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入账需要带什么是否已登记入账,最有效的审计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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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丢丢为大家整理了会计、税法和战略的答疑精华,由于篇幅太长,一个帖子里放不下,所以剩下的三门就放这里啦~~
第一章:【问题一】老师,请问顺查和逆查,怎么理解和应用?【回复】1.顺查,就是沿着交易发生的方向,对所产生的书面文件记录追查到明细账的过程。顺查用于检查所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是否均已记录到账上,通过这种检查可以发现已经发生、没有入账的事项,所以能证实完整性认定。<font color="#.逆查,是从明细账追查到原始凭证的过程,因为这个过程与交易形成的方向是相反的,所以简称“逆查”。逆查可以发现虚构或高估的交易或事项,所以能证明发生或存在认定。
【问题二】存活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什么区别【回复】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它是指平时对各项实物财产的增减变动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逐日逐笔地在有关账簿中登记,并随时结算出其账面结存数量的一种盘存方法。采用这种盘存方法,需按实际财产的项目设置数量金额式明细账并详细记录,以便及时地反映各项实物财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情况。其优点:是有利于加强对实物财产的管理;不足之处:日常的工作量较大。
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也叫“以存计销制”或“以存计耗制”。它是指平时只在账簿中登记各项实物资产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期末期末通过实物盘点来确定其实有数并据以倒算出本期实物财产减少数的一种盘存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减少数=期初结存数+本期增加数-期末实有数。
优点:实地盘存制可以简化日常工作。
缺点:不能随时反映库存财产物资的发出结存情况,也不利于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
第二章:【问题】老师,还是有疑问,轻松过关一45页分为,审计前提,确定的审计前提,这两个有什么区别呢?【回复】注意审计的前提条件和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的区分;<font color="#.审计的前提条件(1)财务报告编制基础。(2)就管理层的责任达成一致意见。(3)确认的形式。<font color="#.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1)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如适用)。(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3)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其他信息,允许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PS: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审计的前提条件两者没有实质性区别,审计工作的前提是站在三方关系的角度上阐述管理层的责任,属于介绍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的前提条件是站在注册会计师的角度上阐述管理层认可其责任是承接审计业务的前提条件,属于落实审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审计的前提条件 和 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 这两个是什么关系?与区别?谢谢老师【回复】1.审计的前提条件(1)财务报告编制基础。(2)就管理层的责任达成一致意见。(3)确认的形式。<font color="#.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1)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如适用)。(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3)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其他信息,允许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font color="#.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审计的前提条件两者没有实质性区别,审计工作的前提是站在三方关系的角度上阐述管理层的责任,属于介绍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的前提条件是站在注册会计师的角度上阐述管理层认可其责任是承接审计业务的前提条件,属于落实审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老师审计报告日应晚于财报批准报出日对么【回复】(1)财务报告日也称资产负债表日,也就是财务报表截止的时点,年报为<font color="#月<font color="#日。(2)财务报告批准日:管理层签署财务报告的日期,该日期不能晚于审计报告日。(3)审计报告日:CPA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4)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5)财务报表报出日:财务报告实际对外报出的日期。所以财务报告批准日不能晚于审计报告日。
【问题】老师,不理解为什么应收账款函证回函比顾客对账单可靠。【回复】应收账款回函是客户直接寄给注册会计师的。没有经过被审计单位之手,被审计单位没有篡改的机会。但是顾客对账单是被审计单位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经过被审计单位之手,被审计单位可能篡改其内容。
【问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均与审计相关,为什么错?【回复】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可能是为了实现经营目标,也可能是为了提高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前者与审计无关,后者与审计相关。
