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信息表销方纳税人补充信息表样板不是本税务机关所属企业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为什么会产生争议
  任何法律的不完善都会导致争议的产生,但中国税收立法的不完善相对于其他领域来说,严重许多。目前中国有18个税种,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环境保护税有相对应的法律,其他税种所依据的是暂行条例,比如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等等。这些暂行条例都制订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不太适应目前的税收情况。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政府、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又制订了很多的规章与出台了无数规范性文件。
  这些暂行条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制定的过程中没有经过广泛的调研和论证,所以存在很多的缺陷,比如说,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下位法与上位法相冲突,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用词不科学导致意思不明确等等。不但是这些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就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也存在诸多不足,由此导致了很多争议。我们看一个案例:
  某房地产公司在2011年计提土地增值税3.1亿元并转入当年损益,计提的3.1亿元土地增值税当年上缴给国家了没有呢?没有,实际只预缴了0.22亿元。可是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公司将计提而未缴纳的2.9亿元土地增值税申报了税前扣除。税务机关认为2.9亿不能税前扣除,理由是这2.9亿元并没有实际发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只有实际发生的税款,才能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是这样规定的: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房地产公司不认同税务机关的说法,认为2.9亿元就是实际发生了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我们企业都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来做账的,只要是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是否收付,都属于“实际发生”,应该计入当期的收入和费用。2.9亿元土地增值税虽然没有缴纳,但因发生在2011年,就算2011年的支出了。第九条是这样规定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税务机关认为,土地增值税税款不适用权责发生制,根据还是第九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只适用于收入与费用,不适用于税款,而且,第九条还有一个例外规定,即“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增值税就是这个例外。但是房地产公司认为,这个例外情况不适用土地增值税,因为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至今没有一个文件规定说土地增值税不适用权责发生制。
  税务机关又说了,根据权责发生制,只有权利义务发生了的,才记入损益,2.9亿元的纳税义务在2011年并没有发生。2011年该公司的房子还没有卖完,土地成本和房屋销售收入都不确定,不能准确计算增值额,增值额不确定,也就无法准确计算土地增值税,正因为这个情况,我国法律规定了土地增值税预缴与清算两个步骤。
  房地产公司认为,房子没有卖完,并不影响增值额的计算和土地增值税的征缴。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因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纳税人签订转让房地产合同之日。2.9亿元的土地增值税就是按2011年已出售房屋的收入计算出来的。
  朋友们,《企业所得税法》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这种层级的法律都会引发税企之间的争议,那层级低许多的规范性文件,引发的争议就会更多。
  (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低
  引发税企争议的第二个原因就是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低。税法遵从度低,就是指纳税人遵守税法的积极性不高,为什么纳税人不愿意遵守税法呢?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税收立法存在不公平现象。公平是所有法律的追求目标,我们制定法律、遵守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公平。那税收立法公不公平呢?不太公平,比如我们赚点工资不容易,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对我辛苦赚的工资收入,最高税率为45%,而对于个人买卖股票取得的收入,反而不用纳税,有人就觉得它不公平。对于不公平的税收制度,纳税人会有抵触情绪,不愿意遵守,想办法逃税。一逃税呢,就有可能引发争议。
  二是税负高。中国企业的宏观税负大约为40%,加上政府部门收取的各种费多达两百多种,使得企业不堪重负。尤其是中小企业,老板不懂税法,也无力聘请专业人士进行税收筹划,多缴了很多冤枉税。交了不该交的税,并不一定光荣,但一旦少缴税,开假发票,就有可能被发现,争议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
  三是纳税人不遵守税法的行为并不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社会秩序的维护,一方面靠法律,另一方面需要依靠道德,只有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一个好的社会秩序才能形成。可在税收领域,道德是缺位的,违反税法的人并不会因此而感觉到羞耻,有些人逃税、虚开发票被查到,不但不会受到舆论的遣责,反而会引起其他人的同情,说,哎呀,你看,大家都这样做,都没有事,就他运气不好被抓起来了。这种社会氛围非常不利于纳税人对税法的遵守。
  (三)税务机关税法遵从度低
  税务机关为什么对税法的遵从度也不高呢?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重实体轻程序,就是说,税务机关在执法的过程,将注意力主要放在纳税人是否违法的问题上,在税务检查以及作出处理处罚的过程中,不太注意程序的合法性,从而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税务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更在意上级税务机关下发的命令、决定、通知、函,而对法律的了解反而不多,这样会导致对这些通知、决定的理解不到位、不透彻,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现象,这样也容易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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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k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k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
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般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当然,可以请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代理会计账务。
10、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11、申请领购f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f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f票。
金山蔬菜公司注册好了之后有注意事项
1、问:新企业所有证照办好以后,接下来*步应该办什么?
