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根据公司“做强磁性、发展能源、适当投资”的发展战略,年初公司提出2018年经营目标:实现销售收入694,.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同时刊登在2018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半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时金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同时刊登在2018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为Sunstroom Engineering SL代为开具银行保函的议案》。
公司根据“做强磁性、发展能源”的战略部署,积极拓展海外光伏市场,现公司计划与SunstroomEngineering SL合作,共同开发西班牙太阳能光伏电站不超过200MW,经双方协商由公司为SunstroomEngineering SL及其所属项目公司代为开具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最长为约定有效期日后5年,保函总金额为不超过200万欧元,可以分项目开具。SunstroomEngineering SL则用其自有资金加银行贷款负责项目的建设,同时,SunstroomEngineering SL应保证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独家采购公司太阳能组件板用于其各个项目。
《公司为Sunstroom Engineering SL代为开具银行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时刊登在2018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为Sunstroom Engineering SL代为开具银行保函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董事会关于为Sunstroom Engineering SL代为开具银行保函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Sunstroom Engineering SL代为开具银行保函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Sunstroom Engineering SL代为开具银行保函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代为开具银行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Sunstroom Engineering SL代为开具银行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Sunstroom Engineering SL(以下简称“Sunstroom”)代为开具银行保函。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做强磁性、发展能源”的战略部署,积极拓展海外光伏市场,前期公司已与Sunstroom 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Sunstroom是一家集太阳能光伏项目开发、建设、运维于一体的专业光伏项目工程公司。现公司计划与Sunstroom公司合作,共同开发西班牙太阳能光伏电站不超过200MW,但鉴于西班牙政府于2015年11月27日颁布的第号西班牙国家法令,该法令修改了2000年12月1日第号国家法令的第59条和第66条,该法令对运输,分销,推广,供应,电站安装审批流程的规定,要求太阳能光伏项目开发商向当地能源部门提供每个项目的银行保函,总金额根据每千瓦10欧元计算,用于并网申请,获得能源部门指示后保函方可取消。经双方协商由公司为Sunstroom及其所属项目公司代为开具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最长为约定有效期日后5年,保函总金额不超过200万欧元,可以分项目开具。Sunstroom则用其自有资金加银行贷款负责项目的建设,同时,Sunstroom应保证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独家采购公司太阳能组件板用于其各个项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被担保人情况
注册资本:3200欧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2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开发,设计,建设,运维,买卖(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欧元(三)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Sunstroom及其所属项目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公司Sunstroom及其所属项目公司与符合对境外开具保函的银行一起协商确定。
公司为Sunstroom代为开具银行保函,有利于公司与Sunstroom共同开发西班牙太阳能光伏电站事项的顺利实施和推进,且保函会根据每个项目的推进进度分笔开出,公司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为Sunstroom代为开具银行保函,是公司根据“做强磁性、发展能源”的战略部署,积极拓展海外光伏市场,计划与Sunstroom共同开发西班牙太阳能光伏电站做出的决策,该事项有利于促进Sunstroom和公司业务的共同发展,且保函会根据Sunstroom在西班牙地区的项目开展情况分项目分不同时间段开具,以提高其合同履约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Sunstroom代为开具银行保函。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8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为Sunstroom代为开具银行保函的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Sunstroom代为开具银行保函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