【问题】老师,这里发现偏差应扩大规模,和前面的总体偏差率与可容忍偏差率的比较不是很懂,老师可以再解释一下么?若是发现了偏差,直接查表得出总体偏差率,再用总体偏差率和可容忍偏差率比较之后直接得出最终结论不就可以了么?为什么这里说发现了偏差,还需要扩大样本规模?有些学晕了,谢谢老师。【回复】如果是统计抽样,因为可以计算出具体的数值,所以在判断总体是否可以接受时,直接查表得出总体偏差率,再用总体偏差率和可容忍偏差率比较之后直接得出最终结论就可以了,只要总体偏差率上限低于可容忍偏差率,就可以接受总体。但是在非统计抽样中,因为注册会计师更多的运用到职业判断,计算出的结果没有那么精确,此时如果总体偏差率低于但是接近可容忍偏差率,注册会计师秉着职业谨慎,需要再扩大样本规模进行测试,避免实际上总体偏差率高于可容忍偏差率。
【问题】老师:麻烦归纳总结下细节测试、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关系和区别、适用范围等,从概念和出题方面,谢谢【回复】风险应对程序一共是两种,一种是控制测试一种的实质性程序,二者的具体区分如下。而实质性程序是分为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所以不能把细节测试和前两者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的哦~一、定义控制测试指的是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即是针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
实质性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实质性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
二、具体区别点 区别点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测试对象
会计数据(余额、交易等)
评价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运行有效性
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
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行
询问、观察、检查、监盘、函证、计算等
期中、期末为主
期末、期后为主
一般情况下选择进行
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
变量抽样、PPS抽样
信赖过度风险、信赖不足风险
误受风险、误拒风险
【问题】什么叫穿行测试,能否举例说明呢?【回复】穿行测试是指注册会计师追踪交易在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通过追踪某笔或某几笔[量少]交易在业务流程中如何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以及相关控制如何执行[几乎包括全部环节],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被审计单位的交易流程和相关控制是否与之前通过其他程序所获得的了解一致[了解的“接地气”程序],并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就是像领导视察一样,就是走马观花似的检查,把流程大致的走一遍
【问题】老师您好,集团项目审计一定要进行项目控制质量复核【这个是不一定的,因为是否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取决于下面的标红部分。】【回复】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要求对特定业务(包括所有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在编制报告时得出的结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象的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政策和程序应当包括下列要求:(1)对所有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明确标准,据此评价所有其他的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以确定是否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3)对所有符合标准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问题】老师您好:请问穿行测试和重新执行的区别?
【回复】穿行测试是指追踪交易在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注册会计师选取一笔或很少几笔交易了解其如何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采用询问、观察、检查等方面以确定是否与之前了解的一样,以及是否得到执行,通常是针对交易循环进行穿行测试。如注册会计师选取一笔有代表性的交易,按交易的流程采用询问、观察、检查的方法来追踪这笔交易如何生成、如何记录,在交易流程的相关内部控制是如何控制这项销售交易的,从而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和先前了解的一样。穿行测试主要用于风险评估程序,不排除用于控制测试,但不能直接发现金额上的错报,所以不能用于实质性程序。重新执行是在控制测试中执行,注册会计师会选取一定的样本量,重新独立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也就是自已完全按照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独立的执行一遍,再和被审计单位执行的相比较,以确定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的运行。如注册会计师独立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再与被审计单位编制的余额调节表相核对,看被审计单位这项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穿行测试是个集合程序,集询问、观察、检查的集合程序,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程序,通常用于风险评估程序,不排除用于控制测试。重新执行是一个单独的程序,用于控制测试。
