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一个事,希望您好,要好好的懂法律的或者有实际体验过的人能帮帮忙回答下,谢谢!事情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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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事找您帮帮忙分析一下,事情是我爸爸的邻居家有个80多岁的老人,从去年到今年一直在辱骂我的爸爸,我爸今年也66岁了,一直都有冠心病,血压高,又加上我妈妈的离世,我爸一直情绪不好,又加上那个邻居老人两年来一直辱骂,骂的很难听,连带我们兄妹4个都骂,我们也找他的家人,也报了警,找了那个老人的监护人,那个老人自己在家,她的监护人都在市里,但是那位邻居的监护人就是不管,任由那个老人辱骂,我和我的哥哥们实在没办法了,我爸是个老实人,心里不能存事,一有事就会憋着,我们是怕我爸气的心脏病复发,怕没了妈妈爸爸再出事,所以才请教你一下看看有什么好办法?我在这先谢谢您,打扰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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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当事人传销,当事人的朋友或家人在异地帮忙报案,当地派出所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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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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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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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朋友小A(女性未婚)遭到新来的男上司的多次短信性骚扰,因为是自己的男上司小A就装不懂他的意思就不予理睬,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两个月,两个月后小A突然被通知调部门(等于降级),小A就非常郁闷,然后最近又面临被辞退的局面(小A已经是这家公司的老员工,而且工作一直很优秀,不可能是因为工作失职才造成被辞退)。另外,这位男上司也同时给他属下的其他单身女性发此类的挑逗短信,已经有两个女孩因为这个事情离开了公司,想请教一下懂法律的朋友,小A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希望能具体讲一下是什么途径,多谢多谢!!!!

  • 直接报警处理啊,注意保留证据

  • 法律仲裁,可提供短信作为证据。

  • 把证据都留着 找个律师 直接告他  

    现在性骚扰案例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  禁止性骚扰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根据上位法规定,我省的修订草案也对禁止性骚扰作了规定并设定了法律责任,即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应为受害妇女提供帮助,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有性骚扰情形发生时,应及时处理。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用人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致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从属关系或职业便利实施性骚扰的,依法从重处罚。用人单位未在工作场所采取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措施,致使女职工遭受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 有证据就去告他,可恶的男人

  • 真是,这个世界什么人都有

  • 想办法摄录下来  然后你的抉择权就大了  呵呵

  • 找个男的,去骚扰他老婆

  • 可以报警处理。。但要有证人

  • 把证据都留着 找个律师 直接告他  现在性骚扰案例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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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臭骂他一顿,然后走人,要不然,他哪一天肯定把你办了,这种事依照法律很难处理的

  • 禁止性骚扰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根据上位法规定,我省的修订草案也对禁止性骚扰作了规定并设定了法律责任,即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应为受害妇女提供帮助,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有性骚扰情形发生时,应及时处理。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用人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致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从属关系或职业便利实施性骚扰的,依法从重处罚。用人单位未在工作场所采取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措施,致使女职工遭受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 这种事依照法律是很难处理的,他惹你一次就狠狠的臭骂他一次, 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丑恶嘴脸,不能让坏人逍邀法外,对这种人要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 如果公司将你朋友无故辞退,请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一般他们会协调处理的,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要求公司给予法定经济补偿。
    关于骚扰问题,可以要求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 这叫性骚扰未遂吧,引起的后果就很严重了,通过法律可能没很大作用吧这种人得给他来个以暴制暴。。

  • 直接报警处理啊,注意保留证据

  • 将证据保留下来,尽量不单独相处,不要太软弱,态度要强硬点,要不然就换个工作吧

  • 保留证据,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应为受害妇女提供帮助,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有性骚扰情形发生时,应及时处理。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用人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致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离开公司,不过也应该把这个公布于众!

  • 证据保留的足够你自己看着办吧,

  • 不能相信执法部门,警察的能力大家都清楚,报警是一点用也没有的,花点银子,找人警告他一下就ok了,这种人胆子都特别小。

  • 利用从属关系或职业便利实施性骚扰的,依法从重处罚。用人单位未在工作场所采取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措施,致使女职工遭受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 目前性骚扰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比较难以认定的,主要是因为证据难以收集。建议你的朋友注意保留证据,同时针对她的情况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反映处理!

