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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赢家[快穿]》by笙箫戚戚【小兔gaara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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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赢家[快穿]》by笙箫戚戚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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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夜发帖楼主也是蛮拼
文案:林落死了,他生前是个输家。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做个赢家。注:1.主角生前为男性,灵魂状态无性别,可能穿成男人,也可能穿成女人。2.主受,1VS1目前进度:青铜:修真女主文get√ 都市种马文get√ 宫斗女主文get√ 言情总裁文get√ 家庭伦理文get√ 耽美兽人文get√ 小白言情文get√ 重生女主文get√ 现代耽美文get√ 未来惊悚文get√白银:修真男主文get√ 都市男主文get√ 妖怪恋书生get√ 现耽配角重生文get√ 女主穿越宅斗文get√ 男主穿越争霸文get√ 都市异能文get√ 现代欺诈谋杀文get√ 重生耽美文get√ 玛丽苏女主文get中……内容标签:快穿 励志人生 系统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落 ┃ 配角: ┃ 其它:快穿(本文转自晋江文学城,原文地址:)
1.姐妹无情(一)  林落死了,一辆大货车从他身上碾过,死的凄惨无比。  但是林落再次睁开了眼睛。  他的身体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但是在他的灵魂离开肉体的那一瞬间,他被拉入了一个空间。  他以灵魂形态存在于这个空间之内,这个密闭没有门窗的空间只有十平米左右,中央有一块朴素的石碑,石碑上刻着他的个人资料。  姓名:林落(无性别)。  灵魂点:-10(注:最高赊欠值-100)。  任务徽章:无。  简简单单的三行文字,这就是他的一切资料。  在石碑的背面,显示着一个倒计时。  停留时间:09:05。  在停留时间的旁边,还有一个按钮。  在石碑的边上,有一本薄薄的簿子,黑色的封皮上面一个字都没有。  林落将这本簿子拿了起来,触碰到簿子的一瞬间,这本簿子里有一点白色的光电窜出,钻进林落的灵魂里面。同时,林落感觉到,这本簿子已经和他的灵魂绑定在了一起。  绑定成功之后,这本簿子的封皮上也慢慢浮现出了文字,林落之书,封皮上出现了这四个字。  这就是专属于他的灵魂之书了。  林落翻开了这本书,第一页和石碑上的资料一模一样。而第二页第三页……都是一片空白。  这本簿子看起来很薄,但林落往后翻,却翻不到最后一页。这也意味着,这本书的书页是无尽的。  林落将这本《林落之书》合上之后,这本书就化为光点隐入了他的灵魂之中。  这个时候,石碑背面所显示的停留时间只剩下不到六分钟了。  现在,他可以分析一下自己面临的局面了。  首先,他已经死了,肉体被碾压的不成人形,肯定是活不了了的。但是他的灵魂被拉入这里,所以,他还没完全死,至少,他的灵魂还活着。  石碑上还有《林落之书》的第一页上,都显示着他的个人资料。  姓名:林落(无性别)。  灵魂点:-10(注:最高赊欠值-100)。  任务徽章:无。  这三行个人资料里面透露出很多信息。  首先他姓名后括号里的无性别,就应该是代表着他的灵魂状态,而灵魂状态应该是没有性别之分的。  当然,这一点对他来说并不是很重要,虽然他生前是个男人,但既然目前的情况已经是这样了,是男是女也就无关紧要了。  接着,是他的灵魂点,他的灵魂点数是负数。  像这三行个人资料,让他很轻易联想到网络游戏里面的个人资料,不过林落虽然没怎么玩过游戏,却也知道一个玩家的初始值不应该是负数。  不过他本应该是一个死人,死了就应该归于虚无,0这个数字就代表无。而负数,林落是理解为他被人赎买了回来。  林落是不相信人死之后灵魂还可以永存世间的,最有可能的就是人的灵魂在死后一两秒的时间里面魂飞魄散。  而他之所以还能够以灵魂形态存在这么长的时间,恐怕就是因为这灵魂点数了。  他赊了10个灵魂点数,使得他的灵魂还能不死。只不过他这个赊欠,完全是被赊欠。  而10个灵魂点,恐怕就是他活着时的灵魂点数。林落猜测,一个正常的成年人类的灵魂点应该就是10点,上下浮动相差不会太大。  最高赊欠值-100也很好理解,就是能够赊欠的最高额度,借了太多钱却无力还债,若是达到了这个额度,等待他的结局和现实当中欠债不还的人结局不会差很多。  不过,林落却不感到害怕,他本就应该死的,现在还能活,他没什么不满足的,何况,他也并不认为自己会无用到偿还不了灵魂点的地步。  最后,任务徽章这个名字也透露出很多信息,徽章这种东西,就是一种象征和代表。再加上前缀的任务二字,这个徽章所代表的应该就是完成某样任务或是达成某种成就的象征。  任务二字也很好理解。既然他赊欠了灵魂值,那就必须想办法偿还。这和借了钱要想办法赚钱还债是一个道理。  只不过在这里要赚取的不是钱财,而是灵魂值。而赚取灵魂值的办法,就是完成‘任务’。  分析完毕,剩余的时间只剩下了三分钟,再过三分钟,他就应该要去完成任务偿还灵魂值了。  林落不想等这三分钟,直接按上了石碑上的按钮。  按钮被林落按下,石碑就传来一阵恐怖的吸力,灵魂被吸入石碑之中。不过瞬间,密闭空间内便再无林落身影。  黑夜,星光璀璨,月沉如水。  在一间鄙陋的草屋内,简陋的木板床上躺着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女孩,女孩容貌清秀,却面黄肌瘦,穿着粗布麻衣,身上盖着的薄被打着许多补丁。  吱嘎。  踏着星光,一位差不多年龄的女孩端着一只破碗推开了房门。  小女孩转过身将木门关上,挡住夜里的冷风。可冷风还是从破窗里钻了进来。  破碗里是浑浊的水,小女孩将碗放在地上,搬着屋中唯一的木板凳坐到了床边。  床上的小女孩有一瞬间气息全无,心跳停止,但过了一会儿,小女孩恢复了生机。  林落也没有想到,他的第一次任务居然会穿越到一个小女孩的身上。  当时这个小女孩跌在一个坑里,饿得头晕眼花,当林落穿越到这个小女孩身上的时候,饥饿,寒冷,疼痛在一瞬间席卷了他。  林落在坑里缓了好一会儿,才打起精神,他一直感觉到《林落之书》在呼唤他,宛如福至心灵一般,林落开口道,“《林落之书》,出来!”。  一本簿子便出现在了林落的眼前,《林落之书》悬空立着,书页中闪现着光芒,林落将书翻开,翻到了闪烁着光芒的那一页。  在《林落之书》的第二页上,出现了一幅幅画面。  那是一个小女孩的一生。  林落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完了他附身的这个小女孩的一生。  这个小女孩的名字叫做赵秀,是一个孤儿,她的父母在赵秀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赵秀的大姨曾照顾过赵秀两年,但后来大姨难产过世之后,赵秀就被赶了出来,住在村里的一间破草屋里,靠着村里的接济,再采点野果野菜度日。  这间破草屋里面,除了赵秀,还住着另一个和赵秀差不多境况的小女孩,李茜。李茜的母亲是赵家村生人,嫁给李茜的父亲生下了李茜,但是李茜的父亲外出打工被巨石砸到,没多久就死了。李茜的母亲长的略有姿色,又找了一个男人再嫁,而李茜这个拖油瓶就留在了赵家村里。因为李茜不算是赵家村的人,所以日子过的比赵秀还要差一些。  不过两个小女孩相依为命,感情很好。而这一次李茜着凉受了风寒,赵秀也是尽心照顾。  但李茜再次醒来,赵秀却不知道,这个时候的李茜芯子里已经换了一个人。  真正的李茜当然是将赵秀当做亲姐妹一般的,但是换了一个芯子的李茜,对赵秀却没什么感情。只是李茜之前是个成年人,她伪装起来,赵秀虽然觉得李茜有些变化,却没察觉到什么不妥。  在这之后半年,本地爆发了饥荒,赵秀和李茜便一同加入了难民的队伍当中。后来,因为一场变故,两人便分开了。  而等两人再次相见,已经是十多年之后的事情了。  在那个时候,两人之间的地位也是天差地别。  非常巧合的是,两个人却都入了修真门派,只不过,李茜是太玄门前途无量的天才修士,即将与太玄门掌门之子成为双修伴侣,而赵秀却是合欢门培养出来的侍女、炉鼎。  合欢门为了巴结太玄门,送了一批炉鼎过来,其中就有赵秀,而赵秀又被送给了掌门的儿子。  太玄门的掌门之子叶子轩同样是一个天才,而且只要不出意外,叶子轩肯定能够接任太玄门的掌门之位。  叶子轩一心向道,对女色没有想法,赵秀和其他被送来的炉鼎一样,也都安安分分地做一个称职的侍女。  但是李茜却不愿意有这些侍女待在叶子轩的身边,尤其,因为赵秀认出了李茜,叶子轩知道了赵秀是李茜的童年好友,比起其他的侍女,便对赵秀厚待了那么一两分。  这令李茜觉得赵秀非常地碍眼,在一次危机当中,赵秀就被李茜推向了蟒妖,被蟒妖一口吞下。赵秀被吞下之后,却还没有立即死去,她顺着食道滑进蟒妖的胃里,一点一点被蟒妖的胃液给侵蚀消化。  她的手上、脚上、脸上还有身上的皮肉慢慢地被腐蚀,却没有办法立刻死去。  这样的折磨和痛苦比凌迟更甚。作者有话要说:开了新文,很早就想写快穿文了,脑洞太多,不忍浪费,这本快穿文就可以酣畅淋漓地把脑洞一个一个挖出来了。主角是灵魂状态,可能穿成男,可能穿成女,前两次主角都是穿成女人,不发展感情线。CP在本文中后期才会出现。新文请大家多多支持!
