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承租公租房后,能跟随曹雪芹祖辈中跟随满清从龙入关的是的户口就读对应地段小学吗

一文收藏最新最全学位房!广州7区小学招生政策+地段出炉一文收藏最新最全学位房!广州7区小学招生政策+地段出炉房价小助手广州站百家号广州家长最关心的时刻到了昨日,广州7区小学招生文件、地段划分出台啦!想知道自家孩子可上哪所学校?想着知道那些的牛逼小学能不能报名?但是官方文件内容有点多小编给各位家长整理了一遍全市7个区的小学的招生政策+地段篇幅有点长,但很实用,请对号入座推荐收藏(看不清图的请点击放大看哦)▼越秀区2017小学招生地段、条件一览2017年越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2017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采取“统一时间招生、学校设点审核、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接受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一、登记时间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日至15日。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21、22日三天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提交资料审核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二、招生对象及条件(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日至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可到我区特殊学校申请入学。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二)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的,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1、居住地房产证;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1、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2、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四)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1、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家长可到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信息)。四、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的非穗籍适龄儿童按《2017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中的证明材料准备资料,于、21、22日三天带备证明材料到符合条件的服务范围学校进行登记审核。五、学位安排办法详见《2017年越秀区小学招生问答》六、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11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7日进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三)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四)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适龄儿童,在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补登记,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海珠区2017小学招生地段、条件一览2017年海珠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登记时间1.网上报名:海珠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日至15日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2.学校现场审核材料:、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招生报名平台指引的学校审核材料。入学资料1、从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答应的《2017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3、适龄儿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适龄儿童2017年的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6、儿童预防接种证。各类不同情况的家长还需要提交其他资料。学位安排1、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全权所有,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但该房产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户籍地房产是适龄儿童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且该房产共有人没有子女在对口学校就读1-5年级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或该房产共有人子女已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3、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祖辈同户同住在祖辈(直系亲属)房产,且该房产是其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地址无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读1-5年级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随祖辈居住的其他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4、随非直系亲属居住户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房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5、租住户租住公租房的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地址无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读1-5年级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其他租住户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6、集体户(1)单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实际居住在单位集体户口地址、且是广州市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仍在该单位工作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单位集体户口的其他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2)公共集体户口: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公共集体户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7、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安排在海珠区居住,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海珠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8、属于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前及时将户口迁移到小孩及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以免延误学位分配。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学位分配原则但具有海珠区户籍、实际居住在海珠区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荔湾区2017小学招生地段、条件一览2017年荔湾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指南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发〔2015〕11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今年我区适龄儿童入学继续实行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的办法,入学指南如下:一、入学程序2017年,全市公、民办小学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1、具有本区户籍报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公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再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2、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可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民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3、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适龄儿童于5月21日直接到学校现场提供材料报名登记并审核。二、网上报名时间和审核资料时间1、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5月15日2、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20日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此时间段内前往地段小学或所报读的民办学校现场提出申请,各公、民办小学在此时间段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提供网上报名协助。3、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时间:5月20日-5月22日(星期六、日、一)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4、民办小学的资料审核时间请留意各民办学校的告示三、入学登记办法(一)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指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二)办理入学资料审核的地点、需带备的证明材料:具有本区户籍的,报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提交后,于5月20日-5月22日三天内,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按照地段学校的指引带齐证明材料携小孩到地段学校进行审核,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别在荔湾区各公办小学与社区居委会公布栏公布,同时在荔湾教育网上(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需带备证明材料如下:1.户口簿;2.自有住房的:需提供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3.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需提供房屋查册证明;拆迁户需提供有关拆迁协议;3.儿童计划免疫证;4.儿童身份证。(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见附表1),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在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登记报名。符合条件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四)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已申请积分入学的: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府办〔2017〕9号)于今年3月10日在荔湾政府网站和荔湾教育网上公布。