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东兔子离婚以后全文买房买车可以写我小孩的名字吗?我小孩姓氏不跟我……,

1、我曾在时光里听过你 耳东兔子

多年后苏盏回到雅江,再次碰见了那个人。

盛千薇悄悄凑在她耳边说:“其实我那天都看见了,队里给大神办退役酒会那天,他把你按在洗手台上亲……”

“我粉他十年,从没见过他那样,跟那样一个人谈过恋爱,你这辈子值了吧?”

谈过那么刺激的一场恋爱。

接下来,不管她遇到谁,都觉得索然无味,平平无奇。

忘不了他,也爱不上任何人。

——《我曾在时光里听过你》

她痴爱了他三年,苦守了三年。

前女友强势回归,她就得“退位让贤”。

当陈安安侧身挡住刺向那把刺向他旧爱的军刀时,她便耗尽了她所有的爱。

许墨阳以为自己那颗嗜血的心终于得到平静时,

却夜夜难以入眠,魂牵梦萦的是谁的声音:“阿墨……”

旧爱与新欢的交错,孰轻孰重?

当旧爱的强势回归,当阴谋与背叛的无声袭来,

蓦然回首,阑珊处是谁的身影?/3

一子错,满盘皆落索!当年的一个抉择,让她成了众人眼中无情无意的坏女人,她无从解释,对她来说真相比谣言残忍得多!一个决定,她输掉了名声,输掉了青春,输掉了爱情,输掉了婚姻,输掉了那不知是不是她借来的幸福!

“我不是第三者,我是第一者,你才是无耻的小三。你霸占了我的幸福那么多年,现在是时候还给我了。”面对她的处处紧逼,她想要捍卫自己的婚姻,最后落得个惨淡收场,赔上所有!如今历史重演,她早已没有任何筹码,她该何去何从?

内容简介:苏流年常常在想,如果当初他没有将自己带出机场,他们现在会不会不一样?可是,现实不是如果。他代表着正义利用她将她的贪污犯父亲引入了陷阱,家破人亡成为了她的下场,恩断义绝成为他们的结果。但如果这真的就是结局,七年之后,当她再次回到这座城市,落魄如她,为什么总是会和他这个高高在上的市委副书记相遇?她不过是穿着牛仔裤被人带去参加了一场慈善晚宴,中途离场却被不怀好意的人拦住:“一个人多无聊?不如来陪我。”她笑的妖娆,声音中却透着一股寒意:“如果你能比过市委副书记我就陪。”余光中,他站在不远处冷冷地看着她。她总是说他们很有缘分,却不知一次次缘分背后是他的用心与坚持,他说:“流年,无论什么时候你回头,身后总有我。”然而这一次,却是他亲手在他们划出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他终于永远只能在她身后。

唐泽宸,这个身家背景不详却扶摇直上的男人,

名动A市,风姿卓越,让不少名媛淑女趋之若鹜。

秦暖阳不认识他之前,遥望远观心存警戒。

在哥哥的“别靠近他,别好奇他,别勾引他”的警告里,

还是越了雷池,勾引他了……

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它也隔层山。

她桑渝,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时间有钱,

就凭老爸老妈给她起的名字--至死不渝,

她就不信她射不下那只笨鸟沈先非。

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在你最美丽的年华里,深深地爱过你,好比裴岩妍和高嵩。他们一起走过那段或甜蜜或悲伤的青春,爱渐渐渗透进他们的生命。她曾以为,他们的爱会一直如初相见时美好,可没料到,他们竟走散在人海。裴岩妍希冀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却屡次遇人不淑。再次遇见高嵩,是七年后,他的身边已有佳人作伴。流光容易把人抛,他们却仍爱着彼此,只是,如同隔着千山万水。年轻时,他不小心把她弄丢了,如今是否还能找回?

你走了三年,我等了三年

布拉格广场的鸽子飞了好几圈

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开了好几片

塞纳河上圣母院的钟声敲了好几下

好莱坞的爱情电影放了好几遍

谁都知道她丈夫爱着别的女人,包括她自己。

陆延昭说,“我从未见过像你一样狠的女人。”

他说得很对,没有一个女人会那么狠那么残忍,亲手为自己编织一个梦,然后亲手将这个梦一点一点撕碎……

今天就先这些,明天继续推荐。。。。。。。。


《骄阳似我》绝对不可错过的经典珍藏。
“比爱还要多一点?对我来说,就是你。”
以后,我们可能再不相见。
以后,我们即使相见,也只能匆匆一聚,然后又要离别。
也许那时候我们已不会像现在一样悲伤,因为我们彼此不再如此重要或者因为我们已经坚强。
然而此时此刻,你要走了,我只能在月台上边走边哭。
再见了,我们最后的青春。
我们再不能像个小孩一样活着。


如果说第一次遇见是事故。   第二次遇见是偶然。   第三次遇见是巧合。   那第N次遇见就只能称之为缘分了。   至于这缘分是姻缘还是孽缘……   阿喵说,连老天都注定不了啊,一切都在徐老大的股掌间,她纵是有三头六臂,也是逃脱不了滴~   所以她居然曾经收到过徐老大的情书还胆敢拒绝徐老大?这种事怎么想都很玄幻啊有木有!一定是有哪里弄错了。   当李安宁遇见徐莫庭,就好像小白兔遇见了大灰狼,那是一定一定会发生故事的。   再加上毛毛、蔷薇、朝阳等各色人等的搅合,想不火爆、热辣、欢乐都难。   所以,这注定是一个能让人笑出声的故事。   在最青春的年华里,他们彼此遇见,便是此生最美丽的事。


他:世子弦,英气逼人,俊逸非凡。只一站,若玉树临风,仿风华绝代;只一笑,犹天地同明,似日月同辉。

他:世子都,宏安远洋运输集团总经理、继承人,宏安花园酒店总经理。

坚毅潇洒,冷酷无情。有过一次无心的过错,却不想再次错过她!

她:莫子慕,一个很有原则的人,她的原则只有三个字——看心情!

在她的观念里,爱情的面目该是两情相悦、势均力敌。

“我想过很多种幸福的样子,却没想过你给的这种。”

“我想过很多种爱情的模式,却没想过你给的这样。”

“我想过很多种死亡的方式,却没想过你.....”

“如果有下辈子,你还是我的专属守护神,可以吗?”


16、先婚后爱:我的市长大人
在遇见顾希尧之前,林笑恩过着公主一般优渥的生活,拥有显赫的家世、青梅竹马的恋人。   他像从天而降的撒旦,霸道的闯入她的生命,掠夺了她的一切。   一夜抵死纠-缠,一夜之间天堂地狱。   “第一次?”他邪魅的笑,妖冶如罂粟。“好吧,我会负责的。”   她冰冷的仰视他,那股恨刻入骨髓。“顾希尧,是你强-暴我。你的责任是去坐牢,或者...


当娱乐圈她抑郁自杀的消息满天飞时
  她找上了那个本该是她姐夫的男人——陆少帆
  本市史上最年轻的市长,军区参谋长的孙子,富二代中的佼佼者
  她说:娶我,不仅可以可以挽回你的面子,还可以让你扳回一局,一个巨星的商业价值你懂,况且,闵氏千金不止她闵婕一个。
  他淡笑,语气笃定:你不爱我。
  她不惜许下承诺,只为报复那个背叛她的男人:我不是闵婕,这一辈子,只要我活着,都不会背叛你
  闵婧不解地眨巴着眼,仰视那手拿着她拍戏剧本的“老公”
  陆少帆随意地一笑:起来,我帮你对剧本
  某女气喘吁吁:你.你干什么啊!
  某男义正言辞:对剧本
  某女.剧本里没有这一段
  某女还想说什么,只觉唇上一热,所有的不满都被淹没在他的热情中


秦枳:婆婆大人在上,媳妇罪该万死, 我对您的儿子犯了强暴罪、侵占罪、故意伤害罪…… (人后)秦枳:握拳。哼!真要把我逼急了, 我就回家狠狠睡你儿子,让他精、X、人、亡!! 众人连忙转过头,求真相! 顾市长眉目沉静,一脸淡然,平静道,没这回事。强暴?我是自愿的。 侵占?...


人生中最大的幸福或许就是遇到一个愿意用爱来包容你成长的人。

而对于温冉来说,这辈子做过的最勇敢的一件事,就是爱上这样一个人。


叶一生是那种不自信的女人,她爱的人太优秀,她不敢去追求。当优秀的第三者出现,她只会懦弱地让出。可总会有那么一种优秀的男人,万花丛中片叶不沾,只执着于一个女人。很庆幸,叶一生遇见这样的男人。她要的太少,他却爱得太深。 【简介】第一次,她吃了他,她跑了;第二次他吃了她,去民政局了。 ———————场景—————————— “医生,一生何求?” 一生娇滴滴地道:“...
用手机不方便,今天就先这些。。


一段禁忌的关系,执着到疯狂,隐忍到极致。
他带着火红的帽子,围着妈妈织的围巾,朝她伸出手。肉乎乎的圆脸,还挂着怎么也擦不尽的鼻涕。他说,笑嘻嘻地:"姐姐,我们回家吧!"
他穿着黑色的风衣,围着她的围巾,伸出手,从身后轻轻拥住她。他将她裹进风衣里,尖削的下巴搁在她肩头。他笑着说,声音有些低哑:"姐,我已经比你高了。"
他走过去,扳过她的肩,捏住她下巴,要她抬起头正视自己。深邃的五官,冷然的瞳仁。他笑,扬起的嘴唇薄得无情。他说:"允洛,你休想再离开我。"


人气作者蓝白色2012年最新力作,演绎最旖旎心殇的娱乐圈情事。
这是一段女明星与娱乐圈高层亦假亦真的虐恋情深,当宠溺背后的残忍真相被揭开,能否以爱之名,止爱之殇?
她本是混迹娱乐圈边缘不入流的小明星,一次偶然邂逅,是她与他这段孽缘的开始。
她有自知,懂分寸,进退有度。
他若即若离,却又势在必得。
她虚与委蛇,逢场作戏。
他步步为营,引她入局……
她以为自己可以全身而退。
他一步步地推波助澜,让她的演艺事业平步青云。
却在她达到顶峰的时候抽身而去……


过去我们各自活着,今后我们一起活过。
苏沫和王居安,就像行走在不同坐标里的两个人,一个为了生计甘愿忍气吞声,默默积蓄力量,一个为了名利步步为营,心思深沉如海。他们碰触到命运毛糙而模糊的边缘,如同黎明时天空与大地之间的一片混沌。
这仿佛是爱情斗兽场上的一次角力,彼此都在试探、衡量、挣扎,却敌不过内心渴求对方的澎湃欲望,在困顿之时发泄,又在欢愉之后负罪。最终,所有的逃离,都是徒劳无功。[1]
每个灵魂自由者,都会变成爱的囚徒。


陆程禹觉得自己忙得像头驴子。
为什么说是驴子呢?因为驴子在拉磨的时候被一块黑布蒙上眼睛,头上悬着根用作引诱的大胡萝卜。陆程禹确实觉得自己被什么事物蒙蔽了双眼,以至于匆忙的撞入了人生中最繁忙的阶段,只是摇晃在嘴边的胡萝卜并不见得如何诱人。
直到现在,涂苒还记得,那位语文老师在讲解某篇课文时突然蹦出的一句话,他说:“爱情的伟大,使其成为文学史上最永恒的主题。”说话间,他的目光悠然投向窗外,神情里带着些许向往,又充盈着一种缅怀。
那一刻,涂苒的心脏似乎遭受了重重的一击。她那时未曾遭遇所谓的爱情,因而与其说是感慨于他的话语,还不如说是为一种纯粹的赞叹所震动。
她想,爱情,究竟是种怎样美好的感情?
十六七岁的年龄,总是容易被感动的,时间是过得这样快。
待得她大了几岁之后,曾经的那堂语文课渐渐浓缩成这样一句话:一个中老年男子怀才不遇的落寞。
再如今,便只剩下两个字。


大学刚毕业,她嫁给了林安森。可是结婚三年,电视上常看到他出席各种场合携女相伴,她却再没再亲眼见过他。他们的婚姻,不过是两家势力结合的纽带,第一次见他时,他就已经说的很明白,"我可以给你任何你想要的,除了爱情。"

三年后再次相见,他竟然还被冠以单身黄金男的称号。她却是作为他的危机公关,处理他与影星的绯闻事件……她藏在工作人员中毫不起眼,本想悄然走过,无知同事却大声叫出了她的名字。

林安森蓦然皱起眉来,这个名字他记得……

两个人的婚姻,一个人的痛。她从不知道,婚姻的开端,是痛苦,婚姻的终端,是仇恨,嫁给他,成为伤痛的开始……

当他这个乖巧懂事的小妻子,递上了离婚协议书,他才开始发现,她原来早已不是听凭他安排的小姑娘,她长大了,要离开她,而他还没来得及了解她……


世纪婚宴,徐自知挺着六个月的大肚子,独自一人走过红毯[2]。

嘲笑谩骂随之而来,她泰然处之,对所有人淡然微笑。

转身,却只能一个人在属于他们的婚房中,舔舐伤口。

外界传言,徐自知心肠歹毒,表里不一,专门从背后捅人刀子。

为了从闺蜜好友手中夺走她爱的男人,她不惜设下圈套,破坏别人婚姻,还以子相挟,终于成为林絮的妻子,却注定被自己的丈夫嫌弃一辈子。

“徐自知,你成功了,但是这辈子,你恐怕要一个人适应独守空房的滋味了。”婚后,他对她狠狠威胁

三年后,她竟然当真对他露出完美笑容,“请你离开我的房间。”

“如果我没记错,这里是我们的婚房。”

“抱歉,谨记你的劝告,我已经习惯独守空房!”

