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价加运费的运费英文怎么说说

这两天,一艘满载美国大豆,一路狂飙的货轮刷屏了。彭博社、《洛杉矶时报》、《时代周刊》、《和讯网》、《同花顺》等等平台和媒体都跟踪报道着它,只见这艘名叫“Peak Pegasus”(飞马峰)的美国货轮,以13.9节的航速(约等于26公里每小时)的最快速度,向大连港奔去。而这么做的起因是从7月6日开始,美国开始对340亿美元中国产品加征25%的关税,而作为回应,中国也向美国进口大豆加征25%的关税。假如赶在这个时间点到港,一切照旧,假如晚点,哪怕是一秒钟,那这一船价值1.5亿元人民币的大豆,就要产生额外3750万人民币的关税。面对如此巨额的费使用,假如您是当事人,我也很想求一下您心理的阴影面积。

最终这船充满励志情结的大豆还是没赶上时间节点,巨额的关税落在了这些大豆的头上。然而,让我真正起心写这篇文章的起因,并不是这桩悬案如何尘埃落定,而是在整个过程中,看到了各种吃瓜群众不明就里的“嗨皮”,大有快意恩仇的幸灾乐祸,更有甚者,还信誓旦旦的邀请黄海龙王把海浪搞大点。我们真的该“嗨皮”吗,我们有理由“嗨皮”吗?面对这桩悬案,里面有两个问题,我们要先搞清楚,首先是这些新添加的关税,究竟是谁来承担;其次是我们能不进口美国大豆吗?

我们先来看看,这些关税究竟是谁来承担。不过要答复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搞清楚两个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结算方式和关税。

目前比较通行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有离岸价和到岸价,两者最终支付货款金额和支付节点的略有区别。离岸价指的是卖方只负责将货物运到出发港口,买方负责港口提货,并承担所有海运费使用。买方需要在货物上船之后,将货款支付给卖方。到岸价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买方在目的港提货,并在提货时将货款连同海运费使用一并支付给卖方。

举个简化版的例子,您家和我家之间有条河,河上有一个摆渡人做摆渡生意,我家产葡萄,您要买葡萄。您打电话给我说要买一筐葡萄,我说这筐葡萄值100元,我送到摆渡人手里,您支付宝给我付款,摆渡的费使用您自己承担。您说不行,您就想在您自己的岸边拿到葡萄,中间过程您不论。我说也行,那价格就是110元。那添加的10元就是摆渡人收的钱。等摆渡人把葡萄送到您手里,您使用支付宝付我110元。

这里细心的小伙伴可可以发现,不论是离岸价结算还是到岸价结算,关税都不在结算的货款里。那关税是什么?关税是国外的产品进入到国内市场前,必需要缴纳的税费,这个税率每种产品都不太一样,具体税率是由政府和海关根据特定的需求来确定的。比方政府要控制豪车的进口,就会对进口豪车征收100%的关税,那样在国内买到的进口豪车,就会比美国、中东等免税国家贵出一倍多。即可以起到控制豪车进口的目的。

那关税应该是谁来缴纳呢?谁进口,谁缴纳。

说到这儿,小伙伴们可可以会惊呼道:“啊!原来那25%的关税是我们自己的进口商交的啊!”对,那将近4000万的新添加关税就是我们的进口商缴纳的。

问题还没完,我再追问一句,进口商新添加的这些成本,他们会自己默默且憨厚地承担掉吗?最终买单的会是谁呢?再回到开头的问题,到死谁来承担这些关税呢?这个问题,有答案的小伙伴不妨在文章最后给我留言探讨。

接下来,我们再来讲讲,既然现在进口大豆要添加这么多费使用,我们可不能不进口美国大豆呢?答复是,可可以还真的不行。下面给大家出一道应使用题:2017年,中国自产大豆1400万吨,进口9554万吨。已知每生产一吨大豆,需要消耗土地大约8亩。那假如我们不进口,自己要添加这九千多万吨大豆的供应,需要添加多少耕地呢?