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从3月20-31日接受报名。通过预审、初审、复审等环节,4月26日—5月5日公示积分计算结果,5月15日将经公示确认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名单移交区教育局。5月16-17日申请人登陆“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填报志愿。区教育局安排学位;5月18-19日申请人登陆网上申请系统确认录取结果。5月22-23日申请人携带已安排学位的随迁子女及以下材料到录取小学报到:1.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入学录取书;2.户口簿;3.出生证;4.父母身份证(儿童有身份证也要提交)、5.儿童计划免疫证;未申请积分入学的:可以到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申请剩余学位,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剩余学位接收的,可到我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民办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四、入学登记注意事项(一)在报名登记前请务必到社区居委会了解清楚自己居住地段所属的社区居委及准备好报名需提供的材料。(二)在报名登记前空挂户籍者请将户籍迁往实际居住地,并在实际居住地就近申请对口地段入学,对不符合人户一致的空挂户籍者一律在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四、补办报名登记手续时间、领取小学录取通知书时间与注册时间(一)没有按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统一在8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办理补报名登记手续,补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报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二)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11日,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地点请留意各登记点学校的具体通知。(三)新生注册时间为:6月17日荔湾区教育局查询网址:www.gzlwedu.net.cn黄埔区2017小学招生地段、条件一览2017年广州市黄埔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引一、适龄儿童在黄埔区入读小学的主要途径适龄儿童是指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止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一)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途径1.在地段就近入学(地段生):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地段公办小学。2.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生):具有黄埔区户籍或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区内公办小学。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放弃地段生或统筹生入学资格,其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二)广州户籍非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1.回户籍地入学:广州户籍非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在日前将户籍迁入黄埔区的,按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安排入读公办小学;5月1日至8月31日将户籍迁入黄埔区的,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区内公办小学;2.入读民办学校:广州户籍非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我区民办学校。(三)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1.政策性照顾入学: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本辖区内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2.入读民办学校: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我区民办学校。3.积分制入学: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或母通过申请积分制入学方式就读我区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详细情况请查阅《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埔府〔2017〕5号)。4.“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入学: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或母通过所在企业在全区排名,获得入学指标。企业排名黄埔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和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评分得出,重点解决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咨询电话:黄埔科工商信局,王子南,;开发区经发局,刘海亮。)二、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残疾儿童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监护人于5月19-21日向户籍地址对应的公办小学提交延缓入学书面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后由学校报区招考办审核备案。年龄在6周岁或以上的轻度智障的特殊儿童,可到户籍与住所所在地对口学校办理随班就读入学手续,任何小学不得拒绝轻度智障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条件许可的,也可以到知明学校、启智学校报到登记入学。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入学就读。因严重疾病无法入学就读的重病儿童由我区特殊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但须到对口招生的小学登记。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可通过登录“黄埔教育信息网”链接“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http://zs.gzeducms.cn)”入口进入报名网页。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请点击“公办小学报名”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5月5日至15日。申请入读民办小学的广州市户籍和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请点击“民办小学报名”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5月10日至20日。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报名。四、资料审核1.已成功报名入读公办小学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家长请于5月19日至21日按报名系统发送的短信要求带齐所需材料到指定学校进行报名信息审核。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以学校要求为准。2.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于5月19日至21日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小学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白云区2017小学招生地段、条件一览2017年广州市白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引招生对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入学程序2015年起,全市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非本市户籍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15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登记有效后,于5月20至22日连续3天,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下旬向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2016年起,民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0日至20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平行志愿,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招生地段区教育局应根据本辖区内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本区域内改造、撤并、新增公办小学、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无法完全满足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报区政府审定、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并提前一年通过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对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进行少量微调的,应报区政府批准,并于当年4月5日前公示。安排学位各教育指导中心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属同一个教育指导中心的,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属同一个区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为其统筹安排学位。照顾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1、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各教育指导中心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范围和条件。经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该教育指导中心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具体对象及条件见附件。2、各教育指导中心应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3、各教育指导中心应做好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工作。4、各教育指导中心应做好白云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工作。《广州市白云区安排重点企业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的工作方案》另行制定。5、各教育指导中心应积极稳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另行制定。6、各教育指导中心应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7、各教育指导中心与民政部门共同协商,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8、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番禺区2017小学招生地段、条件一览关于公布2017年适龄儿童在番禺区入学主要途径及番禺区小学、初中学位安排原则的通知为方便您及早了解适龄儿童在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有关政策和信息,妥善做好孩子的入学计划,现将适龄儿童在我区入学的主要途径以及学位安排原则予以公布,请认真、仔细阅读。