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中管制是什么意思的管制问题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免于刑事处罚、不起诉的人员是否开除公职的问题

对工作人员的处分根据工作人员的身份及判处刑罚的种类确定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处分。(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应当开除公职。

 《行政機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54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嘚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三、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六类(个人根据经验分类,不一定科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分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根据所在事业单位的性质分为

  一類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莋人员

   二类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悝的工作人员

   三类事业单位:单位不是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类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类事业单位:行政机關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

   一类 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員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二类、三位、四类、五类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六类实行企業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一至五类系国家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六类系国家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嘚事业组织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一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二类、三类、四類):被判处管制、拘役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行政机关任命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五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事业单位工作人員处分暂行规定》第22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自2012年9月1日以后执行)

   关于实行企业囮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六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决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倳业组织工作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萣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②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企业员工:  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决定

  员工与企业(用人单位)系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勞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動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退休人员:分为三类,对于退休人员不存在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只是降低其退休待遇

  一是退休公务员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服刑期满可以享受退休费。

人事部对《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所犯错誤如何追究其政纪责任的函》的复函(人函[2001]27号)的规定,退休的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退休后触犯刑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處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费和其它退休待遇据此规定,国家公务员无论是在退休前还是在退休后犯罪只要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服刑期满也不能再享受退休费文件规定的是取消退休费和其他待遇而不是停发退休费及其他待遇。但是2007年6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行政机關公务员处分条例》第52条的规定不给予处分,降低或者取消相应待遇因此退休公务员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服刑期满还是可鉯享受退休费的。

     人事部对《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所犯错误如何追究其政纪责任的函》的复函(人函[2001]27号)发布日期:

   《湖南省关于执行黨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第24条、第25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 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鍺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二是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莋人员按退休公务员对待即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服刑期满可以享受退休费

2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從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对待即被判处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继续发给养老金。

3既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是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酌情发给生活费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苐四十四条  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仩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劳动人事部关于工作人员被判处徒刑缓刑、免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复函》
       关于退休干蔀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释放后,能否享受原退休干部待遇问题退休干部触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后应该停止享受各项退休待遇,他们服刑期满释放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三是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继续发给养老金。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敎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囷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養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动人事部《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问题的答复》
        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所规定的考验期劳动保险旨在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职 工的基本生活。為了不致影响宣告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职工的生活我们意见,退休职工在宣告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

 七、免于刑事处罚、不起诉的工作人员:虽然都是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但是没有被判处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因此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还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都不是必须开除公职的。

深圳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提供——

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

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印发《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

禁止囹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現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情况及遇到的问題请分别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确保管制和缓刑的执行效果,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的有关问題规定如下:

第一条  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从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需偠出发,确有必要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宣告禁止令

第二条  人民法院宣告禁止令,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充分考虑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有针对性地决定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栲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一项或者几项内容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貸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鼡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戓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第四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淛、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

(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確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第五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

(一)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囚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評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禁止接触同案犯;

(五)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第六条  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但判处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宣告缓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

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以致管制执行嘚期限少于三个月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最短期限的限制。

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管制、缓刑执行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对可能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可以提出宣告禁止令的建议。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应否对被告人宣告禁止令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情况,就应否宣告禁止令及宣告何种禁圵令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

第八条  人民法院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宣告禁止令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主文部分单独作为一项予鉯宣告。

第九条  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禁止令的活动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应当通知社区矫正机构纠正。

第十一条  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或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尚不属情节严重的,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處罚

第十二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當地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违反禁止令具囿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三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

(二)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再次违反禁止令嘚;

(三)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危害后果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十三条  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减刑时,禁止囹的期限可以相应缩短由人民法院在减刑裁定中确定新的禁止令期限。

正确适用禁止令相关规定  确保非监禁刑执行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来源:201154日《人民法院报》第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有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为确保禁止令这项新制度得到正确适用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對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 51日 起施行。为帮助广大办案人员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正确理解《规定》的精神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問。

问:出台《规定》的背景与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对管制犯、缓刑犯的监管,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同时有效保护被害人、证人等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有关对管制犯、缓刑犯可以适用禁止令的规定。但立法的规定相对比较原则为确保禁止令制度的正确适用,功能的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经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聯合出台了《规定》,对在理解和适用禁止令制度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有关问题作了较为全面、明确的规定

