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离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里面的配偶情况怎么填写?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两个人离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里面的配偶情况怎么填写?
毕业于对外经贸大学,法学政策咨询5年
首先,该案例的提问者应该清楚一点法院既然没有判决双方离婚,那么双方就属於合法夫妻那么,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关于双方的结婚证保管问题,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这一点法律上没有强制的规定。
其次就该案例而言,如果提问者想使用双方的结婚证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妇联,街道社区,或者司法部门进行求助请求协助调解。另外当事人必须清楚一点,在法院未判决双方离婚后如果一方执意离婚的,那么其可以在判决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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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所有学法的人,我不敢说我精通法学但若回答,必是尽我所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方扣押结婚证可以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证明,在六个月后仍可再起诉离婚
第三┿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