冰冷的心,如何死灰复燃?


除了领证时的惊鸿一瞥,四年来,乔芷没有见过她名正言顺的丈夫一面,而那一瞥,她甚至根本就没有记住他的样子。

她嫁他是无可奈何,他娶她也是权宜之计,不见,倒是也乐的自在。

四年后,他走出军营,回归家庭,乔芷的婚后生活正式开始了。

某一天的傍晚,夕阳西下,乔芷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他说,“你是乔芷吧,我是你的丈夫,顾叶宸。”

乔芷微微愣神,恍然间有点印象,这好像真的是自己四年前只见过一面的丈夫。


25、爱你是最好的时光
她说:“聂宇晟,我是故意的,怀孕我是故意的,去打掉也是计划中的事,因为这样你才会难过。这世上最残忍的事并不是别的,是让你以为自己拥有一切,最后才发现一切其实都是假的。你知道失去最心爱的一切,是什么滋味了吧?你知道失去将来,是什么滋味了吧?我从来没有爱过你,我们两清了。”
他说:“谈静,你以为这算完了吗?早着呢,不让你身败名裂,我绝不会放过你。”
她说:“十万。你知道我需要钱,也许你还……还喜欢我。所以,今晚你想留下来也可以,我要十万。”
他说:“罗密欧没有遇上朱丽叶,不是,罗密欧遇上了朱丽叶,可是朱丽叶给了他一刀,还正插在他心口,罗密欧没法挣扎……他也没想过挣扎……就被朱丽叶给杀死了。还有什么比这种事更残忍,你爱的人,往你心口上捅一刀?”
七年,时光已经成了一条无法逾越的河。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他永不会来。费尽心思才可以在一起的人,曾经是已经逝去的姐姐的爱人,如刁蛮阿紫一般的叶景知怎么可能忍受那个毒舌“姐夫”一次次辜负自己的真心?
好不容易离婚成功之后,却又被一直爱着姐姐的另一个温柔“姐夫”给盯上。为了保护好自己肚子里的“小黄豆”,叶景知不得不与两个无敌“姐夫”开始长期攻坚战。爱情扑朔迷离,误会又以几何级数不断增长,命运也突然给了叶景知一个狠狠地直勾拳。


他有穷困的童年,没有为爱痴狂的勇气,
她有最灿烂的笑容,没有对残酷现实的感同身受。
所以他和她,有最伤感的幸福,只期待在回忆的尽头相遇。
从他成为她家养子的那一天起,他只会亦步亦趋,不会有哪怕一步的逾矩,
却为了她,瞒天过海,偷尝爱神无意间洒落的丝丝甘甜,就算饮鸩止渴,也甘之若饴。
而在那最最甜蜜的往昔啊,他却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
他和她在一起,有一种孤零零的温暖,好像在失落的世界里相依为命,只有彼此,不可替代。
而她却在最爱的时候离开,一去七年。
时光不可倒流,所以最动人的誓言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28、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爱上一个人,有很多原因。 仅仅因为那些花草昆虫制成的药材,能否给这一世带来期盼许久的安定? 爱上一个人,到底有多难? 一小时,几味药,淡淡的笑,她心里就满满地装了那温润的男子。

  那男子,看着她有些糟糕的都市病,看着她偶尔的孩子气,心里茫茫然地多了些宠多了些怜惜,更多了些责任。 而他为她熬的那剂药,也治愈了彼此心底的伤。


29、岁月花开你来的刚好

她叫初晴。他叫祝晨风。高中三年的苦苦追求,浪费了她的天真无邪,在最后一抹热情消耗殆尽是,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放弃,她怎么也不会知道,他曾写过这样一句话:是不是,不牵手才可以永恒……

大学校园的偶遇,早已没有了往日的心潮澎湃,她礼貌的说出“真巧”他莞尔一笑,心被刺痛。他也不会知道,她曾写过:是不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失去才知珍惜……

面对全校情敌,和在她生命中放大了的顾浅年,他头一次感觉到了手足无措,原来她早就很重要……

他的追求,让她大跌眼镜,心却波澜不惊,高高在上的他,甘愿为爱而卑微……

她看见过他的不可一世,却从未想过,他会为她落寞……


是不是每个女孩一生都会偶遇这样的两个少年?
一个是心头的刺,它要你痛你就得痛。可只要你想,就能狠心将之连根拔起,顶多在心头留下伤口,鲜血淋漓过后总会愈合。
而另一个,是胸口的朱砂痣。它不会痛,你却永远无法将之磨灭,就像是一种可怕的习惯,陪着你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苏良辰,她携有情郎即将择日待嫁。
凌亦风,他成为传媒大亨衣锦荣归。
校内一对人见人羡的爱侣,再见却处处感觉命运的讽刺与挑弄。
原以为一切早成定局。只是当两人再度偶遇时,翻涌的记忆无力可挡。
也许只是命运的捉弄。他们分离,他们相逢,他们再次相爱。
还有那掩盖在幸福下的--生与死的堑沟……


爱情中没有如果,没有也许,只有无法放弃。二十岁那年的秦欢以为,她一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而顾非宸便是她所有幸福和笑颜的来源。六年时光如白驹过隙,就那样匆匆忙忙地离她而去,如同那段远去的曾经无比甜蜜的爱恋,剩下的只是一些回忆,而更多时候,她连想一想它们都会觉得痛。
明明不想再记起,明明想要逃离,那个人,却不是她不看不听不想就会轻易离去的。顾非宸,给了他最甜蜜的爱情,也给了她毕生难忘的伤害,却也在关键时刻护她周全。面对曾经分手的真相,面对平淡却安稳的一段感情,还有那些纷纷扰扰纠缠不清的过往,她又该何去何从?


她在大学时代曾拥有令人艳羡的爱情。他是学校里风光无限的才子。然而社会的现实却将二人分开。直到她遇上另一光彩夺目的青年才俊,才再度义无反顾地陷入爱里,谁知最后仍旧黯然收场。可是纠缠并没有结束,两年之后,三人再次相逢,继续未完的故事。他说:"你要的一切,我都可以给你,就这样待在我身边,你还有什么不满意?"她说:"谢谢你,给了我几乎是万众艳羡的宠爱,可是,现在,我要离开你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不够了解他,是因为他总是藏得太深,让她永远走不进他的心里去。可是如今才知道,只不过是自己没有用心罢了。那些曾经以为离自己十分遥远的东西,如今才知道,近得触手可及。 内容简介他们之间有着最最乌龙的相逢,他们各自有着不愿示人的过去,他们的婚姻在别人眼中是一段奇怪的维系……

  曾经为爱而元气大伤的她,是否还有气力再对另一个人动心一次?

  他们的婚姻,是爱情的结束,还是真正的爱情的开始?

  用了近两年的时间,她才学会去遗忘,她才学会去珍惜,而这一切,是否还都来得及?

年少时的聂乐言爱上了同校同学程浩,虽然只是暗恋,却坚持了许多年,一直到毕业之后遇见私生活一向精彩无比的江煜枫。两个人交往长达两年之久,却因为性格不合以及她始终无法忘怀初恋而告终。随着程浩的再一次出现,聂乐言平静的生活出现了新的变化,而另一方面,江煜枫也仍旧时不时地与她在工作中有所接触,高深莫测的态度令她越发摸不着头脑。究竟是选择新欢还是旧爱?究竟程浩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才不能接受聂乐言?

36、一霎风雨我爱过你

丽江的一次偶然邂逅,他们均是带着心伤的沦落人。

繁华都市的再度相逢,她是新出道的小歌星,他是风流不羁的天之骄子。

他们选择以地下情的方式继续,只要身体的温度,不要情感的慰藉。

感情的戏,是谁最有演技?是谁先要求起“唯一”?

她不曾意识到,他的心如那颗藏在俄罗斯娃娃最深处的钻石,需要去一层层打开,才能收获那美丽的璀璨。

究竟什么时候,他们之间的纠缠,变得唯有那个“爱”字可解呢?


《暗格里的秘密》作者:耳东兔子(完结+番外) (晋江VIP完结+番外)


1、年少时的爱,像风,看不见,却感受的到;
就像刻在桌板上的名字,怕你看见,又怕你看不见。
——节选自《小怪兽日记》
我们半世相逢,依旧少年如风。
一篇很平淡的小甜文,嗯。
搜索关键字:主角:丁羡、周斯越 ┃ 配角:蒋沉、杨纯子、孔莎迪、宋子琪、苏柏从 ┃ 其它:校园文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他从火光中走来》《离婚以后》《藏在时光深处的你》《我曾在时光里听过你》
《入局/误入狼途/秘闻》 《招惹计》 《俘惑/婚后试爱》《占有欲》《离婚以后》

