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政工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以权代法?民不告,官也究?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亲友合作反悔怕败诉!不走司法程序,私开支付令收钱合法吗?

原标题:基层法官检察官的企盼 在两会上都找到了答案

原标题:基层法官检察官的企盼 在两会上都找到了答案

题:基层法官检察官的企盼 在两会上都找到了答案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执行积案何时化解、怎样推动更多优秀检察官到一线办案、“民告官”官不出庭应诉怎么办、谁来划清法官追责与免责的边界……

两会期间,记者在会场外采访收到来自基层一线法官、检察官的思考和企盼,他们希望在全国两会上能够求解萦绕在心头的那些问号,记者选取部分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帮助他们在两会上逐一寻找答案。

【会下有所呼】在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徐兴标是一名在执行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的老法官。这些年,他和同事们年人均收案六七百件,年人均接待当事人超过千人,执行人员承担着远超自身能力范围的任务,分身乏术。半数执行案件当事人没有履行能力,这些执行不了的案件多年来在法院累积,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些积案何时能化解?

【会上有所应】记者带着徐兴标的问题,找到了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

“这位法官反映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也是非常重视的。去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我们有信心,关键在于把执行和现代信息技术结合起来,而不是单纯搞人海战术。”李少平说。在化解积案上,法院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特别是依托信息化搭建了各类执行信息查控系统,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李少平还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执法人员的确相对偏少,应当在适当时进行补充。

怎样推动更多优秀检察官到一线?

【会下有所呼】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是福建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之一。1997年进入检察院工作的公诉科科长刘蓁,首批通过了检察官入额考试,到一线办案的时间更多了。她建议完善机制,让更多优秀人才到一线办案。她想知道,各地检察系统是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

【会上有所应】记者在两会上采访了多位检察长,得到的消息是,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推动检察官到一线办案,已成为多地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答题”。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说,今年将继续推进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到一线办案,包括亲自阅卷、亲自审讯、亲自出庭、亲自制作法律文书等。

“民告官”不见官怎么办?

【会下有所呼】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何淼说,一年来的各类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50.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升为一项法定义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当前出庭应诉率不高。有的行政机关委派出庭人员沉默的多,发声的少;表态的多,论辩的少。有的甚至对案情不熟,无法陈述事实和法律依据。这些情况增加了庭审难度,增加了原告对行政机关的不满。何淼请求代表委员帮助呼吁各级行政机关提高应诉意识。

【会上有所应】李少平认为,何淼的困惑反映了我国当前行政诉讼的真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多年,近年还进行了修订。行政案件关乎百姓和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要做守法模范,这也是我们人大代表要进一步推进的。”李少平说,“有的行政机关不愿做被告,是因为在传统认识中,做被告是不光彩的事,这是认识上的偏差。”他建议,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并按照国家要求设立公设辩护律师。此外,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而不能随便派人出庭或不出庭。

法官追责与免责的边界如何划清?

【会下有所呼】“过去审案的不定案,定案的不审案。作为庭长,全庭法官的法律文书都由我签发,大量时间和精力被事务性工作占据,自己每年亲自办理的案件只有30多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尤骥说。司法改革让法官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现在全庭法官年人均结案达400件,较改革前上升30%,尤骥本人也得以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去年办理了108起案子,其中包括不少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尤骥认为,对于法官,要让追责和免责的边界更加清晰。他想托记者在两会上问一下:如何既要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法官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又要明确法官责任豁免的范围和条件,确保法官裁量权的合理空间。

【会上有所应】李少平很赞同尤骥的观点。他表示,建立司法责任制,就是为了界定对司法人员免责或追责的条件,司法责任制改革绝不能单把“问责”作为立足点。现在原则是清晰的:对法官进行责任评价的基础是客观行为和主观过错,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行为,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必须明确,并不是所有错案都需要或者应当追究法官审判责任的,法官没有违法审判行为,也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不应被追究责任。

【会下有所呼】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吕平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原先每年立案量2000多件,近两年增加到6000件左右。吕平想问的是,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突出,如何才能减负?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认为,案件数量增加,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有关,和群众法治意识增强有关,和人民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关。案件数量的持续增加,对人民群众来说,说明打官司更方便了;对法院来说,意味着辛苦的付出和巨大的办案压力。

【会上有所应】12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已对这一问题给予高度重视。报告中提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巨大,有的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面对这些问题,报告中已经表态,“将通过深化改革,努力加以解决”,期待“吕平们”的负担能够减轻。(采写记者:李亚彪 陈晨 王成 李鲲 陈晓波 潘林青 高洁 陈国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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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河北省隆尧县公子前村工业区195号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法院党的建设和政治工作会议上,来自全市三级法院的21位法官被授予第二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首都法院专家型人才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

