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载运工具使用性能的部门考核通用指标评价指标是什么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1月27日证监基金字﹝2007﹞325号文核准募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产品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汇率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
  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8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8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中国机会
  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托管协议 指《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管理人: 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其签订的合
  同,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
  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
  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
  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年满 18 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
  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
  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
  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
  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
  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
  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
  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
  投资组合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国家风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
  本基金的市场风险来源于基金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市场价格的波动,以及在运用衍生金融
  工具进行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的情况下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波动风险。影响市场价格波动
  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多种: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各国或地区处于产业景气循环周期的不同阶段,将对基
  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同时,境外证券市场因特有的社会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市场状
  况和经济发展趋势,对特定的负面事件的反应存在诸多差异;另外,部分投资市场如美
  国、英国、香港的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这
  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等。上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波动,
  由于本基金涉及海外新兴市场的证券投资,鉴于各新兴市场特有的监管制度(包括市
  场准入制度、外汇管制等)和市场行为的特有的不稳定状态,可能对本基金参与新兴市场
  的投资收益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受到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影响,也
  呈现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股票,其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
  基金持有人的收益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如果发生通货膨胀,现金的购买力会
  下降,从而影响基金的实际收益。
  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国民经济不同部门造成不同的影响,从而导致本基金所投资的上市
  公司业绩及其股票价格波动。汇率风险还包括本基金将募集资产转换成外汇并投资于相应
  证券市场,在收回基金资产时由于汇率的变化导致基金资产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
  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本基金可通过分散
  化投资减少这种非系统性风险,但并不能完全消除该种风险。
  (8)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
  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
  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市场利率下降将影响固定收益类证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资收益率,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
  所谓政府管制,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制定规章、设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
  裁决等行政处理行为,对社会经济行为实施直接控制。在境外证券投资过程中,投资地所
  在国家或地区政府部门可能针对本基金实施投资运作、交易结算以及资金汇出入等方面的
  限制,或者采取资产冻结或扣押等行政措施,从而造成相应的财产受损、交易延误等相关
  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
  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包括由于本基金出现投资者大额赎回,致使本基金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基金赎回支付的要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收益水
  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
  失误,都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
  是指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要求而带来的风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
  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在香港等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以及全球范围内受惠于中
  国经济增长的境外公司股票,以分享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成果,并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全球
  范围内分散投资路径,获取基金资产长期增值。因此,如果中国经济增长出现大幅度减缓
  或是结构性困难,相关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相应下降,将对本基金投资业绩表现带来不利影
  大宗交易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大额买卖申报,买卖双方在规定的价格范
  围内达成一致后,由交易所确认成交的证券交易。由于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
  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
  在证券投资中,对证券内在价值的评估,通常是以一定的假设、规则和逻辑推理为基
  础的。这些假设、规则和推理过程即所谓的金融模型。本基金所运用的都是经国内外实践
  验证的、成熟的金融模型。但是,在基金实际运作中,可能因市场结构、投资者行为模式
  等条件发生变动,导致有关模型出现重大偏离的问题,从而引起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3、正回购/逆回购风险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在开展正回购/逆回购业务时,通常要求交易对手提供相应的证券、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作为将来履行回售其原购入证券或购回其原售出证券义务的抵押物。在证券等抵押物价格
  出现不利变动,并导致交易对手无法及时、足额履行相关义务时,将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
  4、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
  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
  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七)本基金主要的流动性风险及风险管理方法说明
  本基金将加强对开放式基金申购环节的管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
  确认大额申购申请,在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在香港等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全球范围内受
  惠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境外公司股票,以及政府债券、回购、股票指数期货、外汇远期合
  约、外汇互换及其他用于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的金融衍生工具,存在下列风险:因交割制
  度的不同,境外某些市场允许股票卖空,因此有可能存在因交易对手的原因造成延迟交割
  的流动性风险;股票市场存在公司停牌无法交易转让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会审慎评估
  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并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有效控制本基金流动性风险,
  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
  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可能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更好地应对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
  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4)收取短期赎回费,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
  称“威灵顿”) 是全球最具规模的独立私人投资管理公司之一。自成立至今,威灵顿在投
  资领域中提供创新的领导性方案,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威灵顿为
  客户管理的资产总值逾 1 万亿美元,为分布于 60 个多国家的逾 2200 名机构客户提供投资
  顾问服务。威灵顿对所管理的资产采用广泛而多样化的投资方式,整体而言,约有 44%的
  资产投资于股票,38%为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其余 18%为多策略投资。
  威灵顿公司总部设于波士顿,并在以下地区设有办事机构:
  芝加哥(伊利诺伊州)、韦纳(宾夕法尼亚州)及旧金山(加利福尼亚州)
  北京、法兰克福、苏黎世、香港、伦敦、卢森堡、新加坡、悉尼及东京。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电话:0755-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15)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 B 座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联系人:刘晨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2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崔少华(代行)
  联系人:黄维琳、钱达琛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 层、17 层、18 层、24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联系人:刘毅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电话:3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4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网址: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57)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尚斌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网址:.cn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联系电话:021-5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74)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7)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7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8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1)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500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中国中期大厦 A 座 11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西井路 3 号 3 号楼 7457 房间
  联系人:张立新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6)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A303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大连期货大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大连期货大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 32 号国资大厦 B 座 4 楼
  联系人:冯立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3)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 2202 室
  电话:010-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客户服务电话:7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A 座 5 层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 2 号楼 701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 2 号楼 701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10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29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29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82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 3 单元
  (116)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岸城大厦东座 1115、1116、1307 室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
  (118)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9)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122)深圳前海京西票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3)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24)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124 室
  (12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 1 号楼 1 层南部
  传真:028-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3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
  客户服务电话: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134)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 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电话:025-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4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绿景广场裙楼 101-B101、B102 及车公庙绿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绿景广场裙楼 101-B101、B102 及车公庙绿景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
  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三办公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三办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静,王珊珊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一。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见附件二。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需要和有关情况,增加或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向首次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寄送《基金账户确认书》(公司获得投资人准确的邮寄
  地址)。《基金账户确认书》将在客户开户后15个工作日内寄送。
  在基金募集期间新开户的客户,公司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寄送《基金
  1、公司的网站、热线电话提供对账单自助下载服务。
  (1)份额持有人可登录公司网站(.cn )进入“网上交易”栏目,
  输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电话(),选择自
  助服务,按“3”后,输入需要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对账单
  需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
  年度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
  段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
  质对账单。季度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邮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质对账单的份额
  持有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度或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
  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
  或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
  红利再投资,并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和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
  务,即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
  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及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
  资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户服务传真:01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户信息查询、
  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电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
  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下载对账单等操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
  公司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点击“在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
  询。在线客服服务时间为每天24小时,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
  话(按“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下
  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
  报告、交易状态查询、基金申购/转换/定期定额计算器专业理财工具、财富俱乐部积分兑
  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的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 关于增加华商银行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
  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基金定期定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中兴通讯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光大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投手续费率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银河证券基金申购、定投手续费率
  10. 关于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中兴通讯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中兴通讯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
  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基金定期定
  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 关于增加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
  1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基金销售费率调
  18. 关于增加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上海莱士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国联证券基金申购、定投手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
  网站上。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
  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
  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核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基金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协议的情
  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他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以及采取
  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法
  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
  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16)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
  (17)选择、更换境外投资顾问,委托境外投资顾问协助投资管理等业务;
  (1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22)承担受信责任,在选择、更换境外投资顾问时,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选择、更换境外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受托人职责。境外
  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等原因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
  (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8)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的相关内容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
  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
  (17)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
  (19)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
  (20)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汇出入情况实
  施监督,如发现投资指令或资金汇出入违法、违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报
  (2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受托人名义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名义登记
  资产;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2)每月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报告基金管理人境外投资情
  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3)基金托管人应办理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
  (24)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
  付汇、资金往来、委托及成交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 20 年;
  (2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根据审慎监管原
  则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职责。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活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
  (7)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变更基
  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他情形。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
  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
  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4、代表基金份额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
  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0 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授权范围、授权的有效期
  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还应载明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
  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的截止日期和收取方式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等内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
  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
  权代表应当出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通讯方
  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
  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和终止基金合同事
  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证
  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同
  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
  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如果现场或通讯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
  时间(至少应在 25 个工作日后),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
  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1)议事内容限为本条前述第(二)款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范围内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
  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
  a、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
  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b、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
  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
  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
  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
  于 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
  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在会议
  通知中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 2 个工作日由大会聘请的公证机关的公证员
  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如果基金
  管理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担任;如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
  托管人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指定)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
  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
  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
  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4)在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担任召集人的情形下,如果在计票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或者基金托管人拒不配合的,则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代表共同担任监票人进行计票。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可采取如下方式:
  由大会召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的公证员进行计票。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
  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
  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 2 日内,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关、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一)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