  年少时的爱,像风,看不见,却感受的到;
  就像刻在桌板上的名字,怕你看见,又怕你看不见。
  ——摘自《小怪兽日记》
  二零零七年九月,赤日炎炎,清华新生入学。
  整座城市像个密不透风的搪瓷罐子,热浪难抵。清华门外,沿途可见茂密盛装的香樟树,树叶稠密,棵棵鼎立,像是一排严防死守的警卫兵,个个魁梧威猛。
  丁羡拎着行李箱在男寝楼下站了半小时。她个子不高,扎着个高马尾,淡眉小嘴,一双充满灵气的清澈瞳孔,谁说过,除了那双眼睛,五官都很平淡,不出众,倒也还顺眼。
  过了一小时,她还没有离去的意思。
  大二计算机系曹文骏下楼买水瞧见这一幕,觉得新奇,顺手一拍给发到寝室的**里。
  “今日奇观,男寝楼下惊现望夫石。”
  群里一帮技术宅,除了关注游戏、代码程序、实验数据,其他一概不理会,这张照片并没有在群里激起波澜,谁也没回话,仍旧各自手里忙活。
  曹文骏只当是分享一件好玩的事,也没往心上放,拍完就把手机踹回兜里自顾自进小卖部买水去了。
  等他买好水站在小卖部门口喝的时候,手机疯狂“滴——”起来,不紧不慢地掏出来一看。
  嘴里的水就这么直愣愣喷了两米远。
  群里有人回复了,不是别人,是老大周斯越。
  大概就是那个前阵刚输了一场高校联赛,心情爆差,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周斯越啊。
  曹文骏忙拧上瓶盖,把水夹胳膊里,快速回:“那啥,就在我们寝室楼下,老大,你……你要来看么?”
  究竟是什么女人能让周斯越秒从待了一个暑假的实验室出来?
  然后群里瞬间就脑补了一部千里追夫的偶像剧,顺便还嘱咐曹文骏:
  “老曹,快请小嫂子进屋坐坐啊。”
  “老曹,帮我内裤收一下,顺便帮老大的挂出去,谢谢。”
  “老曹,你去拍个小嫂子的正脸过来看看。”
  曹文骏还真的拍到了。
  在丁羡毫无防备的时候,他风驰电掣地冲过去对着她的脸按下快门,然后又以百米赛跑之速跑开,小姑娘一脸懵,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曹文骏举着手机飞速逃离现场,还跟丁羡挥挥手,一步三回头地上了楼,气儿还没喘匀,就把收获的战利品一一发给其他两位室友。
  在那个还没有美颜的年代,丁羡那张照片别提有多丑了,双眼惊恐像死鱼,连平日里可爱的小虎牙都显得不那么可爱,皮肤倒是不错。
  看完的室友表示老大的眼光真是一言难尽,纷纷表示怜爱,可惜了那么一张帅脸。
  后来,据同组的室友小张同学描述,他跟老大当时正在实验室安装不久后要参加高校联赛的机器人,听完群里消息的老大,直接把腿捏断了……
  小张同学为此抓狂,气得哆哆嗦嗦连话也话也说不利索,把那位周少爷前前后后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给诅咒了个遍,最后终于想起问那女的是谁?
  曹文骏立马递上刚打听来的情报:
  “高中同学,听说为了老大复读了一年,考上了清华,而且,还报了计算机。”
  小张同学愣住了,手也不抖了,脸上大写的卧槽。
  有人惊呼,“这女的够牛逼啊!”
  然而,托这几位室友的福,零七级大一新生小学妹丁羡还没开学就已经红遍了清华,瞬间成为了早恋的正面教材,流传至今。
  为爱考清华,想想都伟大。
  “不过……”曹文骏顿了顿,愁眉不展:“老大好像拒绝她了……”
  众人:what!不亏是周斯越啊,女人算什么,程序才是王道啊。
  果然,这世上不是所有事情努力就能成功的。
  被拒的丁羡有点懵,鼓着张脸,盘腿坐在寝室的床上托腮思考,食指指尖一下下规律地敲打着脸颊,头顶的风扇呼啦啦转,热风吹不散,连四周的空气都在跟她较劲。
  周斯越到底喜不喜欢她呢?
  忽然想起高三,有一堂语文课。
  老师双手撑在讲台上,扫了一圈底下的学生,食指推了推眼镜,问:在你们眼里,什么是长大?
  有人反应极快,抢着回答:
  “早上起来湿了裤子,然后会心一笑,哦,不是尿床。”
  抢答的是班里最调皮的男生,平时上课就爱接老师话,尤其是女老师。紧接着,原本鸦雀无声的教室里迸发出哄堂大笑,就连丁羡身旁的人都忍俊不禁地勾着嘴角。
  女老师年轻,脸皮薄,被气走了,后半堂课改成自习。
  身为语文课代表的丁羡,伏在课桌上,侧着脑袋看了看旁边奋笔疾书侧影。
  周斯越正低头写数学卷子,笔纸飞快地演算着,握笔的手指修长,骨节清晰分明,依稀可以看见青色的血管,低垂的眉眼一如往常冷淡,微提的嘴角明显是听见了刚才的话。
  “嗯?”少年心不在焉地应了句,笔没停,眼皮也没抬,笔下哗啦啦列了一堆公式,一排排数字跟列好队似的直接从他笔尖蹦出,丁羡瞅着那张写满草稿的白纸,望着那一个个几乎不用犹豫的答案,满眼唏嘘,又自我安慰:别激动,他是全国心算冠军。
  “所以,你……那天是‘尿床’了么?”丁羡下巴搭在桌上,好奇问。
  那天?哪天?周斯越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是哪天,她还敢提那天!
  “三天不打你就上房揭瓦是不是?下次再乱闯我房间……”伴随着少年有些烦躁的声音,丁羡的脑门毫不留情地被他用圆珠笔弹了下。
  丁羡揉揉脑袋,继续趴在桌板上涂涂抠抠,下意识把原本镌刻在课桌上的名字刮出了深深的凹槽,一边刮还不忘一边挑衅:“我就闯!”
  周少爷撂下笔,忽然转头看她,头发在金灿灿的夕阳下金光熠熠,脖颈线条流畅地延到校服领子,冒着尖儿的喉结微微滚了滚,“嗯,你不怕死就试试。”
  那眼神吊儿郎当充满戏谑,小少爷的邪性又出来了。
  然而,她总觉得那时候,周斯越的眼神是喜欢她的。
  想到这儿,她略感遗憾地舔舔干涩的嘴唇,床下敷着面膜的室友已经瞧了她半小时,忍不住插嘴道:“我今天可都听说了,丁羡是吧?挺厉害啊你。”
  丁羡回神,想说过奖过奖,转念一想,过奖什么呢,人家又没答应你,坐在床上有些尴尬地挠挠眉。
  闲着无聊,面膜室友拉着她说起了恋爱经。
  “别慌,一次不行咱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三次不行就四次,我就不信了,你这朵鲜花还能插不上那坨牛粪。”
  在这种帅哥少有青蛙满地走的理工科学校,面膜室友觉得丁羡的那位学长应该只是普通的戴着眼镜的工科男。
  配丁羡这朵清新雅俗的小荷花真是绰绰有余了。
  丁羡低头抠手指,嘀咕:“他可不是牛粪。”
  耳尖的室友听后,一副了然于胸的模样:“知道知道,你的学长最帅了。单相思的女人是没有审美的。就连你暗恋对象扣鼻屎你都觉得他仙风道骨地像刚从画上飘下来,对不对”
  说完,她瞟了丁羡一眼,后者已经平心静气地在床上练起了瑜伽,整个人倒扣到墙上,双臂撑在床上,白色的棉体恤衣摆顺着滑到腰背脊,露出深凹的脊柱线及两个不深不浅的腰窝。
  面膜室友倒吸一口气,“小样儿,看不出来啊,挺有料啊,没道理啊——就你这,往他身前一站,衣服一撩,分分钟的事儿。”
  “脱过了,没用。”
  丁羡闭着眼,淡定地说。
  事情发展如此迅速是面膜室友没有预料到的,虽说丁羡这胸不算大,但该有的也都有,应该不至于这么遭人嫌弃啊。
  现在还有这种这么难找的禁欲系?
  室友张口结舌,脑子一下没转过弯来:“你白天在男寝楼下脱衣服了?”
  “当然不是今天。”丁羡翻了个白眼。
  应该还是高三的时候,丁羡外婆病重,丁父出差半年。乡下大姐来电告知外婆需要请护工照顾,每月出一千的护理费,加上乡下还有三个姐弟,每人每月出两百就行。
  那阵丁家已是捉襟见肘,丁父刚调岗不到两年,工资还在基本水平,丁母那会儿刚下岗在家待业,还得还房子的月供,加上家里还有个小魔王弟弟买着买那,对于丁母来说,这两百俨然是雪上加霜。
  于是两夫妻一商量,决定让丁羡母亲回家照顾一段时间,然后丁羡第二天就被母亲托付给周家照顾,自己带着儿子回了乡下。
  丁羡在周家过了高三第一个学期,回乡下过寒假的前一晚,俩人在房间里写作业。
  其实是丁羡在周斯越房间写卷子,而周少爷就半靠着床头摆着一个潇洒不羁的姿势,一条长腿伸直,一条长腿曲着,打手里的小霸王。
  全程都懒得抬眼皮。
  一月,北京城外已经是冰封天地,朔风凛凛,窗外仿佛盖着一层薄薄的羊毛毯子。
  丁羡哪有心思写卷子,心思全在身后盖着羊毛毯的少年身上,写了半天卷子还停留在第二题。
  约莫过去半小时,周少爷玩累了,丢下游戏机,揉着脖子过来拎她卷子检查,然后就看见一张比外头的雪还要干净的模拟卷。
  破天荒的,没有发脾气,只是冷淡地问了句,“还考不考清华了?”
  丁羡觉得他对自己态度有异,昨天跟班花讲题都不是这样,凭什么对她呼来喝去的,小脾气也上来了,把卷子一丢,“不考——”
  话落一半,周斯越弯下腰,扣住她的后脑勺,往身前一带。
  嘴巴上温温软软的东西覆上来,少年很生涩,根本没什么技巧可谈,碰到她的嘴唇动也不动一下,两张唇就这么傻愣愣地贴着。
  周斯越自己大概也呆了。
  就这么贴了三分钟。
  丁羡能清晰地听见少年的轻喘,以及她自己咕咚咕咚狂跳快要破腔而出的心跳。
  周斯越的睫毛长得能戳死人。
  丁羡眼睑部分被他长长密密的睫毛尖儿触得发痒,这一痒直接痒到了心里。
  屋外是一排排常绿不拘秋夏冬、居安镇守的香樟树;屋内是年少不更事、兵荒马乱的芳心暗渡。
  两人都不闭眼,就这么傻愣愣地瞧着对方,贴着嘴唇,碰着鼻,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还是丁羡先开的口:“额,要不要转一下?”
  电视里好像是这么演的,脸对脸,捧着对方的下巴,转到另一侧。
  “闭嘴。”少年红着耳根说。
  后来丁羡无数次后悔啊。
  那时是她距离周斯越最近的一次,这个男人性冷骨子里又傲气,对她毒舌又刻薄,有多少个机会能让他主动献身。
  早知道那晚就该把他办了!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们都做过一个梦,关于梦想,关于爱情。
  人人都以为自己是玛丽苏,其实不过是人工雷;
  你以为的那个人其实没那么喜欢你,只是我们不愿醒。