  • 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应为受害妇女提供帮助,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有性骚扰情形发生时,应及时处理。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用人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致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我国好像对性骚扰的法律力度不强
    好像法律界定也不是很明显
    目前这种事情都是说不清楚的

  • 具体的这个问题你可以去网上搜一下110然后出来的第一个网上有专业的法律工作者 他们会给你免费的详细的解答的 希望对你的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吧

  • 根据上位法规定,我省的修订草案也对禁止性骚扰作了规定并设定了法律责任,即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应为受害妇女提供帮助,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有性骚扰情形发生时,应及时处理

  • 估计单凭这些短信还不能定其罪,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 第一个技巧表明拒绝态度

      从一开始便要表明拒绝态度,隐瞒或不示意会让对方以为你是接受的。要知道它何时发生,肯定自己是否受到性骚扰,并保持冷静。不要抱着轻视或置之不理的态度。

      第二个技巧沟通和使用身体上的防卫技巧

      性骚扰是超越了可以接受的亲密界线。因此无论男性或女性,遇到性骚扰时必须慎重地表明你的立场及可以接受的界线。

      第三个技巧寻求帮助

      倾诉的对象可以是父母、值得信任的同辈、老师或辅导员等;若是经常受到性骚扰,就必须将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对方的行为、说话记录下来,以便作为日后投诉的证据。

    禁止性骚扰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根据上位法规定,我省的修订草案也对禁止性骚扰作了规定并设定了法律责任,即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应为受害妇女提供帮助,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有性骚扰情形发生时,应及时处理。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用人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致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从属关系或职业便利实施性骚扰的,依法从重处罚。用人单位未在工作场所采取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措施,致使女职工遭受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是一名职业女性,有一种烦恼象大山一样压在我心头,让我寝食难安,严重地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给我指点迷津。

      我想我应该属于比较内敛的人,待人接物诚恳、含蓄,工作认真、努力,多次获得奖励。另外幸运的是部门同事都是比较简单的人,彼此相处的很好,如果没有以后事情发生的话,工作、生活是非常如意的。

      他(我暂叫他P)约年长我10岁,晚我一年进公司。刚开始一起工作的时候,大家合作非常愉快。P平常给人的感觉工作严谨、平易近人,一付谦谦君子的模样,很快他被提拔为部门领导,成为我的顶头上司。

      从此我的生活彻底被扰乱了,恶梦来临。我和P紧挨并排办公,当时共用一台电脑,偶尔有手脚接触也很正常,也没怎么在意,后来我发现他总是有意地抚摸你的头发,抓抓你的手,碰碰你的脚,让你很恼怒,但又抓不住什么把柄。我开始注意工作时离他稍远一些。有时,P也说些黄色笑话,但他并不大声让别人听到,只是声音低低的,像拉家常,别人还都以为我们关系好着呢。直至有一次加班,办公室只剩下我们两个人,P左右看了看,将手放在了我的手上,“干什么。”我起身要走,“玩玩呗”P边说边将手放在我的屁股上,我奋力一躲,就回家了。我觉得这种行为很让我恶心,现在想想我应该给他一耳光才对。

      后来,我有意与P保持距离,绝不与他单独相处。也时常借闲聊时表达我厌恶肢体接触的观点。他毕竟是我的上司,我还不想和他闹僵。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有一次,我和一个女同事谈起此事,她说:我早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东西,就喜欢看女人的特征部位,目光猥亵,在办公室我从来不穿露肩的衣服和裙子,可恶,心里太阴暗了,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于是,我就更加注意保护自己。

      有一次休假后来上班,刚坐下,P悄悄递上一张写着诸如“想你”之类的纸条,我当时脸非常难看,毫不客气地将纸条撕掉,非常坚决明确地说:你骚扰了我,我非常厌恶这种行为,如果你不停止的化,我将对你不客气。当然,我的升迁也打了水漂。

      之后,我们维持着表面的和睦,在P的位置也越来越高。确实从那以后,他没再对我有过份的言语和行为,却在工作上屡屡刁难。让人气愤的是,这种刁难他仅让你一个人感知,不知情的人绝不会想到。渐渐的,分给我的工作也少了,这样下去,我想肯定不会有好的结果。每想着这些事情,想着这种虚伪的上司,心情就非常糟糕,这竟然成了我心里最痛。最近一年,我觉得记忆力急速下降,作为一个年轻的女人,前面的路还很长,我该怎么办呢。

      渴望得到您尽快的答复。

      我们只可以保证自己的纯洁,但是我们不要期待这个世界在短期内能像我们一样纯洁。当我们了开始了解并接受这个世界的不纯洁时,我们就懂得如何在学习中去面对它了。

      所有的措手不及都会给人带来恐慌。因此,要试着给自己的心留有空间,去接受一切的“突然袭击”!

