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查询网上查询属公司,让职工出资按采暖是否合理?

|||||||||||||
2001年11月后改产权房屋 陈欠采暖费现房主付
十指连"新" "掌"握精彩-- 东北新闻网手机版
  2001年11月以前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有房使用权的,所欠采暖费由原缴费主体承担,如不结清则由现房主承担。
  近日,记者走访沈阳部分供暖企业缴费大厅发现,很多市民都因房屋有陈欠采暖费的情况导致缴费受阻,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因为买卖&二手房&没查清采暖费陈欠的问题。
  &二手房&陈欠采暖费
  2001年11月前后政策不同
  刘女士2007年在皇姑区塔湾地区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就直接办理更名手续,现在这两年缴纳采暖费每次都因为陈欠问题受阻。&昨日,刘女士在缴费大厅说。
  根据规定:2001年11月以前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有房使用权的所欠采暖费,供热单位应向原交费主体追缴,新房主承担入住后发生的采暖费,供热单位不得以该房有欠费为由,拒绝供热或签订供热合同。
  而在2001年11月以后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由变更产权或使用权双方自行结清陈欠的采暖费,并到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如不结清由现房屋产权人或公房使用权人承担关联责任。
  困难企业陈欠可&挂账&
  但市民需出具证明
  对破产企业职工、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失业并轨等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供热单位向原单位依法追缴属于原单位陈欠的采暖费,不得向个人追缴。
  对经市、区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企业的职工,该企业被认定前陈欠的采暖费,作&挂账&处理。当年的采暖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但是供暖企业会让市民到陈欠单位出具证明,然后按照&挂账&处理,才不向个人追缴,然后正常收取今冬采暖费。
  停供后恢复供热
  不得收取挂网费、接管费
  对办理采暖费转移手续的用户,其转移前单位陈欠的采暖费,由供热单位向原承担采暖费的单位依法追缴,转移接收单位只负责转移后的采暖费。
  对分户供热改造以后的用户,供热单位应按其合同向原缴费主体追缴陈欠的采暖费,不得向用户个人追缴。对交费主体为用户个人的,供热单位可采取逐年清缴的办法处理。
  对提出恢复供热的已分户居民用户,供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挂网费、接管费等费用。
  此外,供热在追缴陈欠采暖费时,应首先承担确认交费主体的责任,不得把确认和追缴职工单位陈欠采暖费的相关责任强加给居民用户。凡能够或已经提供是由单位资费的相关证明的,供热单位应向职工单位确认和追缴陈欠采暖费,不得以有职工单位陈欠的采暖费为由,拒绝收取用户当年采暖费。(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 刘桐)
东北新闻网微信订阅号
东北新闻网手机版
东北新闻网法人微博
新闻客户端Android版
新闻客户端iPhone版
【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
[责任编辑:
【】【】【】【】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王源谈年少成名
东北宋仲基上线!
贝克汉姆双臂抱女儿
胡军儿子近照曝光
马苏优雅长裙仙气十足
辣妈韩彩英机场时尚
胡军复古风亮相
黄子韬简约全黑look装
相亲会上寻良缘
燕山深处崖蜜飘香
夜宿"海底"亲近海洋
五胞胎雪虎宝宝
CBA:深圳险胜广厦
辽篮1分险胜北京队
CBA:深圳负广厦
NBA:火箭胜雄鹿
罗晋曝最新写真
钟楚曦极简风格写真
暑期档综艺大战打响
郎朗的世界杯情结
国乐飞扬 传承经典
郎朗受邀巴黎看秀
蒋欣戚薇隔空撞衫
杨蓉短发清纯似高中生
本频道48小时排行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4-|邮箱:|
东北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编号:(辽)字第00255号
沈网警备案号
用户可信赖无线产品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_三利节能(871166)_公告正文
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公告日期:
关于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日出具的《关于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已收悉。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节能”、
“公司”)会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以
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
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向贵公司提交《关于三利
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以下简称“本反馈回复”)。
涉及对《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
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
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的推荐报告》(以下简称“《推荐报告》”)进行修改或补充
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
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对于《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补充,已
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现就反馈意见述及的问题按顺序向贵公司具体回复如下(除非另
有指明,本回复说明中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释义相同):
一、公司特殊问题
1.1、请主办券商在《推荐报告》中补充核查申请挂牌公司是否
存在负面清单限制情形并发表意见。申请挂牌公司属于非科技创新类
的,主办券商应说明营业收入是否达到行业平均水平及其简要分析过
主办券商回复如下,下列内容已在推荐报告中予以补充和修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
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公司着重从以下方面充分论证说明公司
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形:
1)公司是否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建筑物外墙及屋面保温、保温装饰一体
化、保温防水一体化系统的研发、施工,以及聚氨酯保温板(PIR板)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来自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聚氨酯保温板生
产销售。细分类别产品收入如下:
销售收入(元)
销售收入(元)
15,278,970.98
29,222,034.86
107,042,305.27
2,479,402.47
28,819,568.87
14,124,371.72
保温施工小计
17,758,373.45
58,041,603.73
121,166,676.99
聚氨酯保温板
6,493,020.95
25,424,211.89
5,348,305.30
24,251,394.40
83,465,815.62
126,514,982.29 100.00%
①聚氨酯保温工程施工
聚氨酯保温工程施工,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
导目录(2013 版)》(以下简称《目录》),聚氨酯保温工程施工对应
《目录》中的条款为“1节能环保产业”之“1.1高效节能产业”之
“1.1.7绿色建筑材料”中的“聚氨酯硬泡体用于墙体保温配套技术”,
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运用“聚氨酯硬泡体用于墙体保温配套技术”进行
外墙及屋面保温工程施工,因而该类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②聚氨酯保温板生产销售
聚氨酯保温板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013 版)》(以下简称《目录》),公司保温板材销售对应《目录》
中的条款为“1 节能环保产业”之“1.1 高效节能产业”之“1.1.7
绿色建筑材料”中的“高效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轻质
复合保温板材、屋面防水保温系统、集防火、保温、降噪等多功能于
一体的新型建筑墙体和屋面系统等绿色建材”,公司生产的聚氨酯保
温板属于该类别,因而该类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综上①、②所述,因而公司业务收入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
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3版)》的收入类别合计如下:
符合《目录》的产
销售收入(元)
销售收入(元)
销售收入(元)
聚氨酯保温工程
15,278,970.98
29,222,034.86
107,042,305.27
聚氨酯保温板材
6,493,020.95
25,424,211.89
5,348,305.30
21,771,991.93
54,646,246.75
112,390,610.57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业务收入占比2016
年1-7月、2015年度、2014年度分别达到89.77%、65.47%、88.84%,
均高于50%。
2)若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且因新产品研发或新服务培育原因
而营业收入累计少于1000万元,请论证说明“新产品研发或新服务
培育”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且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收入累计
约2.34亿元,高于1000万元,因而无需论证“新产品研发或新服务
培育”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3)若属于非科技创新类公司,请论证说明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
入是否低于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公司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不适用此问题。
4)若属于非科技创新类公司且最近两年及一期持续亏损,请论
证说明“最近两年营业收入是否持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公司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不适用此问题。
5)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中是否存在国家淘汰落后及
过剩产能类产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建筑物外墙及屋面保温、保温装饰一体
化、保温防水一体化系统的研发、施工,以及聚氨酯保温板(PIR板)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公司所属行业为“E建筑业”―“ E49建筑安装业”―“E4990其它
建筑安装业”。经对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版)》,公司
母公司业务不存在国家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类产业,子公司聚氨酯保
温板产品使用的发泡剂为141b,也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类
因此,公司不存在负面清单限制的情形。
1.2、关于历史沿革。请公司补充披露股权历次变动资金来源、
价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包括持股平台)及潜在纠纷。请
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香港泰利公司与维曼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香港泰利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利有限
25%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维曼公司。
此次股权转让的双方均为外资企业,与目前公司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上述股权转让时点至今
已超过我国法定的诉讼时效,若产生任何纠纷起诉方已丧失胜诉权;
