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金金年年涨,农民自己花钱买的农保,为什么多年未涨?江苏泰州姜堰

原告:江苏姜堰农?????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711,住:???。

法定代表人:刘友余,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翟某,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该公司员工。

被告:泰州市盛欣?????程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01908-3,住:???道陈庄路158号。

被告:孙??,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肖?,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泰州市?????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49305-2,住:???。

被告:江苏瀚?????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2117-0,住所地兴化市戴南镇科技工业园。

被告:缪??,男,????年??月??日生,汉族,住兴化市。

被告:黄??,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泰州市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29494-x,住:???。

原告江苏姜堰农?????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泰州市盛欣?????程有限公司(下称盛欣公司)、孙??、肖?、泰州市?????限公司(下称利德公司)、江苏瀚?????限公司(下称瀚森公司)、缪??、黄??、泰州市珑?????有限公司(下称珑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翟某、刘某、被告肖?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盛欣公司、孙??、利德公司、瀚森公司、缪??、黄??、珑泰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盛欣公司偿还所欠原告贷款本金750万元、利息)。 2、案件的状态如显示为“已结案”的, 有可能只是法院所做的程序性结案,不代表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尚存在法院再次恢复的可能。案件状态如显示为“执行中”仅代表收录到本站时的状态,不代表当前状态,有可能当前案件业已结案,请您自行核实。

工作地点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民政工业园(江苏省/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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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梁徐镇

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开发区

原告泰州市姜堰区姜堰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住:???。

法定代表人丁才凤,主任。

委托代理人丁某,江苏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泰州市梁?????有限公司,原名泰州市梁徐?????担保有限公司,住:???村,企业注册号32128?????21798。

被告姜堰市?????器设备厂,住:???,企业注册号32128?????57383。

原告泰州市姜堰区姜堰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被告钱??、梁??、泰州市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农公司)、姜堰市?????器设备厂(以下简称华元纺织厂)、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4日立案受理。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以法律规定的其它方式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本院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审理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年??月8日依法作出(2015)泰姜商初字第0038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五被告银行存款120万元或查封其等额财产。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年??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丁某、被告钱??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梁??、惠农公司、华元纺织厂、陆??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年??月3日,被告钱??、梁??向原告借款1000000元,月利率15‰,每月20日结息,同时约定了违约金。被告惠农公司、华元纺织厂、陆??为被告钱??、梁??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日,原告按约向被告钱??、梁??提供1000000元借款。后自????年??月1日起被告未按约结息,原告追要未果。请求判令:1、被告钱??、梁??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自????年??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赔偿律师代理费损失27600元;2、被告惠农公司、华元纺织厂、陆??对被告钱??、梁??的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交如下证据:

1、借款合同二份、借款借据二份,证明????年??月3日,原告与被告钱??、梁??签订借款合同,当日,原告按约向被告提供借款1000000元;2、保证合同二份,证明????年??月3日,被告惠农公司、华元纺织厂、陆??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共同为……(本文书还有250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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