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超市卖超市出售过期食品处罚怎么处罚,你知道吗

  食品犯罪 漫画:何朝霞

  邵阳某公司销售不合格冰醋姜等食品,非法获利411.9元,被工商部门重罚5万元;辰溪县某超市卖过期食品,非法获利2.29元,被罚9000元!昨日,湖南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举行3?15新闻通报会,公布了全省去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十大案例。其中,两起经销商获小利收到巨额罚单的案件,特别引人关注。

  据介绍,去年全省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975件,查处无照经营6791户,端掉制假售假窝点87个,销毁问题乳粉3690公斤。

  两次卖不合格食品被重罚

  2010年5月18日,邵阳市工商局对邵阳某公司销售的冰醋姜等18种食品抽样检验,发现其中有10种食品分别有二氧化硫残留量、镉、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认定为不合格食品。据查,该公司经营这些不合格食品获取违法所得411.9元。

  另外,工商部门查明,该公司2009年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曾被行政处罚。鉴于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商部门决定对该公司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择最高限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罚款5万元。

  非法获利2元被罚9000元

  发生在辰溪县的一起“经营过期食品案”,与上述案件一样,也是经销商“获利不多,罚单不小”。

  2010年7月20日,辰溪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县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辰溪县工商局立即展开调查,查明该超市2010年5月至7月间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佳蓥”绿茶佛饼等4种食品货值共计142.8元,获利2.29元。

  工商部门认为,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属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辰溪县工商局作出处罚:责令该超市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该超市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违法所得2.29元,并处罚款9000元。

  让熟食“早产”被罚6万元

  2009年10月29日,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食品安全巡查时,现场查获某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用打码机在食品包装上打上“11月2日”和“11月10日”的生产日期。

  经查明,当事人系望城某食品厂的总经销商,他们擅自将从望城某食品厂购进的10月生产的熟食,用打码机打上虚假生产日期,然后批发给各经销商销售。经核实,打印以上日期的食品共计10个品种282件,货值金额24173元。

  工商部门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2010年,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依法对该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万元的处罚。

  非法提炼销售猪油获刑6个月

  2010年4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执法人员在雨花区五一村查获一“黑心猪油”提炼、销售窝点。

  经查,当事人周某以低价收购下脚料为原料,用火自煎炼油,同时还购进部分猪油、棕榈油、色拉油等对外转卖,共自炼和购进猪油20万公斤,销售金额144万元,获利7.9万元,属无证无照经营。

  鉴于其违法性质恶劣,销售额巨大,雨花工商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6万元,没收其非法所得及作案工具。

  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案

  2010年2月8日,株洲县工商局发现某酒店购进标有“贵州茅台酒”图形的茅台酒84瓶(已销售3瓶),后经贵州茅台酒公司鉴定系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假酒。

  罚 株洲县工商局责令该酒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81瓶假冒的“贵州茅台酒”,罚款8万元。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啤酒案

  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生产、销售的“哈尔滨冰纯啤酒”瓶体标签、外包装上,使用与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2010年初以来,当事人向湖南地区销售该种啤酒1.1万件,非法经营额达24.2万元。

  罚 望城县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18万元。

  2010年7月,永州市工商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某加油站没有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却在站内销售食品。经查,该加油站销售食品金额达13675.5元。

  罚 永州市工商局对该加油站罚款4.5万元。

  销售不合食安标准棉籽油案

  2010年1月至8月,吉首人陈某先后从湖北购进散装三级棉籽油15吨,货值92522.12元。经抽样检验,这批棉籽油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罚 吉首市工商局没收陈某违法所得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棉籽油13.1吨,罚款3万元。

  不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郴州嘉禾县人李某从事副食经营,在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2010年5月18日,嘉禾县工商局对李某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改正。

  罚 嘉禾县工商局对李某罚款8000元。

  2010年6月25日,张家界市工商局永定分局先后接到5位消费者投诉,反映两商店销售的“肉松蛋糕”致使消费者食用后中毒,并在医院住院治疗。经抽样检验,“肉松蛋糕”致病微生物超标,为不合格食品。

  罚 永定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输入追溯码可查猪肉“身世”

  市民发现制售病害家畜肉品可拨12312举报

  本报讯(记者 刘捷萍)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猪肉类产品已成为人们“菜篮子”不可或缺的主打食品。昨日,一场市民试吃、专家答疑、企业展示的互动式“放心肉”识别活动,在家润多朝阳店前坪举行。

  在现场,一家肉类企业的自动查询机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目光。市民李阿姨买了一个猪舌,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她在自动查询机上输入小票上的食品安全追溯码,机上立刻出现这头猪的养殖、屠宰、流通、零售等环节的基本信息。该企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放心猪肉的价格大约为26元/公斤,市民吃得起也吃得放心。

  据市屠宰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市区每天定点屠宰生猪约2200头,其中本地生猪约1500头。为保障长沙市民吃到放心肉,今年1月以来,市动物防疫监督站查处、销毁病死或含有瘦肉精的问题猪肉近10吨,其中60%的问题猪肉出自加工黑窝点。市民如果遇到私宰家畜、制售病害或注水家畜肉品等违法行为,可拨打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2。

  一季度相关监测显示:

  本报讯(记者 周 斌) 湖南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昨日公布了今年一季度对电线电缆、棕垫、铝合金型材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结果,综合合格率为68%。

  抽查结果表明,棕垫的质量堪忧,省工商局在益阳、常德、岳阳、株洲市抽取了15组棕垫样品,合格3组,合格率仅为20%;乳制品的合格率最高,在株洲、岳阳、娄底、邵阳市的16个经营场所抽取了23家生产企业生产的40组乳制品样品,合格40组,合格率为100%。

  其他商品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烘烤类食品,81.5%;葡萄酒、果酒,96.42%;电线电缆,62.5%,铝合金,57.1%;鞋类,60%;手机电池,31.25%。

根据《新消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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