二)监事基本情况
1、徐勉女士
监事会主席
195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0年9月至1987年5月,在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中心任助教;1987年5月至1991年3月,在邮电部办公厅自动化开发部任技术负责人;1991年3月至1992年8月,在国际中山火炬开发区日超电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2年8月至2000年3月,在北京邮电大学中山泰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0年3月至2015年6月,在中广有限历任董事长、监事;2015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监事会主席,任期3年。
2、邹俊伟先生
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讲师。1997年9月至今,在北京邮电大学任讲师;2015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监事,任期3年。
3、张城先生
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1998年8月至2000年8月,在北京博西电力转换设备有限公司任软件开发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01年5月,在北京慧联资讯有限公司任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2001年6月至2015年6月,在中广有限历任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检标部经理;2015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检标部经理、监事,任期3年。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邵强华先生
董事长、总经理
邵强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章“三、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朱旭东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
朱旭东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章“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基本情况”。
3、崔建齐先生
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在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局任会计;1999年8月至2002年7月在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2002年7月至2015年6月,在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与投资部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财务总监。
4、熊茜女士
董事、董事会秘书
熊茜女士个人简历详见本章“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所兼职单位规定的任职限制等任职资格方面的瑕疵情况,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情形,不存在与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方面的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现任董事、监事、高管均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章程约定的董事、监事、高管义务的情况,亦不存在最近24个月内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及犯罪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规定。
五、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简表
46,257,364.79
50,850,805.66
41,237,120.14
股东权益合计
34,137,922.65
36,205,780.36
33,551,244.82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
34,137,922.65
36,205,780.36
33,551,244.82
每股净资产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4,146,971.99
22,600,649.10
20,170,107.75
-2,611,939.52
2,654,535.54
5,647,012.46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
-2,611,939.52
2,654,535.54
5,647,012.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2,765,188.85
2,631,006.65
5,649,134.85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2,765,188.85
2,631,006.65
5,649,134.85
毛利率(%)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
收益(元/股)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8,305,438.09
4,617,209.60
3,356,139.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股)
计算公式:
1、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5、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6、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7、每股收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参照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执行。
8、截至日、日和日,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32,828,400.00元、32,828,400.00元和32,828,400.00元,计算每股指标时分别按32,828,400.00股、32,828,400.00股和32,828,400.00股计算。
六、公司本次挂牌相关机构
(一)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强华
信息披露负责人:熊茜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A座6层
邮政编码:100044
电话:010-
传真:010-
(二)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项目负责人:康从升
项目小组成员:康从升、李岩、吴怀北、朱硕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邮政编码:100034
电话:010-
