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知道2018全国文明城市公布是什么概念吗

中央文明办确定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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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18年,是本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内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本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严格落实“两个测评体系”内容标准,着力打造“腾飞之城、上善之州”城市品牌,倾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秀文化,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强市、生态文化名城,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做强城市经济的总抓手。要以测评体系为导向,结合城乡建设攻坚提升行动,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切实从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和日常行为养成抓起,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市民深刻感受到城市面貌、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变化,全面提高市民的获得感、满意度,本年度重点实施以下八项行动。

(一)以全民教育普及行动为载体,提高市民知晓率参与率

1.媒体宣传。即日起在滕州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中国滕州网、滕州文明网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经验做法,持续对好人好事、志愿服务、社会新风进行报道。不断拓展、完善宣传手段,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手机报等载体,提高报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时刻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创城的宏大声势,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教育引导效果。利用曝光台,把不文明的人和事公诸于众,发挥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信息化服务中心、滕州日报社、滕州广播影视总台

2.社会宣传。在全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交站点、道路路名牌、广场、公园、绿地、小区、建筑工地等设置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牌,刊播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志愿服务、文明出行等方面的公益广告。3月底前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确保达到广告总面积的30%以上;每处公交站台至少设置两块公益广告;主要交通干道道路路名牌公益广告实现100%全覆盖;各类公园、广场在显著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出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内容公益广告6幅以上;镇街、村居(社区)综合性文化中心必须设置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城区主干道LED显示屏要实现公益宣传全覆盖;背街小巷、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窗口单位等其他公共场所要合理设置公益广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少年宫、美术馆、纪念馆等要设置公益广告和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展示。各窗口单位要设置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和展示行业规范。中小学校门口要设置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文明校园创建公益广告,展示中小学生守则;4月底前,每个街道分别在城区主干道和重要节点设置4处以上核心价值观景观式公益广告。以上公益广告要做好日常维护,长期保持。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工局、市民政局、市墨研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服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商行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火车站、高铁站、各窗口单位、各镇街

3.特定人群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等为重点,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电话调查等方式,以创城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全市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6月底前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90%,中小学生会背诵核心价值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街道

(二)以市民素质提升行动为载体,形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4.开展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3月份启动“爱文明家园、做文明市民”文明出行三项行动,在全社会倡导礼让斑马线、排队上下车、不乱扔杂物,组织开展“排队日”、“让座日”等主题活动,大力弘扬遵守秩序和文明礼让之风,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每月利用不少于2个周末组织志愿者集中开展交通不文明行为大劝导行动,通过发放“文明交通”宣传材料、劝导交通违法行为、维持站台乘车秩序等形式,对各类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状况,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团市委、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5.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行动。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居等公共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节俭养德宣传。5月底前组织宾馆、饭店、餐馆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文明节约用餐宣传标语、宣传画,在每个餐桌摆放文明餐桌提示牌,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用餐、勤俭节约”提示语,培训服务员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同时,大力提倡不抽烟、不酗酒、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纸屑的良好用餐习惯,营造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服局、各镇街

6.开展公民文明旅游素质提升行动。3月底前在出入境办证大厅、旅行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摆放文明旅游宣传材料和布置公益广告。利用五一、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开展文明旅游集中宣传活动,形成文明旅游浓厚氛围。4月底前启动文明风景区创建活动,各风景区设立文明志愿服务岗和文明监督岗,设立旅游工作者“四德榜”。年终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导游、文明旅行社、文明景区。

7.大力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5月底前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和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中国滕州网、滕州文明网、滕州在线、滕州广电网、百度贴吧滕州吧等网站论坛每月设置网络文明议题不少于4个,引导网民文明上网、阳光跟帖、理性发言,用正确的理想信念、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传播社会正能量。

责任单位: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滕州日报社、滕州广播影视总台、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市文明办

(三)以市容环境整治行动为载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8.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制、街长制,突出整治背街小巷、公路铁路沿线、主要河道、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整治城乡各类乱涂写、乱张贴问题。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集中整治,打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9.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规行驶等问题,科学设置施划城市公共停车位和道路临时停车区域;重点解决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和电动车随意穿行、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公交车、出租车要带头遵守各项规则;全面加强对各类三轮车、摩托车、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坚决曝光一批、处罚一批,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确保10月底前全市交通秩序实现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0.实施市政设施改造。加快市政设施建设,力争10月底前实现主干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自行车道、人行道平整畅通,无破损、沉降,道路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6%以上,给排水畅通。维护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功能完好,各类指示牌、标识标线、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要功能完好、设置规范、管理到位。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和养护水平,及时补植、修剪、清理绿化苗木,实现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年底前实现每条主干道设置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并制作设有标识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体育局、各街道

11.加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落后、商贩占道经营、经营证照不齐、场所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年底前,各街道至少新建或提升1处农贸市场,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场划行归市合理,经营户持证亮照,业主自律意识增强,确保10月底前达到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标准的基本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优化产销对接,建立准入机制,规范现场制售门店经营行为,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保障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

(四)以社区提升行动为载体,优化人居环境

12.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6月底前理清小区管理责任,健全物业服务机构,确保每个小区有人管、能管好。3月份启动物业管理提升年、文明物业创建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10月底前确保各小区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卫生状况良好,环境绿化美化,人防、物防、技防齐全,消防通道通畅,小区内秩序井然,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破坏绿化、露天排水等现象,实现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街道