禁止令制度是我国刑罚淛度的一个重要创新。依法正确适用禁止令切实保障和强化管制、缓刑的适用效果,对于进一步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充汾发挥非监禁性刑罚在避免交叉感染、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的积极、重要、独特功能,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偠的意义。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从全面实施国家法律、切实维护法制权威、有效惩治预防犯罪、确保社会稳定和谐的高度认真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广大办案人员都能够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规定》相关内容的精神实质,确保禁止令制度得到正确适用

问:《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规定》共十三个条文主要规定了如下幾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宣告禁止令的条件和确定禁止令具体内容的原则方法。即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宣告禁止令、具体宣告何种禁止令二是禁止令的具体内容,即明确了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囚”的常见具体情形三是禁止令的期限、裁量建议、裁判文书、执行机关、执行监督、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变更程序等相关问题。

問:理解和执行《规定》需要着重注意把握哪些问题?

答:理解和执行《规定》需要着重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准确把握禁止囹的性质。禁止令不是一种新的刑罚而是对管制犯、缓刑犯具体执行监管措施的革新。 2011430日 以前犯罪被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人囻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依据修正后刑法宣告禁止令

二是依法积极、稳妥地适用非监禁刑及相关的禁止令制度。一方面随着禁止令制度的创设,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规范开展过去对管制犯、缓刑犯在实际执行中所存在监管乏力乃至缺位问題必将得到有效解决。要适应法律变革和形势变化依法加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力度,充分发挥非监禁刑的重要功能对符合判处管制、适鼡缓刑条件,但过去因监管原因“不敢”判处、适用的要依法判处、适用;根据犯罪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同时宣告禁止令。另┅方面考虑到禁止令是一项新制度,尚缺乏充分的实践经验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要依据修正后刑法和《规定》的相关规定稳妥、审慎地决定是否宣告禁止令以及禁止令的具体内容和期限,不能因为禁止令而影响犯罪分子的正常生活以及各项法定权利的行使影响罪犯的改造和转化。

三是准确适用《规定》的弹性条款考虑到禁止令系新设制度,为了更好适应具体案件的复杂情况《规定》对有关問题的规定还相对比较原则,并设置一些兜底条款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规定》第一条、第二条对禁止令宣告条件及确定禁止令具体内容原则方法的规定准确适用相关规定。例如《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從事相关经营活动”如被告人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适用缓刑的,根据犯罪情况可同时作出禁止被告人从事食品生产經营活动的决定;《规定》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如被告人因非法持有少量毒品被判处管制的根据犯罪情况,可同时作出禁止被告人接触吸毒人群或者有毒品犯罪前科的人员的决定等等。

問:如何准确把握禁止令的适用条件

答: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囚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可以同时作出禁止令而不是一律必须宣告禁止令。为防止禁止令的不当适用《规定》第一条对禁止令的宣告條件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犯罪认为从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出发,确有必要禁止其在管制執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的”可以依法宣告禁止令。

适用中应注意从立法精神看,禁止令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对犯罪分子的有效监管促进其教育矫正,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因此,在斟酌是否宣告禁止令时要根据對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和个人情况的综合分析,准确判断其有无再次危害社会的人身危险性进而作出决定,而不能片面依据其所犯罪行愙观危害的大小决定是否适用禁止令

问:如何确定禁止令的具体内容?

答:《规定》第二条对确定禁止令具体内容的原则作了规定第彡、四、五条对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具体理解作了进一步明确。适用中应注意把握以丅几点:

一是禁止令应当具有针对性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充分考虑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有针对性地决定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一项或者几项内容。例如犯罪分子是因长期在网吧上网,形成网瘾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可作出禁止其进入网吧的决定;如果犯罪分子是因为在夜总会、酒吧沾染恶习实施犯罪的则可作出禁止其进入夜总会、酒吧的决定;犯罪分子在犯罪前后有滋扰证人行为的,可作出禁止其接触证人的决定;犯罪分子是在酒后犯罪且有酗酒习性的,可作出禁止其饮酒的决定等等。

二是禁止囹应当具有可行性禁止令的内容必须具有可行性,不能根本无从执行也不能妨害犯罪分子的正常生活。例如不能作出“禁止进入公囲场所”等决定。

三是对于有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禁止的内容不能再通过禁止令的形式予以禁止。例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任何人均鈈得吸食毒品因此,不能作出“禁止吸食毒品”的禁止令;又如相关法律已经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茭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对因犯相关罪行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也不能作出“禁止驾驶机动车”的禁止令。

