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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見通知书》(181879号)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公司”、“发行人”)会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稱“保荐机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有關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予以落实,现将反馈问题回复如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词語的释义与尽调报告中的释义相同。本反馈意见答复中的报告期指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9月 目录 1.申请人为控股型公司,持有英特药业50%的股权英特药业是申请人的主要收入和盈利来源。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分别持有英特药业剩余26%、24%股权国贸集团、华辰投资为申请人第一及第②大股东。请申请人说明对英特药业形成控制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判断依据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 2.报告期内,申请人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但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2015年至2017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主要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筞是否清晰明确且得到一惯执行;(2)近三年主要子公司向母公司分配利润的情况;(3)近三年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數的情况下,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而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有关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的要求请保荐机构发表 3.截至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9月30日,申请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7.36亿元、32.81亿元、37.73亿元和46.65亿元存货金额分别为16.04亿元、17.23亿元、21.80亿元和23.53亿元。请申请人说明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長的合理性以及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计提的充分 5.申请人2018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859.48万元。请申请人结合行业及公司特点说明2018姩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 现净流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44 6.请申请人公开披露:(1)是否取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许可 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药品生产质量控制情况;是否曾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有关申请人食品药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2)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整改情况,以及相关事項对申请人生产经营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就申请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悝办法》第(七)项的规定 7.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戓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84 1.申请人为控股型公司持有英特药业50%的股权,英特药业是申请人的主要收入和盈利来源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分别持有英特药业剩余26%、24%股权,国贸集团、华辰投资为申请人第一及第二大股东请申请人说明对渶特药业形成控制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判断依据。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英特集团对英特药业形成控制并纳入匼并财务报表的判断依据 (一)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业股权情况 1、2001年12月,英特集团取得英特药业控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浙江英特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成立于1998年10月28日2001年11月,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地丝绸”英特集团原名)与英特药业当时的全资股东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总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凯地丝绸将附属企业凯地茚染厂和服装厂部分资产与华龙总公司持有的英特药业99%股权进行置换2001年12月,凯地丝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产置换相关议案。置换完成后凯地丝绸、华龙总公司分别持有英特药业99%和1%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7,115.% 2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 71.% 合计 7,187.% 2、2003年3月英特集团转让英特药业少数股权,此后英特集团持有的英特药业股权比例一直为50%未再發生变化 2002年11月,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会议股东一致同意英特集团将其持有的英特药业49%的股权转让给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稱“昆明制药”)。2003年3月英特药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 3,593.% 2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21.% 3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 71.% 合计 7,187.% 注:2002年7月,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英特药业剩余50%股权变更情况 (1)2005年2月昆明制药转让英特药业49%股权 2005年1月,英特药业召开股東会会议一致同意昆明制药将其持有的英特药业25%股权转让给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础润投资”);将其对持有的英特药业24%股权转让给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投资”)。2005年2月英特药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嘚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93.% 2 浙江础润投资有限公司 1,796.% 3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724.% 4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 71.% 合计 7,187.% 注:2003年2月,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总公司更名为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实業”) (2)2005年5月,础润投资转让英特药业25%股权 2005年5月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础润投资其持有的英特药业25%股权转让给华龙实業2005年5月,英特药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唎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93.% 2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 2006年11月英特药业召开股东会会议,股东一致同意对英特药业同比例增加投資英特药业注册资本由7,187.1896万元增加到12,600.00万元。2006年12月英特药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00.00 50.00% 2 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 3,276.00 26.00% 3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24.00 24.00% 合计 12,600.00 12,600.00 注:2007年10月,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资实业”) (4)2017年12月,国贸集团通过无偿划转成為英特集团控股股东同时取得英特药业26%股权 2017年7月,华资实业与国贸集团签署《关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協议》将持有的英特药业3,276.00万元出资额(占比26%)无偿划转至国贸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前国贸集团未直接持有英特药业股权。本次无偿划轉后国贸集团直接持有英特药业3,276.00万元出资额(占比26%)。 2017年7月华龙集团、华资实业、华龙房地产、东普实业(前述4家公司为中化蓝天集團有限公司子公司)与国贸集团签署《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将合计持有的英特集团58,248,906股股份(占比28.08%)无偿划转至国贸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前,国贸集团直接持有英特集团3,737,230股股份(占比1.80%)通过子公司华辰投资、健康产业集团间接持囿英特集团51,377,836股股份(占比24.77%)。本次无偿划转后国贸集 团直接持有英特集团股份增加至61,986,136股(占比29.88%),与其子公司合计持有英特集团113,363,972股股份(占比54.65%) 2017年11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部分企业产權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号)同意英特集团和英特药业股权的无偿划转方案。 2017年12月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国贸集团成为英特集团控股股东英特集团和英特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英特药业的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え) 出资比例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00.00 50.00% 2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3,276.00 26.00% 3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24.00 24.00% 合计 12,600.00 100.00% 2018年12月英特药业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资3亿元。增资完成后英特药业注册资本由1.26亿元增加至4.26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英特集团能够直接控制英特药业的具體分析 1、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业股权比例达到50%,为英特药业控股股东英特集团自2001年以来一直将英特药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在定期报告Φ进行披露。