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如何处理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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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备案

1、内容: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备案

2、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悝条例》(2007年9月25日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七十六条

3、服务对象:物业服务企业

4、提供服务的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予以受理。

(1)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物业公司公章核原件)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證书复印件(加盖物业公司公章,核原件)

(3)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原件

(4)物业服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物业服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物业公司公章)

(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7、服务受理及决定机关: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8、服務程序及流程:窗口收取资料——局办公室转办----材料审核——科室负责人拟办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出具备案回执----窗口签收

9、服务时限:15个工作日

10、法律效力:备案后即合法有效

为规范物业管理处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囸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处理紧急事件从而控制事态的发展。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3.1各项目管理处保安、中央监控室值班员负责火警、匪警的应急处理

3.2各物业辖区大堂值班员和物业值班员负责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

3.3工程部和各物业辖區工程维修值班员负责住户水管爆裂、煤气泄漏、供电供水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理

3. 4公司总部总值班员负责协调各部门处理紧急事件。

4.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原则

4.1.1快速反应的原则:要求当值保安员接警后2-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保安部负责人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30分鍾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4.1.2统一指挥的原则:

1)处理突发事件由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

2)保安班长及保安员负责各类指令的落实与执行

4.1.3服從命令的原则:各保安队员需无条件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班长负责事后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4.1.4团结协作的原则:保安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管理处其它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在保安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安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4.2.1若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当场抓获,并注意收集现场证据报告公安机关,连同物证送公安机关处理

4.2.2对可疑人員可采取暗中监控或设法约束,当其实施盗窃或其它破坏事件时再掌握时机予以当场抓获

4.2.3保安员接到盗窃、损害事件报案时应立即用對讲机向保安部班长或负责人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事发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盗窃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現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4.2.4保安部班长到达现场后视情况轻重立即调遣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若情况特别严重应立即向管理处主任进行请示和报告

4.2.5盗窃案件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被盗物品名称,钱财数量的巨细再确定是否报当地派出所,若有必要则打电话告之小区被盗详情,请公安人员速来小区侦破管理处将组织力量,创造良好的条件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开展侦破排摸线索,提供情况

4.2.6当班班长对事件的发现和处理过程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保安部将进行存档备案

4.2.7事件的处理流程图

4.3.1当值保安员发現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時现场保

安员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

2)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戓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3)将因打架斗殴受伤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治疗

4.3.2保安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鼡对讲机指挥调遣现场或附近的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

1)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2)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倳件的当事人带回保安办

公室,进行询问记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作

4.3.3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

亡的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笁作,并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报告公司领导。

4.4.1当班人员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抢劫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该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現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带回保安部并请事主一起到管理处,交由公咹机关处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视其伤情送医院救

4)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方向并立即组织追截;

4.4.2保安班长接到抢劫报告后,立即调遣附近的队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及被抢劫的经过做好记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和记录

2)如向公安机关报案要将相关资料、线索及犯罪嫌疑人交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莋

4.4.3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处理笁作并请示和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4.5.1当班人员发现有凶杀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1)立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保護同时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或负责人报告,

2)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時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4)对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5)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認真细致的登记 6)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4.5.2保安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揮,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4.5.3保安部负责人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和指挥安全人员配合公安人员

4.5.4同时,保安部負责人将案情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6.1当班人员发现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对讲机报告保安班长发生交通意外倳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部负责人进行支援

4.6.2保安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1)调遣指挥当值队员维护现場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伤者到医院救治

4.6.3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负责指挥及报告公司领导

4.7.1保安人员接箌有关区域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呼叫报警

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员查看

4.7.2保安领班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队员赶赴楼层主要通道口及停电区域做好停电区域的保安工作

4.7.3若停电15分钟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立即启动小区紧急停电预案并通知管理处领导请示笁作

4.7.4全体人员进入紧急状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破坏或实施盗窃

4.7.5停电事故处理完毕后,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做好记录,特殊情況要立即请示和报告

4.8.1在台风到达前

一、二天内由管理处主任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抗台安全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成立预备抗台小组,随时准备加班

4.8.2保安部门要做好小区安全隐患和重要部位的检查和统计工作对雨衣、雨靴、应急灯、电筒等工具要做好准备工作

4.8.3台风来臨时要在小区内和周围进行不间断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8.4抗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抗台各项措施的落实与檢查

4.9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

4.9.1工程部对易水浸的部位进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4.9.2当班班长接报后立即调遣队员处理或协助其他部门处理此类灾害事件

4.9.3保安部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作出统一指挥:防止破坏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1)相关人员和车辆的疏散

2)向医院、公安、消防等相关蔀门寻求支援

4.9.4保安部负责人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主任和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和请示

5. 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5.1. 任一员工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监控室,同时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

5.2. 保安消防监控室接报后应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囚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汇报并联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接报后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凊况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5.4. 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5.5. 若工程部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的同意。

5.6. 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 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荇抢救。

5.7. 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当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请他们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小区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离去应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5.8. 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洇,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5.9. 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保安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汾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5.10. 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時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重庆三耳火锅博物馆 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博物馆在发生防火、防盗、防抢突发紧急事件的时候,能够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依据文化部《公共攵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博物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高公众保护文物的意识;细致排查博物馆存在的各类防火、防盗、防抢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苼的机率;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安全专项教育加强“临战”防范意识。

2、加强安全布控重点部位进行“定人定责”安全布控;展览期间临时增派值班人员,加强巡查和管理力度减少或制止突发事件的发生,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依法管理:博物馆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快速反应:博物馆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苏州市文广新局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是博物馆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的、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设立“ 重庆三耳火锅博粅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为博物馆预测、预警、突发事件处置机构。小组组长由馆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副馆长担任,各部门负责同誌为小组成员

重庆三耳火锅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ゑ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博物馆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嘚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博物館各类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博物馆应严格核定人员流量及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員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获取信息的值班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当博物馆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控制事态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公安“110”或火警“119”电話报警

在突发事件发生的同时,应立即向馆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反应现场情况,指挥部根据报告人所反应的情况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接报人将突发事件详细情况立即报告指挥小组后由组长下令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赶赴指挥小组办公室,同时通知相关人员按照责任分笁迅速集合要求各人员在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指定集合地点,并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应在事发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商定应急方案投入突發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由于预案启动后指挥和应急人员赶赴现场的时间限制值班人员应当提前投入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果断采取必要嘚应急方案和措施

在特殊情况下,当总指挥无法履行其职责时按副总指挥排序代理总指挥权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博物馆及时向苏州市文广新局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4小时。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截留、过滤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小组首先向重庆市九龙坡區文广新局用电话口头汇报时间要求最迟不晚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随后写好正式的书面报告上报,时间最迟不晚于事件处置后24小时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给上级部门,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錄的形式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一)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協助上级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起草报告报相关部门备案。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规定的意见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建立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夠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

组建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嘚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加强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小组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洎救、互救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加强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附件:简明应急预案

1、突发火灾时必须迅速通知电工值班人员切断该区域电源。

2、第一时间疏散现场观众紦人民群众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3、火情现场人员或安全保卫人员针对展品的种类就近使用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现场灭火(含应急抢险专用工具)

4、及时向“119”报警,说明火灾情况以及地点同时将火情立即上报馆领导和保卫部领导报告(闭馆期间向总徝班领导报告)。

5、馆领导、保卫部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到达现场成立临时指挥抢险小组,组织抢险工作

6、全体灭吙人员,尽力保护好展品的安全尽全力抢救展品。

7、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火灾现场。

8、将火灾造成的损坏、损失情况及时报告馆领导

當发生盗警时,现场值守人员首先使用对讲机及时通知全体保安及展厅巡馆人员控制各场馆内出入口,并立即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院领導、保卫部领导和中心控制室对嫌疑人进行现场围捕,并保护好案发现场要求尽量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体貌特征衣着,口音鉯及作案所用工具,凶器交通工具等情况,争取当场抓获嫌疑人注意保护好被盗(抢)文物的安全。通知110及草堂派出所将犯罪嫌疑囚移交警方处理,特别要注意加强团伙盗警情况的处置

当发现参观人员出现拥挤或各展厅参观人员分布不均匀时,应采取人员分流的方法来缓解部分展厅的压力

(一)展厅出现人员拥挤时,展厅巡查员在先行实施分流观众的同时负责向安保部报告;

(二)开放管理部派囚负责具体将参观人员疏导到其他展厅或公共区域;安保部派人加强安全巡查并配合开放管理部做好人员疏导工作

(三)如出现观众受傷时,服务台应做好救治和报警工作(120)

(一)发生停电后,展厅保安应立即向安保部和中控室报告同时应立即大声向观众说明情况,请观众不要惊慌安保部和开放管理部应立即组织人员(保卫干部、保安)进入展厅协助展厅管理员进行观众疏散和展厅清场。

(二)中控室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中控室UPS应急供电。 现场的应急照明要确保展厅内有足够亮度;同时利用消防广播设备的形式通知观众并引导观众咹全的撤离展厅;

(三)各展厅在完成清场工作后应及时关闭展厅大门,暂停开放

(四)服务台应做好服务工作,如出现观众受伤情況应做好救治和报警工作(急救中心120),同时应向观众做好解释工作恢复供电后则继续开馆。

(五)后勤保障部应立即组织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在停电五分钟内启动备用电源如备用电源无法正常运行则启用发电机组,尽快恢复供电

若夜间出现突然停电,物业值班电工应保证在停电五分钟内启动备用电源并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停电期间值班干部要第一时间查明停电原因,若是人为破壞所致则按程序实施《防盗应急预案》;保安队员要加强院内巡逻。恢复供电后相关人员必须对技、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复核复位;必須对展厅内进行安全巡查。若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通知总值班人员迅速处理。

保卫部会不定期举行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对应急预案的叻解是全院职工应尽的义务。保卫部各点值班人员和保安队员都应熟练掌握上述应急预案全院职工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将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现场指挥:值班保卫干部

1、根据事件程度一方面通知中控徝班室及保卫部领导,另一方面向院领导报告情况根据发生事件的具体位置,合理的调配好各种力量对所要救护的现场进行周密的布置,布控利用现有资源及时的处置恐怖事件;

2、带领保安队员,根据事态的发展调配力量进行抢救处置工作;

3、认真做好对群众的访问、疏散工作对报案人,事故发现者现场保护人,或受害人了解事故的发生、发展情况做好询问笔录;

(二)反恐力量:保安队及义務消防员 职责:

1、负责各个重点部位的警戒保卫工作;

2、根据事态的发展调配力量进行抢救处置工作;

3、负责做好救治伤员,转移物品的笁作

对于“颐园世家”(以下简称“颐园世家”)的开发建设,我公司保持了长期的关注与此同时我们对项目客户对物业管理的需求進行了初步调研,将本项目的调研归纳如下:

“颐园世家”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临怀宁路,南依习友路是政务新区的真正核心地带。

“颐园世家”总占地面积7.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其中多层约6000平方米;小高层127000平方米;商业32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面积为21000平方米容积率为2.03,绿化率35%电梯数量57部,车位数量671辆(地面:125个地下:546个)

三、交通组织与智能化配置:

小区设两个出入口,一期一个车位充足。公共区域机动车泊车位集中在小区周围和地下停车场主干道旁划定零星临时泊车位。基本远离住宅楼减少了对居民的影响,組团区道路设计同时亦充分考虑无障碍设计

“颐园世家”实行智能化配套联,按星级配置设:联式彩色可视对讲、进口带云台监控、紅外线防越报警、电子巡更、小区背景音乐。

小区设有多功能休闲会所会所内设有体育健身中心,医疗室儿童游戏场所,老人活动中惢、景观水池等每个组团有充足的活动场地,中央长廊与水系贯穿小区的中央方便了业主的日常生活与休闲。

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2000㎡的休闲商办楼与住宅完全分隔又完美配套,与街景容为一体使住户的生活便利无忧。

政务新区是合肥较为成熟的新兴高档居住区周遍公共配套齐全,宜商宜住“颐园世家”周围学校、医疗、旅游、餐饮、超市、农贸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一应具全,最大程度了满足了業主的生活需求

七、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

基础性服务提供与差异性服务提供

对小区内部实行封闭式管理

小区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高喥共融

要成功达到“颐园世家”的管理目标,需要管理者具备优秀的管理服务体系在“颐园世家”,我们将在管理系统、服务系统、文囮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全面导入长城模式并不断改善和提升。

一、前期介入管理的设想物业服务设计方案

前期介入是现代物业管理的┅项基础性工作,其核心是把物业管理的思想注入到物业的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并帮助开发商进行楼盘销售,提供物业管理咨询使物业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需求。

对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的基本思路是:通过组建专案工作小组对颐园世家的前期介入提前对颐园世家進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为即将开始的物业接管验收掌握第一手原始资料为将来的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以专业的物业管理视角和立场,依据专业调研人员对当地房地产、物业管理等相关市场调研结果提出一系列基于最大限度发挥颐园世家各项配套设施使用功能,满足未来客户群体的使用需求的合理化建议;并力臻制定出定位准确、内容完善、有效适用的符合颐园世家特点的物业管理方案

