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滕州市18年陕西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什么时候发放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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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社保咨询电话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是多少及发放时间? 按相关文件规定,自2013年度起,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含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1700元。 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于每年的11月份随养老金一起发放。
[01] [02]我是本市某煤矿职工,养老保险已缴费16年,现想到本市(不是一个行政区的)其他煤矿工作,请问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程序是什么?原单位减员后,凭居民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缴费凭证》);然后到新工作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并出示《缴费凭证》,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联系函》办理转移手续。&&& 晚报讯 (记者 焦兴田)连日来,有关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消息,在广大农民朋友中引发热议,在纷纷表示欢迎的同时,有的农民朋友问起是否还要另外缴纳费用。16日,记者再次致电市卫生局农卫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实施的新农合大病保险2013年的筹资费用,不需要参合农民再次交纳,将在新农合支出户中列支。   据了解,我市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是参合农民每人每年70元,每人每年政府补贴280元。根据省、市两级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卫生厅《关于拨付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合管办要根据参合人口数,按人均15元标准安排新农合大众网枣庄6月12日讯(记者 孙姝华 通讯员 葛琼 李明启)12日,记者从山亭区人社局了解到,自日起,山亭区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人均月增长210元,这是自2005年以来该区连续第十次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也是增幅最大的一年,调整后的养老金6月底前确保发放到位。   记者了解到,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此次调整对象为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继续采用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的办法。普遍调整分为每人每月144.5元(退职115.6元)的绝对额增加和本人2013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两部分。涨养老金了!记者今天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2015年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迎来“11连调”。 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55元提高到70元,1.4亿城乡老年居民受益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日算起。 2009年,我国启动新农保试点,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开始试点。2014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实现并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发[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选择缴费档次为100元和300元的,缴费补贴标准不变,每人每年30元;选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实行差异性补贴标准;缴费档次为500元以上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由区(市)政府确定,新增缴费政府补贴所需资金由区(市)级政府承担,市级差别补助仍按枣政发[2013]3号文件在线咨询:http://www.10zk.com/news/list_127_1.html &在线查询:http://www.zzhrss.gov.cn/ 一、登陆“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zzhrss.gov.cn/。 二、拨打“12333”服务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政策。 三、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科室单位办理业务。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1、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大厦办公地点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办公室:4138 人事科:3311658 政策法规科:3127738 机关党委:33来源: 齐鲁晚报(济南)枣庄9月29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董再强) 从今年8月份,滕州市完善了灵活就业群体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对符合参保范围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一次性补缴,最多可补缴1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据了解,以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虽然有意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由于年龄偏大,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只能通过延迟退休的方式参加。为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条款,让更多的劳动者拥有养老保障,针对滕州市部分有意愿参保但由于年龄偏大的灵活就业人员,滕州市人社局根据滕州实际情况,完善有关政策,对符合参保范围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37 370499 枣庄市市本级 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 枣庄市龙头中路76号 2 综合科 2242
基金征缴科 2242snoopy_   38 370402 市中区 市中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 市中区振兴路107号 2 综合科 9270
基金征缴科 3156196   39 370403 薛城区 薛城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 枣庄市薛城区永兴路299号 在线咨询:http://www.10zk.com/news/list_127_1.html &在线查询:http://www.zzhrss.gov.cn/ 一、登陆“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zzhrss.gov.cn/。 二、拨打“12333”服务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政策。 三、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科室单位办理业务。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1、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大厦办公地点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办公室:4138 人事科:3311658 政策法规科:3127738 机关党委:33全市退休人员注意:滕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变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的通知
各镇(街)人社所,有关银行,全市退休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发〔2016〕44号)文件要求,为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进度,加载社会保障卡102项功能,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方便人民群众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滕州市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陆续调整为社会保障卡。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社会保障卡的目的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规范,安全性能高,有利于规范管理和精准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的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并具有银行银联卡功能,从而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
二、启用时间
1、我市企业2017年1月起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休养老金全部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区。
2、我市市直机关事业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从2017年10月起全部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区。
3、我市镇街机关事业和2016年12月前我市企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休养老金2018年陆续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退休养老金发放时间不变。参保人员可按原存取款习惯到银行办理业务。
2.退休养老金代发银行为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
3.为了安全需要,使用社会保障卡后不再配发存折。对于有对账需求的参保人员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对账薄,对账薄仅用于个人对账,不能代替社会保障卡使用,账户余额以社会保障卡余额为准。
4. 未办理、遗失或未收到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于7月15日前携带身份证到社会保险费征收大厅二楼一、二号窗口查询或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
5. 已有社会保障卡人员,请于8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就近发卡银行网点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未激活或密码遗忘等问题银行可立即处理。
6.由于社会保障卡上印刷有个人照片等信息,每张卡片需要单独制作,卡片遗失后补办流程相对较长,但不影响养老金的发放,因此请妥善保管卡片。
7.参保人员移居外地等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人社局联系,人社局会妥善处理,不会影响退休养老金的发放。
8.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请提前做好系统测试,确保相关功能可正常使用,并配合人社局做好相关业务的咨询和答疑工作。
人社局咨询电话:
银行咨询电话:
来源|滕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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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平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就是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最近以来,山东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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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资肯定会涨的,但是具体什么时候涨就要看国家的政策了
下半年左右的时候差不多会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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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国家目前都有哪几种养老保险制度?我是农村居民(城镇居民),能够参加哪种养老保险?
