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是不是传销拉不到下线怎么办?微商都要拉下线通过下线销售赚钱

  在进入微商销售时,有些会让你教加盟费,或者说是加盟费,其实也是让你先从买他们的商品进入,做他们的代理,还有代理等级区分,你加入的费用多,你代理的产品成本就低一些。到底这种形式属于传销吗?下面小编带着这些疑惑一一给你们解开。

  1.是不是需要你投钱买产品,然后再发展下线。说白了就是发展亲戚朋友或者他人买他们公司产品,有的甚至只是交钱而根本没产品。你吃亲戚朋友提成的同时,亲戚朋友就成为你的下线,并帮你开拓下线!(此条就是传销的本质!上课,交钱,拉下线,吃提成)。

  2.公司有没有宣传什么公司文化理念,优质产品文化并且每周上课等等。上课形式,可以是讲师专讲,也可以是学员分享,也可以是宣传公司内只要做到高级经理就可以参加公司什么顶级活动或者赚到几百万几千万等等刺激你,用求财欲望控制你思想,并告诉你每个人都可以做到而且只需要发展三五个友人做下线。其中学员分享这种参与度高的形式洗脑很厉害,用赚钱欲望控制刺激更厉害。有的公司甚至宣传国家政策或者宗教思想给你洗脑等等。如果你接触的东西符合以上两点就是传销。

  如何判断微商和传销?

  如果接触到传销,一定要及时向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还有当地媒体和中央媒体进行反应!同时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让他们知晓!

  传销必须缴纳高额会费或购买高额产品才能入会,并且条约霸道,进入容易,退出几乎不可能,甚至是绑架强制入会。而微商是低门槛或者零门槛加盟,是创业合作关系,进出无门槛。比如以企业化运营的元典微联盟。

  再则要看它的收入分配模式。传销是靠会众缴纳的高额会费或者购买高额产品来赚钱的,是按人头计算和分配利益,并且上级吃下级,基本是不劳而获、强取豪夺、欺骗隐晦、没有合理性。而微商则是按产品的销售业绩来赚钱,为了帮助终端销售产品,还会进行免费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是合理的按劳分配制度。

  综上,微商与传销是完全不同的商业行为,虽然在微商发展早期,有一些人打着微商的幌子做传销,但干这种事的人已经变了质,不能把它们归类为微商。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微商的层级代理制呢?

  代理制追根溯源,它是从旧时的实体经济而来,至今估计至少也有千百年的历史了,它是商品在品牌发展到一定高度时的产物。商品的品牌知名度高了,市场需求量大,自然需要更多的生意人来加盟,把产品推广到更远的地方去,并做好相应的服务,这就产生了代理制。所以,代理制并不是从传销诞生的,也不是从其他非法的商业行为产生的,它是在合理合法的生意链中产生的,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种需求。而微商的层级代理制,其实就是这种传统的实体代理模式的延续。

  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发展,依靠加盟费、价格差异和返点的传统实体代理模式,虽然在互联网的冲击下被渐渐淘汰,但由于传统电商的发展越来越狭隘,而新兴的模式又能非常有利地推动新零售电商的发展,所以制被兴起来。而新兴的微商代理制与传统实体代理制虽然分配上相似,但其他方面有许多不同。比如品牌商和高级别的代理商都可以帮助最低级别的代理商将产品卖出去,并且高级代理对低级代理有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高级代理承担的货物风险和压力比低级代理的大,所以他们拿高薪也是合理的。

  这么看来,微商就不能说一定是传销了,说不定会有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个模式来行骗,所以大家再入微商这行的时候,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被蒙蔽了。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精彩资讯尽在。




原标题:微商卖面膜变成拉下线 经营行为涉嫌传销可举报

“今天又做了几笔大生意,收入8000元。”朋友圈每天都有这样的赚钱消息,这让还在休产假的王宇动心了,也加入了微商行列。没想到,这个微商是需要她拉下线的,下线越多,赚的钱越多。近日,记者调查发现,此种经营行为涉嫌传销,可进行举报。

朋友圈卖面膜变成了拉下线

王宇还在产假期间,带孩子之余实在无聊,看到微信朋友圈里好多人,有的晒订单,有的晒做生意的聊天记录,有的晒做微商后买的奢侈品,好多人都在发“起早贪黑发货”“订单多到满天飞”“收钱后买了奢侈品”等内容。眼看着“外面的世界”热闹非凡,大家的微商生意做得风风火火,王宇心里痒痒的。她想,做微商既能赚钱,还不影响带孩子,何不加入其中?

5月初,一位做芬丝尼面膜微商生意的朋友李芳,在朋友圈里发了一条信息:“今天又做了几笔大生意,收入8000元。”王宇便主动联系了李芳,李芳很乐意带着王宇一起经营。

刚开始,李芳让王宇在朋友圈推销面膜,并告诉她,面膜的成本是100元一盒,每盒5片装,在朋友圈里卖可以在100元的基础上加价。不过,李芳告诉王宇,先得从她那里最少拿5盒面膜。“这个太容易了。”王宇想,就先花500元从李芳那里买了5盒面膜。

可是,真正开卖,却不容易。无论王宇在朋友圈里怎么吆喝,一个月时间过去了,1盒都没卖出去。王宇很着急,再次和李芳联系。李芳告诉她,还有一个做微商赚钱的更好办法,就是先交16800元钱,正式加入微商团队。加入团队后,主要的工作就从单纯卖面膜变为拉下线。这些钱以100元的价格换成168盒面膜,发给代理商。代理商再发展下线,将这些面膜加价发给下级代理商,从而赚取差价。