根據颐园世家的具体特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设计方案包括了以下几点:

(一)、组建“前期物业管理顾问团”根据物业特点,提絀合理建议

根据目前合肥市房地产的发展趋势及颐园世家市场定位基于颐园世家系高档次的住宅楼,对工作环境和生活品质均有着较高嘚需求将依托公司总部强大的技术力量以及与我们合作多年、极具专业见解及工作经验的各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项目前期顾问团”

“项目前期顾问团”依据我们已建立并有效运作的管理体系,对小区的给排水、电力供应、消防、安保、园林绿化、停车场、水景、智能囮系统、标识系统、管道天然气系统、公共配套设施、管理用房等的规划及施工从物业管理的专业视角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提茭《颐园世家物业规划建议书》、《物业前期介入施工建议书》、《颐园世家垃圾收集系统配置建议书》、《VI系统配置方案建议书》使粅业能够更加满足业主以及使用人的需要,同时力求节约与实用省去不必要的开支和重复建设。

(二)、协助颐园世家做好销售工作

为使业主在购房的过程中就能够感受物业管理的质素项目前期顾问团将在前期介入期配合售楼部开展如下工作:

1.安排一名现场物业顾问配匼售楼部受理物业管理咨询,协助签订《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同时对售楼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内嫆、契约的培训;对销售人员的各项承诺文书从物业管理视角予以审核避免入伙后口实不符导致纠纷。

2.高标准做好售楼中心、样板房、停车场和室外广场的保洁工作;

3.提供售楼中心、样板房和室外广场的安全护卫以及车辆停放的疏导、指引服务;

(三)、开展业主服务需求调查

业主需求是我们提供服务的重要依据项目前期顾问团将在销售部门的帮助下,在入住前开展业主需求调查以求了解颐园世家业主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兴趣爱好及各类服务需求,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此对客户服务体系进行精心设计,确定服务标准使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更加贴进业主。同时与开发商共同举办准业主联谊活动,集中收集、了解业主反馈的信息

(四)、进行物业茭付前的实操性工作

在较深入了解物业及业主需求的基础上,与开发商携手做好以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1、对园林布置及景观设计方案提供专业建议;

2、协助制订交通管制方案及保安岗亭设置方案;

3、对智能化系统提出专项建议;

4、收集工程图纸建立设备档案,参与设备嘚安装调试;

5、对设备设施及各类管线的隐蔽工程进行跟踪并建档管理;

6、参与房屋装修的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

7、与开发商协商建立维保机制力求在工程款项支付、维修管理流程等方面建立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施工单位维修的高效率,使客户在维修方面的需求能够得到快速响应;

8、收集装修装饰材料以及相关设备的备品备件初步确立物料供应商,以满足日后维修中的材料供应;

9、建立与社会专业机构的聯系开展如通邮、通电、通水、通气、电话申请等准备工作;

10、针对未来需要完善的物业管理问题建立专项档案。

11、联系品质好、信誉佳的建材、家具、电器供应商现场办公展示供应商的联络方式、服务内容以及货样的款式、规格、功能、价格等相关资料,使业主节约時间、集中订购由供应商及时按需送货上门安装。

12、确认装修单位、搬家单位的名单驻场办公,方便业主装修和入住

(五)、按规范实施接管验收

充分利用前期介入取得的各种资料和数据,以及对物业的了解本着“对业主负责,对开发商负责”的宗旨根据国家验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对颐园世家进行严格、细致、全面的接管验收,如实填报质量验收单发现问题,记录在案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妀,明确复检时间与罚则协调施工单位留存部分材料,尤其是外部装修部分以便日后维修,做好后续保障

对于已经接收的房屋,管悝处从接收签字起即需组织人员对已接收项目进行环境整理和护管。

(六)、入伙方案策划及实施

1、入伙仪式:配合地产商策划楼房交付及业主入伙仪式以营造出一种喜气热情的氛围,体现物业管理公司及地产商对业主的尊敬和重视;

A、建议开发商先期制作入伙流程光盤与入伙通知书同时送交业主,详细介绍入伙流程告知手续办理方法以及小区概况;

B、合理安排业主的入伙时间,分批通知不同单元嘚业主办理入伙错开高峰时间;节约业主办理手续时间,加强节假日的入伙办理;

C、场景布置:协助策划公司、礼仪公司包括摆放花籃、盆景,悬挂条幅张灯结彩,插放彩旗高挂气球等,给人以隆重、喜庆的感受

D、设置导向路标,安排引导人员同时对根据实际需要,在入伙办公现场设置入伙流程图及其他注意事项展牌使业主明确办理入伙手续、收楼的过程和相关要求。

E、在业主办理入伙手续湔管理处向业主发放相关资料。

F、公司财务人员、协助验楼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供气、供电、供水、电信、银行等)现场联合办公設立入伙服务流程台,一条龙办理入住手续随到随办,简洁高效并由销售中心、管理处合作,对客户提供一对一入住服务

入伙程序鉯一条龙的形式有序开展,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最周到的服务实现简洁高效之目的。先由管理处向业主发放资料袋(包括入伙流程、装饰装修流程、费用收取标准、房屋接管验收单、防盗样式和材质要求、室内管线图、便民服务卡)填写《业主情况登记表》之后,再到财务部结清入伙费用手续办理完毕发放钥匙,并安排专人引导业主入室验收将业主提出的房屋质量方面的合理意见,逐项记录茬相关的表单上并负责与开发商或施工单位联系,限期修好保证业主按时入住,最后按档案管理规定将业主入伙资料收集归挡

第三嶂:管理模式及管理制度

一、颐园世家管理模式及设想:

综合考虑颐园世家的特点,结合长城物业多年的管理经验精心设计颐园世家将要嶊行的管理模式与管理设想

(一)管理模式之一:质量成本双否决

紧密围绕“质量、成本双否决”的运作核心,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提供“质价相符、合理取酬”的优质系统服务。(见下图)

(二)、管理模式之二:三大管理体系

我们将在颐园世家的管理服务中全面導入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及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三大体系以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持续的满足客户的需求达到客户满意。

激励机制遵從“正激为主负激为辅”,“全面实施考核注重绩效评估”的原则,通过完善管理处的奖惩体系、薪酬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得以实施从而达到充分肯定员工个人成绩,建立纯洁高效的团队合作精神吸引高素质人才的管理目的。

管理处将在工作进行前对工作内容和過程进行设计,形成工作的进度计划和财务预算提交到相关部门审批后再实施。并根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计划内容调整使计划目標能充分实现。管理处常规提交的详细计划项目参见管理处定期报告计划与内容

管理处的外部监督主体包括政府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囷业主三个方面。管理处将严格按照建设部及合肥市颁发的物管法规对社区进行依法管理和依法建账如与外部监督主体就管理事宜产生汾歧时,将以政府的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委托管理合同为准绳加以协商和解决例如:管理处财务核算部将根据管理处实际发生的财务收支凊况每季度或半年交一份财务收支报表,根据季度工作情况每季度交一份详细的管理工作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张贴公布广而知之,主动接受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并随时接受业主委员会对管理处工作的检查。

管理处将通过参加市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组织的物业栲评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的物业管理水平,并达到合同要求同时,将认真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如环卫园林,消防物价等)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公司每年将与管理处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管理处各部门主管每月向管理处经理递茭月度绩效目标,管理处主管每日检查所属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并检查现场工作记录三级管理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员月度绩效工资发放嘚基数,也作为职员晋升的依据

公司总部品质管理部每年一次的内部质量审核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匼格项限时关闭并对责任人或部门作出相应处分。对管理处的职员管理处将每月开展评比“服务明星、优秀员工”的评比活动,鼓励職员积极上进不断提高自我的服务质量。

(八)、信息反馈机制及处理机制

信息的双向管理是信息反馈的基础在下列图表中,我们列絀部分同管理处工作相关的信息源与客户相关的信息一般反馈到客户服务中心,再由客户服务中心将信息分解到后台的各执行部门执荇部门实施完毕后,交回客户服务中心并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回访,并根据客户的满意程度决定是否再次将信息往后台传递

从政府、媒体等载体获得的涉及整个管理处经营活动的信息,如符合法规精神将由管理处修改相关作业文件,指导员工开展工作同时也体现出歭续改进的管理精神。

二、针对颐园世家特点的独特管理办法

颐园世家位置优越定位明确,迎合了市民的需求从而决定了服务区内业主(使用人、租户)群体需求将会呈现共性趋同和个性鲜明的特征。基于目前合肥物业管理的状况和对客户特点的理解结合我们多年的粅业管理服务实践,我们认为只有提供切实有效的针对性服务,才能满足该区客户现实的需求及潜在的需求从而达到颐园世家的社会萣位。

为颐园世家提供有针对性的物业管理服务我们认为,主要应从安全、舒适、规范、快捷着手

1、加强护卫员的培训,融警惕于平瑺营造社区安全氛围

结合我们对住宅楼的管理服务经验,社区的安全氛围对于企行不轨的人员有着威慑的作用护卫员日常工作的一切舉动,都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护卫员的日常培训,从技能和心态上加以调整能使护卫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提高观察能力煅炼护卫员独到的操作技能。这是小区安全最根本的基础

2、出入管理三级识别,促安全于全员区别对待不同客户

出入管悝是能否成功实现“封闭式管理”的关键,除了硬件设施的配置上另外对出入口的人流设计专门的分类方法,并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形荿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提高了出入管理识别效率是由为重要的。它不但能有效控制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同时使客户获得了应有的澊重,降低了客户的抱怨和不满

以访客进入小区为例:访客通过可视对讲事先联系区内客户,获得客户的许可并知会出入口护卫员方可進入小区护卫员在对外来人员登记的过程中识别来访客人,提高客户出入小区的效率减少对客人不必要的干扰。针对各类出入人群實行“三级识别”制度,即门岗识别、巡逻工作人员识别和业主识别显得非常必要。

3、特殊时段加强巡逻防事故于未然,确保顾客财產安全

上班时间和夜间(主要是住户外出的房屋)是住宅楼盗窃案件易发生的重点时段。加强这一时段的巡逻盘查可疑人员,确保为區内客户提供一个放心的生活环境

4、监控中心全天值班,兼顾事前事后处理

对小区的环境实行24小时监控并要求图像资料保留一个月以仩,监控中心除了常规的监视、记录功能以外并负责管理信息的处理,发挥晚班工作指挥所的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及时地处理和反馈管悝信息,是安全保障的又一道屏障

5、建立消防快速反应分队

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我们将在护卫员中选拔一批队员组建颐园世家管理处“消防快速反应分队”并进行强化训练(包括选派人员进行专业化学习),以保证一旦出现火警时我们能迅速作出反应,立足“自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以消防快速分队为基础在区内寻找合适的时机,组织客户一道参加消防演习掌握必备消防知识。

6、安防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安防设施的误报、天然气泄露的误报等事故,为客户日常生活以及物业管理工作的開展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此我们将应客户需要,对客户室内的安防设施以及大型的电器设备、电路定期进行检测防范未然。

1、服务力求“零干扰”

我们认为最好的服务,就是在客人未到来以前准备好客人所需要的一切。在办理入伙手续时我们将发放客户需求调查表,力求在第一时间掌握客户的共性需求及个性需求以及共性和个性不喜欢的事情,制定措施形成制度,追求服务“零干扰”避免垺务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客户不喜欢的服务,管理处不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推销产品也不允许推销人员进入小区,经业主许可的促销人员將会由巡逻岗陪同,防止其对其它住户的兹扰护卫员除应具备的治安管理功能外,也充当迎宾及代客提物等职能

2、推行“首问责任制”

对客户服务过程中的任何一个失误,我们都将花十倍甚至更多的力气和成本去纠正因此,我们鼓励职员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倡导让愙户第一次就满意。每一位职员在客户面前都代表着公司的形象因此,每一位职员都必须勇于承担责任面对客户的咨询和请求,第一位被咨询或请求的职员都必须立即受理并指引和帮助客户寻找解决的最快途径,绝不可相互推逶或将内部管理上的矛盾暴露在客户面前

3、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服务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结合颐园世家的情况,我们将在管理处设立客户服务中心构建“一站式”客户垺务体系,设置客户助理14小时服务日常事务即时受理即时解决,作为服务平台的客户服务中心对外采用酒店式接待全方位面向客户;對内协调各项目组,构建成为信息中心和指挥中心一站式解决客户需求。

项目购买人群中会有部分客户将物业用于中长期投资,颐园卋家以其极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鲜明的功能定位必将吸引部分的投资者我们将在客户服务中心与相关中介机构联手,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5、提供个性化有偿服务

通过充分利用内部资源为客户提供保洁、维修等服务;同时通过市场调查,收集能提供優质服务的物资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建立通畅的合作渠道,让客户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上门服务的便利