原标题:【重点关注】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到旅游的地方都帮你标出来了!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主要内容如下。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特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认真总结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准确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演变发展态势,切实抓住历史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增强我国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在新时代焕发出乡风文明的新气象,进一步丰富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乎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让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汇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磅礴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带来的深刻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坚持立足国内保证自给的方针,牢牢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加快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这些重大举措和开创性工作,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全国粮食总产量连续5年保持在1.2万亿斤以上,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农业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得到初步遏制,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农村创新创业和投资兴业蔚然成风,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5年间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农村消费持续增长,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脱贫攻坚开创新局面,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全国平均水平,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明显增强,过去5年累计68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达到新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焕发新气象。

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明显的短板仍然在“三农”,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农村。主要表现在: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亟待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农村人才匮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农村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仍然较大,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国家支农体系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

从2018年到2022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5年,既有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从国际环境看,全球经济复苏态势有望延续,我国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空间将进一步拓展,同时国际农产品贸易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仍然突出,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妥善应对国际市场风险任务紧迫。特别是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粮食及重要农产品需求仍将刚性增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从国内形势看,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及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深入推进,乡村发展将处于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中高端、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将快速增长,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是必然要求。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与质量提升的新阶段,城市辐射带动农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大量农民仍然生活在农村的国情不会改变,迫切需要重塑城乡关系。我国乡村差异显著,多样性分化的趋势仍将延续,乡村的独特价值和多元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发掘和拓展,同时应对好村庄空心化和农村老龄化、延续乡村文化血脉、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任务艰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备较好条件。有习近平总书记把舵定向,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科学决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写入党章,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乡村振兴具有根本政治保障。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乡村振兴具有坚强制度保障。优秀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寻根溯源的人文情怀和国人的乡村情结历久弥深,现代城市文明导入融汇,乡村振兴具有深厚文化土壤。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对农业农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乡村振兴具有雄厚物质基础。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各地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乡村振兴具有扎实工作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对“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亿万农民的殷切期盼。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挥优势,顺势而为,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按照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2018年至2022年这5年间,既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第四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方面的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丰富多彩。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第三篇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第七章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对国土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推进“多规合一”,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

第一节 强化空间用途管制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统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和陆海统筹原则,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及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等主要控制线,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第二节 完善城乡布局结构

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增强城镇地区对乡村的带动能力。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多重功能,提供优质产品,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三节 推进城乡统一规划

通盘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强化县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引导约束作用,科学安排县域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和村庄整治,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和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县域村庄布局和规模,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