据北京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毅介绍,在坚持评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本次评选在评委中增加了检察官和律师的代表,评委来源更具代表性和多样性。为确保专家的质量,除任命为法官后从事审判工作年限略有放宽外,其他申报条件与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申报条件相同。

记者从当选名单中发现,本届审判业务专家均为从事审判工作10年以上,在各自审判领域审理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具有相当理论研究水平的资深法官。

如,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李颖审理了方是民(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权案,判决书说理透彻,得到学者、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并经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面向全国播放。二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杨子良撰写或主编了《国有资产刑法保护研究》等7部著作,近300万字。还有得到社会和业内普遍认可的知产法院审判一庭法官芮松艳,前不久她当选了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两次参评的大兴法院民四庭庭长康临芳表示,作为一名远郊区法院的法官,这次能够当选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不仅是其个人的荣誉,更是对广大基层一线法官工作的肯定。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介绍,“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是首都法院高层次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一环。本届评选后,全市法院专家型人才(含审判业务专家、信息技术专家)队伍将扩充至44人,涵盖法院各主要审判业务领域和信息技术领域,覆盖高中级法院和大部分基层法院。杨万明表示,全市法院将以此次推荐评选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专家型后备人才体系建设,完善专家型人才参与审判决策等工作机制,不断促进提高审判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据悉,到2018年底,首都法院将评选60名左右的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和10名左右的北京市法院信息技术专家,并加强专家型后备人才的梯次培养,努力建成北京市法院专家型人才队伍体系,进一步发挥各领域专家的“智库”和引领示范作用,为首都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刘行,男,汉族,1975年出生,江苏沭阳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他承办了涉“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杨剑波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案件。撰写的北京市华东电子研究所诉门头沟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行政判决书,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调研成果丰富,执笔起草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疑难法律问题调研报告》,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执笔起草北京市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相关类型案件的审理提供规范指引。出版专著《行政审判依据》,合著《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判解研究》,参与撰写《行政审判实务教程》、《行政诉讼证据前沿实务问题研究》等实务书籍六部,发表法律随笔、时评二百余篇。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

陶志蓉,女,汉族,1971年出生,四川江油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她曾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工作,长期从事民商事和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和审判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较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先后获得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 “优秀共产党员” 、“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其多次担任全市重点调研课题的执笔人,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北京市及全国法院系统获奖,有多篇学术论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2003年起被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聘请为首批兼职教师,被最高法院评为 “支援西部法官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工作之余,该同志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因工作突出,于2014年获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荣誉称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

