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封存满两年提取显示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户以两年多,已在户籍所在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可以异地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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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登记业务

  2002年3月24日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第十四条关于“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二、业务分类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指南  (企业单位及其他单位)  一、开户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验看、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经办人身份原件验看、复印件1份  7、经人社部门盖章的单位近期社会保险缴费单原件验看  8、劳动用工登记证原件验看、复印件1份  9、职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1份  10、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登记表》、《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各一式2份填写盖章)并携带电子数据盘  ▲以上资料所提供复印件均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办理流程:  1、带上述开户资料至公积金中心办理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  2、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电子数据盘至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新增人员开户。  (机关事业单位)  一、开户资料:  1、经编办审批机构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2、法人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验看、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5、经办人身份原件验看、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6、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登记表》、《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各一式2份填写盖章)并携带电子数据盘   二、开户流程:  1、带上述开户资料至公积金中心办理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  2、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电子数据盘至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新增人员开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指南  一、缴存对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存满一年,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的,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开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登记申请表》(表格下载,一式2份填写完整)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本人本市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市社保征缴中心打印近一年的《个人应缴实缴明细单》或《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具有稳定收入的证明材料:   ①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及本人近12个月银行收入流水。(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提供本人近12个月银行收入流水或近12 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他资料:个人缴存者提供承包经营收入的相关协议,自主产权房屋、设备等动产或不动产租赁合同,以及执业资格证书等,也可视情作为其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1、带上述开户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缴存公积金开户手续  2、个人缴存者按照协议规定的扣款日,提前足额向银行卡内存入当月公积金缴存额,并及时关注账户变动情况。  备注:个人缴存职工应当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贷后停缴达到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和相关经办银行应提前收回贷款或对贷款余额部分执行同期商业住房贷款利率。  单位办理人员公积金缴存变更指南  (企业单位及其他单位)  一、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资料及流程:  1、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进入表格下载→归集)下载《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纸质版一式2份填写盖章。  2、①办理新增人员:提供职工劳动合同书或者单位人员调令原件验看。  ②办理减少人员:提供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者单位人员调令或退休文件等原件验看。  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单位需写特殊说明并盖章。  3、单位经办人员带《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电子数据盘,将变更人员数据信息拷贝至业务大厅窗口人员。  4、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综合窗口打印《单位汇缴登记回单》。  5、各缴存单位根据回单金额选择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中心账户。  (机关事业单位)  一、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资料及流程:  1、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进入表格下载→归集) 下载《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一式2份填写盖章。  2、①办理新增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员工提供职工劳动合同书原件验(正式员工无需要提供)  ②办理减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员工提供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验看。(正式员工无需要提供)  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单位需写特殊说明并盖章  3、单位经办人员带《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电子数据盘,将变更人员数据信息拷贝至业务大厅窗口人员。  4、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综合窗口打印《单位汇缴登记回单》。  5、各缴存单位根据回单金额选择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中心账户。  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一、 缴存范围及原则  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进城务工及从事自由职业的农村居民(含本市户籍到外地务工及从事自由职业的农村居民,在本市务工和从事自由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均可申请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缴存人)。