答: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一是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可以按有关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2、请问,我想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符不符合条件?
答: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凡是具备枣庄市户籍,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3、请问,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户籍属地管理,新参保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并缴纳保险费。
4、请问,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有没有区别?
答:我市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简称“新农保”),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简称“城居保”)。2014年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统筹,实现“六统一”:政策统一,覆盖范围统一,参保登记手续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政府补贴标准统一,养老金水平统一。同时,增加了丧葬费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养老金两个方面优惠政策。目前,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没有任何区别。
5、请问,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后,如何缴费?
答:2017年以来,为方便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确保保险基金安全,我市实行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集中、一票征缴”,每年第四季度统一征收下一年度的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因故在每年第四季度集中缴费期未能及时缴纳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在当年年度内可以到各区(市)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缴纳本年度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
6、请问,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全市统一设定12个缴费档次,即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7、请问,参加并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有两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缴费政府补贴优惠,缴费档次不同,政府对缴费补贴的标准不同,缴费档次为100元和300元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档次为500元以上(含500元)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二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人员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2元。
8、请问,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未标注贫困人员、低保等特困群体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我市建立“新农保”“城居保”时规定,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个人不用缴费,由政府为其代缴,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同时政府再给予30元的缴费补助;同时规定,重度残疾人年满55周岁,可以提前五年申请领取居民养老金。2017年10月,根据省有关规定,我市出台《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7]37号 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枣人社发[2017]44号),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等特困群体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不用缴费,由政府按规定予以代缴,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同时给予30元的缴费补助。
9、请问,参加并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后,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居民养老金?
答:我市政策规定,申请领取居民养老金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年满60周岁,二是按照规定参保缴费,三是未享受国家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10、请问,居民养老金都是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账结合模式,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全部来源于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来源于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缴费补贴等。
11、请问,我今年50岁,之前已经缴纳了居民养老保险费8年4000元,还需要交多少年,如果仍按每年交500元,将来每月能领取多少养老金?
答:按照政策规定,年龄达到60周岁的可以申领养老金,你还需缴10年。你达到60岁时,养老金水平是:
个人账户金=年政府缴费补贴)+(500+60)×10=9935元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71.5元
月领取养老金=100+6+71.5=177.5元
&100元是2017年度月基础养老金标准,6元是长缴多得的奖励性养老金,按政策规定,缴费满15年,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2元。你交了18年,奖励性养老金6元=2元×3年&
国家正在探索建立养老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未来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养老金水平将会逐步提高。
12、请问,我到60周岁时候,如何申领居民养老金?
答:按照我市政策规定和实际工作操作流程,当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前一个月或数月,本人可以向所在村、社区代办员提出申请,提供《缴费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一寸照片2张,由代办员按规定填制相关表格,报乡镇(街道)人社所审核,经区(市)居保经办机构批准后,自到龄的次月开始领取居民养老金。
13、请问,我已经参加并缴纳了居民养老保险费,今年又找到工作,我的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答:按照人社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实现就业的,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理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手续。待参保人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14、请问,我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现到外地居住并将户口迁出,如何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按照人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4]23号)规定,到外地居住并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关系转移。参保人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的,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关待遇。
办理转移手续的流程:首先由转入地县级以上的社保单位开具接收函,再由参保人携带接收函、身份证、户口本、缴费手册到转出地县级以上社保单位办理手续转移,最后携带开出的转移手续到转入地县级以上参保单位进行关系转入以及参保登记。
15、请问,我现在已经领取居民养老金,目前随子女在外地居住,可否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到外地?
答:按照人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4]23号)规定,参保人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已领取养老金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16、请问,我是一位农村居民,承包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我能享受什么政策?
答: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规定,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农村居民,除享受青苗补偿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等补贴以外,政府为其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政府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手续,按照经村(居)人民代表大会同意的社会保障金分配方案,将社会保障金计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80%计入个人缴费栏目,20%计入政府补贴栏目。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筹集标准是: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以下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万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5万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2万元。
17、请问,我是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我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收,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发[2013]35号)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开始领取待遇的被征地农民,日之前土地被征收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因其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80%一次性发放给本人,20%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按照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日后,调整为一次性全部发放给本人。
18、请问,今年我58岁了,之前没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可不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答:可以申请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4]3号)规定,启动新农保试点时,45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你现在可以到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照选择缴费档次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19、请问,我一个亲戚前段时间因车祸死亡,其个人缴纳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字[号)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法定继承人提供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本人身份证、银行账户等资料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死亡人员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和个人账户金返还事项。
注:具体执行以出台的政策文件为准。
各区(市)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市中区8076901& & &薛城区4436498
峄城区7711996& & &台儿庄区6639963
山亭区8818103& & &滕州市5502882滕州市退休人员工资今年还会涨吗?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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