第八章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延续人和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关系。

第一节 统筹利用生产空间

乡村生产空间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兼具生态功能。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重点建设以“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产品主产区。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合理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适应农村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划分乡村经济发展片区,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

第二节 合理布局生活空间

乡村生活空间是以农村居民点为主体、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国土空间。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确定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充分维护原生态村居风貌,保留乡村景观特色,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注重融入时代感、现代性,强化空间利用的人性化、多样化,着力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让乡村居民过上更舒适的生活。

第三节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

乡村生态空间是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产品或生态服务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加快构建以“两屏三带”为骨架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全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第九章 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

第一节 集聚提升类村庄

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加强海岛村庄、国有农场及林场规划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节 城郊融合类村庄

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第三节 特色保护类村庄

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第四节 搬迁撤并类村庄

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拟搬迁撤并的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

第十章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第一节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性工作。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径,提高扶贫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着力推动县与县精准对接,推进东部产业向西部梯度转移,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健全驻村帮扶机制,落实扶贫责任。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引导激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

第二节 重点攻克深度贫困

实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到人帮扶为抓手,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推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壮大集体经济,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三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加快建立健全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和其他地区相对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脱贫地区“造血”功能。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实施生态宜居搬迁等工程,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注重扶志扶智,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培育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能力。加强宣传引导,讲好中国减贫故事。认真总结脱贫攻坚经验,研究建立促进群众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机制,探索统筹解决城乡贫困的政策措施,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第四篇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第十一章 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第一节 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全方位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持续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深化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确定储备规模,强化中央储备粮监督管理,推进中央、地方两级储备协同运作。鼓励加工流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自主储粮和经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加快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粮食物流网络。

第二节 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

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工作,确保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所有高标准农田实现统一上图入库,形成完善的管护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快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实现精准化管理。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到2022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4亿亩,耕地质量平均提升0.5个等级(别)以上。

第三节 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推进我国农机装备和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加快高端农机装备和丘陵山区、果菜茶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等农机装备的生产研发、推广应用,提升渔业船舶装备水平。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积极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加快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鼓励对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强农业遥感、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精准化水平。发展智慧气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第十二章 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按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着力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第一节 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

以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的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立足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格局,打造农业优化发展区和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东北地区重点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依托“大粮仓”打造粮肉奶综合供应基地。华北地区着力稳定粮油和蔬菜、畜产品生产保障能力,发展节水型农业。长江中下游地区切实稳定粮油生产能力,优化水网地带生猪养殖布局,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品生产。华南地区加快发展现代畜禽水产和特色园艺产品,发展具有出口优势的水产品养殖。西北、西南地区和北方农牧交错区加快调整产品结构,限制资源消耗大的产业规模,壮大区域特色产业。青海、西藏等生态脆弱区域坚持保护优先、限制开发,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

第二节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加快发展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统筹调整种植业生产结构,稳定水稻、小麦生产,有序调减非优势区籽粒玉米,进一步扩大大豆生产规模,巩固主产区棉油糖胶生产,确保一定的自给水平。大力发展优质饲料牧草,合理利用退耕地、南方草山草坡和冬闲田拓展饲草发展空间。推进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促进养殖废弃物就近资源化利用。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做大做强民族奶业。加强渔港经济区建设,推进渔港渔区振兴。合理确定内陆水域养殖规模,发展集约化、工厂化水产养殖和深远海养殖,降低江河湖泊和近海渔业捕捞强度,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

第三节 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以各地资源禀赋和独特的历史文化为基础,有序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创建特色鲜明、优势集聚、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利益联结紧密的建设运行机制,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按照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目标,支持建立生产精细化管理与产品品质控制体系,采用国际通行的良好农业规范,塑造现代顶级农产品品牌。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培育农业产业强镇,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

第四节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推进农产品生产投入品使用规范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全国动植物检疫防疫联防联控。完善农产品认证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着力提高基层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失信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第五节 培育提升农业品牌

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推进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擦亮老品牌,塑强新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努力打造一批国际知名的农业品牌和国际品牌展会。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借助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渠道,充分利用电商、“互联网+”等新兴手段,加强品牌市场营销。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构建我国农产品品牌保护体系,打击各种冒用、滥用公用品牌行为,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机制以及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

第六节 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

建立健全农产品贸易政策体系。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积极参与全球粮农治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建立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信用评价体系。放宽农业外资准入,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

第十三章 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

第一节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加强农用地用途管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发展壮大农垦国有农业经济,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垦企业集团。

第二节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断壮大农林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农业项目,提供区域性、系统性解决方案,与当地农户形成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落实财政、税收、土地、信贷、保险等支持政策,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

第三节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充实农村集体产权权能。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

第四节 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高个体农户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提高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加快发展“一站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用途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小农户权益。

第十四章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成果转化水平,为农业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动能,引领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第一节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培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创新主体,建立健全各类创新主体协调互动和创新要素高效配置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原创性重大成果突破。加强种业创新、现代食品、农机装备、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科研工作。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改进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工作,建立差别化评价制度。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推动建设种业科技强国。

第二节 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吸引更多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到科技园区落户,培育国际领先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建一批科技创新联盟,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强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建设农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重要公共科技资源优势,推动面向科技界开放共享,整合和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第三节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网络,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健全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网络,支持地方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面向绿色兴农重大需求,加大绿色技术供给,加强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健全农业科技领域分配政策,落实科研成果转化及农业科技创新激励相关政策。

第十五章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强化绿色生态导向,创新完善政策工具和手段,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第一节 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国家农业投入增长机制,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倾斜,优化投入结构,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影响全局的重大工程,加快改变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状况。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继续支持粮改饲、粮豆轮作和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改革完善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对绿色农业发展机具、高性能机具以及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第二节 深化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

