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干传销的人朋友圈都发些什么?是发什么

央视报道:新型传销已改头换面,进入朋友圈!_直销资讯-慢钱头条
央视报道:新型传销已改头换面,进入朋友圈!
常见的传销类型:
  近年来,我国出现影响力较广、性质比较恶劣的传销种类大概有:金融传销、电商传销、“国家工程”类传销、“假冒直销企业”类传销......
  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 “××互助社区”、“××财富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2.典型案例:
  “MMM”
  “珍宝币”
  “百川币”
  “聚宝金融”
  “环求力金”
  “中国蒙商”
  “美洲矿业”
  “易富地基金”
  “虚拟U币”
  “假20世纪福克斯”
  “ABCD财富网”
  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2.典型案例:
  “微信点灯”
  “重庆快联科技”
  “粉丝帝国”
  “4G商城虚假平台”
  “中和支付”
  “注册会员充值网络话费”  
“国家工程”传销
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2.典型案例:
“1040工程”
“明明商”
“西部大开发”
“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2.典型案例:
  完美、天狮、三生、尚赫、罗麦、玫琳凯、新时代、克缇、康婷等发展较好的直销公司均被不法分子假冒过,许多直企每年都会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打假。
如何区别直销和传销?
1.直销牌照
  最简单粗暴的判断依据便是:直销牌照。目前,我国有76家直销企业获得直销牌照,另有19家已经申请直销牌照的准直企。(具体名单可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2.产品判断
  根据规定,直销产品是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金融投资、旅游等产品不在规定之列。
3.计酬区别
  合法的直销公司以销售产品为基础,直销员根据销售额给予奖金;非法传销是根据发展下线(人头)的多少给予奖励。
  总之要记住一句话: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情!
  此文一定要让更多人看多,别再让你的家人,朋友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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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一套新闻联播以《小微金融:网络新生态,融资新模式》为题,正面报道互联网金融。央视网消息:借助互联网强大的触角,让越来越多的人利用互联网完成借贷的整个过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金融业态,也让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升级,同时更多的平台开始践行普惠金融。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话说最近小编有点飘飘然信和大金融一经亮相第十二届北京金博会便迅速成为各大媒体争相采访、报道的焦点这被人瞩目滴赶脚简直不要太嗨森啊虽然信和大金融一向低调行事但还是吸引到了央视、腾讯网等媒体的目光小编可没有吹牛有图有真相来吧宝宝们谈恋爱不如看报道快来看看各大媒体都说了啥?以下文字比较正经,请着正装阅读在日前举办的第十二届北京金博会上,信和大金融受邀参加,一亮相便以完善的风控体系、良好的用户体验、创新的...&襄阳有一个百度会员,2013年给他爸妈买了一套房子花了180万元,并且是一次性付清,还装修好把家居买到家,一共超过了200万元。当邻居人来问老爷子“你儿子是干啥的咋收入这么高?”老爷子总是笑着回答:“我儿子是百度会员”。老爷子没有文化,更不会说外语,他说的是地地道道的襄阳话,然而,邻居们却听不懂,自言自语地问:“百度会员是啥意思?”说来话长,严格地说,他儿子是百度创始联盟会员(持有股权),也就是在...&新华保险给保险行业争光了,央视一套都报道了……">9月7日下午1点,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综合报道了保险业上市公司中报业绩发布情况。截至目前,主要上市保险公司半年报已经全部披露,与银行业盈利能力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保险业增长迅速。今年上半年,上市保险公司净利润增幅都在60%以上新华保险上半年净利润新华保险上半年实现净利润67.5亿元,同比增长80.1%。新华保险收益这样高,原因终于找到了!中...&导语:传销是一个社会的毒瘤。很多人涉足传销深受其害,源于内心的贪欲。下面这篇文章,是几名曾深陷传销深渊的受害者讲述的亲身经历和心路历程,以警醒他人。还有传销组织详细名单,提醒家人注意!只需投资69800元,两年后就能收入1000多万?这样的“好事”其实是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这个明眼人一看就是传销的骗局,为啥会让成百上千的人沉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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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致电 8员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传销的东西,被公司开除合法吗?
