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交通事故赔误工费人身损害误工费、伙食补贴标准?

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计算问题_百度知道
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计算问题
请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与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不一致,用哪个标准?比如,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条例中规定是用居民平均生活费,而司法解释中则是用城镇...
请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与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不一致,用哪个标准?比如,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条例中规定是用居民平均生活费,而司法解释中则是用城镇(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该以哪个为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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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问题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因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而适用不同的法律。但不论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均有如下项目需要赔偿。  一、医疗费,分为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  1.门诊医疗费以门诊医疗发票为准,燕应附医疗处方、诊断证明和门诊医疗手册等,以证明与医疗损害有关;住院医疗费以住院发票为准,并应提供住院药品清单、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以证明与医疗损害的关联性。  2.必须是因医疗损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包含治疗原发病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  3.转院医疗费应当提供转院证明,否则可能视为自行扩大的损失而不予支持或仅部分予以支持;外购药品应有医疗的诊疗意见;涉及多家医院的,应当分别计算,提供医疗费总额和在每家医疗单位的医疗费数额。  4.已经发生的康复医疗费用可以计算在医疗费内。未发生的康复医疗费和继续治疗费,如患者提供了医疗单位的证明,可以作为医疗费一并计算并要求一次性赔偿。继续治疗费按基本医疗费用计算,实践中参照医疗机构所在省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确定。对于今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受害人可以待该项费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来诉主张权利。  二、误工费,指患者因医疗损害而必须治疗或休息造成的误工损失。  误工费的计算主要考虑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对于收入状况,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高于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当然,还应注意如下几点:  1.如果受害人系未成年人或退休工人,没有误工损失的,则不计算误工费。如果监护人因照顾护理和解决医疗事故而产生的误工损失,可以按照误工费主张,但不应和护理费等重复计算。  2.误工费的计算必须提供误工损失的合法证明,主要包括被害人工作单位出具的被害人误工时间、收入状况和扣发收入数额的证明等。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均规定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治疗,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均应予赔偿。  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应注意,住院天数以医院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不包含治疗原发病或与医疗损害无关的疾病住院治疗的天数。  四、护理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称为“陪护费”,仅指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护理费参照误工费进行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用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护理的劳动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为1人。护理期限计算到受害人恢复到生活自理能力为止,但最长不超过20年。  计算护理费应注意的是,住院期间需要有医院的诊疗意见,出院以后需要护理以及需要护理的时间也需要医疗的诊疗意见,如病倒记载、诊断证明等。评残后需要专人护理的,依法医鉴定意见和患者伤残等级确定。  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即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为:平均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伤残赔偿指数。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称为残疾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指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额;赔偿年限规定为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2.《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称为残疾赔偿金:标准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为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关于本项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并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碍严重影响其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适当调整。  六、残疾用具费,指患者因医疗损害造成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功能的器具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更换安装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残疾用具费规定较为一致,在主张赔偿时应提供需要使用残疾辅助器具的医疗证明、普通器具价格的材料、安装更换费用证明以及使用周期的医疗建议等证明。  七、丧葬费,包括尸体存放费、运尸费、火化费、殡葬用品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和赔偿年限不同。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知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赔偿至18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者赔偿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根据被扶养人户籍所地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不满16周岁者,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者,赔偿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年满70周岁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交通费凭票支付,而且以一般交通工具为准;交通费主要是指被害人就诊的交通费用,及因行动不便和需要人照顾时,陪护人员的交通费。交通费票据还应与就诊时间、地点人数吻合。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11项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主体,即赔偿权利人限于直按受害人,例如,尽管脑瘫患儿的父母、处于植物状态患者的亲属都承受巨大的精神痛苦,但却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十二、营养费,这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特有的赔偿项目。司法实践中,患者主张此项费用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人需要加强营养的治疗意见。  十三、死亡赔偿金,这也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特有的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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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三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扶养到十六周岁,对年满十六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二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参加丧葬活动的死者直系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二人。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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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调解处理就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算,如果是依民事起诉到法院那就按照司法解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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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摘要】:正 对于已定性为医疗事故的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详细列出了十一项赔偿标准,为受害者予以物质补偿。具体内容有: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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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19-99932018年医疗事故等级鉴定及赔偿标准!2018年医疗事故等级鉴定及赔偿标准!最新说法百家号医疗事故当然是尽可能避免的好,但是既然是事故,就不可能说完全避免,因此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也是有立法标准的。但是,众所周知,现在的医患关系是很紧张的,有的患者及家属对医护人员的成见很深,一旦患者出现任何不良现象,不管到底是不是医生的错,都觉得是医疗事故,是治得不好。虽然一大部分人是基于对患者的关心,才关心则乱怪罪医院,但不排除有借机说是医疗事故想得到医疗赔偿的人存在。患者在医院病情恶化或者去世,就算是医疗事故吗?按照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判定不是由医院或者个人说了算 要交由医疗事故鉴定中心来评定,根据患者的病情、采用的治疗方案、治疗过程记录以及用药记录等来综合评定是否是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的事故。鉴定结果表面确实是医疗事故后才能进行等级鉴定,确定赔偿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的过失对患者造成的伤害的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级最为严重,是致死或重度致残;二级为中度致残或因器官损伤造成的严重功能障碍;三级为轻度残疾或器官一般性功能障碍;四级为对患者造成人身的明显性损害。其中,《分级标准》又将一级按严重程度分为一级甲等(死亡)和一级乙等(重度残疾)两类;将二级事故也按严重程度分为甲、已、丙、丁4个等级;将三级事故细分为甲乙丙丁戊5个等级。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各个事故级别的赔偿不一样,把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的事故等级分为十个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从100%到10%依次以10%递减。比如一级乙等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为100%;二级乙等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为80%;三级乙等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为40%。一级甲等(死亡)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医疗机构应该向家属赔偿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及直系亲属在处理问题期间的交通住宿和误工费等。至于四级医疗事故,没有对患者造成致残影响,因此不适用伤残赔偿标准。但患者及家属可以主张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费、食宿费、陪护费等在患者治疗期间的一切合理费用。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最新说法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普及最新法律知识,你的关注就是我的动力!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8医疗事故赔偿项目_计算方式-赔偿标准|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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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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