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百姓相信政府拆迁签合同不给钱要以最后两户发前几个月的不发公平吗想不通

原标题:三个司法所长的一天:为百姓而活着

向山镇司法所所长刘凯左调解一起矛盾纠纷。

卫辉司法局唐庄、汲水司法所所长牛秀丽(左)给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湟源县城关镇司法所所长王春艳(左)在作调解工作。

基层司法所、法庭、派出所、检察室,这些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基层法治单位承担着落实“司法改革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任务,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环节。他们的工作直接影响着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所里忙起来 百姓更方便

安徽马鞍山市向山镇司法所所长 刘凯

这几天,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司法所所长刘凯有点忙,新置换的办公场所刚刚搬迁完毕,相比之前离居民区更近了,老百姓办事更加方便。

8月31日一大早,大厅就挤满了前来办事的群众。“前两天,社区里两户居民闹矛盾打了一架。现在打人的一方愿意赔偿对方900元,接下来该怎么办?”向山镇十三社区居民丁传兰找到刘凯。刘凯告知:“双方需要签订调解书,并向社区调解委员会备案。受伤者也要出一份收条,防止双方出现反复。”

向山镇下辖4个社区、7个村,每个村都设置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而向山镇司法所却只有4个人,承担着镇里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9项工作内容,这让刘凯时常感觉到“人手吃紧”。

送走丁传兰,刘凯的电话响了起来,是向山镇锁库村干部打来的。原来,村里一位80多岁的老人要起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村干部调解不了,只好向他求助。刘凯赶紧带上一名司法助理员,顶着烈日出了门。

很快,刘凯赶到了锁库村委会。从谈话中得知,老人共有6个子女,前些年房屋拆迁款被小儿子全部拿走,这引起了其他子女不满。3个儿子互相推脱,认为老人该由小儿子赡养。刘凯将几个子女的电话依次记了下来,并告知老人会把他们召集起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也会为您老人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锁库村的纠纷告一段落,刘凯又马不停蹄地赶往马钢南山矿区,去走访3名社区矫正人员。向山镇司法所管理着37名社区矫正人员,“我们每个月都要走访社区矫正人员,还要举办一次集中学习,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并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刘凯说。

“你最近表现很好,要继续努力、遵纪守法,争取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听完汇报,刘凯勉励他们。社区矫正包括对他们进行定期走访、教育监管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干预。由于存在执法权的问题,很多时候,司法所要配合镇政府及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好法调对接,不整合资源不行,除开展联合调解外,还要靠村居工作人员协助配合。”马鞍山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陈俊说。

原本下午要召集所有社区矫正人员集体学习,但刘凯突然接到通知,区里要召开戒毒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大会,为此集体学习的安排只能改期。在基层司法所工作已有20多个年头,刘凯说自己“累并快乐着”。

依法、依理、依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让群众满意,成为刘凯最大的心愿,“把群众的矛盾调解好了,群众会打心眼里感谢你。”

工作越专业 群众越信服

河南新乡市卫辉司法局唐庄、汲水司法所所长牛秀丽

河南拓宽省道,要冲直卫辉市汲水镇石庄村一条弯路,动迁8户。村集体决定,给拆迁户重新划分宅基地。地从哪里找?2005年,全村宅基地“划新丢旧”,李某家放弃的旧地可以拿来用。可当村支书张永生带人去清理,李某突然拿出一份合同,挡住了施工。

“合同明明白白写着:如果想要占用,需和我协商,村委会不得干预。盖着村委会的公章,你们不能不认。”李某很有底气。

张永生纳闷,李某分到新宅基地,就应该交还老宅基地,咋会有这种合同?左右为难间,张永生拨通镇司法所所长牛秀丽的电话。8月30日上午,牛秀丽在镇综治中心忙完两件法律咨询,匆匆赶到石庄村。

听完讲述,牛秀丽建议,立即固定证据:复印合同,并向当时的村两委班子成员通报情况,请他们作证。

当时的村两委成员一共9人,8人先后作证: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签协议时,自己不在场,不知情。