员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传销的东西,被公司开除合法吗?
某企业员工,业绩非常优秀,但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传销的产品,大谈产品的好处,最终被公司发现,给予开除,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现在先说下传销:
传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以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幌子,打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等幌子,以支持“国家搞试点”、“**大开发”、“**建设”、“慈善爱心”、“*公益”、“爱心”、“明日之*”“明*商城”为名,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众筹等手段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的“拉人头”型异地传销或网络传销;在网络通讯聊天软件QQ、微信朋友圈、聊天交友软件等网络平台打着“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理财”、“加盟代理”、“加盟店铺”、“消费返利”“电子商城”、“网络商城”、“消费商”“*元购”、“招代理”、“连锁经营”‘“电商”、“游戏代理”、“*币”、“理财”、“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等旗号发展会员敛财的网上传销。
相比于传统传销方式,微信传销、网络传销等新兴传销模式,传销花样多变,扩张速度快,隐蔽性、欺骗性强,危害更加严重。
法律人提醒:辨别传销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1.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2.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
3.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商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只要具有上述条件之一的,就肯定是传销。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苏13民终325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宿迁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住所地宿迁市宿城区新青年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李培,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鑫峰,江苏律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雅杰,江苏律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科*。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利男,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宿迁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赵科*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2016)苏1302民初25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金鹰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赵科*一审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金鹰公司违法解除其与赵科*之间的劳动合同有误。"WV梦幻之旅"组织的运作模式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且有全国多地的工商、公安部门已对该组织进行查处,相关人员也已被判处刑罚或行政处罚,一审法院根据上述情况可以认定"WV梦幻之旅"组织系传销组织的事实,故赵科*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金鹰公司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其与赵科*之间的劳动合同。二、一审法院认定金鹰公司发放的餐费电子券、购物电子券、话费属于赵科*的工资收入有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上述餐费电子券、购物电子券、话费并不属于劳动者应得的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餐费电子券系金鹰公司每月打入指定餐厅的餐卡中,赵科*对此不具备自由支配的权利,不具有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的属性,而购物电子券是金鹰公司员工在该公司超市内购物时享有折扣的一种福利待遇,也是金鹰公司鼓励该公司员工在公司超市内消费的一种促销方式,并不具有补贴的属性。赵科*作为金鹰公司的商品运营部副经理,金鹰公司为保障赵科*与客户通过电话进行工作联系,而直接支付给电讯运营商的费用,并非对赵科*的额外补助。
被上诉人赵科*答辩称,一、金鹰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WV梦幻之旅"组织系传销组织,且赵科*的行为也不属于参加传销行为,故赵科*并不存在严重违反金鹰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及给金鹰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二、金鹰公司将餐费、购物券以电子货币的形式发放至赵科*的个人账户,赵科*领取后可自由支配,且购物电子券如未全部使用,金鹰公司会以现金形式返还给赵科*,而赵科*的话费补贴也系金鹰公司直接支付至赵科*在通讯运营商处的电话账户内,故一审法院认定餐费、话费、电子购物券属于赵科*的工资收入正确。综上,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赵科*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金鹰公司支付赵科*赔偿金共计88713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赵科*于日入职金鹰公司。后双方于日再次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合同期限自日至日止,赵科*职位为商品运营部副经理,工资为年薪100000元,年薪组成为基本工资加年终考核奖,基本工资分12个月发放,基本工资为年薪90%,年终考核奖为年薪10%。另,金鹰公司每月发放话费补贴200元、用餐补贴240元、购物补贴券1000元。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期间,赵科*领取基本工资合计85135.46元。日,赵科*领取金鹰公司发放的年终考核奖现金9700元(已扣税300元)。
日,赵科*在金鹰公司制定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签字确认,该承诺书第14条约定:不参加赌博等违法乱纪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日,赵科*在金鹰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签字确认,该手册第3.7.3.1.7条规定:D类情形违反法律法规……(4)参加赌博等违法乱纪的活动,违反社会公德;(5)一切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第3.7.3.3条规定:(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如有C类第一款情形将被终止试用;有D类情形的即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立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无任何经济补偿/赔偿。若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将予以追偿。日,金鹰公司将该《员工手册》在公司内部网站予以公示。日,赵科*在金鹰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阅知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2015年8月,赵科*通过其私人微信号"zhaokeyansuqian",昵称为"卓越Neil"的账户在其朋友圈转发"WV梦幻之旅"宣传文章。赵科*该微信账户部分好友为金鹰公司员工、商品供应商、客户。