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坚持本人自愿缴存的原则。进城务工农村居民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乡镇或街道为缴存单位,由乡镇或街道指定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立专用账户。各乡镇或街道为进城务工农村居民缴存住房公积金设立办理窗口,指派专人办理。  本市户籍的缴存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或街道申请办理,非本市户籍的缴存人到其居住地乡镇或街道申请办理。  二、缴存单位办理缴存流程  1、缴存单位开户  提供材料:  (1)乡镇或街道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登记表》  缴存单位必须开通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  2、缴存单位每月申报  缴存单位每月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封存、转移及汇缴手续。  三、缴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  提供材料:  (1)《马鞍山市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缴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4)参加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本市户籍的缴存人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工作或从事自由职业的证明;非本市户籍的缴存人由务工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其居住地的社区开具从事自由职业的相关证明。  (6)缴存单位为缴存人办理开户登记业务后,缴存人凭审核并签署意见的《马鞍山市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至指定 的商业银行网点开立银行卡。并与该商业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7)商业银行将开户成功的个人信息,每月集中给缴存单位。  四、公积金缴存  1、每月10日为缴存公积金业务的扣款时间。缴存人在每月10日前将款项存入银行卡中,以备扣款。  2、委托扣款银行于每月10日扣划缴存人的资金,并及时将扣划情况反馈给缴存单位,并将扣款未成功信息发放给缴存人。  3、若缴存人未按期存入缴存公积金款项,造成缴存银行扣划不成功,由缴存单位(即乡镇或街道)负责催缴。15日扣款银行再补划一次。  4、缴存单位每月根据扣款银行提供的扣款清单,从公积金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汇缴申报,上传变更清册。  说明:资金扣划成功的进行公积金汇缴;资金未扣划成功的,公积金个人账户暂作“封存”,待资金扣划成功后进行公积金补缴。  单位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指南  一、封存条件: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单位整体封存、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尚未重新就业的可予以办理封存手续,其账户由所在单位或转入管理中心封存户集中管理。单位应自停发工资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封存手续,保证职工个人账户清晰、准确、可追溯。  二、申请材料:  1、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有关批准文件、工商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或报纸声明、受理回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封存)登记申请表》(下载)单位盖章且一式四份  3、单位封存人员名单清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  三、办理流程:  1、将上述材料交于公积金中心征缴管理科审核,并对该单位账户内所有人员(含封存)身份证号码、账户余额、提取条件、贷款情况等进行检查,提供单位缴存人员状况明细表,  2、缴存职工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单位告之其继续缴存义务,并转入个人缴存户缴存;  3、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缴存单位通知其前来办理销户提取;  4、缴存职工在其他单位缴存公积金的,单位通知其前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并户手续。  5、符合上述条件后,征缴管理科签署审批意见交于中心综合业务科办理单位账户全体封存手续,需要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代管职工个人账户的,提供职工个人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代管的书面申请、委托代管职工信息花名册。  6、缴存单位账户整体封存转移的,提供转移职工花名册、转移申请单,将所有职工(包括正常缴存和封存职工)账户全部转移至新单位,原账户注销。  备注:单位账户长期处于停缴状态,也无法与单位取得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体审议后有权通过在网站、登报公示等方式,对类似情况的单位账户进行封存并注销,原有的职工信息转入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指南  一、外地住房公积金转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接收函)一式两份  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2、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当场审核职工信息。  ②信息相符的予以转移销户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给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二、本市公积金转出至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1、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相关公积金转移手续  备注:1、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直系亲属代办需要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非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在马鞍山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及冲还贷业务的职工,需先取消冲还贷,再办理公积金转出致至异地的手续。  3、对于暂时未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城市与马鞍山市之间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缴存职工仍需在转入地开取接收函按原方式到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转移。

  一、设定依据  2002年3月24日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业务分类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商品房 )  一、必备证件  1、提取申请人的: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取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代办;  4、收款银行卡: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必须是Ⅰ类性质储蓄卡,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通常是本人在某家银行办理的第一借记卡。  二、提取证明材料  (一)购买本市商品房   1、购房备案合同;   2、购房发票或银行交款凭证;  (二)购买异地商品房   1、购房备案合同 ;  2、购房发票或银行交款凭证 ;  3、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如房屋办理了住房贷款,还需提供:  1、借款合同  2、还款记录  3、异地纯公积金贷款、异地组合贷款还需提供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回执   三、提取额度:  1、以购房发票或银行缴款凭证日期为准,提取额度截止最后一次交款当月个人账户余额;  2、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提取额+贷款额不能超过总房款)。  