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社保可以退吗怎么办理退购

  小编表示,一般情况下,社保是不可以退保的,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还是可以办理社保退保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社会退保手续:

  ①参保人在职期间死亡的;

  ②参保人曾在我市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后迁出外市定居的;

  ③参保人出境定居的;

  ④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的。

  如参保人在职、非领取失业待遇期间死亡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之一,可在办理退保时一并办理领取死亡待遇手续:

  ①广东省户籍的参保人,只在我市并没有在其他城市参加社会城镇的在职人员和非领取失业待遇期间死亡的人员,于2011年7月1日后死亡的;

  ②广东省户籍的参保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统筹地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和非领取失业待遇期间死亡的人员,若我市是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于2011年7月1日后死亡的;

  ③在我省参保的外省户籍人员存在跨省参保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未办理转移的,由其遗属选择在我省或外省其中一个社保机构领取抚恤金与丧葬费,如选择在我省领取,且我市是参保人最后参保地的,于2011年7月1日后死亡的。

  参保人注销中国居民户籍后出境定居的,必须由本人办理,并出具:

  ①公安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已加盖“注销”字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②定居港、澳的参保人提供港、澳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定居其它国家的参保人提供护照及复印件;

  ③在中山开户的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借记卡)(工、农、建、中、交通、广发)及复印件(银行卡需双面复印)。

  参保人在职时间内死亡的,由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代办。

  ①死者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②死亡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凭证之一:

  a.公安局开具的死亡证明及复印件(需有死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b.公安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需有死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c.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及复印件(需有死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③死者在中山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借记卡)(工、农、建、中、交通、广发)及复印件(银行卡需双面复印);

  ④划入非死者帐号的需填写声明书;

  ⑤代办人需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a.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同属一户口)及复印件;

  b.属父母或子女关系的,需提供户口簿(同属一户口)或公安局出具的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c.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外人员继承的,需提交继承公证书复印件。

  ⑥如符合在中山领取死亡待遇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支付《在职、失业人员死亡待遇领取证明》(原件,本市户籍不需出具)和其他参保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保证明复印件(如参保人仅在中山一地参保的,无需提供)。

  参保人迁出外市定居的,必须由本人办理,并出具:

  ①公安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已迁出本市);

  ②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③在中山开户的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借记卡)(工、农、建、中、交通、广发)及复印件(银行卡需双面复印)。

  ⑷异地领取退休待遇

  参保人既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时也参加我市农村养老保险的,并在异地领取退休待遇的。参保人须申请办理农村养老保险退费后,再办理在职退保。

  在职退保必须由本人办理,并出具:

  ①异地领取退休待遇证明;

  ②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③在中山开户的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借记卡)(工、农、建、中、交通、广发)及复印件(银行卡需双面复印)。

  ⑸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在职退保

  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办理出境退保的,必须由本人办理,可带翻译人员,需出具:

  ①参保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需注明姓名、参保号、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内容);

  ②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书(外国人书面申请需附中文译本);

  ③外国人提供本人护照及复印件,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及复印件;

  ⑤在中山开户的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借记卡)(工、农、建、中、交通、广发)及复印件(银行卡需双面复印)。

  ⑴参保人或代办人携上述所需资料到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结养老保险退保审批手续并签名确认;

  ⑵退保业务办理完结后,待遇即日可到账,参保人或代办人可持存折或银行卡到开户银行领取待遇。

  办理时限:即到即办。

  ⑴在职死亡退保注意事项:

  ①广东省户籍的参保人,只在我市并没有在其他城市参加社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或非领取失业待遇期间死亡的人员,于2011年7月1日后死亡的,由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提供该参保人未领取死亡待遇证明(原件,属本市户籍的不需出具),可在我市领取抚恤金与丧葬费;

  ②广东省户籍的参保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统筹地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或非领取失业待遇期间死亡的人员,于2011年7月1日后死亡的,若我市是参保人最后参保地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提供该参保人未领取死亡待遇证明和其他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供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保证明,可在我市领取抚恤金与丧葬费;

  ③在我省参保的外省户籍人员存在跨省参保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未办理转移的,由其遗属选择在我省或外省其中一个社保机构领取抚恤金与丧葬费。

  如选择我省领取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提供该参保人是否参保和领取死亡待遇证明,若我市为最后参保地的,按上述①或②办理。

  如选择在外省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我市社保机构只退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④如参保人家属不能向我市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出具该参保人未领取死亡待遇证明的,我市社保机构只退个人帐户储存额;

  ⑤参保人只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纯农保),不符合领取抚恤金与丧葬费待遇。

  ⑵如需我市社保机构开具《在职、失业人员死亡待遇领取证明》的,参保人家属需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等死亡证明(该证明中必须注明死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死亡时间),《在职、失业人员死亡待遇领取证明》原则上只出具一次;