日,赵科*向金鹰公司出具情况说明一份,载明:"本人在2015年6月通过朋友介绍参加世界环旅的旅游,旅游品质很满意,加入会员方便后期出行及家人游玩。在此期间并未利用工作身份向同仁及供应商推销。至于网络上说是传销组织,本人也亲身经历及自身判断力并非被拉入传销。同时也未损害公司利益,纯粹的个人行为利用休息时间满足个人旅游。对于别人的恶意举报还请公司明查。赵科*"。
日,金鹰公司将解除赵科*劳动合同的通知上报工会委员会,工会审批意见为:"以上情况经了解属实,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处理且符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日,金鹰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第3.7.3.1.7条、《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相关规定,以赵科*参加涉嫌非法传销的"WV梦幻之旅"组织,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规定损害了公司利益为由向赵科*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赵科*向宿迁市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金鹰公司给付拖欠工资及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后宿迁市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宿区劳人仲案字〔2016〕第4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对赵科*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赵科*不服该裁决结果,因而成讼。
一审法院另查明:2014年、2015年期间,搜狐网站、网易新闻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中国工商报均报道"WV梦幻之旅"组织涉嫌非法经营、非法传销。其中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一栏报道称"WV梦幻之旅"以美国公司为背景,并未取得我国旅游经营许可,也没有向任何部门申请直销牌照,通过入会费、拉人头、层层分红等金字塔营销模式发展会员,不仅严重扰乱旅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而且涉嫌网络传销诈骗,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旅游消费者切勿陷入传销陷阱。
一审法院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金鹰公司主张"WV梦幻之旅"组织系传销组织,赵科*参加该组织的旅游并于2015年8月多次在其微信朋友圈中推送该组织旅游信息,该行为严重违反了金鹰公司的规章制度。因"WV梦幻之旅"组织是否为传销组织应经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各媒体虽报道该组织涉嫌传销但不能据此认定该组织确系传销组织,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报道中虽陈述该组织涉嫌传销,但并未对该组织是否为传销组织予以认定,故对于金鹰公司主张"WV梦幻之旅"组织系传销组织的事实,不予确认。而金鹰公司主张赵科*于2015年8月多次在其微信朋友圈推送"WV梦幻之旅"组织的旅游信息并提供微信截图复印件、证人证言加以证实。证人杨某作证称其系金鹰公司员工,其与赵科*系微信好友,其曾在赵科*于日发布的关于"WV梦幻之旅"组织旅游活动的朋友圈信息中留言。证人杨某所作证言客观真实,应予采信,但赵科*使用的微信号码系其私人社交号码,该朋友圈推送行为应为赵科*私人社交行为,赵科*虽与金鹰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为微信好友,在微信交流过程中可能存在公务、私事混同,但仅从赵科*转发朋友圈的行为无法推定赵科*系以金鹰公司员工的特殊身份对"WV梦幻之旅"组织予以宣传。赵科*于工作时间内宣传"WV梦幻之旅"组织旅游活动违反了公司规定,但尚不构成金鹰公司员工手册第3.7.3.1.7条规定的违法乱纪的活动、违反社会公德、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亦不构成严重失职给金鹰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故金鹰公司违法解除其与赵科*之间的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赵科*支付赔偿金。
关于赵科*主张的赔偿金计算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赵科*的话费补贴系金鹰公司支付至通讯运营商,餐费补贴、购物补贴虽以电子券形式发放,但该电子券可以作为等值的货币使用,故赵科*每月获取的话费补贴、餐费补贴、购物补贴应视为赵科*的工资收入,故赵科*于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9368元[(00)/12+200+240+1000]。金鹰公司应支付赵科*赔偿金84312元(*2)。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金鹰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给付赵科*赔偿金84312元。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金鹰公司负担。
本院二审期间,上诉人金鹰公司围绕其上诉请求提交了如下证据: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博刑初字第127号刑事判决书一份;
2.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0782号行审17号行政裁定书一份。
上述两份证据旨在证明赵科*参加的"WV梦幻之旅"组织已被工商部门及公安机关认定为传销组织,并已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故金鹰公司解除其与赵科*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被上诉人赵科*对上述证据质证认为,对于证据1,该行政裁定书中并未认定"WV梦幻之旅"组织系传销组织,而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金寨芳进行处罚,是因金寨芳成为"WV梦幻之旅"组织的会员后,采取发展下线会员,以获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属于参与传销活动的行为;对于证据2,该刑事判决书中也未认定"WV梦幻之旅"组织系传销组织,被告人康江兰、康建生成立"博乐市康嘉环球之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后,要求参加者缴纳会费,并发展下线以获取报酬或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综上,上述两份证据并不能证明金鹰公司的主张。
本院二审期间,被上诉人赵科*提交了如下证据:
3.金鹰公司于日出具的收款收据一份,金鹰公司于2015年11月将赵科*应获得的2016年上半年度内购金(购物补贴券)发放至赵科*账户,而在金鹰公司于2016年1月与赵科*解除劳动合同时,赵科*已将上述内购金消费完毕,故按照公司规定,赵科*应将2016年1月之后的内购金以现金方式返还给金鹰公司。旨在证明金鹰公司每月发放的1000元购物补贴券,如赵科*未全部使用的情况下,金鹰公司可以现金方式返还给赵科*。