其次,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股东非该次股权转让的当事人,非上述股
权转让合同的相对方,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股东
不对上述股权转让合同承担任何义务,若产生任何纠纷不属于适格被
告;再次,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股东依法依规取得公司股权,并已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支付了相应股权转让价款,已善意取得公司股权并
合法持有,若该次股权转让的双方产生任何纠纷不会影响目前公司股
权的所有权归属。综上,该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股
权架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另根据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如果由于该次股权转让当事方对于股
权转让产生相关争议,造成公司任何损失的,由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
2、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维曼公司与宏丰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维曼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利有限25%的股权以
人民币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丰公司。
此次股权转让的双方均为外资企业,与目前公司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上述股权转让时点至今
已超过我国法定的诉讼时效,若产生任何纠纷起诉方已丧失胜诉权;
其次,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股东非该次股权转让的当事人,非上述股
权转让合同的相对方,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股东
不对上述股权转让合同承担任何义务,若产生任何纠纷不属于适格被
告;再次,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股东依法依规取得公司股权,并已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支付了相应股权转让价款,已善意取得公司股权并
合法持有,若该次股权转让的双方产生任何纠纷不会影响目前公司股
权的所有权归属。综上,该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股
权架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另根据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如果由于该次股权转让当事方对于股
权转让产生相关争议,造成公司任何损失的,由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
3、第三次股权转让
日,德国瑞克公司、宏丰公司、沈相斌及高继东
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德国瑞克公
司将其持有的三利有限36%的股权转让给沈相斌,将24%的股权转让
给高继东;宏丰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利有限 15%的股权转让给沈相斌,
将10%的股权转让给高继东。其中,沈相斌代于洋持有1%的股权、代
赵德波持有5%的股权;高继东代于洋持有19%的股权。代持的原因是
被代持人因地理、时间等因素导致若自行签署文件、办理相关手续会
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为了办理相关手续的方便,被代持人委托代持人
代为持有股权,被代持人不存在股东不适格的情形。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均来源股权实际持有人的自有资金;上
述股权转让价款已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4、第四次股权转让(代持还原)
日,沈相斌分别与于洋、赵德波签署了《出资
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的相关约定,沈相斌将持有的三利有限的
8.291万元出资和41.455万元出资分别转让给于洋、赵德波。同日,
高继东与于洋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
高继东将持有的三利有限的157.529万元出资转让给于洋。本次股权
转让的实质为代持股权的还原,因此股权转让价格为零元。
5、第五次股权转让
日,中建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
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三利有限的15%股权,君华永玉经竞拍程序取得
上述股权,转让标的评估值为 182.8965万元,双方成交金额为
182.8965万元;信息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签约日期为2013年1
月18日;交易方式为网络竞价。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本次转
让的情况如下:
三利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15%股权
G312BJ1005308
¥182.8965万元
信息发布起止日 日到
信息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转让标的评估值
182.8965万元(壹佰捌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182.8965万元(壹佰捌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转让价款一次付清
转让方名称:中建材防水材料公司
转让比例:15.00%
委托会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让方名称:北京君华永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比例:15.00%
委托会员: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核各方交易主体合法。本次产
交易机构意见
权交易的行为符合交易的程序性规定,相关材料齐备,特出具此次
产权交易凭证。
君华永玉设立时为持股平台,受让中建材公司股权的资金均来自
于全体合伙人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
形;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已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6、第一次增资
日,建信财富与沈相斌、高继东、于洋、赵德波、
君华永兴、三利有限等相关方签订《投资协议》,建信财富以 3,000
万元认购三利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27.19478%的股权(即增资价格为
9.69元/元注册资本),其中,309.6919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定价以公司估值为基础并经
各方协商后确定。
建信财富为私募基金,为公司现股东,其管理人为建信北京,建
信财富及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编号
为 SD2107;该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基金募集的资金;该次增资价款
已实际缴纳汇入公司账户;该次增资不存在股权代持和持股平台。
7、第二次增资
日,泰瑞益泓与沈相斌、高继东、于洋、赵德波、
三利有限等相关方签订《投资协议书》,泰瑞益泓出资911.4万元,
认购三利有限新增35.99万元的出资,持有三利有限3.0635%的股权
(即增资价格为25.32元/元注册资本)。增资定价以公司估值为基础
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
泰瑞益泓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广州泰益泓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泰瑞益泓非公司现股东;该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基金募集的资金;该
次增资价款已实际缴纳汇入公司账户;该次增资不存在股权代持和持
8、第六次股权转让
泰瑞益泓拟撤出对三利有限的投资,经各方协商后决定由三利有
限股东君华永玉对泰瑞益泓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2015年 1月,泰
瑞益泓与君华永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
泰瑞益泓将所持三利有限的全部股权(对应出资额145.2121万元)
以1,103.1685万元转让给君华永玉,即转让价格为360.09718万元
每1%股权。
君华永玉受让泰瑞益泓股权的资金均来自于全体合伙人的自有
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上述股权转让价
款已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9、第七次股权转让
日,建信财富与沈相斌、高继东、于洋、赵德波、
君华永兴签订《三利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之框架协议》,
对建信财富所持三利有限26.362%的股权,建信财富分20.845%(第
一笔股权转让)和 5.517%(第二笔股权转让)两部分,分步向沈相
日,建信财富与沈相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建信财富将其在三利有限20.84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988.053
万元以3,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沈相斌(即每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43.919万元)。
其中,沈相斌代王贵忠持有1.39%的股权、代高继峰持有1.39%
的股权、代于娜持有0.69%的股权、代白如冰持有0.69%的股权、代
王志军持有0.69%的股权、代刘学峰持有0.69%的股权、代刘馨宇持
有 0.56%的股权、代拙朴厚国持有 4.17%的股权、代拙朴致远持有
10.56%的股权。代持的原因是被代持人因地理、时间等因素导致若自
行签署文件、办理相关手续会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为了办理相关手续
的方便,被代持人委托代持人代为持有股权,不存在股东不适格的情
上述被代持人拙朴厚国、拙朴致远均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拙
朴敦行。其中,拙朴厚国及其基金管理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编号为
SK4875;拙朴致远及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基金编号为S81946。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均来源股权实际持有人的自有资金;上
述股权转让价款已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10、第八次股权转让(代持还原)
日,沈相斌分别与白如冰、高继峰、刘馨宇、刘
学峰、王贵忠、王志军、于娜、拙朴厚国、拙朴致远签订《出资转让
协议书》,约定:沈相斌将其在三利有限的32.9351万元出资转让给
白如冰,将其在三利有限的65.8702万元出资转让给高继峰,将其在
三利有限的 26.34808 万元出资转让给刘馨宇,将其在三利有限的
32.9351万元出资转让给刘学峰,将其在三利有限的65.8702万元出
资转让给王贵忠,将其在三利有限的32.9351万元出资转让给王志军,
将其在三利有限的32.9351万元出资转让给于娜,将其在三利有限的
197.6106 万元出资转让给拙朴厚国,将其在三利有限的 500.61352
万元出资转让给拙朴致远。
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签署之日,公司存在的所有代持
已全部解除,各方已签署相关确认函,股权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股权清晰。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查阅公司的工商档案、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查询机构股东的工商信息。
2、查阅股权转让、增资价款的支付凭证。
3、查阅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等相关文件。
4、取得历次股权代持的代持人、被代持人的书面说明。
5、登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
(http://www.amac.org.cn/)查询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的备案情况。
6、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
(二)事实依据
1、公司的工商档案、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的查询记录。
2、股权转让、增资价款的支付凭证。