范跃如,男,汉族,1972年出生,河南商丘人,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他参审了宝马股份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复审纠纷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复杂案件。在《中国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法学论文20余篇。撰写的《现代司法理念视角下的民事程序选择权研究》等7篇论文分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二、三等奖。执笔的《关于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调研》等10余篇调研报告获北京市委市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年度调研成果一、二、三等奖。独著的《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研究》获北京市政法系统首届高层次人才论坛 “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是北京市高级法院专著类唯一的奖项,是我国当前第一部系统、深入透视和剖析劳动争议诉讼制度的专著,填补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在该领域研究的空白。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周军,女,汉族,1966年出生,河北保定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她是中国法学会刑法学分会会员,北京市女法官协会理事,国家法官学院首批入库教师、北京分院兼职教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经常受邀为全国法院、公安、检察机关、律师协会以及京城知名院校进行专题培训和讲座。曾被先后被授予“青年岗位能手”、“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多次获评北京市一中院嘉奖、“审判管理质量奖”、“优秀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先进个人”等荣誉。出版著作有《警察出庭作证指南》、《警察出庭作证教学培训示范》(DVD)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郭燕枝,女,汉族,1966年出生,山东烟台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她先后审理了不予执行英国糖业协会仲裁裁决案、王新强等30人与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总结提炼“要件分析方法”,对指导法律适用发挥重要作用。主持起草《第三人撤销之诉十条基本处理意见》等50余个规范性文件,参与完成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法律关系研究》、中共中央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立法研究》等多项立法课题。合著出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等著作,《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比较研究》等多篇学术论文发表于法学核心期刊。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荣获北京市一中院嘉奖、“审判管理质量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杨子良,男,汉族,1970年出生,江西抚州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他先后承办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案、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受贿案等具有全国影响的大要案。2011年担任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2012年获北京法院第一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刑事专业业务标兵称号,同年入选“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曾获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二等功1次,嘉奖4次。在《法制日报》等媒体发表专业文章60余篇,参与最高院关于诈骗类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起草和调研,出版专著《国有资产刑法保护研究》一书,主编《刑法适用与审判实务》、《理解与适用》、《刑法办案通典》等书。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白松,女,汉族,1967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她多年来一直负责医疗纠纷专业化审判工作,曾参与多项法律法规的立法讨论,参与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多个专业课题研究,经常为专业院校、医疗机构、卫生行政机构、医学会、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组织的培训班授课,撰写多篇论文、案例发表在多家报纸、杂志、核心期刊上,被业内誉为法官“白大夫”。因在医疗纠纷专业领域的建树,其被聘为国家法院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中国医院学会法制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北京市卫生法学会理事及北京市医患和谐促进会理事、首都图书馆法律主体专家顾问团成员等。两次荣立二等功,七次荣立三等功,多次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评为第七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获“北京市双先法官”称号、“五一劳动奖章”、“2016北京榜样”年度提名奖。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葛红,女,汉族,1973年出生,山东单县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她承办了“3Q大战”不正当竞争案、“苏富比”未注册驰名商标案、北京市首例专利说明书侵害著作权案、涉及执行和解协议债务人之间互诉的福霖公司合同纠纷案。案件多次入选全国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北京市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多篇案例在《人民司法》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先后参与了九本法律著作的组织及撰写工作,本人著作字数达20余万字。完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等调研报告,得到最高院和市高院的肯定。撰写的文书曾获得市高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先后在中美知识产权论坛、全国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座谈会等中外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多次为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北京农林科学院科研人员、文化创意企业代表等授课。被中国传媒大学聘为客座研究员,并被聘为该校文法学部法律硕士业界合作导师。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王海虹,女,汉族,1967年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她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先后承办了辽宁省人大原副主任宋勇受贿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受贿案、中国核工业集团原党委书记康日新受贿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副主席杨刚受贿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积累了大量审判工作经验。她积极参与研究死刑案件、专案或疑难复杂案件,针对涉众型案件、涉诉信访类案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双打”等专项类案件进行专门总结调研,出色地完成了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她深入调研并形成《关于在刑事审判中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关于被告人自报身份问题》、《关于经济犯罪赃款物处理机制》、《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缓刑适用》、《关于侵财犯罪法律适用前沿问题》、《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矛盾化解机制》等多份调研报告。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黄海涛,男,汉族,1977 年出生,江西抚州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他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撰写的多篇论文获得法院系统内外多个奖项,如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等奖等;撰写并发表了四十余篇论文,其中在《法律适用》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了10篇。其中,《民事诉讼中的疏明责任初探》、《法院调解真实原则质疑》等在法学界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与关注;参与的《关于建立民事诉讼欺诈行为制约机制的调研报告》等多项调研课题获得市高院肯定,并多次奖项;参与了多项省部级调研课题研究工作;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民事诉讼法学实践问题研究》的专著一册。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宋毅,男,汉族,1972年出生,山西忻州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他深耕商事审判领域,共审结商事案件1500余件,2015年结案数量居北京法院商事业务口第一名。主持三中院民四庭工作以来,积极推行“3+3+1”合议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成效显著,得到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高度肯定与认可。2016年将改革推广至民事审判领域,民商混合收案后民四庭各项审判数据仍名列前茅,表明改革经验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他勤于钻研,理论造诣较深,执笔起草的调研报告在《新华内参》、《政法内参》上刊载;发表有关公司法的研究文章、案例分析二十余篇,撰写的司法改革理论文章在《法律适用》等刊物上发表。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

霍振宇,男,汉族,1977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他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审判技能,注意积累审判经验,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在办案一线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十六年,审理了大量各类型在全市或本辖区有社会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曾出版个人学术专著《行政登记与司法审查》,合著著作4部;论文所获最高奖项为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二等奖。执笔最高法院、市高级法院及本院、庭重点调研课题多项。刊物发表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共计30余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一庭法官

芮松艳,女,汉族,1975年出生,陕西勉县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她2002年进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2014年进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两次荣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标兵称号。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博士论文评比第二名,第二届“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迄今已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500余件,参审案件2500余件,其主审的8件案件先后被评为2011、2013、2014、2015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此外,其同时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版权研究基地研究员等。撰写的学术论文约五十万字。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监庭法官