上诉人金鹰公司对上述证据质证认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仅能证明赵科*向金鹰公司补交了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的内购金差额2161.2元的事实,并不能证明赵科*在内购金未被全部使用的情况下,金鹰公司将以现金方式返还。
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对于证据1、2,上述两份裁判文书中载明的有关人员因实施了传销行为而被处以刑罚或行政处罚,并未认定"WV梦幻之旅"组织系传销组织。对于证据3,因双方当事人对于该收款收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二审中的争议焦点是:金鹰公司解除其与赵科*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应否向赵科*支付赔偿金;如应支付,则数额如何确定。
关于金鹰公司应否向赵科*支付赔偿金的问题。金鹰公司主张因赵科*参加"WV梦幻之旅"组织,而该组织系非法传销组织,赵科*已严重违反了该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司利益,故金鹰公司解除其与赵科*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本院认为,金鹰公司虽提供了多家媒体关于"WV梦幻之旅"组织涉嫌传销的报道,但该组织是否系传销组织应由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且金鹰公司提供的两份裁判文书中载明的有关人员是因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的传销行为而被处以刑罚或行政处罚,并不能据此认定"WV梦幻之旅"组织系传销组织的事实。且即使"WV梦幻之旅"组织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传销组织,但赵科*成为该组织会员后,在其微信朋友圈推送"WV梦幻之旅"组织的相关旅游信息的行为,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组织、领导、策划传销,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或本人参加传销的情形,也不构成严重失职给金鹰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故金鹰公司以赵科*参加"WV梦幻之旅"非法传销组织,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司利益为由,解除双方于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对于金鹰公司的该项上诉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因金鹰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其与赵科*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赵科*支付赔偿金。
关于赵科*主张的赔偿金计算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本院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上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故作为经济补偿计算基数的本人工资是指应得工资,既包括基本工资,也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本案中,金鹰公司向赵科*发放的餐费、购物电子券均可以在赵科*就餐及购物时作为货币使用,而金鹰公司为赵科*支付给通讯运营商的话费是为了用于保障赵科*与客户进行业务沟通,其性质应属于工作补贴,故上述费用均应视为赵科*的工资收入。一审法院据此判令金鹰公司向赵科*支付赔偿金共计84312元有事实以及法律依据,本院予以维持。
综上所述,上诉人金鹰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宿迁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孙芳远
审 判 员  庄业富
代理审判员  王冬冬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 助理  孙 笑
书 记 员  朱芳芳
上述案例,赵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传销的东西,违反公司内部劳动管理规定制度,公司给予开除,符合法律规定。
笔者再次提醒:传销是害人害己,远离传销,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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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被朋友圈那些傻逼烦死了,真的被烦到我要开大招了,所以大晚上来开贴!!估计这篇发出以后,微商要骂我了:我跟你什么仇啊什么怨什么仇啊什么怨!!!今天我黄药师来开个帖子,给大家笑一笑,我好久没来扒皮了。所谓月收入上万,一年一辆法拉利的笑话。金字塔模式是如何自导自演这场闹剧的。首先是软件篇:看楼上转账神器,自言自语神器,微商就是演技派啊!!!我一直天真的以为微商有N只手机的啊!!!这种小神器轻松就帮你搞定啊~~~我曾经以为微商是这样的啊,N只苹果一个机房啊,感觉很高大上有木有!!!现在我想想实在太天真太年轻了~~~~另外还有一种也很屌是 代里全世界各类化妆品啊~~~~真的很牛逼啊!!!真的是全世界的啊!!!泰国 欧洲 美国 澳洲 日韩啊~~外贸公司都没这么牛逼,她就是这么牛逼啊~~楼主做了法国药妆四五年了,都还只停留法国的渠道,她就是这么屌!还各种发票和GPS定位,感觉非常靠谱,怎么做到的???对,也是一款小神器~GPS虚拟定位,想飞美国就飞美工,想飞韩国就去韩国的即视感!!!小票就不用说了,买给热敏打印机,轻松搞定啊。接着是 心理篇,对,微商的都是攻心高手啊,所以说有直销传销的别称啊~吊炸天的真是,发的小广播是各种玩心跳,完全是买安利打五折,不买打骨折的节奏。先给你来个招商广告,诸如此类:\&华东区,华南区,XX区代里已经全部结束,现在只剩几个名额了,赶紧加入们啊姐妹,我是带你们一起去赚钱,不是拉你们去贩毒啊!!女人要有改变一身的事业!!!微商名言:“不要问我能赚多少,当你问这句话的时候,你的思想还停留在给别人打工的阶段,我只是你的仓库,能挣多少得问你自己想挣多少!”然后是让你各种囤货,产品还不好卖不要紧,囤货是关键啊~营造一种代理名额万分紧张,你抢都不一定抢得到!!感觉就是一群傻逼前赴后继的扑上去抢她们家的面膜的感觉啊!!!简直就是世界上少了她们家的面膜就会饿死的感觉啊!!!做微商的草鸡爱晒收入晒代里众多啊,真的把自己当洪兴十三妹的感觉啊!姐给你一条发财的路,你要不要!!最后 等你交钱囤货卖不出去以后,她出来发培训稿,发心灵鸡汤你们造嘛!!!培训稿也是各种拼凑而成,一级级的复制下去的啊,卖不出就是你笨啊!!!就是产品单一啊!!!就是告诉你,要增加SKU,要产品多样化啊!!!然后接着小代里又从 化妆品跳到了女装中间还夹杂着各类奢侈品,偶尔还冒出个山楂糖,花茶,巧克力啊,真的是多样化的水平世界五百强啊!!!再说说晒发货,是不是经常见到这种图啊营造出了一种每天发货很忙的感觉啊!!!!营造出了一种每天发货很忙的感觉啊!!!!营造出了一种每天发货很忙的感觉啊!!!!是不是营造出了一种每天发货很忙的感觉啊!!!!还特么的晒快递单的厚度啊!!!!伪造生意好最简单啊,买100个纸箱,2卷透明胶布包包,即可营造出日单100件的效果!!这不是当我们是傻逼嘛!!!找明星代言,找野摸代言也就算了找这种傻大个,全新的精神污染啊简直就是!!臣妾真看不懂了啊!!现在微商的玩法也越来越奇葩了啊!!!最后,微商还会根据时事政治,以阳谋论的角度去证明微商必定成为下一个掘金点,真是我看得都要笑哭的节奏了,哪来的自信啊~~~!!!明明是双十一的时候去考察一下义乌而已嘛,阳谋论一下就变成微商了,而且还被各种转啊,这图都快失真了啊!!!这估计是10级代里了吧!!!最看不惯的莫过于,一群傻逼在晒车吧蠢哭了啊,人家买车管你屁事啊,真这么赚钱的话,能不能先把前年欠我的500元钱还给我啊!!!!好了,先说到这里,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再过几个月就要过年了,回家去看看这群蠢驴到底是不是还在村里呆着。———————————那么很多人在问,到底微商赚不赚钱——————————楼主只想说,任何行业,肯定有赚钱的人。而且在高利润的驱使下,贴牌的几乎都是高暴利,一层层往下发展,就能赚到钱。一般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代里会背叛第一层,到后面会自己独立出来贴牌做,然后如此循环。产品是否有用不重要,发展代里才是赚钱的核心。一般幌子就是“女人,要有自己的事业才是美丽”(美你个头啊,拉黑!)豆瓣里也有微商,看到这篇,肯定开骂:我跟你什么仇啊什么怨什么仇啊什么怨!!!快转给你们的想一夜暴富的傻逼朋友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豆瓣上的微商都这么屌了嘛???简直就是来找骂!说的还自己有脸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作者:黄药师;转载自:相关阅读顶: <ins data-digg="踩: 26