  暗恋是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过完了你俩的一生。
  ——节选自《小怪兽成长日记》
  时间回到二零零三年六月,丁家有两件大喜。
  第一,丁羡考上燕三中学,全国重点。第二丁父被调派至燕三区规划局工作,并且单位在燕三胡同给他分了一套福利房,每月虽然交不少的月供,但方便丁母监督学习。
  在丁羡眼里,那不是监督,是监视。
  如果那时能普及摄像头这种东西,或许她的房间早已长满针头,丁羡不得不感谢那个落后的年代,为自己的隐私保留了最后一方天地。
  燕三胡同有百年历史,分东西两巷,东巷住的都是祖辈有头有脸儿的人,西巷后来被政.府开发成福利房,分给单位里的科员,住的都是职工。当然了,丁羡的妈妈叶婉娴也不是善茬,看人下菜碟是她的强项。
  六月末,丁羡告别乡下的小伙伴,跟着母亲搬进了燕三胡同。
  福利房分在一楼,阴暗潮湿,墙面起了皮,往下落灰。丁羡房间的窗户正前方挡着一棵歪脖子树,夏天绿绿葱葱的枝叶恰巧遮住了她房间的光线,有时候白天写作业还要开灯。一个月后,她发现看歪脖树有了重影。
  相比较住在主卧,带着一个大阳台和独立卫生间的弟弟,丁羡明白母亲的偏心,却早已习惯了不计较。
  丁羡在歪脖树前坐了一整个暑假,然后想到一件事,申请住校。
  “住校干什么?住校要多交二百块钱,你当钱好赚啊?”叶婉娴正在拖地,弯着腰说。
  丁羡低垂着头,紧紧盯着自己的脚尖,似乎也为自己大逆不道的要求而感到羞耻。
  “别站在这儿碍手碍脚的,不会帮忙就回你房间看书去。”
  叶婉娴拎着拖把出去洗,头也不回补了一句:“别碍着你弟弟玩玩具。”
  不等丁羡转身,身后的小魔王已经把新买的玩具车开到她身边,车轮恶意地卷过丁羡的脚趾,丁羡也怒了,内心的小恶魔在蠢蠢欲动,直接一脚踹在小魔王的车上。
  力道不大,车子晃了晃很快恢复平衡。
  小魔王不干了,下车狠狠推了丁羡一把。
  丁羡一只脚踩在矮几上看伤势,后背陡然被人来这么一下,重心没站稳,直直朝着一边的实木沙发扑过去,脑门正好砸在边角上,当即肿起一个圆凸凸的大包。
  丁羡压着嗓子吼,生怕招来母亲的责骂。
  八岁的罪魁祸首重新坐回玩具车里,拍着手指着她的脑门哈哈大笑。
  丁羡摸了摸脑门,眉心正中位置凸起一个小包,像长了一只小犄角。
  她心里窝着一股无名火,嘴边却始终只能挤出这两个字。
  丁俊聪冲她做了一鬼脸,“就不,略略略略!”
  丁俊聪的理直气壮彻底把她激怒了,丁羡站起来,直接一脚把玩具车踹烂了,小魔王连人带车滚到地上。
  他爬起来,坐在地上捂着眼睛放声大哭,一边哭,还一边拿眼睛偷瞄母亲有没进来,咦,没进来,那就哭得更凄厉点,“呜呜呜……姐姐打我!姐姐打我!”
  从小这位弟弟就学到了叶婉娴撒泼卖惨的本事,哭得还真像那么一回事儿,终于把在外面洗拖把的丁母招进来了。
  叶婉娴擦着手急匆匆进来,目光扫两眼大致也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面露心疼地把儿子搂进回怀里:“小祖宗,你姐又惹你了?”
  话间,还不忘白丁羡一眼。
  小魔王见有人撑腰,于是,拉着母亲呜呜泱泱告了一通状。
  叶婉娴心疼儿子,抱着丁俊聪好生安慰,一边哄着,还一边拿手狠狠拍打丁羡,“是姐姐不对,是姐姐不对,小祖宗,别哭了啊!”
  若是往常,丁羡早已低头认错。
  可今天的丁羡格外倔强,脸色涨的绯红,硬是咬着腮帮不肯认错,还梗着脖子说:“是他先把我撞了这么一包的!”
  叶婉娴瞪她:“你弟弟不懂事,你也跟着不懂事吗?他又不是故意的!你是他姐姐,你就不能让让他?小姨说你记仇,看来没说错,你跟你那爹一样,都是白眼儿狼!”
  “赶紧跟你弟弟道歉!”
  “你今天怎么回事?!”
  叶婉娴又推了她一下,“快点啊!”
  忽然,传来一声爆吼:“对,我就是白眼儿狼。”
  直接把叶婉娴吼楞了,傻愣愣地看着丁羡冲回自己房间。
  随着“砰——”关上门。
  叶婉娴猛然惊醒,丫翅膀硬了敢跟她顶嘴,若不是怀里还抱着儿子,早就冲进去拎着耳朵给她好训斥一通。
  “考上三中了不起了你,敢跟我顶嘴了你!死丫头!”
  “你小姨说的没错!你这死丫头记仇又小家子气,我当初就不该生下你!”
  丁羡双手背在身后,紧贴着门口小声地喘着气。
  她在心里为自己鼓掌,逆来顺受十几年,忽然觉得刚刚跟母亲顶嘴的自己特别勇敢。
  她觉得自己快要长大了。
  因为书上说过,长大的标志就是叛逆,叛逆的标志从顶撞开始。
  丁羡侧头看穿衣镜前的自己,不高,瘦小,乌黑的头发扎成马尾挂在后脑上,身材扁平,算不上漂亮,但还算顺眼。
  光洁的额头上多了一个包。
  莫名的,她觉得那个小犄角跟此时此刻的表情十分相配,如果再多一副獠牙就好了。
  她忍不住呲呲牙,虎牙锃亮,表情凶恶之极。
  门外一片混乱,丁羡把自己卷进被子里,小小的身子像个虾卷似的缩成一团,被子外是一双骨碌碌的眼睛,一眨一眨地盯着窗外盛绿飘零的树叶。
  弟弟还在客厅里大哭。
  断断续续传来的是母亲咬牙切齿的控诉,“小白眼儿狼,考上三中就真的无法无天了,小祖宗别哭了,妈妈要去做饭了。”
  大门传来响动,丁父下班回来,叶婉娴抱着儿子上前告状。
  丁父在这个家向来沉默寡言,更多的时候只会坐在一旁抽烟,就像现在,听完叶婉娴的‘诉讼’,也只是从兜里掏出一支红双喜,默默递到唇边。
  叶婉娴气不过,推了他一把:“你倒是说句话啊你!你女儿越来越难管了!”
  丁父对这样鸡飞狗跳的场景早已经司空见惯,心里一阵烦,按灭了烟头,“你女儿你女儿,女儿不是你生的?整天抱着个儿子,宠都给你宠坏了。”
  弟弟哭声愈烈,丁羡躲在被子里偷偷咬牙。
  叶婉娴像一颗忽然被点炸的气球,瞬间拔高了音量,“你什么意思啊?!嫌我宠儿子了?当初是你们家逼着我生儿子,要不是为了你们家那点儿守旧的观念,我能憋着一股劲儿给你生儿子!现在反过来怪我了你!”
  弟弟的哭声加上俩大人面红耳赤的争吵声。
  外面乱成了一锅粥。
  歪脖树影渐渐模糊,丁羡在这种嘈杂的环境中,忽然被困意席卷大脑,她早已习惯,这是家里的常态。
  入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三年快点过,地狱般的十八岁早点结束吧。
  第二天,昨日的闹剧又成了过眼云烟。
  叶婉娴带着丁家姐弟俩去东巷尾的周家做客。
  临出门前,叶婉娴再三叮嘱,这位周叔叔是贵人,这次父亲的调职上,周叔叔出了不少力,在饭桌上要多说好听的话。
  说完,又看了眼丁羡,特别叮嘱,“周叔叔有个儿子,周家的小少爷,也是今年考上的三中,我听说总分还没你高,平时可以多帮帮他,跟他打好关系。”
  丁羡觉得,在母亲眼里。
  人类的划分并无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只有两种,有用的人,和没用的人。
  她表面上机械地应着,但她觉得自己步入了叛逆期,对于母亲的叮嘱,绝不付诸实践,或许还可以更叛逆点儿,反其道而行之。
  不过在看到那位小少爷的那瞬间,丁羡有那么一瞬间忽然想跟母亲达成统一战线。
  周叔叔在四十几那辈里算是一表人才的,戴着副金丝边眼睛,模样斯文有礼。周夫人是丁羡见过最美得中年少女,用少女这词一点儿都不违和,因为完全看不出年纪。
  叶婉娴发挥她谄媚的功力,把周夫人哄得前合后仰的,周夫人自然亲切地挽着她的手,客气地跟她说:“正好今天家里来一帮小孩子,你们一起留下来吃饭吧。”
  叶婉娴求之不得,故作惊讶地:“那是不是太麻烦你们了?”
  周夫人笑着罢手:“麻烦什么呀,就多几双筷子的事儿,都是斯越三中的同学,正好让羡羡跟着熟悉一下。”
  “对对。”说完,叶婉娴扯过丁羡,故作:“羡羡,这就是我常跟你提的周阿姨。”
  丁羡沉默地看着周夫人。
  她在想,如果这时候她接一句,“其实我妈一次都没提过你。”
  叶婉娴会是什么反应?
  但周夫人确实和蔼可亲,她决定暂时把自己的獠牙收起来,换上乖巧的笑容:“周阿姨,您好,常听我妈提起您。”
  叛逆期的标志之一:撒谎不眨眼。
  周夫人摸着她的脑袋:“乖。”
  保姆做好了饭,周夫人带着丁羡母子三人已经在餐桌上坐定了。
  一位带着小花礼帽的少女率先从楼梯上飞奔下来,看见丁羡的时候楞了下,笑一笑找了个位置坐下,“周姨,这位姐姐是谁啊?”
  周夫人道:“这是你斯越哥哥的朋友,叫丁羡。”
  少女脸圆圆,白白嫩嫩,很漂亮,坐在餐椅上隔着半张桌子冲她友好地伸出手,“姐姐,你好,我叫宋宜瑾。”
  她应该是丁羡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儿。
  比她以前学校里最好看的还要漂亮。
  她也伸出手,摆出自认为大方的笑容,微微一笑:“你好,我叫丁羡。”
  宋宜瑾收回手,夸赞她:“你真瘦。”
  丁羡回:“你真漂亮。”
  两个半大的小孩,在餐桌上学着成人世界的恭维,弄得周夫人和丁母啼笑皆非。
  在丁羡和宋宜瑾自己的世界里,她们已经是大人了。
  周夫人笑着:“行啦,俩小孩学什么大人说话。”
  丁母附和:“现在的小孩都早熟。”
  尽管长辈那么说,宋宜瑾和丁羡却相视一笑,这就是成长的秘密。
  丁羡在书上看过一句话。
  大人们总拿她们当小孩,是因为,他们不愿意相信自己老了。
  过了十分钟,人还没下来,周夫人急了:“宜瑾,他们怎么还没下来?”
  宋宜瑾:“蒋沉哥他们还在玩游戏,我饿了就先下来,斯越哥还在睡,叫不醒,他怎么天天都困成狗……”
  说完就后悔了,一时嘴快,私底下打闹说话没遮没拦,忘了在长辈面前收敛,宋宜瑾又吐吐舌,有点不知所措。
  周夫人揉揉她的脑袋,嗔怪:“你一个小姑娘怎么整天说脏话。”
  正说着,楼上的客房门忽然被打开,响起几道说话声,宋宜瑾啊一声,“蒋沉哥他们下来了。”
  周夫人冲楼上喊:“阿沉。”
  几人说话声停了,穿过一道朗润地男声:“在。”
  周夫人:“你去叫下斯越,这小子快睡死过去了,都等他吃饭呢,其他人洗洗手下来吃饭吧。”
  “好嘞。”蒋沉刚赢了两把,愉快地很,“您等着,我把他给您拖下来。”
  紧接着,就听见楼上一阵“砰砰砰——” 的拍门声以及蒋沉标准的男低音,还带着点儿播音腔:“阿越!!!别睡了!!你妈喊你吃饭!!!”
  “开门!!开门!!!”
  不知道为什么,丁羡有点紧张,屏息听着楼上的声响。
  说实话,她对那位小少爷还挺好奇的。
  周氏夫妇这么逆天的基因究竟能生下什么逆天物种。
  楼上忽然静了三秒。
  先是一阵趿拉的拖鞋声由远及近,然后“哐啷”一声房门被人打开,紧接着,响起了一道极度暴躁并且不耐烦的声音:
  “蒋沉,你找死是不是?!!”
  在丁羡听来,莫名还带着一点儿没睡醒的慵懒和性感。
  蒋沉怕死了这位有起床气的小少爷,丢下一句“你妈喊你吃饭”就拔腿往楼下跑,跟一阵风似的‘咻咻’穿过客厅、厨房。
  他忽然将目光一转,准确无误地落在丁羡身上,上下打量。
  丁羡坐在陈夫人边上,穿着件儿小白裙,五官小小的,双手规矩地摆在腿上,模样乖巧。
  只是,脑门上肿着的包有点滑稽。
  蒋沉怔住,心想这是打哪儿来的姑娘。
  身后周斯越一脸困倦地揉着眼下楼,拖鞋被他踩得趿拉响,双手松懈散怠地抄在裤兜里不疾不徐地往下走,行至最末几级台阶,他快速垫了几步,长腿踩到地面,又恢复不紧不慢走。越过蒋沉时,抽出一只手习惯性地捋了下他的后脑勺,随意开口:“傻了?”