“看来,协议是原村主任一人所为,不符合办事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协议。”牛秀丽说,李某老宅基地上已经没有房屋,没有附着物,使用权已经转移到村集体,可以直接进行清理。此外,和李某签约的村干部涉嫌滥用职权,还要启动追责程序。

在汲水镇,牛秀丽与镇党委书记徐林森商量,帮助镇里依法拆迁。徐林森感慨地说:“她组织、指导调解过征地拆迁等纠纷2000多件,调解率和履行率都是100%。”

从镇政府出来,牛秀丽草草吃了午饭。其间,她接到一个电话,是社区矫正人员小豪。再过一周,他就要解除矫正了。

小豪今年25岁。4年前,他跟人合伙做生意,没想到,合伙人因电信诈骗被抓,他也被判缓刑2年,还要退赃赔款。这让本就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年老体弱的父母只得外出打工。小豪一度情绪极其低落。

“幸亏有牛所长。她是心理咨询师,多次给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帮他走出了心理阴影。”小豪的父亲感激地说。

牛秀丽叮嘱小豪:“人生将掀开新的一页。既要接受教训,又要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干好工作,把家庭重担扛起来。以后有什么问题,随时可以找我。”

下午4点半,牛秀丽赶往唐庄镇仁里屯村。村里有一笔土地补偿款,想借给企业。可村里谁都不知道这合同条款该咋签,想请她给帮忙把把关。

见了面,村支书梁亮迫不及待地说,征地51亩,补偿款180万元,村里决定拿出80万元分给村民,剩下100万元借给一家农业龙头企业,期限10年,年利12万元。可村民担心,万一经营不善,企业还不上本,该怎么办?

牛秀丽耐心解释,双方可以约定,企业以设备作抵押,防控风险。梁亮满意而归。

牛秀丽说,镇里现在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里设有工作室,每个工作站都包括律师、调解员等,负责调解、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申请等工作。目前,服务站已经全面铺开。

青海湟源县城关镇司法所所长王春艳

8月30日,清早的湟源县,烟雨蒙蒙。湟源县城关镇司法所所长王春艳早早赶到办公室,为一天满满当当的工作,提早做准备。

城关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已全部到齐,王春艳要为他们进行法治教育。“在城关镇司法所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24名,占全县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的小一半。”王春艳说,社区矫正人员不仅要接受全天候的定位监控,还要参加每周或每月一次的法治学习教育,以及社区公益性劳动。“大部分人员比较配合,有些刚入矫时带有情绪,经过耐心的思想教育和精准的心理疏导,都能扭转态度。”王春艳说。

城关镇是湟源县城所在地,下辖8个社区和8个行政村。城关镇司法所是湟源县最大的司法所,但也只有3名在编工作人员和一名聘用助理。“人手还是太少,调解申请多的时候,只能按照轻重缓急来安排。”王春艳说,湟源县还有5个乡,都是一人所。

“司法所开展调解等工作,按要求必须是两个人,"一人所"很多工作难开展。”湟源司法局局长范忠雄说。

做完法治教育,已临近中午。王春艳没休息,直接赶往法院,昨天调解成功的一起财产纠纷案件,要进行司法确认。

“实打实的说,每天的工作,调解纠纷占了一大部分。”王春艳有些无奈,虽然建立了村级调委会,但人民调解员如同走马灯,年年换新人,“事儿杂,没报酬。头一年,刚培训出来一个人民调解员,第二年,人家就借故卸任,又得找新人。”一年到头,哪儿有纠纷,王春艳都得带着司法所的同志亲自去现场调解。

下午4点多,刚在镇政府对残疾人做完法治宣讲的王春艳,就奔赴国光村的纠纷调解现场。这是一起婚姻纠纷,起初双方当事人还算冷静,但随着各自陈述事情原委,现场逐渐“升温”,火药味越来越重。从你一言我一语,变成了自说自话,嗓门大、语速快,还夹杂着女人的哭声和男人的咆哮。面对这种情况,王春艳暂停了调解。