冯刚,男,汉族,1971年出生,江苏射阳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他兼任北京大学及首都经贸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自2000年7月到法院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代理审判长、副庭长、审判员。自2005年独立承办案件以来,主审审结了两千余件知识产权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全国首例新类型案件,受到了业界、知识产权界及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被最高法院评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件,该案判决书被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评为全国民事判决书一等奖第一名。在知识产权及法律专业期刊上发表了40多篇学术论文共计50余万字;参加国家重点课题两次;出版个人专著《知识产权案件热点问题研究》一部。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三次,获“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北京市模范法官”、“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等多项荣誉称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李有光,女,汉族,1971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她兼任北京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市高院法官兼职教师。李有光法官在基层一线从事商事审判二十余年,妥善审结涉融资融券、信托、境外外汇平台交易、微店经营等案件,对互联网+时代新类型交易案件的审判有指导意义,也有助相应市场秩序与规则的确立。她撰写的判决书获最高法院知识产权优秀文书评比二等奖;调解案例获评最高法院“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例”;有关公司、票据、证券等案件法律适用的论文、案例刊载于《人民司法》等刊物,或被最高法院审判案例要览、年度案例收录。她组织完成的统计分析获高院三等奖、《朝阳区金融机构商事诉讼白皮书》服务区域发展。个人曾获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率领的团队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庭长

俞里江,男,汉族,1977年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他从事民事审判13年以来,审理了“福寿螺”人身损害赔偿系列案、“恶意软件”侵权案、高某诉比德公司乙肝就业歧视赔偿案件、赵某诉高安屯垃圾填埋场大气污染纠纷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共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30余篇,其中包括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6篇,参与完成多项调研课题,在最高法院“首届人民法庭论坛”中获一等奖;在《中国审判》、《法律与生活》等杂志及各类报刊发表调研性法制文章十余篇;共荣立三等功三次,个人嘉奖若干,被评为北京市司法宣传先进个人,获得首都劳动奖章。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钢成,男,汉族,1961年出生,广西钦州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他同时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北京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研究会理事。自1996年博士毕业后进入海淀法院工作,在基层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0年,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政治处副主任、主任、副院长。他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掌握审判技巧,具有较高的审判业务能力和较强的法学研究水平,撰写的判决书曾荣获北京市优秀法律文书二等奖,多篇案例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合同法疑难案例判解》等。他注重审判实务与理论研究的结合,曾多次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二、三等奖,在各类学术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多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

李颖,女,汉族,1977年出生,山东淄博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她2002年进入海淀法院工作,兼任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兼职硕士导师、兼职教授。李颖法官先后从事商事、知识产权、民事等领域的审判工作,对涉网络侵权案件的审理颇有心得,主审或参审了诸多与互联网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首例或疑难复杂案件,如首例高考试题著作权案、方舟子与崔永元互诉侵犯名誉权案等。她勤于思考,善于在审判中发现问题,撰写的学术论文曾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三等奖,近年来在《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人民司法》、《判解研究》等刊物发表文章三十余篇。她始终保持不断学习的态度,特别注重对前沿法律问题的研究,曾应邀参加知识产权南湖论坛、互联网法治大会、明理网络法治论坛等进行主题演讲,多次接受人大、清华等高校的邀请开展专题讲座,获得普遍好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朝阳,男,汉族,1975年出生,河南平顶山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他审理了丁惠燕诉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等一批有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多份裁判文书被北京市高院评选为优秀裁判文书并在《审判前沿》刊登;在《人民司法》等核心期刊发表多篇法学论文;编著了《北京民事审判疑难案例与问题解析》、《学校法律纠纷案例评析》、《当代美国法律》等著作;主笔完成多项重大课题的调研报告;起草了《产业调整退出企业员工安置法律问题指引》等多个指导意见;获北京市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1次,北京市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2次、三等奖1次,首都综治工作重点调研成果二等奖1次。兼任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民商法学会理事、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康临芳,女,汉族,1970年出生,山西阳泉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她参加工作以来,专注于商事审判,审理了大量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凭借对案件质效的高标准、高要求,她先后获得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北京市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审判工作之余,她也注重理论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法律问题,积极撰写专著及论文,如著有《基层法院民间借贷办案精要》,主编并参与撰写《人民法院商事疑难案件评析》,撰写了《食品标签民事纠纷的裁判思路》发表于2016年8月的《法律适用》。2016年11月她还作为为数不多的北京市基层法院代表参加了第一届京津冀司法论坛并作了“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送达协作机制之构建”的主题演讲。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祖鹏,男,汉族,1974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他先后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曾在最高法院挂职锻炼一年。作为基层法院院长,主动带头承办本院重大、典型、疑难、复杂案件。尤其以行政审判为突破口,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功能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探索创新,打造出“平谷路径”3.0版,为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他注重司法实践与理论的结合,有效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积极探索区际司法新思路,在依法稳妥审理了大量行政案件同时,还围绕审判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了近20多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和研讨文章,由他主编的《城乡土地纠纷审判实务》书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摄影:董岳 编辑:谢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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