2.姐妹无情(二)  赵秀这才知道,李茜一直看自己很碍眼,只有这个解释,才能够说明李茜为什么要害死她。  就因为赵秀是叶子轩的侍女,而且叶子轩对赵秀还算不错,所以李茜就想着要害死她。在赵秀被推往蟒妖口之前,她从不知道自己童年时的姐妹居然会有这种想法。  对于李茜,赵秀的感觉是很复杂的。  在那次逃难时,赵秀被拉入了合欢门当奴仆,长大后因为姿色出众,就被合欢门培养成了一名炉鼎。可以说,这绝不是赵秀自愿的。在看到过那么多合欢门的炉鼎被吸干阴元修为憔悴而死,赵秀绝不想要做一个炉鼎。  但她却毫无反抗的能力,只能祈求日后服侍的是个良善之人。  而叶子轩就是这样的人,所以赵秀心怀感激。  在与李茜重逢的时候,赵秀内心既高兴,又十分自卑,如果她只是一个地位低下的修士,那她一定会很高兴见到李茜,可她不但是一个地位低下的修士,更是一个炉鼎。  炉鼎这样的身份是遭人鄙薄的,赵秀为此而极度自卑,再加上她服侍的叶子轩是李茜日后的双修伴侣,这让赵秀面对着李茜的时候,就感到更加心虚。即使叶子轩根本没有想要让她做炉鼎,她也只想要做一个本本分分的侍女。  但这一切都在李茜推她进蟒妖口的时候改变了。  赵秀恨李茜。  恨不得她死。恨不得她也尝尝自己受过的苦,受过的痛。  林落看完了赵秀的一生,林落感觉至少过了好多天,但实际上,时间却没有变化,夜空的月亮仍是在原来那个位置。  林落将林落之书翻回了第一页。  在那三行个人资料之下,多出了一段新的内容。  当前任务:完成赵秀的报复,完成赵秀的人生。任务完成奖励:灵魂点+10,青铜徽章*1。  看到了任务奖励,林落心道:完成这一次任务,灵魂点数就不再为负数了,这是一件好事。这么想着,林落回过头来去看他的个人资料。  姓名:林落(无性别)。  灵魂点:-15(注:最高赊欠值-100)。  任务徽章:无。  咦?!  之前林落没仔细看,现在发现灵魂点数竟变成了-15点?之前明明是-10点,怎么又扣了5个灵魂点数?要知道,这5个灵魂点数,就相当于他半条命了。  林落的疑问没有人给他答案,但是林落自己却有了猜测。  第一种猜测:每次经历新的任务,都会扣除5个灵魂点数。这就相当于中介费,只不过这笔费用相当于任务完成得到奖励的二分之一,太贵。  第二种猜测:他附身在某个人身上,就会扣除5个灵魂点数。附身在一个人身上的代价是半条生命,这对于林落来说,可以接受。  第三种猜测:他为完成任务每到达一个新的世界,就会扣除5个灵魂点数。林落现在所在的世界是一个可以修真的世界,来到这样一个世界,付出5个灵魂点数,也并不贵。  还有第四种猜测,则是上述三种猜测的混合体。  这四种猜测都极有可能,但无法证实。  这种扣除灵魂点数的行为,刚开始林落很不满,但仔细一想,如果幕后的人不仅在他死后拉回他的灵魂,让他有机会生存,每次任务不仅不索偿报酬还给予他高额奖励,这样的情况才会让林落感到恐慌。  因为幕后之人的无偿肯定代表着更高代价的有偿。  而如今的这种局面,林落反而安心。一切都是等价交换,他支付报酬,幕后之人提供机会。  思索一番之后,林落将注意力集中到任务本身,假设每次任务都要扣除5个灵魂点数,假设每次任务奖励都相同,假设他又能够顺利完成任务。  那么每次任务完成之后,他能够得到5点灵魂点数的净利,也就是说,三次任务之后,他才能够让他的灵魂点数不再为负。  三次任务,绝对不少。也不知道这任务当中会不会有支线任务,如果有,那林落就可以努力赚得灵魂点数,不过林落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  因为他这一次的任务:完成赵秀的报复,完成赵秀的人生。尤其是“完成赵秀的人生”这一句话实在太过笼统,故而不管他今后遇到什么事,都可以算在赵秀的人生当中,也就都可以算在这个任务当中。  林落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完成赵秀的报复。  是的,林落准备现在就完成任务的前半句话。  这是林落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决定。李茜资质比赵秀好的多,等以后两人都接触修真,李茜的进度肯定比赵秀快,以后,她们之间的差距只会越来越远。而且他毕竟是这具身体的外来者,他不知道,这对修真是否会产生影响。  现在的李茜十分脆弱,只要一点小计谋小意外,就可以完成赵秀的报复,这是最简单也最干脆利落的方法。  诚然,他也可以现在放过李茜,以后找机会完成任务,但未来的事情都是不确定的,他就算能够未卜先知,也无法事事周全。而且花费的人力心力肯定是现在的数倍数十倍乃至数百倍。  他既然可以轻松完成任务,又何必要大费周章,何况,未来的李茜也不是傻瓜,甚至很聪明,她不会任他摆布,她不光可以凭借自己本身的实力,还可以借势,这样的情况下,他能不能完成报复还不确定。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他的心理素质能不能够承受杀人带来的负面影响。林落可以找出千百种的理由暂时不杀李茜,也可以找出千百种的借口杀死李茜。而他最终总是要除去李茜了,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  否则,李茜不死,死的就要是赵秀。  这是他的第一次任务,他要开个好头。  既然已经做下决定,那么他就要计划一下,怎么除去李茜了。  首先,还是先垫垫肚子吧。饿着什么都干不成。  这具身体饿的咕咕叫,头晕眼花,思考起来思维也比平时慢,这个坑并不深,但赵秀这具身体饿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林落好不容易从坑里爬出来。  林落知道,赵秀其实还存着少量的食物,不过一部分她是准备给病中的李茜吃的,还有一部分是以后的口粮,除非实在是饿的受不了了,赵秀是不会吃的。  林落不仅感觉到难以忍受的饥饿,还十分干渴。  从旁观者的角度,林落看过赵秀的一生,赵秀和李茜居住的这间茅草屋没有井水,想要喝水用水,就要去另一头的山上挑水,赵秀和李茜平时只能省着水喝。  林落沿着坑坑洼洼的小路回到了破草屋,在破草屋屋后,有一个破了口的水缸,里面只剩下浅浅一层水了。林落拿了碗,舀了一碗水。这水也并不干净,里面还有些泥沙,林落准备等泥沙沉淀下去再喝。  床上的李茜,根本看不出日后那么精致耀眼的模样,她如今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孤女。  有一瞬间,李茜的生命迹象消失了,过了大约有五分钟,床上的身体却又恢复了生机。  李茜皱着眉头,缩在薄薄的被子里面。  碗里的水下层已经沉淀了一层泥沙,上面的水较为清澈,林落一口一口喝着水,喝了半碗后放下了碗。  要是林落自己的那身体,他肯定还忧心喝生水是否会生病,但赵秀,虽然幼弱,这生水却已经喝惯。  喝完水,林落眼神放在了屋子的另一边,用大叶子裹起来的食物。  林落将一小包食物拿到跟前来打开。里面有一些野果野菜,还有一颗小小的青鸟蛋。  此青鸟非彼青鸟。这个地方的青鸟和林落印象里的鸡差不多,都可养殖,虽有翅膀,不善飞行。青鸟全身灰扑扑的,但是它的尾翼却有一缕青色,十分美丽,村里人常会用青鸟尾翼做毽子或是女孩子的配饰。  而青鸟蛋的蛋壳上亦有一丝青色,很好分辨。这青鸟蛋是赵秀准备给病中的李茜吃的。  吃青鸟蛋,得开火,林落就把这只蛋放到一边,还有野菜也是。  野果倒是可以立即食用,大叶里面的野果有三种,一种是青枣,这时候枣子还未成熟,吃起来很酸涩;毛茸果,毛茸茸的,有一层壳需要剥掉,里面的果肉甘甜多汁,有核;开心果,这开心果当然也不是林落知道的开心果,这里的开心果外表有点像人的心脏,立刻就能食用,果肉清甜,果核很小,是小孩大人最爱吃的一种果子。  林落也选择了开心果,因为饥饿的关系,林落觉得这果子额外的好吃。  林落手里拿着这开心果,心里渐渐有了一个主意。作者有话要说:主角的三观不太正。所以……
3.姐妹无情(三)  这个主意对这村里的任何人都起不到作用,但对李茜,却肯定有用。  主意已经有了,林落要做些准备工作。  他必须先要捉到一只青雀,青雀和青鸟乃是近亲,外表相似,但体型却差很多,青雀只有巴掌大小,肉少味美。  青雀爱吃谷物,林落从厨房里攒了一把米出来,撒在空地上。林落制作了一个小陷阱,试了几次,捉住了一只青雀。  手里捉着青雀,林落回到了简陋的厨房,林落将青雀清理干净后,煮了一碗汤,厨房里只有两样调味料,一样是盐,一样是野生的红辣椒,林落只放了少许的盐进去,但已经足够美味。  林落端着青雀汤走出厨房,吱嘎一声推开门,屋内的李茜已经醒了过来坐起了身,正惊诧地转头看向林落。  “茜茜,你醒了?我给你熬了一碗汤,你趁热喝了吧。”茜茜是赵秀对李茜的昵称,林落不客气地拿来用了。  李茜看向林落手上端的碗,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就不自觉地分泌唾液,李茜这才感觉到一阵阵难以忍受的饥饿。  “嗯……我头还有点晕,现在什么时候了?”李茜捂着头,声音很虚弱。  林落走到床边,将青雀汤小心放在床上,探了李茜的额头,道,“不烧了。已经巳时了,你已经睡了好长时间了,赶快把汤喝了吧。”  李茜闷闷地嗯了一声,然后端起了碗,先小口喝起了汤,然后才把里面的青雀肉吃了。  看到李茜吃完,林落将碗拿走,“水缸里没水了,我今天要去挑些水回来,你再多睡一会儿,如果饿了就吃点果子吧。”说着,林落就将一堆野果放到了床边,李茜触手可及的地方。  李茜点点头,林落就离开了屋子,顺便把门给关上了。  离开屋子,林落嘴角勾了勾,大踏步回到厨房将碗放好,就往村里走去。  赵秀和李茜是连木桶都没有的,每次挑水都会问村里的人家借木桶挑水,林落问村里的赵二娘借了担子和木桶,就朝山上走去。  林落脸红气喘地将水挑回来,倒进水缸内,两个木桶里水都没有满,水缸里只装了小半缸的水。  林落歇了歇,便回到屋内,屋中野果乱了一地,床上的小女孩已经没有了生息,面色泛青。  林落摸了摸李茜的皮肤,她的身体已经开始泛凉,显然死了有一段时间了。  林落看着落了满地的野果,这开心果清甜,青雀肉鲜美,但二者却不能合用,合用后腹内绞痛,如不及时救治,就会腹痛到死。  这是世人皆知的常识,但刚刚穿越过来的李茜却肯定不知。  在林落之书中,林落观看过赵秀的一生。故而,林落很清楚,这穿越而来的李茜并没有继承原身的记忆,所以对这个世界的许多常识,李茜都一无所知。如果是几年后的李茜,等她熟悉了这个世界,林落想要用这么简单的法子完成赵秀的报复,那根本不可能。  林落给李茜吃下青雀肉之后,故意将野果放在床边,那点青雀肉根本填不饱肚子,而且林落也没有给李茜留水喝,不管是因为肚饿还是干渴,李茜都会去吃野果,而林落留下的三种野果当中,青枣太涩,毛茸果虽然好吃,但外表却很不好看,要吃还需要剥壳,十分麻烦,故而李茜肯定会选择吃开心果。  