第八章:【问题】对于与收入完整性认定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控制测试更能有效应对,对于与收入发生认定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实质性程序更能有效应对,这句话怎么理解?不明白为什么?【回复】发生认定是不该入账的入了账,或者入账金额不准确等错报都会体现在账中,所以检查明细账中的大额或异常项目是查出重大错报较为有效的手段。但是对完整性认定是未记录于账中的交易,虽然可以从原始凭证逐笔检查到明细账,但面对企业庞大的交易量,这种方式犹如大海捞针。管理层为了保证企业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均已入账,会针对相关原始凭证连续编号,这是企业防止漏记的一项重要内部控制,所以针对完整性认定,注册会计师通常更多地采用控制测试。
【问题】针对特别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需要考虑的因素针对特别风险什么情况实施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什么情况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回复】如果针对特别风险的控制,设计了且与预期是有效的,那么是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如果针对特别风险没有设计相关的控制,或设计了控制但预期控制无效,那么实施实质性程序的,不实施控制测试
【问题】请问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表内在钩稽关系有哪些?【回复】从以往考试情况看,与“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1.计算与折算方面的错误计算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指合计数是否正确,各组余额与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乘积之和是否等于年末坏账准备的余额等;折算方面的错误比较明显。抓住三个特征即可:一是外币,三是汇率,三是验算。2.勾稽关系的检查应收账款账龄方面的勾稽关系主要是基于“应收账款余额越收越少”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展开的。具体包括:(1)上年年末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不能小于本年年末1~2年应收账款的余额;(2)上年年末1~2年应收账款余额不能小于本年年末2~3年应收账款的余额;(3)上年年末2~3年应收账款余额+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不能小于本年年末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注:1.上年年末2-3年应收余额可以大于、也可以小于或等于本年年末3年以上的应收余额。“大于”的情形:本年度不仅收回了上年年末3年以上的余额,而且部分收回了2-3年的余额。此时,本年年末3年以上的余额属于上年年末2-3年余额中的一部分。“小于或等于”的情形:本年度未收回上年年末2-3年的余额。此时,本年年末3年以上的余额包含了上年年末2-3年余额的全部。2.类似地,上年年末3年以上的应收余额可以大于、也可以小于或等于本年年末3年以上的应收余额。3.如存在企业购并,上述勾稽关系可能被破坏。
【问题】控制的预期偏差率为什么和控制测试的范围同向变动??控制偏差率越高,拟信赖控制程度不是越低吗?【回复】控制偏差率越高,注册会计师在实施控制测试时,要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证明控制是有效的,所以控制的偏差率与控制测的范围是同向变动的您说的是预期控制的偏差率越高,控制的信赖程度越低,越要少实施控制测试,指的是在实施控制测试前,注册会计师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预期有效性,如果预期有效,也就是预期的偏差率低,要实施更多测试,是反向变动的;但是这里的控制偏差,指的是已经确定实施控制测试情况下,如果控制的偏差率越高,注册会计师要实施更多的测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12章:【问题】穿行测试和重新执行,老师您好,请问这两个概念怎么辨析?【回复】穿行测试主要是用在了解内部控制时使用,而重新执行主要是在控制测试程序中使用;重新执行是一项具体的审计程序,而穿行测试是多种审计程序的综合运用。从以上描述来看,重新执行主要是确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而穿行测试主要是了解内部控制的流转过程,并在这个流转过程的了解中来掌握相关内部控制的具体情况。因此在了解内部控制的过程中,穿行测试是适用的,而重新执行并不适用。举例如下:重新执行是就某一项内部控制的程序由CPA独立重新做一下,比如重编银行余额调节表;穿行测试CPA可以针对某一笔销售交易,从头至尾地检查一下其在各个环节的控制。
第13章:【问题】请问老师只要是有舞弊就一定要沟通吗?【回复】这一点老师可以结合教材第293页给予解答:当注册会计师已获取的证据表明存在或可能存在舞弊时,尽快提请适当层级的管理层关注这一事项是很重要的。如果确定或怀疑舞弊涉及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以及其舞弊行为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其他人员,注册会计师应当尽早就此类事项与治理层沟通。如果怀疑舞弊涉及管理层,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此怀疑向治理层通报,并与其讨论为完成审计工作所必需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所以结合以上内容,当确定或怀疑存在的时候,都是要沟通的。
第17章【问题】应对会计估计的特别风险的审计程序是哪三个?【回复】应对的程序如下:(1)评价管理层如何考虑替代性的假设或结果,以及拒绝采纳的原因。在没有考虑替代性假设或结果的情况下,评价管理层在作出会计估计时如何处理估计不确定性。(2)评价管理层使用的重大假设是否合理。如果假设的合理变化可能对会计估计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则这些假设被视为重大假设。(3)当管理层实施特定措施的意图和能力与其使用的重大假设的合理性或对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恰当应用相关时,评价这些意图和能力。
【问题】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老师,您好,请问非无保留,保留,否定意见,都是什么区别,是叫法不同还是程度不同呢?【回复】叫法不同,程度不同,出具的背景也是不同的,非无保留是一个总称的,包括保留、否定,无法表示意见这三种。而如果是错报重大不广泛,是保留,错报重大且广泛,是否定,而审计范围受限重大不广泛,是保留,审计范围受限重大且广泛,是无法表示,这部分教材19章会专门介绍以及详细区分的,这块先了解一下就可以的。
第21章【问题】请问老师,什么叫上市实体,与上市公司是什么区别?【回复】上市公司是指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不包括公开发行债券的公司,而上市实体则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公司。上市实体要比上市公司的范围要广。 涉及到的公众利益的面比较广泛,属于公众利益实体。