答:应该到税务所办理企业税种核定和纳税申请
2、问:是不是所有的新办企业都要申请税种核定?
答:是的。如未申请核定,税务部门有权将其列入非正常户,并以行政处罚。
3、问:新办企业何时开始进行税务申报。
答:内资企业自税务登记证办出之日起,当月开始必须进行税务申报。
4、问:税务申报是否是有税收才申报,无税收就不用申报?
答:不是。只要开始申报,无论有无税收都要申报。如无税收时必须进行零申报。
5、问:每月的申报日期是什么时间?
答:每月的申报日期为1-15日(国定假日顺延),一般纳税人每月1-15日进行认证,抄、报税。
6、问:现在是否可以申请网上申报?
答:是的,并且直接进行转帐缴税。
7、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是否可以选择:
答:目前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但是新办企业必定为查账征收。
公司注册后不报税不注销不年检有什么后果
1、不经营也会被吊销执照。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正常报税、年检视为公司正常营业!
2、不报税每年会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3、不注销不年检*终会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补办。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信用污点:
①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②税务则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③公司法人、股东将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限制银行贷款、出国、移民、领取养老保险等。5000家学校 100万学员的选择 www.Pxt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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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这些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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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教育是一家全国综合性的连锁教育品牌,我们常年招生,循环开课,随到随学,欢迎广大朋友报名学习,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的教育,权威的师资,贴心的服务,舒心的环境,让您学的安心,报的放心。&&&01建筑服务一、建筑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发票开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发票开具: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02销售不动产一、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基本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票开具规定(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发票开具: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小规模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03金融服务一、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发票开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发票开具: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汇总纳税的金融机构发票开具规定采取汇总纳税的金融机构,省、自治区所辖地市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地市级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区县及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三、保险服务发票开具规定(一)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二)为自然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四、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具体规定(一)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三)主管国税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四)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04生活服务业一、住宿业发票开具规定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二、旅游服务发票开具规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发票开具: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三、教育辅助服务发票开具规定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发票开具: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05部分现代服务一、不动产租赁业务发票开具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发票开具: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二、物业管理服务发票开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票开具:纳税人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三、劳务派遣服务发票开具规定(一)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票开具: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发票开具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发票开具: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五、经纪代理服务发票开具规定(一)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发票开具: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二)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发票开具: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三)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发票开具: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六、鉴证咨询业发票开具规定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06交通运输服务一、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二、铁路运输企业发票开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07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一、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具体规定(一)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开增值税发票:1.“单价”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3.“销售方名称”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名称;4.“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5.“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或系统税票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6.备注栏(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4)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5)税务机关为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7.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买方为自然人或符合下列4项条件之一的单位(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可不填写:(1)我国在境外设立的组织机构;(2)非常设组织机构;(3)组织机构的内设机构;(4)军队、武警部队的序列单位等。(二)国税机关发票代开办理流程1.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①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②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3)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2.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①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②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二、地税机关代开发票具体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地税机关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开增值税发票:(一)“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免税、差额征税以及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的,“税率”栏自动打印“***”;(二)“销售方名称”栏填写代开地税局名称;(三)“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代开发票地税局代码;(四)“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五)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六)差额征税代开发票,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七)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代开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八)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元”;(九)其他项目按照增值税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十)代开发票部门应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地税代开发票专用章。08其他开具规定一、差额征税发票开具规定纳税人或者税务机关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二、电子发票开具规定(一)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规定(一)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要抵扣增值税税款,该栏必须填写。(三)填写“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时,“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应换行打印在“购买方名称”的下方。(四)“完税凭证号码”栏内打印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完税证号码,自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此栏为空。(五)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新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免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免税”,“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六)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七)纳税人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如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的,应先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四、收购业务发票开具规定纳税人通过新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五、稀土企业发票开具规定(一)从事稀土产品生产、商贸流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销售稀土产品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内容通过系统中的稀土产品目录库选择,“单位”栏选择公斤或吨,“数量”栏按照折氧化物计量填写,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XT”字样。(三)销售稀土产品以及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开具发票。销售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也应当分别开具发票,不得在同一张发票上混开。(四)不得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六、预付卡业务发票开具规定(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3.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二)支付机构预付卡(以下简称“多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3.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三)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七、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发票开具规定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6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咨询热线:400-更多课程请点击:海宁本部校:海宁市西山路832号金贸大厦11楼1101号(蒙努大桥边文苑路和西山路路口)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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