3、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等相关文件。
4、历次股权代持的代持人、被代持人的书面说明。
5、登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
(http://www.amac.org.cn/)的查询记录。
6、访谈记录。
(三)分析过程
1、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香港泰利公司与维曼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香港泰利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利有限
25%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维曼公司。
此次股权转让的双方均为外资企业,与目前公司股东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且距今时间较久,难以与上述外资企业取得联系。因此,
该次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价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等信息
无法取得。
但是,自上述股权转让时点至今已超过我国法定的诉讼时效,若
产生任何纠纷起诉方已丧失胜诉权;其次,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股东
非该次股权转让的当事人,非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对方,根据合同
的相对性,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股东不对上述股权转让合同承担任何
义务,若产生任何纠纷不属于适格被告;再次,公司现实际控制人、
股东依法依规取得公司股权,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支付了相应股
权转让价款,已善意取得公司股权并合法持有,若该次股权转让的双
方产生任何纠纷不会影响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归属。综上,该次股权转
让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股权架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维曼公司与宏丰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维曼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利有限25%的股权以
人民币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丰公司。
此次股权转让的双方均为外资企业,与目前公司股东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且距今时间较久,难以与上述外资企业取得联系。因此,
该次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价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等信息
无法取得。
但是,自上述股权转让时点至今已超过我国法定的诉讼时效,若
产生任何纠纷起诉方已丧失胜诉权;其次,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股东
非该次股权转让的当事人,非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对方,根据合同
的相对性,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股东不对上述股权转让合同承担任何
义务,若产生任何纠纷不属于适格被告;再次,公司现实际控制人、
股东依法依规取得公司股权,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支付了相应股
权转让价款,已善意取得公司股权并合法持有,若该次股权转让的双
方产生任何纠纷不会影响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归属。综上,该次股权转
让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股权架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第三次股权转让
日,德国瑞克公司、宏丰公司、沈相斌及高继东
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德国瑞克公
司将其持有的三利有限36%的股权转让给沈相斌,将24%的股权转让
给高继东;宏丰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利有限 15%的股权转让给沈相斌,
将10%的股权转让给高继东。其中,沈相斌代于洋持有1%的股权、代
赵德波持有5%的股权;高继东代于洋持有19%的股权。代持的原因是
被代持人因地理、时间等因素导致若自行签署文件、办理相关手续会
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为了办理相关手续的方便,被代持人委托代持人
代为持有股权,被代持人不存在股东不适格的情形。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均来源股权实际持有人的自有资金;上
述股权转让价款已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4、第四次股权转让(代持还原)
日,沈相斌分别与于洋、赵德波签署了《出资
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的相关约定,沈相斌将持有的三利有限的
8.291万元出资和41.455万元出资分别转让给于洋、赵德波。同日,
高继东与于洋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
高继东将持有的三利有限的157.529万元出资转让给于洋。本次股权
转让的实质为代持股权的还原,因此股权转让价格为零元。
5、第五次股权转让
日,中建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
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三利有限的15%股权,君华永兴经竞拍程序取得
上述股权,转让标的评估值为 182.8965万元,双方成交金额为
182.8965万元;信息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签约日期为2013年1
月18日;交易方式为网络竞价。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本次转
让的情况如下:
三利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15%股权
G312BJ1005308
¥182.8965万元
信息发布起止日 日到
信息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转让标的评估值
182.8965万元(壹佰捌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182.8965万元(壹佰捌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转让价款一次付清
转让方名称:中建材防水材料公司
转让比例:15.00%
委托会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让方名称:北京君华永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比例:15.00%
委托会员: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核各方交易主体合法。本次产
交易机构意见
权交易的行为符合交易的程序性规定,相关材料齐备,特出具此次
产权交易凭证。
君华永兴设立时为持股平台,受让中建材公司股权的资金均来自
于全体合伙人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
形;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已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6、第一次增资
日,建信财富与沈相斌、高继东、于洋、赵德波、
君华永兴、三利有限等相关方签订《投资协议》,建信财富以 3,000
万元认购三利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27.19478%的股权(即增资价格为
9.69元/元注册资本),其中,309.6919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定价以公司估值为基础并经
各方协商后确定。
建信财富为私募基金,为公司现股东,其管理人为建信北京,建
信财富及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编号
为 SD2107;该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基金募集的资金;该次增资价款
已实际缴纳汇入公司账户;该次增资不存在股权代持和持股平台。
7、第二次增资
日,泰瑞益泓与沈相斌、高继东、于洋、赵德波、
三利有限等相关方签订《投资协议书》,泰瑞益泓出资911.4万元,
认购三利有限新增35.99万元的出资,持有三利有限3.0635%的股权
(即增资价格为25.32元/元注册资本)。增资定价以公司估值为基础
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
泰瑞益泓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广州泰益泓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该次增资时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对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是否需要备案
进行强制性规定,且泰瑞益泓非公司现股东,因此泰瑞益泓及其管理
人目前是否备案与公司无关;该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基金募集的资金;
该次增资价款已实际缴纳汇入公司账户;该次增资不存在股权代持和
持股平台。
8、第六次股权转让
泰瑞益泓拟撤出对三利有限的投资,经各方协商后决定由三利有
限股东君华永玉对泰瑞益泓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2015年 1月,泰
瑞益泓与君华永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
泰瑞益泓将所持三利有限的全部股权(对应出资额145.2121万元)
以1,103.1685万元转让给君华永玉,即转让价格为360.09718万元
每1%股权。
君华永兴受让泰瑞益泓股权的资金均来自于全体合伙人的自有
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上述股权转让价
款已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9、第七次股权转让
日,建信财富与沈相斌、高继东、于洋、赵德波、
君华永兴签订《三利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之框架协议》,
对建信财富所持三利有限26.362%的股权,建信财富分20.845%(第
一笔股权转让)和 5.517%(第二笔股权转让)两部分,分步向沈相
日,建信财富与沈相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建信财富将其在三利有限20.84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988.053
万元以3,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沈相斌(即每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43.919万元)。
其中,沈相斌代王贵忠持有1.39%的股权、代高继峰持有1.39%
的股权、代于娜持有0.69%的股权、代白如冰持有0.69%的股权、代
王志军持有0.69%的股权、代刘学峰持有0.69%的股权、代刘馨宇持
有 0.56%的股权、代拙朴厚国持有 4.17%的股权、代拙朴致远持有
10.56%的股权。代持的原因是被代持人因地理、时间等因素导致若自
行签署文件、办理相关手续会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为了办理相关手续
的方便,被代持人委托代持人代为持有股权,不存在股东不适格的情
上述被代持人拙朴厚国、拙朴致远均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拙
朴敦行。其中,拙朴厚国及其基金管理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编号为
SK4875;拙朴致远及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基金编号为S81946。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均来源股权实际持有人的自有资金;上
述股权转让价款已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10、第八次股权转让(代持还原)
日,沈相斌分别与白如冰、高继峰、刘馨宇、刘
学峰、王贵忠、王志军、于娜、拙朴厚国、拙朴致远签订《出资转让
协议书》,约定:沈相斌将其在三利有限的32.9351万元出资转让给
白如冰,将其在三利有限的65.8702万元出资转让给高继峰,将其在
三利有限的 26.34808 万元出资转让给刘馨宇,将其在三利有限的
32.9351万元出资转让给刘学峰,将其在三利有限的65.8702万元出