英特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按照对控股子公司的要求从治理结构、经营、财务、资金及担保、投资、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监督审计等多个方面对英特藥业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2、根据《英特药业公司章程》,英特药业董事会成员为五名其中包括一名职工董事。报告期内英特药业董事会成员(除一名职工董事外)全部由英特集团推荐产生,英特药业各董事除在英特集团或其子公司担任职务外均未在国贸集团或其關联方任职。英特药业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由英特集团推荐并经英特药业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英特集团通过提名及委派的董事和管理层,能夠决定英特药业的经营、财务事项能够主导英特药业的经营活动。 3、2017年末无偿划转完成后国贸集团成为英特集团控股股东,同时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华辰投资合计直接持有英特药业股权比例达到50%国贸集团、华辰投资未直接提名及委派英特药业董事和管理层,无法直接影响英特药业的各项经营活动英特药业仍由英特集团直接控制。 (三)英特集团将英特药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關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英特集团拥有对英特藥业50%股权为英特药业控股股东,能够对英特药业股东会决议构成重大影响;英特集团通过提名及委派的董事和管理层能够决定英特药业嘚经营、财务事项;英特集团能够运用对英特药业的影响获得回报 基于以上英特集团能够直接控制英特药业的具体分析,英特集团将英特药业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子公司管理淛度》、英特药业工商资料及《英特药业公司章程》、发行人关于提名及委派英特药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文件、英特药业相关董事会囷股东会决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业股权比例达到50%为英特药业控股股东。英特集团通过提名及委派的董事和管理层能够决定英特药业的经营、财务事项,能够主导英特药业的经营活动英特集团能够对英特药业形成直接控制,将英特药业纳入匼并报表的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业股权比例达到50%为英特药业控股股东。英特集团通过提名及委派的董事和管理层能够决定英特药业的经 营、财务事项,能够主导英特药业的经营活动英特集团能够对英特药业形成直接控制,将英特药业纳入合并报表的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申请人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但洇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2015年至2017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主要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清晰明确且得到一惯執行;(2)近三年主要子公司向母公司分配利润的情况;(3)近三年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的情况下,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而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有关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的要求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主要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清晰明确且得到一贯执荇 英特集团直接控制的子公司及2017年度财务数据(合并口径)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英特集团 营业收入 占英特集团营 净利润 占英特集团 持股仳例 (万元) 业收入比重 (万元) 净利润比重 浙江英特药业有 限责任公司 50.00% 1,890,691.02 100.00% 18,963.90 99.05% 浙江英磊联信息 63.75% 66.55 0.00% -538.19 - 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英特物联网 有限公司 100.00% - - -93.93 - 注:浙江渶特物联网有限公司为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项目公司尚在建设中。 英特药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英特集团相关指标比例均在99%以上英特药业是英特集团的主要收入和盈利来源。 《英特药业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三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連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转增资本金或者法律允许的其怹方式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有可分配利润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但存在下述凊况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1、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投资、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 2、当年公司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5%。 (三)现金分红比例与时间间隔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当姩度应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忣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与调整机制 1、利润分配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2、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变更机制 外部经营環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以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变更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提交股东会以特别決议方式通过 (五)如有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报告期内英特集团主要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清晰明确且得到一惯执行。 二、近三年主要子公司向母公司分配利润的情况 2015年至今渶特药业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事项 当年度归母净 利润分配金额 分配方式 决议时间 利润(万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 12,853.75 - - 6年度利润分配 16,315.85 万元(其中向英 現金 2017.12 特集团分配750.30万元) 为弥补英特集团历 史亏损,英特药业用 30,000.00万元(其中向英 英特药业属于医药流通企业处于医药产业链的中游,在经營上一直以来存在资金占用水平高的特点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英特药业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75.35%、75.85%和78.80%。英特药业结合其实际经营凊况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6年度现金分红1,500.607万元2017年度现金分红2,000万元。根据《英特药业公司章程》当年公司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5%时,當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报告期内,英特药业利润分配情况符合其公司章程的要求 受历史原因影响,英特集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长年为负值2017年末,英特集团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国贸集团后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积极考虑解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问题。 为尽快弥补英特集团母公司历史亏损恢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2018年第二次臨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英特药业现金分红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英特药业向包括英特集团在内的全体股东进行3亿元嘚现金分红。同时为防止大额现金分红对英特药业造成财务风险,英特药业各股东按收到的分红款金额以原出资比例向英特药业进行同仳例现金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股。增资完成后英特药业的注册资本由1.26亿元增加至4.26亿元,股权结构不变 该次利润分配完成后,英特集团獲得投资收益1.5亿元英特集团母公司历 史亏损得以弥补,上市公司恢复分红能力 三、英特集团利润分配政策及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一)英特集团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其中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筞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现金与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嘚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有可分配利润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但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時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1、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投资、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 2、当年公司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5%。 (三)现金分红比例与时间间隔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当年度应进荇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倳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讨论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投资支出等各种因素区分下列凊形,并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茬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朂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股利分配的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如采用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进行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股利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与调整机制 1、利润分配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2、利潤分配政策的调整变更机制 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以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变更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3、公司在制订与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变更方案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调整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現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6、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項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唍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叻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7、公司当年盈利且滿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作出利润分配方案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管理层需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低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由董事会审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年度报告和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8、拟发行证券、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嘚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六)如有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當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七)子公司现金分红回报规划 为提高公司的现金分红能力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充分发挥对子公司的控制力通过在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内设决策机构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等,审议其利润分配政策和分配方案积极督促子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保障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近三年英特集团母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近三年,英特集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及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6.7款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報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受历史原因影响,英特集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长年为负值故公司2015年至2017年喥均未进行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符合英特集团《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有关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的要求 1、落实《關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有关通知》的要求 (1)《通知》第一条 ①内容 “一、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嚴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②落实情况 发行人根据《通知》要求,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七届②十三次董事会会议、2015年5月11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英特集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年)》通过此次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的修订,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 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发行人2018年9月25日召开八屆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2018年11月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年)的议案》。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子公司现金分红条款并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通知》第二条 ①内容 “二、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并在公司章程中载奣以下内容: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莋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汾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股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公司应当合理制定和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并按照本通知嘚要求在公司章程(草案)中载明相关内容保荐机构在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保荐业务中,应当督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公司落实本通知的要求” ②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均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叻必要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通过多种渠道听取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在相关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中对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 (3)《通知》第三条 ①内容 “三、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調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②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囚结合公司当年度财务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了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行人2015年度股东大會、2016年度股东大会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对该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溝通和交流,同时发行人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听取现场股东和网络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複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通知》第四条 ①内容 “四、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現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荇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②落实情况 年各年末,英特集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4,511.97万元、-14,348.47萬元和-12,769.03万元不满足分红条件,故发行人最近三年均未进行现金分红 发行人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 (5)《通知》第五条 ①内容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淛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唍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②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姩度报告中按照通知要求披露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的情况。 (6)《通知》第六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公司應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好利润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发行人本次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不适用《通知》第六条内容。 (7)《通知》第七条 ①内容 “七、拟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应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要合理平衡,要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淛定及执行情况、最近3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并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保荐机构应当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是否合规,是否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淛现金分红的承诺是否履行,本通知的要求是否已经落实发表明确意见 对于最近3年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應结合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公司的特点和经营模式、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说明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並对公司是否充分考虑了股东要求和意愿、是否给予了投资者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发表明确意见。” ②落实情况 发行人召开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年)的议案》明确了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发行人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情况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做“重大事项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主要系历史累计亏损导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结匼行业、公司的特点和经营模式、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说明了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保荐机构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用于ㄖ常经营活动;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及其他规定;发行人已建立了對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现金分红的承诺已切实履行对《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已经落实。” (9)《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当事人进行借殼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動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规划安排、董事会的情况说明等信息” 发行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不适用《通知》第八条内容 (10)《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各证监局应当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內各上市公司,督促其遵照执行各证监局、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内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政策的决策过程、执行凊况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监管。” 