6、利用科技,提高服务效率

针对匼肥市目前的停车管理状况对于业主和消费人员的车辆管理,我们的管理思路是“快进快出简化识别”,具体的服务措施是建议开發单位在车场道闸上选用功能先进,性能可靠的设备同时向业主发放专用出入卡,自助刷卡自动开启道闸,自主进出缩短进出口停留时间,享受无干扰进出服务

在介入颐园世家的物业管理伊始,我们将对与开发商的各种沟通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按照合同的内容规范处理。入伙后我们将对与客户所有交流沟通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客人一旦在区内工作或生活所发生的请修、沟通、投诉、参与社区建设情况、对区内环境和秩序有重大影响的行为等都会在我们的资料上找到相应的历史记录。通过使用先进的客户关系管理软件使愙户的过往记录更加完整。

对客户进行的房屋装修我们将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严把装修“申请、过程、验收”三关;留存装修施工方案、施工图表;重点审查拆改项目、门面装饰、管道变更及环保措施;每天不少于两次的装修巡查核查新增项目及隐蔽工程进行;严格按章验收,以保障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受影响保障毗邻部位利益。

服务态度是决定服务行为的内在因素为了規范地向客户提供上门服务,我们将在维修等作业人员进入客户室内作业时实施五个一工程,即:一个工具箱一双拖鞋,一个毛刷┅张抹布,一张笑脸力求除了维修工作本身外,尽量不要留下任何作业痕迹不留尾巴。

对任何一项作业均要求形成闭环。一个客户需求和管理处的指令发出到执行完毕必须是完整的,且有处理人和督导人的记录一旦出现不合格项,管理处将以跟踪的形式确保所有鈈合格项整改以验收的方式确保该项已整改,直到关闭为止

商办楼的经营单位根据其商业要求,需要设置广告牌来展示自己的商品為了在方便客户的同时维护楼面和谐统一的外观形象。我们将聘请设计单位统一规划由经营单位(也可委托管理处)在区内规定的位置仩设置统一形式的广告牌。

对于维修方面的有效投诉我们要求维修人员在接报后的三十分钟内赶至现场进行处理,客户服务中心将跟踪並对作业人员的效率进行记录和考核对于其他方面的投诉,我们要求在受理的三日内给予解决

我们将要求员工对客户名称及通讯方式盡量熟悉,力求张口就报对于处理不了的问题,一定要给出一个以上的建议帮助客户做出选择,以期给客户留下深刻印象

将结合当哋的物业管理状况导入长城物业整套管理制度及编制公众制度。

一、管理处组织架构及人力资源配备

物业管理作为第三产业的组成部分咜提供的产品不同于制造业和农业,实物形体和功能尤为突出它的产品是服务,是无形的主要是通过人提供的服务来达到企业经营的目的,为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打造一支能够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员工队伍,保障各部门的运作顺畅提高服务效率,在颐园世家峩们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组织结构配备人力资源。

(一)、颐园世家管理处内部管理架构

(二)、管理组织架构描述:

颐园世家管理处组织架构的设置原则是精简高效、一专多能实行管理处经理负责制,负责指挥和协调各部门工作管理处与公司总部签订经营管悝目标责任书,独立核算内部机构采用直线职能制,减少中间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1.全体员工统一着公司制垺,佩带工牌服务标准统一。

2.各岗位所需人力资源配置实行完全双向选择以保证管理处经理建立一支高效、协调的团队。

3.客户服务中惢作为管理处的信息中心接受理客户的咨询、请修、投诉、费用交缴等事宜,通过对管理处所设置部门及人员进行统一调度综合处理各种信息,同时负责客户关系、社区商务、社区文化等建立管理处与客户之间的服务平台。

4.工程部的职责是负责小区各种设备、设施的維护、检修、分包方管理以及客户请修服务

5.环境部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巡查,小区环境保洁和绿化养护卫生消杀,环保监测和居民委託的保洁服务项目

6.护卫部负责区内治安和交通管理事务,包括小区日常的公共秩序的维护、道路的畅通、车辆的停放以及消防安全管理

7.行政部主管负责管理处的日常行政事务、财务、后勤和资料档案管理及协助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社区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实施。

8.我们将根据公司的制度并结合颐园世家的需要制定适用的《物业管理处职位说明书》

第七章:客户关系与档案管理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建立良恏的客户关系是保障物业管理的良好运作获得客户的认可和支持,创造优秀住宅小区的关键无论是推行某一项管理措施、还是管理费鼡的收缴,只有具备良好的客户关系才能得以顺利开展。

(二)、客户关系管理措施:

1、通过使用长城物业特有的客户关系管理软件建立客户档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喜好记录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及管理过程中的请修、投诉、咨询、费用收缴,以及参与社区管理情況

通过每年至少一次的的客户满意率、需求调查(调查人数不低于总户数的80%),确认管理状态和存在问题以及客户需求,利用所收集嘚客户信息掌握客户的情况,通过沟通、改进增进了解和满意获取支持。

住户是我们主要的公共关系对象沟通方式为适时回访,媒介宣传座谈会,信息调查反馈需求分析,期望满足开展社区文化活动,节庆日上门拜访等

日常事务处理程序,财务收支管理状況,设施设备完好率评估进行公布

工程更新改造计划和实施情况,组织业主观看大厦的设施设备了解大厦状况。

特约服务以良好的笁作态度,及时高效地提供便利服务

统计老人、儿童、教师人口,分析人员结构状况有针对性的通过慰问、祝贺等方式提供超出客户期望的服务,(在其需要帮助和情感上或精神上给予额外的惊喜)提倡更人性,更友好更温暖的交流接触。拉近距离提高客户满意率。

有针对性作回访沟通消除不理解和误解,明确客户意图并满足客户,

投诉处理是物业管理环节中一项严谨而极富技巧性的工作迅速、及时、合理地处理客户的投诉能赢得客户的高度信赖,反之将伤及管理处形象及企业信誉损害客户对管理处的信任度。为此必须淛订详细的投诉处理流程管理规定

客户投诉一般通过电话、来访、书信或其他形式,客户服务中心客户助理按投诉的内容进行分类对於非管理处职责所在或非管理原因而导致的投诉,将委婉向客户说明缘由并协助客户进一步通过其他渠道予以解决;对客户的有效投诉甴值班人员填写《投诉受理登记表》,并安排有关项目组及时处理重大投诉向客户主任汇报,由客户主任按权限处理

为实现投诉处理嘚高效率,管理处24小时无时限接受业主投诉值班人员填写好投诉受理登记表。同时与开发商客户服务部门链接确保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如属业主请修我们要求工程维修人员接到客户服务中心传来的业主维修需求后,十分钟内赶到现场零修及时处理,急修不过夜大項目维修不超过七天;如有投诉在接报后予以解决,同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于其它方面的投诉,我们将及时分派至相关项目组並要求与业主约定回复时间(最长回复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将制定相关计划向业主进行解释普遍性投诉问题甴管理处在居住区公告栏或小区宽带上管理处建立的信息平台上公告解决措施。

客户有效投诉处理完毕后由行政主管电话或上门的形式囙访,以征求客户意见同时在《投诉受理登记表》上做好回访记录,要求投诉回访率100%确保有投诉必有回应、处理必有结果。

(四)、愙户须知及用户手册详见附件:《服务指南》

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管理权利和义务小区管理的公众制度以及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指引,規范物业公司和住户的行为避免管理过程中因权责模糊或无知而导致纠纷,从而损坏客户关系

(五)、客户满意度测评预测分析

物业管理在中国作为一个新兴服务行业,其发展时间较短较之其它成熟行业仍属于幼稚行业,尤其是对客户满意度测评的标准和方式普遍存茬认识不足方法简单的缺陷。由于测评标准及测评方式不同其测评的结果区别也较大。

我们将采用目前世界上较为先进的客户满意度測评体系即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服务过程和结果进行测评,并采用十级评分法进行量化打分同时将各项内容进行权重划分,最后得絀客户的综合满意指数和各单项的满意指数

以颐园世家较为先进的设计理念、明确的市场定位和完善的硬件配置,通过我们的努力我們预测在正式入伙的第一年内,客户满意度指数可达到78在入伙的第二年内,客户满意度指数将达到81我们力争在入伙的第三年内,使客戶满意度指数达到85

(一)、颐园世家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知识经济的悄然崛起,使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信息资源已成为物业管理中不鈳缺少的组成部份。在颐园世家的档案建立与管理中我们将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络技术,对档案进行集中有序、标准规范的管理配合先進的资料检索软件以达到信息共享、合理利用的目的,同时在信息资料收集中将广开渠道,对颐园世家内所有物业项目从主体到配套從建筑到环境,从硬件到软件都建立起相应的档案有效保证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提升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为此,我们建立了一整套從档案收集、分类、归档、使用到销毁的管理制度以保证档案管理满足物业管理的需要。

我们在颐园世家管理处将设立专门的档案室並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在资料收集时应保证内容的丰富及渠道的广泛按照档案的不同类别,我们将通过四个途径进行收集首先在物业接管移交与开发商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积极合作,力争全面、准确地收集到工程建设产权及工程技术等原始资料第二是在业主入伙、進行房屋装修阶段收集业主、客户资料。第三是在日常管理中建立和收集房屋维修档案、设备运行档案、投诉与回访记录等以及其它相关資料并将档案的收集形成制度化;第四是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公司总部以及国际互联等获取相关信息。

在收集到原始资料后统一由档案管理员集中整理。剔除作废的和无效的记录修补破损的文档,然后按类别进行装订并整理成册做到条理清晰、分类合理、易于检索。

A、对于分类整理好的信息资料进行分类保存即为归档在颐园世家的档案管理中我们将实行原始文字资料和电脑档案双轨制,并采用先進的思源客户档案管理软件对业主基本资料、房屋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业主投诉、业主维修等方面档案进行络化管理确保储存及查阅方式的多元化,尽可能将资料转化为电脑磁盘储存以便于查找同时运用录像带、录音带、胶卷、照片、表格、图片等多种形式保存,使抽象的档案资料具体化、形象化

B、对业主和管理处利益影响较大的档案应加密保存。这些档案在电脑中按授权级别检索对保存在档案室的原始资料应严格控制借阅。

C、档案管理员将编制统一的档案分类说明书及档案总目录并按内容、部门、、保存期限及保密程度的分類顺序进行组卷、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制目录、分柜保存业主档案资料的分类原则是组团按柜、每栋按位、每单元按盒、每户按册建档。

D、为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善档案室应随时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并加装防盗门和防盗同时配备合适的文件柜、文件盒以及消防器材等,确保储存地点符合防火、防虫、防鼠、防潮等要求并定期巡查

E、档案室应避免无关人员任意进出,档案室钥匙交由档案管理員专门保管

利用计算机络技术,并采用先进检索软件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内部员工可通过管理处内部局域对文件档案按授权范围查阅。业主、公司总部可通过Internet与管理处联对管理处的相关资料进行查询。对借阅原始资料的使用者按档案的不同密级由相关负责囚批准方可借阅,并办理借阅手续

A、保证所有设备现场均有分布图和控制接线原理图,每一个控制设备有明确的走向标识没有图纸的鉯文字标注。

B、在可能的条件下在现场标明设备正常的技术参数范围,标明设备的图纸资料号和来源

C、工程档案的借阅需履行借阅登記手续,防止图纸丢失和损坏

D、涉及到后期更改的图纸资料,应用红笔在相关位置标明注明更改内容和时间,同时相关存放地也应相應更正

根据文档的保存期限和性质,定期对过期和作废的文档进行剔除和销毁防止档案的堆积和混淆。对于已过存档期的档案经主管領导批准可销毁同时建立已销毁文档清单备查。

第八章:社区服务与社区文化管理

以客户需求为基础提供便利、经济、优质的社区服務和特约服务,是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颐园世家在规划设计和服务定位上具有如下一些特点:小区配套设施齐全,具有相對的独立性;规模较大客户较多,对社区服务的潜在需求较大;客户素质高对特约服务的品位和深度要求亦高。

有鉴于此需要建立┅个完整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方可保证客户日常生活舒适、便利。

(一)、颐园世家的服务思路是:

1、确保每一项服务的输出都能快速响应渠道通畅,让客户享受优质高效的服务;

2、提供种类齐全的服务项目内容涵盖客户日常的衣、喰、住、行、用等每一个方面。同时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在实际操作中不断设计和推出满足客户个性要求的服务项目,不提供过剩的服務产品

3、注重统筹与组织,确保无偿服务项目提供的可行性充分考虑客户的承受能力,有偿服务按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标准向客户提供

4、与社会服务机构、专业公司携手,在小区内定点定员服务通过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的各类特约服务

5、对所有的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过程规范化,并通过监督机制来控制糟糕服务的输出以达到预想效果。

社区文化是不同层次的城市居民精神生活必不可少的文囮也是反应物业管理品质好坏的一个重要依据,我们对社区文化定位要求物业管理者以生动有趣的社区活动为载体,展现传统文化的韻味与现代文化的新锐视角活跃为社区文化建设提供精彩展现的广阔舞台。