资转让给王贵忠,将其在三利有限的32.9351万元出资转让给王志军,
将其在三利有限的32.9351万元出资转让给于娜,将其在三利有限的
197.6106 万元出资转让给拙朴厚国,将其在三利有限的 500.61352
万元出资转让给拙朴致远。
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签署之日,公司存在的所有代持
已全部解除,各方已签署相关确认函,股权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股权清晰。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历史上前两次股权转让虽无法取
得资金来源、价款支付情况等信息,但不会对目前的公司的实际控制
权、股权架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历次股权转让、增资价
款的资金来源合法,价款均实际支付,公司历史上存在的所有代持已
全部解除,公司股权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股权清晰。
1.3、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了解管理层为确保识别期后事项而建立的程序。
2、询问管理层和治理层,确定是否已发生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
期后事项。
3、查阅单位的所有者、管理层和治理层在财务报表日后举行会
议的纪要,在不能获取会议纪要的情况下,询问此类会议讨论的事项。
4、查阅单位最近的中期未审财务报表。
5、查阅单位在财务报表日后最近期间内的预算、现金流量预测
和其他相关的管理报告;
6、就诉讼和索赔事项询问单位的法律顾问,或扩大之前口头或
书面查询的范围;
7、考虑是否有必要获取涵盖特定期后事项的书面声明以支持其
他证据,从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二)事实依据
内部控制制度、会议纪要、中期未审计财务报表。
(三)分析过程
1、充分了解确保识别期后事项而建立的程序,询问管理层和治
理层,查阅会议纪要,查阅单位最近的中期未审财务报表。
2、截至日止,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3、年本公司与大连圣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小
平岛A区A2组团保温工程施工合同》等十余个合同,截至2014年底
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大连圣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累计拖欠本公司
工程款20,110,615.20元。
公司正通过法律途径追收该客户所欠本公司的工程款。目前,经
过大连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案件,诉讼的庭审结段已结束。
2016年 1月最高人民法院已确认大连圣岛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已
对大连圣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款进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目前,大连圣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审已经宣判,除一个
十六万的诉讼案件,法院认为没到付款条件外,其他九个诉讼案件均
判公司获胜。一审后,大连圣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九个案子向法
院提交了上诉材料。但由于大连圣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未上交上
诉费,因此,公司还没接到书面的通知。
截至2016年12月 31 日止,公司正通过法律途径追收该客户所
欠本公司的工程款。目前,经过大连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
案件,现法院已作出对上述诉讼安监的一审判决,相关情况如下:
一审判决结
除部分利息
《小平岛A区A2组团保温
4,632,970.00
外,支持原告被告已提交
有限 圣岛 纠纷
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的全部诉讼
《小平岛A区A3组团地下
除部分利息
室顶板防水保温一体化工程
1,032,509.00
外,支持原告被告已提交
有限 圣岛 纠纷
施工合同》
的全部诉讼
《小平岛A区C组团保温工
支持原告全被告已提交
有限 圣岛 施工合同
程施工合同》
635,218.00
部诉讼请求
除部分利息
《小平岛A区G组团保温工
503,366.00
外,支持原告被告已提交
有限 圣岛 纠纷
程施工合同》
的全部诉讼
《小平岛C区A组团27号
支持原告全被告已提交
有限 圣岛 施工合同
楼屋面防水保温一体化工程
100,148.00
部诉讼请求
施工合同》
《小平岛C区B组团公建保
除部分利息
温工程施工合同》(含海鲜城
3,391,327.00
外,支持原告被告已提交
有限 圣岛 纠纷
签证25万元)
的全部诉讼
除部分利息
《小平岛A区A3组团保温
10,385,616.00
外,支持原告被告已提交
有限 圣岛 纠纷
工程施工合同》
的全部诉讼
除部分利息
《中心广场地下室保温工程
外,支持原告被告已提交
有限 圣岛 纠纷
的全部诉讼
《关于A1 组团架空层保温
支持原告全被告已提交
有限 圣岛 施工合同
维修事宜工作联络单》
103,404.00
部诉讼请求
认为涉案工
程尚未完工,
施工合同《小平岛疗养区改造项目
160,395.00故未支持原否
告要求被告
支付工程款
的诉讼请求
注:上述诉讼标的系根据起诉书、判决书计算,包含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的延期付
款的利息,故上述诉讼标的金额大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
4、日,沈相斌、高继东、于洋和赵德波等相关
方与建信财富签署了《股权回购框架协议》约定,建信财富将合计持
有三利有限 26.362%的股权,分两期转让给沈相斌(第一期转让
20.845%,第二期转让5.517%),具体如下:
沈相斌于日前向建信财富支付3,000万元对价款,
受让建信财富持有的20.845%的股权;沈相斌于日
前向建信财富支付1,106.0908万元对价款,受让建信财富持有的剩
余三利有限5.517%的股权。
日,沈相斌与建信财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沈相斌以 3,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受让建信财富持有的三利有限
20.845%的股权。具体参见公开转让说明书之七、“第一节 基本情况”
之“三、股权结构及变化情况”之“(四)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
截至日,沈相斌尚未向建信财富支付1,106.0908
万元回购对价款。另经核查,截至本反馈回复签署之日,沈相斌已于
日向建信财富支付7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双方力争于
2月中旬前完成剩余股份转让款项支付及股份的变更。
5、除以上事项外,截至 2017年 1月 31 日止,本公司无需要
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6、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
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
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
1.4、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说
明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
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
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
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四、(二)关联方交易事项
中补充披露。报告期初至反馈回复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明细如下:
资金占用情况
资金归还情况
当期增加笔
166,100.00
199,998.00
-33,898.00
-33,898.00
147,394.34
日-2016年8月
115,120.00
111,620.00
111,620.00
768,380.00
880,00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相斌、股东君华
永兴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对应占用资金均未发生资金占用费,除此之
外无其他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发生。截止
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相斌暂借款63,496.34
元,金额较小不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且该笔款项已于2016年08
月04日归还公司。
公司的关联方借款,主要均用于业务开展,实际上并未用于任何
个人支出,实际上有备用金性质。有限公司时期,由于公司管理不严,
上述借款相关人员未及时清理,造成了资金占用的存在。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已注意到此类事项的不规范性,已制定了
相关管理制定并已效执行。上报截止日至反馈回复期间,公司无关联
方借款事项发生。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查阅公司资金占用记账凭证、银行打款水单,核查公司报告
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资金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及归还
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结合对公司及关联方的业务了解,核查
资金占用的原因及资金用途;
3、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内控制度、内部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决
策审批,核查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规范情况及内部审批履行情况;
4、通过查阅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对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承诺,核查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是否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况;
5、通过查阅公司报告期后至审查期间公司主要账户银行水单、
往来科目的明细账和记账凭证,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期后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事实依据
记账凭证、截至到日公司的银行对账单、访谈记
录、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层审批文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对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承诺、往来科目明细账。
(三)分析过程
经主办券商核查:关联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如下:
其他应收款
北京君华永玉投资
其他应收款
管理中心(有限合
111,620.00
由于公司在有限公司阶段治理不完善,公司管理层规范意识不强,
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未签署借款协议,未约定及支付利息。有
限公司阶段尚未设立董事会,尚未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防
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等制度和规范,均由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进行批准,并未形成书面决议。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外投资等事宜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出具了《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问题的承诺函》,承诺其目前不存在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并承诺未来也不会出现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出具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承诺》,承诺不再对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关联方等进行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不规范
的资金拆借。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股东均遵守《公司章程》及