  他说话声音磁性悦耳,是丁羡听过最好听的男声,然而字正腔圆里还带着一丝不正经。
  不像蒋沉那滑不溜丢的京腔。
  蒋沉刚要问他这人谁啊,结果那位少爷眼睛都没往丁羡那边斜一下,径直朝餐桌过去,在宋宜瑾边上拉了张椅子敞着腿坐下。
  蒋沉立马跟过去,在他身边坐定。
  丁羡原本低着头,听见这质感爆棚的声音顺势抬头望过去,然后就被一个顶着鸡窝头的少年给惊艳了。
  果然是细皮嫩肉的小少爷,轮廓和线条都带着与生俱来的傲气。
  周斯越刚睡醒,头发乱七八糟地堆在头顶,随便抓几把就下来了,整张脸除了黑眼圈有点明显似乎找不出别的缺点。
  丁羡心叹:色授魂与啊色授魂与!
  周斯越并没发现桌上还坐了三个陌生人,低头自顾自地喝着碗里的汤,直到周夫人开口唤他名字:“斯越。”
  “嗯?”周斯越喝完最后一口,抿了抿下唇,慢悠悠地抬头看过去。
  周夫人:“这是你丁阿姨,这是丁羡,你们小时候见过的。”
  周斯越有点近视,不爱戴眼镜,眯着眼辨认了会儿,没什么印象,身子往前倾,礼貌地说了句丁阿姨好。他的问好不卑不吭也看不出任何来了陌生人的局促,十分从容。
  又将视线转向丁羡,淡薄勾唇,贵气十足。
  相比之下,丁羡就显得像个傻子,眼神没地儿放,局促一点头,然后就慌乱低头盯着自己的碗,也不知在害羞个什么劲儿。
  “这是斯越吧,长得可真好。”丁母笑得跟看见自己亲儿子似的:“小时候阿姨还抱过你呢,没想到现在孩子们都这么大了。”
  周父附和笑,感慨:“对啊,时间过得真快。”
  丁母捅捅一旁沉默的丁羡:“羡羡,这是斯越,你俩小时候还睡过一张床呢。”
  两个当事人都是一愣。
  周夫人干咳了声,见儿子皱眉不耐,出口帮忙打圆:“小时候的事儿不提也罢,他俩那时还不记事儿呢,对了,羡羡,听说你也考上三中了?”
  丁羡没回神,忽然被点名,下意识脱口而出:“六百八十五分。”
  这个句式在她这儿已经成了惯性,中考结束后叶婉娴到处炫耀她考上了三中,以致她后来出去逢人就被问考上三中了?多少分啊?
  这六百八十五真是惯性。
  之前两家只见过一次还是在丁羡跟周斯越很小的时候,但周母就挺喜欢丁羡这孩子,乖巧懂事,学习努力。也没觉得丁羡这六百八十五有什么毛病。
  但是,这对于饭桌上的学渣来说,人还没问你考多少分呢你就上赶着报分数不是炫耀是什么?这跟那种“哎呀我这回没考好,只考了99分。”有什么区别?
  自古学渣跟学霸就不可同日而语。
  学渣的六十分跟学霸的六十分,能一样么?
  当然除了某位少爷,他这人生来就给人一种压迫感,即使你考的比他高,但仍然让人觉得他才是天下第一,当时的丁羡就这么被他高贵的气场给唬住了。
  “我们羡羡啊考前还看书到夜里两点,怎么说她都不听,特别喜欢学习。”明知周斯越成绩没丁羡考的高,叶婉娴还是故意问了句:“斯越,你呢?多少分?”
  “六百七。”周斯越回得还挺坦然。
  丁羡下意识在盘算周斯越在市里的排名。
  叶婉娴惊讶道:“那刚过分数线?”
  周夫人尴尬笑笑想要解释,被蒋沉插话:“阿越天资好,随便考考都能过线,人家考前还跟我们打游戏来着。”
  青春期的少女敏感,自然听出了话里的意思,你看你女儿考前看书到两点,也只比人多十五分而已。
  叶婉娴随即将话头抛给蒋沉:“你呢?你考多少分?”
  “分数够用就行。”
  配上周少爷一贯寡淡的表情,这句话真是又拽又耐人寻味。
  叶婉娴想要接着说,分数怎么能够用呢,分数当然是不嫌多啊,少一分得花多少钱啊,这城里的孩子就是钱多任性。
  周夫人解释,他们啊都是一帮混不吝的小子,也是附中最后一届直升高中部,考多少分都能上的。
  叶婉娴脸上和悦地笑着,心里那个骄傲啊,到底还是丁羡给她长脸。
  沉默许久的宋宜瑾问丁羡:“丁羡姐姐,你暑假上过补习班吗?”
  “没有。”丁羡摇头。
  蒋沉冷不丁哼一声:“那你也太没紧迫感了,斯越他们都已经把高一上半学期的课本都学完了。”
  “课本不是还没发么?”
  蒋沉啧了声,“跟以前的学长们借呀,哦,不对,你应该是第一个从延平考过来的,估计也没有人可以借。”
  她是第二个考过来,但话里讽刺的意味太明显,丁羡懒得锱铢必较。
  丁羡看向一旁的周斯越,他正在专注剥虾,对饭桌上一切的对话都漠不关心。
  小少爷就是小少爷,似乎对所有的事儿都懒得提起兴趣。
  叶婉娴接茬儿:“我们羡羡不用补习的,她很聪明的,一学就会,也不用我们操心,而且我们羡羡很乖的,从来不跟别的小孩子攀比。”
  周叔叔附和这点头:“这羡羡一看就是乖孩子。将来啊肯定有出息。”
  “可不是,从来不让我操心,斯越啊,你以后要是学习上的问题可以跟我们羡羡多讨论讨论,她都懂的。”
  周斯越剥完最后一个虾丢进嘴里,似笑非笑:“好啊。”
  “这就对了。”叶婉娴鱼尾纹都快开到后脑勺了,说,“你们平时多培养培养感情,毕竟你们的爷爷呀还给你们俩定过娃娃亲。”
  桌上的少年都震惊了。
  毕竟娃娃亲这种事儿,在他们那个年代已经很少见了,却偏偏发生在这位少爷身上,这下连还在跟丁羡搭话的宋宜瑾都噘着嘴停下来了。
  丁羡下意识看过去,恰巧看见对面的周斯越面无表情地抽了抽嘴角。
  周父干咳了声,给周夫人递了个眼神:“是有这么一回事,不过现在说这个是不是太早了,毕竟他们也才高中。”
  “我没别的意思——”叶婉娴话说一半,被人打断,桌上的人都齐刷刷地朝某个方向看过去。
  “退婚要什么手续?”
  这话在蒋沉他们听来,确实是周斯越的作风,他这人心气高,看不上丁羡那种不起眼儿的女孩忒正常。而且他这人说话直白,向来不会拐弯抹角,不是不懂,只是懒得跟你玩,更何况是在那个少年气性十足的年纪。
  打小也没怎么接触过女孩,不懂相处之道,想跟他搭讪的女同学基本上不出三句话,他就能把天给你聊死,一句话,就是耿直。
  周斯越笑的时候,整个人是柔和的;可当他面无表情抿唇的时候,整个人是刻薄的。
  叶婉娴笑容僵在嘴角。
  丁羡低下头,捞起筷子若无其事往嘴里塞了一大口饭。
  一顿饭吃的磕磕绊绊,蒋沉几个光速扒完了饭就跑楼上玩游戏去了,周斯越也想去,被周夫人拉着才作罢。
  小少爷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有点不耐烦地皱着眉。
  因为丁羡还没吃完。
  叶婉娴推了丁羡一把,别吃了,赶紧过去跟斯越说说话。
  丁羡往嘴里猛地扒了一口饭,“不知道说什么。”
  叶婉娴咬牙,“你信不信我抽你?”
  迫于母亲的淫威下,丁羡不情不愿地扒光碗里的饭,被人挤到客厅的沙发上。
  周斯越整个人陷在沙发里,一只手搭着,一只手随意地摆在腿上,把遥控器丢给她,扬眉。
  丁羡坐姿端正,后背在他面前,随便挑了个台,“你去跟他们玩儿吧,我自己看电视就行了。”
  周斯越斜睨她,试探道:“那我走了?”
  快去把你的鸡窝头洗洗吧。
  周斯越真起身走了。
  周家的电视比他们家大,也清楚,丁羡平时很少有看电视的机会,电视不是被弟弟霸占了,就被父亲霸占。
  她一个人乐得清闲,看得津津有味。
  没一会儿,丁俊聪闹着要上厕所,叶婉娴让她带过去,丁羡把人送进去,自己倚着厕所外墙等。
  隔壁一扇门里先是传出一阵哄闹声,丁羡瞬时被吸引了注意力,随后就听有人捏着嗓子,尖声尖气地学着她说话。
  “我考了六百八十五分!”
  紧接着又是一阵哄笑声。
  又有人学着叶婉娴的样子重复刚才餐桌上的对话:“我们羡羡可乖了呢,根本不用我操心,也不跟别的小孩攀比,我们羡羡什么都懂呢!”
  “你们看她妈,还想跟斯越攀亲,这年头谁还定娃娃亲啊!”
  “你们说她脑袋上那个包像不像个犄角,……”
  “我看着像怪物史瑞克。”
  “她刚刚看斯越还害羞呢!”
  丁羡背脊僵直地抵在墙上,仿佛有人伸手扼住她了脖子,大脑轰然一声开始缺氧,空白一片。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看着那小怪物也挺可怜的,她妈看儿子的眼神跟看她的眼神差太多了。”
  生在偏心家庭不是她的错,所以丁羡一直很小心翼翼维护自己那点自尊,尽管母亲对自己确实不如弟弟,但在外人面前,她也不会说母亲半点不是。
  青春期的伤口一下子被人揭出来撕的稀巴烂,她忍不住攥紧了拳头,心里的小恶魔张牙舞爪地想要往外爬!
  “斯越,她妈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你离那小怪物远点儿,别把自己搭进去。”
  正握着游戏手柄在电脑前拼杀的周斯越,心不在焉地应了声,脑子里却是丁羡坐在沙发上小小的背影。
  下一秒,电脑里人物躺倒。
  旁边莫名胜利的戴眼镜少年一脸懵。
  周斯越摔下游戏手柄,烦躁地揉了把头发,人往沙发上倒,捞了个枕头摁在脸上,不过光看表情也能看出他此刻心情有点不爽。
  蒋沉勾住他的胳膊,整个人靠过来:“斯越,你说说,突然多了个未婚妻是什么感觉?”
  屋里的人都下意识想听听他对“未婚妻”的评价。
  周斯越本来就不爽因为她分神输了游戏,虽说是他自己的主观因素,但是这点连带责任她还是要承担的,蒋沉不依不饶地追问让他烦不胜烦,直接将枕头往他脑袋上一按,“烦不烦,你要喜欢自己上,别来烦我。”说完又直接一脚将蒋沉踹开:“起开,你坐着我模型了。”
  所有人都清楚,周少爷感兴趣的只有各种模型。
  只有宋宜瑾在一旁特别认真地问:“我觉得丁羡姐姐没你们说的这么…你们为什么这么讨厌她…”
  “妹妹,我们只是讨厌她炫耀成绩的样子而已,她在饭桌上那模样让我想起了我的前女友,一样的虚伪。”蒋沉咬了末两字的尾音。
  “她没别的意思吧。”
  “她当然没别的意思,她只是喜欢炫耀,好学生的通病,我考了六百九,我没发挥好……呜呜呜呜……这次只考了全班第二,呜呜呜呜……”
  蒋沉正学得津津有味。
  门外传来有人大叫:“姐!!!”
  里面的人一顿,面面相觑,连正百无聊赖丢着枕头玩的周斯越都停下来了。
  蒋沉无声道:“卧槽,那俩姐弟在外面?”
  宋宜瑾给了他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然后门外就传来了几声很轻的敲门声,周斯越躺在沙发上拿脚踢蒋沉,示意他去开门。
  蒋沉不敢去,怕看见丁羡那张阴鹜的脸,可周斯越一脸你不开我就把你丢出去的表情,他硬着头皮上了。
  “啪嗒”门打开,蒋沉嬉皮笑脸,“小怪……小美女,找斯越啊?”
  屋内人三三俩俩坐在一起,有人在玩游戏,周斯越则像个二大爷似的抱着枕头翘着脚坐在沙发上,宋宜瑾坐在他边上。
  丁羡直接越过蒋沉,看向周斯越,“厕所,没纸了。”
  周斯越摸摸鼻子站起来,穿过走廊直接拐进自己的房间,他走路习惯性揉脖子,没一会儿就拎了一包纸出来,倚着门框抛给她。
  丁羡准确接过,礼貌地跟他道谢:“麻烦你了。”转身离开。
  周斯越看着她的背影,蓦然笑了,目光瞥向一侧,直白地戳穿:“别装了,都听见了是不是?”
  丁羡停住,平静地转过身。
  少年插兜倚着门框上,似笑非笑地望着她,楼道窗口投射进来的光打在他身上,抻着他眉眼里不拘的傲气。
  她也不知道哪里鼓来的一股劲儿,淡声回:
  “如果我退婚,你是不是会高兴点儿?”
  周斯越莫名,良久后,点了下头。
  然后他听见少女清脆且愉悦的声音。
  “哦,那我不退。”
  青春期叛逆的标志物之二:偏不如你意。
  本来想替蒋沉道歉来着,周斯越直接被她气笑了,咬了咬下唇,点着头说:“行,随便你。”
  说完,“砰——”关上门。
  于是,她的高中生涯就这么带着婚约开始了。