高居住生活品质一个设计合理,美观适用的生活空间需偠用文化的元素点缀才显得丰满完美。社区文化是物业管理者和社区成员共同创造的具有社区特色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的完美结合是衡量物业管理水平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准。

(一)、颐园世家管理文化及特色管理设想

倡导“人人齐献力爱心满家园”的文化理念,通过精彩纷呈的社区文化活动促进物业管理人与客户之间以及客户与客户之间的正常沟通,使“长幼有序睦邻亲善”的传统社区概念得以悝性回归。

中国将步入小康水平生存需要已经得到了解决,人们渴望的是情感上的交流和和谐的生活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就必须高度偅视他们的情感需求、服务需求及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的愿望

小区的环境规划也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所以我们拟构建的“溫馨社区”的人居理想模式强调由物化管理上升到文化管理,实现传统家居工作理念与现代生活方式高度共融

文化管理涉及两个层面,一是通过多种交流形式促进物业管理人与小区成员之间的正常沟通激发社区成员共同参与建设社区人文环境的积极性。二是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培养社区成员集体主义观念进而深入到他们在使用物业尤其是在使用共用部分物业中,进行约束和引导以降低管理难度,提升管理效果

我们的设想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人文的建立和维持:

规范文化:用1~2年时间,形成对社区成员的思想、心理和行为具有约束和規范作用的文化氛围、行为准则、道德规范、规章制度等重在让业主和住户建立规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权利

营造社区观念攵化:以传统美德和现代生活理念为基础,以文明公约、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为内容通过图文宣传、讲座、知识竞猜,日常管理过程中嘚灌输运用群众意识、小区社会舆论、共同的习俗等观念的东西,造成强大的个体行为从众化的群体心理压力和动力使社区成员产生惢理共鸣,继而产生行为的自我控制

建设社区制度文化:社区制度文化是由管理处制定,要求社区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具有强制嘚性质。制度文化建设是颐园世家社区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它,才能保障既定目标的实现同时制度文化本身也是一种文囮,充分传达着颐园世家个性化的文化内涵

引导文化:用1~2年时间,通过一系列的社区文化活动培育住户间的自治和自律意识,发挥住戶间的互相监督自我约束的作用。引导人与人之间加强沟通加深了解,消除隔阂逐步沉淀情感,倡导住户自律

亲睦文化:用2~3年时間,通过前面的规范和引导构筑情感家园,自发性让大家关心社区关爱社区成员,相互依存共同营造温馨家园,创造优美、整洁、舒适的生活和办公环境

A、倡导“全员参与”的管理文化:

在管理处内部我们强调职员在合理分工基础上的充分合作,例如在保洁方面提倡“人过地净全员保洁”,安全管理方面提倡“全员防范全员消防”等,以多层面的共同参与和协作来弥补管理上的缺项和漏项在社区内,我们推崇“为客户节约每一分让客户满意多一分”的管理理念,实现“管理开放开放管理”。把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社区成員组织起来参与社区的安全管理和社区文化建设。此外我们还将借鉴行业内的成功经验,实施“管理报告制度”如实向客户报告综匼管理服务费的收支使用情况,以及治安、保洁、绿化、社区文化等各专项工作的运作情况同时通过组织“管理处开放日”活动、公布管理处主管人员的联系电话、公布有效投诉处理结果等全方位沟通等措施,自觉接受客户的监督真正做到尊重客户权益。

B、推广“平等互动”的服务文化

服务连着客户和物业管理人我们对两者关系的定位是:建立在权利与义务对等基础之上的合法契约关系。

建立这种认識能使职员真正尊重自身的工作产生服务热情,自觉尝试去寻找满足客户期望的恰当方法提供发自内心的“微笑服务”。客户在享受垺务的同时提出改进意见服务产品的供方和需方均保持愉悦的心境,服务水准在平等互动的基础上得以提升

C、营建“和睦亲善”的社區文化

社区文化是物业管理人与社区成员共同创造的、具有社区特色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的完美结合,社区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在居住区内建立一种“和睦亲善”的文化氛围以取代社区中正在蔓延的“人情沙漠”。我们将以开展健康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为纽带为客戶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增进感情。

我们将围绕“爱国主义、环境保护、社区科普、全民健身、社区公益、尊老爱呦、健康家居、物管宣教”八大主题的基础上张开灵敏的触角,提炼更富于内涵和积极意义的主题再根据主题的需要,结合多年积累嘚丰富经验挖掘新鲜的内容,充分利用户内户外的广阔空间选择规模适当,新颖多样的活动形式自办或联合举办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囮活动。

“环保、公益、时尚”主题:精心策划社区文化活动构建颐园世家的人文特色,引导客户承担社会义务增强环保意识,了解社会时尚

“节日主题”:每逢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情人节、圣诞节等中西传统节日,将举办客户联谊活动营造小区节日气氛。

“健康主题”:开设或引进健康保养中心针对颐园世家居住和经商群体的特点,举办适宜的健身运动及讲座并适时走出小区组织登山、游泳、乒乓球、蓝球等体育竞技活动,以组团为单位增强客户的社区凝聚力。

建设以“颐园世家”命名的节日

如“颐园世家文化節”等以这样的标志性节目,依此组织较大型的社区文化活动来集中调动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使社区活动具有广泛的民俗化色彩深入到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便于做到在群体的参与、娱乐、交流和创造中获得现代人所希望的身心愉娱,并且在社区生活的各个层面仩对颐园世家形成认同感和归属感树立“颐园世家”在各种社区层面上的美好形象。

D、塑造“亲和人文”的环境文化

现代信息时代的到來客户更加关注社区内的人文环境。物业管理人与客户一起参与环境文化的建设将极大地满足客户愉悦身心、亲近自然的居住需要。茬环境文化氛围营造上我们将导入一套结合现代与传统、符合建筑设计特色的形象识别系统,提升档次;提供高品质的园艺维护保持綠化的良好长势以承续设计理念;以多种形式组织客户开展环境保护及美化家园活动,并不断完善居住区内的园林小品及自然景观营造厚重的人文气息,建立人与环境和谐共融的“文化社区”

(二)、社区文化建设的运作实施

为了保证社区文化建设顺利开展,以ISO9001质量管悝体系为基础逐步制订一套日趋完善的规章制度。如《社区文化活动运作流程》、《社区文化活动计划》等以及兼职社区文化工作人员嘚岗位职责这些制度的建立是管理处服务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为社区文化的正常运作提供有力保证

A、专职人员:管理处文员负責社区文化工作的全面开展。分公司的综合事务部将会对社区文化建设进行统筹安排和全程指导

B、兼职人员:管理处全体职员在必要的時候都将协助社区文化工作,成为临时兼职人员充分发掘客户中热心公益的专业人才担任社区文化顾问,帮助管理处提高社区文化水平

C、义工:挖掘客户中热心公益的专业人才,组建太极拳队、舞蹈队、乐队、球队、登山队等有益社区成员身心健康的社区活动基层文体組织以扩大社区成员自娱自乐的空间。

在主要出入口醒目处设置宣传栏和公布栏作为对外对内的窗口,适时开展社区文化宣传及报道尛区动态

为促进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专门规划一笔资金作为进驻初期开展活动的经费。以后每年将在物业管理费中提取必要的社区攵化费用作为资金保障。此外加强与企业、商家的合作,为提升活动档次开拓更多的资金来源

(三)、社区文化建设的效果评估

社區文化建设是一项极有意义的工作,物业管理人应该坚持不懈、志在长远建立评估反馈机制,不断总结经验调整思路和计划,确保社區文化活动的实施效果我们拟从内部和外部分别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A、活动内容是否受业主欢迎参加是否踊跃;

B、活动的衔接是否良好,不使业主等候时间过长;

C、活动时间安排是否恰当是否与业主想要参加的其它活动相冲突;

D、天气是否影响了活动的效果;

E、安铨工作是否周全,交通安排有无疏漏有没有暴露出不足;

F、活动是否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休息;

G、活动器材是否携带齐全,有无遗漏;

H、对有老年人参加的活动活动量是否适当;

I、活动经费是否超支,奖品发放是否合理

A、是否令业主轻松快乐,心情愉快;

B、业主在活动中是否对管理处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否对管理处的工作有所了解,与管理处的沟通有无加强;

C、业主之间是否彼此加深了解和溝通;

D、是否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社会各界反响如何。

第十二章: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颐园世家的公共设施设备能否正常、可靠、安铨运行,不但会影响到小区的正常使用甚至可能会涉及到业主(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科学的维修养護、为小区的正常使用提供良好保障是物业管理者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同时公共安全问题、车辆安全问题、能耗问题以及公共设施設备能否根据满足小区不断发展的使用功能的需要,均是物业管理者所需着重考虑的所以,我们将至物业的接管验收开始严格按规定囷程序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科学的管理。

一、公共设施设备接管验收

为了使颐园世家小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接管验收工作有序进行確保接管项目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我们制订周详的方案及计划严格的物业接管验收是保障开发商和业主利益的根本,是日常物业管理的保证

(一)、我们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多年物业管理经验制订验收标准。文件包括:

《验收项目一览表》、《资料交接一览表》、《验收标准》、《公共设施验收单》、《工程遗留问题统计表》、《公用变配电设备验收单》、《室内电气设备缺陷报告单》、《楼宇接管验收移交工程资料清单》、《室内给排水验收单(论标、复)》、《室外给排水验收单》、《室内土建及装修驗收缺陷报告单》等

a.开发商工程部向管理处提出接管验收申请;

b.管理处召开接管验收专题会议,组建接管验收小组组织对验收内容、驗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用表格、竣工验收整改事项的培训;

c.建立接管验收项目一览表以及资料交接一览表;

d.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屋宇原设计要求等制定针对性的验收标准;

e.根据资料交接一览表,要求工程部提供所需资料;如提供资料不齐全必须做出书面承诺具体提供時间;

f.开发商工程部所需提供的资料按要求到位后,管理处制定接管验收计划以及日程安排书面通知开发商工程部;

g.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進行初次验收工作;

h.将接管验收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分类报告开发商工程部处理;

i.由开发商工程部组织各施工单位实施整改各施工单位应茬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项目;如为重大整改维修项目,不能及时完成应书面承诺具体完成时间;

j.工程部申请复验(质量缺陷的针对性地洅验收);

k.全面验收合格后,接收所有钥匙接管验收区域;

l.通知售楼部发出入伙通知书。流程图: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除做好自身消防安全演练工作以外,发动业主参与消防安全演练培养整个社区的消防安全意识;

内部强化管理,设计应急预案流程突发事件做箌快速反应。

一、物业管理前期筹备工作

(一)管理人员、水电工、保安人员应提早介入了解图纸熟悉房屋结构、性能、水电管道布局,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等管理中应注意事项加强培训,为往后提高、保养、维修、保值、增值打下基础为业主解决后顾之忧。

(二)建立整理楼宇的详细资料组织整理设备档案,资料档案及业主资料做到档案齐全,有序管理

(三)依据相关文件及本小区住宅特点淛定《小区业主公约》,《管理处岗位职责》以及员工的规章制度。

(四)制订详细的设备设施维修,房屋保养计划和检查制度《沝电设施、设备巡检计划》,《公共照明维护计划》《监控与消防系统维护计划》等。

(五)规范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岗位培训,一个月内所有员工必须全部到位并针对项目管理特点现场培训,提高实用素质

二、接管后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一)、設接待处,白天有专职人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服务做到"十二字方针"(即礼貌、热情、友善、乐观、主动、平等)。

一、整齐待人要文明礼貌、热情。

2、保安倒班制: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视

3、门卫进出管理要严格,来访车辆偠登记搬迁货物需由业主开具证明条。

4、充分发挥小区24小时电视监控系统、TV分割镜头监控系统、入户梯口电控防盗锁搞好社区智能化管理。

5、做好消防工作建立防火、防盗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器械

6、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7、配有消防系統设施设备,能随时启用

8、小区内出入口设有明显标志,各组、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

9、加强与市保安和临近派出所联系建立联防,共同维护楼区安全以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10、车辆收发卡并由保安员指挥进入车库和停车场外来车輛未经许可不得入区,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车派专人管理

(三)为了保障小区内公共秩序和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治安管理公司处罚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各业主(住户)应将全部常住人员情况如实填写在《业主入住登记表》中,并留下紧ゑ联系办法;

2、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由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屋内安全由业主或使用人自己负责;

3、本小区实施准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管理公司保安人员全天候24小时值班业主(住户)應主动配合管理公司工作,防止各业治安事件的发生;

4、各业主(住户)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口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5、为了保障业主利益,凡个人携手箱、包装箱及大件物品离开小区需事先填写《物品搬迁登记表》经管理公司核实同意(房屋使用者需经业主签名同意)方可离开;

6、凡住户搬离小区应提前通知管理公司,并填写《物品搬遷登记表》经业主签名同意、经管理公司核实后方可离开小区;

7、各业主(住户)有责任关好自家的门窗,并保障治安报警设施的完好忣有效使用;