1.公众利益实体包括上市公司和法律规定的实体。
2.公众利益实体以外的其他实体拥有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将其作为公众利益实体对待。
3.电信类公司,大部份都上市。没有上市的也拥有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的利益相关者。 如果审计客户具有公众利益实体性质的话,则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的范畴。除了上市以外,凡是满足所描述条件的,便属于公众利益实体,比如一个公司虽没有上市,但业务性质特殊,如金融、保险业务,或涉及的利益相关者甚多,或公司的规模庞大等等,都可以被定义为公众利益实体。
第22章:【问题】重大类别是指什么?【回复】指的是账面金额超过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账户
第23章:【问题】高级合伙人跟关键审计合伙人怎么区分?【回复】关键审计合伙人主要是指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以及其他审计合伙人(主要是能够对财务报表中涉及的事项作出重大判断或者关键决策的合伙人)。而这个高级合伙人更加倾向于在事务所的管理上出于较高级别的审计合伙人(比如所长)。当然,高级合伙人可能成为关键合伙人,关键合伙人也有可能是高级合伙人。关键审计合伙人是针对项目组这个概念说的,而高级合伙人是针对事务所这个实体来说的。在高级合伙人成为项目组的关键审计合伙人并拟加入审计客户,那么适用的“冷却期”要求就是审计客户已经对外发布了自关键合伙人不再担任拟加入审计客户的项目审计的关键合伙人起至少涵盖12个月的财务报表。
二、经济法
【问题1】狭义无权代理跟表见代理的差别就是表见代理是有理由相信吗?这两者出题的时候有什么会强调有理由相信这字眼吗?这个表见代理的结果跟狭义无权代理善意第三方的结果不是一样的吗?那表现代理还有什么意义呢?【回复】1.狭义无权代理跟表见代理的差别就是表见代理是有理由相信吗?这两者出题的时候有什么会强调有理由相信这字眼吗?答:(1)狭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①狭义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②行为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a)客观上存在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理由;(b)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即第三人无从知道无权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c)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③无权代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a)本人追认。(b)视为本人同意。无权代理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在不存在本人追认或不存在视为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为无效民事行为,应当按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则来处理。如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则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该法律后果后,有权向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如第三人主张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在没有代理权这一实质特征上同于无权代理,按照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则来处理。注意领会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本人予以否认的,由本人举证,如举证不能,表见代理成立。(2)出题是题目中出现“持有盖有某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或“甲一直负责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采购活动,现已辞职,但A公司未将甲辞职的情况告知B公司”等这一类话语,我们要首先考虑是否构成表见代理。2.这个表见代理的结果跟狭义无权代理善意第三方的结果不是一样的吗?如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则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该法律后果后,有权向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如第三人主张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在没有代理权这一实质特征上同于无权代理,按照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则来处理。注意领会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本人予以否认的,由本人举证,如举证不能,表见代理成立。
【问题2】请问老师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有什么区别,哪些情况需要变更登记哪些需要转移登记【回复】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事项发生不涉及权利转移的变更所需登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转移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转移所需登记。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问题3】为什么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前者比后者优先的点在哪儿?【回复】1.经过法定登记的抵押权具有公示性,而依法交付设定的质押公式性小于依法登记的抵押权。2.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抵押权和质权担保的债权,那么此时应当优先偿还依法登记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