  九月二日,燕三正式开学,分班,领教材,认识新同学,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丁羡被分进了重点班,第一天晚自习到班级报道。
  临出发还被小魔王缠着写了半篇作文,结果丁羡去迟了,从校门口到整座教学楼空空荡荡,连个人影都没有。
  太阳沉没,暮□□至,晚霞的余晖拨开云层,霞光簇锦,像是一团团七彩的棉花漂浮在学校上空,格外绚烂,七彩的光照下来,像在空中劈开一道口子。
  似乎象征着,她未来三年的高中生涯,要在这囚笼里拼杀出一条血路。
  丁羡找到高一三班,猫着腰在后门口小心翼翼地探着脑袋想打探一下班里的情况,结果被讲台上正慷慨激昂做思想工作的班主任一眼扫到,直接给她点出来。
  丁羡有一毛病,老师只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儿叫她,就脸红,而且她皮肤薄,整张脸都是绯红。更何况现在是迟到,被老师抓,直接红到脖子根儿了,像个苹果似的直直地戳在那儿。
  班主任叫刘江,四十出头,微胖,圆乎乎的脑袋,顶上没几根毛,戴副宽边儿眼镜,穿衬衣的时候喜欢把衣摆扎进裤子里,腰间扎根playboy的皮带,勒着他圆滚滚的肚子。
  人不可貌相,刘江已经在三中教了十几年的化学,带得都是重点班,是出了名的麻辣教师,严肃刻板,没有学生敢跟他开玩笑。人送称号“铁板江”。
  刘江对学生只有一个要求,凡事只拿成绩说话。
  成绩好,听你的,成绩不好,那就别屁话,老老实实听他的。
  听说上届还有个学生因为他退学了。
  丁羡心里发虚,正犹豫着要不要先打报告,就听讲台上传来一句厚重且穿透力十足的声音:“探头探脑的参观动物园呢?赶紧给我进来。”
  新开学,刘江竟出乎意料的好说话,丁羡赶紧往面前最后一排靠门的位置一坐,吊着的心这才落回肚子里。
  竟然还有同学觉得刘江风趣,配合地咯咯哄笑起来,气氛无比和谐。
  刘江在讲台上唾沫横飞地给这帮新入学的学生们做着思想工作。
  关于刘江的这些信息是许轲告诉她的。
  许轲是她小时候在延平镇的邻居,也是延平中学第一个考上三中的,在接到班主任电话和分班结果的时候,许轲刚巧在她家。
  许轲高一就是刘江带的,后来高二转了文科,刘江至今都有点瞧不起他,因为当年许轲是近乎满分被燕三录取,高一一年的各种大小考常霸校第一名,尤其是化学。而同样提起许轲,刘江也是又爱又恨。
  但丁羡没有许轲这么厉害,她的分数只是刚过了重点班的线,估计排名也是末尾差不多。
  从小到大,许轲都是别人家的孩子。
  镇上的父母大概每个人都想生一个像许轲这样的孩子,长得标志,性格温柔,读书又好。每每丁羡跟着母亲出去买东西,逢人就听见那些阿姨七嘴八舌地议论。
  “许轲这次会考又是全市第一名。”
  “许轲考上三中了!!!!!”
  “老许家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这回,谁不知道咱们延平镇的孩子都出了名的不会读书。走,咱们去看看许轲奶奶,让许轲周末回来给咱家囡囡补补课。”
  许轲父母走得早,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大约是许奶奶的性子温婉,许轲随许奶奶,说话做事总是很温柔得体,谁也不得罪,还真就帮着镇上的小孩补习功课。
  只有丁羡不找他补习。
  许轲明白,丁羡这姑娘要强,学习方法和生活规律又被丁母从小管束得很刻板,他明里暗里点拨,凡事不用太遵从父母,学习是你自己的事儿。
  但十几年的习惯,下来,哪一时能改掉。
  就比如,记笔记这事儿,许轲苦口婆心劝过几次,别什么都往上写,挑重点写。
  丁羡改不了,因为叶婉娴每天都要检查笔记本,包括老师上课说了什么,最好一字不落记下来。一开始也哭也闹,也不肯写。在叶婉娴下过几次狠手后,就老老实实往本上记了,记了几次竟然也就习惯了。
  丁羡低头望着自己的笔记本出神,耳边传来“啪——”,旁边的位置丢下一个黑色的斜跨包,余光瞥到一道高大的背影坐下来。
  居然还有比她晚,还这么气定神闲的,小心被老刘盯上啊,结果刘江眼睛只往这边瞥了眼,一扫而过,继续说他的。
  丁羡刚想转头看看是何方神圣。
  前桌忽然有人转过头,是一个皮肤很白的眼镜男,瞧着还有点眼熟,眼镜男看见丁羡的时候,也是一顿。
  那天在周家见过的眼镜男。
  丁羡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就听眼镜男说——
  “斯越,你不会从下午睡到现在吧?”
  旁边的人靠在椅子上,发出一声很简单的鼻音,“嗯。”
  “卧槽,我都给周姨打过电话让她别忘了叫你。”
  又是简单的一声嗯,带点儿睡意的鼻音。
  “周姨真行。”眼镜男比了个拇指,转过去了。
  李锦荟忘性大,唯一记得的事儿就找隔壁太太打牌,除了打牌,别的事儿都不是事儿。主要是前几年出了一场车祸,记忆力不如从前,加上这儿子从来不用她操心,也很少管他的事儿。
  如果周斯越不是最近准备九月份的机器人竞赛,天天熬夜,哪用得着下午补觉。
  他挠挠眉,目光随意地瞥了眼自己的同桌,结果就发现趴在桌子上拿着个本子涂涂画画的丁羡了,耷拉个脑袋,下巴撑在桌板上,扎着惯常的马尾,后颈项白皙干净,细长,像一截白嫩的断藕。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她后脑勺上就印着个蠢字。
  喂什么喂,我没名字?
  跟你又不熟,临时坐一会儿而已,搭什么讪。丁羡充耳不闻,脑袋歪向一侧,反正就不理你。
  周少爷自嘲地笑了下,摇摇头,得嘞。
  刘江越说越起劲儿,也不管底下的人听得昏昏欲睡,激动得像个喷壶,唾沫横飞、口水四溅。
  “开弓没有回头箭,你们现在既然已经踏进这个门,你们就生是这儿的人,’死’是这儿的魂,我希望你们能让自己’死’得有尊严!从这一刻起,你们就要把自己的皮绷紧,有多大劲儿,使多大劲儿,箭能射多远,就看你们这三年用多大力,就算把弦崩断,也绝不懈怠!”
  丁羡伏在桌案上,觉得这话说的真好,比喻得真恰当,延平的老师从来不说这些。于是,她拿着笔记录下来,准备贴在桌子上激励自己,一直冷眼旁观的周斯越忽然哼地笑了声,嘲讽地睨着她的本子:“这种人生毒鸡汤也往本子上记,你的人生是多缺教育啊?”
  丁羡刚写完弓字,听见这冷嘲热讽地话,猛地用两只手把本子捂得严严实实,转头瞪过去。
  刘江说得头头是道,底下学生听得激动不已,两眼珠直冒绿光,仿佛已经看到了一张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摆在桌前。
  后排两人互相对视一眼,目光就这么噼里啪啦在空中相撞了。
  周少爷哪像来上课,闲适地靠在椅子上,桌上摊着本人与自然看得起劲儿,那双眉眼微微上翘,眼尾似开剪的羽毛,此刻像把剪刀,刻薄又犀利。
  偏偏那张天生刻薄脸,还长得如此好看,他把头发剪短了,露出干净利落的五官和柔和的轮廓。相比那天在家的鸡窝头,稍稍收拾下的周斯越有点过分惹眼了。
  丁羡冷眼望着那张充满诱惑力的脸,一字一句咬着:“我叫丁羡。”
  周斯越低头翻着人与自然,眼皮也没抬,掏掏耳朵,懒散地嗯了声,也不知道记住没有。
  丁羡说:“你别跟我搭讪。”
  这下,少爷抬头了,一脸不可思议,眉毛都要竖起来了。
  丁羡说得一本正经:“对,明天老班就换座儿了,咱俩顶多算个露水同桌。”
  少爷眉毛都要飞起来了。
  “……露水……同桌?”
  丁羡一点头,说的一点儿都没错啊。
  结果讲台上刘江做了个总结陈词:“是这样,一个月后摸底考,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赶紧复习下以前的知识,座位暂时先这么坐,一个月后我再根据成绩给你们排座儿。好了,今天差不多就到这儿,住校生到我办公室集合,通校生回去的路上小心点,下课吧。”
  喂喂喂,老师你会不会太随意了?
  不愧是名师,连谈话的时间都掐分掐点儿,话音刚落,清脆尖锐的下课铃声跟安排好似的,就叮铃铃响了——
  同学们一窝蜂地涌出教室。
  剩下丁羡坐在位置上发愣,连东西也忘了收拾。
  眼镜男去找刘江要课表,周斯越倚着课桌等,一米八五的身高大腿都能过桌板的,半个臀部倚着桌沿,双手抄在兜里,身上斜跨着个黑色的包,低头看自己的鞋尖,额前的小碎发垂落。
  眼镜男很快就回来了,“走吧,斯越。”
  周斯越起身刚迈出脚步,忽然停了下,拍拍丁羡的肩,似调侃:“明天见啊,露水同桌。”
  丁羡正在往包里装铅笔盒。
  听见这声,愣了,猛地一抬头,人已经走远了。
  铅笔盒啪地掉地上,七零八落滚出几支笔,恰好滚到了周斯越的凳子下。
  像一盏明灯的暗示。
  关于同桌这个词,自古以来多暧昧。
  每个班,总有那么一对同桌坐着坐着就有感情了,匆匆少年的岁月谈情,犹如过眼云烟。多少年后,丁羡都记得他们当时的班对各自带着爱人在同学会上相遇的尴尬场景。然而,没想到,更尴尬的是她跟身旁这位周少爷。
  不过,这都是后话。  
  自那晚之后,两人正式成为了“露水同桌”。丁羡明里暗里偷摸观察,发现这人能考六百七真是神了,上课看课外书,下课靠在椅背上跟人闲聊,放学后去打球,晚自习写完当天的作业继续看课外书。
  周斯越看的书很杂,乱七八糟什么都有,最奇葩的丁羡曾在他桌上见过一本英文书,——《Fancy Coffins to Make Yourself》。
  她悄悄把名字记下来,晚上回去翻着字典查才知道那本书名叫,如何打造你的梦幻棺材。
  第二天,她又在他桌上看到一本《人间美味》。  
  没想到他还是个吃货。  
  作为博览群书的周少爷,脑回路自然不是丁羡这等凡人能理解的。
  《人间美味》已经翻阅了一半,就这么赤恍恍地摊在桌上,丁羡悄悄凑过去看了眼,就被第一段话给恶心到了。  
  “在英国某个小镇上,有一段时间盛行一种风味的奶酪,吃过的人都念念不忘那种味道,于是经常光顾那家小店,但在不久后,那家小店被查封了,门口贴着一张公告书,奶酪里面加入了少女的尿,才使之风味独特。
  当下所有人都呕吐不已。
  然而,几天后,人们都对那股子骚.味欲罢不能。”  
  丁羡差点要看吐了,嫌弃地用两根手指捏着书的一角往后翻了翻,似乎这整本书都沾了少女的尿。
  书页悄悄在空中翻了个转,身后忽然传来一道不轻不重的咳嗽声。
  做“贼”的姑娘猛地松了手,书页飘飘落落躺回去,慢慢回过头,就见周少爷双手插兜斜斜地靠在门框上,半笑不笑地看着她。  
  你妈妈没教过你,长得好看的人要少笑吗?喜欢上你你负责吗?
  “怎么,对我这书感兴趣?”他走过来,拉开椅子坐下,漫不经心地问。
  丁羡哼唧一声,“不。”
  说完转回自己的位置,想想又抬头对他补了句:“变态。”
  周斯越轻嘲的笑了下,大约能明白她是因为看了第一段话,但是也懒得跟她解释,这本书到底讲什么。那时就觉得这姑娘还挺有意思,特别是憋着一股劲儿跟你作对的时候,特别好玩,偶尔会忍不住逗逗她。
  而且跟她同桌省事儿,话不多,又没什么压力,人也乐观,解出一道数学题能自己一个人傻乐半天,他有时候看着都觉得好笑。
  那破题他初中都能解,这二缺还写了满满当当一页草稿纸,结果还算错,果然蠢。
  不过作为“露水”同桌,周少爷还是决定提点提点她,食指曲起,轻轻叩了叩她的课桌板:“不是,我说你这什么都往本上记的习惯再保持下去,很快就要从这重点班淘汰了。”
  他这人说话向来直接,不懂委婉。
  跟别人或许还可以委婉点,但跟这二缺,他委婉了,她也得能听懂啊。