“这种情况,如果继续让双方当事人在一起,很可能会起冲突,反而拖延调解进度。”王春艳说,调解纠纷需要换位思考。只有换位,才能走进双方当事人的内心,解开他们心里拧成一团的铁疙瘩。“分头做工作,多跑几回,把双方的工作都做通,再请到一起,问题就好解决多了。”王春艳说,“中午司法确认的那起财产纠纷,就是这么调解成功的。”

临近6点,雨越下越大。从国光村回去的路上,王春艳接到电话,有一个审前调查,需要在明天上午完成。“看来今天又要加班了。”王春艳笑着说。

  淄博市张店区湖田镇下属的几个村都打着旧村改造的名义将农民的土地使用证收回,抵押给了银行,农民们还有近二十年的使用年限没法履行。
   以后据说就是按每月每户每人三袋子面给农民糊口。可怜这些老头老太太还要爬楼啊。不是盖好了再迁进去,而是必须先扒了房子再盖。让老百姓住大街吗?
   这里的老百姓每家每户都是房子大院子大的,要是搁在城市里每家每户还不得分个五六七八套的,但是人家偏偏不,院子不算,偏房不算,只算北屋,NND有这么欺负人的吗,房子分布着好的,还要倒贴?岂有此理!
   我不要住楼房,就要住我的大院子!你们也和城市里的强拆一样把我埋了吧,但是老百姓老实,没有人愿意得罪当官的,因为还要在村里立足。那只要被任人宰割了!唉,可怜!
   还听说张店区良乡镇的有一户不愿意搬走,给强制拆迁的砸死了。
   还有比失去人心的事情更可怕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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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虽然好,但政府不能以此来坑害老百姓。房子拆迁要先卖给建筑队,比较好的才卖200块钱;一些大的家具只卖十几二十几块钱。一个方桌、两张椅子,旧品收购站只给十元钱。不卖又没地方放,很多人心里不愤,只好锯掉或砸烂。拆迁太集中,好多人租不到房子,只好在野地里盖个临时的小棚子住下,用水用电都成问题。还有些老年人,为此生病住院。旧村改造,有些农民会因此而倾家荡产,只剩下一所不知什么时候能盖好的房子。到时候估计连装修的钱都拿不出来。
  8 回复:沣水的旧村改造太猛了
   如果真像楼上所言,真的是个问题,希望政府能看到这些问题加以解决。
  9 回复7:沣水的旧村改造太猛了
   七楼的大哥说的是实情,党中央的经是好经,都让下边当官的念坏了!没计划的拆迁对百姓说甚比一场灭难,一些年龄大的体弱的老人怕等不到住上新楼了!高层楼本不适合农民,农具没处放,鸡鸭没地养,这样的新农村也谈不上特色了!住楼房比平房成本高多了,上厕所要冲水花钱,冬天的暖气不能做饭还要用煤气,有线电视也看下起了,一年要三百多块,没有养老金的老农可咋办呀!

  旧村改造是好事,但是,是真的旧改新吗?真难说。沣水镇仇家村近几年新盖的二层小楼一并拆除了,估计各村领导没有一个敢把村里的情况真实上报,崭新的楼房也会被村官们描述成危房。可见旧村改造给村官们带来了一次发财、立功的好机会。炒米村宅基面积240平米封顶,折6成,要换1层面积再除以1.1,换2层3层再除以1.15,4层5层为1:1。如果你的面积有剩余,村里每平米退你900元现金;如果你的面积不够,村里每平米收你1050元,可以看出非常霸道的大斗进小斗出。给村民的意向调查书含糊其词,没有明细、解释,并且要村民立即签字,村民深深地体会到杨白劳当年的心情。

  旧农村改造了,造福了谁呢?说是让老人住老年公寓但是有几个愿意住的呢?剥夺了农民种地的权利,那些土地都干什么了,将要干什么呢,哥什么都不知道,哥只知道寂寞......



