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购置一台新计算机,价值套设备,价值100万元,有下面几种归还贷款的方式可供选择:1购买当时一次付清100万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甲公司便以一套设备(价值180万元)为该贷款作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现甲公司无力还款,银行与甲公司发生纠纷。
请回答:银行对甲公司的设备享有的权益叫什么权?银行可如何追回欠款?(20分)

题型:填空题难度:偏易来源:不详

(2)银行可以对抵押的设备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题考查的是担保物权的相关知识。此题较简单,关键是记熟基础知识,就容易组织答案了。

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甲公司便以一套设..”主要考查你对  时事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现在没空?点击收藏,以后再看。

因为篇幅有限,只列出部分考点,详细请访问

以上内容为魔方格学习社区()原创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甲公司便以一套设..”考查相似的试题有:

  • 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选项A、B错误。《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对丙公司赠送机器设备和向丁基金会捐赠现金,都发生在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之前,因此没有损害到乙公司的债权,所以乙公司不得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和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选项C正确。甲公司对戊希望学校的捐赠发生在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之后,甲公司的行为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中,甲公司对戊希望学校的捐赠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因此自己不能撤销。

正确答案 * 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详细解析 选项A、B错误。《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百度题库旨在为考生提供高效的智能备考服务,全面覆盖中小学财会类、建筑工程、职业资格、医卫类、计算机类等领域。拥有优质丰富的学习资料和备考全阶段的高效服务,助您不断前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某公司购置一台新计算机,价值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