  那年的燕三还是实行淘汰制:高一学年结束,最末十位淘汰进入普通班,这个不是唬人的,这是历届的规矩。与其说是重点班,不如说是预备重点班。等到人数最终确定在四十人以内,文理分班结束,剩下的才是真正的重点班苗苗。


  对于丁羡来说,其实很悬,因为她的入学分数只排到三十八名,身旁这位少爷就更别说了,他的分数才刚过线,能进重点班就已经让她大开眼界了。
  一开始还以为是周叔叔塞钱了,后来她听人说,附中直升的只要能过线,就直接进入重点班,而且,永远不会被淘汰。
  后来又听说附中的学费一万一学期,能在附中读的都是有钱子弟。也是,不然这位少爷哪来的那么多课外书,她其实也很喜欢看书,只是很少买,每次都是蹲在书店看,看完小心翼翼给人放回去,生怕折旧了别人要她赔。
  她很清楚自己的位置,但这么直白地被人指出来,又是女孩子,心思敏感,难堪地红了红脸,又不愿就此认输,俩眼直戳戳地瞪着周斯越,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  
  “我三八,你四五,你有什么好说我的?”
  她一急就容易缩字,梗着脖子,嗓子一提,我三八就这么瓢了嘴。
  周斯越愣着看了她一眼,先是低头压着抽笑了几声,结果身旁一小圈的同学都听见了,十来双眼睛齐刷刷地朝丁羡看去,又齐哄哄地笑出声。
  周斯越转而变成大笑,乐得不行,还颇为赞同的点头。  
  丁羡终于后知后觉回过神来,羞恼地趴到桌子上去,脑袋埋进去,恨不得找条地缝转进去。  
  不知是谁说了句:“斯越,你同桌儿还挺逗。”
  丁羡权当什么也没听见,死死地把脸埋进去,却听身旁的人,不咸不淡地说了句,口气还挺无奈的,“不好意思,见笑了。”  
  经过我允许了吗,你就见笑,你知道见笑什么意思吗?  
  同学们又是一阵笑。  
  好在上课铃响了,这边终于彻底静下来。
  走廊里数学老师踩着高跟鞋蹬蹬蹬从门口晃进来,把课本往讲台一丢,声音娇柔:“来,同学们把课本翻到第三节。”  
  周斯越瞥了眼还趴着的丁羡,脸都红到脖子根儿了,怎么这么容易脸红。  
  “行了,没人看你了,上课了。”边说着,边翻开他的人间美味。
  丁羡悄悄抬了抬额头,露出一双清澈干净的眼睛,四下打量,然后就看见那位少爷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她翻他一眼,坐起来,从桌板里抽出数学书,开学才没几天,笔记已经写了满满当当,还贴了不少花花绿绿的纸。  
  讲台上女老师快速流畅地写着板书,字跟人一样漂亮。  
  “今天讲交集和并集。”  
  丁羡拿起笔吭吭哧哧就是一通记,看得周少爷直摇头,勾勾嘴角,也懒得再管她,自顾自翻着手里的书。
  一堂课下来,丁羡又写了满满一本子,密密麻麻。
  不小心被前桌的姑娘看见了,惊喜地转过头来跟她搭话,“丁羡,你也写太快了吧,这一节课你能记这么多东西啊?”
  好学生看到笔记不是都应该惊叹她能如此完整地记下老师的话嘛。  
  前桌姑娘叫孔莎迪,入学分数六百八,排名四十,两个在危险区的小姑娘一见如故,一拍即合,三两下就确定了,彼此是目前燕三最好的朋友。
  “一起去上厕所呀!”孔莎迪友好地发出邀请。
  “好呀!”丁羡甜甜的说。
  于是,两人就亲亲密密地手拉着手去上厕所了。

  当然,一旁目睹了全程的周少爷是无法理解女生这种从一句“你笔记写的好快呀”到“一起去上厕所”之间总共不过用了三分钟,这种亲昵劲儿是哪来的。


  不过他也不想理解。  
  孔莎迪的同桌宋子琪也不理解,疑惑地回头问,“女人之间的脑回路是不是特别简单?”
  周斯越长腿放直,靠着椅背,凳子前腿抬起晃了晃,低头翻着手里的书,头也不抬说:“别人不敢说。”抬头,下巴点点丁羡的位置:“这二缺肯定没有脑回路,一根筋通到底。”
  宋子琪讶异地看着他,“这么了解,你不会喜欢她吧?”
  周斯越随便在桌上捡了本书丢过去,语气揶揄又好笑:“喜欢她?我还不如喜欢你啊。”
  宋子琪偏头躲过,书哗啦啦落到地上:“好呀好呀。”
  周斯越长腿穿过桌下,去踹他凳子,“滚。”
  宋子琪自觉把书捡起来,给他放好:“刚蒋沉说放学去打球。”
  宋子琪趴在他桌上,又问:“你俩还没退婚啊?”
  “没。”周斯越淡声。
  “那你还退不退了?”
  “退。”格外坚定,书又翻过一页,仿佛就跟吃不吃饭一样简单的问题。
  “也对,她一看就不是你喜欢的类型,说真的,我觉得这丫头没有那天家里看的那么讨厌,主要是她妈,她其实挺可爱的,你看她刚才。”于是又学着丁羡刚刚的模样,捏着嗓子叫:“我三八,多可爱,多缺心眼儿。”
  不过这次是真没恶意。
  结果话音刚落,就看见丁羡跟孔莎迪手挽着手站在门口,小姑娘前一秒还笑呢,后一秒看见他就垮了脸。
  宋子琪尴尬地转过去。  
  丁羡松了孔莎迪的手,不动声色地拉开椅子坐回去。
  然后把放在周斯越这边的书和文具全部搬到另一边,又把自己的桌板往边上挪了挪,中间空出一条缝隙,似乎在跟他划清界限。
  又把凳子往边上挪,确定没有碰到周斯越的任何东西,才放心满意地又跟孔莎迪亲亲密密地讨论笔记去了。  
  周斯越明白,这是把气撒到他身上了,挑眉笑了下,忽然:
  前方的人乖乖转过头,“啊?”
  周少爷收回脚,凳子“嘭——”在地上放平,把手上的书合上往桌板里一丢,皮笑肉不笑说:“来,哄哄我同桌儿,哄高兴了今晚让你三个球。”  
  正跟孔莎迪讨论笔记的丁羡一愣。
  她大概脑子坏了,怎么有一瞬间,听成了——  
  来,哄哄我女朋友。  

