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上海人刘先生在嘉兴合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GLC260,花费40多万元。谁知道,车还没出4S店就出了交通事故。
那么,谁该来为这个事故负责呢?
提车当天,业务员将车开过来准备交给刘先生,不料在倒车时不慎与一辆奥迪车发生刮擦,导致车身受损。
刘先生闻讯过来一看,心里凉了半截,就提出要更换车的要求,理由是车没交到自己手里前发生的事故,因此责任不在自己,自己不可能花钱买一辆事故车。
这样看来,刘先生的理由确实很充分。
花那么多钱买一辆维修过的车,
事故发生后,4S店方面马上就因为业务员操作不当而发生事故表示道歉,并承诺免费将车修好,同时给予相应的补偿。不过,对于刘先生提出换车的要求4S店表示不认可,理由是客户已经签字确认,证明车已经不再属于4S店。
意见无法统一,双方第一次协商未果,刘先生心里很不爽。
记者了解到,刘先生到4S店买车已来多次,第一次是定车并支付定金,第二次是来支付车款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同时在交接单上签字。第三次来4S店是办理剩下的手续以及上牌等。
“对于客户新车被我们员工刮擦这事,客户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表示道歉,也会进行相关补偿。但要说到换车肯定是不符合要求的,毕竟 从客户签字确认的那一刻起,车辆已经属于客户的了。”4S店方面表示。
南湖区消保委驻汽车商贸园的工作人员
在客户签字确认之前,车辆是属于经销商的。这时候车辆有任何问题,与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消费者可以拒签或者要求更换。签字以后车就属于消费者的了。其实,这种情况与买来一辆新车别人开时出交通事故一样,那就应该由开车这个人来承担相应责任。这边无非肇事司机是4S店的工作人员罢了,所以4S店进行相关赔偿,是理所当然的。
后来,经过再次协调双方终于达成了意见,由4S店来负责免费维修,4S店再补偿刘先生4500元现金。
今天,在谈到此事时刘先生说,“开始我不懂所以要求换车,现在知道签字确认后车就是属于我的。心里肯定不舒服,但没办法呀。”
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南湖晚报汽车顾问团成员丁远桂
在提车前,客户要认真检查供方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对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检查、确认,填写《商品车交接单》。一旦签字确认,出了什么问题就只能按照三包法等来处理事情,达不到退车要求的,肯定不能退车。因为客户已经签字确认,因此4S店方面处理方法并无什么不妥。
2014年,李某在北京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一汽大众速腾,当天付钱但未提车,后来车被撞坏,他要求4S店退还购车款并赔偿。4S店辩称,交钱后车辆所有权归李某,4S店只是建议等取得临牌后再来提车。故不应当由4S店承担责任。
密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4S店尚未对车辆进行PDI检测,车辆尚处于运输模式中,应当认定被告尚无转移所有权的意思,车辆尚未交付。其次,依据约定该车辆也还没有完成交付。故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名词解释:PDI检测是一项售前检测证明,是新车在交车前必须通过的检查。因为新车从生产厂家到经销商处经历了上千公里的运输路途和长时间的停放,为了向顾客保证新车的安全性和原厂性能,PDI检测必不可少。
via.南湖晚报 记者 龙凌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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