四、提取次数  每套住房只能以购房的名义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五、提取到账时间:采取转账方式,实时到账  六、其它  (一)不以自住为目的的两个及以上自然人共同购房,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如系未婚男女婚前共同购房,购房时按规定比例可提取购房人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婚后另一方凭结婚证可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不能以购房名义提取;  (二)未婚子女首次单独购房提取父母公积金另需提供:  1、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薄或公安部门证明  2、子女签字确认的婚姻状况(未婚)承诺书  3、户籍地或购房所在地房屋不动产部门出具的子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三)购房办理公积金提取后因故退房,应退回所提公积金;  (四)购买非住宅类性质的商服、公寓的商品房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购买本市住房,所有提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不需要复印件; 异地购房首次提取,需要留置复印件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转账提取。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二手房)  一、必备证件  1、提取申请人的: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取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代办;  4、收款银行卡: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必须是Ⅰ类性质储蓄卡,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通常是本人在某家银行办理的第一借记卡。  二、提取证明材料  (一)购买本市二手房   1、二手房过户后的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2、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发票;  3、网备合同或网上备案确认书;  (二)购买异地二手房  1、二手房过户后的新《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2、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发票;  3、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如房屋办理了住房贷款,还需提供:  1、借款合同(异地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异地组合贷款都需提供借款合同)  2、还款记录(异地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异地组合贷款都需提供能反映当月还款额的记录)   3、异地纯公积金贷款、异地组合贷款还需提供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回执   三、提取额度:  1、以购房发票或银行缴款凭证日期为准,提取额度截止最后一次交款当月个人账户余额;  2、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提取额+贷款额不能超过总房款)。  四、提取次数  每套住房只能以购房的名义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五、提取到账时间:采取转账方式,实时到账  六、其它  (一)购买二手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购住房在两年内因交易只能提取一次,不满两年再次交易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不以自住为目的的两个及以上自然人共同购房,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如系未婚男女婚前共同购房,购房时按规定比例可提取购房人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婚后另一方凭结婚证可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不能以购房名义提取;  (三)未婚子女首次单独购房提取父母公积金另需提供:  1、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薄或公安部门证明  2、子女签字确认的婚姻状况(未婚)承诺书  3、户籍地或购房所在地房屋不动产部门出具的子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四)购房办理公积金提取后因故退房,应退回所提公积金;  (五)直系亲属之间任何方式的房屋过户都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六)购买非住宅类性质的商服、公寓的二手房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购买本市住房,所有提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不需要复印件; 异地购房首次提取,需要留置复印件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转账提取。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拆迁安置房)  一、必备证件  1、提取申请人的: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取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代办;  4、收款银行卡: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必须是Ⅰ类性质储蓄卡,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通常是本人在某家银行办理的第一借记卡。  二、提取证明材料  1、备案合同   2、购房发票或银行交款凭证  三、提取额度  1、以购房发票或银行缴款凭证日期为准,提取额度截止最后一次交款当月个人账户余额;  2、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提取额+贷款额不能超过总房款)  四、提取次数  每套住房只能以购房的名义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五、提取到账时间:采取转账方式,实时到账  六、其它  (一)不以自住为目的的两个及以上自然人共同购房,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如系未婚男女婚前共同购房,购房时按规定比例可提取购房人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婚后另一方凭结婚证可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不能以购房名义提取;  (二)未婚子女首次单独购房提取父母公积金另需提供:  1、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薄或公安部门证明  2、子女签字确认的婚姻状况(未婚)承诺书  3、户籍地或购房所在地房屋不动产部门出具的子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三)购房办理公积金提取后因故退房,应退回所提公积金;  (四)购买拆迁安置类房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购房人不能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统一购房合同和发票等要件资料,须由安置房所属区级以上征迁安置机构集中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有关安置、出售协议、发票(收据)等资料样本,经公积金管理机构备案确认后,可办理提取手续。