传真:010-
(三)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施丹丹、张海霞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邮政编码:100039
电话:010-
传真:010-
(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高怡敏、李元媛
住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电话:010-
传真:010-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劲为
经办资产评估师:王腾飞、张佑民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B座17层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
(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电话:010-
传真:010-
(七)证券交易场所
机构名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晓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第二节 公司业务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及其用途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为移动通信运营商、城市综合服务商、金融机构提供智能卡增值服务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公司,具有10年以上的通信智能卡技术服务和运营管理经验。公司一直致力于移动互联网和数据安全业务的资源整合及创新,持续推动各项前沿技术(包括NFC技术及安全智能卡多应用等技术)在通信、城市服务、金融等领域的融合使用。目前,公司基于TSM平台系统和OTA平台系统的安全服务产品,能使行业客户通过移动网络发布高附加值的安全应用,可广泛应用于金融、城市公交、小额支付、商业系统、会员卡、移动商城和移动广告等领域。同时,公司提供的规范制定、方案设计、平台研发、产品检测、集成维护、业务接入管理及应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也为进一步提升客户的服务质量和开拓市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目前公司已与国内三大运营商及多家虚拟运营商、城市综合服务商、金融机构展开了广泛的业务合作,在充分保障用户数据安全的基础上,为用户提供了更便捷的生活方式。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形成了以可信服务管理平台(TSM系统平台)、智能卡动态管理平台(OTA系统平台)为核心产品的运营体系,为合作伙伴提供系统集成、运维支撑及运营合作等服务,产品及服务覆盖国内众多手机用户。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如下:
通信运营商、城市综
多功能安全芯片智能卡
合服务机构、金融机
应用信息管理与运营服务
构和其他智能卡发行
系统集成运维支撑运营合作
1、公司核心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国内三大运营商及多家虚拟运营商、城市综合服务商、金融机构及其他智能卡发卡机构提供基于TSM平台系统及OTA平台系统的多功能安全芯片智能卡应用平台系统集成、运维支撑及运营合作等服务。
公司的核心产品主要为TSM平台系统及OTA平台系统:
(1)可信服务管理平台(TSM平台系统)
TSM平台即可信服务管理平台,主要是因一卡多用及NFC近场通信服务而生。在电子商务业务中,通信运营商、城市综合服务商、金融机构及其他智能卡发卡机构等服务提供商的应用信息数据,皆能通过TSM平台互联互通。
如下图所示,在TSM平台业务生态体系中,公司定位于多功能智能卡应用产品研发机构、TSM平台系统集成商及运营机构。
公司自主研发“TSM平台产品”主要由SEI-TSM平台、MNO-TSM平台和SP-TSM平台组成,产品用途介绍如下表所示:
以多功能智能卡应用动态管理技术为基础,
帮助智能卡发行者建设卡片能力安全开放的
管理网络体系,构筑业务申请、业务开发、
业务测试、业务发布及业务受理的业务运营
SEI-TSM平台
通用SEI-TSM平台,可融合公共交通、金融、
学校等智能卡应用服务,以使用户可以随时、
随地、随需开通/关闭自身物理卡中的应用功
能,达到“节省发卡成本、合理利用卡片空
间”的目标,实现“一卡多用”。
针对多功能通信SIM卡,在SEI-TSM平台产
品的基础上增加OTA-SMS,OTA-BIP,
MNO-TSM平台
OTA-HTTPS,OTA-APK等单卡操作或批量
PUSH管理功能。
面向智能卡应用服务提供方,基于
SEI-TSM/MNO-TSM动态划分多功能智能卡
SP-TSM平台
片安全空间,提供应用加载、安装、锁定、
解锁、个人化及删除等应用生命周期管理服
1)TSM平台系统功能介绍
在基于多功能智能卡的应用场景中,需要为多功能智能卡空中发卡及多应用管理提供业务、技术和安全保障,完成卡片发行方、应用提供方和TSM服务方互联互信,实现业务管理、卡片管理、经营管理、营销管理的统一接入。
通过TSM平台,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随需加载自身物理卡(智能SIM卡、城市一卡通、金融IC卡等)中的应用,达到“节省发卡成本、合理利用卡片空间”的目标。比如,在移动金融合作框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TSM平台连接发卡机构与移动终端用户,使用户能够自主选择开通银行卡服务,主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NFC接口技术
A、移动网络
鉴权&清结算网络
服务提供方
MNO/SEI+中广瑞波
一、交易授理域
二、TSM作用域
三、支付处理/清算/结算域
移动金融合作框架模型
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TSM平台满足业务预置、营业厅现场开通及用户远程请求三种业务服务模式,如下图所示:
城市综合服务、金融机构
业务管理员
中心TSM平台
运营商业务支撑系统
2)公司自主研发的TSM平台系统满足的技术规格
①能力开放协作模式
公司自主研发的TSM平台系统,针对卡片能力开放支持如下图所示协作模式:
SM模式:SE管理完全由发行方(SEI)独立进行;
DAP模型:卡片管理由发行方(SEI)进行,但是需要在业务提供方(SP)的认证下进行;
DM模式:卡片管理委托给SP,但需要获取发卡机构的授权;
AM模式:卡片管理完全授权给SP在特定SE空间区域中进行;
②管理权责体系
公司依据行业发展实际需求,不断探索总结,在卡片能力开放协作模式的基础上,细化合作模型,明晰SE发行方、受托管理机构、链路运营方、业务提供方、业务受理渠道方等各方的管理权责关系,并据此持续优化公司自主研发的TSM平台系统,使其能够更精确匹配目标客户需求。
③产品兼容性
公司是定位于非卡商的中立方,业务开展过程中秉承开放、共赢的理念,促使公司产品遵循行业标准规范,满足客户的上游产品的选型需求。公司自主研发的TSM平台系统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标准的兼容:
④公司TSM平台系统实施架构
在业务开展中,公司自主研发产品逐渐形成标准化接口体系,如下图所示:
公司SEI/MNO/SPTSM平台已经针对国内大多数通信运营商、城市综合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的系统制定了标准化的接口,达到智能卡应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
同时,公司的SEI/MNO/SPT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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