      性骚扰在全球都是一件十分普遍而又有些无奈的事情。女性为此苦恼的要多于男性。这里面既体现了男性在性方面的饥渴与放纵,又体现了男性的攻击性与占有欲。当然,性骚扰事件再多,也只是少数男性在做的事情。大多数男性愿意接受理性和道德作为规条。

      在这件事情最初的处理中,你的不知所措令你在行为上也有些不知所措。所以,当你有了警觉的时候,事实上就要马上和他“掀牌”了,告诉他:“对不起,也许是我错怪您了,但是您的脚总是碰触我,真的令我很难受。您知道,我一向很尊重您……”。

      当你把不好意思等面孔去掉时,也许一切都还来得及。

      官位做的越高,害怕的事情越多。所以,面对他你不要怕。因为,事实上,他比你恐惧的事情要多得多。是你的不敢忮声才让他得寸进尺的。

      建议1:告诉他你谈了一个男朋友,脾气不太好,要和他谈谈。

      建议2:如实的告诉他你的身心情况,并且告诉他这种情况不可以再继续一天。你要把事情如实地反映给总公司领导。并且还可以写一份给领导的信给他看一眼。

      建议3:做这一切的时候,你一定要严肃并、镇静并且有力量。

      建议4:他如果问你要什么,你至少要告诉他,要尊严,希望他为自己的行为道歉。

      也许做这件事情有有丢失工作的危险。那就要看你要什么了。如果你要忍气吞声是你的事,如果你要挽回尊严也是你的事。我们当然希望都要,但很多时候是一种两难选择。所以,要问你自己的心,什么更重要?

  • 性骚扰性歧视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工作场所或其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人这种性行为包括语言、身体接触以及暴露性器官

      但我国现行法律仍未有“性骚扰”概念立法机关没有采纳之前仍属于学术上观点一般来说性骚扰一种不受欢迎或不被接受注意力或带有性意识接触也就说若某一方用各种方法去接近、或尝试接近另一方而另一方没有兴趣、不喜欢、不愿意、或不想要这些带有性意识接近便可以说性骚扰

      一般较常见性骚扰主要有以下几种:

      1、身体接触例如不必要接触或抚摸人身体

      2、言语接触例如不必要而故意谈论有关性话题询问妇女性生活故意讲述色情笑话、故事等

      3、非言语行为例如身体或手动作具有性暗示展示与性有关物件等

      4、以性作为贿赂或要胁行为以同意性服务作为借口来换取一些利益甚至以威胁手段强迫进行性行为这种类型性骚扰职场上上下属之间常发生

    性骚扰N种类型.性骚扰一般有三种方式:(1)口头性骚扰:下流语言,讲述个人性经历或色情文艺。(2)行为性骚扰:故意碰撞或触摸异性敏感部位;诱导或强迫异性看黄色录像带或刊物、照片等。(3)环境性骚扰:在工作环境设计淫秽图片,广告等。性骚扰的情况很复杂,没有绝对的年龄和职业界限,大抵分以下6种:(1)补偿型性骚扰,匮乏或性饥渴导致的一时冲动势必使他对女性做出非礼的冒犯举动。