  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  一、必备证件  1、提取申请人的: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取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代办;  4、收款银行卡: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必须是Ⅰ类性质储蓄卡,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通常是本人在某家银行办理的第一借记卡。  二、提取额度  1、正常按月还贷  还贷周期内实际还款本息之和。还贷周期为一年(12月)或一年以上  2、提前还贷  截止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额。公积金余额小于提前还款额的差额部分以后不得补取。  3、还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4、跨市中心与马钢分中心提取的,应先提取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公积金。  三、提取次数  1、正常按月还贷每次提取须与前一次提取间隔满一年(12月)或一年以上。  2、每笔提前还贷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提取到账时间:采取转账方式,实时到账  五、其它  (一)还贷提取公积金后因故退房,应退回所提公积金;  (二)贷款购买非住宅类性质的商服、公寓的商品房及二手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不需要复印件; 异地公积金贷款首次提取,需要提供:商品房:1、购房备案合同 ;2、购房发票或银行交款凭证 ;3、借款合同(异地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异地组合贷款都需提供借款合同) ;4、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有银行或者担保中心核对章);5、反映提取时间段还款额记录的还贷存折或者还款清单(加盖银行章)原件;以上资料留置复印件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转账提取。  二手房:1、过户后的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2、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发票;3、借款合同(异地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异地组合贷款都需提供借款合同) ;4、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有银行或者担保中心核对章);5、反映提取时间段还款额记录的还贷存折或者还款清单(加盖银行章)原件;以上资料留置复印件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转账提取。  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组合贷款)  一、必备证件  1、提取申请人的: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取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代办;  4、收款银行卡: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必须是Ⅰ类性质储蓄卡,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通常是本人在某家银行办理的第一借记卡。  二、提取证明材料  (一)正常按月还贷  1、首次提取:(指前期提取时未登记基础资料也未留影像资料)  (1)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有银行或者担保中心核对章)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提取周期内商业贷款还款记录清单(加盖银行章)  2、再次提取:  提供提取周期内商业贷款还款记录清单(加盖银行章)  (二)提前还贷  提前偿还商业贷款提供贷款提前还款凭证(加盖银行章)  (三)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办理按月对冲业务,商业贷款部分按一年提取一次商业贷款部分的还款额  三、提取额度  1、正常按月还贷: 还贷周期内的实际还款额,还贷周期为一年(12月)或一年以上,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还贷本息额。  2、提前还贷:截止还款当月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额。公积金余额小于提前还款额的差额部分以后不得补取。  3、总的还贷额提取不得超过住房贷款还款本息之和。  4、跨市中心与马钢分中心提取的,应先提取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四、提取次数   1、正常按月还贷每次提取须与前一次提取间隔满一年(12月)或一年以上。  2、每笔提前还贷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五、提取到账时间:采取转账方式,实时到账  六、其它  (一)还贷提取公积金后因故退房,应退回所提公积金;  (二)贷款购买非住宅类性质的商服、公寓的商品房及二手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非夫妻的共同还款人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四)本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不需要复印件;异地组合贷款首次提取,需要提供:商品房:1、购房备案合同 ;2、购房发票或银行交款凭证 ;3、借款合同(异地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异地组合贷款都需提供借款合同) ;4、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有银行或者担保中心核对章);5、反映提取时间段还款额记录的还贷存折或者还款清单(加盖银行章)原件;以上资料留置复印件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转账提取。  二手房:1、过户后的新《不动产权证》 或《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2、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发票;3、借款合同(异地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异地组合贷款都需提供借款合同) ;4、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有银行或者担保中心核对章);5、反映提取时间段还款额记录的还贷存折或者还款清单(加盖银行章)原件;以上资料留置复印件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转账提取。  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一、必备证件  1、提取申请人的: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取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代办;  4、收款银行卡: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必须是Ⅰ类性质储蓄卡,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通常是本人在某家银行办理的第一借记卡。  二、提取证明材料  (一)正常按月还贷  1、首次提取:(指前期提取时未登记基础资料也未留影像资料)  (1)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有银行或者担保中心核对章)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提取周期内商业贷款还款记录清单(加盖银行章)  2、再次提取:  提供提取周期内商业贷款还款记录清单(加盖银行章)  (二)提前还贷  提前偿还商业贷款提供贷款提前还款凭证(加盖银行章)  三、提取额度  1、正常按月还贷: 还贷周期内的实际还款额,还贷周期为一年(12月)或一年以上,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还贷本息额。  2、提前还贷: 截止还款当月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额。公积金余额小于提前还款额的差额部分以后不得补取。  3、总的还贷额提取不得超过住房贷款还款本息之和。  4、跨市中心与马钢分中心提取的,应先提取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四、提取次数   1、正常按月还贷每次提取须与前一次提取间隔满一年(12月)或一年以上。  