1楼&& 09:38:40 呵呵,好文章啊,至少让能让一部分头脑充血的微商冷静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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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10:27:30 都他妈是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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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11:57:33 欣赏直白,这哥们得得罪多少人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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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13:20:04 这个分析的很火的,很多人都不会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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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13:20:55 这个,每个案例,都是自己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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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13:30:01 神器好牛,写的太犀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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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13:43:00 呵呵,伪装加拐骗加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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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13:58:11 文中提到的现象不错,有很多做微商就是这样操作的,但也有一些微商,是真正把微商当做事业在做,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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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14:04:15 真的好黑暗的微商,幸好俺从一开始就不相信这个神马微商。还有就是这个神奇太强大的,以前也和作者一样想法,一大堆手机组成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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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14:22:22 必须给楼主赞一个,在我朋友圈里的微商已经统一屏蔽划清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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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14:26:45 这才真正的是干货啊。早都知道微商里面有很多水了,一直在观察,没想到还有人观察的这么仔细。豆瓣自古出人才啊,看来这会又出一次天才,值得鼓励。微商,天天尼玛赚钱,赚ni mei啊,能赚钱的话,以前做淘宝的、各大站长、网络推广的、建站的、营销的不早都趴上去了,我身边很多不懂的朋友都扑通扑通的跟饺子似得就下水干去了,结果发了一个月的信息,现在都没音了。一批不干的,接着又有一批在干的,真是无语,朋友圈被刷的乌漆墨黑,而且看阵势还有往QQ空间蔓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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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21:32:06 楼主说的细节都差不多,我做过最最小的代理,有一次几乎是利用朋友圈的熟人脉,话里话外逼这让买,一锤子买卖。货都没到,先把钱收了,拖半个月,一个月的,等货到客户手里都一个月后了,看的我也是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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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15:09:03 文章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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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15:16:09 很嗨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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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17:17:15 这篇文章一发,好多微商过年钱都没得了,大爱松松哥。明天晚上的干货,我已经搬好凳子,买好瓜子了,就在YY:等松松哥开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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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14:20:14 才啊,看来这会又出一次天才,值得鼓励。微商,天天尼玛赚钱,赚ni mei啊,能赚钱的话,以前做淘宝的、各大站长、网络推广的、建站的、营销的不早都趴上去了,我身边很多不懂的朋友都扑通扑通的跟饺子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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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16:43:50 对各种骗局很是无语,经历过各种骗局过后,还能有多少人会把心交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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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21:01:03 说的开心死了挺你一个受不了这帮微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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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17:24:35 哈哈哈开始装B了..