  拆呐国家越来越不要屁股了 可耻啊
  中共咋就还允许强拆呢 难道解放前惯用的匪性 这么多年了还不收敛点
  地方政府清一色动用国家工具搞强拆 那屁民只有土匪对流氓了 反抗
  我们 黑龙江 宁安政府2006年 就曾乱用公安、法院等国家机器 强拆农民住宅 遭遇农民三次抵抗 当时市长在远处用手机指挥“不出人命就整”
  当市长5年一界 最后一年基本就是蛮干 搂银子要紧 现在导致违法强拆的后果无人承担 现任市长不擦前任市长留下的屁股
  地方 官商法勾结在一起 穿起T裤制造拆迁之痛 屁民好水深火热啊

  其实每个地方搞旧村改造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土地问题、手续办理问题、资金运作等等……就像沣水这样大规模的搞旧村改造,也是在充分的分析、调研后才做出的决策,并不是某个人的意思!既然搭上了首批实施旧村改造的班车,就只有前行,正所谓‘开工没有回头箭’!无论遇到多大的难题,相信政府会妥善解决的!

  就象影片《阿凡达》一样让我们做勇敢智慧的纳美人吧,把想强占我们家园的侵略者赶出我们的家园。起来……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民……起来吧!

  据了解,此次淄博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民生项目,而是具有扩大内需、拉动增长、改善民生、促进集约用地、拓展发展空间、推进城乡统筹等多重效应,是淄博市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主导组织的投资最多、规模最大、群众受益面最广的项目。3年内,整个项目投资要达到150亿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可以腾空土地近4万亩,相当于目前淄博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6倍。
   哈哈,看看以上的报道多么的虚伪,腾出四万亩的地是干嘛的?是复耕吗?好像不是,看看说得多好呀‘扩大内需、拉动增长、改善民生、促进集约用地、拓展发展空间’看了真让人悲愤,凭啥拿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换你们的GDP,谁给你们的权利,政府或许在既得利益面前宁愿鼠目寸光,宁当败家子,也是在所不辞。

  像淄博汽车东站被称为“淄博最牛的钉子户”学习啊,淄博的拆迁大幕才刚刚开始啊

  我是淄博张店马尚镇的,周围的几个村子也在改造,但是都是先扒房子,让大家都出去租房子去住,到底什么时候能盖起来楼,到底楼的质量什么样,赔偿办法到底合理不合理,反正没征求过百姓的意见,大家都不知道.哎,咱百姓又有什么办法呢.原来我家的那些宅基地,要是真如上面所说,被划成240平方米,那我是宁死也不愿意改造的.

  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因为我家所在的村子已经被夷为平地了唉....无语!

  河北衡水强拆:法制日报《个别地方非法强拆花样翻新》发表于: 2012年06月06日11:00 来源:法制日报

  2012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为已施行一年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发布了第一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去年1月21日,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开始实施。社会各界对该条例寄予了极大期望,然而现实中,非法强拆并未远去,而是手段不断翻新。

  《法制日报》视点版选取了发生在山东临朐和河北衡水的两个“拆迁”案例,佐以专家、律师的分析,形成本组报道,旨在希望非法拆迁、忽视百姓利益的问题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并解决。

  理论上,非法强拆应该终止于2011年1月21日。这一天,倍受期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实施,所有强拆均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这只是制度设计。在个别地方,“非法强拆”正穿着各种各样的马甲,绕开新条例的规范而延续着。比如,“偷拆”、“黑拆”和“以拆违代拆迁”。

  法律制定出来是用来执行的,而不是用来规避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评价:某些人没有法制观念。

  房屋半夜被拆找不到“凶手”

  居民报警半年多难破案

  “我原来的房子就在这里。”河北省衡水市居民董玲茶指着位于衡水市大庆路和榕花路交界的一片空地上矗立的一堆废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这片空地已经被一家开发商用广告标语牌圈了起来,这里,即将兴建一个大型的城市建筑综合体。