李茜本就因风寒身体虚弱,又同食了青雀肉和开心果,腹痛发作,却求救无门。  李茜和赵秀居住的草屋在村中极为偏僻的一角,附近根本没有人家,就是李茜想要呼救,也没有人听得到。  而赵秀出门挑水,根本来不及救李茜。  林落向赵二娘借木桶挑水,就是为了证明自己不在现场。  村里人根本不会想到是赵秀故意用这种方法害死李茜,一是因为二人情同姐妹,二是青雀肉和开心果不能共食乃是常识。到最后,村里人也不知道李茜是腹痛而死,只以为李茜是得了风寒病死的。  村里也没人在乎李茜是死是活,一个铺盖卷了李茜就丢到了乱葬岗。赵秀也没有钱买棺材,而且李茜半路夭折,也进不了她父家的坟。  林落倒是给李茜挖了一个坑,把李茜埋了。这当然不是为了穿越来的李茜,而是为了赵秀原来情同姐妹的那个李茜。  既然已经完成赵秀的报复,接下去,林落就要后面一个任务怎么完成了。  完成赵秀的人生,这就代表林落必须以赵秀的身份过完一辈子。  完成赵秀的人生,这一句话听起来很简单,但实际上却很难,怎么才算完成赵秀的人生?  如果赵秀半途死了,算不算完成?。  如果赵秀过完了一生,但过的不顺畅,人生多灾多难,这算不算完成?  如果赵秀过完了一生,但过的苟延残喘,活的毫无尊严,这算不算完成?  完,本就有完美、完好的意思。  如果他不能完美地度过一生,那么,他的这次任务恐怕就不能被判定完成。  怎么才算完美?  有钱?有势?有地位?作为一个女人,找一个好丈夫?  但这是一个可以修真的世界!  赵秀拥有可以修真的资质,虽然仅仅只是刚刚达标。  就是原本的赵秀也是个修士,虽然仅仅只是低阶修士。若赵秀没有被李茜推入蟒妖口,若赵秀不会被作为炉鼎使用,作为一个低阶修士,再差,延年益寿也是有的。  他附身于赵秀,要完成任务,总不能过的比赵秀还不如吧。  要选择修真的话,必要择一个修真门派。赵秀在合欢门待了十多年,只学到了一门功法,还是炉鼎专用功法。  修真,功法必不可少。  林落比较熟悉的门派,就两个,一个便是赵秀待了十余年的合欢门。另一个便是太玄门了。  合欢门,顾名思义,走的是旁门左道,只有实力高天赋强后台硬心思深的人才能够在合欢门过的好,以赵秀这般普通资质,根本在合欢门受不到重视。  而且赵秀的容貌不错,否则她也不会被合欢门培养成炉鼎。资质普通,容颜却美丽,在合欢门根本讨不了好。  太玄门,是一个正道门派,择徒要求比合欢门高多了,门派风气也要比合欢门好的多。  至于其他门派,赵秀也听说过一些,例如正道的七道门,百巧宗,邪道的黑衣楼,聚魔谷等等。  但问题是,赵秀知道这些门派,但却从没去过。  赵秀一个六七岁小女孩,跋山涉水途径千里,前往一个从未去过的门派,这其中风险、难度都很大。  要知道,这千里,只是一个虚指,实际距离,还要超过。  故而,林落唯一的选择就是太玄门,也只有太玄门。再加上,赵秀怎么说也是在太玄门待过两年,对其有所了解。所以,即使太玄门是赵秀的伤心之地,林落还是选择了它。  林落深思熟虑,做好充足的准备之后,便出发了。  从赵家村到太玄门,期间相距五千余里路,林落步行了四个多月,期间只走大道,不走小路,遇到人群,就坠在后头跟着走,挨过饿,脚上的泡破了几次,生了茧,林落离开赵家村的时候,是春末,等到太玄门所在梁州,已经是凉秋了。  以前林落虽然受过苦,尝过痛,但这样日日辛苦劳累还要殚精竭虑,既要担心自己一个小孩手无缚鸡之力,又要担心下一顿食物在哪里的经历,还是第一次体验。  到达梁州的时候,林落全身都退了一层皮,脸也晒黑了许多。  太玄门每三年招收一次弟子,并不对外昭告,普通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此事,但对于修真者来说,却并非秘密。  林落想办法给自己换了一身干干净净妥妥帖帖的衣服,便去太玄门参加招收测验,赵秀的资质正好达到标准,林落这便成为了一名太玄门的杂役弟子。  林落倒不觉得失望,一步步慢慢来。  林落每日修炼,不敢懈怠,抓住每一个机会,十年之后,林落成了太玄门的内门弟子,修为也已至筑基期。  这样的速度,依赵秀的资质而言,已是很不错的了。  当今世界,已是末法时代,天地间元气微薄,已有万年再无修士得道成仙。修真界中明面上最强的也只是几个元婴修士,都是各门各派的太上长老。  成为内门弟子之后,太玄门便新传下了一门功法,比之前所修功法要好上许多,林落修炼起来速度也更加快了。  又过了两年,林落达到筑基中期。  林落修炼十余载,也到了外出历练的时候。作者有话要说:李茜就这样被解决了……其实我本来的脑洞是赵秀重生后处处找李茜麻烦,各种心机算计,想要让李茜生不如死,但是她不适合阴谋诡计于是失败了,最后赵秀再次重生,这一次,她决定干脆利落地杀掉李茜。(这难道不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吗?什么步步为营算计来算计去的,我想大多数人就算重生也同样没这个天分吧,要是有,上辈子也就不会被人搞死了,搞不懂有些宫斗宅斗文女主重生一次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这就是一个武力大于智力的故事。
先更三章吧,卤煮休息一下。
4.姐妹无情(完)  林落一路上杀了许多低阶妖物,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吞下赵秀的那条蟒妖。  那条蟒妖实力很强,已成内丹,当初初入金丹的叶子轩和筑基圆满的李茜以及其他几位筑基弟子一同围击蟒妖,却还处于下风。  虽然当时是仓促应对,而非事先做好准备,但亦可看出蟒妖实力之强,而赵秀被吞入蟒妖那么长的时间,直到赵秀死亡,蟒妖都还没有被杀死,可见叶子轩李茜等人对蟒妖没什么办法,甚至到最后,这只蟒妖可能还好好地活着。  实话说,以林落如今的实力,想要凭借一人之力杀死蟒妖,简直是痴人说梦。  但是,在林落多次看过赵秀死前的那段经历之后,他却看到了机会,杀死蟒妖的机会。  这头蟒妖长七八十米,粗两米,从蟒头至蟒尾,一金色线条贯穿蟒身,这头蟒妖乃是金线蟒妖,金线蟒妖在世上已不多见,但它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这个弱点足以令林落以筑基中期的修为杀死金线蟒妖,金丝灵草对金线蟒妖有致命的诱惑力,金线蟒妖食用下金丝灵草之后实力会暴增,但是,金线蟒妖在吃下金丝灵草之后,会如喝醉一般,等一觉醒来,金线蟒妖实力就会增强许多。  林落在太玄门的十余年间,也攒下了一小笔积蓄,在出门历练的这一段时间,林落依靠杀妖,也得到了不少灵石,林落用这些灵石买下了一株金丝灵草。  然后,林落便动身前往落霞山脉,金线蟒妖便是在这落霞山脉中。  林落设计让金线蟒头吃下了金丝灵草,不一会儿,金线蟒妖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林落便趁此机会杀死了金线蟒妖,期间金线蟒妖曾因剧痛醒来,林落利用符箓、宝剑等外物杀死蟒妖。  蟒妖全身上下都是宝。  蟒妖皮十分坚韧,林落将蟒妖皮剥下后,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将其制成内甲,贴身穿着,一部分准备留待后日将其卖个好价钱。  金线蟒妖的内丹林落用玉盒存了起来,这内丹,林落准备花几年时间,将其吸收。  金线蟒妖的蛇胆可解百毒,林落便随身带着。  至于蟒妖肉,林落每日食用,这蟒妖肉虽然肉质老硬,但却充满灵气和血气,林落吃下一块蟒妖肉,修炼一会儿就相当于平日里苦修一日。  林落吃下蟒妖肉后精力充足,便在落霞山脉内击杀妖物,每过一段时间就用妖物身上有价值的部分去坊市换取灵石灵药符箓,就这样过了大半年,林落将七八十米长的金线蟒妖肉都吃完了。  而林落的修为也从筑基中期顺利达到了筑基后期。  在落霞山脉的这大半年,大大丰富了林落的实战经验。  凭借着金线蟒妖的内丹,林落在之后短短五年之间就晋升到了金丹期。  金丹期修为稳定之后,林落便返回太玄门了。  林落金丹期的修为,在太玄门内的地位陡然上升,不日就被升为了长老。  如今修真界中站在最顶峰的就是仅有的几位元婴修士,金丹修士便是修真界的中流砥柱,林落成为金丹修士后,各方面的待遇明显更上了一层楼。  之后的几年,林落的修为慢慢地上涨着。  某一天,林落突然见到了一个人,那个男人就是将赵秀掳到合欢门迫她成为炉鼎的人。  这个男人,既然林落见到了,就不会放过。  两人之间的实力、地位相差太多,那个男人很轻易就死了。林落甚至不需要像害死李茜那样做掩饰。  这个时候,林落才惊觉,这么多年,他手上已经沾了不少血。  等修为升到金丹中期之后,修炼的进度越来越慢,林落已经很清晰的明白,他也就止步金丹了。  元婴,他是没有指望了。  实力已经无法提升,林落准备将心思放到其他地方。  第一,他准备要个孩子。准确点说,他是准备成立一个家族,林落希望,在他有生之年,能够看到他的家族发扬壮大,并成为自己手里最大最可靠的势力。而血缘关系,就是忠诚的纽带。  要个孩子其实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修真者实力越强,就越难孕育后代;夫妻二人实力相差过大,就无法孕育后代。这就好似,人和蝼蚁之间是不能诞下子嗣的。  林落不准备以赵秀的身体和哪个男人发生关系,也不准备成婚。  林落作为女子生存的时间甚至要比他生前作为男子生存的时间还要多,不知怎么回事,他似乎从无动情过,清心寡欲之极。  他似乎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林落已经想到怎么要一个孩子了,林落之前杀死的那个合欢门的男人,得到了那个男人留下的一些手记,其中就提到,合欢门有一种以自身精血修为化为子嗣的秘法,这正中林落的下怀。  林落花费了一些代价,从合欢门要到了这种秘法。  虽然要得到一个孩子,会使得他的修为倒退,但境界还在,只要有时间,修为还可以重新修回去。而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  金丹修士,寿元有五百,而他如今,不过三十余岁。  第二,他准备给自己培养些兴趣爱好以及擅长之处。之前的二三十年,他除了修炼,还是修炼。而之后四百多年,他的人生不能只有修炼。  最重要的是,他不会只有这一次人生,这是他的第一次任务,等赵秀的人生完成,回到那个密闭空间,他还会继续下一次的任务。  下一次的任务他不知会遭遇什么样的局面,他多学点东西,总归是没错的。  修为高学东西也比常人要快,金丹期之后,林落思维就变得更加灵敏清晰,比之前,那是天翻地覆的差距。  每一个金丹修士,放到凡俗世界中,都是天才中的天才。  