【问题4】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等这些抗辩权分不清何时这个事情是什么权?【回复】1.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特有的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甲向乙借款,丙为甲提供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甲到期没有还钱,乙直接找丙,丙就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2.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才涉及的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3.这里老师用例子的形式为您解答,方便理解:(1)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合同履行时甲要求乙先交货自己再付款,这时乙就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2)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合同履行时,甲未交货就要求乙付款,这时乙就可以行使行履行抗辩权。(3)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后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这时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问题5】“债权人的债权不受是否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限制”,这句话不理解,请老师举个例子好么?【回复】1.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2.乙欠甲100万元的货款到期不能清偿,丙公司欠乙20万元的工资,乙对丙公司拖欠的工资没有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债权,但甲也不可以对丙公司欠乙的20万工资行使代位权,因为工资属于劳动报酬,不可以代位。
【问题6】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怎么理解这四种合同?【回复】1.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2.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3.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4.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问题7】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不构成当然退伙吗?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条件有什么区别吗?【回复】(1)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不构成当然退伙。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以自己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个人丧失清偿能力并不会影响到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所以作为有限合伙人个人来讲,是否丧失偿债能力,是不会对合伙企业产生影响的,因此有限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不是当然退伙的情形。(2)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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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当然退伙和除名对于原有名下合伙企业享有的财产份额处理相同吗?【回复】这里是不太一样的。<font color="#.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们那这里的(1)和(<font color="#)举例说明:(A)如果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B)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如果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其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此时财产份额已经被全部强制执行了,不存在后续问题了。<font color="#.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我们那这里的(1)和(<font color="#)举例说明:(A)如果为履行出资义务被除名的,那么根本就不存在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被除名的,那么首先要赔偿造成损失的部分,如果是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是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问题9】请列举独立董事的职权有哪些?【回复】1.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font color="#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font color="#%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解释】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font color="#.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的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font color="#%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问题10】老师,有限责任也有股东吗?不是股份公司才有呢?有限也有股权?那这两种公司有何区别???我以为只有股份是有股东,有股权的呀。【回复】1.有限责任公司也是有股东的。股份有限公司也是有股东的。<font color="#.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称之为股权。