  意见不一致拆迁陷入僵局

  董玲茶告诉记者,2009年11月,衡水市旧居住区改造第十二指挥部召集我们开会,会上宣读了《榕花北大街以西、利民路以南门店安置补偿方案》,衡水市百货大楼集团要在此建商场。

  在这块即将兴建百货大楼的土地上,董玲茶拥有一间平房。

  “我同意拆迁,支持我市建设,但要求遵照相应的法律条例在原区域内给予我房屋调换或按市场价给我补偿。”董玲茶说。

  尽管拆迁工作从2009年就开始启动了,但是董玲茶却一直没有签订拆迁合同。

  据董玲茶所说,她没有签订合同的原因在于她认为《安置补偿方案》的依据有误。据了解,《安置补偿方案》依据的是《衡水市市区“一拆两改”工作实施方案》和《衡水市加快旧居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一拆”拆的是违章建筑,“两改”改的是城中村和旧居住区。

  “我的房子是2001年建的,我有房产证,所以我的房子既不是违章建筑,也不是城中村和旧居住区,绝对不能以《衡水市市区‘一拆两改’工作实施方案》和《衡水市加快旧居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为依据来运作。”董玲茶说。

  此外,董玲茶还认为,房产评估应由双方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评估工作,而衡水市拆迁办单方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评估工作,且在没有出示评估报告的情况下单方将纯一层门店定价为每平方米7000元,与市场价相差太大。

  由于董玲茶对于拆迁工作一些具体细节不认同,围绕上述房屋的拆迁工作陷入了僵局。

  房屋半夜被拆成废墟

  一方面是双方围绕拆迁的条件没有谈拢,另一方面,董玲茶发现自己房子里的水、电、暖相继被停,接着窗户、门没了,墙也逐渐满目疮痍,再后来,她的房子被开发商用铁皮护栏围了起来。

  直到2011年9月6日夜里凌晨两点,发生了一件令董玲茶感到难以理解的事情:她的房子成为了一堆废墟。

  “那天早上有人告诉我,我的房子被拆了,我赶过去一看,就成了现在的样子。”董玲茶说。

  房子被推平后,董玲茶愤怒地找到了负责房屋拆迁工作的分指挥部上级单位衡水市拆迁办,对方告诉她,不清楚是谁拆的房子,并让董玲茶报警。

  董玲茶告诉记者,她在衡水市桃城区公安局路北刑警队立了案,刑警队的宋姓负责人和刘姓的民警同志从上午一直忙到中午一点多,“连中午饭都没有吃”。后来,又给开发商下达了不准破坏现场的通知书,现场保留到现在。

  但至今,董玲茶尚不清楚究竟是谁拆了她的房子。

  疑似当作违章建筑拆掉

  董玲茶还告诉记者,2012年4月,衡水市拆迁办的负责人给了她一份2011年4月签订的《旧居住区拆迁改造协议书》,甲方为衡水市拆迁办,乙方为开发商,让她根据其中的第五项“未签协议的两户居民和8户门店,由乙方与居民协商解决”去找开发商。

  “我的门店所在区域根本就不是旧居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就颁布了,拆迁办这样做违反了此条例。”董玲茶说。

  为了对有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记者来到了衡水市拆迁办。

  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类拆迁纠纷,应该由具体负责拆迁工作的衡水市拆迁办下属的一家分指挥部负责解释。

  记者来到负责董玲茶房屋拆迁工作的该分指挥部,见到了一位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这片房屋的拆迁工作已经在多年前就启动了,但是部分拆迁户仍然不够理性,提出的要求让开发商无法满足。

  这位负责人再三强调,当地政府部门在开发商和拆迁户之间已经尽最大可能做了协调工作,尽最大可能为拆迁户争取了利益。

  对于董玲茶房屋被拆掉的原因,这位负责人也给出了自己的分析,由于董玲茶的房屋之前已经被开发商用围挡围了起来,可能是建筑施工方看见这种情况,以为是违章建筑就拆掉了。(记者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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