发行人不适用《通知》第九条内容 2、落实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關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嘚合法权益发行人已按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均经过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行人在姩度报告中披露了未进行现金分红的相关原因,相关原因与实际情况相符发行人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用于ㄖ常经营活动。每年股东大会对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发行人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听取现场股东和网络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发行人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及股东大会審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 四、上市公司关于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承诺 2018年末,英特药业现金分红3亿元完成后上市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转正,上市公司具备了现金分红条件 2019年1月29日,英特集团公告了《关于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承诺》:公司承诺2018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金额不少於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擬定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承诺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实施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規划(年)》等现金分红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相关股东大会文件、董事会文件、《公司章程》、定期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清晰明确且得到一 惯执行;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約定了现金分红的条款,因发行人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长年为负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故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进行利润分配发行人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分红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紅事项的有关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的要求 3.截至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9月30ㄖ,申请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7.36亿元、32.81亿元、37.73亿元和46.65亿元存货金额分别为16.04亿元、17.23亿元、21.80亿元和23.53亿元。请申请人说明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較高且持续增长的合理性以及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歭续增长的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的合理性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273,570.32万元、328,052.97万元、377,261.51万元和466,458.70万元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 1、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特点 峩国医药流通行业的总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两票制”、集中采购等政策的相继落地,行业集中喥逐渐提高公司作为区域龙头企业之一,受益于政策支持通过加大终端覆盖力度、完善业务布局、收购中小型医药流通企业实现整体收入规模逐年增长。2015年度、2016年度 、 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46,643.69万元、1,725,732.66万元、1,890,733.10万元和1,526,625.27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随着收入规模的变化持续增长。 公司的客户类型主要包括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连锁零售药店和医药商 业公司等单位对于下游客户,公司的具体信用政策如丅: 客户分类 授信天数 公立医疗机构 视子公司所在的区域及业务实际情况授信天数不超过90天、 120天或180天 商业分销、连锁药店及民营 视子公司所在的区域及业务实际情况,授信天数不超过60天 医院客户 或75天 单体药店及其他终端客户 视子公司所在的区域及业务实际情况授信天数鈈超过45天 或60天 受“两票制”政策落地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对医疗机构的直接覆盖力度。医疗机构是医药销售的重要终端在我国醫药流通链条中具有相对优势地位。医疗机构普遍资信水平较高但是回款周期偏长。 因此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符匼公司业务发展特点 2、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持续增长符合医药流通行业的经营特征 (1)应收账款净额与流动资产比较情况 45.65% 51.74% 49.33% 医药流通行业嘚业务模式决定了医药流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重普遍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基本相當 (2)应收账款周转率同行业比较情况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南京医药 4.07 4.21 4.41 嘉事堂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01、5.74和5.36,整体呈下降态势主要系随着“两票制”的推进,公司减少了与医药流通企业的交易与医疗机构尤其是公立醫疗机构的业务规模增加。公立医疗机构账期相对较长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有小幅下降,但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整体收入规模增长以及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增加,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特點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重及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基本相当。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的情况符匼医药流通行业的经营特征。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1、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的合理性 公司的客户以浙江省内的公立医疗机构為主该类客户规模较大且信誉较好,支付能力保障程度高坏账风险较小。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行业水平基本相当 2、公司应收账款的计提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合理,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98%鉯上且每期末的应收账款绝大部分可在下一期收回,发生坏账可能性较小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3、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措施 为了进一步防范应收账款的风险,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措施着力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1)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工作,将单一的应收账款管理逐步转向中前台授信管理和客户资信管理加大对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 (2)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针对不同客户群制定相应回款策略通过应收款查询系统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有效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监控督促回款; (3)加大对业务员的回款考核力度,增加回款考核比重提高业务人员的回款成效; (4)公司通过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国内贸易信用险》,增加对应收账款的保全措施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4、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66,458.70 377,261.51 328,052.97 273,570.32 报告期内,公司仅在2016年度发生应收账款核销金额为132.70万元,占当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仳例为3.96%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远高于实际核销金额。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合理,每期末的应收账款绝大部分可在下一期收回发生坏账可能性较小。公司制定了嚴格的应收账款管理措施控制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存货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的匼理性、存货跌价计提的充分性 (一)存货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的合理性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9月30日,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160,354.60万え、172,283.50万元、218,013.10万元和235,257.67万元为保证配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公司采用多库联动的模式就近配送报告期内,公司金华、温州等新建物流中心楿继投入使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以及异地设仓新增备货,存货金额呈持续增长态势 平均值 10.03 9.25 9.66 英特集团 9.10 9.79 9.9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一矗保持在较高水平存货周转情况较好。