一百余年之后,林落已经有曾孙了,赵家也开枝散叶,逐渐发展壮大。  林落的修为曾因子嗣倒退到初入金丹,一百多年之后,林落不仅升回了金丹中期,更达到了金丹后期。这速度其实并不算快,这主要是因为林落搞了很多副业,他去学了炼丹,学了符箓,去学了其他很多东西。  当然,他学的最好的就是炼丹和符箓这两样,这也侧面增长了林落的实力。炼出的丹药和制出的符箓,林落自己用不上的,就将它们赐给子孙后代,赵家的子孙也因此受益良多。  又过五十年,林落修为达至金丹巅峰,之后,林落修为再无寸进。  修为无法再提升之后,林落便将全部心思都放到了其他地方上了,或是培养家族子弟,或是游山玩水,或是搞些兴趣爱好,林落过的不亦乐乎。  而赵家因有林落的庇护,蒸蒸向上,家族子孙已有数万人,赵家成了修真界的一个泱泱大族。如林落所想,赵家成为了他手中最强的势力。  初始时,是林落庇护他的子孙,后来,却是相辅相成,互为倚仗。  五百二十七岁,赵秀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赵秀的一生,结束了。  当林落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回到了封闭空间。  林落的灵魂经过这一次的任务,凝实了许多,面容亦有些改变,眉眼之间似乎能看到赵秀的影子。  林落叫出了林落之书,第一页上,林落的个人资料变成了:  姓名:林落(无性别)。  灵魂点:-5(注:最高赊欠值-100)。  任务徽章:青铜徽章*1。  灵魂点数增长了十点,任务徽章也从无到有。  林落翻到第二页,第二页上显示了新的内容。  任务内容:完成赵秀的报复,完成赵秀的人生。  任务完成情况:完成。  任务完成奖励:灵魂点+10,青铜徽章*1。  在任务奖励青铜徽章之后,林落看到页面上嵌着一枚徽章,林落将这枚徽章从页面凹槽处拿了出来,这枚青铜徽章十分质朴,没有任何花纹,正面是一只眼睛,背面是宇宙星空。  林落把玩了一会儿徽章,就把它放回了原处。  将林落之书收起来,林落看向空间正中的石碑,石碑正面仍是林落的个人资料,和林落之书第一页上的内容一模一样。  背面是倒计时,还有五分多钟。  林落不急着完成下一个任务,他发现,这个密闭空间,似乎比他上一次看到的要大一些,但林落并不十分确定。  林落用他的脚作为标尺,丈量这个密闭空间,这个空间长宽都相同,都是四十七又半个脚长。  丈量完之后,休息时间便结束了。  当倒计时归零的那一刻,石碑传来一股巨大的吸力,林落的灵魂再度被吸入了石碑当中。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个故事就这样结束鸟,第二个故事主角会遭遇种马男。
5.花心男友(一)  林落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人。  镜子里映出一张贞静贤淑,美丽温婉的脸。  这张脸无论谁见了,都要赞一声美,只是,林落却没这种想法。  他又一次穿到了女人身上。  虽然他作为女人活着的时间要比他作为男人活着的时间要长的多,但是在上一次任务五百多年里,林落实际上还是在用男人的思维来处理一切事宜。  林落与其说是做了五百多年的女人,不如说是借女人的壳子活了五百多年。  再加上那是林落的第一次任务,林落更在意的是能不能完成任务,而不是去挑剔穿成了男人还是女人。  虽然他如今灵魂点数仍然是负值,但成功完成了一次任务,让林落产生了信心。  只希望下次能让他以男人的壳子完成任务吧。  林落召出了林落之书,他的个人资料当中,灵魂点目前是-10点,灵魂点果然又少了五点。想来每次任务都要扣掉五点灵魂点数,赚灵魂点数也并不容易啊。  林落将林落之书翻到了第三页,就在原身的卧室里面看完了原身的一生。  温雯,这是这个女人的名字。  温雯的前半生顺风顺水,家中虽不富裕,但父母感情甚笃,只有温雯一个独身女儿,对她十分宠爱。  温雯人如其名,十分文静,长的美丽大方。一双盈盈美目十分吸引人。  在温雯读大学的时候,她有了一个男友,于庭。  于庭曾在她被小混混缠着的时候挺身而出,还被砍了一刀。  温雯感激感动之下,两人很快成为情侣。  在这个时候,温雯的父亲却生了重病,需要一大笔钱住院手术治疗。  于庭的家庭条件也很普通,但他却很有能力,赚到了一大笔钱,于庭在得知温雯父亲的事情后,就借钱给温雯,之后,温父手术成功,一家三口团聚平安。  而温家也十分感激于庭,温雯也觉得能有这样一个男友乃是一件幸事。  但温雯绝对没有想到的是,在自己照顾重病父亲的时候,她的表妹童婉婉和于庭搞到了一起。  两人的奸/情,温雯被瞒了很长一段时间。  直到温雯撞破两人接吻的画面,温雯才知道这件事。  然而,温雯也不知道她该怎么办。因为于庭不仅是她的男友,曾救过她,更救过她的父亲,他是她家的恩人。温父温母早已将于庭看成好女婿了。温雯不希望父母失望。  而于庭也好,童婉婉也好,两人或直接或侧面都告诉过温雯,温雯永远会是于庭的妻子,她的地位也永远不会变。  虽然这种说法对温雯来说,只有可笑二字可以形容,但是最后温雯还是默认了这一点。  她本就是逆来顺受的女子。只是从此事之后,她更加沉默了。  温雯后来就看着于庭越来越成功,越来越引人注目,于庭的身边也有越来越多的红颜知己,而他们却都知道,温雯是于庭的正牌女友,以后也会成为于庭的妻子。  于庭身边的女人有些不在乎温雯,有些出身背景出众,容貌才华不下于温雯的,却不甘心。  于是温雯就被糟蹋了,被于庭商界的仇人。  而事实如何,谁也不知道。  结果就是,温雯已经不干净了,她没有资格再做于庭的正牌女友,也没有资格成为于庭的妻子。  林落认真地看完了温雯的一生。  而他的任务也很明确:完成温雯的复仇,完成温雯的一生。  这个任务,和之前赵秀的任务是一模一样的。  只不过,完成温雯的复仇却比赵秀要麻烦一点儿。  赵秀要复仇的对象很明确,就是李茜。  再扩充一点,林落后来把将赵秀掳进合欢门的人也杀死了。  而温雯要向谁复仇呢?  温雯恨于庭,恨表妹童婉婉,恨糟蹋了她的禽兽,恨背后算计她的那个人,还恨所有于庭身边不知廉耻的女人。  温雯最恨的,就是那个害她被糟蹋的人。  而这个人,肯定是温雯的复仇目标之一,而且还是主要目标之一。  但怎样才算完成复仇?  这可不是修真世界,弱肉强食,被杀只怪自己太弱。这个世界有法律,想要正大光明杀死一个人甚至多个人,根本不可能。  想要不留下一分证据杀死那些人,以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来说,同样不可能。  而那些人都死了,偏偏温雯没有死,她肯定会被怀疑。以那些人身后庞大的背景,想要弄死她并不难。  同样,想要以黑道手段弄死那些人,以他们的背景,温雯要成功,很难。  所以,林落放弃了将温雯的仇人杀死这个想法。  他要用其他的方法。  林落穿来的时候,温雯已经和于庭成为情侣,但温父如今还没有得急性肾衰竭,这对林落来说是个好消息。  这对林落来说,是个好消息,在温父还没有得重病之前,他可以想办法赚到给温父治病的钱,这样就不用向于庭借钱,也不会因恩情在后来受了委屈却只能自己吞了。  温雯之所以会过的那么憋屈,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于庭对温家有恩,而温雯又很孝顺,否则的话,温雯在发现童婉婉和于庭搞在一起之后,就不会和于庭继续下去了。  不过林落得想想,他该靠什么来赚钱。  在上一次任务,林落五百多年里也前前后后学了不少东西,比如琴棋书画一类的东西,虽然换了一具身体,但这些技能的知识都还在,他只要花点时间重新熟悉一下,就可以恢复上一次任务的水准了。  可以说,他去画个画,弹个琴,或是写一副书法,这都可以赚钱。  但是,第一,温雯之前可没有学过这些东西,也从没有显露出这方面的天赋,林落一下子改变了这么多,肯定会惹人怀疑。第二点,林落要思考以后究竟要做什么,既然要报复温雯的仇人,他必须要有一定的背景,可以和那些人相抗衡,做一个艺术家,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思来想去,经商才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正好是暑假,他有很充足的时间做准备。  不过,他要先把童婉婉给解决了。  温雯的作息很规律,一大清早起来,温母已经做好了早饭,林落吃着早饭的时候,童婉婉就来了。  童婉婉过完暑假就高三了,而温雯是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于是童母就提出让温雯来给童婉婉补习,温母和温雯都答应了。  而这段时间,也是童婉婉开始认识于庭的时候。在温雯和于庭约会时,童婉婉一直充当电灯泡的角色,但她机灵可爱,两人都很喜欢她。  后来温父得了病,温雯和温母轮流照顾温父,温雯连自己的学业都维持的很艰难,经常请假,和于庭就更是没时间约会了,两人只是空暇时打个电话发个短信罢了。  而这段时间,童婉婉却是和于庭一直在一起。两人也很快地搅合在一起。  童婉婉每天早早就来了温家,今天也是一样,童婉婉一边和温父温母撒娇卖乖,一边吃完了早饭,就和温雯一起来到了温雯的房间。  林落在知道童婉婉的为人之后,根本不耐烦教她。  林落便拿了语文课本,先让童婉婉默写课文。  温雯的强项是文科,语文和英语都学的很好,理科就少了一份灵性。当初温雯高考时选的就是文科。  而童婉婉,虽然人很聪明,但是放在学习上的心思却不多,所以成绩很一般。这也是童母要让童婉婉补习的原因。  等过了一个小时,童婉婉默写完了几篇长长的课文,林落却没有看,而是对童婉婉说道,“婉婉,我文科比较强,文科主要就是靠背,还有就是加大阅读量。我理科就比较一般了,我能教你的也只是题海战术,我知道婉婉你选的是理科,你有什么想法?”  童婉婉之所以选理科,也是因为觉得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想偷懒。  童婉婉嘟着嘴巴,眼睛转了转,“我能有什么想法啊,唉,我默写了那么长时间,手都写酸了。”  林落微微笑了笑,便道,“那你就休息一会儿,去客厅看会儿电视好了。”  “好耶。”童婉婉欢呼了一声,就离开了房间。  在童婉婉走出房间之后,林落的微笑就消失了。  林落一点也不想和童婉婉虚与委蛇。  不过事实却不太可能,她们是表姐妹,除非两家人彻底断绝关系,否则这样的日子还长着呢。  可是,就算是以后两家人都知道童婉婉抢了温雯的男友,也不可能断绝关系,冷一段时间倒是可能的。作者有话要说:计划赶不上变化,主角本来想成为商界大亨,但素……
