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打暑假工,和一个劳务公司签了合同,劳务公司和一个工厂签了合同,我为工厂做事,现在工厂搬走了,回去了佛山总部,劳务公司说再给我们找一个工厂,而我选择离职,劳务公司扣了我百分之30的工资不说,剩下的迟迟未发,推说下个月15号之前才能发,这合法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