深化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合理制定大豆补贴政策。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强政策灵活性和弹性,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加快建立健全支持保护政策。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培育壮大骨干粮食企业,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防止出现卖粮难。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研究完善食糖(糖料)、油料支持政策,促进价格合理形成,激发企业活力,提高国内产业竞争力。

第三节 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

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设计多层次、可选择、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探索开展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鼓励开展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发展农产品期权期货市场,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推进口岸动植物检疫规范化建设。强化边境管理,打击农产品走私。完善农业风险管理和预警体系。

第五篇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加快发展根植于农业农村、由当地农民主办、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推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第十六章 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

把握城乡发展格局发生重要变化的机遇,培育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新模式,推动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让农村一二三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

第一节 发掘新功能新价值

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拓展升级趋势,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遵循市场规律,推动乡村资源全域化整合、多元化增值,增强地方特色产品时代感和竞争力,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增加乡村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

第二节 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具有广泛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设施,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研发绿色智能农产品供应链核心技术,加快培育农业现代供应链主体。加强农商互联,密切产销衔接,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发展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强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现代农业产业链的引领支撑作用,构建全程覆盖、区域集成、配套完备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清理规范制约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着力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农村消费结构,提升农村消费层次。

第三节 打造新载体新模式

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促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模式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推进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和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农字号”特色小镇,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培育特色商贸小镇,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第十七章 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始终坚持把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作为基本出发点,着力增强农民参与融合能力,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第一节 提高农民参与程度

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强化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依法通过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赁等形式,积极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市场预测、产品营销等服务,为农民参与产业融合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节 创新收益分享模式

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普通农户等组织共同营销,开展农产品销售推介和品牌运作,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风险资金、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领办或参办农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完善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明确资本参与利润分配比例上限。

第三节 强化政策扶持引导

更好发挥政府扶持资金作用,强化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探索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安排财政支持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以土地、林权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鼓励将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

第十八章 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市场化方向,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放开搞活农村经济,合理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推动乡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新动能。

第一节 培育壮大创新创业群体

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科研机构、高校、企业、返乡下乡人员等主体协同,推动农村创新创业群体更加多元。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速资金、技术和服务扩散,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农村创新创业集聚。鼓励农民就地创业、返乡创业,加大各方资源支持本地农民兴业创业力度。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向乡村集聚。

第二节 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支撑服务平台,健全服务功能,开展政策、资金、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商标等专业化服务。建立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鼓励农业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政府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降低创业门槛。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好返乡人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第三节 建立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加快将现有支持“双创”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拓展,把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按规定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范围。适当放宽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吸引更多返乡人员入园创业。各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农村创新创业。

第六篇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第十九章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以生态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为导向,推动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实施国家农业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乡村。深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明晰农业水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切实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制定轮作休耕规划。全面普查动植物种质资源,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利用。强化渔业资源管控与养护,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海洋渔船“双控”和休禁渔制度,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建设水生生物保护区、海洋牧场。

第二节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完善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进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秸秆禁烧制度和综合利用,开展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大近海滩涂养殖环境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探索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模式,修复和完善生态廊道,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

第三节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等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加强重有色金属矿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控制地下水漏斗区、地表水过度利用区用水总量。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处理、达标排放,建立监测体系,强化经常性执法监管制度建设,推动环境监测、执法向农村延伸,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和其他污染物进入农业农村。

第二十章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快补齐突出短板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实施“厕所革命”,结合各地实际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第二节 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科学规划村庄建筑布局,大力提升农房设计水平,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全面推进乡村绿化,建设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集中连片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第三节 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依法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

第二十一章 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大力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完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一节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大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建设三北、长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强有害生物防治。稳定扩大退牧还草实施范围,继续推进草原防灾减灾、鼠虫草害防治、严重退化沙化草原治理等工程。保护和恢复乡村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积极开展农村水生态修复,连通河湖水系,恢复河塘行蓄能力,推进退田还湖还湿、退圩退垸还湖。大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绿色小水电改造。加快国土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推进农用地和低效建设用地整理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地区特别是重有色金属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以及损毁山体、矿山废弃地修复。加快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自然岸线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升各类重要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控。开展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气象保障服务,探索实施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工程。

第二节 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完善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制度,进一步细化各类森林和林地的管控措施或经营制度。完善草原生态监管和定期调查制度,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面落实草原经营者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完善荒漠生态保护制度,加强沙区天然植被和绿洲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鼓励将河长湖长体系延伸至村一级。推进河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立界工作,加强对水源涵养区、蓄洪滞涝区、滨河滨湖带的保护。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等各类保护地保护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探索对居住在核心区域的农牧民实施生态搬迁试点。

第三节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省以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通过赎买、租赁、置换、协议、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加强重点区位森林保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鼓励各地建立流域上下游等横向补偿机制。推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形成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参与碳汇交易的有效途径,探索实物补偿、服务补偿、设施补偿、对口支援、干部支持、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方式,提高补偿的针对性。

第四节 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等产业,打造乡村生态产业链。进一步盘活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允许集体经济组织灵活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鼓励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完善生态资源管护机制,设立生态管护员工作岗位,鼓励当地群众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研究探索生态资源价值评估方法并开展试点。

第七篇 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第二十二章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倡导科学文明生活,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第一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方式方法和载体,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注重典型示范,深入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推出一批新时代农民的先进模范人物。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彰显社会主流价值。强化公共政策价值导向,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

第二节 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推动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农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农村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农村社会心态。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的占比。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重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做好家庭教育,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完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

第三节 倡导诚信道德规范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观念。弘扬中华孝道,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建立健全先进模范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三章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