  ⑶办理在职死亡退保时,如无法出示退保人本人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借记卡)(工、农、建、中、交通、广发),可提供直系亲属或遗产法定继承人在中山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⑷因社保费未及时到帐,导致个人帐户没有足额划入的,可由退保人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是按现有个人养老帐户实际储存额即时办理退保;二是待个人帐户金额到帐后,再办理退保;

  ⑸根据《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资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2011年7月1日后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抚恤金与丧葬费的发放标准按参保人的死亡时间来进行判断,于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死亡的,其发放标准为2010年的市社平工资(3382元)的三倍发放,即抚恤金为3382×3=10146元整;丧葬费为3382×3=10146元整。于2012年7月1日后死亡的,其发放标准为2011年的市社平工资(4035元)的三倍发放,即抚恤金为4035×3=12105元整;丧葬费为4035×*3=12105元整。

我的一个同事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已超过一年,问现在可以随时到人社部门办理吗?延缓期间涉及的养老金怎么处理?

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单位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个人帐户继续记载,但其延期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人社部门按其到达正常退休年龄时批准退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下月计发待遇。如正常退休年龄至批准退休期间有调整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调整标准,基本养老金按增加后的标准计发,但不予补发。由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对档案托管人员延期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也参照以上规定执行。因劳动保障部门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按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批准退休,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下月计发待遇。延期退休期间有调整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调整标准并补发调整的基本养老金。

社保局回复上期网友问题

你问怎样进入社保查询系统的问题。你可以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查询或者关注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荆州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你问四川的社保卡能否在湖北用的问题。如果你的保险关系转移到湖北之后,就需要另外办理新社保卡。

你问100%缴费怎么没有医保的问题。目前灵活就业人员100%标准缴纳的只包含养老保险,医保需另外去医保部门办理缴费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你问在外面买了社保,在家还需不需要买农保的问题。老家的农保暂时不需要缴纳,因为你在外面买了快10年社保了,将来缴费达到15年及以上就可以按规定在职工保险享受养老待遇了,如果你之前缴纳的农保可以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一并计算待遇。

你问今年社保缴费要缴多少,有没有在收的问题。社保缴费一直由地税部门委托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今年100%缴费标准为每年9288元,90%缴费标准为每年8356.8元,80%缴费标准为每年7430.4元,70%缴费标准为每年6501.6元,60%缴费标准为每年5572.8元。

网友“a莲(汽车装饰)”:

你问交社保后还交不交农合的问题。如果你是个人身份窗口缴费人员,要弄清楚是否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这两项都是需要你个人单独缴费的。

你问2014年在珠海交过社保,现在一直没交的问题。按照现行的政策你是可以在珠海续缴的,但如果没有在珠海务工了,可以去珠海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你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松滋后再接着续缴。

你问男性在一线和管理岗位工作过,能否55岁退休的问题。现行政策是不能办理退休,只能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条件才能提前办理,否则都是60周岁退休。

你问办理退休手续本人不能回来,可否请人办理的问题。办理退休审批涉及的资料和信息需要你本人确认,如果你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回来,可以和我们经办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和咨询。

关于社保补贴的事宜请你到市就才局咨询和办理,联系电话 。

网友“艾菲尔上的铁塔梦”:

你问去年在杭州买的社保断交一年,现在回湖北上班了,怎么在湖北办理养老保险及断交的保险补缴问题。一是在杭州补缴后将保险关系转回湖北务工地,然后再接着续缴;二是不补缴,在湖北缴费后到时合并在一起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你问缴费单据丢了怎么办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不要紧,因为你的缴费存根传到社保部门后会自动记账的。

1、?在手机上打开松滋人网微信公众号?选择中间生活服务窗口?点击社保之窗?即可查询往期社保之窗所有内容。

2、社保之窗栏目会定期在每周四与大家见面,如有疑问可留言,我们会在下一期栏目统一回答您的问题。

3 、您也可以直接拨打政策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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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带上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去社保局办理即可。

个人社保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社保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

1、只能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生育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社保可以退保,但是要资料齐全才可以退保。

  1.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1.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2. 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1. 社保非因以下情况不得退保退费。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2. 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

社保都是分两个账户管理。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无论你是单位交还是自己交,都这样。

自己全额交的,40%的钱进入个人账户,60%的钱进入统筹账户,统筹账户部分相当于你承担了单位缴费部分,这个部分是不能退的,只有将来享受养老金才能得到的。

城镇户口只有死亡、出国定居或者到法定退休年龄交费不满15年,才能退个人账户部分的钱,不能随便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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