这还没完,相信小伙伴们都听说过我国有一个国土规划纲要,里面有一个农业耕地红线的概念,这根红线的数据是21亿亩。按照2016年年底的统计数据,全国实际的耕地面积为20.24亿亩,已经低于红线。假如再算上上面应使用题的结果(7.6亿亩),请问我们还有足够的地种其余粮食吗?进口美国大豆,真的是我们的选择还是我们的必需?这个问题,有答案的小伙伴也不妨在文章最后给我留言探讨。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各位小伙伴,贸易制裁真的能保护自己吗?面对对方的制裁,针锋相对真的可以保护自己吗?

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以下为<2000通则>的解释,供参考。

  FOB 也称“离岸价”,实践中的使用通常为“FOB……港(出发地)按FO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采用FOB术语成交时,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其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如果该证件并非运输单据,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给予协助以取得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一些国家鼓励出口使用CIF术语,进口使用FOB术语,由本国保险公司和承运人保险或承运。   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   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以下为双方义务: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在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及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或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及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它费用。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于买方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上述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或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的通知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   B7 通知卖方   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   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港)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对FOB术语的解释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按照《2000年通则》规定,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但是,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采用FCA术语更为适宜。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

  按国际商会对FOB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付费用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3.注意事项:   (1)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风险,这也就是说如果货物在海上遇险或者遭遇海盗,将与卖方无关,买方不应此理由拒绝支付货款,所以卖方可以建议买方为货物投保。   (2)FOB价格包含了国内的所有费用。如果是货物比较多或者利润比较高的话,国内的费用是可以不用考虑的。而如果货物比较少,就需要相应提高价格,因为单位成本增加了很多,单位成本主要包括:内陆运费(工厂到港口或者集装箱仓库)、装卸费(特别是一些不能机械装卸的货物)、拼箱杂费、码头费、报送费、报检费等。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解释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分为六种,其中只有: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与《2000年通则》对FOB术语的解释相近。所以,《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与运用,同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与运用有明显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美国惯例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适用范围很广,因此,在同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商人按FOB订立合同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FOB后加上“船舶”(Vessel)字样。如果只订为“FOB SanFrancisco”而漏写“Vessel”字样,则卖方只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城内的任何处所,不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港口并交到船上。   2.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丢失与损坏。   3.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但各国对于“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解释,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由谁负担,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如果采用班轮运输,船方管装管卸,装卸费计入班轮运费之中,自然由负责租船的买方承担;而采用程租船运输,船方一般不负担装卸费用。这就必须明确装船的各项费用应由谁负担。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往往在FOB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这就形成了FOB的变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FOB Liner Tenns(FOB班轮条件)   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   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在许多标准合同中,为表明由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常采用FOBST(FOB Stowed and Trimmed)方式。   FOB的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而产生的,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2000年通则》指出,《通则》对这些术语后的添加词句不提供任何指导规定,建议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CFR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

  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

  1.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2.按CFR进口应慎重行事   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质证书与产地证明。若出现这类情况,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按CFR术语成交,如货物是使用班轮运输,运费由CFR合同的卖方支付,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实际上由卖方负担。大宗商品通常采用租船运输,如船方按不负担装卸费条件出租船舶,故卸货费究竟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订明。为了明确责任,可在CFR术语后加列表明卸货费由谁负担的具体条件: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这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办法处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这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   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   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应当指出,在CFR术语的附加条件,只是为了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2000年通则》对术语后加列的附加条件不提供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条款加以规定。