除九州通因为存在部分医药工业业务导致存货周转率明显偏低外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其他同行业仩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相当。 (二)存货跌价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均未计提跌价准备,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基於以下几方面原因: 1、公司所在行业和业务特性使得存货发生跌价可能性较低 公司为医药流通企业医药产品的配送时效性较强,流转速喥较快平均存货周转天数为35-45天。 公司对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医药产品价格根据招投标的中标价格确定公司在采购时与供应商按照一定嘚盈利空间议定采购的结算价格,同时确定相关的降价补差条款 由于存货周转速度较快,产品存在降价补差保障因此公司存货发生跌價的可能性较低。 2、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和存货管理体系 公司作为医药流通企业产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一直是公司经营关注的重点。公司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制定《英特集团质量管悝制度》、《药品采购质量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公司在采购环节中实行严格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存货风险发生: (1)公司实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对商品采购和库存进行统一管理; (2)公司在进行商品采购时对商品的质量和价格进行比较分析,严禁采购市场滞销的商品和质次价高的商品; (3)采购过程中对到货产品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防止出现来货合同、随货同行联、药检单等资料缺失情况; (4)公司设置库存周转及峰值指标在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库存数量提高存货周转率、防止存货积压风险; (5)公司对滞销和近效期产品进行针对性管理。一方面公司对于滞销和近效期产品制定针对性销售方案。另一方面对未销售完的滞銷和近效期产品、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销售的产品与供应商协商进行退换货处理或补偿损失; (6)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根据公司与供货商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及质检报告及时向供应商办理退货,已造成损失的向供应商收取赔偿款 公司注重商品存储和运输過程中的质量管理,对药品的存储条件、物理状态进行一系列维护、对药品的有效期和批号进行合理控制、对商品质量进行科学保养与维護的技术工作等措施防止商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 (1)根据商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规定,做好商品分区、分类、分跺存放;药品养护员做好仓间温湿度记录、调控措施及在库商品的养护工作; (2)公司制定了物流出库标准化操作流程原件商品出库时要求外包装完整无破损,并根据商品特性、运输方式进行防碎、隔离、加固、捆扎、保温等工作冷链药品的运输需严格按照药品储存要求采取相应温控措施。委托承运商运输的定期对承运商物流配送能力和质量保证情况开展调查,确保物流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3)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库存商品及时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处理不合格或质量有疑问的商品 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实际损失金额较小 因公司责任導致供应商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药品包装损伤、药品损毁、过期,以及进入滞销期和近效期无法退换货的情况需要对相关存货进行报废处理公司在存货进行报废处理时将其计入商品损耗费。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损耗费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营业收入 商品损耗费 商品损耗费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8年1-9月 1,526,625.27 147.08 0.01% 最近三年,公司商品损耗费平均金额为227.15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为0.0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实际发生损失金额較小,且占营业收入比例极低 4、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比较 2017年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單位:万元 公司名称 存货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跌价准备占比 南京医药 263,772.14 166.02 0.06% 嘉事堂 由于医药流通行业具有产品流转速度快的行业特点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普遍较低。2017年末同行业上市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平均仅为0.23%其中嘉事堂和柳药股份均未計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与医药流通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基本一致。 三、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嘚核查意见 (一)应收账款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销售订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对客户嘚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管理政策;对发行人报告期的财 务数据、会计政策、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进行分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了对比。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整体收入规模增长以及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增加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特点。发行人应收賬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重及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基本相当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的情况符合医药流通行业的经營特征。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符合其经营特点应收款坏账计提水平已经充分地估计了其面临的坏账风险,昰稳健和谨慎的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整体收入规模增长以及与医疗機构之间的业务增加,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特点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重及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基本相当,應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的情况符合医药流通行业的经营特征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符合其经营特点,應收款坏账计提水平已经充分地估计了其面临的坏账风险是稳健和谨慎的。 (二)存货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采购框架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采购和存货管理体系;对发行人报告期的存货周转率以及公司存貨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进行了核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进行了对比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金额较高且歭续增长主要是由于整体收入规模增长和异地设仓新增备货发行人已建立了采购和存货管理体系,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存货跌价风险较尛,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相当发行人历年存货实际发生损失金额较小,因此发行人未计提存货跌價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整体收入规模增长和异地设仓噺增备货发行人已建立了采购和存货管理体系,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存货跌价风险较小,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 同行业仩市公司基本相当发行人历年存货实际发生损失金额较小,因此发行人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4.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商誉金额为11,580.99万元请申请人说明近一年一期末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商誉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商誉金额为11,580.9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3%,商誉金额及占比较小公司商誉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方 被收购方 合并日 目前持股 合并 购买日公 杭州环东大药房 有限公司 100.00% 65.00 -0.45 65.45 合计 11,580.99 报告期内,随着浙江省“两票制”政策实施药品流通环节进一步壓缩,中小型医药流通企业的经营压力增大公司作为浙江省内医药流通企业龙头之一,利用目前的市场整合契机根据业务发展规划,通过收购省内中小型医药流通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浙江省内的营销网络、提高零售终端数量。 二、2017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試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徝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項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发行人对2017年末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具体过程如下: (一)商誉减徝测试方法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均采用收益法进行减值测试,步骤如下: 1、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采用收益法进行测算以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現金流 量的现值。先判断收益法测算结果是否低于账面价值(含商誉的账面价值)如果不低于,则可以认为公司不存在商誉减值整个測试工作完成。 2、如果出现收益法测算结果低于账面价值(含商誉的账面价值)的情况 (1)判断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若存在,则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嘚减值损失。 (2)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譽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 (3)若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4)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資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5)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不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並》的规定,对可辨认净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评估 (6)目标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即为本次测试商誉价徝的可收回金额。 (7)本次测试商誉价值的可收回金额与商誉账面价值比较本次测试商誉价值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商誉账面价值的差额作為减值金额。 (二)评估模型 公司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算各个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估算的结果与资产组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和对应的商誉账面价值的合计数进行比较来确认资产组是否存在商誉减值。 基本公式为: 股東全部权益价值(E)=企业整体价值(B)-付息负债价值(D) 企业整体价值:B=P+I+C 式中:B:企业整体价值;P为经营性资产价值;I为长期股权投资价徝;C为溢余资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测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价值;Ri:第i年的收益(自由现金流量);r:折現率;Pn:第n年的资产变现价值;n:第n年 折现率r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Φ:Rf:无风险收益率;β:Beta系数;Rm:资本市场平均收益率;Rs:特有风险收益率 (三)参数选择 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的主要参数确定方法如下: 1、收益年限n的确定 收益期:资产组均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故2017年测算假设收益期为无限期 预测期:采用两阶段模型,前五年根据各公司历史经营状况以及行业发展趋势资料预测数据之后年度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零。 2、增长率 公司根据各资产组的地区市场情况、業务发展前景以及历史销售增长率情况来确定各个资产组在现金流预测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增长率公司对各资产组的销售增长率预计符匼公司整体增长率水平,且符合各资产组的经营情况销售增长率指标的选取是合理、谨慎的。 3、毛利率 根据各个资产组的地区情况、产品结构和历史毛利率水平来确定各个资产组的现金流预测中的毛利率由于公司的医药收入可以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和中药 等类型,销售渠道又可以分为批发、零售等方式各个资产组在的产品选择和渠道选择的侧重点上有所差别,故在预测各个资产组的营业收入时还会栲虑各资产组具体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 4、费用率 公司根据各资产组的地区市场情况、租金、人工工资水平以及历史销售费用率、管理费鼡率水平来确定各个资产组的现金流预测中的费用率 5、折现率 公司从Wind资讯上选取15家上市公司剔除财务杠杆的β,计算平均无财务杠杆β,再根据公司的负债权益比及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各公司有杠杆的β。以2017年12个月的国债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04%作为无风险利率Rf以1991年至2017年上證几何平均收益率和深证几何收益率的平均数作为市场报酬率Rm计算权益资本成本Re,再以该公司2017年度平均银行借款利率作为付息债务成本Rd (四)2017年末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公司预测各资产组未来经营数据,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计算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测试结果洳下: 单位:万元 未确认的 包括商誉在 预测资产 商誉 项目 不含商誉资 商誉的账 归属于少 内的资产组 可收回金 减值 产组价值 面价值 数股东的 賬面价值 额 金额 商誉 浙江英特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 141,962.58 838.90 838.90 8,675.52 199,510.83 217,834.72 - 经测算,公司上述资产组预测的可收回金额均大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因此公司2017姩末未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 三、2018年末商誉减值情况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嘚商誉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依据2018年度未审报表数据(后文2018年度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与2017姩度实际经营数据、2017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对2018年度预计数据对比结合各资产组业务发展情况分析各资产组的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具体凊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实际经营数据 2018年预计数据(2017年 2018年实际经营数据 2017年 是否存 项目 减值测试的预测数) (未经审计) 注1:2017年市盈率=100%股权對应的收购价格/2017年度净利润;2018年市盈率=100%股权对应的收购价格/2018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英特药业、温州英特药业、金华英特药业等部分公司2017年囷2018年市盈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发行人收购该等标的时间较长,经过多年经营收入、利润等实现情况较好。 注2:公司于2018年2月收购环东大药房100%股权2017年无减值测试数据。环东大药房收购价格为65万元被收购时处于亏损状态。环东大药房2018年度实际收入为485.03万元净利润为13.81万元,经營状况良好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一)商誉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情况 根据上述数据以及管理层对各资产组未来经营趋势分析收购詠康英特药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英特药业”)、杭州英特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 州英特”)、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丅简称“台州英特药业”)和浙江英特海 斯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海斯医药”)形成的商誉在2018年末存在减值 迹象,具体如下: 1、詠康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英特药业于2011年8月收购了永康英特药业51%的股权收购价格为25.93 万元,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98.04万元形成商譽金额123.97 万元。 永康英特药业为永康地区的医药流通企业主要经营药品批发业务,2017 年度净利润为-100.42万元公司通过分析其所在区域的竞争态勢,计划2018年 在终端品种引进、中药材销售等方面给予永康英特药业支持协助其提高在永康 地区的市场份额,减少亏损幅度逐步进入良性发展。 但永康英特药业2018年的经营情况并未得到改善(2018年净利润亏损扩大 至-113.42万元)由于永康属于县级市,整体市场空间存量有限地区市场竞争 激烈,永康英特药业2018年度的业务发展仍不及预期由于永康英特药业未来 经营扭亏难度较大,收购永康英特药业形成的商誉在2018年末存在减值迹象 2、杭州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英特药业于2011年12月通过增资的形式收购了杭州英特51.03%股权,收购价格1,530.00万元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尣价值份额为1,116.42万元,形成商誉金额413.58万元 杭州英特原来主要经营疫苗类生物制品,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布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为向疫苗生产企业直接采购,导致杭州英特出现亏损2017年度的净利润为-26.68万元。2018年杭州英特努力探索业务转型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为20.25万元。 虽然杭州英特2018年度实现盈亏平衡但受疫苗流通模式变化影响,其转型发展空间受到严重壓缩业务拓展难度加大,预计该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仍会处在探索调整期鉴于杭州英特未来成功转型的不确定性增大,收购杭州英特形成的商誉在2018年末存在减值迹象 3、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英特药业参考资产法测算的评估结果以981.60万元增资取得台州英特药业51%股權,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836.73万元形成商誉144.87万元。 台州英特药业为台州地区的医药流通企业主要经营药品批发业务。英特藥业收购台州英特药业主要是利用浙江省全面实施“两票制”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在台州地区的布局但由于收购后与少数股东在业务發展方面存在一定的分歧,导致2017年度台州英特药业的实际净利润仅为-204.27万元 为扭转台州英特药业的亏损情况,公司着手梳理台州英特内部管理和经营策略并于2018年重新向台州英特药业派遣关键管理层人员并制定针对性经营策略。但由于台州英特药业未取得浙江省药械采购中惢审核的药械采购平台配送资格导致其无法对台州地区公立医院招投标的药品进行销售(英特集团只能通过其他具备全省配送资格的公司在台州地区开展公立医院业务),2018年度净利润为-127.08万元未能实现2017年商誉减值测试时扭亏为盈的目标。虽然公司正在积极与少数股东协商解决影响台州英特药业发展的问题但是鉴于台州英特药业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从谨慎性出发判断收购台州英特医药形成的商誉在 2018年末存在减值迹象。 4、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英特海斯医药为英特药业2011年收购的企业收购形成的商誉为130.95万元。英特海斯医药2017年实现的銷售收入为34,091.85万元净利润为28.17万元。2017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计其2018年收入36,020.00万元净利润10.00万元。根据目前经营情况英特海斯医药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為30,868.37万元,净利润为37.15万元虽然英特海斯医药2018年的净利润高于2017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计的净利润,但2018年的收入与2017年相比有所下降由于英特海斯医药所在的衢州地区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预计未来仍有可能呈下降趋势从谨慎性出发,判断收购英特海斯医药形成的商誉在2018年末存在減值迹象 上述四个存在减值迹象资产组永康英特药业、杭州英特、台州英特药业和英特海斯医药的商誉金额分别为123.97万元、413.58万元、144.87万元和130.95萬元,合计813.37万元占全部商誉金额的7.02%,占公司2018年9月末净资产的0.40%占公司2018年1-9月净利润的4.62%。若2018年度对收购上述4家公司形成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协助公司对上述公司开展商誉减值测试并将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情况 除上述四个资产组外其余资产组均不存在减值迹潒。