2、每笔提前还贷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五、提取到账时间:采取转账方式,实时到账  六、其他  (一)还贷提取公积金后因故退房,应退回所提公积金;  (二)贷款购买非住宅类性质的商服、公寓的商品房及二手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非夫妻的共同还款人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四)本市住房商业贷款,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不需要复印件;异地住房商业贷款首次提取,需要提供:商品房:1、购房备案合同 ;2、购房发票或银行交款凭证 ;3、借款合同(异地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异地组合贷款都需提供借款合同) ;4、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有银行或者担保中心核对章);5、反映提取时间段还款额记录的还贷存折或者还款清单(加盖银行章)原件;以上资料留置复印件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转账提取。  二手房:1、过户后的新《不动产权证》 或《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2、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发票;3、借款合同(异地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异地组合贷款都需提供借款合同) ;4、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有银行或者担保中心核对章);5、反映提取时间段还款额记录的还贷存折或者还款清单(加盖银行章)原件;以上资料留置复印件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转账提取。  退休、销户终止劳动关系等销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必备证件  1、提取申请人的: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取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代办;  3、收款银行卡: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必须是Ⅰ类性质储蓄卡,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通常是本人在某家银行办理的第一借记卡。  二、提取证明材料  (一)离(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供离(退)休证、退休文件或身份证?  (二)户口迁出本市  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本(居住证)  (三)出境定居  长期护照、绿卡、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文书  2、继承、受遗赠有效的司法文书或公证书原件  3、死亡销户提取额在五万元以下的,原则上可以不公证、由单位出具法定继承人证明 ,并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及相关责任。  4、收款账户为继承人的银行卡  (五)在职期间判处刑罚  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原件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丧失劳动能力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人社部门或残联发放的伤残证  (七)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公积金账户封存满1年未再就业  三、提取额度及次数  必须一次性销户提取全部余额(包含角分)  四、提取资金到账时间:实时到账  五、其他  1、单位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才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因工作调动到外地的职工,须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  3、有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不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  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  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必备证件  1、提取申请人的: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取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代办;  4、收款银行卡: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必须是Ⅰ类性质储蓄卡,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通常是本人在某家银行办理的第一借记卡。  二、必备资料(原件)  (一)本人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有近三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记录的存折  (二)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包括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心脑血管重大手术、严重复合型外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失代偿期)、严重风湿免疫性疾病、精神病等发生医疗费用特别大的疾病)住院治疗,并造成家庭困难的。  1、单位出具因大病造成家庭困难的证明  2、医院住院病历及诊断书(二级以上医院)  3、医保保销后的医保结算发票(二级以上医院)  三、提取额度、提取次数  (一)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仅限于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人):  一年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取到百元以上)  (二)重大疾病  1、 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  2、上述重大疾病维持门诊治疗的,每年凭上一年度医保费用结算清单办理申请提取手续,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个人负担费用部分。 父母重大疾病的,子女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当期应取额。  四、提取资金到账时间:实时到账  建造、翻修自住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必备证件  1、提取申请人的: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取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代办;  4、收款银行卡: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必须是Ⅰ类性质储蓄卡,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通常是本人在某家银行办理的第一借记卡。  二、必备资料(原件)  土地、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  三、提取额度  截止土地、规划许可证及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时间公积金账面金额,提取金额≤房屋建造总价 — 已使用的住房维修基金  四、提取次数  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五、提取资金到账时间:实时到账  建造、翻建自住房,公积金中心实地查验无误后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一、设定依据  2002年3月24日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对象  我市辖区内的单位职工、进城务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不含在其他城市缴存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  三、贷款条件  职工购买凡能够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二手住房、拆迁安置房、危改还迁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均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工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个人信用良好;  (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并且贷前6个月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无滞纳欠缴情况;  (三)职工及其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或其它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还贷能力的债务及债务担保,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且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所购住房是期房的,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贷前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贷款额度  (一)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  (二)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相对应的同档次最高贷款额:1、单方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上至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2、夫妻双方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  (三)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区及三县最高贷款额度:市区单方缴存最高可贷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可贷45万元;三县单方缴存最高可贷2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可贷40万元。  (四)不超过所购住房总房价的80%,第三次贷款不超过总房价的60%。  (五)不低于贷款“保底”额度:单方缴存的,可贷额度计算不足15万元可放宽至1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的,可贷额度计算不足20万元可放宽至20万元。  五、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所购住房土地使用剩余年限,同时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之内。具体每笔贷款年限需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收入状况、年龄、信用及所购住房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六、首付比例  (1)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符合我市规定的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购买二手住房,首付款比例依据购房面积及房龄确定,购买90m2以上二手房,房龄5年(含)以下首付款不低于35%,房龄6—15年不低于40%,房龄16年(含)以上不低于50%;购买90m2以下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依上述档次分别为25%、35%、50%。符合我市规定的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论面积和房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七、贷款程序  (1)受理:借款申请人至银行打印个人征信,至中心银行窗口提出贷款申请,递交材料并开设还款账户,接受面谈,并在《贷款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2)签约: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原件至签约窗口签订借款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商品房领取贷款承诺书  (3)办理抵押登记:  商品房:借款人(及配偶)持贷款承诺书至开发企业开具全额发票,持抵押登记材料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手房:买卖双方持交易过户材料和抵押登记材料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4)领取抵押权证:借款人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后,纯公积金贷款交至不动产登记部门担保窗口,组合贷款交至中心贷款银行窗口  (5)贷款发放:中心根据办理完成的抵押权证,发放贷款并短信告知借款人  八、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九、资料清单  (一)商品住房  1、贷款基础资料:  ⑴身份证  ⑵户口本:如果房屋有共有人还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⑶婚姻证明  未婚:到场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已婚:结婚证  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  ⑷首付款发票  ⑸监管账户(期房提供)  ⑹购房合同  以上皆提供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2、若为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员工请再提供:劳动合同书、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  以上皆提供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3、异地贷款请再提供:  ⑴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⑵异地公积金缴存明细(近6个月)  ⑶异地贷款职工收入证明  ⑷工资流水(近六个月)  ⑸职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⑹承诺书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二手住房  1、贷款基础资料:  ⑴买卖双方身份证  ⑵买卖双方户口本:如果房屋有共有人还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⑶买卖双方婚姻证明  未婚:到场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已婚:结婚证  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  ⑷首付款收条  ⑸存量房交易网上备案书  ⑹马鞍山存量房买卖合同  ⑺房地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书  ⑻原房屋合同(或可证明房龄的材料)  ⑼买卖双方本人各提供一张银行储蓄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买方两份复印件,卖方一份复印件,双方必须提供同一家银行的储蓄卡)  除储蓄卡,以上皆提供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2、若为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员工请再提供:劳动合同书、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  以上皆提供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3、异地贷款请再提供:  ⑴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⑵异地公积金缴存明细(近6个月)  ⑶异地贷款职工收入证明  ⑷工资流水(近6个月)  ⑸职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⑹承诺书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以上除承诺书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皆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备注:如遇特殊情况,请配合前台工作人员,提供其他材料。  买卖双方及共有人需同时到场。  十、办结时限  (一)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纯公积金贷款3-7个工作日,组合贷款约10个工作日。

> 我的北京公积金单位名称那里显示“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户”是否可以自己去办取款呢?我和公司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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