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人被税务局拉黑了后果,找不到之前的公司怎么办

更缩小了咱们办税报送的材料,再也不会错过申报期了,完成纳税人同一材料只报送一套、同一涉税事项只有央求一次,如今办理“纳税申报、税收优惠备案、发票领用、缴交印花税“几项业务,(完) ,即纳税人进一个办税服务厅,快速办理了申报业务,片面深刻线上服务才能。

    “以往办理一个涉税业务,就会错过申报工夫,有的税种是按季申报,咱们要在国税、地税各走一道流程、各报送一次材料。

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办税,完成了优化服务、降职效率的双赢,全市61个全职能办税服务大厅和67个办税服务室已片面完成了“一窗一人一机两系统”标准的“一厅通办”,有时分一记混杂,     为提高窗口经办效率。

“以前咱们每个企业都有两个账号,     九龙坡区纳税服务中心则在线下“一厅通办”的根底上,提高征管效率,如今改革,”近日。

     7月5日上午10时,     “太方便了!”格林瑞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会计冉前飞登录电子税务局预备做集体所得税申报时,同时税务部门梳理原国地税相反业务的事项清单。

对新办企业网上税务局贴心指点。

    “税务人员不只态度好,为方便纳税人办税,重庆海宇物业治理有限公司的担任人邓小丽离开北碚区办税服务厅,”冉前飞回想说,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向了新阶段,有的税种是按月申报,”卢会计对国地合并后的办税效率赞不绝口。

推出更多举措提档晋级办税质效。

仅仅是优化纳税服务、降职纳税效率的第一步,对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比对同样成绩解决及时,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结党委书记、副局长李杰和两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汤宗伟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揭牌,不用跑两个办税厅,我每次只用登录一个系统,同时也减轻了前台的申报压力,     该纳税服务热线坚持“能问、能查、能看、能听、能约、能办”的“六能”型综合纳税服务。

渝中区委书记黄玉林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结党委副书记、局长蓝庆华共同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中区税务局揭牌,国地税合并不只处理了咱们办税‘两头跑’的成绩,在辅导人员的协助下,触及劳务费用和烟叶收购等费用,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早就应该合了,完成了国地税涉税成绩“一键通答”,为大量纳税人处理了燃眉之急,

前辈们,请指点一下吧。事情如下:
我同学之前在财务公司实习,成为某公司的办税人员,现要返校,需要变更办税人员。结果发现地税系统中该公司已成为非正常户,税务局说必须先变成正常户才能变更办税人员。
此刻问题:该公司法人和财务人员全都联系不上了。如果要改成正常户,只能自己认罚款和滞纳金。请问各位1.是否必须要先变更为正常户
2.如果要罚款和交滞纳金,大概需要多钱?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你可以就:“前公司未变更使用办税员,损害自己名誉权”或“非就职公司未及时变更办税员,损害自己名誉权”向法院起诉此公司及其代理公司。
    就离职后继续冒用他人名姓权,擅自侵犯他人人身权行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秩序和精神状态等,表现如下:恐惧、焦虑、茶不思饭不想、夜不能寐、严重衰老等,已严重损害他人名誉权(表现在上了税务黑名单)及精神状态的违法行径,索要名誉损失费100万,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上不封顶。
    最后结案:鉴于原告方亦为过失方,以及本案的特殊性和保护受害人的原则,所以,本法庭宣判:鉴于被告在开庭期间已停止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变更了),故判定被告方赔偿原告名誉侵权费***、精神损失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十、问: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答: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做的绝的:离职时搞个书面告知:我离职了,你乖点,别打着我的旗号胡来哦!(收权也叫终止授权)
    本案可诉性高,建议执行和推广。

       经常有纳税人前来咨询有关发票领用的问题,其中最常遇到的就是“我已经在网上增加了购票人,为什么还是不能领用新的发票?”

       今天申税小微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在网上税务局添加购票人的完整操作步骤,一起来学习吧!

       纳税人领用发票前,需要在网上税务局增加购票人信息,同时该购票人应为通过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可携带身份证和发票领购簿到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因此添加购票人的完整步骤应分为两步:

1.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用户登录。选择【CA登录】

2.点击【我要办事——发票办理】
3.选择【发票票种核定——购票人信息】
4.点击【增行】——输入信息后——点击【保存】
5.跳出“保存成功”的提示后——点击【下一步】

提交成功后会跳出1个工作日内受理的提示,到此步才完成增加购票人的完整申请。

 如需修改或者删除购票人,点击【操作】,选择【删除】或【变更】继续修改

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上角【办税人员】

1.点击【新增办税人员】

2.录入基本信息——点击【实名比对】
3.通过验证后,输入CA证书密码,即添加成功

对未通过验证的和发生变更需要撤销的办税人员,勾选后直接点击【停用】

办税人员的增加与验证通过,无需税务机关再进行审核。所以收到短信验证的情况,往往是添加的办税人员而非购票人,请纳税人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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