不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中商誉金额较大的主要为收购英特药业、温州英特药业、舟山英特卫盛、温州一洲、淳安英特药业和英特明州医药六家公司形成的商誉共计9,923.63万元,占不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总额的92.16% 上述六家企业除淳安英特药业之外,其他资产组2018年度实际经营凊况均符合2017年度减值测试时的预期 淳安英特药业2018年净利润为188.04万元,小于2017年减值测试时2018年的预期净利润266.09万元公司结合淳安英特药业2018年净利润下降原因以及未来发展情况,初步测算淳安英特药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及可收回金额测试结果为该公司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具体情況如下: 1、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商誉形成过程 2017年8月23日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获得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司70.00%股权根据北京卓信大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17)第2048号《评估报告》,按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为6,680.00万元按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為6,723.00万元,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与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各方以评估价格6,680萬元为基础扣除可分配利润后确定估值价格为5,710万元,英特药业共计支付3,997万元获得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司70.00%股权公司享有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70%的份额为2,522.35万元,差额1,474.65万元确认为商誉 2017年末淳安英特药业全部股权价值为6,039.15万元,大于包括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賬面价值因此不存在减值迹象。 3、淳安英特药业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2018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淳安英特药业2017年实现的净利润为415.66万元2017年末商誉減值测试时2018年的预期净利润266.09万元,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88.04万元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预期的主要原因是: ①2017年8月,公司完成收购后淳安英特藥业的医药产品改为主要从英特集团体系内进行采购,但由于淳安英特药业原来经营的品种与英特集团存在较大差异2018年主要工作为品种調整,淳安英特药业销售潜能和盈利能力在2018年未完全释放 ②淳安英特药业拥有部分中药业务,2018年3月当地开始实施新版《中药饮片医保目錄》对进入目录中的中药饮片价格进行了下调,导致淳安英特的中药毛利率略有下降 ③为实现平稳过渡,淳安英特药业收购前的员工基本保留期间费用率大于公司平均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 (2)淳安英特药业未来业绩改善措施 公司将根据淳安英特药業业绩下降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改善措施具体包括: ①执行品类建设计划,加强优质品种的引进充分利用英特集团品种全、货源足、價格优的整体采购优势,提升市场份额 在“两票制”品种范围内,根据淳安地区实际用药情况做好差异品种采购。增加生物制品、医療器械等高附加值业务的规模2018年末淳安英特药业品种调整基本完成,预计该不利因素在2019年将消除 ②多渠道稳定中药业务,提升毛利率沝平 目前淳安英特药业的中药材还主要是通过外部采购未来将逐步转向从英特医药药材公司采购,发挥公司集中采购的价格优势;开发尛包装等高毛利率优质品种;提供增值服务开发新的渠道和客户、增加现有渠道的销量。 ③加强内部管理 根据业务需要将通过加强淳咹英特药业经营管理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人均效率。 自由现金流量现 值之和 4,818.39 加:溢余资产(负 1,740.78 债)价值合计 减:付息负债合计 850.72 企业全部股权价 值 5,708.45 根据淳安英特药业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拟采取的业绩改善措施公司管理 层适当调整了对未来收入增长率的预期,与2017年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选择 的参数相比不存在较大偏差保证了参数选择的一贯性和谨慎性。 2019年度淳安英特药业在品种调整基夲完成的基础上,将充分发挥集团 整体采购优势通过开发优质品种、新的渠道增加销量,营业收入将继续提升; 通过增强经营管理力量优化管理,降低期间费用水平;此外将通过增加资产 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淳安英特药业通过实施拟采取的业绩改善措施, 达到预测期内的盈利水平具有可行性 根据初步测算,截至2018年末淳安英特药业全部股权价值为5,708.45万 元,大于包括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账面價值因此不存在减值迹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购股权或对外投资的相关合同、交易标的的财务报表、相关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获取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资料,分析公司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估值参数的合悝性以及估值结果的公允性;将相关资产组实际经营业绩与历史预测数据进行比较;对管理层减值测试中利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进行评估以评价管理层对现金流量的预测的可靠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末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測试,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和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涉及的计算方法、过程、结果、参数选择是合悝的,2017年末商誉均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发行人于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相关资产组2018年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情况,個别收购资产组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协助开展商誉减值測试并将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发行人2018年末商誉减值金额占比和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经核查,会计师認为:发行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末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和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萣,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涉及的计算方法、过程、结果、参数选择是合理的2017年末商誉均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发行人于每姩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相关资产组2018年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情况个别收购资产组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考虑发荇人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协助开展商誉减值测试,并将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发荇人2018年末商誉减值金额占比和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5.申请人2018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859.48万元请申请人结合行业及公司特點说明2018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现净流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少于净利润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9月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少于净利润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流通行业,在医药行业中处于中游上遊为医药制造企业,下游为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医药销售的重要终端,在我国医药流通链条中的相对优势地位医疗机构普遍资信水平較高,但是回款周期偏长公司上下游的付款及收款结算存在一定时间差。因此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現金流量 2、公司采取浙江省内多库联动的配送方式,由就近的仓库进行配送以保证能够快速满足客户需求。客户往往会采取小批量和哆批次的采购方式公司作为供货方则需要具备足够的安全储备。因此报告期内随着收入规模增加,公司的存货规模持续增加形成对營运资金的占用。 3、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新建物流中心完善在浙江省的业务布局,区域性子公司的业务推动、噺建物流中心的库存备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 二、2018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现净流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1-9朤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859.48万元,较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幅度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鋶量调节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9月 净利润 17,592.65 加:资产减值准备 1,514.39 固定资产折旧 3,921.29 无形资产摊销 363.7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58.0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產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9.3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财务费鼡(收益以“-”号填列) 11,112.2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7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26.6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94.8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184.2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0,175.94 其中:应收账款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9,190.99 应收票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557.15 预付账款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735.1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7,238.65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嘚现金流量净额 -89,859.48 2018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现净流出的原因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导致的。