微商营销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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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10:51:28 文中提到的现象不错,我真的是不知道做微商就是这样操作的,还一直傻逼逼的崇拜别人生意好。但我想也有一些微商,是真正把微商当做事业在做,不能一概而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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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12:01:32 中國沒有什麼是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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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12:01:38 哈哈 我那几个同学就这样 天天搞 我都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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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12:32:57 原来是这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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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12:49:13 水太深,不敢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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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13:08:58 都是些牛人,佩服,值得学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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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13:16:18 呵呵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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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13:18:35 真的是骗你无节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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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13:19:38 来看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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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13:43:06 骗子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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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15:28:31 这是干嘛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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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15:48:19 同志们,没办法,老婆大人逼着让我做广告啊,今天博客没留言,她让我跪搓衣板T T有想从seo转竞价的,有公司刚做竞价让你接手的,有对竞价感兴趣无从下手的,都欢迎来我老婆博客里看看,以后多多串门多多互访,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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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15:51:27 逼格b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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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16:03:18 确实要被微商骂了,哈哈哈,说道他们的痛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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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16:08:23 这个文章不是之前发过么,不过确实是干货啊,各位做微商的、微信的看看吧,你们 的底裤都被帕拉下来了。天天在微信朋友圈里瞎搞胡闹,没点本事还天天发呀,发芽,发些垃圾。真烦。其实,我早把你们拉黑屏蔽了,跟我一样的点赞回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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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17:33:18 这个文章不是之前发过么 怎么又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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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17:41:33 各行各业都存在作弊,作弊手段也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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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17:56:36 微信出了微商必然会采用淘宝的以前的网贴进行修改宣传,要不然这面子何存!所以看到微信上一个月赚多少的不要冲动,那基本是批发商,十个微信九个批发,一个傻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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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01:25:36 好好的微商行业被利用了,这些小姑娘还利用美色诱惑购买,哪是卖产品,这是在卖人品,好的产品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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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01:36:08 垃圾产品起个土得掉渣的洋名字天天霸占朋友圈,除了画浓妆,露胸,露大腿还懂啥?