    此种人的骚扰行径多是出于不同程度的亏损心理,骚扰的目的与其说是想占有女人不如说是想占便宜。(2)游戏型性骚扰,多是有过性经验的男人,懂得女性的弱点,把女性视作玩物,对女人的非礼和不敬出于有意的游戏心态。这类男人一般是“猎物能手”或花花公子。骚扰的目的一半是为了猎奇,也为印证自己的男性“势能”和“本事”。(3)权力型性骚扰,多发生在老板对雇员或上司对下属,尤以女秘书居多。骚扰者大都受过较好的教育,骚扰时虽然也多出于游戏心态,却比一般游戏者的表现要“高级”且“彬彬有礼”。此种骚扰者大都把女性视为“消费品”,且因为明显的利益关系,他甚至认为女人喜欢这种骚扰,并把这种骚扰当作自己的“专利”。(4)攻击型性骚扰,此种男人多半在早年和女人有过不愉快的关系史,对女人怀有较大的恶感和仇恨,把女人视为低等动物或敌人。他的骚扰有蓄意的伤害性或攻击性,骚扰者有时并不想占有那个女人,不过是满足和平衡他对女人的蔑视和仇恨。(5)病理型性骚扰,这是带有明显病态表现的性骚扰,如所谓的窥淫癖和露阴癖。此种男性骚扰者大都是真正的性功能失调者。骚扰本身能给他带来强烈的性冲动和性幻想,却无法“治愈”他,反倒会加深他的病症。(6)冲动型性骚扰,多指处于青春期的青年。由于年轻、好奇,或文化素质低,不懂得尊重女性,不具备应有的自制力。他们对女性的骚扰多半起始于性的冲动,以发生在熟人间的骚扰居多,多以游戏和玩笑开始。此种骚扰者一般没有蓄意的伤害意识,多为显示男人的“能力”和“气概”。性骚扰者有时很难仅仅属于其中一类,他们的心理状况可能是交叉的。\您正在看的文章来自“云阳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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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程义峰 杨晓亮)记者21日从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获悉,北京市政府起草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审议,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性骚扰具体形式。

      修订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遭受性骚扰的妇女,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联合会和有关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公共场所管理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情况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说:“对于性骚扰国家法律规定的比较形式,此次草案中规定5种形式。法条中提到的‘电子信息’就是手机短信。具体界限,还要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袁芳说,在借鉴了外省市的经验后,此次草案中在性骚扰问题上实现了突破和细化,扩大了性骚扰行为的禁止范围,加大了对女性人身权利保护的力度。

    此外,草案中针对妇女的各项权益还新增了一些内容,比如拟建立妇女病定期普查制度,适龄妇女有望定期接受免费的妇女病检查。北京市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用人单位在招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合同中应当约定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报酬等事项,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歧视性内容。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招用标准,招聘广告中也不得含有歧视妇女的内容性骚扰性歧视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工作场所或其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人这种性行为包括语言、身体接触以及暴露性器官

      但我国现行法律仍未有“性骚扰”概念立法机关没有采纳之前仍属于学术上观点一般来说性骚扰一种不受欢迎或不被接受注意力或带有性意识接触也就说若某一方用各种方法去接近、或尝试接近另一方而另一方没有兴趣、不喜欢、不愿意、或不想要这些带有性意识接近便可以说性骚扰

      一般较常见性骚扰主要有以下几种:

      1、身体接触例如不必要接触或抚摸人身体

      2、言语接触例如不必要而故意谈论有关性话题询问妇女性生活故意讲述色情笑话、故事等

      3、非言语行为例如身体或手动作具有性暗示展示与性有关物件等

      4、以性作为贿赂或要胁行为以同意性服务作为借口来换取一些利益甚至以威胁手段强迫进行性行为这种类型性骚扰职场上上下属之间常发生

    性骚扰N种类型.性骚扰一般有三种方式:(1)口头性骚扰:下流语言,讲述个人性经历或色情文艺。(2)行为性骚扰:故意碰撞或触摸异性敏感部位;诱导或强迫异性看黄色录像带或刊物、照片等。(3)环境性骚扰:在工作环境设计淫秽图片,广告等。性骚扰的情况很复杂,没有绝对的年龄和职业界限,大抵分以下6种:(1)补偿型性骚扰,匮乏或性饥渴导致的一时冲动势必使他对女性做出非礼的冒犯举动。