内容提要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是由户籍所在地解决的。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主要是解决具有番禺区户籍的小孩就近入学。非番禺区户籍的小孩(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除外),将其户口迁至番禺区,可安排免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否则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或自行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来穗务工人员,亦可在我区为其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番禺区有关义务教育招生信息以区教育局(可登录番禺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目查询)、学校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公布为准,其它任何单位、企业(含房地产)、机构所发布有关义务教育学位安排等招生信息,区教育局一概不予确认。如遇特殊情况,区教育局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学位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凡通过“政策性照顾”、“积分申请入学”、“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等途径取得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或获得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不按期到相关学校注册的,视作放弃该学位,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学位。重点提醒!购房与学位安排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请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咨询当地教育指导中心(联系方式见附件),确认拟购房义务教育学位安排的详细情况。根据广州市有关文件规定,从2017年起,来穗务工人员若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都必须在入学报名时提供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从2018年起,除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外,来穗务工人员若为其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含“申请积分入学”、镇街自主招生、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特长生、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公办学校普通借读等),必须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各学区教育指导中心服务范围及招生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有关学校的对口招生的地段请登录番禺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目查询。番禺区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可登录http://119.29.119.174/edu/查询。南沙区2017小学招生地段、条件一览20l7年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一、基本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南沙街、珠江街、黄阁镇、横、沥镇、 万顷沙镇的区直管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东涌镇、 榄核镇、 大岗镇辖内学校招生工作由各镇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二、学位分配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户籍为依据、人户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所能提供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 且父母拥有或父母和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100%份额, 下同),凡具有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向其户籍所在地学校为其子女办理入学(升学)报名手续。区教育局或镇教育指导中心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对口地段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或镇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入读轄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一)小学部分1、具有南沙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或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所有,且父母和适龄儿童在本市无房产),根据我局划定的招生范围, 按适龄儿童户籍地所属公办小学对口安排入读。如对口小学学位不足,则按购房(自建房)时间先后顺序(以房产登记查册表上的登记时间为准, 下同)录取, 未能被对口小学录取的适龄儿重, 由区教育局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等安排就近入读辖区内公办小学。2、具有南沙区户籍,不符合上述第1条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 由区教育局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等安排入读辖区内公办小学 。3、具有穗籍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如父母和适龄儿童在户籍区无房产, 且在我区拥有合法房产, 由区教育局或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公办小学。(二)初中部分1、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合外区、外市返区生) 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对口直升学生户籍地所属初中学校。2、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和南沙区学籍的应屈小学毕业生, 原则上应回户籍区升学,如父母和学生在户籍区无房产,且在我区拥有合法房产, 由区教育局或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入读轄区内公办初中学校。3、华师第二附属中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实施,具体招生方案视学校建设进度适时向社会公布。三、招生程序(一)公办小学招生安排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应即入学, 因疾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子入学的,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 因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而指定的其他监护人) 向户籍地所属小学提交医院证明及书面申请, 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1、 广州市户藉的适龄儿童以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 填写报名信息 。2、登记有效后,于当年5月第四周的周六连续3天,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逾期不报名的, 视作放弃公办小学学位, 如有本区户籍的, 由区教育局或镇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无本区户籍的, 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或自行联系入读我区民办学校。3、经公办小学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当年6月30日起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二)公办初中招生安排1、 符合条件的南沙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由就读公办小学于6月22-24日统一报名。2、区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4-6日根据招生地段统一派位到对口初中学校。3、 具有南沙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 要求回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前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就读学校登录“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地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方案安排升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安排民办学校招生实行自主报名 。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向报读学校报名 。 录取结果由招生学校直接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完成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民办初中从当年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 7 天起开始接受报名和招生,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期间向报读学校报名 。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 可采取面谈等方式招生,并在7月10日前完成初步录取工作,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局,于7月18日前完成学籍建立工作。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于当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名录取工作。学生预录名单、正式录取名单适时通过招生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四)返穂生入学义务教育阶段返穂生要求回我区就读的, 按照我局公布的招生地段对口入学 (学校须有空余学位), 如地段所属学校学位不足, 由区教育局统等安排至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读, 并享受与地段生同等待遇。(五) 来穂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穂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南沙公办中小学具体办法按广州市南沙区来穂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方案执行,招生工作在地段生和人户不一致的统筹生招生结束后进行, 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天河、从化、增城、花都暂未公布。文章来源:广东电视台房产频道欢迎关注房价小助手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房价小助手广州站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房价小助手,为您提供额外购房优惠。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曹雪芹祖辈中跟随满清从龙入关的是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