第一节 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

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传承传统建筑文化,使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融入乡村建设与维护。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工程,鼓励乡村史志修编。

第二节 重塑乡村文化生态

紧密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以形神兼备为导向,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把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乡村建设,深挖历史古韵,弘扬人文之美,重塑诗意闲适的人文环境和田绿草青的居住环境,重现原生田园风光和原本乡情乡愁。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文化业态。

第三节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加强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挖掘培养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大力推动农村地区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武术、戏曲、舞龙、舞狮、锣鼓等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推动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第二十四章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第一节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农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探索农村电影放映的新方法新模式,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服务和提质增效。继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使农民群众能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第二节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深入推进文化惠民,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开展文化结对帮扶。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鼓励各级文艺组织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惠民演出活动。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农村,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第三节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鼓励农村地区自办文化。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支持乡村文化能人。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培养一支懂文艺爱农村爱农民、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支持文化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推动农村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第八篇 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第二十五章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一节 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在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创新党组织设置。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引导其始终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正确方向。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力度。以县为单位,逐村摸排分析,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调整优化,全面实行县级备案管理。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机制。通过本土人才回引、院校定向培养、县乡统筹招聘等渠道,每个村储备一定数量的村级后备干部。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节 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

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农户等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注重发挥无职党员作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定期走访慰问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加大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

第四节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尤其是县级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县乡纪委监督责任,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中央政策落实方面的作用,加强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农资金拨付、物资调配等工作的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面执行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重视发现和树立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彰显榜样力量。

第二十六章 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第一节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办法,健全民主决策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纪委监委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指导。

第二节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治理。

第三节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深化农村殡葬改革。

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加强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打击力度,严防境外渗透,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落实乡镇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探索实施“路长制”。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推动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第二十七章 夯实基层政权

科学设置乡镇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第一节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面向服务人民群众合理设置基层政权机构、调配人力资源,不简单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加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相关工作。

第二节 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

明确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推进乡镇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方法。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健全监督体系,规范乡镇管理行为。改革创新考评体系,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严格控制对乡镇设立不切实际的“一票否决”事项。

第三节 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

制定基层政府在村(农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推进农村基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开展农村基层减负工作,集中清理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

第九篇 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提高农村美好生活保障水平,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十八章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第一节 改善农村交通物流设施条件

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健全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农村地区基本出行条件。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鼓励发展镇村公交,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铁路公益性运输的支持力度,继续开好“慢火车”。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鼓励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

第二节 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构建大中小微结合、骨干和田间衔接、长期发挥效益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着力提高节水供水和防洪减灾能力。科学有序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统筹推进中小型水源工程和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有序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实施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实施水系连通和河塘清淤整治等工程建设。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促进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第三节 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

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水能和风能。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供热、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和规模化大型沼气等燃料清洁化工程。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大幅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实施北方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替代。推广农村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探索建设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

第四节 夯实乡村信息化基础

深化电信普遍服务,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系统。在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网络安全工作。

第二十九章 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拓展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第一节 拓宽转移就业渠道

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更加积极地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培育区域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就业空间。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劳务协作,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结合农村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务工。

第二节 强化乡村就业服务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乡镇、行政村基层平台建设,扩大就业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模式。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整合资源基础上,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

第三节 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提高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农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等就业扶持相关政策。加强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农民实行分类帮扶。

第三十章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继续把国家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统筹规划布局农村基础教育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享有有质量的教育。科学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实现县域校际资源均衡配置。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科学稳妥推行民族地区乡村中小学双语教育,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和课程,满足乡村产业发展和振兴需要。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加强城乡教师交流轮岗。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进乡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加强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第二节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提供基础性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深化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改革,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每个乡镇都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卫生室,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支持中西部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设备提挡升级。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支持并推动乡村医生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居民文明卫生素质。

第三节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和扶持。

第四节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适应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形势,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以乡镇为中心,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机构,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相互配合,形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提高乡村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能力。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开发农村康养产业项目。鼓励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第五节 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提高抵御各类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主要内容如下。

第四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篇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第七章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第八章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第九章 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第十章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第四篇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第十一章 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第三节 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第十二章 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第六节 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十三章 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一节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第四节 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第十四章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第二节 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第三节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第十五章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第二节 深化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

第五篇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第十六章 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

第十七章 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第十八章 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第六篇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第十九章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第一节 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第三节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第二十章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二十一章 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一节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第二节 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第七篇 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第二十二章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第一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三章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十四章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第二节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第八篇 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第二十五章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第一节 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第四节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

第二十六章 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第二十七章 夯实基层政权

第九篇 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第二十八章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改善农村交通物流设施条件

    第二节 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第二十九章 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

第三十章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第三节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第五节 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第十篇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

第三十一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三十二章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第二节 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 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第三十三章 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第二节 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

第三十四章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第二节 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第三节 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第三十五章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第二节 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六章 加强组织领导

第三十七章 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特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认真总结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准确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演变发展态势,切实抓住历史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增强我国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在新时代焕发出乡风文明的新气象,进一步丰富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乎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让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汇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磅礴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带来的深刻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坚持立足国内保证自给的方针,牢牢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加快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这些重大举措和开创性工作,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全国粮食总产量连续5年保持在1.2万亿斤以上,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农业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得到初步遏制,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农村创新创业和投资兴业蔚然成风,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5年间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农村消费持续增长,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脱贫攻坚开创新局面,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全国平均水平,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明显增强,过去5年累计68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达到新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焕发新气象。

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明显的短板仍然在“三农”,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农村。主要表现在: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亟待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农村人才匮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农村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仍然较大,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国家支农体系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