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源(资金)的情形,上述
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违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
理层就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承诺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披露充分。存在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但上述占用资金均已归还,并制定了严格的内控
制度予以规范,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出具承诺从制度上规范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报告期后至日,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结论意见
综上分析,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但上述占用资金均已归还,并制定了严格的内控制度予
以规范,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出具承诺从制度上规范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行为。报告期后至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中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公司符合挂牌条件。
1.5、请公司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
报后审查期间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
情形,若存在的,请公司披露被列入名单、被惩戒的原因及其失信规
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前述事项,并说明核查方式,就公司
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经自查,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报后审查
期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登陆最高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进行查询。
2、取得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声明。
(二)事实依据
1、登陆最高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记录。
2、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声明。
(三)分析过程
经登陆最高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报后审查期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具了声明,声明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报后审查期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
期初至申报后审查期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
惩戒的情形。
1.6、关于股东的基金备案情况。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公司股
权架构中直接和间接股东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
基金,是否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
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并请分别在《推荐报告》、《法律意见书》中说
明核查对象、核查方式、核查结果;尚未按照前述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的,请说明有无履行备案程序的计划和安排。
主办券商回复:
已在《推荐报告》“二、申请挂牌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
挂牌条件”之“第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其他条
件”之“(3)股东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情形的是
否履行备案程序”中补充如下:
(一)核查对象
公司的机构股东:北京建信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
京拙朴厚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拙朴致远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北京君华永兴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二)核查方式
登陆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amac.org.cn/)查询私
募基金及其管理人的备案情况;查阅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工商信息;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
(三)核查结果
1、北京建信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建信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1幢10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建信财富(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
经营范围:
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合伙期限:
成立日期:
建信财富的合伙人情况如下,其中建信北京为普通合伙人,其他
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合伙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佛山市源恒丰不锈钢制
品有限公司
日照海通丝业有限公司
建信财富及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建
信财富的基金编号为 SD2107,其管理人建信北京的登记编号为
P1000926。
2、北京拙朴厚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拙朴厚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8层04\893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拙朴敦行投资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
划。(“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
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经营范围: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合伙期限:
成立日期:
拙朴厚国的合伙人情况如下,其中拙朴敦行为普通合伙人,其他
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拙朴厚国及其基金管理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拙朴厚国的基金编号为
SK4875,其管理人拙朴敦行的登记编号为P1012836。
3、北京拙朴致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拙朴致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中街16号15层5单元1502室
执行事务合
北京拙朴敦行投资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
(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经营范围: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至
成立日期:
拙朴致远的合伙人情况如下,其中拙朴敦行为普通合伙人,其他
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拙朴致远及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拙
朴致远的基金编号为 S81946,其管理人拙朴敦行的登记编号为
P1012836。
4、北京君华永兴信息咨询中心(原北京君华永玉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君华永兴信息咨询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46号8194室
执行事务 北京拙朴致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
合伙期限: 至
成立日期:
君华永兴的合伙人情况如下,其中拙朴致远为唯一普通合伙人,
其他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1,000.0000
1,182.9965
君华永兴系以全体合伙人自有资金出资设立,不存在以非公开方
式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自设立以来未对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进
行过投资;同时也从未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对该合伙企业进行管理。
因此,君华永兴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
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君华永兴的普通合伙人拙朴致远为私募基金,已进行了备案,基
金编号为S81946,其管理人拙朴敦行的登记编号为P1012836。
1.7、关于业务资质。请主办券商、律师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
核查公司、人员、车辆的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是否具有经
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对其齐备性、相
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2)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
情况,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是否
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
的影响;(4)是否存在借用个人资质、资质挂靠等情况而取得公司业
务资质的情况;(5)是否存在外借公司业务资质给其他公司取得参与
招投标资格或中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的情况。
(1)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
营权,对其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查阅公司、公司人员、公司车辆拥有的全部业务资质、许可、
认证、特许经营权;2、访谈公司管理层,公司开展业务所需的业务
资质;3、查阅行业政策法规,查阅业务所需资质;
(二)事实依据
1、公司、公司人员、公司车辆拥有的开展业务所需资质如下:
(1)公司业务资质
①母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京)JZ安许证字
北京市住房
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城乡建设
22日至2017
②母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
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设委员会
③子公司技强博大建材生产备案登记证
聚氨酯复合保温
A级复合聚氨
北京市建设委
2、公司员工拥有的证书明细如下:
(1)公司拥有工程师或建造师人员情况如下:中级工程师1人,
高级工程师3人,注册建造师8人,合计12人。
(2)公司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8人,且持有建设工
程造价员资格证、专职安全员证、项目负责人证人员达到7人以上,
前述人员合计15人以上。
(3)公司防水工现有12人,电工1人。
3、公司运输车辆资质明细如下:
车辆原值(元) 是否有道路
无,原因为
大货车-辽BE3885
该车辆处于
东风重型货车辽B-K7691
155,000.00
金杯货车辽BNL955
4、公司所处行业政策规定: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年修订):“第二条:国家对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