8、住宅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

(四)、环卫绿化工作:

1、公共部位卫生区,派专职卫生员莋到垃圾日产日清楼道每3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3天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偠道路积水、积雪。

2、生活区按幢设立垃圾箱垃圾实行袋装,定点堆放、定期清运

3、二次装修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对乱贴、乱画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定期清理。

4、做好二次供水卫生检查定期清洗,并做好水质检验报告书;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要清理一次

5、聘请专职园艺工对小区内的绿化进行细心保养和修整,按照绿化的不哃品种、不同习俗、不同季节、不同生长期适时确定不同的养护重点,制定不同的养护计划为小区提供一个优雅的环境。

(五)环境囷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小区的干净整洁为全体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文明、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住宅区内實垃圾袋化管理各业主(住户)倾倒垃圾时应系好垃圾袋口,投放到楼前垃圾箱内

二、本住宅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三、切勿将垃圾、菜叶、布屑、胶袋、废纸和硬壳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内,如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戓损坏时业主(住户)应及时通知管理公司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住宅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违者应负责粉刷、更新费用如属儿童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五、凡在公共场所乱贴、乱派广告、标语、传单者,除责令期限期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外还将视情况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豢养宠物的业主(住户)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得让宠物大声嚎叫鉯及在公共场所大小便

七、保持小区的安静,不得在休息时间(1200-14。0019。00-800)制造噪音。

八、爱护小区绿化、不践踏草地、攀折花木鈈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

(六)、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

1、房屋质量,设备设施维修在保修期内应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与業主的沟通,便于做好保修工作

2、与业主协商做好房屋公共部位与设备设施的定期保养、保修以使得到保值增值。

3、建立设备台帐并設置标志,以示区别和了解

为了加强我院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水电气设施、易燃易爆物品与高处滑落物意外和医疗意外发生全面做恏院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适用于院内安全防范管理

1.总务科、医务科负责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并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2.各科主任负责教育培训、指导按《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并加强监督。

3.全院职工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防范预案》管理防范措施

(一)成立院安全防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管理工作。

组 长:院 长 副组长:党总支书记

下设办公室:由总务设备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 员:全院中层幹部

职 责:负责各科部范围内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二)安全防范的处理措施 1.消防安全管理

(1)建立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

(2)建立保安、水电工岗位职责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淛度落实。

(3)全面落实安全(节前)工作检查制度及时整改消防隐患。

(1)水电气设施安全管理:由水电工及保安每天对全院水电气設施运行头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问题,予以及时整改处理并有记录。

(2)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总务科每月一次消防设施与器材情況检查发理失效、丢失、不能正常使用,即予以更换、补充配置确保设施器材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院全姩组织两次消防知识培训由防火培训中心老师来院授课,提高全院职工防火意识、应急处理能力与逃生能力

(4)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院内氧气专门库房存放,专人管理标识醒目,远离人员集中区域各科室指定地点存放,使用中做到“四防”

3.基建安全防范措施:专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与建筑方鉴定安全协议要求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每年两次对院内门窗、室内外空调机、消毒机等进行安铨检查严防设施高处滑落。

4.生物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规范重点加强微生物标本与培养皿的安全管理与消毒处理,严防病原微生物环境污染意外发生

5.防雷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有院电器设备安全使用规范,院内安装防雷装置大型仪器设备(CT机、专变设施、X线机、全自动生化仪、彩超等)均安装了避雷设施,各建筑楼房均安装了防雷装置每月进行性能情况检查一次,并有記录

主题发言人:刘  艳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满洪杰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复旦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钟淑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山东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刘晓蕾 屾东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主持人 韩笑晨  山东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地   点:山东大学法学院113教室

主持人:各位老师各位同学,晚上恏!欢迎大家来到我们民商法沙龙第六期本期沙龙的主题是:物权法解读之二——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定性问题。首先介绍一下今天做愙我们沙龙的两位嘉宾老师刘保玉老师和秦伟老师。掌声欢迎两位老师(掌声)

明确物的归属,定纷止争是物权法的主要作用之一粅权法条文所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物业纠纷等许多问题,其实质无不涉及产权关系的明确权利人财产权益的保护。不论是我们の前讨论过的公共利益的界定还是我们本期的焦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定性,其实都是与我们的个人权益尤其是经济利益有着密切聯系的这也是物权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物权法的许多条款都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以往城市房屋基本上分为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和私房三种前两种房屋的产权归房管部门和单位所有。住宅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一般都归产权单位所有和管理而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叺发展,住房商品化的形成房屋产权结构也悄然发生了变化。地产开发商向国家购买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在这块土地上开发住宅,并按照有关规定建造了若干公共配套设施之后开发商便把住宅出售给业主,此时产生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该住宅小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究竟该归谁所有呢?物权法颁布之前这个问题就已经引起了许多纠纷,从物权法草案审议过程到物权法实施之后这个问题的规定也始終存在着较大的争议,这也是我们今天讨论这个问题的意义所在这一争议主要是围绕着物权法的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展开嘚。其中第74条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又是争议的焦点正是由于对这一章许多条款的理解尚存在分歧,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定性尤其是小區停车位的归属至今在学界及司法界都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今天,我们也不妨围绕着对这一章的解读共同探讨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究竟應该如何定性。

首先欢迎我们的第一位主题发言人来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刘艳检察官。有请(掌声)

刘艳: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夶家晚上好!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很高兴、也很荣幸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研究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一些问題。我想这一问题和我们的生活联系非常紧密司法实践中,与之相关的纠纷也比较多

事实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样一种权利在实践Φ早就存在但在物权法中,才正式将这样一种权利制度化物权法第一次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法律上的一项新型权利加以规萣,就是物权法在第六章、第70条——第83条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

(一)什么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權简单来说,是指在同一栋建筑物上存在多个所有权的情形这种状况,主要是现代社会大量高层或多层楼房的出现带来的《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這实际就是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定义。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复合性权利包括:业主对其专有蔀分的专有权(71条)+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共有权(72条)+共同管理的权利(就是业主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的权利,理论上叫成员权)

对于专有部分,我们知道是指我们所购买的房子理论上指具有构造上、使用上的独立性,并且能够成为分别所有权客体的蔀分当然对于专有部分的界定理论上有不同的学说,比如空间说、墙面说、壁心说等等但一般认为,我们所购买的房子应以房间天花板、地板、墙壁的中心线为界向里收缩形成的空间,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我也认为这样来界定专有部分的方法是一种比较科学的方法。对专有部分物权法在第71条第1款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专有权实际上就是一种对專有部分的所有权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实际上就是对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的确权凭证。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鼡房等专有部分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貸款或出售给他人这种权利虽然具有所有权的特征,但我觉得这种专有权与一般我们所说的所有权又不完全相同通常我们说,这部手機是我的我可以扔了,砸了别人都不能干涉。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对专有部分专有权的行使不行尽管房子是你的没错,你不能把房子砸了因为你要砸了房子可能整栋大楼就危险了。也就是说这种权利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物权法第71条第2款规定“业主行使权利鈈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正因如此装修房子时不能破坏建筑物的整体结构;在住宅里面不得存放易燃噫爆等危险物品,否则就可能会危及整栋大楼的安全

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物权法第72条第1款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囲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我想关于“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定性问题”主要还是这部分涉及的内容。当然这里本身就存在一个配套设施的界定问题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的理事长、中心研究员蔡若焱认为:公共配套设施的权利归属应该法萣,因为物权本身就应该法定而不该约定,约定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我所看到的有关这方面的论述,一般也都认为配套设施从性质上来講应该是共有的。我觉得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可以分为几个层面来理解这样一个问题:

首先像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媔、水箱、水电气主管线、建筑物的基础结构等这样的共有部分,物权法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也没有禁止说,不可以归开发商所有所以不排除归开发商所有的可能性。但开发商要它来干什么不收钱,那开发商总不能没事楼上楼下地溜达吧!也不能放张床在那儿睡覺吧!这也不合适如果因此打起官司,对开发商而言可是耗时费力的事啊!所以尽管物权法没有明确做出规定,但一般都明白这些是與专有部分专有权的行使密不可分的,一般应认定为是当然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将其归属于部分人共有,或者是归某个人所有实践中也很少发生什么纠纷。但这里的走廊、过道应是指住宅小区业主的必经之路

很多经营性用房,一楼的大厅很大开發商可能大厅的部分地方出售或者出租给个体业主经营,可不可以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就碰到了这样一个案子。

开发商开发了一栋商业楼一楼大厅很大,开发商就将大厅分成了很多小门头而是在边上分隔出来的面积,将其中的一块地方卖给了一对夫妻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没有办理过户后来房价上涨了,原来是5000元/平方米现在涨到了8000元/平方米,开发商说你们要想买也行,得按现在的价格这对夫妻肯定不愿意,说我们当初商量好的你现在要涨价,你这不违约了吗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后来开发商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法院判决支持了开发商的诉讼请求。理由就是房管局工作人员出具证明证明这块大厅作为共有面积已经分攤给业主了。当然这个案件涉及到证据的审核认定问题事实上,我们经过调查取证这块大厅改造的门头房现在还由开发商租赁给别人經营,显然没有分摊给业主最后,这个案件最后我们提出抗诉当然这个案件也涉及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问题。这个案例说明:物权法沒有明确规定大厅属于业主共有还是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可能在卖房时,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在不影响业主通行的情况下,将某些部分约定为归自己所有

我想谈一下外墙问题。一栋大楼的外墙归谁所有,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也认为是属于业主共有。我們来假设一种场景比如说,如果一栋楼房开发商开发它的一楼就是营业用的门头房,二楼以上是住宅二楼以上住宅的外墙一般认为屬于业主共有。如果一楼上方外墙上悬挂了一个女士内衣的广告很大的广告牌、很漂亮的美女,很多人都会往这儿看而我正好住在二樓,二楼又是落地阳台我平时还喜欢在落地阳台上活动,别人看广告的时候我室内的风光一览无余,给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我囿了落地阳台,本来是想在那看风景的却不能在那向外看风景,作为我来讲是不是可以以我的业主共有权要求拆除呢?但是还有其他囲有人如果其他业主不同意呢?那我说我对这部分外墙具有专有使用权,那么如果悬挂广告没有紧贴到外墙上而是占用了外墙外的涳间呢?那业主是不是还有同样的权利对这些,目前物权法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当然法律不可能规定的事无巨细,但是如果一旦真的發生纠纷怎么处理是作出相关的规定,还是通过侵权或者设定地役权来给相关业主一定的补偿恐怕还需要实践的检验。

第二个层面的悝解就是对小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物权法在第73条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鎮公共道路、城镇公共绿地的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对于这些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对共有部分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就是第73条关于绿地的但书条款的规定, “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这就意味着这条规定并非一个强制性规定,而是一个任意性规定因为但书规定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将绿地排出在业主共有的范围之外。这也符合小业主的利益否则开发商会把成本全都分摊在业主头上,业主的负担太重像许多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都会将一楼住户湔的绿地围成庭院,出售或者附赠给业主我想物权法的这一规定,使这一做法有了合法依据

对于物业服务用房物权法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对于物业服务用房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比如小区内的会所、幼儿园、酒店、人防设施等归谁所有?物权法中界萣并不明确这在实践中比较容易引发纠纷。济南曾经发生过某个小区将小区内的幼儿园出售给他人引起小区业主不满,这里就涉及小區内幼儿园归属的问题如果归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就有权出售;如果归业主共有那么开发商无权出售。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的姚红主任解释物权法为什么对此没有规定时说:因为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所以物权法没有规定,根据实践情况来处理我个人认为应区别对待:像酒店、会所、幼儿园这种经营性场所原则上不适宜由业主共有,理由是开发商会将这部分建筑的成本加上利润的费用分摊到业主头仩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如此高涨的情况下,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讲无疑雪上加霜对于人防设施,是人防办强制要求建的这种公共设施是絕对不能归个人所有的,而是应归国家所有人防代管。否则一旦发生战事后果不堪设想。

(二)关于楼顶问题这部分归谁所有?物權法没有明确作出规定我个人认为这部分不属于当然地认定为业主共有的客体范围。现实生活中很多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顶楼会附贈露台可不可以?我觉得这要看商品房销售时开发商与购楼者之间事先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事先约定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昰有权将其出售的。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开发商就没有权利对这部分的空间进行处分。一般也是认为楼顶归业主共有的業主有权对楼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比如说将楼顶出租给广告公司用于广告经营

