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门面房租涨价有法规吗能不能签两年 先付半年房租


房东涨租金,可以随意定价。合同存续期间,承租人还可以有法可依,不用低三下四。但是续租的时候,特别是商铺的房东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狮子大开口,反正没有哪条法律可以管制约束,爱租不租,“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可是这对承租人太不公平了!商铺不同于家庭住房,哪个承租人不需要投入装修设施费用,靠时间熬出来的生意,而且就目前的情况,费用一般比较高昂,如果拆除就全部浪费,不拆,只能让房东不当得利。
国家的法律只说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缺乏可操作性。“法不禁止即为合法”,那房东就当然可以一本暴利了。但是对于承租者而言,什么“优先租赁购买权”、什么“协商”,实际上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是人家房东“砧板上的菜,想咋切咋切”,不同意房东的霸王条款就得面临更大损失。
——这样悬殊落差的不公平局面怎么让租客和房东之间和谐相处,怎么能不抬高物价??怎么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怎么能缩小贫富差距???
住房和商铺租金涨幅没有相关的国家部门监管,对于房东随意涨租现象,市场监管尚属空白,完全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 仅仅以“市场经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字眼蒙混过关。谁愿意被打被欺负啊?但是“法律无情”呀,国家法律都偏向富人,处于劣势地位的人只能忍气吞声,任人宰割。“协商”?人家房东不愿意“随行就市”,不愿意参考邻近房屋的租赁价格,坚持要想怎么涨就怎么涨,你只能当孙子。
门面房东可乱涨房租,为什么没法维护租房者利益?我们国家什么时候能有这方面明确的规定呢?利益是两方面的,法律不可以这样只有单方面的利益维护啊!!!!房东凭什么可以随意大幅度上涨租金?
我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应该比纯粹的市场经济更具有优势才对。国家一直强调关注民生,关注人民的“吃穿住行”,“吃和穿”对于现在的大多数人来说,不算大问题了。但是“住”的问题,似乎国家很关心,除了关注家庭住房,有没有关注过商铺租赁房屋呢?国家一直在强调:和谐社会、依法治国、有法可依、鼓励创业就业、缩小贫富差距,但是,中国到目前为止,怎么就没有法律对“房东肆意大幅度增加商铺房租”进行管制和约束呢?
“前几年店面租金占生意开支的三分之一,大家都认为没有什么不合理的,生意做得还不错,可是近两年这个租金的价格一涨再涨,几乎占了大半的利润。生意差的时候,挣的钱还不够交房租。。。。。。
希望当权者们,赶快研究制定怎么保护这些门店小商户们吧!!现在房子的租金不是上涨了是在爆涨,在不出台措施保护这些小商户,要不了几年,这些经营多少年的小商户都得完蛋!!!
德国房价十年不涨原因:
房价、房租超高和暴利者,地产商和房东甚至要坐牢。我国应该象德国学习,用法律规制好房屋租赁关系,让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和谐,快速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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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属于方违约,你可以直接收回房屋。

你和方的合同到期就收回

房租到期可以直接清走租户就可以,实在不行就采取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合同时间截止就可以收回房子

首先要看你和方的合同里有没有转租权,(一般门面房都有)有的话你就等着到期在收回了,没有得话随时让第二方搬走

你可以走法律的手段!起诉和你签合同的租户

回答体现您的专业素养,更容易被用户关注怎么办?没付房租肯定就是要收回房子的,但是您和第二方就扯不上了,必须得找方和您签合同的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有转租的权利就可以直接收房。

房租的递增在有些时候看起来是有些不可思议的,因为这样涉及到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如果涨幅偏少房东是不愿意的反之房客有坐不住了,所以如果保持不变那又是不可能呢?那么房租租赁租金递增如何计算,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应该更清楚的表述房租的递增关系呢

  • 不仅房价上涨迅猛,房租也连年上涨,租房压力越来越大。以前买不起房,现在租不起房。租不起房子怎么办呢?小编认为,租不起房一方面是由于房租上涨,另一方面和自己的租房要求有很大关系。租房只是个选择的过程,有钱可以租个好点的房子,没钱可以租个条件差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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