从2018年到2022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5年,既有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从国际环境看,全球经济复苏态势有望延续,我国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空间将进一步拓展,同时国际农产品贸易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仍然突出,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妥善应对国际市场风险任务紧迫。特别是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粮食及重要农产品需求仍将刚性增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从国内形势看,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及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深入推进,乡村发展将处于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中高端、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将快速增长,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是必然要求。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与质量提升的新阶段,城市辐射带动农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大量农民仍然生活在农村的国情不会改变,迫切需要重塑城乡关系。我国乡村差异显著,多样性分化的趋势仍将延续,乡村的独特价值和多元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发掘和拓展,同时应对好村庄空心化和农村老龄化、延续乡村文化血脉、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任务艰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备较好条件。有习近平总书记把舵定向,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科学决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写入党章,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乡村振兴具有根本政治保障。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乡村振兴具有坚强制度保障。优秀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寻根溯源的人文情怀和国人的乡村情结历久弥深,现代城市文明导入融汇,乡村振兴具有深厚文化土壤。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对农业农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乡村振兴具有雄厚物质基础。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各地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乡村振兴具有扎实工作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对“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亿万农民的殷切期盼。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挥优势,顺势而为,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按照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2018年至2022年这5年间,既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第四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方面的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丰富多彩。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图表:专栏1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主要指标 新华社发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第三篇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第七章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对国土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推进“多规合一”,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

第一节 强化空间用途管制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统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和陆海统筹原则,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及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等主要控制线,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第二节 完善城乡布局结构

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增强城镇地区对乡村的带动能力。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多重功能,提供优质产品,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三节 推进城乡统一规划

通盘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强化县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引导约束作用,科学安排县域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和村庄整治,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和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县域村庄布局和规模,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

第八章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延续人和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关系。

第一节 统筹利用生产空间

乡村生产空间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兼具生态功能。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重点建设以“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产品主产区。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合理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适应农村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划分乡村经济发展片区,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

第二节 合理布局生活空间

乡村生活空间是以农村居民点为主体、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国土空间。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确定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充分维护原生态村居风貌,保留乡村景观特色,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注重融入时代感、现代性,强化空间利用的人性化、多样化,着力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让乡村居民过上更舒适的生活。

第三节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

乡村生态空间是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产品或生态服务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加快构建以“两屏三带”为骨架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全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第九章 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

第一节 集聚提升类村庄

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加强海岛村庄、国有农场及林场规划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节 城郊融合类村庄

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第三节 特色保护类村庄

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第四节 搬迁撤并类村庄

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拟搬迁撤并的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

第十章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第一节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性工作。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径,提高扶贫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着力推动县与县精准对接,推进东部产业向西部梯度转移,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健全驻村帮扶机制,落实扶贫责任。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引导激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

第二节 重点攻克深度贫困

实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到人帮扶为抓手,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推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壮大集体经济,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三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加快建立健全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和其他地区相对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脱贫地区“造血”功能。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实施生态宜居搬迁等工程,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注重扶志扶智,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培育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能力。加强宣传引导,讲好中国减贫故事。认真总结脱贫攻坚经验,研究建立促进群众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机制,探索统筹解决城乡贫困的政策措施,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第四篇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第十一章 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第一节 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全方位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持续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深化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确定储备规模,强化中央储备粮监督管理,推进中央、地方两级储备协同运作。鼓励加工流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自主储粮和经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加快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粮食物流网络。

第二节 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

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工作,确保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所有高标准农田实现统一上图入库,形成完善的管护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快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实现精准化管理。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到2022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4亿亩,耕地质量平均提升0.5个等级(别)以上。

第三节 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推进我国农机装备和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加快高端农机装备和丘陵山区、果菜茶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等农机装备的生产研发、推广应用,提升渔业船舶装备水平。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积极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加快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鼓励对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强农业遥感、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精准化水平。发展智慧气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图表:专栏2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重大工程 新华社发

第十二章 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按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着力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第一节 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

以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的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立足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格局,打造农业优化发展区和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东北地区重点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依托“大粮仓”打造粮肉奶综合供应基地。华北地区着力稳定粮油和蔬菜、畜产品生产保障能力,发展节水型农业。长江中下游地区切实稳定粮油生产能力,优化水网地带生猪养殖布局,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品生产。华南地区加快发展现代畜禽水产和特色园艺产品,发展具有出口优势的水产品养殖。西北、西南地区和北方农牧交错区加快调整产品结构,限制资源消耗大的产业规模,壮大区域特色产业。青海、西藏等生态脆弱区域坚持保护优先、限制开发,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

第二节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加快发展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统筹调整种植业生产结构,稳定水稻、小麦生产,有序调减非优势区籽粒玉米,进一步扩大大豆生产规模,巩固主产区棉油糖胶生产,确保一定的自给水平。大力发展优质饲料牧草,合理利用退耕地、南方草山草坡和冬闲田拓展饲草发展空间。推进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促进养殖废弃物就近资源化利用。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做大做强民族奶业。加强渔港经济区建设,推进渔港渔区振兴。合理确定内陆水域养殖规模,发展集约化、工厂化水产养殖和深远海养殖,降低江河湖泊和近海渔业捕捞强度,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

第三节 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以各地资源禀赋和独特的历史文化为基础,有序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创建特色鲜明、优势集聚、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利益联结紧密的建设运行机制,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按照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目标,支持建立生产精细化管理与产品品质控制体系,采用国际通行的良好农业规范,塑造现代顶级农产品品牌。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培育农业产业强镇,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

第四节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推进农产品生产投入品使用规范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全国动植物检疫防疫联防联控。完善农产品认证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着力提高基层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失信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第五节 培育提升农业品牌