自己卖的产品估计多数自己都不知道是啥,拿着上级的文字随便喊,不知道卖的是产品还是人品。产品好,我让你在我的朋友圈霸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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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14:40:43 原来是这样,心中的美好被激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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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19:45:11 原来如此呀,这群人果然牛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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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15:30:01 我可不是。也有良心卖家的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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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15:31:35 也有真心实意的卖家好嘛!请不要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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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09:23:47 为什么没有客源?花点时间提升自己能力很重要!不要盲目走下去,免费教你如何塑造朋友圈,如何吸引客源,如何出单,如何发展代理,不吹牛,不忽悠人,前50名送加粉和截图制造软件。想要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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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14:05:46 疯狂加好友没有精准客户有什么意义?我们要的是实实在在有转换的客户。微商已经开始转型,如果还是按照之前的那种模式必死!晒快递单、晒收入这些只是自欺欺人。有几个人会相信呢?在这里我要推荐一下自媒体。目前比较火也是比较有效果的。通过自媒体软性的将广告加入进去。让人不反感转换还好。目前针对微商的培训课很多,但是做的好的能真正帮助服务代理的也只有因美幼姿化妆品厂家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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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14:09:06 朋友圈的生意都是熟人的生意,靠这种下三烂的手段搞营销实在是不敢恭维!卖给朋友的产品一定是要质量好价格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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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01:40:28 学会推广引流客源 就不用担心做不好,这一点很重要, 可以薇我名字交流学习沟通,还有如何打造朋友圈,加粉软件还有截图制造软件,还有售后终身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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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00:36:44 我不想对你做过多评论,我只能说你是个雏!是个对微商不咋了解却学会了赵家班子的忽悠秘诀的那个一个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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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00:37:40 我不想对你过多评价,我只想说你是一个雏!对微商并不了解,却学会了赵家班子大忽悠的绝技的那么一个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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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15:54:03 真的很好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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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02:26:51 微商,只有做实事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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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14:57:57 招商的在中国百分之九十是大骗局,就像上海的韩国万千诱惑洗护用品加盟,就是d大大的骗子,里面都是托,加盟的没有一个不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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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23:51:57 各行各业都存在作弊,作弊手段也层出不穷。骗子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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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11:02:39 我在里面也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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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13:01:32 有点儿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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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17:36:46 我也住了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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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18:52:19 