  到我了,这是我的第十三次面试。大学毕业,到深圳找工作,誓要打下一片江山才回去见江东父老,却屡战屡败,不是没有工作经验,就是专业不对口,或者是我这个三流大学毕业的,入不了别人的法眼,唉,小时候老妈请高人算我的八字,“23岁有不顺,终年福禄保平安。”看来是命里注定今年不顺,在弹尽粮绝之际,来到这家公司应聘,我要屡败屡战!
  面试我的,是一位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几岁的毛头小伙子,虽然西服革履,一本正经,却显得不那么老道,甚至是不那么熟练,比起前面十二家公司的面试官,相去甚远,我咬了咬嘴唇,控制住自己没有笑出来。我想,他应该是这家公司老板的助理的助理吧。
  坐下,轻轻地整了下衣服,等着对方的提问。
  “我,我,I, I’m graduated(我毕业于)…”
  他刚一上来就是英语,让我不得不结结巴巴地作起了自我介绍,这才想起,我是来应聘外贸业务员的!我是学应用数学的(一个莫名其妙的专业),英语勉强过了四级,口语更是一塌糊涂,走投无路才到了这里,没办法,死马当做活马医吧。出门前临时抱佛脚,重新看了一遍网友整理的求职应聘速成,又在网上查了一下今天的黄历,貌似诸事不宜,我干吗不挑个黄道吉日来应聘?
  “No!”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里嘀咕,我刚毕业,哪来什么工作经验啊?
  他又往我的简历上瞟了一眼,面露难色,抬起头,看样子是要跟我Say bye-bye了。
  我轻轻地叹了口气,想起命中注定今年不顺,难道真要流落街头不成?人家招的是外贸业务员,而我的英语水平,肯定是吃不了这碗饭的,况且又没有丝毫的工作经验,我知道,我跟这里的缘分,还没开始就要到头了,唉,又是一次有缘没分的应聘。
  没想到的是,他将已经放下的我的简历,重新拿了起来,又仔细地看了看,说:
  “做过学生会干部?”
  谢天谢地,他终于肯用中文问我问题了。
  “是的,而且组织过多次大型的活动。”这是我唯一的优势,我必须尽快地抖出来,否则,就真的没机会了。
  “都组织过哪些活动?”他好像来了兴趣。
  “歌咏比赛、话剧表演、义卖……”
  “义卖?为谁义卖?”
  “太多了,国内国际的各种大的自然灾害,我们都会组织义卖,然后将卖的钱捐到灾区去,有时还会送到养老院去。”
  “养老院?你去过养老院?!”
  “当然去过,都去过N次了。”
  “N次是多少次?”
  “大于10!”这绝对没说假话,去的次数肯定远不止10次。
  “为什么想到要去养老院?”他随口问了一句,突然意识到这似乎是一个不太妥当的问题,改口又说:“能具体说说养老院的事吗?”
  “当然可以。其实他们中的大多数,并不是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是有儿有女的,由于种种原因,住进了养老院。”
  “种种原因?都有哪些?”
  我不禁感到有些奇怪了,我是来应聘外贸业务员的,他怎么会对养老院有这么大的兴趣呢,难道这又是一个应聘的圈套,我应该已经是被PASS掉的人,他大可以直接把我随便打发了,犯不着啊。
  “或许是他们的儿女工作太忙吧……”我一边想着,一边敷衍着他。我已经准备好了,等他礼貌地点点头,让我回去等通知,再然后,我接着准备我的第14次应聘。
  “能不能具体说说老人们在里面的生活呢?”他的兴趣似乎还没有结束。
  “哦,表面上不错,可实际上,实际上,嗯,一般吧。”我不知该如何回答。
  “什么是表面上?什么是实际上?”
  我愣了一下,不得不暂时收起了准备第14次应聘的打算,想了想,说:
  “养老院的环境和硬件设施都不错,所以说是表面上不错。”
  “实际上呢?”他不等我说完,就迫不及待地插了一句。
  “其实,他们实际上是生活在一种孤独期盼的状态,等着他们的儿孙来看他们,含饴弄孙是他们最盼望的。”
  “哦,就是拿着糖,逗逗小孙子什么的。”他的英文虽然不错,还有点美音的味道,但中文水平确实有待提高,我突然开始有些自信了起来。
  奇怪,难道他在想是不是老了以后,也住进养老院?
  “等着社会上的善心人士或者政府的小领导们,去看他们,再有就是等着吃饭、等着看电视、等着打扑克、打麻将,他们基本上没有多少其它的活动,唱歌跳舞是有人来看他们或者逢年过节才会有的,外出活动好像是没有的,最后……”我下意识地顿了一顿,轻轻地说:“就是等死!”
  “啊?什么?等死?”他显得非常吃惊。
  “是的,等死!前个月,502的老张头走了,儿女都没来,是殡仪馆直接来拖走的,上个月,308的刘阿姨走了,前一天都还好好的,还有说有笑的,还在一起打麻将;上个星期,107的老李头走了,抗美援朝的老兵,枪林弹雨地走过来,却没人送终,看着这些人一个个离去,剩下的每一位老人,都会自问:哪天轮到我?”