    此种人的骚扰行径多是出于不同程度的亏损心理,骚扰的目的与其说是想占有女人不如说是想占便宜。(2)游戏型性骚扰,多是有过性经验的男人,懂得女性的弱点,把女性视作玩物,对女人的非礼和不敬出于有意的游戏心态。这类男人一般是“猎物能手”或花花公子。骚扰的目的一半是为了猎奇,也为印证自己的男性“势能”和“本事”。(3)权力型性骚扰,多发生在老板对雇员或上司对下属,尤以女秘书居多。骚扰者大都受过较好的教育,骚扰时虽然也多出于游戏心态,却比一般游戏者的表现要“高级”且“彬彬有礼”。此种骚扰者大都把女性视为“消费品”,且因为明显的利益关系,他甚至认为女人喜欢这种骚扰,并把这种骚扰当作自己的“专利”。(4)攻击型性骚扰,此种男人多半在早年和女人有过不愉快的关系史,对女人怀有较大的恶感和仇恨,把女人视为低等动物或敌人。他的骚扰有蓄意的伤害性或攻击性,骚扰者有时并不想占有那个女人,不过是满足和平衡他对女人的蔑视和仇恨。(5)病理型性骚扰,这是带有明显病态表现的性骚扰,如所谓的窥淫癖和露阴癖。此种男性骚扰者大都是真正的性功能失调者。骚扰本身能给他带来强烈的性冲动和性幻想,却无法“治愈”他,反倒会加深他的病症。(6)冲动型性骚扰,多指处于青春期的青年。由于年轻、好奇,或文化素质低,不懂得尊重女性,不具备应有的自制力。他们对女性的骚扰多半起始于性的冲动,以发生在熟人间的骚扰居多,多以游戏和玩笑开始。此种骚扰者一般没有蓄意的伤害意识,多为显示男人的“能力”和“气概”。性骚扰者有时很难仅仅属于其中一类,他们的心理状况可能是交叉的。\您正在看的文章来自“云阳人家”(

    )。云阳生活资讯第一门户--云阳人家,欢迎您!!! 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程义峰 杨晓亮)记者21日从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获悉,北京市政府起草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审议,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性骚扰具体形式。

      修订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遭受性骚扰的妇女,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联合会和有关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公共场所管理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情况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说:“对于性骚扰国家法律规定的比较形式,此次草案中规定5种形式。法条中提到的‘电子信息’就是手机短信。具体界限,还要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袁芳说,在借鉴了外省市的经验后,此次草案中在性骚扰问题上实现了突破和细化,扩大了性骚扰行为的禁止范围,加大了对女性人身权利保护的力度。

    此外,草案中针对妇女的各项权益还新增了一些内容,比如拟建立妇女病定期普查制度,适龄妇女有望定期接受免费的妇女病检查。北京市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用人单位在招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合同中应当约定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报酬等事项,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歧视性内容。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招用标准,招聘广告中也不得含有歧视妇女的内容。(完)

    北京作出行为限定 短信内容不当可构成性骚扰

      发短信如果内容不当,也可构成性骚扰。今天上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北京市首次对性骚扰作出行为限定。 》》》详细

    地方性法规首次对“性骚扰”进行具体界定

      “性骚扰”界定难、处理难问题,在中国东北的辽宁省率先得到破解。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高票通过的一部新法规将向妇女发黄色短信、滥讲黄段子、有肢体行为等类行为被确定为“性骚扰”。这是“性骚扰”的具体范围首次被中国地方立法确定。

      这部名为《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法规在第十九条明文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到性骚扰的妇女有权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投诉;向当事人所在单位投诉的,单位应当及时干预、制止;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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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府起草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审议,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性骚扰具体形式。

      修订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遭受性骚扰的妇女,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联合会和有关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公共场所管理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情况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说:“对于性骚扰国家法律规定的比较形式,此次草案中规定5种形式。法条中提到的‘电子信息’就是手机短信。具体界限,还要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袁芳说,在借鉴了外省市的经验后,此次草案中在性骚扰问题上实现了突破和细化,扩大了性骚扰行为的禁止范围,加大了对女性人身权利保护的力度。