6.花心男友(二)  说句实话,在林落眼里,童婉婉和于庭也挺搞笑的,于庭明明喜欢上了别人,但是却放不下温雯,想要两全其美,林落真不知道,于庭这种想法是怎么来的。偏偏他自己还不觉得对不起温雯,觉得给温雯一个正室的地位就已经足够。  而于庭也不是不爱温雯,于庭爱温雯,他愿意为温雯花钱,愿意为温雯做其他事情,但他同样也爱其他女人。  而童婉婉呢,如果说她直接把于庭抢走也就罢了,但她却是一方面和于庭暧昧来暧昧去,一方面却又说不想对不起温雯,但她做出的事情却很恶心。童婉婉一边姐夫姐夫地叫着于庭,一边却又和于庭偷情,在这个过程中,童婉婉还保持着自己的处子之身,但其实除了最后一步,两人什么能做的都做了。直到于庭站的越来越高,走的越来越远,童婉婉才顺水推舟地从了于庭。  其实,童婉婉并不是有多喜欢于庭,她只是喜欢偷情这种刺激的感觉,只是觉得能够把一直优秀美好的表姐的男人抢过来很有成就感,所以童婉婉一直没有想过要抢温雯的正牌女友的地位,她也一直没有把处子之身交给于庭。如果于庭不是后来那么成功,童婉婉完全有可能一边说着不愿意让表姐为难,一边却找个好男人嫁了。  林落不乐意教童婉婉,而童婉婉呢,其实她也不爱学习,只是碍于父母期望,再加上她也不希望高考成绩太差,所以天天补习着。  于庭的理科很强,后来童婉婉就找于庭补习数理化,于庭也挺乐意的。  而林落就是要让这件事提前。  他们两人还是感觉勾搭到一起吧。  果然,在林落问于庭愿不愿意为童婉婉补习的时候,于庭很大方地同意了。而童婉婉自然也没有不乐意。  林落也第一次正面见到了于庭,于庭的长相并不是很英俊,但是能见人,不让人讨厌的那种相貌。而且于庭很有自信,这种特质使得于庭有种别样的吸引力。  林落就这样清闲了下来。  林落这一次有目的地重新看了一遍温雯的人生。  他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先知先觉。  对于于庭,林落也发现他的不对劲。  其实,第一次看的时候,林落就觉得于庭的赚钱能力实在是出众,赚第一桶金往往最为困难,可是于庭仅仅是靠买一次股票就赚到手了。  而之后,于庭就好似财运加身,每一次,于庭都会赚钱,而且是大赚特赚。在别人看来惊心动魄,对于庭而言,却好像是吃饭喝水一般简单。  林落重新看过温雯的整个人生之后发现,于庭的每一次投资,每一次举措,都从没有错过。  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更古怪的是于庭可以自信地预测未来金融经济等方面的动向,但是于庭却匮乏最基本最基础的商业知识。其实若不是于庭的神奇使得公司员工无比信奉于庭,他的公司早就被他信任的那些人完全掌控了。  正是因为于庭的每次投资都能够成功,所以他的那些女人手下就算有异心也没有办法架空于庭。  而于庭的大半生都过的非常完美,作为男人,他的身边有无数的红颜知己,他还有惊人的财富,享誉全球,他还结交了不少有权势的朋友,更有忠心耿耿的属下,他的这一生足以让男人们都羡慕不已。  但是到了于庭晚年,到了他该享福的年纪时,他花心风流的后果就显露出来了,他有太多的女人,他的女人们也有不少给他生了儿子女儿,于庭还有几个露水情缘,其中恰巧有那么一个一夜得子,于庭又是信奉‘人人平等’,即使没有法律上的名分,于庭也不会亏待了他们。  于庭手中的财产太过庞大,人人都想要,人人都想争。  刚开始,他的这些女人子女都愿意在于庭面前和睦相处,但很快,为了足够利益,他们就撕破了脸。  于庭的晚年就在他的女人还有儿女的争权夺利中度过。  而温雯呢,她一生都没有给于庭生下过一个孩子。  其他人包括于庭都以为是温雯不孕,但林落知道,温雯是不愿意生,而不是不能生。  但这其实也是温雯心里的一个结,尤其是温雯年老的时候,她也希望能够有一个孩子,能够子孙绕膝,这已经成为了温雯毕生的遗憾了。  温雯其实也不想再和于庭纠缠下去了。只是等她真的想明白,并且可以做下决定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于庭不会放任自己的女人离开的。所以,她只能够继续待在于庭的身边,做他身边的女人之一。  由于林落的安排,童婉婉和于庭更快地搅合在一起。而林落却故作不知。  有时三人一起吃饭,童婉婉甚至会故意用脚挑逗于庭,而林落却表现地很迟钝,一点也没有怀疑两人之间的涌动的暧昧。  就像这一次,林落端上点心水果,敲了敲两人补习的房间,等林落打开门,于庭故作正经地理着衣服,林落对童婉婉红润的嘴巴,泛着红潮的脸和情动后的水眸视而不见,笑着对两人说,“你们补习的累了吧,休息一会儿,吃点东西吧。”  童婉婉笑着勾上林落的胳膊,欢呼,“表姐真是太贴心了,我正好有点累了呢,姐夫,我表姐这么好,你可绝对不能对不起她啊。”  童婉婉前半句话看着表姐,后半句话却是看着于庭,话语中好似是在为表姐撑腰。  林落听着童婉婉的话,便低下了头,在童婉婉和于庭看来,温雯这是害羞了。  而在温雯低头的时候,童婉婉和于庭二人却是在眉来眼去。  林落端着空盘子从房间里出来,放到厨房里,将果皮垃圾扔掉,把盘子洗干净擦干放好。  林落趁着时间很空,就去找了好几份实习工作,其中有一份是专业老师孟教授介绍的,到明珠日报去实习,本来林落是不打算去这里的,这和他的职业规划并不吻合,不过,林落转念却想到,这明珠日报里有个重要人物,他可以提前给对方留个好印象。  温雯那一世,因为和于庭正处在热恋当中,温雯没有准备在这个暑假实习,自然也就错过了这个机会。  实习工作非常繁忙,林落经常要跟着一起外出,根本没有时间和于庭约会。  于庭和童婉婉的进展倒是一日千里,温雯以前根本没有察觉于庭和童婉婉之间的不对劲,不是因为他们两人掩护的太好,而是因为温雯根本就没有怀疑过他们。  而林落,他早就知道于庭和童婉婉会勾搭在一起,观察起来就很容易发现两人之间暧昧的言行举动。  明珠日报的主编朱晓辉,如今和于庭还未有过任何接触。但是根据已知的未来,朱晓辉会因为女儿朱雪玲的关系对于庭大加赞赏,利用明珠日报这个平台,对于庭的事业提供了不少帮助,在日后成为于庭的助力之一。更了不得的是,朱晓辉有一位大学好友,乃是高干子弟,于庭就依靠着朱晓辉的推荐和他们搭上了关系。  朱晓辉之所以对于庭这么好,完全是因为女儿朱雪玲的关系,朱晓辉只有朱雪玲这么一个独女,爱妻又早早离开人世,朱晓辉一片慈父之心都寄托在了天生不足的朱雪玲身上。  朱晓辉作为明珠日报的主编,得罪过人,有人就把心思放在了朱雪玲的身上,碰巧的是,朱雪玲被绑架的时候,于庭和温雯在约会,两人都看到了朱雪玲被掳进黑车。  后来经历一番周折,朱雪玲被救了出来,朱晓辉因此救女之恩对于两人都十分感激。  暑假即将结束,林落的实习也告一段落。  大学新的学期刚刚开始,温雯就被点名表扬了,当然,同样被表扬的还有其他获得一等奖学金的优秀学生。  同时,宣传部文艺部学生会等部门开始准备起迎新晚会。  温雯也在其中。  而最近一段时间开始显露才华的于庭本来也在受邀之列,但是却被宣传部部长李思琪给驳回了。  “于庭是有才华没错,但是他的才华不适合在晚会上展示。”  林落看向李思琪,不对,原本李思琪相当看好于庭,甚至亲自邀请于庭在迎新晚会上给学弟学妹们展示才艺,然而于庭却以忙碌为由拒绝了李思琪,但是李思琪怎么会如此轻易放弃?最终于庭还是答应了李思琪,最后在迎新晚会上一鸣惊人。  然而现在,李思琪却和前世做出了完全不同的选择。  其他人面面相觑,不知于庭是怎么得罪了李思琪。有些人把目光看向了温雯,于庭的女友。作者有话要说:如果这是一本某点都市种马国医圣手主角,那么主角就会治好朱雪玲的天生不足,然后两人暧昧来暧昧去地在一起了。可惜这里面的于庭不会医术捏,哈哈哈哈哈哈而李思琪的故事情节也特别老套,女配看好男主,想要男主演出,但是,麻烦,没时间,男主要赚钱,要养家,要谈恋爱,哪有时间表演什么节目啊,于是不参加就是不参加,但是女配一磨二磨三磨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贴着男主,最后男主只能答应演出,但是不要排练,就只演出。最后一鸣惊人,可能又要有几个女配被惊艳,然后产生好奇,想要探究男主,最后像狗皮膏药一样贴着男主,男主本来已经有一二三个女人了,但是她们太热情,只能继续收后宫……呕
哦,卤煮忘记说了,这篇文是BL文,不喜就点右上角叉吧╮(╯▽╰)╭
7.花心男友(三)  会议结束之后,不少人在窃窃私语,猜测纷纷。  “你说,于庭是怎么得罪了部长?”  “部长是不是大姨妈来了?”  “说不定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你觉得会不会是李思琪看温雯不顺眼,所以把气出在于庭身上?”  温雯的同寝室友也在小声问,“于庭是不是得罪李思琪了?”  林落一脸迷茫之色,“我也不知道,他们没有过接触吧。”  “哼!”一阵冷哼从背后传来,香风来袭,李思琪踩着优雅的步子从林落身边走过,李思琪经过林落时,在他耳边道,“你最好还是好好看好你的男朋友吧。”  李思琪一脸怒其不争又不屑的表情。  林落思忖,李思琪这到底是看到了什么知道了什么才有此举动,难道说,于庭和童婉婉这么大胆,竟然在约会的时候被李思琪看到了吗?  林落猜的一点也没有错。  李思琪就是看到了于庭和另外一个女人亲密的样子,在李思琪的眼里,学校里面这么多女生,温雯是可以和她相提并论的那个人,本来,李思琪上学期得知温雯和于庭交往,就有点不满了。因为在她看来,于庭根本就配不上温雯,温雯完全可以找一个更优秀的男友。  不过,这只是李思琪的小心思,毕竟温雯和她没有多大关系,所以温雯想找谁谈恋爱都是她的自由。  但是暑假,李思琪在圆池广场却看到于庭和别的小女生在一起,两人还十分亲密,李思琪一看就知道这两人关系不同寻常。  偏偏于庭的女友是温雯,这是学校里众所周知的,于庭竟然脚踏两条船?  那个小女生,论容貌,容貌比不上温雯,论气质,根本没气质,想来学习成绩什么的也是根本比不上温雯的,这样一个处处不如温雯的女生,于庭居然会背着温雯劈腿?  李思琪简直想不明白,能够和她相提并论的温雯,男友却居然会劈腿?  一方面,李思琪更加厌恶于庭,另一方面,李思琪却又觉得温雯实在太没手段太没眼光太没心眼了,居然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到手,李思琪真是怒其太傻,哀其不幸。  因此开会的时候李思琪一听到于庭的名字就反射性的生理厌恶,立刻驳回了这条建议。  这是和前世完全背道而驰的结果。  前世的时候,李思琪也是于庭的女人之一。李思琪最初因于庭的才华能力而对他很有好感,后来温雯的父亲重病,于庭又拿出以万数为单位的钱帮助温雯,这让李思琪敬佩于庭的品德和深情,也彻底地爱上了于庭,即使之后于庭表露出了风流多情的那一面,李思琪对于庭的印象和爱已经形成,无法再改变了。  但是这一世,于庭的能力才刚刚开始展现,李思琪就见到了于庭劈腿,女人最恨的就是男人脚踩两条船,李思琪对于庭的印象就怎么也好不了了。  