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应该如何才可提取住房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辞职的也行吗

  原标题:南京推公积金管理办法升级版 多地新政持续发力

  见习记者 李贝贝 华夏时报(.cn)记者 李未来 上海报道

  在北京市推出 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 之时,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于近日公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管理办法》,以保证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在南京之外,自6月28日以来,已有北京、郑州、洛阳等8座城市以及湖南省相继发布了公积金新政,对无视、侵害公积金缴纳职工利益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明确警告,对违规严重的企业加以惩戒,以规范行业秩序,并希望能够对楼市投资性行为做出适当限制,优先满足刚需购房、首套购房和租房。

  业内人士认为,多地加强对公积金的管理,其目的在于推进公积金与楼市调控的更好结合,未来从严趋势明显。

  南京公积金政策 升级

  今年1月,针对一些开发商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具备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及时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方便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这份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南京市公积金按揭管理办法日前推出了 升级版 :9月12日,新修订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亮相,再次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单位与公积金中心签按揭协议,以保证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签订按揭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办法》设定了 合法合规、信誉良好、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85% 等多项条件,并将南京买房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从之前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同时,规定普通住宅楼盘的开发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影响买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且逾期不整改的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相关单位也可能将被列入严重失信类黑名单。

  9月16日,南京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强调,此次 新政 没有改变南京的公积金政策,仍为连续缴足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且可贷额度并不与缴存年限挂钩,同时购买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也依然沿用之前的规定。

  据悉,今年4月1日,南京市提高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购买首套房的最高可贷额从3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由6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购买二套房的仍按30万元/人、夫妻双方由60万元/户执行。

  上述相关人士称,南京公积金的可贷额度依据公式计算得出,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0.45(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由于年轻人的可贷年限较长,因此多数年轻买家可以用足公积金的贷款上限,这对于刚需人群来说是一大福利,这一政策短期内不会进行调整。

  各地 新政 层出不穷

  而在南京之外,2018年以来,各地对于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6月28日以来,已有包括北京、郑州、洛阳、南京等在内的多个城市发布了公积金新政,尤其是针对通知中房企拒绝、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整治。

  例如,7月份,杭州、广州等地对异地购房作出限制;8月以来,大连、宜昌、黄冈、南昌、长沙五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意在打击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收取高额手续费等行为的专项行动;8月14日至17日,山西太原则连发三文收紧公积金政策,明确提出太原市缴存职工在该市之外和户籍地以外城市购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义乌市等多地也都陆续收紧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而在此次 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 之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在8月份联合了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不拒绝、不限制、不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同时提高贷款审批时效,提高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效率。

  进入9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房屋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等九部门也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强调禁止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当前多地对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主要落实三个导向:开源节流、倾斜放贷、防范风险,目的在于更好地与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防范公积金不足的风险,同时加强对于公积金贷款背后违约风险的管控。

  事实上,尽管作为我国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被视为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中的核心部分之一,但相比商业贷款存在许多弊端,且利用率不高,甚至有一部分沦为炒房 帮凶 。

  严跃进表示,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会造成公积金缴纳方面的不公平,也容易导致公积金偏离原有的政策初衷。其强调,当前多地对于公积金的调整措施已经在控制流量方面产生了效果,对投资投机需求的也起到了一定的剔除作用。未来缴存方面还应该强调扩大缴存的人群数量,同时对于二套购房和二次公积金贷款等适当进行限制。而对于北京近日颁布的 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 ,知名财经评论家、财经专栏作家叶檀也强调,此举不是为了对付 北漂 ,控制公积金贷款是调控房产市场冷热的一个手段。

  现如今很多跳槽、更换工作的职工会遇到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对于离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2018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

  2018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

  辞职的提取 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

  部分地区对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

  有2年内不得提取,有2年为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之所以部分地区做此类要求是因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互助的个人储金,还具备互助性,有些地区存贷比高,资金运用率处在高位,盘子贷款负荷较大,人员流动性强,所以有这类的要求,限定您的资金必需停留在管理中心一定时间。

  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手续也是很简单的。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提供的材料有:原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以及户口迁出设区市证明或户口迁入地户口迁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迁出设区市后重新就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一般情况下,按规定,辞职当时,个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卡、公证过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账户封存,待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账户转新单位续交。一年后没有新的工作,可以凭社区待业证明和公证过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办理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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