  看得出,我的面试官被强烈地震撼了。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他的母亲就住在养老院里,但至于是什么原因住进了养老院,我就不得而知了。
  天知道我的哪根弦短路了,反正是已经没希望了,何不逗他一下?
  “可以!”他似乎感到非常意外,竟忘记了使用英语。
  想想他对养老院那么有兴趣,不知这里会不会是他的死穴?我有些恶作剧地想。
  “你有多久没给你的父母打电话了?”我一字一顿地问道。
  “我,我……”显然,他被这个问题镇住了,“是有好久没给父母打电话了,谢谢你的提醒,晚上回去就打。”我不确定他的这个反应,算不算是面试官的正常反应?
  我突然发现,他对我的态度似乎略微有些缓和了。
  在一阵短暂的沉默后,他拿起我的简历又看了看,说:“谢谢你来本公司应聘,回去等通知吧,如果,在下周一没有等到我们复试的通知,那……”
  “我就另谋高就。”不等他说完,我接了一句。
  他笑了笑,点了一下头,站起来,礼貌性地伸出了手,然后,握手、再见。这是我印象最好的一个面试官,可能再也没机会见到他了,唉,当初为何不好好地学英语呢?临走时,把刚才坐的椅子归回原位,并摆正。
  带着预料中的结果,准备离开这家迄今为止我印象最好的一家公司。
  “喂,等一下,陆小姐。”在我快要走出门口的时候,他在后面大叫。
  我回过头,惊奇地望着他,看看是不是我的手机或者钱包什么的落下了。
  “你,你,你明天就过来上班吧,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不包吃住,如何?”他一口气说完,略显急促的语气中分明带着些许的期盼。
  我突然间不知所措,怔在那里,怎么会是这样一个始料不及的结果?一个巨大的馅饼从天上掉下,狠狠地砸中了我的头!老天,难道我就从此化蛹为蝶,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妹,直接升级成为都市白领?
  见我怔怔的没有任何反应,他又说了一遍:“明天来上班!”是直接的祈使句,没有期盼或者咨询意味,是上级给下级下达任务的口吻,而且也不容商量。
  “可是,我……”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完全没有任何准备。
  “公司8:30上班,别迟到了。”说完后,盯着我看,等我表态。
  “好的,好的,我一定会准时到。”我忙不迭地答道。
  一路兴奋回到已经住了两个多月的出租屋,却又开始发愁起来,明天我穿什么衣服,套装吗?唉,今天为什么不看看他们公司的女孩都穿的什么?还有,背什么包?要不要化点淡妆?
  同时又想起儿时算命先生说的话“流年不顺,诸事不吉”,虽然找到了工作,也要小心为妙,心里一阵阵恐惧袭来,未来还会有什么不幸等着我呢?我爱这个繁华的深圳,可是最怕夜晚,万家灯火时,一个人形单影只,像孤魂野鬼一样,活着是为了什么呢?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唉,想这么多,真烦人,反正多赚钱吧,等我有钱了,一切都会好的。
  赶紧给老妈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已经找到工作,是白领了。老妈先是一惊一乍,然后就是喋喋不休的嘱咐,和往常一样,我拿着手机离开我的耳朵,举过头顶,让天花板去听那些我已经听过千百遍的唠叨。现在,我终于可以换一个心情了,打开QQ,把自己的个性签名:“买朵鲜花,祭奠我那死去的爱情!”换成:Anything is possible!(一切皆有可能),窗外飘来陈瑞的歌《白狐》,“我是你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看你衣袂飘飘,衣袂飘飘……”突然想起今天的面试官,难道我也是他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这一世又来救我一次?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听到老妈在电话里大叫:“喂,喂?”我赶紧将电话放回耳边,老妈问我:“到了深圳,你的目标是什么?”我回答金钱和帅哥,老妈长叹一口气,说:“这么多年了,白白教了你那么多道理,你的那个大学算是白读了,我得去打听一下,可不可以退回学费。”我赶紧告诉老妈,我来深圳,真正的理想是事业与爱情,老妈说:“这才是我的乖女儿。”我很想问老妈,我的第一个目标跟第二个理想,到底有什么差别,没等我开口,那边已经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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