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4年11月 住建部):“(二)设
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
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
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
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
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3)《关于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材
[ 号):“由生产企业向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告知
性备案,目的是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材料的产品信息
和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单位的诚信信息。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备案不作为
建设工程准予采购、使用的依据。”
(三)分析过程
1、对于公司业务资质的分析:
母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年修订),公司已经
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日至2017年4
母公司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4年 11月 住建部),
公司拥有专业承包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其
有效期为日至日,并且公司的劳务
作业分包给了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子公司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建材[号),已经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
了《建材生产备案登记证》。
2、对于公司员工资质的分析:
公司现有员工拥有从事相关业务所需资质,可以从事建筑外墙保
温工程施工业务。
3、对于公司运输车辆资质的分析:
公司现有3台运输车辆,其中常用的2台货车资质齐备(包括行
驶证、道路运输证),一台货车处于闲置状态,所以只办理了行驶证。
综上,公司现有运输车辆资质是齐全的。
4、经访谈公司管理层,管理层确认公司现有业务主要业务资质
为《安全生产许可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材生
产备案登记证》,公司已经全部具备相应业务资质。
(四)结论意见
公司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
公司业务资质齐备,公司业务经营合法合规。
(2)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经营范围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应的法
律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核查母公司、子公司经营范围;
2、核查公司从事现有业务所需的资质;
3、查阅公司业务收入构成、核查公司签订的业务合同明细构成;
4、核查公司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
5、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经营范围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
(二)事实依据
1、母公司、子公司经营范围:
①母公司三利节能经营范围:经承接各类建筑房屋及构筑物防水、
保温隔热工程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维修工程和技术咨询服务;销售
建筑材料;委托加工聚氨酯板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
②子公司技强博大经营范围:制造聚氨酯泡沫保温板;科技开发;
销售钢材、装饰材料、机械电子设备、针纺织品、服装、电子产品。
2、公司从事现有业务所需的资质:
①母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京)JZ安许证字
北京市住房
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城乡建设
22日至2017
②母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
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设委员会
③子公司技强博大建材生产备案登记证
聚氨酯复合保温
A级复合聚氨
北京市建设委
3、公司业务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和聚氨酯保
温板的销售。细分类别产品收入如下:
销售收入(元)
销售收入(元)
销售收入(元)
17,758,373.45
58,041,603.73
121,166,676.99
6,493,020.95
25,424,211.89
5,348,305.30
24,251,394.40
83,465,815.62
126,514,982.29 100.00%
4、公司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
第一,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工程生产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建筑业企
业质量管理的规定,工程进场前严格执行技术和安全交底,从制度和
流程上严把安全生产关;
第二,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施工工艺,进行
影响安全生产的危险源识别,将危险源进行书面标识警示;
第三,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人。实行以分公司经理为第一安全
生产责任人的管理制度,同时制定标准的项目经理和安全检查员岗位
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
第四,为工程施工人员提供社保保险和商业保险。对于一线的工
程施工人员,公司除了为其缴纳北京市基本社会保险外,还提供了一
份保额为三十万至五十万不等的商业保险,使公司的经营风险降到最
公司很早便引进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项管理体系。在
实际生产经营中,公司将三体系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相结合,在实践
中应用,并不断总结各个生产流程中的问题,使企业有效避免了经营
过程中的风险,实现企业良性运营。
5、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出具了《企业诚
信证明》(自日至日),证明母公司未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出具了《证明》
(自日至日),证明母公司没有因违反
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日,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证明子公司日至今无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
(三)分析过程
1、公司及子公司现有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施工收入、产品
销售收入,公司上述业务经营均属于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的类别,并
且公司具有从事前述业务的经营资质,公司没有受到工商行政主管部
门的处罚,且主管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2、公司在工程施工业务中采取了严格的风险管理、规范控制措
施,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执行相应风险防控措施,报告期内没有发生
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且报告期没有受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的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四)结论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超越资质、经营范围的情况,不存在相应的
法律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有效执行,没有发生
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3)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查阅公司全部业务资质,及其有效期;
2、访谈公司管理层;
(二)事实依据
1、母公司资质
(1)安全生产许可证
(京)JZ安许证字
北京市住房
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城乡建设
22日至2017
(2)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
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设委员会
(3)体系认证证书
资质/证书名称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兴原认证中心有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OHSAS18001:
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高新企业认证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2、子公司资质
(1)建材生产备案登记证
聚氨酯复合保温板
A级复合聚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高新企业认证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3)体系认证证书
资质/证书名称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OHSAS18001:
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分析过程
1、业务经营必备的证书
公司业务开展的主要资质是安全生产许可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建材生产备案登记证。
其中《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日到期,经访谈公
司管理层,该证办理难度较小,届时公司将根据流程办理,不能续期
的风险较低。
其中《建材生产备案登记证》实行告知性备案,备案为长期有效,
不存在续期的风险。
其中《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将于
日到期,到期日期较远,公司将按照资质要求将公司业务规模、人员
规模保持在资质范围内,该证书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
2、关乎税收优惠的证书
(1)母公司高新企业认证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将于日到期,届时
将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公司近两年一期研发费用投入占比均
超过5%,且研发人员占比均超过10%,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
可能性较低。
(2)子公司高新企业认证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将于日到期,目前,
公司已经向主管部门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复审材料,相关材料指
标(包括研发成果、研发投入占比、研发人员占比)均达到国家对于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可能性较低。
3、体系认证证书
母公司体系认证证书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将于2017年7月到期,
公司将进行续期。该证书对公司业务经营影响较小,且不能续期的风
子公司体系认证证书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将于2018年到期,公司
将进行续期。该证书对公司业务经营影响较小,且不能续期的风险较
(四)结论意见
公司现有业务资质中,《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安
全生产许可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但
综合证书到期日、证书申请难度及公司现有经营情况来看,上述证书
续期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影响。
(4)是否存在借用个人资质、资质挂靠等情况而取得公司业务
资质的情况;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访谈公司管理层关于申请获得《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的具体情况。