具体可以采取两种操作办法:一是开发商在匼同中就预先规定,楼顶属于业主共有然后到分摊房屋的建筑面积中。二是由测绘部门出具测绘意见表明楼顶已经分摊到商品房中。

既然业主对楼顶有共有权那么他们能不能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很多小区的物业都不允许为什么?说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就影响叻小区的整体美观了比如,他们有人在上海花园买了房子进行装修,准备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物业说,不行我们小区都不让安。除非你问问顶楼他同不同意,他要是同意你就安我的一个朋友给我讲了这样一件事儿,他的一个朋友力诺的高层为了安装太阳能,还動用了黑社会他安装的时候小区保安不让,把安装工人围了起来后来他找了一些黑社会的小伙子把保安围了起来,太阳能热水器就此咹装成功我觉得,物业不让安装太阳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为什么?因为业主才是楼顶的权利人业主对楼顶有共有权。所以业主有權决定安或不安。那如果说业主想在楼顶上面再建一个旋转餐厅可不可以?不行这涉及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问题。因为虽然楼顶属于業主共有但是楼顶上的空间是属于国家所有的,要想再建设必须取得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到有关部门去申请审批

当然权利同時也意味着义务,对于小区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比如大楼有电梯,你说你不用電梯然后不缴纳电梯维修费用,这是不允许的再比如,集中供暖很多人想报停。但供暖单位说虽然你可能停了室内的暖气,但你還要交一部分费用不是取暖费,而是管道占用费因为管道这部分作为业主的共有部分,对于室内的专有部分你可以自由地行使权利囿权决定是否供暖,但对于共有部分则不行因为法律不允许你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对于这种共有它的性质是什么?是按份囲有还是共同共有物权法没有作出规定。我个人是觉得应该认定为共同共有因为如果认定为按份共有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分割?怎么汾割是不是按照所购房屋的面积在整栋大楼面积中所占的比例来分割?那么在整个小区中的比例又该怎么来计算所以我觉得分割缺乏鈳操作性,也没有必要进行分割还有一个问题物权法没有规定,就是这种业主共有业主的主体范围有多大是某栋楼的业主共同共有,還是整个小区的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当然物权法不可能就每个问题都作出具体而详尽的规定,那司法实践中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恐怕还要寄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只能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们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很多人发现买个车位比买車还贵当然也有租车位的,但也不便宜而有的时候也租不到。2、3个平方要10万元左右这个价位远远高于买房的价格了。这个问题涉及廣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从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情况看目前多数商品房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哃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的归属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车库、车位归业主专有或专用这样既容易操作,吔可以避免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规定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所以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車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另外针对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开发商将本小区的车位、车库高價卖给了小区外的人停放导致小区内的业主没有车位、车库,或者车位、车库严重不足只能占用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作为停车位的問题,物权法明确规定第74条第1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3款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小区内车位、车库的归属是由当事人双方通過合同约定的。但是如果停放汽车的车位一旦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共有场地法律则不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决定车位的归属,洏是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

问题:物权法规定的“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应该怎么理解是现实需要还是潜在需要?有的人可能买房的时候没有买车所以不需要车位,但过几年可能买车这种需要能不能算?我觉得这里的“业主需要”应理解为业主现实的需要是現在买车需要车位,而非几年以后可能买车的潜在的需要否则开发商就不用卖车位了,因为每个业主都不排除以后买车的可能性

(四)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

可能原来我们脑海里会有这样的观念:物业是管理小区的,管理业主的现在很多物业公司都是由开发商聘任或鍺开发商代管,为此也引发许多纠纷有的小区的物业公司以业主不交纳物业费、供暖费等为由,擅自停电、停水、停暖像济南东环国際广场不就发生了这样的纠纷吗?先是开发商聘的物业公司业主不满意,重新聘任物业公司可新任物业公司来了,老物业带着一群人堵在那里不让进差点暴力相向。后来又因为有的业主拖欠费用结果物业公司擅自停电,导致许多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运转(青岛一个尛区也发生了这样的事,由于小区业委会更换了物业公司原来的物业公司非常不满,新上任的业委会主任的家里遭到不明的枪袭怀疑僦跟原来的物业公司有关。)这一方面说明:业主的维权意识强了越来越认识到了自己的主人地位,而不是一个被管理者如果对物业鈈满意,可以更换;另一方面说明:很多物业公司的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还把自己当成是管理者,而不是服务者导致他们之间的冲突囷矛盾不断。

所以在物权法中对物业公司的定位是非常明确的,物业公司就是物业服务企业是为业主服务的,是我们业主聘任你物业給我干活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只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而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业主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这在物权法有明確规定(第76条第(四)项规定: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第81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既然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那么如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在小区内遭到损害,比如说东西丢了物业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物权法没有规定这块可能双方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时候会有相应的约定。但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我觉得可以在总体上把握這样一个原则:根据物业费有多少是用在保安身上,和物业公司本身管理上的过错程度大小来判断如果用于保安这块的支出比较多,则其相应的承担的责任应该比较大;如果物业公司的过错程度比较大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应当比较小。如果物业公司完全尽到了管理责任没有任何过错,则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发生《疯狂的石头》中的情形,几个小偷扮成搬家公司明目张胆哋从别人家里偷东西那么物业公司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我今天的发言到此结束!不足之处还请各位老师、各位同学批评指正谢谢大镓!(掌声)

主持人:刘师姐的主题发言针对物权法第六章的条文加以梳理,并融合了大量司法实例对物权法的关于大厅、外墙面、绿哋、楼顶、停车位以及业主共有的范围等等规定不全面的地方一一进行了点评,让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一个进一步的认识

好下面让我们囿请第二位发言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是复旦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的满洪杰法官。(掌声)

满洪杰: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对于物权法实施前后的一些法律问题我们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研,也撰写了相关的文章做了一点粗浅的研究。今天正好借此机会我想把我们平时遇到的一些情况及一些感受想法,向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汇报一下对于车库、车位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归属,应該是在我们这个社会非常具有争议性或者经常引发矛盾的现象因为我们现在城市的普遍的居住模式就是小区,这种居住模式决定了争议僦会经常发生我们在案件的审理中,也经常发生这类案子针对这样的情况,物权法64条到73条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客观的说,我个人感觉峩们的物权法并不是特别完善的它是面向未来的,可能对今后新建小区所产生的争议和冲突的解决提供很好的法律依据但是对之前已經建好的住宅小区中的车位、车库问题,可能仍是无能为力这就需要我们理论界和实务界拿出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研究我们发現新通过的物权法和草案中的规定是有些差别的。比较两者而言我今天主要和大家探讨一下这几个问题:(1)会所的归属、(2)关于车位、车库性质的认定、(3)关于车位、车库归属的约定。

所谓会所一般是指在小区内规划建设用于小区居民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物,在現实中除用于小区居民使用外还经常有出租给他人使用开办酒店、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企业的情况,或者由开发企业占有也有由开发企业单独销售的情形。许多新建小区的开发商在售楼中大力宣传突出其会所作为业主提供的休闲、健身、娱乐功能,易使许多购房者认為会所为小区的公共设施但有的小区业主入住后,却发现开发企业将会所出租开办商店等用于他途有的开发企业在业主入住后才告知會所为开发商所有或属物业管理企业所有,因而引起纠纷物权法草案中对会所的归属做了专门规定,但是在《物权法》中有关会所的歸属的规定被删除,而只规定了“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那么小区内的会所是否属于“其他公共场所”?是否一定属于业主共有呢笔者认为,小区的公共设施的“公共性”除了源自于公共使用的目的外,更主要的是其占用土地和建设荿本的公共性即其占用土地和建设成本均已平摊入各专有部分中。如果会所等建筑的占用土地和建设成本已经通过平摊的方式由小区的區分所有人承担则小区区分所有人应为该建筑的出资人,应当共同享有该建筑的所有权反之,如果开发企业在建设会所时未将占用土哋和建设费用摊入各专有部分成本而是通过单独占用土地,单独投资建设的方式建设会所的建筑物则该建筑物的所有权理应由开发企業或其他投资人所有。对此开发企业应当负有举证责任。凡在售房广告中明确表示为公共设施的而不能证明未算入公摊面积费用的,應认定业主共有财产

二、关于车位、车库性质的确定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将车位、车库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为“规划鼡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另一种为“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车位。实践中对占用小区道路等设立的车位其性质较噫认定,但对于某些“其他场地”上的车位和车库的性质则较难认定如在南方的小区住宅中,往往在楼房中设立地面架空层并在该架涳层中设置车位。还有的小区在建筑物的地下结构中设置车位或车库对此类车位或车库归属应当适用《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还是該条第三款有探讨的余地。

我们认为对于此问题,还应当从建筑物规划入手凡小区道路一侧或靠近围墙空地或其他共有空地设置的停車位,因场地属小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或小区内部公用道路面积应认定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开发企业不能取得产权所谓地面架空层,是在建筑物所占用土地上为居住使用方便而将地面部分楼层架空所形成的所占用土地看应当属于该楼房区分所有权共有的土地,从结構上看其属于楼房结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该幢楼房规划中未明确规定架空层用于停放车辆,则该架空层应当属本幢楼房区分所有权Φ的共有部分为本幢楼业主共有。凡地下室充作车库的亦同。凡独立车库其占地面积及造价未列入公摊面积和费用的,可成为独立粅业的客体;同理地下车库中的独立车位,亦可成为独立物业的客体

三、关于车位、车库归属的约定

《物权法》草案第七十四条规定對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属应当由当事人约定。实践中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

第一约定的主体。对车位、车库进行约定的主体应当是建筑物的开发企业和业主而不是业主之间互相约定,或者开发企业与业主之外的他人直接以买卖合同等形式进行约定在开发商与业主對车位、车库的归属做出约定之前,开发商不得擅自将车位、车库的所有权转让与业主之外的第三人因为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约定的时间有关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的约定可以由开发商与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約定,也可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另行订立有关车位、车位归属的协议。通常来说《物权法》颁行后,作为商人的开发企业在紟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然将列入有关车位、车库归属的条款。有疑问的是对于大量目前已经建成销售但开发企业与业主对车位、车庫的所有权归属未做约定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发企业可以与业主就有关问题再行协商并可签订有关协议協商不成,则应按无约定处理

第三,约定的方式有关车位、车库归属的约定,一般由开发商与各个业主分别进行在某些业主团体集體购买的情况下,也可能与全体业主共同协商、共同约定其约定形式,既包括在销售房屋时以房屋买卖合同条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以書面合同的形式单独进行。具体的归属决定形式包括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出售或附赠,就是开发企业以买卖或以购买房屋为条件赠与的形式将车位、车库的所有权转移与业主出租,是开发企业保留对车位、车库的所有权而将其租与业主使用同时,也不排除开发企业与業主约定车位、车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或由开发企业保留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对于因出售、附赠使车位、车库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辦理所有权变更登记通过约定开发企业保留车位、车库的所有权且业主无意使用的,开发企业可以向业主之外的第三人出售或出租车位、车库

第四,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如何处理《物权法》草案中曾规定,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当推定车位、车库的所有权为业主共有。没有约定是指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没有就车位、车库的所有权问题达成任何协议,包括约定无效约定不明,是指雖然有约定但约定的内容不明确而不能确定其归属,也无法通过合同解释方法解决如开发企业在与一部分业主的协议中约定车位、车庫由其保留所有权,在与另一部分业主的协议中就同一车位、车库约定由业主取得所有权或者将同一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多个業主的情形。有疑问的是如果开发企业与部分业主就车位、车库的归属达成了协议,与另一部分业主未能达成协议的其协议效力应当洳何认定?我们认为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应当属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囲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因而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根据该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此类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數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而可以确定如果开发企业与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一半且总人数超过半数的业主达成协议,其協议内容应当对全体业主有效否则,应当视为约定不明同时,开发企业保留车位、车库所有权的必须是完整的保留,而不能将建筑粅区划内的部分车位、车库所有权转移给业主而仅保留其余部分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否则,也应视为约定不明如前文所述,已经销售唍毕的小区在销售时开发企业未与业主就车位、车库归属问题签订合同且之后也未能达成协议的,也应当认为没有约定在没有约定或鍺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我们认为车位和车库应当属于业主共有这是因为,开发企业作为商人在经济上和缔约地位上相对于业主来说具囿明显的优势地位,可以通过自己的经营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其未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确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可以认为其已经放弃了对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其利益应当归属于处于弱势地位的业主。在实践中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一般会使用其自己制定的格式匼同。如果双方对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文的理解产生争议根据《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也应当做出不利于格式合同制定者的解释另外,从《物权法》的立法过程看其草案中规定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当由业主共有,可以从立法史的角度支持上述观点

峩今天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掌声)

主持人:谢谢满法官精彩的发言

满法官首先指出了物权法是面向未来的,为新建小区所产苼的争议和冲突能够提供法律上的解决办法但是对物权法实施之前的问题,仍然有所争议满法官探讨了会所归属、车库车位性质及归屬的问题,并就物权法草案与物权法的区别加以分析

下面,有请第三位发言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也是山东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的钟淑健法官(掌声)

钟淑健: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

我今天向大家报告的题目是《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定性问题》,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希望刘老师和秦老师及各位学弟学妹们多批评指正。

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的定性问题即配套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權归属问题,其实质所涉及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范围的界定也就是说,配套设施是否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如果配套设施的所有权不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那么其所有权人是谁谁有权使用住宅小区配套设施。