林落虽然不知李思琪因何厌恶于庭,但这对他来说是个好消息。李思琪虽然并非出身富贵之家,但她的父母长辈均是书香门第,教书育人了一辈子,许多社会上的成功人士都是他们的学生,人脉之广,曾给予于庭很多臂助。  可以说,于庭最后能够达到那样的高度,和他的女人们身后的背景势力是分不开的,李思琪也好,于庭前世的其他女人也好,林落都可以想办法让她们不再和于庭有所瓜葛。  但这并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只要于庭有能够预测未来经济发展的眼光,待他不断展示自己的能力、才华还有金钱,总会有源源不断的女人看上于庭的,没有李思琪,也会有张思琪,王思琪。  所以,林落从来没有想过,要用女人制辖于庭。  不过于庭的花心风流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弱点,说不定以后可以用此弱点来给于庭致命一击。  因为童婉婉已经开学,所以于庭下课后又来找温雯,两人一起逛街吃饭,林落在两人说到一个月的迎新晚会时,提到李思琪今天的态度,于庭听过之后就皱着眉,但因想不出是怎么得罪李思琪的,就放下了。  两人在吃饭的时候,旁边有人提到今年南边刮台风下暴雨,于庭听后眼睛就一亮,林落很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点,问,“怎么了?”  于庭对温雯还是很放心很信任的,也不隐瞒,便说道,“我听他们说起台风暴雨,就想到有一家名叫风暴的公司。”  “风暴?”林落当然知道这家公司不久之后就发展势头迅猛,股票狂涨,“是搞虚拟技术的那家公司吗?”  “你也知道?”于庭惊讶。  “知道呀。”林落漫不经心地说道,“之前不是还挺有名的?不过听说投了很多钱,一直没有什么成果出来,看来现在研发虚拟技术还是太早了点。”  “不早。”于庭特意放轻了声音,道,“我有个朋友就是风暴的员工,听说他们的研发已经要出成果了,而且还是大成果。”  “真的吗?”林落惊讶问道。  于庭前世的时候,就是买了风暴的股票,大赚了一把。  林落如今观察于庭的表情,发现于庭似乎还是靠旁人提到风暴这二字,才想起这么一家公司的。  林落早就准备要购买风暴的股票了,只不过他要想想怎么在赚钱之后和温父温母解释,现在有了和于庭的这一出对话,林落也就有了理由。  温雯身边的积蓄并不多,即使买风暴的股票回报率极高,但凭着如今手中所有的积蓄,加上刚拿到的实习工资和奖金,也不过一万五千块钱左右。就是回报率百分之一百。也不过一万五变三万,离温父的手术费还差的很远。  对于一个还未工作的大学生来说,手头能有这些钱已经很不错了,但对林落来说,这点钱还差很远。  大概是林落走神的太过明显,于庭在送温雯回女生宿舍的时候,便问道,“雯雯,你怎么好像不开心?”  林落心底一惊,他今天的态度确实不像是一个热恋中的女孩,林落歉然地微微一笑,”对不起。”  于庭拥住温雯,在她脸上落下一吻。“我的女孩,你不必和我说对不起。”  林落闭着眼睛,靠在于庭的怀里。  于庭对温雯的感情并不是假的。  在前世,于庭也保证了温雯平安富足的一生。温雯对于庭的感情掺杂了爱、恨、怨、憎,正是因为怨的深,怨的切,所以温雯才不想生下于庭的孩子。这是温雯对于庭低劣的报复,但到最后,温雯年华老去,后悔的人却是温雯自己,别人有儿有女,自己却独身一人,这样的寂寞,这种连想要有个操心的人都没有的寂寞,令温雯无比后悔。  以后领养一个孩子好了。林落做下了这样的决定。  同时,也要加快于庭和童婉婉的感情进度,他不想再伪装下去了,他对于庭毫无感情,也不想和童婉婉这样的表妹有所接触。  在林落为钱担忧的时候,新夏书社联合全国各大高校轰轰烈烈地办起了第一届新青年小说大赛,全国各地三十岁以内的青年均可参赛。  最重要的是这第一届新青年小说大赛的奖金很高,长篇小说一等奖奖金10万,短篇小说一等奖奖金5万。  在看到奖金金额的那一瞬间,林落就已经做下要参赛的决定。  两项一等奖奖金加起来有十五万,用这笔钱炒股,赚到的钱基本上就可以承担温父的手术费用了。  之前林落曾经做下从商的决定,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他先是在孟教授的推荐下去明珠日报实习,现在为了温父的手术费又要参加小说大赛。  以后还会遇到怎样的局面,他也说不清。  而如果他真的得到小说大赛的大奖,他在文学界就有了一个相当良好的开场局面,他能放弃这样的优势转而去当商界的新兵吗?  但不管怎么样,他还是要抓住这个机会。  林落很清楚,他的优势在哪里。  林落的优势就在于他的古文功底,他上一次任务在古代修真世界待了五百多年,读写规则都是用的古文,他的古文功底和如今三十岁以下的青年相比,绝对是遥遥领先的。  再加上上次任务,他游山玩水多年,对于各地的趣事、景色、风情、著名人物都有所了解,有这么多可写的内容,足够他挑选出优秀的题材写进小说当中。  短篇小说要求在2万字以内,长篇小说要求8万字到20万字,他准备先着手写短篇,再写长篇。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林落就一直泡在图书馆里面。作者有话要说:于是主角就开始在文学界一鸣惊人,依靠半抄袭的手段赚钱,还会遇到挑衅的人,然后打脸打脸打脸,装逼装逼装逼,主角一路红破宇宙,集合全宇宙信仰加身,成为神邸……(对不起后面都是瞎说的,大家不要在意)
8.花心男友(四)  经过种种思虑过后,短篇小说,林落准备写一名名将,而长篇小说,林落准备写一名名相。这两个人的事迹在上一次任务中,给林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两人跌宕起伏的一生,也有许多东西可写。  其实林落也可以选择短篇写名相,长篇写名将,但顾虑到评选委员都是文人,对于文人肯定会更有认同感也更有代入感。就是短篇小说描述的名将,他本人也是弃笔从戎,曾是一位文人。  短篇小说,林落准备全文都以文言文的形式来写,而长篇小说,则以白话文来书写一代名相的一生。  林落想的很清楚,这场小说大赛里面,最多只有百分之零点零一的参赛者会别出心裁地选择用文言文来参赛,而这些人,林落也有绝对的自信打败他们。  林落之所以用这种方式写小说,完全是为了在第一时间取得评选委员的好感和惊艳。更何况,林落虚拟出的一代名将以及一代名相,人生经历丰富,逻辑通顺,毫无违和感,若是对历史并不了解的人看过林落的小说,他一定会以为此人真是某个历史长河中的人物。  仅靠这两点,林落比起其他参赛者就已经拥有了绝对的优势。至于,这位弃笔从戎的将军曾做过的诗文和丞相一生中做出的令后代口口相传的诗词文章,林落就只挑出几句比较朴实却惊艳,但并不令人怀疑的诗句放进小说当中。  这两本小说,花费了林落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前期构建大纲,中期反复琢磨,末期多次修改,有好几次林落都想放下笔就这样算了。  但最终还是坚持了下去,这两本林落尽全力写出的小说终于完成了。  放下笔的那一刻,林落清晰地感觉到一种充实感以及快乐。  这种感受,就好像林落上次任务中修真时突破自身的快乐,让林落为之上瘾。  写完这两本小说,林落就投了稿不再去想这件事了,不管结果如何,林落都已经做到他所能做的最好,即使得不到好结果,林落也不会后悔,更何况,林落相信,以这两本小说的品质,结果是不会让他失望的。  顾永明是新夏书社的一名主编,新夏书社开遍全国,它的影响力可想而知,这第一届的新青年小说大赛是新夏书社近期最重要的项目,扩大新夏书社的影响力,扩充更多优秀青年作家,在这次大赛中构建更广大的人脉……  相比起大赛中作品的质量,这才是顾永明更加关住的焦点。  顾永明一连看了好几篇作品,顾永明只需匆匆一览,就可以分辨好坏。  然而当顾永明看到一篇全篇皆是古文的作品时,他收起了轻慢之心,从头开始一字一句细细阅读起来。  只读了一段,顾永明就清楚地意识到,只要这篇小说全篇都能保持这样的水平,大赛第一非其莫属。  这篇小说虽然全文用文言文书写,但是读起来并不艰涩,顾永明想,即使是没有古文功底的普通人,亦可看懂十之六七,亦可看出这篇作品的不凡。  顾永明按捺着激动、兴奋、亟不可待想邀人共赏的心情将全文读完,才拿起电话,打给几位接触频繁的教授。  “喂,李教授吗?我是小顾,我刚刚发现了一本好作品,您也来看看吧。”  “明远兄,我发现了一本佳作,你肯定喜欢,什么?我骗你?怎么可能?你看了就知道了。”  “爸,我刚看到一篇小说,很有功底,您也帮忙鉴赏一下吧。”  就在评委们为两本佳作而惊叹的时候,林落第一次遭遇了穿成女人的尴尬,温雯的大姨妈来了。  上一次任务,林落穿到赵秀的身上时,赵秀只有六七岁而已,而后林落求仙问道,即使长大,身体也是绝经的。  林落尴尬地换掉了沾上经/血的内裤,小腹坠坠之感不消,殊为不适。  就这样从尴尬变为平常地度过难以言语的一周,十一长假来临了。  林落看着在用功补习的童婉婉和认真教授的于庭,“我出去了,你们在家补习吧。婉婉,听说你开学测验成绩进步了很多,加油!”  林落带着‘终于要摆脱’的想法走出了家门。  林落出门是为了和温雯的几位好友约会,这点林落并没有欺骗童婉婉和于庭,只不过,她早就准备要半路回家,希望等回到家,两人能让他满意。  林落悄悄地回来,悄悄地打开家门。  走进卧室,林落就听到里面男女嬉笑暧昧的声音,“嗯……不要,你坏啦。”  “我怎么坏了?”  “你讨厌,哎,你说,我们这样是不是不太好,你可是我姐姐的男朋友。”  “……别说这个了。”  “哎……嗯……等一下啦。”  卡擦一声,房门被打开。  沉醉在激情中的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轻微的声响。  直到童婉婉眼神漂到了门口。  门口竟然站着一个人!  表……表姐!  心虚感席卷了童婉婉全身,她停下了迎合的动作,眼睛无神地看向站在门口已经不知多久的表姐温雯。怎么办?表姐究竟看到了多少,听到了多少?不过即使只看到听到现在的一切,也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童婉婉没有任何反应,于庭也终于察觉到不对,于庭顺着童婉婉的眼神,看向了门口。  温雯就站在门口看着他们。  于庭立刻从床上跳了下来,“雯雯,你,你在这里多久了?”于庭对温雯的感情当然是真的,虽然这其中免不了有温雯是个大美人的缘故,但于庭确实很喜欢温雯,至于童婉婉,于庭自然也是喜欢的。不过,一个是正牌女友,一个是餐后甜点。  没想到,第一次偷吃,就被抓住了。  林落悠悠地看了于庭一眼,“这是我的床。”  