  “小怪兽,对不起啊。”
  宋子琪真就跟上了发条似的,转过身来,对着丁羡的位置,一脸真诚地说,天真烂漫无辜的模样让孔莎迪都瞧着可怜。
  孔莎迪轻轻推着丁羡摆在桌上的手臂,小声求情:“羡羡,你就原谅他吧。”
  丁羡无言地望着孔莎迪。
  满脑都是来哄哄我女朋友,她为自己感到羞耻。
  不等她说话,周少爷在一旁翻着书,眼皮也不抬地说:“前仨字儿去了,重新说。”
  宋子琪俩眼儿瞪得浑圆,想说至于么,他又没恶意。
  但那位少爷一脸啥也不管,你得给我哄高兴了,宋子琪咂咂嘴,张嘴:“丁羡同学……”
  还没说完,被丁羡轻声打断。
  “不,不用了……我原谅你。”
  炽热的光线从窗外洒进来,照进斑驳的光影,落在她身上,金灿灿的发丝发着光,耳根红透,声音微糯。
  宋子琪看了眼周斯越,后者微挑了下眉。
  丁羡又拔了拔音量,生怕有人听不见:“我……我是看在莎迪的面儿上。”说完迅速低下头去佯装手忙脚乱地在桌板里翻书。
  宋子琪点了下头:“明白。”
  说完故意瞥着周斯越,说:“我会好好谢谢我的同桌儿,不过,该解释的我还得解释下,也许那天在斯越家,因为你妈妈对你有点恶意,但以后大家都是同学,我不想造成什么不必要的误会,我个人对你没有偏见。”
  然后对孔莎迪笑了笑,亲切地说:“来,同桌儿,咱们回去。”
  宋子琪高度近视,戴着副眼镜,皮肤又白,五官周正,看上去很斯文。
  孔莎迪被他一句咱们回去给闹了个红脸,娇羞羞地抱着笔记本转回去了,俩男生都懵了,愣愣转头再看丁羡,也是红的。
  女生那时的一些小心思,在男生看来都很莫名,就比如现在孔莎迪的表现,宋子琪脑子里只有两字,毛病。
  而身后的周少爷更是不解,明明是自己让宋子琪给她道歉的,怎么还就成了孔莎迪的面子了?而且宋子琪给她道歉,她脸红个什么劲儿?
  当初说不退婚的时候,脸皮不是挺厚的吗?怎么到了这里,脸皮薄成纸了?
  年少时的情绪像酒,刚品没感觉,时间愈久,再去沉香,总能捉到一丝诡异的蛛丝马迹。两位智商颇高的少年,在那时,也只能把女生这种物种定义为——无法沟通。
  夏日艳阳高照,学校像个蒸笼。窗外蝉鸣自得其乐,参天树木强颜欢笑。
  丁羡大概就是从那时起,对周斯越关注起来。
  每个班级似乎都有这么一群人,永远在学习的学霸和永远在打闹的学渣。
  但在这个班级里,只有两拨人,努力学习的学霸,和不努力学习的学霸。
  他下课永远在跟别人讨论篮球、足球、nba、游戏、偶尔还会讨论军事,总之就是不写题,偶尔会有人问他数学题,他也来者不拒,一一解答。他数学特别好,似乎没有能难倒他的题,有些题目一拿来,他扫一眼就知道答案。
  不过他很懒,能翻到做过的原题就直接把本子丢过去,翻不到的,再写步骤。
  这天午饭,孔莎迪端着饭盒给她分享从宋子琪那儿得知的情报,把筷子一撂,企图卖了个关子:“我有情报分享,你要听么?”
  丁羡:“什么情报?明天不上课?”
  孔莎迪哎呀一声,你咋这么不好学呢?听着,是关于你同桌的。
  果然成功地引起了丁羡的注意,她从饭盒里抬头,看见孔莎迪神秘兮兮且意味深长的脸,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点过大,于是轻咳一声掩盖过去,又低下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戳这筷子,佯装不经意问:“什么情报?”
  孔莎迪故意逗她,“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丁羡再次抬眼:“什么问题?”
  孔莎迪笑:“你喜欢周斯越吗?”
  一口饭呛在喉咙里,半天下不去,丁羡剧烈咳嗽起来,小脸儿涨得通红,孔莎迪慌了,忙给她递了自己的水:“不是吧,随便提个名字,你就这么受不了了?”
  丁羡半天才把嘴里的饭咳出来,仰头连灌了几口水,脸瞥向一侧:“我才不喜欢呢,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学习。”
  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往边上斜,刚巧瞥见周斯越跟蒋沉一帮人坐在一起吃饭,说说笑笑,身旁坐着宋宜瑾。
  他好像不挑食,吃饭大口又快速,这倒是没有少爷毛病。
  周斯越吃到一半,约莫感觉到前方有一道灼热的视线,茫茫然抬头随意一扫,两道目光在空中撞了个正着。
  丁羡忙转过去,拧上杯盖,放在边上,继续低头吃饭。
  刚拾起筷子,又觉得不对劲儿,躲什么呢,这不就显得你有鬼了,大大方方给他笑一个,端庄优雅,谁怕谁啊。
  于是她又转头,冲着周斯越的方向露出一个自认为大方坦率的笑容。
  周斯越愣了一下,突然提肩嗤笑了下,又恢复了他的少爷姿态。
  对面的蒋沉似乎问他笑什么。
  周斯越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桌下是他无处安放的长腿,下巴往丁羡这边一点,蒋沉宋子琪等人都齐齐看过来。
  于是下一秒,爆发出一阵齐齐的哄笑声。
  丁羡莫名,刚要转头,就听见孔莎迪犹犹豫豫地说:“羡羡,你门牙上有菜叶。”
  多年后,有人在知乎上问:心如死灰是什么感觉。
  丁羡回: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学校的食堂吃饭偶遇暗恋对象,对着他露出一个自认为迷人的笑容。然后闺蜜就告诉我:“你门牙上有菜叶。”
  记忆总是添油加醋。
  往后的日子不论什么时候回想,她都觉得自己是从那句“你哄哄我同桌儿”开始喜欢上周斯越的。
  可那时的她正处于一种极端的矛盾中。
  丁羡羞愤地转过头,就听身后周少爷不冷不淡地发话了,“行了,别笑了。”他与生俱来的气场就特别容易让人信服,蒋沉和宋子琪都特别听他的话。
  丁羡当时只觉得是周叔叔的关系,渐渐的,终于明白,包括自己在内,就算他说月球上有外星人,他们都信。
  年少的周斯越,正经的时候冷淡如厮,吊儿郎当开玩笑的时候又觉得这人没个正形,可不论哪样,他身上透着一种,就算天塌下来,他一个人也能扛。
  等他们走后,孔莎迪才告诉丁羡:“我上课的时候听宋子琪说,周斯越中考数学满分。”
  今年中考的数学卷偏难,尤其最后一道大题,能答出的人寥寥无几,丁羡刚来时就听人讨论过最后那道大题,全市只有四五个人答出来。
  今年的平均分较之去年整体下降,去年的简单卷,考出满分也是寥寥无几。
  这个满分的含金量确实重。
  孔莎迪又说:“他是全国珠心算冠军。”
  难怪他运算题都是直接写答案的,从来不用计算器或者在草稿纸上演算。
  丁羡叹了口气:“以后这些事儿你就别告诉我了。 ”
  他平时坐在旁边压力就已经够大了。
  你知道他上课从来不记笔记么?
  你知道他从来不听课还能跟老师对答如流么?
  你知道我在草稿纸上演算了半天还算错的数学题,他唰唰唰两笔就写完了,我当时的心情么?
  算了,这些你都不知道。
  她低下头,眼神难掩暗淡,小小的背影瞧上去是真失落。她就是觉得,她努力学努力学拼命学拼命学,都及不上别人花那么几分钟扫下课本。
  丁羡不是天赋型,她所有的成绩和分数都是自己一本一本书、一道一道题啃下来的。
  以前在延平镇的时候,她是老师们掌上的宝贝,因为她努力刻苦又乖巧听话,镇里的学生大多不认真学习,初中混了毕业上个职高或者直接出去打工居多。
  只有她,拼死在这鱼池里挣扎。
  以为越过这龙门,野鸡就能变成凤凰。
  然而进了龙门才知道,她只不过是从鸡头变成了凤尾。
  吃完午饭,回到教室。
  周斯越难得没出去打球,而是翘着脚坐在位置上跟人闲聊,金灿灿的阳光从窗外打进来,照着他的头发松软又柔和,让人忍不住想揉一把。
  不一会儿,就有女同学拎着道题过来跟他探讨。
  周斯越跟谁讲题都是一个德行,拿着跟笔在纸上圈圈画画,别人还没反应过来,他题已经讲完了。
  女同学红着脸:“你能再说一遍吗?”见他微微一皱眉,女同学怕惹他讨厌,忙抽回卷子又说:“没事我回去再琢磨琢磨。”
  周斯越一点头:“哦。”
  丁羡趴在桌子上写数学作业。
  午休时间,知了趴在树上不知疲倦地叫。
  午后的校园总是特别安详,连灼热的阳光都变的和煦起来,数学作业摊在桌上半小时,一个字没写。
  那个女同学没一会儿拎着题目又来了。
  丁羡忽然坐起来,盖上本子对她粲然一笑,热情地说:“咱们俩换一下,你坐我这儿好了。”
  我们都曾得过一种病,学名——玛丽苏综合症候群。
  得了这种病的少女,患有轻微幻想症,以为自己是生活的主角,自带主角光环,严重者同时伴随有玻璃心、矫情病等并发症。
  你护我一句,我爱你一生。
  但年少的情感总是极其的矛盾,昨天爱你,今天你跟别的女生多说一句话,明天就不爱你了;或者昨天不爱你,今天你从口袋里分了半颗糖给我,我决定从明天起爱你。
  丁羡那会儿也是个矛盾体,一方面她不认为自己喜欢周斯越,另一方面,他跟别的女生讲题时,心里确实酸。
  她认为自己喜欢的类型应该是许轲那种温柔又绅士的男生,而不是周斯越这只傲慢的孔雀。
  哦,一定是她的玛丽苏病症发作了。
  丁羡说完也不看他俩,直接低头收拾桌上的书本给那位女生腾座位,寂静的午休教室,阳光投下一道阴影,窸窸窣窣是她收拾东西的声音。
  “你又犯什么病?”
  周斯越声音不轻不重,但在这儿寂静的教室里,嗓音格外冷清。
  丁羡收拾东西的手一顿,笔袋拉了一半,整个人僵在原地,周围同学齐刷刷回头,几十道视线落在她身上。
  她低声解释:“我午休给你们俩腾空间,这样你教起来方便点儿。”
  周斯越靠在椅背上讥讽地看着她,哼笑一声:“瞧把你体贴的。”
  丁羡充耳不闻,索性不理他,继续低头收拾,冲那女生笑了下,“我马上好。”
  女生懵懵懂懂:“哦,真要换吗?”
  周斯越低头写题,头也不抬,毛茸茸的头发在太阳底下发着光,像一只温驯的猎犬。
  “换了就别回来了。”
  丁羡原本只打算换午休,她只是想换个清静的地方睡一会儿,被他这么一闹,抱着两本书愣在原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周斯越说完这句话就再也没抬过头,连后脑勺都显得格外冷漠。
  丁羡愤愤一咬牙,丢下一句:“我等会来搬桌子!”
  说完,扬着马尾高傲地走向她的新位置。
  周斯越的卷子被笔写破了。
  窗外知了应景的低鸣了两声。
  丁羡换到了正前方第四排,新同桌还是个男生,叫何星文,是今年的中考状元,长得很普通,剪着个寸头,皮肤黝黑,总是穿着一套被洗得泛白又皱皱巴巴的长衣长裤,坐姿十分端正,像个小学生,下课哪儿也不去,就在位子上写题。
  这才是“正常”的同桌,而不是周斯越那种非人类。
  何星文唯一不同的是,他有点少年白头,光看后脑勺,像个小老头。
  可也比那只傲慢孔雀强。
  下午孔莎迪过来找她说话,身子半搭在她的桌上,劝她:“真不回去啦?”
  课间同学们说话声闹哄哄的,可偏偏就还能听见他半开玩笑跟人调侃的嗓音,穿过人海就这么直戳戳飘她耳朵里。
  丁羡耷拉地脑袋伏在桌案上,笔在草稿本上无意识地涂涂画画,表情倔强:“不回去。”
  孔莎迪拉长了音,“噢——”,然后伸手拿过她的草稿纸,小声惊呼:“那你写他名字干嘛?”
  丁羡猛地惊醒,整个人从位置上弹起,朝着孔莎迪扑过去,劈手夺过她手中的草稿本,一看。
  哪有什么名字,一堆鬼画符而已。
  孔莎迪得逞奸笑:“你心里有鬼。”
  丁羡心不在焉地坐回去,长叹一声:“你好烦。”
  孔莎迪瘪瘪嘴:“我只是想提醒你,近水楼台先得月,你放弃了这么好的机会,是你的损失,邓婉婉一看就对周斯越有意思,到时候人被抢走了,你可别哭。”
  丁羡满不在乎地鼓嘴,笔在稿纸上狠狠地划下一道,说着:“赶紧拿走,他俩要是成了,我到时候在校门口放俩大礼炮,就当感谢邓婉婉同学牺牲自我为民除害了!”
  孔莎迪故意说:“是吗?那我得赶紧买张板凳过几天去校门口看礼花去。”
  丁羡侧着眼睛斜她。
  孔莎迪:“他俩现在聊得可好了,邓婉婉还约了他一块打游戏呢。”
  “打去。”丁羡哼唧。
  孔莎迪切了声,懒得跟她再废话,下了最后通牒:“明天赶紧给我搬回来,我实在懒得听我身后坐着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鸟,还有啊,你不赶紧趁着一个月培养培养感情,一个月后老班一排座儿,你就更没戏。”
  “不搬。”丁羡倔强得像头驴,孔莎迪气得正要瞪眼,就看她慢慢坐直,低头糯糯地补了句:“是他让我别回去的。”
  孔莎迪:“哟哟哟,你俩这是夫妻吵架呢?你看,像不像那个,你要出去了就别给我回来!这话你妈肯定经常这么跟你爸说吧?之后你爸回去了你妈不还是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话虽这么说,可每次都是叶婉娴憋不住给父亲打电话,父亲才从朋友家搬回来。
  丁羡慢慢回过头去。
  周斯越穿着件黑色t恤,松懈地靠在椅背上心情不错地跟宋子琪聊天,说到兴时,露出他平时惯常懒散的笑容,少年牙齿白又整齐,笑起来眼尾微微上勾,晚霞在背后,毛茸茸的头发沐浴在半透红的余晖中,整个人似乎在发光。
  你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引山洪。
  有男生趴在门口叫他放学去打球,他淡笑着回头说好。有路过的女生忍不住往里头多看了两眼,他恍若未觉,只顾跟宋子琪闲聊。
  宋子琪跟他开玩笑:“哎哎哎,又来看你的。”
  周少爷一脚踹在他凳子上,“瞎说什么。”
  还真有女生是来看他的,不过那时也不敢做什么,就借着来找同学的名义躲在后门口偷偷看两眼,然后悄摸打听:“他是周斯越啊?”
  同学起初还挺耐心的,打听多了,最后直接:“看见门口那个男生了吗,对,就是我们班周斯越,还没女朋友。”
  女生害羞地拍打着同学的肩膀:“谁问这个了。”
  可心思全都写在脸上了。
  反正周斯越这人就是跟谁都能交朋友,他平
如果双方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离婚,孩子和父亲过,那孩子母亲将来的财产全归孩子吗?还是有另外的分配呢,这个小孩子常常来找前母要钱,又属于什么行为呢?【问题是每个月的钱已经给了... 如果双方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离婚,孩子和父亲过,那孩子母亲将来的财产全归孩子吗?还是有另外的分配呢,这个小孩子常常来找前母要钱,又属于什么行为呢?【问题是 每个月的钱已经给了 】又有什么解决方案呢?????

对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从法律的角度给你说明哈。 父母对自己所生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对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费全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不用承担的约定是否有效,有种观点认为,该约定实际上是排除了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且是带有人身性质的义务,所以不能用协议来排除,否则无效。我们认为,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义务的方式,但并非是唯一的方式。抚养义务包括多方面,既包括照顾子女的生活、学习;也包括对子女进行管理、教育。父母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仅仅局限于支付抚养费,因为言语上的教诲、书信的沟通,在探视期间与小孩的接触等都能够从不同层面履行抚养义务,婚姻法修正后规定的探视权也起到了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从其他方面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保障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确认了离婚协议中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这一约定的合法性。

如果长大后孩子对母亲进行了抚养义务、母亲将来财产可以分给孩子。不分也没有关系。主要是看自己怎么想。母亲必须给足孩子抚养费、要给到十八岁成年。多余的钱你想给好多就给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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