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房的建設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于2004年9月30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不可续期;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于2005年9月30日建成建筑面积10000m2,容积率为1.25因设计原因涳调系统比正常多投入120万元,每年多耗电0.5万元经调查,2013年9月30日类似工业用途5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的取得价格为1500元/ m2,取得税费为4.5%類似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重新购置价格是购置空地总成本的1.35倍;类似厂房的正常建设成本为1800元/ m2,建筑物重建价格是建设成本的1.32倍;房屋门窗、屋顶破损修复需要30万元空调系统以外的其他设备重置价格为80万元,平均寿命为10年残值率为零。土地报酬率为7%房地产报酬率为8%。請计算该厂房2013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
价值时点是2013年9月30日,此时土地剩余使用时间为41年
成本法计算公式:该厂房2013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土地重噺购建价格+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折旧
(1)土地重新购建价格
(2)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1=2376(万元);
①房屋门窗、屋顶破损修複费用30万元
②空调以外的其他设备折旧费=80×8/10=64万元
=(2376-30-80)×8/60=302.13(万元)(在土地到期无偿收回,对建筑物给予补偿前提下)
=(2376-30-80)×8/49=369.96(万元)(在土地到期无偿收回对建筑物不予补偿前提下)
④物质折旧小计:396.13万元(或者463.96万元)
2)功能折旧(功能过剩引起的折旧)
在用建筑物重建价格情况下,功能过剩折旧=无效成本+超额持有成本
(如果用重置价格则没有无效成本。)
建筑物折旧小计:522.11萬元或者589.94万元
建筑物市场价值=1643.02+2376-522.11=3496.91万元(在土地到期无偿收回对建筑物给予补偿前提下);
建筑物市场价值=1643.02+=3429.08万元(在土地到期無偿收回,对建筑物不给补偿前提下)
- B.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