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推进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擦亮老品牌,塑强新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努力打造一批国际知名的农业品牌和国际品牌展会。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借助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渠道,充分利用电商、“互联网+”等新兴手段,加强品牌市场营销。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构建我国农产品品牌保护体系,打击各种冒用、滥用公用品牌行为,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机制以及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

第六节 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

建立健全农产品贸易政策体系。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积极参与全球粮农治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建立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信用评价体系。放宽农业外资准入,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

图表:专栏3 质量兴农重大工程 新华社发

第十三章 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

第一节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加强农用地用途管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发展壮大农垦国有农业经济,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垦企业集团。

第二节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断壮大农林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农业项目,提供区域性、系统性解决方案,与当地农户形成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落实财政、税收、土地、信贷、保险等支持政策,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

第三节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充实农村集体产权权能。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

第四节 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高个体农户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提高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加快发展“一站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用途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小农户权益。

图表:专栏4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工程 新华社发

第十四章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成果转化水平,为农业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动能,引领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第一节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培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创新主体,建立健全各类创新主体协调互动和创新要素高效配置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原创性重大成果突破。加强种业创新、现代食品、农机装备、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科研工作。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改进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工作,建立差别化评价制度。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推动建设种业科技强国。

第二节 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吸引更多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到科技园区落户,培育国际领先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建一批科技创新联盟,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强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建设农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重要公共科技资源优势,推动面向科技界开放共享,整合和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第三节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网络,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健全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网络,支持地方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面向绿色兴农重大需求,加大绿色技术供给,加强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健全农业科技领域分配政策,落实科研成果转化及农业科技创新激励相关政策。

图表:专栏5 农业科技创新支撑重大工程 新华社发

第十五章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强化绿色生态导向,创新完善政策工具和手段,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第一节 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国家农业投入增长机制,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倾斜,优化投入结构,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影响全局的重大工程,加快改变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状况。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继续支持粮改饲、粮豆轮作和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改革完善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对绿色农业发展机具、高性能机具以及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第二节 深化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

深化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合理制定大豆补贴政策。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强政策灵活性和弹性,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加快建立健全支持保护政策。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培育壮大骨干粮食企业,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防止出现卖粮难。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研究完善食糖(糖料)、油料支持政策,促进价格合理形成,激发企业活力,提高国内产业竞争力。

第三节 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

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设计多层次、可选择、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探索开展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鼓励开展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发展农产品期权期货市场,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推进口岸动植物检疫规范化建设。强化边境管理,打击农产品走私。完善农业风险管理和预警体系。

第五篇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加快发展根植于农业农村、由当地农民主办、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推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第十六章 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

把握城乡发展格局发生重要变化的机遇,培育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新模式,推动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让农村一二三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

第一节 发掘新功能新价值

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拓展升级趋势,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遵循市场规律,推动乡村资源全域化整合、多元化增值,增强地方特色产品时代感和竞争力,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增加乡村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

第二节 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具有广泛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设施,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研发绿色智能农产品供应链核心技术,加快培育农业现代供应链主体。加强农商互联,密切产销衔接,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发展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强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现代农业产业链的引领支撑作用,构建全程覆盖、区域集成、配套完备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清理规范制约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着力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农村消费结构,提升农村消费层次。

第三节 打造新载体新模式

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促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模式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推进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和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农字号”特色小镇,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培育特色商贸小镇,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第十七章 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始终坚持把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作为基本出发点,着力增强农民参与融合能力,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第一节 提高农民参与程度

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强化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依法通过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赁等形式,积极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市场预测、产品营销等服务,为农民参与产业融合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节 创新收益分享模式

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普通农户等组织共同营销,开展农产品销售推介和品牌运作,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风险资金、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领办或参办农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完善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明确资本参与利润分配比例上限。

第三节 强化政策扶持引导

更好发挥政府扶持资金作用,强化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探索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安排财政支持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以土地、林权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鼓励将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

第十八章 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市场化方向,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放开搞活农村经济,合理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推动乡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新动能。

第一节 培育壮大创新创业群体

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科研机构、高校、企业、返乡下乡人员等主体协同,推动农村创新创业群体更加多元。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速资金、技术和服务扩散,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农村创新创业集聚。鼓励农民就地创业、返乡创业,加大各方资源支持本地农民兴业创业力度。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向乡村集聚。

第二节 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支撑服务平台,健全服务功能,开展政策、资金、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商标等专业化服务。建立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鼓励农业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政府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降低创业门槛。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好返乡人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第三节 建立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加快将现有支持“双创”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拓展,把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按规定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范围。适当放宽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吸引更多返乡人员入园创业。各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农村创新创业。

图表:专栏6 构建乡村产业体系重大工程 新华社发

第六篇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第十九章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以生态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为导向,推动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实施国家农业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乡村。深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明晰农业水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切实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制定轮作休耕规划。全面普查动植物种质资源,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利用。强化渔业资源管控与养护,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海洋渔船“双控”和休禁渔制度,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建设水生生物保护区、海洋牧场。

第二节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完善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进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秸秆禁烧制度和综合利用,开展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大近海滩涂养殖环境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探索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模式,修复和完善生态廊道,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

第三节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等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加强重有色金属矿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控制地下水漏斗区、地表水过度利用区用水总量。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处理、达标排放,建立监测体系,强化经常性执法监管制度建设,推动环境监测、执法向农村延伸,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和其他污染物进入农业农村。

图表:专栏7 农业绿色发展行动 新华社发

第二十章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快补齐突出短板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实施“厕所革命”,结合各地实际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第二节 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科学规划村庄建筑布局,大力提升农房设计水平,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全面推进乡村绿化,建设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集中连片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第三节 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依法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