李芳还向王宇坦言,她也不是一级代理,她就是一级代理下的二级代理。她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发展下线,目前她发展的下线人数已经达到了5人。然而,对于面膜本身的质量和效果,李芳表示没有用过,并不清楚。

“造出”假订单、假交易记录

在李芳介绍下,王宇和李芳的一级代理联系上了,正式加入了这个团队,变成了二级代理。

王宇告诉记者,成为二级代理后,她的主要工作就是拉三级代理或者是分销商。拉一个三级代理,要收取10000元的费用,再把自己花16800元钱买回来的面膜按照115元的单价转给下线。

王宇说,实际上她并不经营面膜生意,只是每天在朋友圈晒晒订单、聊天记录和购买的奢侈品就行,从而招揽更多的下线来加入团队。下线发展得越多,上线赚的也就越多。

可是没有订单、聊天记录、购买的奢侈品,拿什么晒?王宇告诉记者,李芳给了她两个软件,一个名为“微信聊天记录生成器”,另一个是“支付宝转账截图生成器”。王宇说这两种软件就是做微商的秘密武器,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双方的名字,想写成什么就写成什么。很多不明真相的人看到一个接一个的订单、一笔又一笔的交易记录和赚钱后买的奢侈品后,就会以为这个真能赚大钱,从而加入进来。

除了“微信聊天记录生成器”和“支付宝转账截图生成器”等软件外,记者还发现,有的微商在使用一款名为“位置伪装大师虚拟GPS定位”软件。这款“位置伪装大师虚拟GPS定位”软件,可以将自己的IP地址“定位”到世界上任一地点,从而在朋友圈营造自己在国外的假象。

微商拉下线成了公开秘密

加入微商团队后,王宇试图拉下线,但都未成功。“我的朋友圈里都是同学和朋友,我实在拉不下脸来直接拉他们成为下线。有几个朋友看我发的朋友圈,也只是好奇地问问,不会主动加入。”王宇说。

无奈之下,王宇只好作罢,花16800元买下的168盒面膜,也只能先放在那里,再想办法处理。

记者发现,微商发展下线的做法,早已成为了公开的秘密。在记者的朋友圈里,有一个做水妖化妆品的微商一级代理,每天不间断地在朋友圈里发着交易记录、货品照片、转账记录,不时还会发做微商后赚钱买的别墅、项链、包包的照片。这位朋友告诉记者,微商就是做一级代理最赚钱,她每天就是发发朋友圈,拉拉二级代理,给二级代理做做培训。二级代理发展的三级代理越多,她就赚得越多。

做水妖化妆品一级代理的朋友还告诉记者,她的朋友圈里还有做沙画、抱枕、眼影、服装的微商,大家都在拉下线。

微信欺诈可通过举报入口举报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说,对于网络交易,如果卖家在本地,工商部门可处理相关投诉。卖家不在本地,消费者应向卖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举报。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微商作为一种新型的模式,多数没有经过微信平台认证,消费者无法掌握对方的真实姓名和地址。且微商不具备经营的合法执照、资质和证件,也不像淘宝网购那样具有第三方担保的安全交易平台,大多是私售行为,交易时更不会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对方收了钱不发货,或者是发的货和看到的货不一致,因为没有证据,买家很难维权。因此,消费者在微信上购买产品,要格外小心。

6月23日,记者就微商一事联系了腾讯微信客服。客服人员称,正规微商是需要经过微信认证的,部分微商利用第三方软件做假成交记录,不是由微信产生的,属于欺诈行为。出于对微信用户的保护,一经核实,将会进行处理。微信用户如果发现有人通过微信实施诈欺,一定要通过微信的举报入口进行及时举报。

微信中疑似传销营销模式

1.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

2.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

3.成为代理后,就可以发展次级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每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左浩介绍说:“判断是正常的经营、正常的朋友代购还是传销,要素之一就是它的盈利模式是不是靠发展下线、发展人头,或者说是不是我们所说的一种金字塔形的盈利模式。”

门槛低、成本少、信任度高、传播快……集多种优势的“朋友圈”成“生意圈”后,因缺乏评价机制、信用担保、法规监管,正成为山寨商品、钓鱼网站、网络传销的“温床”。

有媒体报道,通过微信发展传销,扩张速度较快,涉案人员和资金远超传统传销模式,甚至还出现了通过网络对传销人员进行操控,传销资金利用网上银行流转等情况。对此,国内多省工商部门已纷纷表示,要重点打击利用微信、互联网进行传播操控的新型传销。

实际上,朋友圈中此类营销模式已引起关注,今年2月15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 《关于整顿非法分销模式行为的公告》,宣布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以许诺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是非法分销,一旦发现将会进行永久封号处理。

发展下线获利可能涉嫌传销

“微商”、“微分销”,是指以“个人”为单位,利用微信、APP等载体,打破区域限制,实现可移动性的销售渠道。这种模式刚推出时,曾被业界寄予厚望,被视为营销的一场革命。

但是,交了钱买面膜,然后就可成为东家,享受三级分销返利,这种层层分级获利的“微营销”,形似著名的“庞氏骗局”。实质上是将后一轮投资者的投资作为收益,支付给前一轮投资者,依此类推,使卷入的人和资金越来越多。

知名互联网律师赵占领表示:“如果只是以代理销售产品为幌子,实际没有或很少销售产品,主要仍以发展下线会员方式获利,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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