2、查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了解在北京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备案的员工资质详细名单。查询员工的社会保
险缴纳情况。
(二)事实依据
1、关于《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取得:
2015年建设部对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进行了重新的划分和定级。
按照新的资质评级标准,公司可将原来的建筑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资质和建筑防水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直接升级为新标准防水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新旧转换期的截止时间是2016
年12月31日。2016年初,公司按照政策的规定,向主管部门北京
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了资质换证申请,海淀区住建委
对公司申请做初步审核后报市住建委审批,审批后进行网上信息公示。
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公司取得了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
2、公司具有相关业务资质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3、企业出具了《公司关于不存在借用个人资质、资质挂靠等情
况而取得公司业务资质的情况的承诺》。
(三)分析过程
1、经访谈,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已经同北京市社保网站联网,因
此当企业招聘员工并提交员工资质到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时,北京市住
建委可以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并且社会保险只能由一家公司缴
2、公司已经出具了不存在借用个人资质、资质挂靠等情况而取
得公司业务资质的情况的承诺文件。
(四)结论意见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借用个人资质、资质挂靠等情况而取得公司
业务资质的情况。
(5)是否存在外借公司业务资质给其他公司取得参与招投标资
格或中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的情况。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访谈公司管理层,是否存在外借公司业务资质给其他公司取
得参与招投标资格或中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的情况,从制度上是如何
管理控制的;
2、核查公司是否因为外借公司业务资质、参与围标受到主管部
(二)事实依据
1、公司管理层表示不存在外借公司业务资质给其他公司取得参
与招投标资格或中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对于此类事项防范措
公司严禁将公司资质外借给其他公司或人员使用。在日常资质管
理中,公司资质由行政人事部专人负责保管,当公司员工使用资质证
书复印件参与公司项目投标时,需要详细登记参与项目的名称、地址、
联系人等信息,并由业务主管人员签字审批。当招投标活动结束后需
将是否中标情况回复证章保管员备案。
2、公司没有因为外借公司业务资质、参与围标受到主管部门处
(三)分析过程
1、外借公司业务资质、围标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管理层明
确表示不存在上述事项,并且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上述行为。
2、公司没有因为上述事项受到主管部门处罚。
(四)结论意见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外借公司业务资质给其他公司取得参与招投
标资格或中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已采取措施防范上述行
为的发生。
1.8、关于合同签订。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公司签署的合同是
否需要通过采购、招投标程序,对相关合同的签署是否合法合规、是
否有效发表意见。若是,请公司补充披露:(1)请公司补充披露所投
的标的来源、招标模式。(2)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获
得主要订单数量,金额及占当期销售收入比重。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
查公司的销售渠道,就获得销售订单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对持续经营
存在不利影响发表意见。(3)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与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一致性。
(1)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公司签署的合同是否需要通过采购、
招投标程序,对相关合同的签署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效发表意见。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查阅公司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及其招投标文件;
2、访谈公司管理层,签订销售合同是否履行采购、招投标程序;
3、核查公司招投标过程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二)事实依据
1、公司重大销售合同文件,与之对应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签署的合同均属于执行完成、或者正在执行中。
2、公司管理层表示重大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主要通过招投标
程序采购。
3、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三利节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无行贿记录犯罪证明》、《北京技强博大科技有限公司无行贿记录犯罪
(三)分析过程
1、公司重大销售合同均有相应的合同文件,大额合同经过招投
标的合同有招投标文件,经过商务谈判的则直接签署合同。合同均有
履行完毕或履行中的记录。
2、经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证明,公司及子公司在招投标过程
中不存在商业贿赂的行为。
(四)结论意见
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大部分需要通过招投标程序,相关合同的签
署合法合规、均有效执行。
(2)请公司补充披露:①请公司补充披露所投的标的来源、招
标模式。②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获得主要订单数量,
金额及占当期销售收入比重。
公司回复:
下述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公司业务”之“五、
公司商业模式”部分进行了披露。
①请公司补充披露所投的标的来源、招标模式。
A、所投的标的来源
公司设立了销售部,销售部员工分布在北京总部及各分公司,除销售部员工
外,分公司经理也承担着主要的销售任务。公司产品的销售区域涉及到华北、东
北和西北等地区。无论是母公司工程项目还是子公司的板材产品均以直销模式为
主,公司拟开发板材产品的经销模式,但还处于市场调研阶段。
在项目取得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获得项目信息。
第一种:公司购买的招采平台软件,目前公司使用的招采平台软件为 RCC
系统。该系统为招采方的信息交换平台,有招标需求的客户将各类招标信息发布
在该平台上,公司授权员工可以查询相关信息,当发现有客户方发布需要公司生
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时,可通过对方提供的开放的信息与对方取得联系,按要
求提供资格预审或投标文件。
第二种:销售人员走访各建筑工地现场获得项目信息。
销售人员日常工作包括走访各建筑工地现场,有经验的业务人员可以通过目
测建筑项目的进度判断是否到了公司产品的招投标谈判阶段。并通过走访、询问
等方式获得该项目的信息及联系人情况,从而获得参与招投标的机会。在这种走
访的过程中,也可能通过同行或客户获得其他项目的初步信息,从而扩大自己的
信息渠道开发更多的客户。
第三种:因使用公司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而产品了良好的客户体验,使公司获
得了良好的客户口碑所带来的主动邀标。
公司是最早进入中国聚氨酯行业的企业,早在1997年成立之初,就一直从
事聚氨酯喷涂外墙保温产品的生产和研发,参与了很多重要的工程,并参编了多
条行业标准和规范。所以,在业内有良好的口碑。这样就有一些客户主动联系公
司,邀请参与他们的公开招投标,还有一些曾经合作过的客户,他们本身会建立
供应方产品库,对供应方质量进行评级。当该客户再次有需要公司产品的项目承
建时,也会主动联系公司参与公开的招投标。
B、招标模式
公开的招投标是由承建方或承建方委托的招投标公司发出招标书或资格预
审文件,公司收到招标书或资格预审文件后,按照文件中的要求,制作投标书或
资格预审文件响应书并按照招标书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封装,在规
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招投标一般采用现场开标打分的方式,当入围的合格
竞标者符合招标方的要求时,招标方将按约定的方式计算投标方得分,得分由高
至低排序,通常情况下,得分高者中标。
②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获得主要订单数量,金额及占当期
销售收入比重。
招投标项目
招投标项目合
商务谈判合同
当期合同金额
数量(包含
同金额合计
金额合计(元) 同总数
招标、邀标)
136,245,344.43
个、子公司1
129,507,981.04
个、子公司
6,737,363.39
母公司4个、
65,817,312.16
个、子公司
236,500.00
66,053,812.16
母公司2个、
36,133,985.62
个、子公司
12,634,000.00
48,767,985.62
招投标项目收入占当期业务收入的比例:
通过商务谈判
通过商务谈判
通过招投标的
的项目收入
的项目收入占
当期收入总额
项目收入(元)
111,225,023.45
15,289,958.84
126,514,982.29
73,593,522.28
9,872,293.34
83,465,815.62
22,419,099.22
1,832,295.18
24,251,394.40
(3)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公司的销售渠道,就获得销售订单
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对持续经营存在不利影响发表意见。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访谈公司管理层,并核查公司销售渠道;
2、了解公司的订单合同获取方式,及其招投标过程;
(二)事实依据
1、公司销售渠道:
(1)公司设立了销售部,销售部员工分布在北京总部及各分公
司,除销售部员工外,分公司经理也承担着主要的销售任务。公司产
品的销售区域涉及到华北、东北和西北等地区。无论是母公司工程项
目还是子公司的板材产品均以直销模式为主,公司拟开发板材产品的
经销模式,但还处于市场调研阶段。
(2)在项目取得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获得项目信息。
第一种:公司购买的招采平台软件,目前公司使用的招采平台软
件为RCC系统。
第二种:销售人员走访各建筑工地现场获得项目信息。
第三种:因使用公司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获得良好的客户体验,使
公司获得了良好的客户口碑所带来的主动邀标。
2、公司的订单获取方式及其招投标过程
(1)订单获取方式
公司项目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取的,小部分直接同客
户进行商务谈判获取。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根据对方招投标或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制作标书或资格预审文件,参与项目投标,通过公
开、公平的方式获得参与工程项目的资格。
(2)招投标过程
公开的招投标是由承建方或承建方委托的招投标公司发出招标
书或资格预审文件,公司收到招标书或资格预审文件后,按照文件中
的要求,制作投标书或资格预审文件响应书并按照招标书或资格预审
文件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封装,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招投标
一般采用现场开 标打分的方式,当入围的合格竞标者符合招标方的
要求时,招标方将按约定的方式计算投标方得分,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通常情况下,得分高者中标。
(三)分析过程
1、根据上述尽调事实依据,公司拥有完整的销售渠道,包括通
过平台信息获取、主动走访客户获取和客户主动邀标。
2、公司合同项目获得方式包括公开招投标和商务谈判,项目招
投标过程公开公平,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结论意见