图表:专栏8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新华社发

第二十一章 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大力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完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一节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大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建设三北、长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强有害生物防治。稳定扩大退牧还草实施范围,继续推进草原防灾减灾、鼠虫草害防治、严重退化沙化草原治理等工程。保护和恢复乡村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积极开展农村水生态修复,连通河湖水系,恢复河塘行蓄能力,推进退田还湖还湿、退圩退垸还湖。大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绿色小水电改造。加快国土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推进农用地和低效建设用地整理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地区特别是重有色金属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以及损毁山体、矿山废弃地修复。加快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自然岸线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升各类重要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控。开展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气象保障服务,探索实施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工程。

第二节 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完善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制度,进一步细化各类森林和林地的管控措施或经营制度。完善草原生态监管和定期调查制度,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面落实草原经营者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完善荒漠生态保护制度,加强沙区天然植被和绿洲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鼓励将河长湖长体系延伸至村一级。推进河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立界工作,加强对水源涵养区、蓄洪滞涝区、滨河滨湖带的保护。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等各类保护地保护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探索对居住在核心区域的农牧民实施生态搬迁试点。

第三节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省以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通过赎买、租赁、置换、协议、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加强重点区位森林保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鼓励各地建立流域上下游等横向补偿机制。推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形成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参与碳汇交易的有效途径,探索实物补偿、服务补偿、设施补偿、对口支援、干部支持、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方式,提高补偿的针对性。

第四节 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等产业,打造乡村生态产业链。进一步盘活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允许集体经济组织灵活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鼓励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完善生态资源管护机制,设立生态管护员工作岗位,鼓励当地群众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研究探索生态资源价值评估方法并开展试点。

图表:专栏9 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新华社发

第七篇 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第二十二章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倡导科学文明生活,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第一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方式方法和载体,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注重典型示范,深入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推出一批新时代农民的先进模范人物。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彰显社会主流价值。强化公共政策价值导向,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

第二节 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推动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农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农村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农村社会心态。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的占比。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重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做好家庭教育,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完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

第三节 倡导诚信道德规范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观念。弘扬中华孝道,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建立健全先进模范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三章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

第一节 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

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传承传统建筑文化,使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融入乡村建设与维护。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工程,鼓励乡村史志修编。

第二节 重塑乡村文化生态

紧密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以形神兼备为导向,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把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乡村建设,深挖历史古韵,弘扬人文之美,重塑诗意闲适的人文环境和田绿草青的居住环境,重现原生田园风光和原本乡情乡愁。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文化业态。

第三节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加强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挖掘培养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大力推动农村地区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武术、戏曲、舞龙、舞狮、锣鼓等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推动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第二十四章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第一节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农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探索农村电影放映的新方法新模式,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服务和提质增效。继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使农民群众能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第二节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深入推进文化惠民,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开展文化结对帮扶。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鼓励各级文艺组织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惠民演出活动。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农村,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第三节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鼓励农村地区自办文化。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支持乡村文化能人。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培养一支懂文艺爱农村爱农民、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支持文化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推动农村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图表:专栏10 乡村文化繁荣兴盛重大工程 新华社发

第八篇 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第二十五章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一节 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在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创新党组织设置。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引导其始终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正确方向。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力度。以县为单位,逐村摸排分析,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调整优化,全面实行县级备案管理。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机制。通过本土人才回引、院校定向培养、县乡统筹招聘等渠道,每个村储备一定数量的村级后备干部。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节 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

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农户等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注重发挥无职党员作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定期走访慰问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加大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

第四节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尤其是县级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县乡纪委监督责任,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中央政策落实方面的作用,加强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农资金拨付、物资调配等工作的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面执行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重视发现和树立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彰显榜样力量。

第二十六章 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第一节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办法,健全民主决策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纪委监委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指导。

第二节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治理。

第三节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深化农村殡葬改革。

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加强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打击力度,严防境外渗透,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落实乡镇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探索实施“路长制”。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推动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第二十七章 夯实基层政权

科学设置乡镇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第一节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面向服务人民群众合理设置基层政权机构、调配人力资源,不简单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加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相关工作。

第二节 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

明确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推进乡镇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方法。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健全监督体系,规范乡镇管理行为。改革创新考评体系,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严格控制对乡镇设立不切实际的“一票否决”事项。

第三节 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

制定基层政府在村(农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推进农村基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开展农村基层减负工作,集中清理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

图表:专栏11 乡村治理体系构建计划 新华社发

第九篇 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提高农村美好生活保障水平,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十八章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第一节 改善农村交通物流设施条件

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健全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农村地区基本出行条件。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鼓励发展镇村公交,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铁路公益性运输的支持力度,继续开好“慢火车”。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鼓励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

第二节 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构建大中小微结合、骨干和田间衔接、长期发挥效益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着力提高节水供水和防洪减灾能力。科学有序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统筹推进中小型水源工程和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有序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实施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实施水系连通和河塘清淤整治等工程建设。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促进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第三节 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

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水能和风能。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供热、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和规模化大型沼气等燃料清洁化工程。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大幅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实施北方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替代。推广农村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探索建设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

第四节 夯实乡村信息化基础

深化电信普遍服务,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系统。在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网络安全工作。

图表:专栏12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 新华社发

第二十九章 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拓展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第一节 拓宽转移就业渠道

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更加积极地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培育区域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就业空间。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劳务协作,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结合农村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务工。

第二节 强化乡村就业服务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乡镇、行政村基层平台建设,扩大就业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模式。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整合资源基础上,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

第三节 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提高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农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等就业扶持相关政策。加强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农民实行分类帮扶。

图表:专栏13 乡村就业促进行动 新华社发

第三十章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继续把国家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统筹规划布局农村基础教育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享有有质量的教育。科学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实现县域校际资源均衡配置。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科学稳妥推行民族地区乡村中小学双语教育,坚定不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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