于庭很尴尬,但还是解释说,“雯雯,你别难过,我还是最爱你的……”  林落不想听于庭说这些,他看着躺在床上衣衫不整的童婉婉,“童婉婉,你过来。”  童婉婉本来脸色潮红,但自发现温雯之后,脸色就变得煞白,听得温雯的话,童婉婉下了床,稍理了理衣服和头发,一副我做了错事的心虚模样走到了温雯的身边。  林落上下打量了童婉婉一番,打量地童婉婉心里打鼓,“什么时候开始的?”  “什……什么?”童婉婉差点咬到舌头。童婉婉这个时候还是有羞耻之心的,知道自己做的是不要脸的事,若是等以后不要脸的事情做多了,羞耻之心自然也就没了。  温雯神色平静,但这平静在于庭童婉婉看来却是平静中蕴含着暴怒,“我问你,你和于庭什么时候开始的?”林落自开始问童婉婉起,就再没看过于庭一眼。  而于庭呢,他当然是想和温雯解释然后和温雯重归于好,不过这时候显然并不适合解释,至少,也得等童婉婉走了之后再说。  童婉婉偷偷看了温雯一眼,被温雯的脸色吓到了,温雯向来温柔可亲,什么时候有过这样冷淡的表情?  童婉婉声音如蚊,“就,就暑假的时候。”  林落没有立刻说话,这段短短的时间房间里面静默如死。  “我猜,也是这个时候开始的。”林落这才把眼神看向了于庭,“于庭,你知道童婉婉还未成年吗?”  于庭当然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好的时候,于庭怎么会去想童婉婉成年不成年?而且童婉婉和于庭打情骂俏时候的表现也和童稚青涩的未成年搭不上一点关系。  于庭没有回答,但林落可不会这么放过他,“你就没有想过,童婉婉是个未成年人吗?她不懂事,你也不懂吗?你和她上/床的时候怎么不想想这一点?”这个时候,两人就算想说他们没上床也没用了,他们可是在床上的时候亲眼被温雯看到的。就算是想说童婉婉还是处/女,也没人信。或者说,童婉婉是不是处/女,这个时候已经无关紧要了。  于庭和童婉婉两人这个时候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林落没有给两人任何辩解的机会和时间,继续说道,“你没有想过,如果童婉婉的事情被人知道了,她该怎么做人吗?其他的我也不想多问,我就问一句话,你会负责吗?”  到了这个时候,于庭已经没有选择了。  “我会负责的。”于庭回答。于庭知道,如果他这个时候拒绝负责,只会让温雯更加看不起。  林落点头,这是个让他满意的结果。“很好。现在,你们两人滚出我家,以后,你们不要再踏进我家一步。”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可以摆脱这两个人了。
9.花心男友(五)  于庭和童婉婉灰头土脸地离开了温家。  天知道,林落早就想这么做了,这两个人每次偷/情也不找个好地方,偏偏要在他的房间里偷/情,偏偏要在他的床/上偷/情。  两个人离开之后,林落就把他床上的枕套,床单、被套都扔进了洗衣桶里面。这些东西,他觉得脏。  温父温母晚上回来的时候,温母就注意到了这些新洗的床上用品,便问道,“雯雯啊,你怎么把被套床单都洗了?你不会是……”温母显然是想到了温雯的男友于庭,“雯雯,我知道于庭是个好孩子,但是你们……你们可……”温母想要劝温雯多爱惜自己一点,不要这么轻易就把自己的所有给了男人。  温母还没说完,林落就打断了温母的话,“妈,今天我出去和朋友玩,回来看到于庭和童婉婉在床/上,我让他们以后都不要来我们家了。”  林落根本没有想过要为于庭和童婉婉做出的丑事隐瞒。更不会瞒着温父和温母。  否则等温父检查出肾衰竭,于庭舔着脸来付医药费求和好的时候,温家是不是还要把于庭当做是大恩人看待?。  所以,林落绝不会隐瞒,他就是要让温父和温母知道,于庭和童婉婉是怎么样的人,就算这一刻温父温母会难受,也总比以后一辈子难受好。  前世的时候,温父温母本来以有于庭这样的好女婿为荣,也觉得自己的女儿嫁了这样的男人而感到高兴,可是,当后来于庭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也没有娶温雯的时候,他们就越来越清楚于庭是什么样的人,也想让温雯另寻良缘,偏偏因为于庭曾对他们有恩,于庭的势力又越来越大,温雯又早已是于庭的女人了,温父温母就算后悔也来不及了。  温父温母的后半生其实过的一点也不开心,虽然于庭供养着他们,让他们过着富裕的生活。  至于于庭,林落太清楚这种种/马男的尿性了,他绝对不会放弃温雯的,在他心里,温雯永远都是他的女人,在他看来,总有一天,温雯会原谅他的。  如果等到温父生病的时候,于庭绝对会再度出现的,这在于庭看来,绝对是一个能够和温雯重归于好的好机会。温雯绝对不会坐视温父生病不管,那就只能和于庭和好了。  而林落就是要杜绝这样的情况发生。  林落说的一句话信息量很大,当温母听明白雯雯话中的意思之后,温母脸色立刻一变,但温母首先想到的却是温雯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难过,虽然雯雯看起来很平静,但说不定雯雯是故作平静,其实却是背着他们哭呢?  温母拉着温雯走进房间,坐上温雯新换的床单上,“雯雯啊,既然于庭是这样的人,你就千万不要为他伤心了,幸好你们交往还不到半年,感情还没到那份上,以后,雯雯肯定会找到更好的男朋友的。”  温母想尽办法安慰温雯,甚至拉着温父一起,两人也在背地里骂着于庭,数落着童婉婉。只不过,没有人知道,林落其实一点也不伤心。  只是这样平静的表现在其他人看来,都只不过是故作坚强罢了。  当温雯拿到小说大赛的一等奖时,大家也没那么羡慕嫉妒恨,反而觉得温雯是情场失意,事业得意。  拿到奖金之后,林落就立刻买了风暴的股票。  不到一个月,风暴推出了最新产品,惊艳全球,风暴的股票也开始蹭蹭蹭地上涨。  等快到学期末尾的时候,林落果断卖掉了股票。在这之后,风暴股票就不再上涨,甚至偶有跌落。  至于于庭,他确实如林落所料,并没有准备放弃温雯,三不五时就过来找温雯意图解释。  但林落并不接受于庭的解释,一直冷着脸,于庭也只能失望而归。  不过于庭的真实身份是一个重生者,温雯就是于庭的初恋情人,只不过对前世的于庭来说,他根本不敢和温雯表达爱意,但是于庭却一直关住着温雯。  于庭知道,温雯大学的时候,她的父亲生了重病,需要大笔手术费,有一个富二代为了追求温雯出了这笔钱,后来温雯就和那个男人结婚了。但是温雯过的并不幸福,于庭在大学毕业几年后曾见过温雯,温雯那时候很憔悴,听说那个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听说温雯一直被那家人看不起,听说……  当于庭重生之后,于庭就决定要去追求温雯,要给温雯幸福。他又依靠先知不断赚钱,给自己的家人改善生活,他也一直记得温父的身体,准备等温父一被检查出毛病,就拿出治病的钱,这样,温雯就不会再像前世那样被迫嫁给那个男人了。  只不过,当于庭追求到温雯之后,他和温雯的表妹童婉婉嬉笑的画面却被温雯撞个正着,他甚至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温雯就不再理他了。  但是,于庭一直在等待机会,等温父重病住院的时候,那个时候,温雯肯定能够静下心来听他解释,那个时候,温雯肯定就会原谅他的。他们可以重归于好,他们可以回到之前那段幸福甜蜜的时光。  新学期开始之前,温父最近这几天一直头晕呕吐,身体也消瘦了许多,在温母和温雯的建议下,温父去医院做了检查。  检查结果出来的当天,温父就住进了医院。  温父这个时候是做着透析治疗,病情也还没有严重到非换肾不可的地步,治疗费虽贵,但凭着温家以往的积蓄,也可以坚持一段时间。  然而,温父的病情很快恶化,医生提出换肾的建议,温母和温雯首先做了配对,都不成功,但是幸运的是,温父的肾源不久后就找到了。但是手术费医药费却成了问题。  只凭借温家所有的积蓄,根本不够支付这笔昂贵的费用。  幸好加上林落手中的那笔钱,就正好够治疗费以及术后几个月的医药费。  术后每年的医药费也是一笔庞大的支出,对于温家来说是沉重的负担,林落还需要继续赚钱,只不过时间不像之前那么急迫了。  于庭也出现了,不过温父温母对他都没有好脸色,直接就被温母骂出去了。  于庭本来还在困惑温家哪来的钱做手术,后来想到温雯得过小说大赛的奖,这笔钱说不定正好够医药费。  林落得奖的那两本小说在拿到一等奖之后,版权就交给新夏书社了,新夏书社出了一笔钱就买断了这两本小说。  林落知道这两篇小说虽然具备话题性,但依现在的阅读市场,这两本小说绝对不会成为畅销小说。所以,两本小说被买断,林落也并不在意。本来这两本小说,就是为了拿奖才写的。能再拿一笔买断费,对林落来说算是意外之财了。  林落这段时间因为温父生病在学校里请了不少假,不过老师和辅导员都很理解,林落在医院里面和温母一起照顾温父,得空的时候,就拿支笔,拿本本子来写会儿小说。  这段时间林落也看了不少畅销小说,市面上架空小说很多,林落直接拿上个世界取材毫无压力。  林落不像之前想拿奖那样用白话文和文言文写小说,写起来速度很快,在医院里潦草写一遍,回到家之后,打开电脑把存稿打进word里。  林落精力很旺盛,这得益于上一个任务中得到的吐纳方法,这个世界毫无疑问没有灵气,也无法修真,但是强身健体还是没有问题的。  林落每天学校、医院还有家三个地方来回跑,身体也吃得消,还能挤出时间写小说,相反,倒是温母操劳了这么长时间,身体十分劳累,脸色也变差了。林落就让温母休息两天,只不过温母不同意,林落就趁着温母在家睡觉的时候,把闹钟关了,让温母多睡会儿懒觉。  温父出院的那一天,林落一本二十万字的小说已经写完了,就向新夏书社投了稿。怎么说之前他已经得过新青年小说赛的双大奖,并不是完全的新丁,不会受到忽略。  果不其然,几天之后,林落就收到了新夏书社的回复。书过审了。  在林落忙碌的时候,于庭和童婉婉这段时间已经正式确认了关系,但是他们却过的并不怎么好。  之前林落把实情告诉了温父温母,温家和童家之间就有了隔阂,温母见到弟弟和弟妹也冷冷淡淡,嘴不是嘴,鼻子不是鼻子的,童父童母本就纳闷着,后来看到于庭和童婉婉接触频繁,才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  童父童母心里也很气,自己家唯一的女儿还没成年就被男人给拐走了,偏偏这个男人之前还是温雯的男朋友。  出了这种丢人的事,童父童母都没有脸面见人了。对童婉婉的管教也就更加严格了。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这一章就收尾的,结果收不了,哎
