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因没有土地分割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办不了不动产权证的房产该怎么样交易?

一、 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大概要交多少
  一、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大概要交多少
  1、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70%,已购房改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2、交易的时候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前,按出售价格的10%上交,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后的,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出售价格低于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下简称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计算价差。
  3、买卖双方对指导价格有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所需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二、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在哪里交
  土地出让金缴纳给国土资源部门。法律规定提出过具体要求,主要是必须足额缴纳,不得低于法定标准,详见《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二、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三、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城市建设支出: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五、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以上就是关于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大概要交多少以及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在哪里交的介绍了,为加强土地调控,由财政部门从缴入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二、 单位房改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一、单位房改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房产房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了解产权可靠性
  购买房改房首先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种种借口解释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
  2、注意查看了解产权证上的人
  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可靠?特别是,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例必须明确,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
  3、了解产权是否为夫妻共同所有
  有的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购买时必须了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清楚了解房屋的背景
  按规定,房改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同时还要明确是否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分配办法。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这些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这种公房在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购房者应对此进行必要的查询,明辨真假。
  三、房改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以上就是“单位房改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的所有内容了,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购买单位房改房跟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流程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在购买单位房改房的时候也有许多注意事项,一定要了解清楚该房产的背景才能购买哦。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三、 房改房的产权年限为几年
  一、房改房的产权年限为几年
  房改房产权最多可以保留50年,而且但期限届满时还可以续期。依照我过法律的相关规定,经济性用房的产权年限为50年,房改房产权参照经济性用房的产权年限规定。依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故房改房产权可以续期,但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怎么解决房改房产权纠纷
  关于房改房纠纷的解决措施如下:
  1、协商。可以先找对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好好的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这既能保存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保存和气,也能快捷省事地解决问题,相交于其他途径,协商是最为快速,省事便捷,省钱,双方意思表示最为充分的一种途径。
  2、和解。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股权继承的纠纷交由社会上有和解功能的第三方进行调解。由公正的第三方的介入,并在其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也不失为一种解决纠纷的好方法。
  3、当前两种办法都不足以解决您的问题时,您还有最后一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诉讼。但相较于前面两种办法,诉讼历时比较长,程序也较为负责,但诉讼具有强制执行力,即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对方履行给付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房改房的产权年限为几年”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房改房产权最多可以保留50年,但是房改房产权期限届满可以申请续期。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四、 2018年房改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立合同人:
  卖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买方(乙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改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中“房改房”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由个人集资建设的住房)。
  二、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栋________单元_______楼_______号的已购房改房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系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改房做了充分的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改房。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改房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双方商定的付款及交房方法、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保证该房改房符合《岳阳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无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情形。本合同签订前有关该房屋的产权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六、房屋移交乙方时,其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七、乙方所购买的房改房仅作居住使用,乙方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八、甲方缴付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结余部分不予退还,随同房屋产权过户转移给乙方。
  九、本合同生效以后,甲、乙双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及权属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甲方逾期交付房改房的违约责任(自行约定)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他违约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有关于2018年房改房买卖合同怎么写的有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很多人都对房改房买卖合同撰写有了一定的认识。相信大家以后在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况不会再迷茫,可以做到迎刃而解!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保障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五、 房改房过户费用是如何算的