    此外,草案中针对妇女的各项权益还新增了一些内容,比如拟建立妇女病定期普查制度,适龄妇女有望定期接受免费的妇女病检查。北京市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用人单位在招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合同中应当约定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报酬等事项,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歧视性内容。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招用标准,招聘广告中也不得含有歧视妇女的内容。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 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异性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 它是一种不受欢迎的性注意力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 1. 身体接触 2. 非身体接触 (言语,动作,声音) 判断性骚扰的因素,如下: 行为持续性 双方的关系 对方的动机 当时的情况 当时的感受 不是经过双方同意而发生的性行为(该行为已构成犯罪,归纳于性骚扰的范围并不合适。) 什麼是「性骚扰」? i) 任何人对其他人作出不受欢迎的性要求或不受欢迎的获取性方面好处的要求;或 ii) 他/她们作出其他不受欢迎的涉及性的行径,而这些行径是一个合理的人应会预期该位受注视的人会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胁。 总而言之,任何以言语或肢体,做出有关「性的函意」或「性的诉求」或性的行为,使得对象(受害人)在心理上有不安、疑虑、恐惧、困扰、担心等情况,均属性骚扰。 猥亵 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 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猥亵行为的判断同社会习俗关系很大。性行为的道德标准与可以暴露的程度,由不同社会的性文化主流决定。严重的猥亵行为构成猥亵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从重处罚。 强奸未遂 是指想对异性进行性侵犯如XXOO,但由于某些原因未能成功,行为上已经构成强奸罪的行为 禁止性骚扰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根据上位法规定,我省的修订草案也对禁止性骚扰作了规定并设定了法律责任,即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应为受害妇女提供帮助,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有性骚扰情形发生时,应及时处理。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用人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致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从属关系或职业便利实施性骚扰的,依法从重处罚。用人单位未在工作场所采取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措施,致使女职工遭受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 京市建委住宅发展与保障处处长程建华因为‘某些问题’被查,详细原因至今未知”!
    地球人都知道 [工程 学校 地球 科学]  收藏
    北京美景东方二号楼等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工程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房顶裂缝长度达4m,宽度达5mm,深度大于1cm,弯曲锯齿状分布,混凝土楼板出现麻面、离析、露筋等现象;
    (2)承重剪力墙和非承重墙均匀有纵横交错裂缝,布满大部分墙面,上下左右贯通,通长延伸,宽度大于1cm,最大处可以插入手指;
    (3)地板多处出现交叉型裂缝,布满大半房间,宽度大于0.5mm,长度累计近十余米;
    (4)阳台处有明显的不均匀沉降,差异沉降导致的阳台地面反复地被拉裂,至今无法修复;
    (5)另外,本楼地下一层梁产生断裂,其它楼层也多处产生明显裂缝,地基可见明显的差异沉降现象。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建筑鉴定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无论该房屋是否进行工程质量鉴定(所谓的检测已毫无意义),均应得到如下结论
    根据民用建筑适修性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构件适修性极差,应采立即取必要的措施;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级标准应为鉴定对象严重破损,修后功能极差,甚至超出新建的造价,适修性很差,应当拆换或重建。

  • 修订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遭受性骚扰的妇女,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联合会和有关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公共场所管理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情况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说:“对于性骚扰国家法律规定的比较形式,此次草案中规定5种形式。法条中提到的‘电子信息’就是手机短信。具体界限,还要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袁芳说,在借鉴了外省市的经验后,此次草案中在性骚扰问题上实现了突破和细化,扩大了性骚扰行为的禁止范围,加大了对女性人身权利保护的力度。

     此外,草案中针对妇女的各项权益还新增了一些内容,比如拟建立妇女病定期普查制度,适龄妇女有望定期接受免费的妇女病检查。北京市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用人单位在招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合同中应当约定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报酬等事项,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歧视性内容。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招用标准,招聘广告中也不得含有歧视妇女的内容。

    草案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专家对此作出了详细解读——

      语言骚扰:打电话或只在两人见面时故意谈论性话题,询问性隐私,而且在对方拒绝情况下依然“喋喋不休”,致使对方身心受到伤害。

      文字骚扰:书信、条子等文字中充满性隐私和性话题,使得对方难以忍受,而且使用这种文字的频率非常之高。

      图像骚扰:在给对方观看的图片、照片、录像等图像中充满淫秽内容,而且不堪入目的图片严重违背对方意志,使对方的心理、生理受到摧残。

      电子信息骚扰:黄色、淫秽内容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给对方,一天或数天中重复这种行为,其行为给对方心理造成创伤。

    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

      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异性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

      它是一种不受欢迎的性注意力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

      2. 非身体接触 (言语,动作,声音)

      判断性骚扰的因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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