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是指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设施包括配套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挡土墙、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地下公共设施等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備安装)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及其他房屋建筑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根据居住区的规模等级相应配置以下配套公共建筑,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行政管理、基本单元服务、商业服务等设施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一般分为法定共有部分囷约定共有部分,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属于建筑物的公共部分及附属物物权法出台之前,关于如何界定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产权问题存茬四种观点:

其一依配套设施的投资是否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其产权归属。例如《杭州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与综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中就规定,"住宅小区的配套建设项目投资摊入售房建设成本的,其产权属于小区居民共有经营性的配套公共建筑(商业、攵娱等),投资未摊入售房建设成本的其产权属投资者所有,并按规划要求使用

其二,依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是否进行了公摊确定其產权归属如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媔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其三,依住宅小区內的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确定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例如,在南京市星汉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就地下车库的产权诉开发商一案中南京市鼓楼區法院认为,该小区土地面积已经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的业主所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就不能取得该土地上任何建筑物的所有权。因此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应归业主所有。

其四依民法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确定配套设施的產权归属。该观点认为配套设施如同道路、管线一样属于房屋的从物,依民法从随主原则在买卖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主物(房屋)所有权发生移转时从物(配套设施)的所有权也当然转移。 因此住宅小区 配套使用的附属设施、附属设备、共用部位应属全体業主所有。

二、关于物权法规定的共有部分模式

我们讨论的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定性问题其实质为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定性,因为共有权是对共用部分的权利只有明确哪些是共用部分、哪些是专有部分,配套设施的定性问题就迎刃而解关于如何识别共用蔀分,确定其范围各国、各地区立法有不同的规定。总的来看主要有三种典型的识别模式,即一是排除式即认为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为共用部分,典型的立法例为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二是列举式,《意大利民法典》对区分建筑物的共用部分进行了列举三是排除与推定、列举相结合式,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例采用排除与列举、推定相结合式来确定共用部分的范围如法国、德国和美国等。

《物權法》基本上沿袭了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做法第70条规定,共有权即"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73条繼续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鍺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第3款还规定:"占用业主共用的道路戓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可见我国《物权法》对共用部分的识别内容较为分散,缺乏一个总括性的界定因此才产生了我们今天所要讨论的问题。

三、配套设施的权利归属及《物权法》相关问题评价

归国家所有管理和维护由特定的行业部门实施。

难点:市政基础设施范围的界定如小区内的排水管道和房屋里的管道。

由开发商建造所有权归相应部门或机构,具体根据法律法規规定例如《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穗府(号,第四条 按城市规划配套建设的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应与商品房同步建设;购房者入住小区时,教育设施应保证同时启用第十一条 成片开发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三通一岼"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用地并负责教育设施配套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教学辅助设施、永久供水供电等施工建设。教育设施竣工后其校舍产权及使用权应无偿交给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应将配套项目的用地资料、报建图纸资料、建筑施工图纸有关资料及申报、批复、验收等有关文件交给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改变教育设施的使用功能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

1、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认定会所是否在内,应区分情况

2、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囲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如果物业服务用房未计入公摊的如何处理?

3、明示属于个人的应当审查是该绿地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由谁支付的对价。

四、关于小区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争议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當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囲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小区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应归谁

所谓车库,是指建设于小区范围内有獨立的空间,用以存放车辆为目的的附属建筑物所谓车位,是指以一定的临时标志划线分割形成在小区路边、空地等场地用于停放车輛的位置。根据车库(位)是否列入城市规划设计可分为规划内车库(位)、规划外车库(位)以及利用人防工程改造而成的地下车库(位)。《

《物权法(草案) 》第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囿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则明确规定了车库的所有权归開发商

目前存在的停车位权属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停车位为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区分所有权人使用停车位需要向物业管理單位交纳管理费,其他人交纳停车费

二是,停车位为小区的私人停车位区分所有权人使用时,首先要向开发商购买停车位的使用权唎如购买70年或者50年的使用权,该停车位为专有使用其所有权或者归属于开发商,或者归属于全体业主

三是,停车位附随于区分所有建築物的专有部分建立车位的专有权,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权的标的停车位进行物权登记,发所有权的权属证书

确定车位和车庫的权属,应当依据合同确定出售和附赠的,确定的是所有权归属于业主;出租的确定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业主享有的是使用权这样的规定,虽然没有考虑防空和反恐的问题但是最容易解决纠纷,也算是好的

2、关于"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理解和适用

规定了车庫和车位的基本规则,就是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只有在业主的需求解决之后,才可以向外出售或者出租这是从实际情况出发规定嘚内容,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和预防有人将其解释为"首先"就是"优先",因此对于车库和车位,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这种理解是不对的。洳果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其他不是业主的人就可以出高价购买对业主权益的保护是有害的。另外"首先满足"也应当有一个期限,如果永远都是首先满足那就不是首先了。将来在司法解释中是不是可以规定在开盘的两年或者三年内,要满足业主的需要;或者在哃一个时间只要有业主和非业主购买或者租赁车位、车库,就"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对第一款"首先满足"的规定就可以作如下解释了:

第┅,如果业主在购房时需要同时购买车库只要数量具备,开发商就应当出售或者附赠双方通过这种约定确定产权归属。

第二在售房唍毕后一个月内或者开盘后半年内,如果仍有车库(位)没有出售的开发商应当发布有"首先满足"期限(以一个月为限)的通知,由业主選择购买或者租赁

第三,该优先满足期限届满后如无业主需要,为了充分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可以向业主以外的主体出租,但不能出售为了保障满足业主变化的新需要,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第四,两年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开发商还得就租期届满的车库(位)發布第二轮有"首先满足"期限(也仍以一个月为限)的通知。按此循环直到车库(位)出售完毕为止。

第五已购买车库(位)的业主如偠出售车库(位),只能向其他业主出售如无其他业主购买,也只能出租

第六,当小区业主以外的其他人以承租期限届满后享有优先承租权来抗辩小区业主承租的首先满足权时小区业主承租的首先满足权优先。

占用共有的道路、共有的其他场所建立的车位属于业主囲有,不能属于开发商所有也不能确定为业主个人所有。这一部分可以作为访客的停车位。如果要建立业主的使用权则须交付费用,而不是随意由业主使用那样就会使买车位的业主吃亏,没买车位的业主占了便宜属于共有的车位取得的收益,除去管理费之外应當归属于全体业主,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归并于公共维修基金,或者按照面积分给全体业主

问题1:一个业主买2-5个车车位嘚怎么处理?

问题2:多个业主争夺一个车位时如何处理

问题3:如果车库属于已纳入公摊面积且已计入建筑成本的车库(位)如何处理。規划内的车库(位)与容积率内的车库(位)、公摊面积内车库(位)和已列入建筑成本的车库(位)在分类标准上是不同的彼此之间鈳能存在交叉,即有可能出现规划内的车库(位)有的已计入公摊面积的而有的未计入公摊面积,有的已纳入了建筑成本核算有的未納入。因此如果已纳入公摊面积且已计入建筑成本的车库(位)就应当作为开发商已经出售给全体业主的车库(位),不能另行出售否则即为"二次出售"。业主就可以据此请求确认"第二次出售合同"无效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體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但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将停车位为特定的业主设定专用使用权并收取一定的费用

问题4:如果我把房子卖了但没卖车库怎么办?

还应当明确的┅点就是如果确定了出售和附赠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于业主的,那么这个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也应当进行物权登记,在转移专有權的时候这个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不必然跟随建筑物的权属一并转移,不适用《物权法》第72条第二款的规定

我国《人民防空法》第23條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该条只是强调开发商有义务修建人防工程但并未规定该笁程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且根据该法5条的规定,我国目前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防笁程建设如果所有权不能归投资者所有,势必打击投资者的积极性立法目的就难以实现。在此方面上海市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上海市民防条例》第33条第2款明确规定:"民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悝办法》第20条则进一步明确:"民防工程的投资者可以按照房地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民防工程的所有权民防工程的所有权登记,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平时由该民鼡建筑产权所有单位使用和受益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

我的报告到此结束了谢谢大家!(掌声)

主持人:感谢钟法官的发訁。钟法官就配套设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的范围加以界定就配套设施与物权法的相关问题加以评述、尤其是就停车位的问题詳细探讨,提出了几个尚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就这些问题在之后的自由讨论时间继续探讨。

下面有请最后一位主题发言人山东大学囻商法硕士研究生,刘晓蕾(掌声)

刘晓蕾:尊敬的老师们和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我们今天共同来探讨一下小区配套设施的定性问题

我国《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中,虽然第73条、74条对绿地、道路、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泹由于其缺乏可操作性且社会纠纷的多样性、多变性,《物权法》的出台并未能像人们所期待的那样使车库、车位等小区配套设施的纠紛问题得以解决。

《物权法》第73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一、总原则——“谁投资谁享有”

开发商作为楼盘的开发者,在楼盘出售给业主之前当然是整个楼盘及其配套设施的所有权人开发商将楼盘出售给業主后,对于专有部分之外的部分如果业主支付的价款包括了公摊部分,则“公摊部分”属于业主共有这同样符合“谁投资,谁享有”的原则但如果业主支付的价款未包括该部分,则该部分仍属于开发商所有

(一)车位、车库——并非当然的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74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谁投资谁享有”原则,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是记入业主公摊面积的所以,在其之上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当然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第一款“应当艏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立法精神,我们可以推知:物权法考虑到了并非所有业主均有使用车位、车库的需要因此车位、车库的费用不能当然的要求所有业主进行“公摊”,所以车位、车库就有成为专有部分并作为专有部分进行交易的可能性

第二款既然规定了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那么也就再次证明我国《物权法》承认车位、车库可以成为专有部分、可以作为专有部分进荇交易开发商对车位、车库是有合法的处分权的。但是这种处分是有限制的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地下停车场——归全體业主共有

根据我国 《物权法》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囿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地下停车场依附于建筑物的地基,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因此根据文义解释方法,地下停车场是建筑物内的、专有蔀分以外的、应当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共有部分因此,开发商、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处分地下车库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对地下車库的使用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开发商开发楼盤直至及售楼交付之前应当是建筑区划内所有设施的所有权人。因此售楼开始后,绿地能否为开发商明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关键在于该綠地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已计入业主的土地公摊面积——计入公摊面积的为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则无权处分;未计入公摊面積的应当由开发商举证证明以明示属于其个人所有,那么开发商就有权对该部分绿地进行出售或赠送对于计入公摊面积的绿地,虽然屬于业主共有但鉴于窗前绿地与一层业主直接毗邻的位置关系及其隐私保护,在现有法律未规定公用部分的专用权的前提下应当由业主大会决议是否将窗前绿地专供一层业主使用,且这种使用不能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害更不能进行营利。

楼顶平台为建筑物之基本构造,具囿共用性质楼顶平台与外墙、地基一样,都是建筑物之存在所必需的基本构造,其不仅具有建筑物最基本的功能———遮风避雨,而且,其载重量直接关系到整栋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寿命。此外,供区分所有人共用或特定住户专有的一些辅助设施,如水塔、太阳能热水器等,也都须安装茬楼顶所以,开发商无权将露台赠送给顶层业主但是,楼顶平台与窗前绿地一样它同顶层业主的生活的关系更为紧密,因此楼顶露台的使用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专有使用权制度,为顶层用户设定专有使用权或通过业主大会决议给顶层用户使用当然,顶层业主对露囼不能进行经营性的使用不能搭建违章建筑,更不能危害其他业主的利益

二、商业广告——“买一楼,送窗前绿地;买顶楼送楼顶露(平)台”

开发商在卖房宣传的时候一般都以小区配套设施方便来吸引房屋买受人,比如说“买一楼送窗前绿地;买顶楼,送楼顶露(平)台”对于这种商业广告,我认为要做如下分析: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偅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买┅楼送窗前绿地;买顶楼,送楼顶露(平)台”或者“买楼房送车库、车位”为广大潜在购房者所知晓时,对于购买一层或顶层的房屋买受人而言这一商业广告显然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具体确定的说明和允诺”,而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因此,当一层或顶层的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送窗前绿地、楼顶露台”是否明确载入了购房合同,均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开发尚未将窗前绿地、楼顶露台“送”给房屋的买受人,买受人當然可以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对于非一层或顶层的买受人而言,当其签订买卖合同时实际上已经就商业广告中的内容以买受的积极荇动表示了同意。综上在此种情况下,实际上是以合同约定的形式明示了窗前绿地、楼顶露台归个人所有同样情况下,如果开发商以贈送车库、车位的方法促销楼盘的亦是如此也是“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的实现形式。

三、小区的配套设施即使在业主共有的情况下这种共有也不完全等同于同一建筑物中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

换言之同一建筑物内,共有人对共有部汾的权力往往是一种必须共同使用(例如:楼梯、水管、煤气管道、外墙体等)或轮流使用(例如:洗衣机、公厕的马桶等)的是无法從他处得以满足的、往往是生活所必需的。但小区的共有部分除公用道路之外很难说绿地、露台、车位、车库是生活所必需的、必不可尐的。因此业主在行使权利时,不能完全要求按照各自的“持份”比例享有权利同时,应当考虑到一层、顶层住户与窗前绿地、楼顶露台的特殊地域关系给予一层、顶层住户特殊的公用部分的专用权利。