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称之为股份。但一般考试中不用特别作区分。<font color="#.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包括不限于):(1)规模上:①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规模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其设立、运作步骤简单;②股份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公众性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往往股东人数众多,公司的决策也按持股票数量掌握话语权,是典型的资合公司。(2)两种公司形式具体差异表现在:①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②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3)股东人数限制: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②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4)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5)社会公开①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②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问题11】老师您好,清算和解散有什么区别呢?同时提请清算和解散,人民法院对清算申请不予受理,是不是受理解散后要进行清算呢?【回复】<font color="#.清算和解散有什么区别呢?(1)公司解散①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发生章程规定或者法定的除破产以外的解散的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并进入清算程序的过程。②公司解散事由发生后,公司并未终止,仍然具有法人资格,可以自己名义开展与清算相关的活动,知道清算完毕并注销后才消灭其主体资格。③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不必进行清算外,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④公司解散的目的是终止其法人资格。(2)公司清算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的程序结束公司事务,收回债权,偿还债务,清理资产,并分配剩余财产,终止消灭公司的过程。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彼产清算。<font color="#.同时提请清算和解散,人民法院对清算申请不予受理,是不是受理解散后要进行清算呢?答:公司解散后,依法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问题12】老师您好,能帮我总结一下,经济法整本教材中有5处提到了亲属关系吗,以及这5处对应的考点、区分?【回复】1.对抗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亲属: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font color="#.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亲属问题:(<font color="#)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font color="# (<font color="#)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font color="#%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font color="#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font color="#)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font color="#%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font color="#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font color="#.首发禁止配售对象的亲属问题:(一)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二)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font color="#%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三)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font color="#.4.一致行动人的亲属问题:(9)持有投资者<font color="#%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10)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自己或者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font color="#.管理人:(3)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font color="#.关联方: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这里的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问题13】裁定和判决的区别?【回复】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font color="#、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font color="#、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font color="#、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font color="#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问题14】支票金额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但支票金额可以授权补记,而未记金额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或委托收款。想问一下意思是只能向相对人授权补记吗?如果相对人直接把支票交付给另一个向其出售货物的人(支票尚未记收款人名称),那售货的人是不是有权补记金额栏啊?【回复】支票金额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但支票金额可以授权补记,而未记金额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或委托收款。是只能相对人授权补记。如果相对人直接把支票交付给另一个向其出售货物的人(支票尚未记收款人名称),那售货的人是没有权补记金额栏的。