经核查,公司拥有完善且有效的销售渠道,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
合同订单的方式公开、公平,不存在围标等违法违规情况,不会因为
招投标问题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致性
主办券商回复:
(一)尽调过程
1、核查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是否有上市公司;
2、核查前五大客户中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是否与公司一致。
(二)事实依据
1、公司前五大客户中,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主板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1668)、恒大地产集团是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3333),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2、前五大客户中上市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
团均为行业大型企业,公司已披露的收入占其采购金额很小,在其披
露的2014年、2015年报财务数据中未出现公司名称。
(三)分析过程
经核查前五大客户中的上市公司客户及其2014年、2015年年报,
公司均未出现在上述两家公司年报中,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与上市公
司信息不冲突。
(四)结论意见
公司披露的信息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冲突,具有一致性。
1.9、请公司重新梳理并补充披露:(1)请公司结合报告期实际
从事业务、经济合同和客户情况,重新梳理并补充披露公司的主要业
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和相应业务具有的关键资源要素,并补充披露
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2)详细披露公司产品或服务所使用的
主要技术、技术含量(所应用的关键技术及所达到的技术指标)或服
务质量,披露公司独特的、可持续的技术优势;(3)补充披露体现公
司主要核心技术运用的业务合同和案例。请主办券商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请公司结合报告期实际从事业务、经济合同和客户情况,
重新梳理并补充披露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和相应业务
具有的关键资源要素,并补充披露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
下列内容已在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一、业务、产品
介绍”部分详细披露。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其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建筑物外墙及屋面保温、保温装饰一体化、保温
防水一体化系统的研发、工程施工,以及聚氨酯保温板(PIR板)的研发、生产
其中母公司具有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施工壹级资质,是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从事建筑物外墙及屋面保温、保温装饰一体化、保温防水一体化系统的研
发、施工。拥有美国进口“固瑞克”专业喷涂设备,拥有爱利普系列墙体屋面
节能保温体系,其爱利普系列墙体屋面现场喷涂体系可达到B1级防火要求,处
于行业领先水平。
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技强博大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聚氨酯保温板
(PIR板)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成熟的聚氨酯保温板(PIR板)生产技术,采
用欧洲进口自动全封闭生产线,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拥有自主
研发能力及齐全的研发实验、检测、计量设备。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主要消费群体
应用于建筑物节能保温。
系统广泛适用于严寒、高温等不同气候、不同建筑节能标准的工业与民用
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工程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外墙及
地下室顶板、平顶上人屋面、斜屋面、楼梯间隔墙等不同结构部位保温隔
公司主要应用方向:建筑节能保温改造、工业用冷库。
应用于建筑物节能保温。
广泛适用于严寒、高温等不同气候、不同建筑节能标准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工程。
应用于建筑物的节能保温。
系统广泛适用于严寒、高温等不同气候、不同建筑节能标准的工业与民用
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工程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外墙及
地下室顶板、平顶上人屋面、斜屋面、楼梯间隔墙等不同结构部位保温隔
公司主要应用方向:房地产建筑外墙屋顶保温防水、工业应用冷库外墙屋
顶保温、水库坝体保温、农业应用如蘑菇养殖房保温、奶牛养殖房保温。
应用于建筑物外墙及屋面的防腐、防水。
公司主要应用方向:水库坝体防渗工程、发电厂防腐工程
应用于各类建筑物、车辆内部的节能保温。
包括聚氨酯保温板
公司主要应用方向:老旧小区节能改造、物流冷链仓储冷库及物流运输车
(PIR板)及聚氨酯保 辆保温、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物的节能保温、高铁列车及客车内部保温降
温装饰一体化板
PIR聚氨酯保温装饰一体化板是在PIR聚氨酯保温板基础上,根据客户要
求增加饰面装饰层,使建筑外墙更为美观。
1、母公司的主要产品介绍
①聚氨酯保温板保温工程施工
公司聚氨酯保温板保温工程系统是目前比较完善的外墙保温系统,该系统
的研发、施工是以整体概念进行,针对我国目前外墙外保温工程中所存在的缺
点逐项解决,将防水、保温、装饰工艺整合到一起,从整体入手解决外墙开裂、
渗漏的通病。
该保温系统工程是以子公司技强博大生产的聚氨酯(聚异氰脲酸酯)保温
板作为保温层,通过专用聚合物粘结砂浆牢固地粘贴于建筑物外墙外侧,并增
设锚固件对聚氨酯复合保温板进行辅助机械锚固、加强固定于基层墙体,外覆
具有防裂和抗冲击功能的聚合物抹面砂浆进行罩面,中间含压耐碱玻纤网格布
或热镀锌网进行增强复合构建而成,是一种技术先进、工艺可靠、适用性强、
节能效果明显、经济合理,综合性能良好的新型外墙保温系统。
代表项目介绍
当地居民回迁安置房:
项目实施原因:根据建筑图纸设计,满足北京市75%
节能标准,且由于更高的环保要求,项目使用聚氨
酯保温板作为保温材料。
项目施工规模:2014年签订的通州次渠两站一街新
增定向安置房项目。公司施工其中8栋建筑,外墙
保温总体施工面积约7万平方米。
项目实施效果:节能保温效果显着,达到了北京市
规定的75%的节能效果,且聚氨酯保温板保温工程
施工过程对环境无不利影响,施工过程更为环保。
项目实施原因: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为降低对于
现有居民及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使用聚氨酯板材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进行保温,板材施工方便,并能有效降低施工周期。
项目施工规模:2013年签订的顺义区老旧小区综合
整治-墙体保温板二标段,公司聚氨酯板材施工工程
规模10580.67立方米。
项目实施效果:节能保温效果显着,达到了北京市
规定的75%的节能效果,且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无
不利影响。
职工住宅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原因:根据建筑图纸设计,满足北京市75%
节能标准,且由于更高的环保要求,项目使用聚氨
酯保温板作为保温材料。
项目施工规模:2015年广华新城职工住宅建设项目,
工程规模2.1万立方米。
项目实施效果:节能保温效果显着,达到了北京市
规定的75%的节能效果。
项目实施原因:工业冷库采用框架钢结构装配式建
筑,中间夹杂聚氨酯保温板,采用聚氨酯板材便于
农业保温:
工程施工,且施工进度能够得到保证。
项目施工规模:2016年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蘑菇种植项目建设恒温库,恒温库采用100mm
聚氨酯保温外墙板供应,项目施工面积约2.55万平
项目实施效果:蘑菇种植恒温库拥有极高的节能保
温保湿效果,在保证恒温恒湿的同时,降低了相应
能源的消耗,降低了客户种植蘑菇的各项成本。
②挤塑聚苯保温板保温工程施工
挤塑聚苯板保温工程系统是公司施工的另一种外墙保温系统,其能将防水、
保温、装饰工艺整合到一起,其在保温效果、单位面积厚度上都弱于聚氨酯外
墙保温板施工,但其综合造价低于聚氨酯外墙保温板施工。目前该类施工业务
在公司收入中占比较低,目前主要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领域。
该保温系统工程是以挤塑聚苯保温板作为保温层,通过专用聚合物粘结砂
浆将牢固地粘贴于建筑物外墙外侧,并增设锚固件对其进行辅助机械锚固、加
强固定于基层墙体,外覆具有防裂和抗冲击功能的聚合物抹面砂浆进行罩面并
中间含压耐碱玻纤网格布或热镀锌网进行增强复合构建而成。
代表项目介绍
商品房住宅外墙保温工
项目实施原因:依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施工。
项目施工规模:2014年10月同恒大地产集团呼和浩
特有限公司签订的呼和浩特恒大名都项目,公司施工
其中9栋建筑的外墙保温工程,总施工面积6.4万平
项目实施效果:该外墙保温工程全部使用挤塑聚苯保
温板进行保温,保温效果满足当地节能保温标准,施
工效果满足客户需求。
③聚氨酯喷涂工程施工
公司喷涂硬泡聚氨酯外保温系统是适应65%(其中北京市已开始执行75%)
节能标准和低能耗节能建筑的外墙保温技术。其特点是采用机械化喷涂作业施
工,施工速度快,效率高,对建筑物外形适应能力强,保温层能够形成无缝整
体连接,并且能够渗透到墙体的微小孔隙中发泡,与基面墙体具有超强的粘结
力。系统使用胶粉聚苯颗粒对保温层进行找平处理,相当于增加了一道热交换
缓冲层,提高了系统的保温,透气,抗裂,防火性能,适用于节能标准和防火
等级要求较高的建筑使用。
具体实施项目介绍
房地产项目外墙及屋面防水保
项目实施原因:大连属于暖温带亚湿润季风气候,四季
分明,有很强的节能保温需求,聚氨酯喷涂能达到节能
保温效果,并且能使房屋有优秀的密闭性。
项目实施规模:大连小平岛项目,包括商业用房、办公
楼、住宅(高层、小高层、多层、别墅),总体建筑面积
100万平方米,施工面积约80万平方米。
项目实施效果:该项目外墙保温采用聚氨酯喷涂方式施
工,完工后节能标准满足客户需求,并达到当地建筑物
节能保温标准。
既有建筑节能保温改造:
项目实施原因:既有建筑节能保温效果差,需要进行高
标准的节能保温工程改造,促进建筑物的整体节能效果
项目施工规模:山西六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屋面聚氨酯
喷涂项目,屋面喷涂面积10000平方米。
项目实施效果:极大提升了建筑物的保温效果,满足当
地建筑物节能标准。
农业应用项目节能保温:
项目实施原因:奶牛、蘑菇养殖基地需要对建筑物进行
石河子奶牛养殖项目建筑物外墙
外墙保温,以保证奶牛、蘑菇拥有良好的生长环境。
及屋面防水保温;
项目实施效果:完全达到客户的设计要求,满足了项目
昌黎昌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蘑菇
的节能保温需求,应用效果良好。
房防水保温。
水利工程保温
项目实施原因:因新疆地区昼夜温差大,需要在建造坝
体的同时进行防水保温施工。
项目施工规模:新疆布尔津河口水利枢纽大坝聚氨酯保
温防水项目。该项目总体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下游喷
涂聚氨酯,上游首先喷涂聚脲、再喷涂聚氨酯。公司于
2012年9月中标,经过4年建设,于2016年竣工验收。
项目实施效果:该项目通过聚氨酯喷涂实现了水库大坝
整体良好的保温防水功能,保证了大坝整体建设过程和
后续运行阶段的稳定性。
④聚脲喷涂工程施工
聚脲喷涂产品具有固化快,连续喷涂、原形再现性好,对温度湿度不敏感,
无挥发性有机物,防腐和防护性能卓越,热稳定性好,优良的附着力,耐候性
好等优点,公司拥有丰富的聚脲喷涂施工经验,广泛用于屋面防水、高速铁路,
地坪,隧道,屋面,水池等场所。
具体实施项目介绍
高铁信号站机房:
项目实施原因:高铁基站对于防水防腐的严格要求。
项目实施效果:武广高铁,京津、京石高铁项目部分高铁信号
站的防水、保温。施工完成后,使得高铁信号站机房拥有良好
的防水防腐性能,保证高铁基站的正常运行。
水利工程防水:
项目实施原因:新疆布尔津河口水利枢纽大坝聚氨酯保温防水
项目,因上游水库需要贮水,因而需要在建造坝体的同时进行
防渗工程施工。
项目施工规模:该项目聚脲喷涂施工面积约4万平方米。公司
于2012年9月中标,经过4年建设,于2016年完全竣工结算。
项目实施效果:该项目通过聚脲喷涂实现了水库大坝上游迎水
面良好的防渗功能,保证了大坝整体功能正常运行。
2、子公司的主要产品
聚氨酯保温板(PIR板)是子公司的主要产品,它以阻燃性能优异的新型高
分子绝热材料聚异氰脲酸酯为保温隔热芯材层,两面覆以柔性无机防火界面薄
材水泥纤维板为面层,在专用的生产线上高压发泡、复合一次成型,运用滚筒
原理标准化连续工艺进行生产,采用独特的粘结技术和体系集成技术,一次性
将保温隔热芯材与防火面层恒温高压定型复合构建而成,是集建筑保温隔热和
防火于一体的新型标准化保温复合板材。
公司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屋产权40年的能买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