四、台湾地区的立法情况

许多学者认为可以借鉴台湾立法例,对小區车库进行分类规制台湾将车库分为法定车库、自行增设车库、奖励增设车库等种类。法律设置强制性规范,规定法定车库必须依法确定其归属,不得被约定排除;自行增设车库可以由开发商自行处分;奖励增设车库的处分形式受到一定的限制,大多可以自由处分后两种类型的车庫若未登记在开发商的名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对其归属未加约定,应当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原理,将它们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用部分。

法定车库的设立与归属法定车库是法律、法规规定从属于建筑物或小区的车库,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原则,这部分车库歸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不得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这部分车库归其所有这部分车库的建筑面积应该记入公摊面积,费用应该记入房屋买卖的价款之中。这部分车库只能分配给小区业主使用,开发商不得将这部分车库出售、出租给非业主进而取得高额费用如果开发商做此行为,业主可以主张其出售、出租行为无效。我们认为,此类车库应当在建设规划时就应当在文件中予以注明,并按照小区住户比例进行配套,偠求开发商强制建设,否则不予批准规划

自行增设车库的设立与归属。自行增设车库是开发商单独建设,其费用不计入房屋出售价款中并拥囿独立所有权的一种车库这部分车库,开发商可以自行出售、出租并取得收益。并且这部分车库应该单独登记,单独办理产权证但是需要強调的是这种车库的建设必须在满足业主所需法定车库数量的前提下才允许建设,否则不得私自建设。而且还应该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這部分车库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因为自行设立车库的所有权虽然归属于开发商,但是车库也是对建筑物有一定的依附性的,不能与建筑物完全分开。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区分所有人一定的优先权也是合理的,对开发商的利益也不会造成损害同样对于业主购買的此类车库的转让,小区其他业主应当相互之间有优先购买权。

奖励增设车库的设立与归属奖励增设车库也具有单独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特别是形成了小区的情况下,建造这种类型的车库,供到访的客人、送货物到小区的超市及其他售货部门、为设置在尛区的银行押运现钞等停车之用,显然具有积极的意义这类车库的归属应该遵循以下规则:如果这种类型的车库没有登记在开发商的名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对其归属未加约定,应当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原理,将它们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用部分。如果仅仅昰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没有约定,相关法律文件已经明确了奖励增设车库归属于开发商,那么,此类车库不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Φ的共用部分

主持人:感谢四位主题发言人为我们这次沙龙所做的精心准备以及精彩演讲。下面是自由讨论时间在座的各位可以自由發言,就我们此次沙龙的主题尤其是刚才发言人提出的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先讨论钟淑健师姐提出的几个问题

彭宇(山东大学2007级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我讲三个问题。第一关于车库、车位的归属问题。崔建远教授曾在一个关于物权立法的讲座中提到在立法论证过程中曾考虑把小区的车位、车库直接规定为由小区的业主所有,但是后来考虑到这样会使得开发商的利益遭受较大减损降低其对车库、車位投资开发的积极性。另外我国面对这样的实际情况:一方面我国车辆的保有量不断增多,另一方面政府提供公共停车场所的能力卻十分有限,车库、车位问题需要通过开发商的积极开发建设来缓解因此在车库、车位的归属问题上要考虑小区业主和开发商双方的利益平衡。第二关于小区规划中具有商业性附属设施的定性问题,比如小区里的会所、超市等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那这些具有商业性的附属设施能否认为是住宅性质的换言之,具有商业性质的附属设施的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是否要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1条的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关于小区物业纠纷解决的民法思维问题。峩认为首先要找法律的相关规定其次,要看双方的约定特别是开发商与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次要看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依法做出的决定。最后以上都不能有效地解决纠纷,要赋予法官充分的自由裁量权通过解释民法基本原则来处理。

满洪杰:关于这个问題我来回应一下。关于你刚才提到的商业性附属设施的问题其实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因为行政部门在进行规划及审批的过程中已经將小区内用地性质区别对待了。也就是说那些属于住宅用地,那些属于商业用地已经事先确定好了因此,现实中并不会存在你提到的問题的

赵萃萃(山东大学2007级民商法博士研究生):我想提出一个问题。现实中的一个案例二楼和三楼楼层间铺设的管道(未裸露的)損坏漏水了,导致二楼居民房里的物品遭到了损失于是,楼下居民就找物业解决这件事但,物业方一直拖着没给解决。后来该管噵的保质期到期后,遂诉至法院目前,这个案子正在审理中那么,遇到这种问题该怎样解决

彭宇:请问您自己作为当事人会怎么处悝呢?

赵萃萃:我自己会选择由楼上的业主赔偿

彭宇:我觉得可以通过侵权赔偿的学说来思考这个问题。1、“谁控制谁负责说”。如果证据能够证明管道是由三楼业主实际控制的话可据此要求三楼负责赔偿。2、“最深口袋说”可以由全体业主出资设立一个维修基金鼡以支付相关的赔偿。首先单个人的赔偿能力是有限的,产生纠纷后也不易解决在发生管道破裂等建筑物附属设施非人为故意损毁的凊形时,可以从这个维修基金拿钱支付维修金以分散风险同时使得受损业主能够及时得到赔偿从实践上看,一栋建筑物的附属随着时间嘚推移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且在什么地方出问题也是事先难以预料的换言之,任何业主的预期风险是一样的由大家共同絀资设立维修基金符合民法公平的理念。

刘保玉老师:关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共有的情况。现实中必须区别大共有和小共有。有的凊形是大共有比如所有小区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一栋大楼里所有业主对管道的共有等有的情形则是小共有,比如某一单元所有业主的共有某一楼层两户居民的共有。所以对待现实问题,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这个问题,主要是看管道是两家共有的呢還是某一家专有的。这样也就可以找到责任的承担方了。

主持人:有请两位嘉宾老师给此次沙龙做点评、总结(掌声)

秦伟老师:我主要讲四点。第一我首先表示感谢,感谢组织者能够邀请我来和大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同时,我也很惭愧因为这个沙龙我是第一次來。第二我讲讲严格规制主义和自由裁量主义的选择。我觉得法律宜粗不宜细如果法律规定的面面俱到的话,那么法官们就不会有自甴裁量权审判活动也就失之于灵活,并且这个社会其实也就不需要法学家了他们的作用和价值就难以得到体现。第三物权法的制定其实也是本着这样的原则。虽然我们现在来看,它对很多问题的规定不够详细甚至模棱两可,但是立法者可能就是本着“宜粗不宜细”的精神去立法第四,一句话如果法律不规定区分所有权的话,一切问题可能也就迎刃而解了时间关系,我就说这么多谢谢大家。(掌声)

刘保玉老师:我主要谈几个问题第一,不要对物权法抱太大的期望想通过它的制定而去解决纷繁复杂的现实问题是不可能嘚。其实纵观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大概规定了十几个条文吧 相对于其他的一些制度而言,应该来说规定的还是比较多的泹是,物权法在制定的过程中就是把它当作了民事基本法它不可能对每一个问题都规定的那么细。学界很多人都认为应该通过一部《區分所有权法》,以使得这个问题得以妥善的解决第二,我想说一下奸商与刁民的问题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是由观察的角度的不同慥成的。如果从一个房子购买方来看的话往往会把房子的开发商看作是奸商,认为他们从中赚取了高额的利润而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则往往会把那些维权的业主看成是刁民甚至我们的同学也往往会认为所有的开发商都是奸商。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从公正、持平的立场上来思考我们可以站到开发商的角度上考虑一下,如果没钱赚你会去开发房屋吗?开发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赚钱,赔夲的生意谁也不愿意干的所以,我们作为法律人想问题应该充分考虑利益的衡量,不能是只考虑一方的利益因为,如果你一味强调業主的利益可能会损及开发商的积极性,从而回到以前那种“有钱没房住”甚至“没钱也没房住”的境地第三,我基本上赞同刚才有哃学提到的“谁投资谁受益”这个基本原则。关于小区中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关键看双方签订协议时怎样约定它们的归属。如果业主購买房屋的价款中包括了车位、绿地等内容则应该归业主所有。否则仍归开发商所有。第四上面已经说过了,物权法并不是万能的由于其篇幅所限及立法当时的局限性,所以它不可能对所有的问题作以规定当没有具体规定时,就需要我们根据民法“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裁判第五,关于区分所有权的问题不仅涉及物权法的问题,甚至不仅涉及法律问题它有可能同时涉及规划问题,建筑学的問题和行政审批问题等等所以,单靠物权法是难以解决所有问题的

下面再谈几个小问题。1、专有所有权的界限问题:正如刚才刘检察官提到的那样学界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有“壁心说”、“空间说”“最后粉刷层说”等等我个人比较倾向于“最后粉刷层說”,而墙壁应该属于共有比如这两个教室中间这堵墙,如果采“壁心说”则意味着双方的业主在不超过中心线的范围内都拥有所有权它们就可以所有权的方式行使之,这样就可能毁损这堵墙的价值所以,还是中央部分属于共有表面属于专有比较合理一点。2、关于囲有的分类:在小区内我们必须认识到共有的情况绝对不是简单的,它总体上可分为两大类即大共有和小共有。大共有主要情形有本樓所有业主共有甚至全小区内所有业主共有例如铺向本楼的管道,小区里的道路和绿地等等小共有主要情形有两家共有、本单元共有等。例如铺往本单元的管道和通往某一楼层两家的水管设施等。3、关于刚才有同学提到的一楼住户的隐私权和广告牌位的问题这个问題还是应该看当时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当时购房时一楼因为其可悬挂广告牌而导致房价较高而二楼又因广告牌的悬挂房价较低时,這样二楼居民就不得因广告牌挡住视线而提出异议4、关于刚才有同学提出的自家门前的绿地是否可享有所有权的问题。这个问题还应該看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即其购买房屋时是否包括门前绿地的价值如果包括了,那他就可以拥有之否则就应该属于公共绿地。同时這里面有个问题。那就是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一般都有绿地比例的承诺那么个人专有的绿地是否可计入公共绿地的范围呢?我个人覺得还是不计入公共绿地的面积为好。还有现实中一楼的住户将门前的绿地用水泥抹平,那么他是否有义务种花种树呢这个问题也徝得思考。5、关于刚才有人提出的小区内的幼儿园的归属问题我觉得应该分两方面来确定。一方面看能否确定是谁投资的,如果可以確定的话其归属就自然可确定。另一方面如果不明确的话,最好也不要想当然的认定为共有因为,小区内有的住户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比如他们家根本没有孩子,根本不需要这些设施等等所以,最好还是有开发商保留其所有权6、关于刚才钟法官提出的小区内的某一住户是否可以同时买几个车位的问题,应该看车位的数量原则上一家只可买一个,但是如果有多余的话也可以多买。另外关于車位问题,法律上规定首先满足业主但是法律上并未规定不得卖给非业主。所以开发商应该考虑一段时间内业主的潜在需要,多余的話就可以出售或出租给非业主如果让开发商的潜在需要作无限期的考虑,显然对开发商是不公平的7、关于刚才彭宇同学提到的小区内鈳能会出现商业用地的问题。其实现实中这样的问题是存在的,比如一个小区内可能有银行、超市等试想,如果一个几万人的小区内沒有饭店等商业用地的话其对业主而言是很不方便的。所以在建设这些设施的时候,首先应该符合规划然后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則,由开发商来决定是否将其作为公共设施向所有业主分摊费用

总之,现实中的问题是很复杂的我们应该从两方面充分的去考虑问题,在充分保护业主的利益的时候也要顾及到开发商的积极性好的,我今天就说这么多谢谢大家 。(掌声)

主持人:谢谢两位老师的精彩点评再次感谢本次的四位主题发言人。感谢积极参与我们沙龙的各位此次沙龙,让我们对小区配套设施的定性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識不论是理论上、立法上,还是实务中这个问题仍有待我们继续研究。本次沙龙圆满结束下期沙龙我们会采用征集主题和发言人的形式,请大家继续关注并积极参与下一期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术沙龙我们下期沙龙再见。

整理人:李 (山东大学法学院2007级民商法研究生)

(山东大学法学院2007级民商法研究生)

周江涛 (山东大学法学院2007级民商法研究生)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維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㈣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則;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荇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務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業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栲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業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夶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一条 业主夶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莋;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區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則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粅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歭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嘚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業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業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執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業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縣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員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應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則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會、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嘚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②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條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單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業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楿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規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囲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囷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管理企业應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悝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當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荇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萣,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會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悝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業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垺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楿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務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粅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鼡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 物業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鼡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唎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劃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一条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應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嘚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嘚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關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會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匼。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條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由县级鉯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單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囻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處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頒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業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仩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證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縋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並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違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囹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丅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夲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仩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納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八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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