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被打没还手还要算斗殴还手也算斗殴吗?保险会免责吗?

导读: 1989年左右,是蓝翔技校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节点,学校被部队收购后逐步做大、做强。1997年,蓝翔技校逐步与部队解除了合作关系。在舆论的热切关注以及蓝翔自身投放广告的狂轰滥炸下,蓝翔成为传说中的传奇,然而蓝翔跨省斗殴事件发生后,在所谓中国职业教育的标杆映衬之下,对蓝翔来说,对中国职业教育来说,这是一出何其火辣辣的讽刺和尴尬。

  导读:1989年左右,是蓝翔技校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节点,学校被部队收购后逐步做大、做强。1997年,蓝翔技校逐步与部队解除了合作关系。在舆论的热切关注以及蓝翔自身投放广告的狂轰滥炸下,蓝翔成为传说中的传奇,然而蓝翔跨省斗殴事件发生后,在所谓中国职业教育的标杆映衬之下,对蓝翔来说,对中国职业教育来说,这是一出何其火辣辣的讽刺和尴尬。

  跨省打架哪家强?中国山东找蓝翔!

  9月5日,河南省商丘市的天伦花园门口爆发了一场数十人参与的斗殴。一名七旬老人在这场打斗中双手受伤,他正是全国人大代表、蓝翔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荣兰祥的岳父孔令荣。据了解,打架的一方是蓝翔技校副校长王某某,他带领着上百名蓝翔技校的职工、学生及社会人员从山东济南赶到商丘,在天伦花园与荣兰祥妻子孔素英的家人发生冲突。

  打架的起因源于荣兰祥与孔素英在去年年底开打的离婚官司,天伦花园是争议财产之一。由于担心荣兰祥转移财产,孔素英72岁的父亲孔令荣在天伦花园的值班室守了一个多月。在这次冲突中,孔令荣双手被打伤,被子、锅碗瓢盆等日常生活用品被扔在门外。

  据孔令荣回忆,9月5日,荣兰祥方面的人和他接触了数次。第一次是上午11点左右,有八九个人找到孔令荣,说天伦花园是荣兰祥的房子,让孔令荣和另外两名看门的老人马上走。孔令荣执意不走,并说:“这是我闺女的房子,夫妻两人还在打离婚官司。”

  学生被忽悠上车:谁跑就开除谁!

  “周四晚上通知我们早上4点出发,说去打扫卫生,上了车才告诉我们是去打架。”昨日,南都报道了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带领老师、学生从济南赶到河南商丘,与全国人大代表、校长荣兰祥岳父一家大打出手的消息后,一名参与打架的学生王宁(化名)接受了南都记者的采访。据其回忆,开打时老师为了防止学生临阵退缩,曾经大喊:“谁也不准跑,谁跑开除谁。”

  蓝翔副校长率百人跨省打架 警方成立专案组

  事发时孔素英并未在商丘,但是孔素英的两个妹妹和两个堂弟因为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刑拘。9月15日,一名姓邓的警官证实,蓝翔技校方也有4人因同一罪名被刑拘,其中包括蓝翔技校副校长王某某,老师田某、负责行政工作的白某。事发当天,警方带走了多名参与打架的蓝翔技校学生和社会人员,第二天下午全部释放,原因是聚众斗殴只抓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学生打架斗殴受伤不赔

  免责条款里明确规定打架斗殴保险不赔,不知道山东蓝翔副校长聚众斗殴可有考虑过学生受伤后的赔偿问题呢?如果不能为学生着想那老师又为何能称之为老师呢?如果职业教育就是带学生跨省打架那又如何能称之为教育呢?

医保卡跟身份证一样基本上每一个人都有,对于医保卡的用处以及报销的范围有些人并不是很清楚,除了这些之外很多人还好奇医保卡是否可以给家人使用,那么下面为大家推荐《医保卡的用途 医保卡可以给家人使用吗?》,欢迎阅读。

医保卡的用途 医保卡可以给家人使用吗?

1.参保人持卡前往指定医疗保险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直接结算。

2.参保人持卡前往定点门诊机构进行就医购药,直接结算。

3.参保人备齐身份证、医保卡前往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范围内直接报销。

4.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保证到社保机构或医保业务银行网点查询余额或打印交易记录。

除了参保人移民或者死亡可以办理支取手续之外,其他情况卡里的钱一般是不能取出来的。但是医保卡里的钱是可以从这个账户转到另一个账户的,当然必须是同一个参保人。

答案是否定的。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医保账户里面的钱,属于个人。但是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则属于每一个医保投保人,其目的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若自己的医保卡余额不足时,就必须动用统筹基金的钱进行报销。如果家人使用自己的医保卡买药,对参保职工不公平。

另外,如果使用他人的医保卡住院报销,属于骗保。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不过,有些地区允许将自己医保卡给家人使用,共享保额。如广州、深圳、浙江、厦门等,一般有限制条件,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医保卡借给家人使用分两种情况:一是买药,二是住院报销。医保卡是绝对不能借给家人住院用的,不然面临的就是罚款或者刑事责任。将医保卡借给家人报销,严格意义上算是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那么,医保卡给家人买药后果是什么呢?如果只是买些感冒药、消炎药等非处方药,影响不大。但若是治疗高血压、心脏病等等的药品,,后果有点严重。假如你要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一查,发现你有这样的消费记录,轻则要求加费或做除外责任,重则直接拒保。更可怕的是,很可能导致拒赔,保险公司在买之前没仔细核查,等到理赔时才发现,以此为借口拒赔,那你可没地儿说理。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

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

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的,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平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帐户的钱。

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

人社部今年7月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国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2015年10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保卡纳入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凡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凡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部分省市可用于健身

今年下半年,山东、重庆、江苏部分省市,职工本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健身场馆开展健身活动。但不得用于购买食品、衣物、健身器械或套取现金等。

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2、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

今年下半年起,部分省市,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3、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

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

因酗酒、自杀、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

看完以上的相信你们对于医保卡的用途以及能不能给家人使用的事情也有所了解,当然有些地方是不行的,但是有些地方是可以的,当然具体的情况还是要询问当地的社保局比较明确。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

若有不妥,请告知,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原标题: 打架斗殴遭受意外伤害可以要求保险理赔吗?

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当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以请求保险理赔。不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不都可以保险理赔,比如自杀,一旦承保即会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被保险人参与打架斗殴遭受意外伤害,是否理赔要先确定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

首先,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时,必须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标准是什么?

1、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第二条、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

6、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

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

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

9、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

  第三条、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因此可以参考具体条例条规看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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