10.花心男友(完)  童父童母从小到大都很宠爱童婉婉,童婉婉娇俏伶俐,嘴又甜,人缘也很好,唯一让童父童母觉得可惜的就是童婉婉的学习成绩不能够像温雯一样优秀,不过也达到了平均水平,偶尔努力一把还能名列前茅。  童父童母之前一直担心的就是童婉婉的高考成绩,本来因为开学初,童婉婉的测试取得了不小的进步,童父童母都很高兴,却没想到女儿居然和温雯的男朋友谈起了恋爱。  这在童父童母看来,就不是小问题了。女儿不仅早恋,交往的对象还是侄女的男朋友,童父气的抽了皮带往童婉婉身上打,若不是童母爱女心切拦着童父,童婉婉恐怕就得顶着一身的伤去上学了。  事后,童父童母就开始了严格的紧迫盯人政策,本来,童婉婉这么大的人了,早就不需要父母上下学接送,但是如今,每天或是童父或是童母都会亲自接送童婉婉。同时,童婉婉想要出门,也变得艰难起来。  以往,童婉婉只需要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出门,现在,童父童母都会追问到底,如果童婉婉是说要和朋友一起出去玩,那他们一定会打电话给童婉婉的朋友确认这件事之后才肯放童婉婉离开家。  在这样的情况下,童婉婉出门的机会变得越来越少,总是被逼着回房看书复习。  童婉婉本来逆反心理就很严重,现在被迫闷在家里,父母越是让她复习,童婉婉就越是觉得厌烦,越是不想复习。这样一来,童婉婉明明读书的时间多了许多,成绩反而下降了。  不提童父童母有多失望,童婉婉自己也感觉人生从光明转变得灰暗起来。  童婉婉在苦闷之下,就经常去找于庭,于庭总是安慰她,还带她去玩,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童婉婉就感觉十分惬意放松。一回到家,童父童母却又是逼问,又是责备,让童婉婉烦闷的同时,更加思念着可以给她带来欢笑的于庭了。  而于庭和童婉婉的关系也从暗地里转变成光明正大。两家的父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其实,两对父母都对这段关系很不满意。   童父童母埋怨自己女儿不懂事的同时,更是怨恨于庭带坏了自己的女儿。  而于父和于母在有了温雯这样一个好媳妇的对比,对童婉婉也很不满意。  如果没有温雯,某一天儿子将童婉婉这样一个娇俏可爱的女孩子带回家,那么于父于母肯定很高兴。  可是,问题是之前于父于母就已经见过温雯了,温雯美丽大方,温柔贤淑,不管是人品还是学习成绩都十分优异。这样的一个好儿媳妇,于父于母哪里会不满意?  甚至在于父于母看来,儿子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女朋友,简直是中了大奖了。  谁知转眼之间,儿子和温雯的关系就走到了尽头,反而去和温雯的表妹走到了一起。于父于母也曾是年轻过来的,怎么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于庭的父母一方面埋怨儿子不知珍惜,另一方面却对童婉婉有了意见。  童婉婉年纪还小,虽然嘴巴很甜,但却太过活泼爱玩,明明马上就要高考了,却不安心读书,反而谈起了恋爱,在于庭父母看来,童婉婉不安于室,不安分,不懂事。  更不要说,童婉婉可是温雯的表妹,虽然于父于母不知三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就结果来说,童婉婉把表姐的男朋友抢到了手,想来这过程也肯定不够光彩。  只要想想于庭以后会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于庭父母就气急。  偏偏于父于母还不能够让两人分手,因为于庭已经答应要对童婉婉负责了。  听听,听听这是什么意思。  即使于庭和童婉婉还没有真的发生关系,但于父于母已经认定两人早就生米煮成了熟饭,说不定,童婉婉就是这样把于庭从温雯手里抢走的。  于父于母都是老实人,总不能让儿子吃了却不认账,自然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但在两人看来童婉婉不知自尊自爱,比温雯差的远了。  于父于母心里是这么想的,话里话外总不免带出那么几分意思来。  听多了,于庭其实心里也是后悔的。  毕竟,对于庭来说,温雯是他的初恋,是他梦中的女神,是他前世一直求而不得的那个女人。  重生之后,于庭本就是想要和温雯在一起,带给温雯幸福的,但是在两人确定关系之后,于庭却被其他的花花草草吸引,童婉婉就是其中的一朵小花,可以给他带来和温雯相处时完全不同的愉快和刺激。  但是,当于庭和温雯分开,童婉婉的众多缺点不断暴露出来,于父于母看不上童婉婉之后,于庭却越发怀念起温雯了。  这样的情绪,使得于庭在和童婉婉相处的时候也总是提起温雯的好来。  可是童婉婉听的多了,却很不高兴。  本来,在发生这些事情之前,童婉婉就总是听父母长辈夸奖温雯,童婉婉听的多了,其实对温雯心里也是有抵触的,所以童婉婉才会那么没有底线地和温雯的男朋友于庭勾搭在一起。  从小到大,童婉婉就感觉自己比温雯低一等。  她和于庭在一起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比温雯差。  温雯那么好,那么优秀,她的男朋友还不是勾勾手指头就被她吊过来了?  其实,若是除去温雯的因素,童婉婉未必看的上于庭。在童婉婉的眼里,于庭不够英俊,不够有钱,和她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形象差了很远。  在学校里面,童婉婉行情也是很好的,经常被人追,所以,她的眼光也变得很挑剔。而这个时候的于庭还没有发达起来,家庭条件十分一般,若非是因为温雯,童婉婉未必会高看于庭。  但是在于庭眼里,童婉婉不过是为他的生活点缀添彩,童婉婉觉得于庭不够英俊不够有钱,于庭也觉得童婉婉不够漂亮不够聪明。  不提温雯,就是于庭这段时间接触的其他女人,比童婉婉优秀的也不知凡几。于庭其实并不甘愿被童婉婉这样平庸的女人绑住。  本来,童婉婉觉得自己已经成功了,自己比温雯这样只会死读书的呆子傻子要聪明多了,但是被自己抢过来的于庭却总是时不时地怀念温雯,还总是说自己不够懂事,似乎自己怎么也比不上温雯。  这样一来,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要大过温雯,童婉婉就抓于庭抓的更紧了。当看到于庭身边有高于平均值的女人,童婉婉就会吃醋,还会时不时质问几句,刺一刺于庭和他身边的女人。  然而,童婉婉越是想要抓紧于庭,于庭就越是不耐烦。  于庭的本性花心风流,他不甘愿被哪个女人掌控在手心里,他喜欢美女,不愿意为了一个女人放弃整片森林。当初于庭有了温雯却还和童婉婉暧昧就是最好的证据。  在童婉婉褪去伶俐可人的一面之后,于庭也觉得童婉婉不过是一个庸俗的女人,何况她还没有温雯美丽,若非于庭承诺过要对童婉婉负责,他早就甩了童婉婉了。  因此,于庭越发怀念起温雯的温柔美丽,然而温雯自那天之后,就对他不理不睬,十分冷淡。温父生病,于庭想要帮忙,也被温雯拒绝。  于庭虽早就知道温雯是位坚强、有骨气的女人,但还是感到震动。前世,若非温家实在没有办法,温雯也不会接受那个富二代的帮助,最后却毁了自己的一生。每每想及此,于庭都对温雯更加怜惜。  只是温雯不肯对他露出好脸色,于庭又正好到了关键时刻,若是此事一成,于庭就有更丰富的资本去带给温雯幸福了,所以于庭就暂时放了放追求温雯的打算,但是,在他心里,却从没有放弃过温雯。  林落若是知道了这两人的想法,只会觉得可笑。  林落只自己努力,一边上学取得好成绩,一边写着小说赚钱承担温父的昂贵药费,若是有了盈余,林落就将余钱用来购买未来会增值的股票。  林落过的忙碌却充实。
  很快就到了朱雪玲的女儿要遭遇绑架的日子了。  朱晓辉为人耿直,因为一些言论曾得罪过人,朱雪玲这次遭遇绑架完全是为了报复朱晓辉。  朱雪玲天生不足,体弱多病,那些人其实就是准备掳走朱雪玲吓一吓她,然后再把朱雪玲原样放回来。  那些人其实也不愿意承担绑架的罪名,他们只是为了报复恐吓朱晓辉一番,而以朱雪玲的身体素质,这样吓一吓她已经足够。  于庭这段时间忙着赚钱,经常缺课,但是,在朱雪玲遭遇绑架的这一天,于庭却正好抽出空来上课。  朱雪玲刚从医院里回来,正是学生都在上课,人流稀少的时候。  林落等在西门口,而于庭则是因经常缺课被辅导员训了很久,当于庭走到门口,却正好见到温雯,于是便快步走了过去。  而这个时候的朱雪玲正要走进校门,校门口一辆面包车走下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面容普通,毫无戾气,谁能想到他其实是要掳走朱雪玲?“你好,同学,问一下,这里是3号门吗?”  朱雪玲停下脚步,回头正要回答,就被看起来貌不惊人的男人捂住嘴,掳进了面包车当中。车门啪的关上的同时,面包车就已经发动了。  这一幕正巧被林落和于庭目睹。  两人都没有视若无睹,于庭立刻招了一辆计程车,两人坐进车中,跟上那辆面包车。林落早就记住了车牌号,虽然这车牌号有可能是假的。林落非常果断地报了警,并报上了车牌号。  面包车一直开到了郊区,开上了山,计程车开到这里就不肯再走了,两人让司机在这里等着,便上了山。  林落知道此行没有危险,那些人会在山中央一片无人经过的林区把朱雪玲放下,威胁恐吓一番,绑住她的眼睛和嘴巴、手、脚之后扬长离开。  那些人并不是真想为了恩怨就违法犯罪,这样小惩大诫一番,其实效果是一样的,若是此地一直无人经过,朱雪玲又累又饿,到了晚上,还要受冻,前世若非温雯和于庭跟随其后,找到了她,朱雪玲还不知要受多少的罪。  于庭和林落一同走在山道上,于庭一直找机会想要说话,但是林落态度冷淡,加上他们是来救人的,于庭也就只好放过这么好的独处机会。  过了两个多小时,两人终于在一块大石头边上找到了呜呜哭泣的朱雪玲。  朱雪玲的嘴巴和眼睛上的布条已经被扯下来了,但是手上脚上的绳子还没解开。  林落帮忙解开之后,三人一起走下了山。  山下,计程车早已不见了踪影。  林落便打电话找了一辆计程车。  坐在计程车里,林落发现朱雪玲已经开始发起了烧,等从朱雪玲那儿拿到朱晓辉的联络方式,打了电话之后,就直接让司机开往医院。  朱雪玲本来刚从医院出来,半天不到的时间又回到了医院。  朱晓辉接到电话之后,就前往医院,当林落三人下了计程车,就看到朱晓辉已经等在了医院门口。  朱晓辉在挂号看病的时候,几次向林落还有于庭表示感谢。当知道温雯曾经在明珠日报实习,朱晓辉还很失望,并道,“你以后有没有到明珠日报工作的打算?”  林落婉拒了朱晓辉的好意,也透露给对方自己已经开始出版小说的情况。  朱晓辉有恩必报,不久之后,林落就发现明珠日报出了一篇评价当代诗词小说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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