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房管局实名举报物业公司房管局备案违规

  又见实名举报,而这次的案例却有点特殊。2014年9月,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副会长陈善洪向市国土房管局实名举报会长胡伟权的公司有7份工程合同造假。结果国土房管局却将调查资料泄露给了被举报人,还涉嫌在复函文件中撒谎。一系列问题令举报人陈善洪无法再相信国土房管局房安所的公正性,决定向广州市纪委、广州市检察院及媒体同时举报国土房管局房安所和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

  这件事说起来真是无处不透着诡异的气息。照理说实名举报出于保护举报人的考虑,调查资料自然是联系举报人个人,联系其任职的机构本来就不符合常理。况且举报人和被举报人都在同一机构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任职,更应该注意。国土房管局却反其道而行之,在明知道是机构副会长举报会长的情况下,瞒着举报人副会长把资料给了协会,无论动机是什么客观上都是在给被举报的会长通风报信,这是调查被举报人之后结果还需要他来批示的节奏吗?

  之后发生的事情就更诡异了,举报人申请和所举报的合同有关的质量验收备案材料的信息公开,国土房管局回函说“您所要求获取的三份文件目前不存在”,但是合同的另一方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不仅确认了文件是存在的,还给举报人看过真实的合同,数额和国土房管局的备案相去甚远,并明确表示备案的合同就是伪造的。大概国土房管局的“目前不存在”是说目前国土房管局不希望它们存在吧。

  对于举报人的控诉,被举报人的解释是,因为去年9月协会发现了举报人违规骗取白蚁工程保治金而吊销了其公司资质,所以举报人“对他有意见”。吊销了资质就不能在协会进行合同备案,没有合同备案就不能在国土房管局进行工程验收备案,等于没有协会放行在白蚁防治界就没法混了。举报人就陷入了这样的境地,有意思的是,经过市法制办确认,资质准入2004年就取消了,国土房管局等各种要求进行资质准入审核的文件都是违规发文。

  无论被举报人和举报人之间有没有私人恩怨,都否认不了国土房管局将调查材料泄露给被举报人,并涉嫌对举报人撒谎以不存在为由不公开某些理应存在的文件。诡异到这种程度,国土房管局为了被举报人也是蛮拼的― 举报人没认清国土房管局不是自己的队友,而是被举报人的队友―他们一起假装着10年前就已经取消的资质准入还在共同持有一把白蚁防治领域的进门钥匙。

  实名举报不认事实认队友,广州国土房管局拼出了新境界。目前广州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之后是有更诡异的发展还是神转折,静待结果。

// false report 1206 又见实名举报,而这次的案例却有点特殊。2014年9月,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副会长陈善洪向市国土房管局实名举报会长胡伟权的公司有7份工程合同造假。结果国土房管局

实名举报西安湖畔家园开发商违规违法问题 [已回复]

   您好。我是大学毕业后回西安参与大西安建设的陕西农村娃。2011年家人东挪西凑血汗钱外加贷款,在广安路湖畔家园给我买了一套婚房。约定2013年12月底交房。开发商陕西天添置业公司在收取房款后,数次停工,后经浐灞管委会等政府部门协调,8年后终于完成主体(楼北侧还是一个巨大的坑),今年4月,家人接到开发商通知4月20日收房,在收房过程中,我发现它他们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问题:
1、开发商违反规定,直接向业主收取本该由房管部门代收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米140多元),不交,就不让业主们收房,大部门业主因为不懂或者迫于他们的淫威交了,他们收取金额巨大,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或者诈骗,请公安检察司法机关介入调查,退还业主。
2、违规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初装费2980元。其实早在2002年财政部就已经发文明确取缔天然气初装费,省物价局和西安市物价局也出台相关政策。
 3、合同约定2013年12月31日前交房,实际违约时间长达5年之久,本来是家人给我买的结婚用的婚房,如今孩子都打酱油了,期间我们在外租房居住,给我们造成多的大损失!收房时开发商竟然说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一分钱的违约责任也不承担,也没有理由,他们公司就是这政策,现在房价涨得厉害,你们愿意收就收房,不愿意收就原价退房。
4、楼内消防设施没有安装,消防箱没有消防龙带,没有水,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5、开发商让业主承担2016年到2018年的物业费。
6、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收停车费高达每小时4元,严重高出原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未与业主协商公示,属于自主定价,未在物价部门备案,违背市场调节价的基本原则。 
     大修基金和天然气初装费收据照片,相关视频和录音网上无法上传,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时可当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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