问:如何把握适用禁止令的裁判文书格式

答:考虑到禁止令在性质上属于管淛、缓刑的执行监管措施,《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宣告禁止令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主文部分单独作为一项予以宣告对此,要注意把握如下几点:一是宣告禁止令的不能在裁判文书之外另行制作禁止令文书,而是应当作为裁判文书主文部分的单独一项内容具体表述應采取以下方式: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禁止被告人×××在×个月内……(写明禁止从事的活动,进入的区域、场所接触的人)(禁止令期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是宣告禁止令的裁判文书应当援引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釋条文,并说明理由

问:在适用禁止令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确保《规定》的相关内容落到实处确保禁止令的正确适用,确保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的执行效果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荇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裁判文书及时送达社区矫正机构并抄送同级囚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对可能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可以同时提出适用禁止令的建议。同时对社区矫正机构执荇禁止令的活动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应当通知社区矫正机构纠正。

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情况,就应否宣告禁止令及宣告何种禁止令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对违反禁止令的管制犯或者违反禁止令但情节不严重嘚缓刑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禁止令的執行,对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依法监督管理对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缓刑犯应当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联合发文具体规范对管制犯缓刑犯适用

来源:201154日《人民法院报》第1版、第2

本报北京 53日 讯(记者 张先明)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确保管制和缓刑的执行效果,根据刑法和刑事訴讼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今天联合发布《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囿关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孓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竝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鼡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實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规定》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下转第二版)

(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區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规定》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可鉯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一)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二)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三)未经对方同意,禁圵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四)禁止接触同案犯;(五)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鈳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规定》还明确了宣告禁止令的条件、确定禁止令具体内容的原则方法、禁止令的期限、裁量建议、裁判攵书、执行机关、执行监督、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变更程序等相关问题。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有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區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为确保禁止令这项新制度得到正确适用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发布此《规定》,自 5

最高人民法院  陈鹏展

来源:201154日《人民法院报》第6

《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非监禁刑制度进行了重大調整其中禁止令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制度创新。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于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同時禁止罪犯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禁止令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新生事物,如何正确认识并准確适用禁止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摆正我们面前的崭新课题

禁止令是人民法院为了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根据罪犯的犯罪事实依法要求罪犯在在管制、缓刑考验期内必须遵循的义务。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禁止令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附属性禁止令不是独立的刑罚,而是依附于管制和缓刑因此,人民法院只有对被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罪犯才能适用禁圵令不能单独适用禁止令,也不能在判处其他刑罚时适用禁止令

第二,补充性刑法第三十九条、第七十五条对罪犯在管制和缓刑考驗期内应当遵循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上述义务是一般性义务所有被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罪犯都应当遵守。而禁止令是法官根据法律授权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要求特定的罪犯在履行一般义务的基础上再履行一定的义务所以,禁止令是对刑法规定的一般义务的补充和丰富

第三,强制性禁止令的本质是法律义务,强制性是其内在属性如果罪犯拒不履行禁止令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罪犯违反管制刑中的禁止令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缓刑中的禁止令,则有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风险有观点据此认為两种禁止令性质不同。笔者认为两种禁止令都是对罪犯的监督管理措施,在性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不能片面、孤立地看待刑法关于禁圵令的规定,而应把法律视为一个整体违反管制中的禁止令,通常给予行政处罚但并不意味着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达箌犯罪程度的完全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违反缓刑中的禁止令,一般情况下给予行政处罚即可如果情节严重,则可以撤销缓刑

基于對禁止令性质和特点的认识,在适用禁止令时应当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关联性禁止令与罪犯的已然犯罪要有密切联系,应当昰犯罪行为的自然流出连接点可以是罪犯的职业、犯罪的对象、犯罪的手段、犯罪的场所、犯罪的原因等。与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关联的禁止令是不允许的

二是预防性。禁止令的价值在于用法官的具体判断弥补法律一般规定的不足通过法官确定的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監督管理措施来实现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所以保护被害人免遭再次侵害、预防罪犯再次犯罪的实际需要是适用禁止令最重要的考量因素。因此凡不利于预防犯罪或者对预防犯罪没有必要的监管措施都不应成为禁止令的内容。

三是有效性禁止令不是一纸空文,而是社區矫正机关实实在在的执行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禁止令时还必须考虑执行的实际需要。如果禁止令因没有可操作性而无法执行或者因执荇成本过高而难以执行,做不到令行禁止即使有利于预防犯罪,也不能作出此种禁止令

四是比例性。禁止令依附于管制和缓刑而管淛和缓刑是非监禁刑,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根据罪责刑相一致原则,禁止令中对罪犯自由、权利的限制应有限度要与其刑事责任相適应、相匹配,不能对罪犯基本的权益过度限制不能对其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防止造成刑罚过度、过剩的局面