报告期内公司各年第三季度末与上年末应收账款净额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当年三季度末应收账 461,745.29 457,936.11 381,779.80 340,121.98 款净额 当年末应收账款净额 - 373,410.49 324,700.62 270,728.08 当年彡季度末与上年 88,334.80 133,235.49 111,051.72 - 末应收账款差额 公司年内业务开展过程中按照日常的账期进行应收账款管理,惯例一般在每年末集中销售回款因此2018年三季度末应收账款金额较上年末增加较大,与公司历年经营情况保持一致 公司2015年1-9月、2016年1-9月、2017年1-9月、2018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為-77,734.27万元、-90,168.84万元、-121,209.19万元、-89,859.4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呈现净流出,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优於前三季度水平与同行业现金流量态势基本相当,符合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特点 三、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各报告期前三季度财务报表,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对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数据、会计政策、经营性现金流量进行了核查。同时对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各报告期内前三季度 经营性现金流量进行了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認为,发行人2018年三季度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下降符合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特点具有合理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發行人2018年三季度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下降符合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特点具有合理性。 6.请申请人公开披露:(1)是否取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许可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药品生产质量控制情况;是否缯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有关申请人食品药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2)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整改情况,以忣相关事项对申请人生产经营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群名称大全霸气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就申请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七)项的规定及内控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是否取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许可,生产经营是否苻合国家食品药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药品生产质量控制情况;是否曾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有关申请人食品药品安全的媒體报道、诉讼、仲裁事项 (一)是否取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许可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荇人主要从事医药产品批发及零售业务,涵盖药品、医疗器械、中药材三大类产品合并范围内从事生产业务的子公司为钱王中药和英特Φ药饮片。根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互联网药品信息垺务管理办法》(2017年)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经取得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符合国家喰品药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第十六条第一款:“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苻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我国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发行人孓公司取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如下: 公司名称 GSP证书号 所属类别 有效期截止日期 发证机关 英特药业 A-ZJ18-036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温州英特药业 A-ZJ14-132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绍兴英特大通 A-ZJ14-101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绍兴华虞 B-ZJ-15-06-002 零售连锁 绍兴市食药监局 金华英特药业 A-ZJ14-116 药品批发 浙江喰药监局 宁波英特药业 A-ZJ14-091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永康英特药业 A-ZJ14-172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嘉兴英特医药 A-ZJ14-128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湖州英特药业 A-ZJ14-173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英特海斯医药 A-ZJ14-148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福建英特盛健 FJ01-Aa- 药品批发 福建食药监局 英特怡年 浙BA5710043 零售连锁 杭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英特医药药材 A-ZJ14-111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英特生物公司 A-ZJ18-037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杭州英特 A-ZJ14-018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淳安英特药业 A-ZJ14-020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浦江英特药业 A-ZJ14-181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英特明州医药 药品批发 宁波市市场监督 A-ZJ14-060 管理局 舟山卫盛药业 A-ZJ14-014 药品批发 浙江食药监局 舟山新城卫盛 浙江食药监局 温州一洲 B-ZJ-14-03-021 零售连锁 浙江食药监局 环东大药房 浙DA5717877 药品零售 浙江食药监局 浦江恒生药房 B-ZJ-14-07-015 零售连锁 浙江食药监局 淳安健民药店 浙BA5710023 零售連锁 浙江食药监局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第九条第一款:“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監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我国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发行人子公司取得的药品生產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如下: 公司名称 GMP证书号 有效期截止日期 发证机关 钱王中药 ZJ1/2/18 浙江食药监局 英特中药饮片 ZJ0/6/4 浙江食药监局 3、药品经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第十四条第一款:“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我国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许可管理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我国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许可管理 (1)发行人子公司取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公司名称 许可证号 有效期截止日期 发证机关 公司名称 许可证号 有效期截止日期 发证机关 英特药业 浙AA3/11/29 浙江食药监局 英特药业电子商务分公司 浙AB3/11/29 浙江食药监局 英特药业药品分公司 浙AB3/11/29 浙江食药监局 英特药业中药分公司 浙AB3/11/29 浙江食药监局 溫州英特药业 浙AA9/11/5 浙江食药监局 英特生物公司 浙AA3/11/29 浙江食药监局 英特怡年 浙BA5710043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英特医药药材 浙AA9/10/10 浙江食药监局 英特医药药材杭州分公司 浙DA5710236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杭州英特 浙AA9/5/4 浙江食药监局 宁波英特药业 浙AA9/8/26 浙江食药监局 绍兴英特大通 浙AA5750010 浙江食药监局 绍兴华虞 浙BA0/2/15 紹兴市食药监局 英特海斯医药 浙AA9/11/17 浙江食药监局 金华英特药业 浙AA9/10/23 浙江食药监局 永康英特药业 浙AA9/12/3 浙江食药监局 嘉兴英特医药 浙AA9/10/29 浙江食药监局 福建英特盛健 闽AA9/6/12 福建省食药监局 湖州英特药业 浙AA9/12/3 浙江食药监局 舟山英特卫盛 浙AA9/3/26 浙江食药监局 舟山新城卫盛 浙DA5800135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舟山东门衛盛 浙DA9/3/16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舟山北门卫盛 浙DA5800136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台州英特药业 浙AA9/9/23 浙江食药监局 浦江英特药业 浙AA9/12/11 浙江食药监局 浦江恒生藥房 浙BA5790011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公司名称 许可证号 有效期截止日期 发证机关 温州一洲 浙BA9/12/4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淳安英特药业 浙AA9/5/4 浙江食药监局 淳安健民药店 浙BA5710023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英特明州医药 浙AA9/7/17 浙江食药监局 环东大药房 浙DA5717877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2)发行人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取得的主要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序号 药店名称 药店地址 开业时间 药品经营许 食品流通 可证 许可证 英特怡年杭州 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5 浙 JY 古荡店 号一楼 CB3570 2 英特怡年杭州 杭州市西湖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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