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丢了,分公司关闭,员工保丢不保损怎么投诉样维权

  随着电商的崛起,快递业也一骑绝尘,发展很快,有的甚至去纳斯达克吸引老外的钱。但是,快递业并非白璧无瑕,存在的问题也着实令人头痛,如暴力分拣、私拆包裹、包裹延误、快件损毁或丢失、假签收、个人信息泄露等。国家邮政局曾对快递服务满意度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丢件、快件损毁是消费者对快递业投诉的主要问题,快件延误、服务态度差、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等,占快递业务有效投诉量的85.4%。可见,快递行业问题多多,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单说暴力分拣,这些年来被媒体曝光的情况就不少。包裹在空中被扔来扔去,“咣当”一声掉在地上,包裹内的东西也就可能变得“体无完肤”,于是快件损毁变成现实,消费纠纷由此开始。为解决这一棘手问题,保价服务应运而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包裹出了问题保价来扛。
  然而,似乎保价也不是万能的。因为有的快递公司竟然声称,保价服务只保丢,不保损!笔者听见这一怪论,先是发出两声“呵呵”,进而觉得这样的快递公司、如此的保价条款太损人。这并非空穴来风,江苏苏州的法院还真审过这种奇葩案子。
  2016年11月底,经营手工艺品的吴先生通过某快递公司向远在河北石家庄的客户邮寄了两件骨雕制品。在寄件时吴先生对两个包裹都选择了保价,共计支付保价费150元,保价金额合计5000元。谁知吴先生的客户在收件时发现一个快件已经严重损坏,而另一个快件则不知所终。当吴先生索赔时,快递公司表示保价条款中明确“只保丢不保损”,不愿意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吴先生的损失。但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被告之间的邮寄服务合同成立并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合同约定。被告作为涉案货物的承运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于是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吴先生货物损失5000元、保价费150元,合计5150元。
  吴先生虽然赢了官司,但他当初签下的可能真是一份“只保丢不保损”的快递合同。应该明确,“只保丢不保损”的合同条款既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邮政法》已经说得很清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保价,保的就是丢失和损毁的风险,快递公司哪能在法庭上拿出“只保丢不保损”的说辞来对抗呢?这样的合同显然不合理、不合法,相关条款是地地道道的霸王条款。
  将邮件完好无损地送到消费者手中,是快递企业当然的责任。换句话说,即使消费者没有保价,经营者也有义务完成邮件递送,并承担邮件损坏的赔偿责任。所以中消协对快递业设立保价服务条款是持有质疑态度的。这些质疑包括:对于未保价消费者,其快件丢失、损毁后,快递企业应如何进行赔偿?快递企业可否以格式条款形式,限制赔偿额度仅为快递运费的几倍?这种做法是否减轻了快递企业的责任?对快递延误应如何赔偿?至于“只保丢不保损”,本属奇谈怪论,都用不着去多费口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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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打包了快递,到了邮政明确电锅价值1500保价了两千,但邮政员说保价不保损坏,但还是邮寄了,7天后邮寄到了,但物品损坏了,拒收后,说打包不符合标准,后来电话人员说你这邮政普通... 自己打包了快递,到了邮政明确电锅价值1500保价了两千,但邮政员说保价不保损坏,但还是邮寄了,7天后邮寄到了,但物品损坏了,拒收后,说打包不符合标准,后来电话人员说你这邮政普通运输保价不保损毁,也提前告知了些就不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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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5投诉 贵重物品一定走顺丰 其他的都不靠谱 坏了也得赔 邮政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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