【问题15】老师,您好,请问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有什么区别?【回复】1.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人见到出示的票据后作出承诺的行为。<font color="#.提示付款是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向付款人出示票据,将票据交其验看,并请求付款人付款的一种法律行为。<font color="#.通俗点说,提示承兑是“你要承诺兑付”,就是你现在承诺到时候你一定会付,一般分为银行承诺或者企业承诺,所以经过承诺兑付的票据分成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就是“到时候了该付钱了”。<font color="#.承兑人和付款人在承兑后产生了重合,付款人跟承兑人是一个人。但两者的期限是不同的。关于票据承兑和付款期限,您可以参照下面的表格来记忆:
票据种类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汇票银行汇票无需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商业汇票定日付款到期日前到期日起10日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本票无需承兑出票日起2个月支票无需承兑出票日起10日
【问题1】管理用现金流量表将现金流量区分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融活动现金流量。此处的实体现金流量公式,从实体现金的来源分析,是否有金融活动现金流量的参与?【回复】是这样分析的:企业的资本分为股权资本和债务资本,分别从股东和债权人那里筹集,筹集之后用于购置生产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又会回报给股东和债权人。而实体现金流量有两个公式,分别是从经营和金融的角度来描述的:1.实体现金流量=税后经营净利润+折旧摊销-经营营运资本增加-资本支出;或者实体现金流量=税后经营净利润-经营营运资本增加-净经营长期资产增加。这个式子是从经营的角度来描述的,企业利用经营资产,创造税后经营净利润,然后再进行投资扩大再生产,剩下的就是为股东和债权人创造的收益,这部分收益要分给股东和债权人,于是形成了下面的公式:2.实体现金流量=股权现金流量+债务现金流量,这个式子是从融资(金融)的角度来说的,企业从股东和债权人手里融得资本,分别给予他们回报,实体现金流量就构成了对他们的回报。
【问题2】老师能不能解释一下债务现金流量的意义和计算方法?【回复】债务现金流量是企业能提供给债权人的现金流量。债务现金流量=税后利息费用-净负债增加,其中,税后利息费用比较好理解,是企业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因为利息费用可以抵减所得税,因此企业实际上流出的现金流没有那么多,是一个税后的利息费用。净负债增加,表示企业欠债权人的金额增加了,意味着向债权人又增加了借款,反过来说就是债权人对企业进行了债权方式的投资,相当于现金流从债权人流向企业,所以用负数表示。另外,还可以根据实体现金流量=股权现金流量+债务现金流量这个公式来求,即债务现金流量=实体现金流量-股权现金流量。企业的投资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股权投资人,另一部分是债权投资人。他们不能无缘无故投资,是需要回报的,企业流向他们的现金流的总和称为实体现金流量,扣除掉流向股东的现金流量(股权现金流量),剩下的就是债务现金流量。
【问题3】不增发新股的时候,本年股东权益增长率=本年可持续增长率,这句话怎么理解呢?【回复】可持续增长率=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留存收益率/(1-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留存收益率)=(收益留存率×净利润/期末股东权益)/(1-收益留存率×净利润/期末股东权益)=(留存收益本期增加/期末股东权益)/(1-留存收益本期增加/期末股东权益)=留存收益本期增加/(期末股东权益-留存收益本期增加)=本期收益留存额/(期末股东权益-本期收益留存额)如果不增发新股,则“期末股东权益-本年留存收益”=期初股东权益,可持续增长率=本年留存收益/(期末股东权益-本年留存收益)=本年留存收益/期初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增长率
【问题4】平均年成本法的假设前提是将来设备再更换时,可以按原来的平均年成本找到可代替的设备,这句话到底应该怎么理解,还是不太明白,希望老师讲解通俗些?【回复】这样的原理是因为企业不能只顾当前的需要,而要长远的打算,如果企业需要使用设备6年,新设备可以使用6年,而旧设备只能使用3年,这样的话就算旧设备的平均年成本低,但是使用的时间不够,还需要找到可替代的设备,如果可替代的设备平均年成本高的话,使用6年,旧设备和新设备谁合算就不一定了,这样的话平均年成本法就无法进行决策,没有意义,所以假设是可以按原来的平均年成本找到可代替的设备。
【问题5】复利次数越多,则说明付息频率是越高的。利息支付越频繁,对于折价出售的债券,则债券价值变小了,而对于溢价出售的债券,则价值提高。在支付频率增加时投资者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实际上也是增加的,而且折价发行时增加的幅度要比票面利率计算的实际利率增加的幅度要大,相当于投资者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增加了,所以债券价值减少了。溢价发行时投资者实际要求的必要报酬率的增加幅度是小于票面利率计算的实际利率的增加幅度的,所以债券价值增大了. 平价债券,债券价值是等于面值的,不受付息频率的影响的。 不太理解,为什么溢价价值就高,折价价值就第,可否举例?【回复】老师用实际的数字举例,你来理解一下。发行票面价值1000元,票面利率8%的债券,市场利率6%,5年期。通过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可以看出是溢价发行:①一年付息一次,债券价值=1000×8%×(P/A,6%,5)+1000×(P/F,6%,5)=;②一年付息两次,债券价值=1000×4%×(P/A,3%,10)+1000×(P/F,3%,10)=,所以通过例子可以看出,溢价发行的债券,加快付息频率,价值上升。发行票面价值1000元,票面利率8%的债券,市场利率10%,5年期。通过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可以看出是折价发行:①一年付息一次,债券价值=1000×8%×(P/A,10%,5)+1000×(P/F,10%,5)=924.164;②一年付息两次,债券价值=1000×4%×(P/A,5%,10)+1000×(P/F,5%,10)=922.768。所以通过例子可以看出,折价发行的债券,加快付息频率,价值下降。发行票面价值1000元,票面利率10%的债券,市场利率10%,5年期。通过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可以看出是平价发行:①一年付息一次,债券价值=1000×10% ×(P/A,10%,5)+1000×(P/F,10%,5)=1000②一年付息两次,债券价值=1000×5%×(P/A,5%,10)+1000×(P/F,5%,10)=1000所以通过例子可以看出,平价发行的债券,加快付息频率,债券价值不变。