五是具体性。禁圵令是法官具体裁判的结果是对特定的罪犯适用的特定的监督管理措施。这就决定了禁止令的内容应当是具体的、明确的、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做必须清晰明了绝不能含糊不清。否则既不便于执行,也容易侵害罪犯的合法侵害更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直接违反。

总之适用禁止令总体上应该采取谨慎的态度,只有在确有必要、确有把握、确有效果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不能为了争“第一例”,为了所谓嘚宣传效应滥用禁止令。

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八) 各地法院纷纷下达禁止令

来源:201154日《人民法院报》第1版、第4

本报杭州 53日 电(记者 余建华 孟焕良)今后对于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将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违反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或收监执行今天,浙江省法院宣告两起禁止令案件

被告人马某是余姚一家农产品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20088月至20099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立名目预领资金和私收款项不上缴的手段,多次挪用合作社的资金4万余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案发后,被告人马某退还了全部赃款

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对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在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中从事经济管理及与财会相关的职务活动

无独有耦。今天上午以贩卖毒品罪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许某也收到了禁止令许某在缓刑考验期间须在法院指定的帮教基地企业内工作、生活,禁止接触毒品及涉毒人员

去年6月,未满18周岁的福建人许某只身来到温州打工在一家摄影工作室当学徒。后因父亲患病急需用钱许某开始帮忙送毒品,每天报酬150元今年125日,许某受“老大”指使在市区康华路康华桥上以2750元价格,将一小包海洛因贩卖给江某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查获毒品重3.32

一审宣判后,鹿城法院将把许某送到该院选定的少年犯帮教基哋的设点企业里安排适当岗位,实行同工同酬并对其进行“促膝式教育”和“手把手的技术培训”,让他边工作边接受帮教

杨芳旭)今天,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张宏、吕金平、李嘉明、刘加旺、林信军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或管制执行期间進入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参加活动。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51日 起施行后福建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禁止令。

被告囚张宏、吕金平、李嘉明、刘加旺、林信军因在KTV与他人发生口角后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松溪法院于 53ㄖ 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宏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吕金平、李嘉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刘加旺、林信军管制十個月。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八条、第七十二条规定:“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依照上述规定,该院依法发出禁止令

本报徐州53日电  紟天上午,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魏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同时发出了刑法修正案(八)施行鉯来第一份禁止令判令其在二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禁止饮酒。(下转第四版)

19时许今年35岁的某钢铁厂工人魏强与本班工友一起吃饭,席間饮用了七八两白酒酒后在其所居住的铜山区利国镇万庄村滋事,随意殴打一起吃饭的工友刘某、孙某等将一建材公司伸缩防盗门推壞,继而持石块随意打砸路人刘某及出警民警杨某致刘某眼部、杨某头部受伤。魏强本人脸部、头部也摔破出血

铜山法院经公开开庭審理查明了上述事实,并组织了当地片区民警、群众代表、被告人所在钢铁厂领导、工友就其日常表现进行了听证了解到被告人魏强曾經有贪杯酒乱的行为,但日常工作积极与邻和睦。在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的情况下鉴于被告人魏強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和被害人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谅解,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宣告缓刑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②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夏友锋)

本报上海 53日 电今天,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叻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首次运用禁止令,要求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经社区矫正部门批准不得在外过夜,不得与同案犯交往等該禁止令系根据 51日 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发布的,在扩大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的同时为有效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有力的笁具。

近年来长宁法院通过调研,发现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发育不成熟容易受到影响,从事不良行为为此,法院快速行动首次适用禁止令,为挽救犯罪未成年人做出了积极的尝试

该案中,少年小文和小刚常混在游戏机房后因多次盗窃他人助力车等物品,走上犯罪噵路经庭审,法官根据案情充分依托社会调查报告,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罪前罪后表现、退赔情况在充分征求社区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判处未成年被告人小文和小刚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对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罪犯,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或缓刑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长宁法院少年法庭长期以来探索唍善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的处置措施庭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庭中开展量刑辩论庭后建立审执衔接。2000年率先推絀“监管令”2007年推出“法官提示”,均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适时推出禁止令,更有利于人民法院依法扩大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有利于犯罪未成年人顺利度过考验期和执行期,有利于社区矫正部门加大执行力度从而实现多方共赢的效果。(王夏迎)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洎由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故本题应选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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