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會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91)国税发155号)第十四条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因此你单位在房地產销售代理业务中,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委托代理合同如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沝心依依 | 会计达人
追问:我们是房地产企业是支付佣金的委托单位,需要交不
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你好 这个应该不涉及 具体你可以咨询丅你当地税局的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