【问题6】看涨期权现行价格大于期权价值,要出售看涨期权,为什么要买入股票,卖空无风险证券?【回复】如果期权价格小于期权价值,就是按照期权价格买入,按照期权价值卖出,按照期权价值买入是借款购买股票,因此按照期权价值卖出就是反向操作,即卖股票,买无风险证券,所以组合是买看涨期权,卖股票,买无风险证券。如果期权价格大于期权价值的话,就是按照期权价值买入,按照期权价格卖出,按照期权价值买入是借款购买股票,所以套利组合就是借款购买股票,卖出看涨期权。
【问题7】为什么看涨期权的上限是股价,看跌期权的上限是执行价格???【回复】举个例子:看涨期权价格和股票价格都是10元,假设未来的股价是20,执行价格15元,则股票净损益=20-10=10,期权净损益=5-10=-5;假设未来的股价2元,则股票净损益是-8,期权净损益=-10;从例子可以看出,如果期权价格等于股票价格,无论未来股价高低(只要不为0),购买股票总比购买期权有利。因为如果市价低于执行价格,则损失的是股价也就是期权价格,二者相等,而股票损失的是差额;如果股价高于执行价格,则购买期权比购买股票损失一个期权费用。所以看涨期权价格的上限为股票价格;由于期权价值=内在价值+时间溢价,而时间溢价≥0,所以期权价值≥期权的内在价值。所以看涨期权价值的下限为内在价值。看跌期权的价值上限为执行价格,因为当股价跌为零时,期权价值是最大的,此时期权价值为执行价格。由于期权价值=内在价值+时间溢价,而时间溢价≥0,所以期权价值≥期权的内在价值。所以看跌期权价值的下限为内在价值。总结:看涨期权的价值上限为股票价格,下限为内在价值;看跌期权的价值上限为执行价格,下限为内在价值。
【问题8】老师您好,财务杠杆系数计算式中为什么要用(息税前利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税前利润)呢?每股收益不是指税后的吗?分母为什么不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税后利润?【回复】这里是推导出来的。根据定义可知,财务杠杆系数=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EPS/EPS)/(△EBIT/EBIT1)EPS1=(EBIT1-I)×(1-T)/NEPS2=(EBIT2-I)×(1-T)/N△EPS=EPS2-EPS1=(EBIT2-EBIT1)×(1-T)/N=△EBIT×(1-T)/N△EPS/EPS1=△EBIT/(EBIT1-I)(△EPS/EPS1)/(△EBIT/EBIT1)=EBIT1/(EBIT1-I)
【问题9】老师可不可以详细的说明一下发放股票股利时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怎么变化,分录怎么做,举例说明一下。(这个按面值来?)股票回购的处理方式呢(这个按市价来吗?)股票回购和现金股利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怎么理解?股票股利所有者权益不变是吧?【回复】假定公司股票市价10元每股,发放1000万股股票股利。在我国发放股票股利是按照面值来的:借:未分配利润& && &&&1000贷:股本& && && && &1000其他国家有的是按照市价来的,那么:借:未分配利润& && &10000贷:股本& && && &&&1000资本公积& && & 9000股票回购一定是按照市价来的,在市场上回购不按市价没人卖给你哦。回购的时候:借:库存股贷:银行存款注销的时候:借:股本资本公积贷:库存股资本公积不够冲的冲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由上面的分录可以看出股票回购会导致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股票股利的话只是所有者权益内部增减变动,所有者权益总量不变。如果是现金股利的话,那么:借:未分配利润贷:应付股利借: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所以发放现金股利会导致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
【问题10】老师,我始终不太理解,为什么当资产的使用者处于较高税率级别时,租赁比折旧抵税利益大,如果好举例子的话,请老师举个例子方便理解,谢谢老师!【回复】折旧是企业的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即有抵税的效应。这里有一个条件,即全部折旧抵税额必须有足额的应税所得用于抵税,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不变。如果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好,没有足够用来抵税的应税额这时候不能实现折旧抵税。因此折旧抵税额的风险比租金要大一些,与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很大的关系。企业亏损是可以用在以后弥补,但是折旧抵税的现金流量是本年就需要考虑的,而不能等到弥补亏损的时候才考虑的。比如说本年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元,所得税100×25%=25,折旧是200万元,折旧抵税=200×25%=50,我们应该叫的所得税是25,但是折旧抵税是50,所以我们只能抵25,而不是50,如果抵减50的话,相当于政府还需要给企业25才可以,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但是考虑折旧抵税的时候没有考虑这个问题,直接按照50进行考虑的,也就是多考虑了现金流量,所以风险是大的。因此相应的折现率也要高一些。
【问题11】老师,请问筹资弹性应该怎么理解?为什么银行借款的筹资弹性比债券融资大???【回复】筹资弹性就是可以协商的余地,因为银行借款是直接跟银行进行借款,如果到期的时候归还不了本金等就可以跟银行进行协商,可以晚点进行归还。所以筹资弹性大。但是如果是债券融资的话,是面对社会大众的,发行企业不可能跟每个人都进行协商,所以筹资弹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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