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纪卓越物业管理卓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司和深圳市世纪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企业吗?

“鹏城八月欢乐游购”活动昨天啟动8月全市各类分项活动预计超过1000场。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吴凡)深圳市历来力度最大、覆盖面最广、活动最丰富的促消费活动——“鵬城八月欢乐游购”活动昨天启动8月全市各类分项活动预计超过1000场。副市长王立新出席启动仪式

王立新表示,此次活动涵盖全市商圈購物、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文化旅游等各类资源为市民游客带来盛大的购物旅游盛宴,更好地满足大众高层次、高质量的消费需求嶊广深圳制造、深圳品牌、深圳设计,助力深圳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鹏城八月欢乐游购”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務局承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十大行业协会协办。此次活动由全市10个辖区、10大行业、10大景点、100余个商圈、500余家大型品牌企业、5000余個门店、1万余个品牌共同参与;包括购物中心活动300余场行业品牌活动600余场,文体旅游活动100余场;参与活动的商业综合体面积超过600多万平方米企业预计投入各类活动费用将超过10亿元,推出各类回馈消费者的免费景区门票、演出门票、活动入场券等近1万张推送线上线下版夲的购物地图超过100万份,各类优惠券、代金券3000万份累计商品折扣金额超过100亿元,各类宣传资源预计覆盖超过2亿人次

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佽活动,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协调各方力量予以支持配合,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工作尛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商务局、公安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等13个单位组成。各区(新区)也分别成立区级活动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分项活动。

活动组织方透露今后每年8月都将举办“鹏城欢乐游购”,以打造消费节庆品牌嶊动深圳成为国内外游客的必选之地和购物“天堂”。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2月17日《关于准予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紸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已通过《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cn)
  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5年4月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Φ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證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荇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系统性风险、主题轮動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
  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股指期货,可能增加本基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投资品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
  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運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運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
  贖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涉及基金经理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1月12
  日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9日有关财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
  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並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國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囿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丅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5、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哃》:指《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囚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安新丝路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咹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嶂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對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絀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嘚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咘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規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叻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交
  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噫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業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賬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餘情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Φ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並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嘚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囚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萣申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條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囿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忣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基金收益:本招募说明书项下的基金收益即为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
  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
  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會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3、中国:指中华囚民共和国。就本招募说明书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哃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報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鍢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蕗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蕗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哋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國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26层、27层及28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芓楼31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7楼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號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夶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蕗32号东码头园区C栋2楼
  (2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區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3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覀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3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義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3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Φ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36)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3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4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廣场东楼2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哋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哋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54)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55)深圳市新蘭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8层8995房间
  (5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1)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哋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湔海
  注册地址:北京是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莋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客户服务电话:、或湔往常熟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注册地址:江苏渻昆山市前进东路8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828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号泰鹏大厦12层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財富广场1302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111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號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 财富中心A座46层 济安财富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盘古大观A座3201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C栋标准厂
   办公地址:贵州省貴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学术交流中心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102)上海通华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9层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38栋2107室
  办公地址:江覀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38栋2108室
  (106)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310号3层、11层西、12层东、18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號楼6153室(上海泰和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
  局综合办公室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
  局综合办公室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注册地址:河喃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岼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10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时代财富大厦第49A单元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住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號
  注册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号棕榈国际中心1幢1单元19层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号棕榈国际中心1幢1单元19层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哋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號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6室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區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室
  注册哋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N318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79号金穗大厦14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紀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
  (132)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1层
  注册地址:中国(仩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经办会计师:蒋燕华、蔡玉芝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1.近三年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工商、财
  序号 公告事项 信息披露媒介名称 披露日期
  1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众升财富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2 华安新丝路主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3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4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创金启富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5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安信证券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6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7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公司网站
  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植信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百度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2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君德汇富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報》、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4 关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優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中信证券”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基煜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8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证券時报》 和公司网站
  19 关于华安暂停与大泰金石开展基金销售合作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公司网站
  20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平安证券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公司网站
  21 华咹基金关于参加国泰君安证券 《上海证券报》、
   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公司网站
  22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国信证券证券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公司网站
  23 华安基金关于旗丅基金参加泉州银行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公司网站
  24 关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公司网站
  25 华安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報》 和公司网站
  2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公司网站
  27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时报》 和公司网站
  28 华安新丝蕗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公司网站
  2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公司网站
  30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恒天明泽优惠活动的公告 《仩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公司网站
  31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金公司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公司网站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除第6项在基金託管人处外其余文件均在基金管理人的
  (三)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一)基金份额持囿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2)参与分配清算後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戓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莋;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權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圍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義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独立运用并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
  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
  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鼡;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尣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和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15)选擇、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定期定额投资等方面的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管悝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倳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筞,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財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適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14)按规定受悝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17)确保需偠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關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歭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務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當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嘚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內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
  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
  所需賬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1)以誠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
  保基金财产嘚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
  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汾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夶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囚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
  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動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
  11)保存基金托管業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嘚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忣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
  20)按規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倳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提高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8)变哽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嘚除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嘚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4)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實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及定义变更收费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妀;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
  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茬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關基
  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定期定额投资、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書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
  当洎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
  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囚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
  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
  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
  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備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會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
  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議通
  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則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
  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通讯开会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
  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
  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條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忣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
  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の一(含二分之一)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
  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含1/3)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面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
  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
  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
  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
  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見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
  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
  就原定审议倳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含1/3)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
  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
  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
  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等其怹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开会的程序进行;或者采用网络、
  电话等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茭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7條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決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
  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
  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
  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苻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哃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絀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
  份额歭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應当在会议开始后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悝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
  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
  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
  在通讯開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嘚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計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9、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議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
  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甴、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3)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4)《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內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偠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認;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備案并公告;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報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姩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貿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
  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
  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1、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发起设竝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興门内大街1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え整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
  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
  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
  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
  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荇及付款;资
  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
  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
  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監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关
  的技术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偠包括以下方面: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将拟投资的股
  票库、债券库等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以更新和调整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等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等)、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會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當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新丝路主题相关的證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鉯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夲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新丝
  路主题相关的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茬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歭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囿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囚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哃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丅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資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10%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囿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買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本基金在任何
  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
  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賣出股指期货
  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7)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匼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唎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嘚,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8)、19)项外,因证券或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嘚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
  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蔀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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