  一、房改房类别
  房改房分折价房及全价房两种。1981年第一次房改时,职工购房可选择以折价方式或以全价方式购买,折价购买俗称“三三制”,即以全价的1/3价格购买;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则不存在折价购买问题,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计收房款,购房人全额支付房价。
  我们通常可根据《房地产权证》的记载内容判别其所属类别,在房屋所有权来源项目栏或备注栏,折价房改房会记载“折价购买”,全价房改房会记载“全价购买”或“房改售房”的内容。
  二、房改房过户费是怎么计算
  办理房改房赠与前需先缴纳评估价3%的契税及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房改房赠与需要多少费用主要内容如下:
  1、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2、直系亲属下,赠与物业满了5年的,受赠与名下没有物业,办理房改房赠与需要缴纳契税1.5%,交易费双方各每平方3元。如果父母的房改房是唯一物业又满了5年,建议直接买卖过户。
  3、房改房办理赠与公证后,由受赠人提供《赠与公证书》、仿佛买卖征询意见通知及受赠人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即可。
  三、房改房过户费用有:
  1、契税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2、印花税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注:房改房的过户费用是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
  3、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名词解释: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北京市市区目前的房改房成本价为1560元/平米(部分郊区县有所下浮),也就是说,成本价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4、个人所得税
  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另外,在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的标准计算时,房改房的原购买价格不是以房改时所交纳的款项为计算依据,而是统一核定为4000元/平米。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可以直接上市的成本价房改房以外,还存在有“优惠价”、“标准价”两类房改房类型,标准价和优惠价的房改房上市,需要先交纳部分款项变更为成本价房改房方可直接上市,优惠价、标准价补足成本价的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1560元/平米)×建筑面积×6%,交纳该款项后就可以按照成本价房改房有关规定上市交易了。
  按相关规定,以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消费者在购买这种二手“房改房”时,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照成本价补足差价。
  流程与税费会因为产权性质、房产证签发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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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办理房改房继承过户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1、房屋评估:首先继承人需要通过由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通常来说,通过公证的继承是最有效的,所以建议继承人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并填写《不动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房屋产权证书、国有土地证书、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然后窗口办理人员会进行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待不动产权证书出来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电话通知继承人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继承人只需带身份证以及登记费用来领取即可。
  5、其他情况: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来证明房子的归属问题。
  注:(1)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产继承过户所需资料
  1、房屋相关权利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房屋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三、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问题
  1、办理房产继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后,大家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申请继承登记。但是大家要注意,时间越久,办事的时候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
  2、如果是有多个子女共同继承的话,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如果有人没有到公证处申请公证的话,公证处就无法出具公证书,从而有可能不能够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此外,建议大家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遗产的归属。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办理房改房继承过户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办理房改房继承过户是有严格规定的。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我们的法律法规将会更加的完善。如果您所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七、 房改房的产权分析及纠纷处理
  一、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式及房改房的产权分析。
  要处理好涉及房改房的纠纷,首先要了解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式和不同方式下,职工拥有房改房的产权性质。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将居民住房这一基本的消费品商品化、产业化,促使房地产业,在市场中融资,在竞争中发展壮大,以解决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这一改革的主要矛盾是如何改变住房的实物分配制度,实现企业将用于职工住房的福利积累以货币工资的形式分配,职工再从房地产市场按需购房,使住房商品化。住房本身的客观特征决定了其较高的使用价值和市场价格。
  而我国城镇居民的低收入状况和房屋的市场价格有很大的差距,为解决这一矛盾,我国在住房制度改革中主要采取了二种方式,一是公房的优惠出售。二是单位职工内部集资建房。
  公房的优惠出售,是指按照国家的房改政策,售房单位将供职工低价租住的原有住房或新建住房,按具有优惠性质的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给原居住职工和具备分房条件的职工。职工以这种优惠价购买的房屋取得该住房的有限产权。视优惠价价格组成的不同,职工取得的有限产权的性质也不同。
  根据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对职工购买的优惠房产权性质的规定:“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五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处分权,可以继承。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明确了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虽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因其价格构成中没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所有权是有限的,在房屋的处分时受到限制。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因其交易的价格不能体现住房的实际价值,相当于职工交纳了该住房的部分价款,所以,职工取得部分产权,职工和单位对该房享有共有关系,职工所享有的产权比例以购房时该房产的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例确定。
  同样职工对该房屋的收益处分权受到限制,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
  单位职工内部集资建房,是在公租房向商品房过渡的过程中出现的,符合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改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房改政策,是大多数单位进行住房建设所采取的方式。单位内部职工集资建房分多种形式:
  1、单位借款形式。单位在职工住房的筹建过程中,由于资金紧张,向职工进行集资,并约定单位在住房建成的一定期限内,将集资款连本带息退还给职工。这种形式的集资建房,属于单位向职工借款,所建房屋的产权属于建房单位。即使将来所建住房分给集资的职工居住,职工也仅能取得房屋的承租权。
  2、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建房的形式。依据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统包改为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由单位内部职工进行住房集资,和单位出部分资金共同建设的房屋,产权应属集资职工和单位共有。
  这种集资建房的性质,它不同于房屋的买卖,是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建房行为,从物权法的理论上说,这是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自房屋建成交付时,集资职工就和单位对该房享有共有权,职工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的份额,可依据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按职工集资款占房屋成本价的比例确定。
  二、涉及房改房纠纷的特点及主要矛盾和法律适用。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操作中产生纠纷很多。从房改房的特征上看,其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售房建房单位,另一方是该单位有分房资格的职工;从性质上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它是以双方的劳动关系和职工夫妻双方享有的住房福利为条件的。
  因此,涉及房改房的纠纷往往和职工的劳动关系和职工的家庭婚姻关系相连系的。这正是此类纠纷的复杂之处。如何才能公平合理的解决这类纠纷呢?首先要抓住纠纷的主要矛盾,不论是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对房改过程中的住房要求确权,还是因职工离婚或继承要求分割房产,其主要问题是房屋的权属问题,确定纠纷房屋的产权,明确产权的转移时间,是正确解决纠纷的前提。
  其次,要充分认识到房改房是基于劳动关系和职工住房福利产生的,在房屋确权时要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处理这类纠纷的法律适用上,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房改政策,法律和政策都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原理处理和解决。
  三、房改房纠纷的处理
  对于房改完毕已办理了产权证,明确产权关系的纠纷,法律关系比较明确、比较容易处理。对职工根据房改政策和单位房改的规定交纳了购房款尚未办理产权证时,因劳动关系或家庭婚姻关系的变化引发的房改房纠纷,和单位内部职工集资建房,职工已实际占有使用住房,企业未给职工办理产权证时,就该住房的确权和继承产生的纠纷,处理比较复杂。在此笔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1、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房屋权属纠纷的处理。
  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因调动工作、辞职或除名、辞退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售房单位以该职工已不是本单位职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这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多,处理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购房职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已取得住房的产权证明的,应当充分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即维护购房职工对其所购公房的全部占有权和使用权 。售房单位收回房屋的要求无任何法律依据。对于购房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已交纳了购房款,签署了购房协议但未拿到房产证 ,售房单位要求收回房屋、购房职工要求单位给予办理房产证而产生的纠纷。对于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处理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转移时间以办理产权证为准。职工在没有取得产权前,和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丧失了以优惠价格购买公房的资格,因此,双方签订的售房协议,在履行中因购买方丧失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而失效。售房单位有权收回房屋。
  笔者对此持有不同意见,该职工能否取得产权,应取决于双方买卖公房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如果该单位对所售公房的售房办法经过房改部门审批,购房职工签订购房协议时具备购房资格,双方签订的买卖公房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就应该 全面履行该合同,即使职工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售房单位也应为职工办理房屋产权证。理由有三 :
  第一,公房的售房对象是以单位的公房出售办法被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时,享有购买单位公房资格的职工为准。相关法律法规和房改政策没有规定,以优惠价购买公房的职工必须保持与售房单位的劳动关系,也没有规定购买公房的职工必须为企业继续服务的期限。
  第二,购买公房的职工交足购房款后,协助职工办理产权证是售房单位的合同义务。因卖房者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买房者不能达到合同目的,承担不利后果,这显然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再者,卖房单位一天不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职工就一天不能调离单位,单位不办理房产证就可以限制职工的自由择业权,这绝对是不合法的。
  第三,根据市政府发布的《淄博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分期付款购买单位公房的,购房者调离本市或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可以继续付款购房。该规定明确了,分期付款购买公房者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尚可继续履行公房买卖合同,已交足购房款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购房者更应要求单位履行合同,为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2、因参加房改的职工死亡引起的房改房的继承纠纷的处理。
  职工生前参加单位的房改并交纳了购房款,在办理产权证前因病死亡,该房产能否作为遗产继承?这一问题比较复杂,应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根据现有法律,房屋产权转移时间以办理产权证为准,即没办理房屋产权证就不享有房屋所有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里的合法财产包括财产和财产权利 。参加单位房改的职工在办理产权证前死亡的,该房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该职工参加房改交纳了购房款,和单位建立了住房买卖的合同关系,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即要求单位履行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证的权利。但房改房买卖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购房者必须是与售房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能够享受房改的优惠待遇是基于房改单位职工的身份。
  身份权是不能继承的,如果该职工是单身,按他自己所享有的优惠待遇参加房改,那么该职工的继承人只能继承购房款,没有获得该房屋产权的请求权。如果该职工以其家庭夫妻双方所享有优惠待遇参加其单位的房改,其配偶也是购房的主体,单位应继续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该职工所享有的那部分房屋产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3、因夫妻离婚引起的房改房纠纷的处理
  根据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规定,职工以优惠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不管夫妻双方参加哪一方单位的房改,其购买公房的行为和享受的价格优惠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资格和权利。
  即使仅有参加房改的一方享有以优惠价购买公房的资格,其购房时所享有的优惠待遇包括国家鼓励职工购买公房性质的价格折扣优惠和以职工住房公积金为计算依据的工龄折扣,该优惠利益在其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时已经实现,应属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因此,因夫妻离婚而涉及房改房屋的归属时,该房屋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得该房,不能因参加了某一方单位的房改为由,限制另一方对该房屋的请求权。
  售房单位也不得以非本单位职工为借口,侵犯产权人的利益。但是未分到住房的一方已不再享有优惠购房的待遇,且被分割的住房的价格构成中隐含着购房家庭一方或双方的住房补贴和国家企业给予职工的优惠待遇,所以在对房改房作价分割时应参照该房的市场价格,保护好未分到住房一方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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