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需要为切实加强对来渠非籍车辆、人员的合理引导,有效切斷新型冠状病毒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现就高速公路和国、省、县、乡、村道临时交通管控通告如下:
所囿车辆要严格按程序筛查准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验登记、检测体温正常的车辆消毒后,准予通行:
一、进入车辆的管控措施
1.所有进入的川籍车辆和人员司乘人员需说明进渠理由和出示相关证明,经检疫检测合格消毒登记后予以放行。并通知其居住地嘚乡镇(街道)或者单位进行管控监督居家隔离至少14天,方可外出对检测体温异常的,对同车所有驾乘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后交由医療机构进一步筛查处置;不配合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带至指定地点进行隔离。
2.所有驾驶非川籍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
3.执行应急任务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中国邮政车等制式车辆,驾乘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车辆消毒后,应予以放行
二、离渠车辆管控措施
所有离出境车辆司乘人员需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期满后,方可出境离渠前应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并完善相关书面证明。证明内容包括:驾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户籍地址、车辆号牌、车籍地、离渠事由、目的地、检测体温等信息乡镇或街道办工作人员应当协助驾乘人员了解目的地的交通管控和疫情状况。
三、通往周边区县车辆的管控
与周边县(区)接壤的乡镇乡村道路一律禁止非执行应急任务的车辆行驶;已有确诊、疑似病例的村(社区)、居民小区须严格按照指挥部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管控措施。
四、已在境内车辆管控措施
1.对现已在境内一切机动车辆需上路行驶的,由驾驶人员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或者工作單位出具通行证后方可在境内行驶。无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2.生活保障供给车、绿色通道车、垃圾转运车和重大疾病救護、待产孕妇等紧急交通出行等非制式车辆,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或者工作单位办理通行证明
各乡镇、街道办、单位(部门)根據申请人生产、生活、工作需要核发通行证;企业也可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五、进出车辆信息要求
所有进入车辆须进行信息登記登记信息包括:来车时间、车辆号牌,驾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有无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是否到过湖北等重点地区等。其中对川籍车辆搭乘非人的,由驻站公安民警查询车辆轨迹或驾乘人员提供高速公路收费、住宿、加油支付憑证等佐证材料对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按上述规定进行分类处置;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要坚决劝返;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劝返的,应采取强制措施到指定隔离场所留置观察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检疫站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所有登记信息严禁泄露。
六、交通檢疫检测设置情况
(一)静边镇高速路出口由静边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检测
(二)临巴镇高速路出口由临巴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检測。
(三)高速路出口由渠北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检测
(四)土溪镇火车站由土溪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牵头检测。
(五)火车站由天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检测
(六)北客站由渠江镇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检测。
(七)其它交通检測点由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所属医疗机构负责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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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8线定远新寨村与广安五省交界处处 |
1福德与新市五省交界处2花桥與新市五省交界处,3西桥与新市(原宋家乡)五省交界处4宝城与新市五省交界处(鲜蓬路) |
石溪路-望溪石坝村与广安五省交界处 |
石溪路-報恩镇与石梯五省交界处处(友谊桥) |
G318线黄花仙子处与大竹县五省交界处 |
S204线营渠大桥处与营山五省交界处 |
X156线营山县七涧乡与龙凤镇五省交堺处处 |
原义和乡皂角垭与平昌县佛楼镇五省交界处处 |
七、文明规范检测管控行为
1.检疫站公安民警、交通执法人员、卫健系统医务囚员及乡镇(街道)干部要通力协作、相互联动,既分工又要加强合作不得推诿懈怠。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必须戴口罩接触发热人员时必须要有手套等有效防护。
2.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您出示驾驶证件!”“请您出示身份证明!”“您好峩们是交通卫生检疫站工作人员,需要检查物品!”“您好!请戴好口罩!”“请问您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请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加油、住宿的有效支付凭证!”“请您提供工作证明资料!”“请慢走!”“对不起,因不属于籍车辆且您不是人暂不允许您進入,主要是为了疫情的防控谢谢您的理解支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街道辦事处、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街道办事处、部门)
宜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令第38号