13.多措并举解决基础设施难题。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每个小区都应设有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市民学校、专门用于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并建立管理使用制度,有活动记录。3月底前各镇街要摸清底子,形成建设计划,充分利用闲置用房、场地,或采取租赁形式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建设。10月底前各小区要确保设有体育设施,并保持无损坏,无挪作他用或侵占。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各街道

14.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底前各小区设立“道德讲堂”,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居民,年底前各街道组织辖区内80%以上的小区开展好邻里、文明家庭、文明楼道等评选活动,鼓励社区居民晒家风、晒家训。积极组织开展社区文化节、社区运动会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利用清明、端午、中秋、重阳、春节等传统节日,各小区开展祭扫、感恩、敬老等活动不少于1次,引导居民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弘扬传统美德。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广新局、各街道

(五)以志愿服务行动为载体,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创建的局面

15.壮大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各级各类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志愿服务队伍,5月底前在各级文明单位中全部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并在山东志愿服务网登记注册。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场所、窗口单位普遍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点),探索推广“社工+志愿者”的工作模式。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各镇街、各级文明单位

16.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根据供需双方的实际,设计开展群众有需求、便于志愿者参与的平安、助残、文化、科普、旅游、邻里守望、关爱山川河流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以及扶贫帮困、慈善捐助公益活动。在农村以帮扶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开展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宣传普及、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法律援助、心理健康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脱贫攻坚。本年度全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500次。加大志愿服务工作在各类文明创建测评中的分值比重,促进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妇联、各镇街、各志愿服务组织

17.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增强人们对志愿服务的认知认同。加大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推树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山东志愿服务网,落实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使用、项目对接、服务记录、嘉许回馈等制度,以制度化促进经常化规范化。本年度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4.8万人。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滕州日报社、滕州广播影视总台

(六)以诚信主题实践行动为载体,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18.精心组织诚信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主题活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人们真诚做人、守信做事。3月份开始在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主题创建活动;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利用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以信取胜的知名企业,曝光失信败德的典型案例,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经信局、市商行办、市供销社、市食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

19.建立诚信奖惩制度。6月底前召开诚信建设专题会议,完善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工作机制,定期发布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探索建立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探索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违法者共同依法实施惩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银行

20.实施“厚道鲁商”倡树行动。引导企业以“合规、履约、服务”为重点,加强信用管理,落实信用责任。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诚信教育和培训,引导他们诚信守法经营,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打造诚信品牌,传播诚信理念。引导企业将守法诚信贯穿合同履行、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依法纳税、征信管理等各方面。充分利用厚道鲁商三级联创平台,让更多的滕州企业家进入省市品牌形象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七)以乡村文明行动为载体,推动文明创建向农村延伸

21.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巩固、深化、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集中开展垃圾清理、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推行垃圾源头减量。深化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美在农家”创建活动。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长效。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明办、市妇联、市统计局、各镇街

22.抓好乡风民风建设。把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树立文明乡风,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并充分发挥作用,5月底前完成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培训。3月底前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符合实际的红白事操办标准。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婚丧仪式办理水平,丰富其文化内涵。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各镇街

23.推进文明村镇建设。按照省“百村千镇”建设示范工程要求,积极倡导村村有一约四会、文化街文化墙、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文体小广场、文化活动队伍、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志愿服务组织、乡村文明行动标识等“八个一”。建好用好农村文体小广场阵地,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文明村镇创建,力争“十三五”末,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妇联、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各镇街

(八)以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为载体,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24.广泛开展经典诵读活动。10月底前组织“国学小名士”青少年经典诵读电视大赛,坚持重心下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举办比赛。利用清明节、“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继续开展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组织开展“践行文明行为规范 我为文明滕州代言”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少工委

25.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对现有中央和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积极参与山东省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迎接省文明办、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级以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活动情况抽查。10月底前组建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辅导员队伍,举办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优秀成果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各镇街

26.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6月底前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经营性娱乐场所。坚决取缔校园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同时确保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全市网吧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广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

为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凸显成效,年度内打响七大攻坚战。一是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打响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攻坚战,推进户外广告扎口管理,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审批、设置、管理程序,加大公益投放比例。二是由市公安局牵头,打响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战,加大对各类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惩戒力度,坚决清理非法营运三轮、四轮车辆,城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三是由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各自职责,打响城市建管提升攻坚战,紧紧围绕测评体系要求,推进城建新项目,改造提升老旧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逐步达到道路、公厕、无障碍设施、路灯等方面的测评要求。四是由各街道牵头,打响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小区院内、楼道内干净整洁、秩序井然,不留卫生死角。五是由市文明办牵头,打响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攻坚战,通过开展广泛宣传,策划开展各类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陋习顽疾,养成文明的言行举止,做文明人、讲文明语、行文明事。六是由市综治办牵头,打响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达到测评体系对校园周边200米内环境标准的测评要求。七是打响移风易俗攻坚战,由市民政局牵头,推动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由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全面落实《枣庄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确保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机制

(一)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项行动、七大攻坚战,各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镇街、本单位创建的具体实施意见和详细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层层分解任务,拿出具体办法,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体系,一件一件地抓细抓好抓实。

(二)建立评比表彰机制。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评先树优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市级要继续开展十佳文明服务窗口和十佳文明服务标兵、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各镇街要继续深化“十星级文明户”、镇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市直各单位也要广泛认真地开展评选文明职工等评先树优活动。

(三)完善基层创建机制。大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梯级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创建细胞,夯实文明根基。对照创建标准,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着力点,从抓好关乎民生的小行为、小项目、小工程入手,为群众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引导人们从“捡一片纸屑、让一个座位、伸一把援手”做起,逐步提升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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