观察得多,才能看得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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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09:52:35 呵呵,其实我们曾经都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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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03:12:05 喜欢的眼神真的可以看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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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10:58:36 其实都是谎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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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楼&& 01:56:59 都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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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16:43:50 一个眼神就能把自己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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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22:31:20 我也是微商,做了一个月也没挣多少钱,看着朋友圈里其他的微商每天都忙着收钱发货,心里好羡慕,不过做人还是要实实在在点好,挣钱也要挣得理直气壮,对,我坚定的告诉大家我是微商,但我从来没有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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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14:46:01 我也是,真实做微商,东西都是我自己用了一两个月好了,才发朋友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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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09:10:06 我的朋友圈几乎天天被微商霸屏,看到她们晒单晒收入晒旅游,我就觉得好羡慕好羡慕,看来她们也都是自欺欺人而已,从现在起,有点鄙视,天天一声一声的美女叫着,让看看她们的东西,好用到不行,艹,我有那时间还不如去实体店买,她们价格还死贵,还会说:不要说东西贵,要问自己为什么买不起,觉得自己贵所以一切就便宜,觉得自己便宜,所有东西就都贵!我去!我我们赚钱还是为了活着,有很多用钱的地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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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21:23:18 确实,我自己就是个最小代理,有那个功夫去看朋友圈,不如多上网搜搜平价又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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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楼&& 09:53:16 微商之友总结微商人经历的几个阶段:反感朋友圈微商和周边做微商的朋友——有了解微商的兴趣——接受微商——自己发圈卖货——推荐朋友也做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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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楼&& 23:43:55 也不是的!我一个熟人就是微商,人家很努力,也赚到钱了,没你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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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楼&& 13:59:34 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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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楼&& 18:06:49 看见别人赚钱你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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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16:52:08 但是也是有踏踏实实在做微商的呀,我没有想过要一夜暴富,不能一棒打死所有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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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13:55:05 为什么说微商不好做了,就是因为现在的人什么都不相信了,但是微商高手的软文技巧还是值得大家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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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18:22:52 这个告诉大家看见的不一定是真实的,很多时候理性思维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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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楼&& 17:19:13 微商不是一夜暴富,也需要实实在在的做,不要一棒子打死所有的人,成功的人背后付出了什么你们这些人也不知道,就你喜欢评价别人的不是,我看你自己还在拿着大人的钱用呢,好意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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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楼&& 16:25:22 很多时候看见的不一定真实,有些故意让你看见的大多数情况都得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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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楼&& 03:11:36 中国就是这种模式,人傻钱多的中国人,喜欢跟风,盲从,却不能分辨真假,当然我不是说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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